示范点建设方案(通用3篇)
示范点建设方案 篇一
一、总体要求
在实施“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的基础上,示范县长顺县按照《中共 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推进实施,14 个示范乡镇、130 个示范村按照“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推进建设“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升级版,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为“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探索富有“黔南形态”的乡村振兴样板,打造一批“四园四美”美丽乡村。
二、分类推进
(一)特色引领型(4 个示范乡镇、25 个示范村)。即贵定县盘江镇、龙里县冠山街道、惠水县涟江街道、三都县大河镇等 4 个镇(街道)和福泉市金山街道双谷村、xx县猴场镇马
场坪村、贵定县云雾镇东坪村等 25 个村(社区)(详见附件,下同)。这些镇(街道)、村(社区)已形成 1―2 个特色主导产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 万元以上,具有特色村庄风貌,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较好。重点任务是:立足资源禀赋、主动作为,探索经验、率先突破,把乡镇、村作为一个整体谋划建设,形成统筹规划布局、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公共服务体系,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宜居宜业宜游、社会安定和谐的乡村振兴典型。
(二)提升整治型(9 个示范乡镇、69 个示范村)。即都匀市墨冲镇、福泉市陆坪镇、xx县猴场镇、龙里县湾滩河镇、惠水县好花红镇、长顺县广顺镇、独山县麻尾镇、荔波县朝阳镇、平塘县大塘镇等 9 镇和都匀市绿茵湖办事处邦水村、福泉市马场坪街道黄丝村等 69 个村(社区)。这些镇、村(社区)特色主导产业已初步形成,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1.7 万元,农村人居环境良好,具备田园乡愁风貌基础。重点任务是:抓住机遇,用好政策,持续发力,统筹规划产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启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打造产业强、生态美、乡风好、治理优、百姓富的新时代幸福新农村。
(三)巩固发展型(1 个示范乡镇、36 个示范村)。即罗甸
县逢亭镇和福泉市仙桥乡仙桥村、xx县玉山镇深溪村等 36个村。这些镇和村有一定产业基础,但主导产业不够突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 万元以下。重点任务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针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构建乡村产业、农村就业等长远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立足资源条件,做大做强 1―3个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发挥乡村资源优势,推进农业和文化、旅游、康养、体育等深度融合。特色引领型乡镇、村要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特色引领型乡镇至少有1家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色引领型村有 1 家年销售收入 500 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整治型乡镇有 1 家年销售收入 800 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整治型村有 1 家年销售收入300 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巩固发展型乡镇有 1 家年销售收入 500 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巩固发展型村有1家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林业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支持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投资、建设、生产、服务等经营性活动,探索引进企业通过入股等方式参与集体经济经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特色引领型、提升整治型、巩固提升型示范村集体经济积累分别达 50万元、30 万元、10 万元以上。鼓励和支持村级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转变为村级集体资产,由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按有关规定统筹管理和使用。(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130 个示范村在既有村庄规划基础上,按需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划定乡村“三生空间”,探索编制好用易懂、务实管用、能落地实施的村庄规划。示范乡镇、示范村 100%完成组组通。特色引领型乡镇串户硬化达到 80%,特色引领型、提升整治型、巩固发展型村串户路硬化分别达到 100%、90%、50%。自来水普及率特色引领型、提升整治型乡镇要达到 98%;示范村要达到 100%。示范乡镇、示范村的 4G 网络覆盖率 100%全覆盖。(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四)打造美丽宜居村庄。加快农村路网、电网、水网、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提升村容村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实施“厕所革命”,示范村全面消除茅圈和简陋旱厕。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乡镇、示范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全覆盖,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消除黑臭水体,按要求推进示范村生活污水治理,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示范乡镇、示范村实现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0%以上,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 35%以上。积极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特色引领型、提升整治型示范乡镇要达到省级以上卫生乡镇标准,特色引领型、提升整治型示范村要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村标准。(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大数据管理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卫生健康局、都匀供电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五)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贯彻省委农办等 11 个单位制定的《 省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实施方案》(黔农领办〔20__〕9 号),厚葬薄养、滥办酒席等不良风气得到彻底杜绝。示范村统筹做好乡村科教、体育、文化服务工作,至少组建 1 支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每年组织开展1次以上文化活动或文明实践活动。深入发掘本土家风家训、农耕文化等传统优秀文化,示范村做到家家有家训,户户好家风。重点保护好传统乡村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好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繁荣农村文化,丰富农民文化生活。规范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议等制度,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管理和重大事项民主协商,规范化、法治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通俗易懂、便于执行的村规民约并发挥积极作用。切实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惠水县好花红镇和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惠水县好花村、独山县百泉镇百泉湖村、罗甸县沫阳镇麻怀村示范成效。