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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推荐10篇】

时间: 2024-03-16 22:17:57

如下是美丽的小编为家人们找到的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推荐10篇】,欢迎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推荐10篇】

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推荐10篇】 篇一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习生活条件的有效措施之一,对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然而,由于这项计划涉及资金庞大、范围较广,且作为新政策没有好的经验可以借鉴,实施情况参差不齐,存在职务犯罪的风险。针对这一现状,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对县内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预防调查。通过走访,与教育部门、校方、师生、经销商等进行沟通,在充分了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及职务犯罪隐患及时提出了预防建议。

风险分析

风险一:粮油统配统送环节存在漏洞。一是部分学校市场主体意识不强,易导致专项资金流失及贪贿类、渎职类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大方县实行粮油统配统送,部分学校在粮油购销合同签订后,没有严格按照民法中的情事变更原则、合同法中的平等原则履行自身权利。如,某学校同一个月内间隔10余天的大米采购价格相差了0.38元/千克。价格为何会出现变化,校方竟然毫不知情。不切实履行好自身市场主体地位,易导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流失,也可能产生贪贿类、渎职类职务犯罪。二是质量验收把关不严,易成为渎职类犯罪的诱因。部分学校未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仅在验收第一批货物时收取了供应商的质量检验报告与企业资质相关证书;部分学校没有保存好粮油供应商提供的验收样品,验收过程草率了事,没有把好粮油质量验收关。三是部分教管中心代行学校职权签订粮油购销合同,学校被动执行。部分乡镇教管中心未严格遵守相关文件规定,积极组织学校与粮油经销商洽谈,为学校与经销商自愿签订合同搭建平台,而是自作主张代表学校与粮油经销商签订合同,然后通知校方执行。

风险二:财务管理混乱。在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过程中,部分学校没有很好地吃透相关政策与财经法规的精神,财务管理较为混乱。如,一些学校违反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将部分采购运费、食堂工具等不属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报账范围内的项目入账;一些学校对于采购账目存在不做账或者报账缺乏原始凭证的现象;部分寄宿制学校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账目与向寄宿学生销售的早、晚餐账目混为一谈,有的没有总账,有的没有早、晚餐的明细账。以上种种问题,既有可能造成该项资金流失,同时也可能滋生贪污、挪用资金等职务犯罪。

风险三: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如果不认真监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几率会大大增加,可能引发渎职犯罪。通过调查发现,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学校未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允许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出入食堂操作间,增加了食品安全隐患。二是在食物分发过程中,部分学校在无食堂工勤人员在旁管理的情况下,让学生按需自行添饭,造成学生一拥而上用自己的饭勺进行添饭的情况,这有可能造成食品安全和学生人身安全事故。

对策建议

对策一:强化市场主体意识,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学校要加强市场主体地位认识,切实转变在粮油采购中的被动地位,改变粮油统送中的惰性思想。重点是要切实履行好粮油采购前期、粮油购销合同实施过程、粮油质量把关验收三个阶段的合同主体权利义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以平等交易主体的地位同粮油统送企业共同商讨价格、共同履行职责,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到位。同时,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把各项不安全因素扼杀于萌芽状态。严格按照各级文件的规定,把好各项食品原材料验收关,筑牢食品生产全过程的安全防线,确保学生吃上放心食品。

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推荐10篇】 篇二

第一条为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加强粮食工作首长责任制,建立我县中长期粮食供求总量平衡机制和预警机制,以调节、稳定粮食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它突发事件。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及相关工作。

第三条县级储备粮油权属县人民政府,其规模由县政府确定,收购、轮换计划由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发行联合下达。

第四条县级储备粮油实行政府委托、部门监管、企业运作的办法,形成科学管理、调控有力、高效灵活、节约费用的管理运作模式,确保县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完好,结构合理,管理规范。

第五条县级储备粮油的品种为稻谷、小麦和菜籽油,储存费用粮食每年0.04元/斤、油脂每年0.20元/斤。

第六条县级储备粮油集中在储存能力较强,管理水平较高,交通便利的粮库管理。

第二章储备粮油的入库

第七条县级储备粮油的入库,由县财政、县粮食局委托企业进行招标采购。

第八条购入的县级储备粮油,必须是当年产的新粮、新油,粮食符合国家三级以上(中等)质量标准,油脂符合国标四级菜籽油质量标准,经县粮食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

