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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及2025计划(最新7篇)

时间: 2024-11-19 23:16:03

关于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及2025计划(最新7篇)

关于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及2025计划

关于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及2025计划 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贵公司的具体情况,现对贵公司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及工作计划做如下阐述,有不妥之处请予以指正。

  一、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提供日常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如提供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争议、交通事故、债务清偿及债权追讨等方面的处理意见;

  2、应贵公司的要求通过授课、座谈等方式对公司员工进行专项法律知识培训;

  3、为贵公司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备忘录、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纪要等。根据贵公司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法律建议书等法律事务文书。协助贵公司各个部门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审查、完善客户草拟的合同及其它法律事务文书;

  4、针对贵公司较大的经济贸易项目或其它重大项目,提供参与式、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谈判,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及项目所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为贵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及法律论证;

  5、应贵公司要求参与客户重大业务活动,拟定谈判方案、为制定对策提供法律意见;

  6、协助贵公司设计、制定、健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经营运作程序;协助贵公司制定保密制度和签订保密协议;

  7、应贵公司委托协助清理债权债务及参与和贵公司有关的所有诉讼业务;

  8、接受贵公司授权,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维护贵公司合法权益;

  9、应贵公司委托,并经律师专业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对外发出《律师函》,维护贵公司合法权益;

  10、不定期向贵公司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信息,并提供有关规避风险的法律建议或相应的对策。

  二、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根据贵公司的具体情况,可能有以下几种工作方式:

  1.每月或每周安排一定时间到贵公司现场办公,处理贵公司重要事务及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不能有效处理的其他事务,由律师至贵公司处接受委托办理,必要时贵公司亦可派人到律师办公场所委托法律事务解决相关问题;

  2.在现场办公以外的时间,律师可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进行口头或书面的解答及处理;对法律文书的审

  查及完善,律师可通过传真、电邮等方式进行处理,以及其它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可以有效快速处理的事务;

  3.遇到紧急情况时,贵公司可以随时联系律师,双方到贵公司、律师所或其以它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

  4.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贵公司到仲裁机关、法院或其它场所代理企业处理相关事务。

  5、顾问期间,贵公司可以指派专人与顾问律师联络,为顾问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临时办公场所等),提供开展业务需要的资料和情况以便于顾问律师受托后及时解决具体问题。

  三、顾问律师的工作程序

  顾问律师应当首先解决既往遗留的法律事务,处理当前紧急的法律事务问题,参与目前将要或已发生的诉讼活动,随后转入以减少或预防纠纷发生为目的的法律事务,协助建立健全合同制度等。

  如能成为贵公司的顾问律师,本律师将严格履行执业律师应尽的职责、操守,尽心尽力办理贵公司所委托的法律事务,最大限度维护贵公司的合法权益,保守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

  本计划书仅做介绍之用,如贵方有聘顾问律师意向,双方应签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具体以合同的约定为准。

  顺祝

  商祺

  律师

关于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及2025计划 篇二

  一、总体工作目标

  (一)重点工作

  1.建立和完善法律事务管理的制度体系,制定工作标准,拟定工作流程。

  2.落实三项审核率,完成三年法制目标的硬指标。

  3.加强合同管理,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4.加强诉讼管理,切实降低案件发生率。

  5.要结合“六五”普法着力培育企业合规文化。

  6.要坚持不懈地推进法制队伍建设。

  (二)需重点解决的问题

  1.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还不完善,还未形成规范化的法律工作流程。

  2.法律事务机构职能不够明确,缺少法律知识培训,缺乏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的专职法律人才。

  3.合同签定及执行过程中,法律审核及评估机制还需加强。

  4.缺少明确法律参与重大决策的范围、方式、工作流程等权责要素的制度依据。

  5.企业自身法律事务工作的功能和作用不强,主要依赖于外部资源。

  6.没有建立起对合同签约人员的法律素质标准,不能及时有效地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经营活动中法律风险预控有待完善。

  7.法律审核尚未全面参与规章制度评审、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未经法律审核的现象较为普遍。

  8.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与企业日常宣传、经营发展、员工实际结合不够紧密。

  9.主动*意识有待加强。

  二、保障措施

  201x年度,公司法律工作事务任务繁重,且涉及多个部门的配合,为保障年度法律工作开展,特拟定以下措施:

  1.调整公司法律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主管法律工作副总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部。法律集中管理,设立法律事务部,简称法务部,与企业管理部合署办公。法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能为指导协调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开展;协调成立法务部,指导法务部工作。