在示范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争创市(州)级、省级、国家级荣誉称号;示范村重点区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全覆盖,实现示范区域无致人重伤以上交通事故、无黑恶势力、无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发生;推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工作机制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三级综治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实现涉毒人员大幅减少,无致人死亡交通事故、无重大群体性的事件发生、无大规模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情况发生。(牵头单位: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州委政法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民宗局、团州委、州妇联,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六)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建立新乡贤返乡等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机制,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示范乡镇、示范村农村“三变”改革全覆盖。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示范村全覆盖。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农村承包权有偿退出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七)促进农民富裕富足。特色引领型乡镇、村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所在县(市)平均水平,提升整治型乡镇、村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市(州)平均水平,巩固发展型乡镇、村的农村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示范村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入学率达 100%,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为 100%;示范村建成 1 个农村老年活动场所;特色引领型、提升整治型村卫生室至少配备 1 名乡村医生。示范乡镇、示范村全面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住有所居”,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协调推进“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升级版各项工作。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渠道不变、统一安排、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协同推进,资金项目要向“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倾斜。各县(市)负责整合各类项目资金,聚焦“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升级版聚合使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聚焦“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升级版覆盖。涉及示范乡镇负责升级版工作具体推进,组织编制乡镇、村发展规划、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具体落实升级版各项工作开展。(牵头单位: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二)强化人才保障。农业农村部门要选派农业技术专家、产业导师指导乡村产业发展;加强高素质农民队伍培养,重点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加强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支持农业技术人员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农村实用人才;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要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通
过设立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等,传承发展传统技艺;在传统技艺人才聚集地设立工作站,开展研习培训、示范引导、品牌培育;支持鼓励传统技艺人才创办特色企业,带动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选派熟悉乡村的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及团队参与村庄规划设计、特色景观制作、人文风貌引导,提高设计和建设水平,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加强乡土人才培训和管理,培育修路工、水利员、改厕专家、农村住房建筑工匠等专业人员,提升农村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管护水平。(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三)强化调度考核。省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明确将“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升级版推进情况纳入对市县两级级党委和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州直部门“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升级版资金项目、人才保障、推进实施等情况按季度定期调度。各县(市)、州直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开展跟踪调度。要认真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全州、全省“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提供富有“黔南形态”的乡村振兴样板。(牵头单位: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示范点建设方案 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实现构建美丽幸福村,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总体目标
在现有产业优势和自然环境条件下,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在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收入上下功夫,实现农业产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建立筑牢防返贫动态监测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发展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围绕产业兴旺,全面发展到户产业,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是发展以柴胡、猪苓、天麻等中药材为主导产业,以干杂果、食用菌、养殖业为骨干项目,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着力培育长中短结合、可持续增收的到户产业。引导农户发展种植柴胡1000亩,天麻60000窝,养殖生猪1200头,累计发展核桃600亩、板栗320亩,猪苓18000窝,养殖中蜂1500箱,实现农户收入稳中有升;二是建成的新型经营主体徐香猕猴桃示范园300亩,今年已挂果,预计产量近6000斤,积极协调帮参扶单位,待猕猴桃成熟后帮助销售,发挥帮扶干部消费扶贫的作用,实现猕猴桃种植农户稳步增收。三是扩大高山坪中药材种植项目规模,稳步推进,壮大村集体经济。四是发挥支部书记带头发展产业的模范作用,落实支部书记种植柴胡10亩。
(二)全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宜业乡村。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村容村貌、农户厕所改造提升为整治内容,扎实推进“八清一改”,广泛动员群众清理“三堆”、治理“三乱”、实施“三改”和美化“三口”。全力实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黑山沟示范点,并有效带动周围村庄提升干净整洁度;加快安置点污水处理站施工进度,使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常态化开展垃圾治理和清洁行动,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制定《村规民约》和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不断强化村民环保意识,倡导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上控制垃圾产生量。持续开展各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和庭院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激励和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我村无害化厕所改造。