第九条县级储备粮油入库成本由县财政局、县粮食局根据当年市场价格招标采购价及相关费用核定。

第十条企业要执行有关粮油质量、卫生、计量等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

第三章储备粮油的储存

第十一条县级储备粮油在储存期间所发生的利息保管费用,由县财政局负责按国家有关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的有关规定,按季及时足额拨到储备企业。

第十二条承担县级储备粮油任务的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执行县级储备粮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对县级储备粮油实行分品种、分年限、分地点、分仓储存和管理。

(三)未经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发行同意,不得变动县级储备粮油储存地点。

(四)为确保县级储备粮油安全,必须做到“一符”(帐实相符)、“三专”(专人、专仓、专帐)、“四落实”(数量、品种、质量、地点)

(五)严格粮油进、出库制度。

第四章储备粮油的轮换

第十三条县粮食局每年应按照县级储备粮油库存总量的30%安排轮换,储存年限指标以粮食生产收获年份计算,稻谷2—3年,小麦3—4年,菜籽油2—3年(散装),对储存条件差的取低值,条件好的取高值。轮空期限不得超过四个月,轮空数量不得超过储备总规模的20%。

县级储备粮油的轮换出库,由县财政、农发行、县粮食局按所储粮油的入库时间下达轮换计划,企业按计划实行先进先出或根据粮油质量状况进行安排。

第十四条企业要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对储备粮油进行轮换。轮换采取成本不变,以当年相同品种新粮、新油与库存旧粮、旧油等量兑换的实物方式进行,轮换发生的价差损益,由企业承担。轮换费用包干使用,轮换期间的保管费用补贴照常拨付。

第十五条县级储备粮油轮换所需资金,由承储企业向县农发行申请,农发行根据轮换计划安排资金,实行库贷挂钩,封闭运行,企业根据下达的轮换计划,轮出县级储备粮油业务回笼的资金及时足额的归还县农发行贷款本息,县农发行要及时安排轮换进粮油所需贷款,以保证新粮油及时入库。

第五章储备粮油动用

第十六条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由县粮食局、县财政局提出计划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动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县级储备粮油。

第十七条本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动用县级储备粮油:

(一)县级储备粮油实行增值性储备,当市场粮食价格出现波动时,动用县级储备粮油进行高抛低吸,平抑粮油价格;

(二)遇到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

(三)县政府认为需要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其他情况。

第十八条经批准销售县级储备粮油以及进行储备粮油轮换业务的,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文件)免征增值税。

第十九条经审核动用县级储备粮油发生的价差亏损由县财政粮食风险准备金弥补,发生的价差收益上缴财政,充实县粮食风险准备金。

第六章建立县级储备粮油“风险准备金”制度

第二十条县级储备粮油“风险准备金”资金来源:

(一)县财政预算安排一定比例资金;

(二)粮油风险基金节余;

(三)粮食价差收益。

第二十一条县级储备粮油“风险准备金”存入县财政局在县农发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主要用于县级储备的费用、利息、损失、损耗等开支,不得挪用。具体管理办法由县财政、粮食局另行制定。

第七章储备粮油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县粮食局负责全县储备粮油的日常管理工作,规划县级储备粮油的布局,制定轮换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和检查县级储备粮油的库存数量、质量和统计工作,协助县财政局管理县级储备粮油的费用、利息。

第二十三条县财政局按照县政府确定的县级储备粮油规模,负责将县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及时拨付到代储企业和农发行,制定县级储备粮油费用标准,监督企业的财务,按季将县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直拨到企业,并监督使用。

第二十四条县农发行按县级储备粮油收购、调运、轮换计划作好信贷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县粮食局、县财政局与企业签定委托承储合同,企业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企业要按规定编制并及时向县粮食局、财政局报送县级储备粮油业务和财务报表。

第二十七条企业要建立县级储备粮油信息平台,及时反映企业分品种、分库点、分仓位、分年限的储备粮油数量和成本,准确反映企业县级储备粮油的购、销、调、存情况。保证会、统、储的台账(卡)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十八条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县农发行等部门要对县级储备粮油企业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定期核实库存。企业要加强对粮油的日常管理,完善业务手续,规范操作程序。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发行采取定期全面普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严格监管,确保县级储备粮油实物和收购资金、补贴资金的安全。

第八章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第二十九条承储企业不得虚报、瞒报县级储备粮油的数量,不得在县级储备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不得擅自串换品种,不得因管理不善造成县级储备粮油霉烂变质。违反规定擅自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失的,赔偿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推荐10篇】 篇三

《长三角》:张家港怎样来解决产需不平衡的矛盾,保证粮食供应?