  2.涉及法律专项管理的业务仍按照职能管理分工执行,但必须就工作过程中的法律工作痕迹保留,并报送法务部备案,法务部将按照职能检查监督法律事务落实情况本年度工作任务实施计划表中承担任务的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完成任务,并将有关文件提交法务部。

  3.各单位应密切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切实执行本单位涉及法律介入的工作任务,并就本部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工作提交法务部审查及备案。

  4.各部门应适时对本部门的涉及法律的工作与法务部沟通,并就设计公司级管理的法律事务及时上报公司法务部。

关于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及2025计划 篇三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分公司各部门,尤其是风险管理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分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防范虚假赔案,以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去年余杭支公司有位离职员工方忠良,利用职务之便,与修理厂勾结,采用汽车、虚假发票、制造假事故等非法手段,而且通过诉讼来达到其赚取或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在我们与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和杭州营业部的配合下,不仅粉碎了其企图,而且争取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中两起典型案例,涉案金额就达到14万余元。通过我们的努力,防止了公司损失的发生。这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一起是用他人名义买得二手车然后套用河南电力公司的号牌,制造单方保险事故,谎称车辆是方忠良母亲顾美珍所有,以原告顾美珍的名义,由方忠良作为代理人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诉讼标的8万余元。案件发生后,通过永安河南公司协查得知,河南省电力局的车辆不曾到过浙江,而且事故发生时,该车辆停在电力局大院没有使用。挂真实车牌的车主河南电力局出具了所有权证明,这直接否定了方忠良向法院提交的其母亲是车辆所有权人的事实。我们去过公安、法院,还多次向保监局反应情况,经过努力,方忠良向法院撤回了诉讼,放弃了车辆的理赔。

  几个月后,方忠良又以他母亲的名义就另一辆某汽车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车辆也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生的单方事故,某事故认定书是在事故发生10来天之后补开的。方忠良用一张假的汽车修理发票向法院主张保险赔偿近6万元。该案我公司定损员定损3万余元,一审由杭州营业部法务人员参与了诉讼。一审法院按全部支持了顾美珍的诉讼请求。

  本案二审由本法律顾问担任诉讼代理人。起先中院法官认为,既然事故是真实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没有道理的。在与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多次沟通后,我提出了有力伪造假发票证据,并且把河南电力局的案件作了书面报告,要求中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经过两次庭审,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顾美珍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按照本代理人的请求,将案件进行了移送。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

  仅上述两起事故,经过我们法律顾问的努力,就为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二、积极参与理赔案件处理,尽力使公司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

  由于分公司很多机构都由法务岗参与诉讼工作,因此真正委托法律顾问应诉的案件不是很多。一年来共委托案件十余起。但是这些案件,基本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下是一些案例说明。

  杭州滨江区的章毛案,章毛开车撞死了人,理赔案件在交强险结案后,受害人亲属反悔,以城镇标准为诉讼请求,把侵害人和我公司一起告上了滨江区人民法院。起先主审法官认为这个案子中,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城镇标准理赔,在三次庭审后,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判决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湖州茂兴化纤有限公司雷击案,原告茂兴化纤有限公司要求我公司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而本案在理赔过程中对于保险责任是没有争议的,只是赔偿金额存在异议。接到委托后,我们分别向浙江省气象局和湖州气象局取证,得到证据表明,原告主张的时间没有发生雷雨天气。于是我们按照拒赔处理,后来在法官的主持下,该案以明显有利于我们保险公司的调解方案进行了调解。

  绍兴凯利达纺织品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原告绍兴凯利达纺织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肇事后逃逸,但是我公司在承保时未妥善尽到保险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一审按照近40万判决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二审经过努力,以23万元赔偿金额的方案进行了调解。

关于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及2025计划 篇四

  江西某某律师事务所在某某年7月15日与某某某分公司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律所指派本律师负责贵单位具体法律顾问工作。光阴荏苒,时间已过去一年。现对这一年来的工作作个总结,以期双方更好的指正交流,相互促进。

  一、提供法律咨询,分析企业事务,防范法律风险。

  有句谚语“法律如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某某某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历史较久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范围又是涉及到国计民生的特种行业。因此,在资产、人员、经营方式、内部管理上,更要求审慎处理每一件企业事务。本律师通过电话或亲临公司提供法律咨询,详尽解答。