(三)改善和提升村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争取项目资金,统筹推进村域内道路项目建设,力争本年度实施大路口至大块地7公里通组水泥路建设。二是加强村域内设施管护,落实公益岗位、村民小组长管护责任,加强对村域内砂石道路、水泥路、路灯、水利设施、村卫生室、文化活动场所,公厕、垃圾处理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建立、完善各种行之有效的基础设施管护机制。
(四)加大帮扶力度,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力量,建立全村预警监测体系,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了以联村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支部书记(村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为成员,中心护长、网格员、信息员直接参与的防返贫动态监测体制,按照省、市、县防返贫动态监测“2531”工作要求,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形成互为补充、互相协同的方式,通过日常排查、重点排查、集中排查的工作机制,对排查的问题、风险隐患每周召开会议研究,建立台账,对“三类人群”按要求启动监测识别认定程序,并根据风险点,针对性的落实帮扶措施开展帮扶工作。
(五)持续推进“两业”增收项目,落实后续保障政策。实行“农村基层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不断提升骨干项目和主导产业发展规模;同步推进贫困人口劳动力技能培训,确保贫困户家庭劳动力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在引导群众做大做强柴胡、天麻、猪苓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以中蜂、猕猴桃、嫁接板栗为重点,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积极引导剩余劳动力就业,实现转移就业500人以上,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稳步增收。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组织上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镇村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巩固衔接期内工作。
示范点建设方案 篇三
一、20__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村低保障。
一是全面加强农村低保专业管理。年初,省民政厅发行《全国农村低保专业管理方案》,市民政局发行《全市农村低保专业管理方案》,我市立即发行《市农村低保专业管理方案通知》,立即召开专业管理动员会和政策培训会,大力调查农村低保领域各种不正当行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风格建设。二是严格执行动态管理。每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对象纳入困难群众的兜风保障范围,重点是疾病、残疾等临时困难返回贫困的建立卡贫困家庭,实现了应该帮助、保护、动态管理。每月保障金按时通过漫画发行平台发行。三是及时提高保障标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立即制定《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关于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将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3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30元,调整后的标准从20__年7月1日起执行,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20__年12月,我市农村低保障对象3241户,5444户,其中包括农村低保障范围的建设卡扶贫对象3660户,占农村低保障人数的67.23%。全年农村低保障金累计发放66848人,1635.68万元,其中为建卡扶贫对象发放保障金1000多万元,确实发挥了农村低保障保障作用。
(二)临时救助。
为了切实提高临时救助效率,我市于20__年建立了临时救助准备金制度,迄今为止分3批将93万元临时救助准备金转移到各镇街道,开始紧急程序和人均救助金额在500元以下的各镇街道使用准备金进行及时救助。人均救助金额超过5.0元的由按月及时审批,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及时发放救助资金。截至目前,20__年共审批临时救助291户次,支出临时救助金99.92万元,户均救助达3434元;其中救助农村户籍165户次,支出农村户籍临时救助金4.69万元。为切实提高临时救助效率,我市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20__年分两批共拨付给各镇街备用金31万元,确保各镇街有充足的备用金及时救助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困难家庭,20__年累计支出临时救助金130.92万元。
(三)农村特困人员。
20__年1-12月,我市发放农村特困供养金1.175万人次,共计金额621.1632万元。为了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切实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于20__年10月起农村分散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由原来的400元/人/月调整为500元/人/月,20__年7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由原来的500元/人/月调整为559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实行动态化管理,已全部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纳入保障范围,特困供养金也准确及时的发放到位。
二、20__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严格执行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原则,切实加强主动发现机制,织密救助网络,兜实民生底线,服务疫情常态化防控大局。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包括受疫情和自然灾害等原因致贫返贫的群体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临时救助保障范围,科学合理确定救助资金额度,切实做到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救助额度科学确定、救助资金及时安全准确发放。继续执行好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指导各镇街通过运用临时救助备用金的方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切实提高临时救助及时性和救助效率。
(二)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坚持“脱贫不脱政策”,对已脱贫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按实际情况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渐退期。密切关注已脱贫人群中收入不稳定、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较高的群体及低保边缘群体,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于救助,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协调工作。此外我市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主动密切同青白江区沟通协作,做好成德同城化先行融合区发展战略下的社会救助融合发展工作。
(四)继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对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实行月动态化管理,同时也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时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调整,保障好困难群众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