孟波:张家港市与苏南其他县市一样,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呈现了两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即粮田面积的减少不可逆转,粮食消费总量的增加不可逆转。按张家港市总人口154万以及社会各方面用粮计算,全市年总需求112万吨(包括工业用粮),产需平衡缺口达85万吨。预测“十一五”末,我市粮食产需平衡缺口达100万吨。面对新情况,我们主要采取抓住本地粮源、建立域外基地、加强产销衔接、“紧靠”大企业等措施。

抓住本地粮源。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后,我们针对收购主体多元化、加工企业需求量大、粮农对出售粮食心理价位高等特点,发挥市粮食购销总公司主渠道作用,采取由总公司扎口,委托收购、代粮食加工企业订单收购等方式,多措并举抓好两季粮食收购。“十一五”期间,我市累计收购粮食55万吨,其中小麦37万吨,水稻18万吨,在苏州地区连年名列第一。

建立域外基地。2003年起,我们为确保粮食供应安全,在黑龙江省密山市、江苏省农垦新洋农场、盐城、宿豫、泰州等地建立优质粮源基地11万亩,超额完成了苏州市下达外建7万亩粮食基地的任务,通过与各基地互通信息、广交朋友,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为市民提供绿色、环保、安全的优质大米。

加强产销衔接。粮油工业是我市五大支柱产业之一,也是全国主要粮油加工基地,去年粮油工业产品销售收入达165亿元,加工原粮(稻谷、小麦)超65万吨。我们每年组织区域内大型企业到苏北粮食主产区采购粮食,今年4月与苏北粮食主产区签订粮食购销协议46.6万吨。南北产销衔接为本地粮食安全和工业用粮建立了稳定的粮源基础。

“紧靠”大企业。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出“龙头企业+基地+订单”的合作模式,与中粮集团落实订单小麦3万亩,与省农垦新洋农场落实优质水稻1万亩,与苏州硒谷集团落实订单2000亩,合作开发富硒品牌营养大米。订单农业的落实,粮食产业化经营的不断推进,带动了全市稻麦产业升级,实现农企双赢,共同打造“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建设。

同时,注重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张家港市是典型的销区,粮食供应主要靠市场来调节。我们建立健全粮食储备体系和轮换机制,确保平时储得实、急时用得上,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根据粮油短缺事件应急状态,建立与粮油加工企业联动机制,协调引导区域内大型粮油加工企业及粮油购销企业备足粮源供应市场。

《长三角》:张家港本地粮食生产情况如何?采取哪些有效措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孟波: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粮食种植面积逐年减少,农村土地流转后,商品粮人口和外来人口继续增多,粮食需求量不断增加,目前我市稻谷自给率仅为55%。

连续几年,我市出台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2007年在《张家港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中规定,转让土地农民补贴每亩300元。2008年出台《张家港市扶持土地规模经营示范户实施办法》,从当年至2011年,每年奖励补贴总金额300万元,其中:粮食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40元。文件还规定了粮食种子补贴政策、农资综合补贴、粮食直补等。《张家港市水稻价外补贴政策意见》中,还对15亩以上规模经营大户出售的水稻,发放价外补贴8元/百斤。

《长三角》:近几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频发。影响了粮食生产。从张家港来看,怎样做好粮食储备工作来应对可能发生的粮食供应问题?

孟波:我们的主要做法是管好储备、抓好收购、规范管理。我市地方储备规模为2.75万吨,其中:稻谷2万吨、小麦0.75万吨。我市粮食购销总公司承担市级储备粮吸储、轮换,市级储备粮管理全部实现本市收购、储存。粮食收购实行订单扎口管理,全市规模经营户稻谷收购全部实现订单收购。在小麦收购上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与中粮东海粮油合作,实行优质小麦订单收购;二是与各基层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利益共享,减少收购企业竞争内耗,力保本地粮源不流失。2010年小麦收购总量达12万吨。

《长三角》:“民以食为天”,张家港如何做到既要发挥市场调节机制,又要做好这项“民生工程”?特别是如何做好应急供应,使百姓心安?

