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通用3篇)

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桂东的决定》(桂发〔〕1号)(以下简称《决定》),完成《决定》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落实到城乡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人口发展等各个方面,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经费,完善机制,保障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三、明确职责分工
为确保《决定》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全面实现,我县按照国家试点文件和全省建设小康社会要求,设置了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将生态文明建设5大类20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细化分解成了108项重点工作,明确了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实施时间(见附件2)。其中县林业局和县环保局等部门还要负责牵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等五大体系的具体构建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四、制定具体实施规划和方案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决定》的精神,聘请有关专业机构抓紧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论证工作,并尽快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每一项工作任务的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具体项目、采取有效措施,按步骤分年度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五、强化督查考核
各乡镇、各牵头部门要对照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于每年1月底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提出该年度的工作目标和需实施的具体项目。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汇总情况研究制定全县年度实施方案,经县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指标任务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评体系。要建立联合督查机制,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进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和通报情况,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六、深化工作效果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客观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汇总情况对全县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进展和成效,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和下一年工作安排。要运用多种宣传渠道和形式(其中县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广泛宣传和推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重要部署以及典型经验,引导、调动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篇二
近年来,桂林市检察机关将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的期待,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打、防、治”相结合,按照加强生态检察。服务桂林发展思路,不断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服务和保障桂林旅游绿色发展上展现检察新作为。
一、认真谋划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措施
该院印发了《的工作职能分配》落实各分管领导和科室的任务和责任,明确工作内容,即严厉打击破坏绿色产业发展、滥伐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水资源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严格查处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负有监管职责和侦查职责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立案监督和审判监督加强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收集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如灵川县检察院针对漓江上游灵川县河段非法采挖河沙行为猖獗,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这份检察建议引起灵川县领导的高度重视,今年2月底,该县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河段采砂进行整治,炸毁了非法采砂船只,并下拨400万元修复河道,有效地保护了漓江流域生态。
二、加大惩治和预防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力度
一是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多发性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职能,坚决依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危害生态的刑事犯罪,严格把握好证据审查关、事实认定关、法律适用关、定罪量刑关,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保持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20xx年以来,共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4件37人,其中涉嫌滥伐林木罪12件31人、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2件6人;追加逮捕3人、追加4人。二是依法查处生态环境领域中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发生在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审批、环境保护监管执法过程中的贪污贿赂、不作为、乱作为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处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导致的生态环境破坏案件,及时介入重大环境责任事故调查,依法查办事故背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犯罪依法立案调查涉及环境生态领域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9件10人,其中副处级干部3件3人,贪污案件3件4人,贿赂案件6件6人,为桂林市的生态文明建设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对重大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的资金拨付、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进行介入预防、跟踪监督。全市结合执法办案,向发案单位或主管单位提出检察建议5件,均获得有关部门采纳回函。依托“送法进机关”“职务犯罪预防五进”活动,组织预防干警结合真实案例,深入林业局、环保局、国土局等部门为500多余名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增强其规范履职、廉洁正派、拒腐防变的理念,筑牢思想和行为防线。借助“举报宣传周”等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讲与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资源方面的法律知识,不断提升群众认识和举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违法行为的`意识和能力。
三、完善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两法”衔接常态机制。制定并实施《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与环保、林业等8个部门分别召开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座谈会,就如何完善“两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共同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主题,对案件移送、证据收集、检验鉴定、涉案物品处置等方面的认识分歧和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建立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共享、适时介入、咨询会商等制度,理顺衔接和监督关系,努力形成推动两法衔接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三是健全立案监督机制。将检察监督关口前移,对行政执法机关开展的整治群众反应强烈、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活动,适时派干警介入参与、及时跟进,深入到执法一线,依法监督纠正农业、水利、林业、国土、环保等行政执法机关以罚代刑、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对梳理出来的案件线索中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确保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行为得到及时有力查处。如龙胜县作为全国7个森林旅游示范县之一,境内楠木、红豆杉等国家保护的珍贵树木较多,为有效保护县内的古树名木,龙胜县检察院向县林业局发出加大宣传力度,设立珍贵植物保护警示牌和加大执法力度等检察建议。该建议得到林业部门的采纳,对县境内的古树名木进行测量、定位、挂牌和建档跟踪保护,共对3570株古树名木进行了挂牌保护。此外还与当地林农签订管护协议,发放宣传手册3.2万份。