  二、全程介入公司资产购置、处理等重大企业事务。

  随着公司经营方针、策略的变化,需要购置合乎规划的民营油站,出售闲置的自有油站。这涉及到资产数额、产权过户,防范交易风险等问题。本律师对经济合同全面审查修订。另外,对一起违规给大客户佣金的做法指出法律风险,建议立即纠正。

  三、利用自身优势,代理企业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本律师作为多年的社会律师,有较好的社会资源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善与法官司沟通,熟悉诉讼技巧,努力维护顾问单位合法权益。对一件多年悬而未决的油站产权提起确认所有权诉讼,取得了预期结果。现另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法院审中。

  四、对下一年企业法律顾问的计划与展望。

  双方人员多来往,交流信息,加强沟通。有涉及企业重大法律法规的颁布,本律师将通知公司,建议组织学习。必要时,本律师将会商安排时间,集体授课学习、探讨。公司方面,对经营方针政策、重大管理决策,内部管理制度变化,经济合同,将相关文件复制本律师,给予审查。

关于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及2025计划 篇五

  一、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提供日常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如提供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争议、交通事故、债务清偿及债权追讨等方面的处理意见;

  2、应贵公司的要求通过授课、座谈等方式对公司员工进行专项法律知识培训;

  3、为贵公司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备忘录、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纪要等。根据贵公司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法律建议书等法律事务文书。协助贵公司各个部门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审查、完善客户草拟的合同及其它法律事务文书;

  4、针对贵公司较大的经济贸易项目或其它重大项目,提供参与式、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谈判,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及项目所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为贵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及法律论证;

  5、应贵公司要求参与客户重大业务活动,拟定谈判方案、为制定对策提供法律意见;

  6、协助贵公司设计、制定、健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经营运作程序;协助贵公司制定保密制度和签订保密协议;

  7、应贵公司委托协助清理债权债务及参与和贵公司有关的所有诉讼业务;

  8、接受贵公司授权,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维护贵公司合法权益;

  9、应贵公司委托,并经律师专业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对外发出《律师函》,维护贵公司合法权益;

  10、不定期向贵公司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信息,并提供有关规避风险的法律建议或相应的对策。

  二、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根据贵公司的具体情况,可能有以下几种工作方式:

  1、每月或每周安排一定时间到贵公司现场办公,处理贵公司重要事务及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不能有效处理的其他事务,由律师至贵公司处接受委托办理,必要时贵公司亦可派人到律师办公场所委托法律事务解决相关问题;

  2、在现场办公以外的时间,律师可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进行口头或书面的解答及处理;对法律文书的审

  3、查及完善,律师可通过传真、电邮等方式进行处理,以及其它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可以有效快速处理的事务;

  4、遇到紧急情况时,贵公司可以随时联系律师,双方到贵公司、律师所或其以它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

  5、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贵公司到仲裁机关、法院或其它场所代理企业处理相关事务。

  6、顾问期间,贵公司可以指派专人与顾问律师联络,为顾问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临时办公场所等),提供开展业务需要的资料和情况以便于顾问律师受托后及时解决具体问题。

  三、顾问律师的工作程序

  顾问律师应当首先解决既往遗留的法律事务,处理当前紧急的法律事务问题,参与目前将要或已发生的诉讼活动,随后转入以减少或预防纠纷发生为目的的法律事务,协助建立健全合同制度等。

关于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及2025计划 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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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诚合作又一年,我们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公司法律事务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并经我们二人的不懈努力,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作好已结案件的执行工作,以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二0年的公司的催收货款的诉讼案件,主要有三个,一是县镇潘拖欠货款案,二是廖货运合同纠纷案,另一是广东省县何等人拖欠货款案。现三案早已结案并已申请进入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前一案,经我们与县人民法院的积极、主动配合,并多次、及时与执行法官沟通,使得执行法官出工又出力,最后取得了法院及时退回了我公司的诉讼保全保证金,潘所欠的货款也依法执行完毕的园满结果。后两案,执行工作很不顺利,至今未果,其根本原因是当事人居无定所且现下落不明,我们目前还未掌握他们的行踪及定所,法院也因我们提供当事人的住所不能而无法开展执行工作,使得后两案的执行尚未了结。从而无形中导致了公司的眼前损失。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积极主动多方打探上述两案当事人的踪迹,催促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以早日挽回公司的该项损失。

  二、依法出具了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要求客户履行约定义务及指导公司及公司法律事务部有序开展法律事务工作。主要表现如下:

  (一)向河南省股份有限公司等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出具律师催款函,要求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及时清偿货款,以使得公司货款及时回笼,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公司员工人身权利,应公司的要求,依法出具了多份法律意见书。

  20年10月份,前公司员工孙多次以不同方式、手段威胁我公司主要领导李并进行敲诈勒索钱物。接到公司的通知时,我们深感事情的严重性,即刻同公司取得联系,及时同公司领导研究孙平的行为性质及其法律后果。通过研究分析,我们认为孙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于是向公司明确表示:孙的行为性质严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已涉嫌犯罪。为制止不法行为发生,保障李人身安全,我们建议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由公安司法机关介入侦查,以追究孙的刑事责任。为此,连续两次向公司出具了两份关于孙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法律意见书,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为规范公司管理,合法有序生产经营,继续出谋划策。

  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大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对其进行规范,使其科学、有序进行是非常必要的。我公司是一个大公司,且日益发展壮大,为此,对我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就显得十分重要而必要。因此,我们积极、主动同公司法律事务部联系,及时调整、修改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进行细化,使公司、员工的行为尽量做到规范化。同时,针对个案或公司管理的某方面,进行重点调整和修改,比如,在农药行业管理方面,我们依法向公司修改并提交了《对中国行业管理的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文,供公司参考。

  四、制定和完善了公司营销人员的担保制度,办理了部分营销人员的担保手续。

  (一)制定和完善了公司营销人员的担保制度。对公司历年的营销人员的担保制度进行了总结,并进行了完善,制定了《担保工作操作规程》、《保证合同》、《内部销售承包合同》、《担保人基本情况表》、《担保财产清单》等。

  (二)办理了部分营销人员的担保手续。20年3月份,分别到桂林、玉林、贵港、柳州等地,办理了部分营销人员的担保手续。

  (三)、为维护公司利益,挽回经济损失,继续对李等人拖欠公司款项纠纷一案的申诉、抗诉。李等人与公司欠款纠纷一案,历经一审二审,法院均裁决为公司内部事务,由公司自行解决。我们认为,法院裁决依法无据。现案子已申诉至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已将案件移送至区检察院立案审查,并将做出抗诉。

  五、举办法律讲座,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

  以上是我们一年以来的顾问工作总结,回顾过去的一年,尽管有些货款得不到及时回笼,已结的案子亦执行不回,但我们欣喜看到,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公司的运行有序规范,诉讼事项明显减少。这在客观上,与我们顾问律师的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对于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我们深表歉意,并真诚希望在未来的20年内,我们能通力合作,尽心尽力地参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市场经济当中运用法律知识这个武器,共同把贵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做得更好,确实地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努力地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使公司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关于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及2025计划 篇七

  一、常规工作

  常年法律顾问的常规工作主要包括日常法律咨询,合同的审查以及基本的资信调查(主要包括工商、房产信息调查),根据客户需要,也包含少量的简单谈判及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不包括供客户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的法律意见书),上述内容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中均已包含。

  二、关于提供较深入的法律服务的基本计划

  常年法律顾问常规服务模式存在的主要缺点在于基本属于被动式服务,对于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性不够,往往是出现问题仓促上阵,因此也容易造成最终结果存在多多少少的遗憾,其实企业法律风险的控制并不仅是法律问题而更多的是系统管理问题。具体而言,公司已有比较规范全面的风险控制制度,如果上述工作中尽可能多发挥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应该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具体计划包括如下几点,供公司参考:

  1、法律风险重点监控

  在去年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中,有意识加强了与业务部门的联系,一方面有助于提前介入及预防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有助于熟悉公司业务的具体运作。我们认为,这一工作模式能比较解决实际问题,应该进一步强化,但这有赖于公司能否有进一步的制度安排。

  2、合同管理制度及常用合同文本的修订

  在我们最初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时,曾对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常用合同文本进行过梳理和规范,但毕竟几年过去了,建议公司是否考虑重新修订,如重新修订,是否请公司各有关部门(尤其是业务部门)均提出书面意见。

  3、法律培训工作

  提供了拟开展的三项专题法律培训计划,尤其是第一项主要针对公司业务运作中的实务性问题。我们的想法,公司法律培训的关键是以企业实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如何进行正确操作进行提示与指引,其中尽可能结合公司业务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案例。建议首先在上半年安排一至二次培训,为保证效果,可否首先在部门负责人层面作一次小规模的宣讲及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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