今年开始,我局计划将“放心粮油点”与“应急保供点”相结合,实施《张家港市“放心粮油店”评审和管理办法》,2012年底前,高标准建成全市统一规范的“放心粮油店"28家,这些“放心粮油店”同时也是全市粮油“应急保供点”。

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监督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我们去年设立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由粮食、工商、质监、物价、公安等部门参加,更好地对粮食收购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为应对粮油供应特发短缺事件发生,我们制订了《张家港市粮食应急预案》,建立了104个农村粮食信息调查点和10个粮食市场价格监测点,定期监测市场粮油供应价格、数量变化。

目前,全市粮油正常供应主要以大市场流通方式解决,我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设有一个粮油专区,每年交易量6万吨左右,但远不能满足全市粮油供应的需要。我们已经规划了一个专业粮油批发市场,在市场设立检测机构,粮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交易,建成后粮食年交易量可达20万吨以上。

同时,建立成品粮储备体系,确保粮油供应安全。按照各地确保可供市场10天以上的成品粮油应急储备任务的精神,我市按总人口150万人、人均每天0.25公斤测算,落实10天成品应急储备粮需375万公斤。

近年来,我市投资1亿多元用于粮食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地方储备粮库容3万吨(所建仓容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改建修缮仓容6万吨,新建了“润众”米业,为提高地方储备粮承储能力,打造科学合理的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奠定了基础。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多和土地流转的加速,以及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仓容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我们又申请财政资金1.6亿元准备新建沙洲中心粮库5万吨僳一期建4万吨)。目前项目选址、项目立项、房屋拆迁、建筑设计及审批等已经完成,预计今年6月初正式开工建设,2012年底竣工。

《长三角》:请您再谈谈张家港在发展现代粮食产业中的一些做法。

孟波:现代粮食产业是张家港的特色产业。从强化布局调整、项目建设、粮食购销、经营管理入手,我市不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主动适应大粮食、大市场、大流通的格局。

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推荐10篇】 篇四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我局→←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切入点,加大工作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现将上半年我局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出工作重点,抓好“一中心一站一小区”重点工程。

一中心即绵竹粮食储备中心,一站即绵竹军粮供应站,一小区即民心小区工程。各重点工程均跨“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规划期。

1、绵竹粮油储备中心库和军粮供应站,于“十一五“规划期间()已选址孝德镇金土村和105仓库(南轩中学清道大道正对面),两处规划用地143亩(其中:粮油储备中心库用地140亩,军供站用地3亩)。使用中央灾后重建资金3083万元,其中:粮油储备中心库计划使用中央灾后重建资金2660万元;军供站计划使用中央灾后重建资金423万元,企业自筹95万元,军供站资金规模达到518万元。

粮油储备中心库的选址位置优越,面对成青公路,后靠成兰铁路。在有关部门的全力支持配合下,已申报同意修建专用铁路线,预留专用铁路道口,公路道口。

粮油储备中心库建成后将很好地利用绵竹的区位优势,集现代物流、信息流融为一体,辐射西藏、甘肃、新疆等大西北地区。军供站的建成将把军供保障扩展至西藏、甘肃、新疆,对国防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目前,粮油储备中心库用地预审、环评、抗震设防、水保等项工作已进入扫尾期,属概算批复阶段。预计本年度底开工,20xx年底完工。军供站预计6月底开工,20xx年8月底完工,建成后的绵竹粮油储备中心库和军供站将是绵竹灾后重建的一大亮点工程。

2、今年,我们根据市政府竹府议[]6号《关于绵竹市粮食系统灾后职工住房重建事宜的会议纪要》精神,全力抓好在饲料厂集资修建180套“民心小区”宿舍楼;102仓库36套集资建房宿舍楼的工作。把这项“民心工程”做好、做实,促进社会稳定祥和。这项工程预计20xx年完成,也是本系统“十二五”重点工程之一。