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
一是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坚持区别对待、分化处理、教育感化的思路,既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生态资源刑事犯罪,又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坚持从轻从宽处理。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生态资源刑事案件。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为群众讲解国家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宣传林政资源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鼓励群众举报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依法保护生态意识。在宣传形式方面,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开展法制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活动。
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篇三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万州委发〔〕1号)和《万州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表》(万州委办〔〕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全镇环境质量,巩固和深化我镇生态建设成果,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生态文明为目标,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大会有关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增长,完善城乡环境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城乡环境。
二、目标要求
通过加强宣传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健全生态环境建设综合管理,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确保到年底全面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六大行动。
三、重点任务
(一)生态空间保护行动
1.今年完成-X年小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划定禁止、限制、优化、重点和适度开发区域,构建区域功能明确、产业布局科学、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由村环所负责在X年底完成小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
2.严守生态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强化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经济绿色转型行动
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加快打造生态休闲旅游基地,重点建设青山紫农业示范园区以及其他乡村旅游基地。
(三)环境质量改善行动
1.防控秸秆焚烧污染。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严格秸秆禁烧,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度,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相关补贴政策和工作考核挂钩,坚决遏制秸秆露天焚烧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由村环所和农业服务中心共同督促各村禁止秸秆焚烧。
2.加快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加快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收集及管网建设和改造,由村环所负责加快完成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建设,早日投入使用。
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全面开展我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不断扩大整治范围,提升整治效果;积极开展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村环所负责与区环保局联系,争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4.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划定畜禽禁养区。采用干湿分离粪污综合利用等办法,杜绝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污染水体。由村环所和农业服务中心共同监督和规范各养殖场。
5.我镇的进镇道路由现在的水泥路面改为柏油路面,并对原有路面进行增宽。新增1.5公里夏小路和2公里马小路的建设,改善人们出行不便的现状。责任科室由经发办负责,争取XX20xx年底完成该项目。
6.对我镇各村的危旧房进行改造。C级危房以排险加固、局部修复为主,辅以风貌改造、环境改造等形式对集中成片的村庄、院落、农业产业园区、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沿线、整村脱贫示范村进行改造。D级危房以拆除重建为主对其房屋进行改造。X年C、D级危旧房改造由村环所负责完成。
7.垃圾收运统一进行,将分散的垃圾集中进行收运、处置,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乡村为分点式的集中处理。
8.城镇的人行道均铺设透水式地砖,两边安装太阳能电灯、栽培行道树及放置垃圾桶。
9.完成小周村石地坝高山生态扶贫安置点的建设。X年将完成50户150人的安置,由扶贫办统筹安排。
(四)生态生活全民行动
保障饮用水源及食品安全,增加自来水管道的安装和新增农村集中点饮用水水池的数量。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从严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该项行动由村环所和食药监办一起进行监督管理。
(五)生态文化传播行动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宣传车、宣传站、赶场面对面等形式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环保的重要性。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宣传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协调调度和推进落实。各村(居)及有关责任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具体负责本单位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各村把生态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抓好工作落实。
(二)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召开广播、群众代表会、张贴宣传标语及出动宣传车等有效形式,大力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各村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讲究卫生、革除陋习,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习惯。
(三)切实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等督查落实制度,细化环境卫生目标考核,促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建设。
(四)严格考核。镇政府组织力量定期对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和整治效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将生态建设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实行问责追究,限期整改,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办公室、督查办等部门对各村(居)、责任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实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