二、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小春粮油收购入库,今年小春粮油收获期间,阴雨日较多,造成农户收晒困难,止于5月31日,小麦收购入库1956.07万公斤,油菜籽收购35.37万公斤。当前,我们加大力度采用如下措施:一是实行局机关联系各企业制度,协调反馈收购入库各项事宜。二是采取必要措施,抓好对农收购的各项优质服务工作。三是主动与农发行衔接,抓好收购资金的组织供应,确保收购不打白条。四是局领导班子分工带队,成立了两个小春粮油收购工作督导组,分片包干,深入到各镇(乡)、村、组,收购点,现场解决收购中难点,确保不限收,不拒收,敞开收购。五是开展小春粮油收购专项行政执法检查,依法打击损害种粮农户利益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流通秩序,助农增产增收。

(二)全面完成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根据上级粮食部门文件要求,全面完成了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检查粮仓(货位)83个,粮食39795吨;检查省级储备粮11000吨,本市市本级储备粮8000吨。经企业自查本市和德阳市粮食局组织的检查,结果显示,库存真实,质量可靠,符合相关食品卫生标准,并达到了“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的目标。

(三)依法行政,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工作目标

按照本局《—“五五”普法规划》,以宣传、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政诉讼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制实践为核心,全面完成“五五”普法任务。今年5月底,顺利通过全市组织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

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全面加强了本市粮食市场巡查制度,规范了粮食收购、加工、流通、消费秩序,依法维护了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全力做好我市支柱产业——食品工业的粮食原料集中供应工作。加强与剑南春酒厂的营销合作,在供销合作中注重市场调研,巩固和扩大互利共盈局面。充分发挥粮食购销主渠道作用,达到既支持我市食品龙头企业发展,又使粮食购销企业增效的目的。同时通过我们的“订单”收购工作,指导农户种植适销对路的优质粮食产品,引导种植结构调整、助农增收。

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推荐10篇】 篇五

一、围绕确保粮食安全,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全面落实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粮价监测周报和社会粮食统计制度,年内,全市规模以上社会粮食加工经营企业统计覆盖面达到100%。

进展情况: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粮价监测周报和社会粮食统计制度已全面落实。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社会粮食加工经营企业统计覆盖面达到了100%。

2.修订出台《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年内开展1次应急演练。

进展情况:新修订的《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已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待市政府审核后统一出台;根据《预案》,已完成了对操作手册的修订。2013年突发粮食事件应急演练计划已按要求上报市政府应急办。

3.加强应急网络建设,落实7个应急加工企业和100个供应网点。

进展情况:到6月底,已落实应急加工企业7个、应急供应网点67个。

4.落实重大节日期间粮油“保供稳价”预案,确保主要粮油品种不脱销断档。

进展情况: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制定了粮油“保供稳价”预案,每日监测市场价格,调度粮油供给情况,全市粮油市场繁荣稳定。

二、围绕“管好粮”,提高储备粮油管理水平

1.全面落实地方粮油储备制度,确保各类储备粮油规模到位、结构合理、存储安全。年内,全市5个中心粮库继续保持创建全省规范化管理“示范粮库”一片红。

进展情况:地方粮油储备制度已落实到位,全市地方储备粮、成品粮油储备数量准确、质量达标、结构合理;督导5个中心粮库按照省规范化管理“示范粮库”标准,进一步完善落实了规范化管理措施,巩固“一片红”成果。

2.全市中心粮库应用“环流熏蒸、机械通风、微机监测粮情”储粮技术覆盖面达到100%,50%以上非当年入库粮食不使用药物熏蒸、安全储存。

进展情况:全市5家中心粮库应用“环流熏蒸、机械通风、微机监测粮情”储粮技术覆盖面已达到100%;围绕实现“50%以上非当年入库粮食不使用药物熏蒸、安全储存”,正推进相关工作。

3.全面排查基层仓储设施情况,年内维修改造仓容3万吨。

进展情况:完成了对全市基层仓储设施情况的排查,上半年,已维修改造仓容3万吨。

三、围绕保障粮食有效供给,千方百计掌握粮源

1.认真落实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精心组织粮食收购,确保不发生农民“卖粮难”问题。

进展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精心组织夏粮收购,杜绝了农民“卖粮难”现象的发生。到6月底,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已收购入库小麦3.3万吨,均达到国家三等以上质量标准。

2.最大限度地掌握本地粮源,增加有效供给,全年完成粮食经营量200万吨。

进展情况:组织三市和市直企业积极开展玉米、小麦收购工作,最大限度地掌握本地粮源,增加有效供给。上半年,完成粮食经营量107万吨。

3.加快建立市外粮源基地,提高粮食安全保障系数。年内,在小麦、大米主产区建立2个粮源基地。

进展情况:围绕加快市外粮源基地建设,主动加强了与大米、小麦主产区的联系。6月初,与黑龙江省牡丹江、佳木斯两市粮食局签订了粮食购销合作协议。

四、围绕规范粮食流通秩序,强化流通监管服务

1.推进粮食行政执法常态化、规范化,巩固全市创建全省粮食执法“示范县”一片红成果。年内,重点抓好政策性粮油检查和夏粮收购期间的市场维护工作,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活动2次。

进展情况: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能,在全市组织开展了粮食行政执法效能提升活动。上半年,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活动2次,开展执法检查90次,出动执法人员422人次,检查粮食经营主体127家,实施行政处罚17例,维护了粮食市场秩序。组织人员对中储粮中心库应出库的9019吨临储小麦的出库情况进行了检查,出库粮食数量准确、质量达标。

2.落实粮食收购行政许可制度,坚持非工作日预约上门服务,确保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许可审批。

进展情况:制定了深入落实粮食收购行政许可和非工作日预约上门服务制度的各项措施,做到了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

3.依托骨干粮食购销企业建立粮食经纪人协会,全市经纪人发展到1000人。

进展情况:组织成立粮食经纪人协会1个,全市经纪人已发展到1282人。

五、围绕军粮供应工作,提升军需民用一体化保障能力

1.不断完善军粮供应服务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军供任务,部队满意率达到100%。

进展情况:采取召开军地座谈会、到部队走访慰问等形式,征求部队意见和建议20条,制定和完善了10条服务措施,部队满意率达到100%;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军粮供应任务。

2.不断加强军供机构和基础设施建设,全市独立军供站年内实现创建省“星级军供站”一片红。

进展情况:对各军粮供应站贯彻落实国家军粮供应政策、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导各独立军供站对照省“星级军供站”标准,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军供机构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有效措施,为实现创建省“星级军供站”一片红夯实基础。

3.市军粮代供点升级为独立军供站。

进展情况:加强了与省粮食局、省军粮办的沟通、协调,4月份,市军粮代供点通过了机构升级专项验收,被认定为独立军供站。

4.指导军供企业积极参与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年内,军供企业建设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店”10个。

进展情况:以各独立军供站为主体,加快推进放心粮油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目前,全市军供企业已建成放心粮店12个。

六、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激发企业活力

引导国有企业破除“看摊守粮”思想,强化创新、竞争和发展意识,进一步完善经营目标考核办法,调动企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年内,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15%,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00%。

进展情况:制定出台了《2013年全市粮食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本着“量化硬指标、硬化软指标”原则,将三市粮食局和分局的经济指标、财务管理、市场调控、仓储管理、流通监管、产业发展、民生服务、军粮供应及其它基础工作列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同时,下发了市直单位2013年经营目标责任制,将企业经营者年薪、费用管理和职工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激发了企业的积极性。上半年,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7280万元,同比增长27.34%。

七、围绕现代化幸福建设,实施放心粮油工程

1.依据《2012-2015年全市放心粮油工程规划》,年内,建设市级示范“放心粮店”56个,组建放心粮油配送中心3个,改造提升“居民主食厨房”3个。

进展情况:及时下达了年度放心粮油工程建设计划,逐一落实了工作责任,及时完成了49个放心粮店选址工作。目前,全市已建成放心粮店38个,在建粮店11个;启动了组建3个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和改造3个居民“主食厨房”相关工作,其中,三威放心早餐有限公司和祥禾食品有限公司已通过部级“主食厨房”初审。

2.出台《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监督管理办法》、《市放心粮油产品认定监督管理办法》、《市市区放心粮店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放心粮油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放心粮油工程规范运作、扎实推进。

进展情况:制定出台了《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监督管理办法》、《市放心粮油产品认定监管管理办法》、《市放心粮油标识管理办法》和《市市区放心粮店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确保放心粮油工程规范运作、扎实推进提供了机制保障。目前,“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和“放心粮油产品”认定工作已启动。

3.依托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落实“放心粮店”经营商品定期抽检和质量安全事故应急、追溯制度,为城乡居民营造安全的粮油消费环境。

进展情况:加强“放心粮店”监管,依托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定期对进店粮油商品进行抽检,落实了质量安全事故应急、追溯制度。上半年,累计抽检样品3278个,合格率达100%。

八、围绕粮食产业转型,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1.制定《全市涉粮企业发展指导意见》,指导骨干企业加快扩张和技术升级,培植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内,完成技改项目4个、投资5000万元,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9家。

进展情况:制订了《市粮食局关于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确立了以粮油食品加工、饲料加工、粮食购销、粮油连锁经营四个主导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思路,引导涉粮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加快项目引进和产业招商,实现转型跨越发展。上半年,指导企业引进资金7390万元;组织完成技改项目3个,总投资1680万元;环山集团、三威放心早餐、祥禾食品、家家悦食品工业园跻身全省粮食行业“四个十”先进企业行列,全市粮油加工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5.04亿元,完成加工总量63.28万吨。

2.发挥品牌在转型发展中的作用,年内,培植7个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20个放心粮油产品。

进展情况:在做好“远山润谷”等自有品牌宣传推介工作的同时,按照《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监督管理办法》、《市放心粮油产品认定监管管理办法》,启动了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和“放心产品”认定工作。

3.探索建立粮油连锁经营、花生食品加工和饲料加工3个区域化产业联盟,再造传统粮食产业新优势。

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前期准备工作。

九、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

继续在全市农村大力推广使用科学储粮“示范仓”,最大限度地减少粮食产后损失。到年底,为农民提供“示范仓”5000个,全市“示范仓”推广总数达到20500个。

进展情况:积极跑省进京争取到5000个农户科学储粮“示范仓”计划,及时协调财政部门落实了配套补贴资金,确保了项目及时启动。到5月下旬,全面完成了“示范仓”加工、发放工作,并通过了省粮食局验收。其中,市2000个,市区和、市各1000个。目前,全市“示范仓”推广总数达到20500个。

十、围绕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服务企业发展

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推荐10篇】 篇六

[关键词] 改革开放;重要农产品;流通体系;政策演进

[中图分类号] F620 [文献标识码] A

Macro Policy Evolution in Establishing the Circulation System of Major Agricultural Products before China Taking the Economic Reform and Opening-up Policy

ZHOU Dan, YANG Xiaoyu

Abstract: The circulation system reform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s one of the significant aspects of China's rural economic system reform. Before carrying out the economic reform and opening-up policy, this reform focused on phasing out the state monopoly of purchase and marketing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and restoring and developing market exchange. The reform was carried out in terms of an integration of adjustment with liberalization and step by step progress. In other words, the prices of the products were adjusted appropriately and the operation of varieties in stable demand and supply status were liberalized. The state-planned purchase and marketing variety and quantity were reducing gradually with increasing ratio of market regulation. This reform was set up based on the actual conditions of the two periods and the degree of intensity was as drastic as the reform in rural areas, namely "fix farm output quotas on the household basis".

Key words: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 policy, major agriculture product, circulation system, policy evolution

一、市场调节、自由流通阶段(1949-1952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内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国家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成为当时国民经济的总方针和总任务。在重要农产品流通宏观政策主要是依靠市场的需求调节,农产品市场基本实现了自由流通。

(一),引导农民开展互助合作运动

在新中国成立时,我国粮食的平均产量仅为1035公斤/每公顷。而人均粮食只有210公斤[1]。为了进一步发展生产力,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1950)国家实行了,引导广大农民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大规模地修建兴修水利设施,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2]。在全国范围建立了以农民协会(以贫雇农为主)执行机关,由农民协会没收地主的土地和财产,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3],并在分配完成后进行复查,由人民政府颁发土地证引导农民发展生产。1949-1952年间我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增长加快,粮食产量由1949年11318.40万吨增长到1952年16393.10万吨,人均粮食产量由208.90公斤增涨到288.10公斤。

(二)农产品流通主体由私营商业主导转变为国有合作商业主导

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农产品流通主体呈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之状,公营商业、合作社商业、私营商业等并存,而且以私营商业为农产品流通主体。据不完全统计,到新中国成立前,全国公营商业共有机构2000多个[4],职工8万余人。全国各革命根据地共有基层合作社22800个,社员1380万人,在根据地内,公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也并不占优势。在解放前夕,私人商业和原属于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所控制的合作社商业占商业总数的相当大比重,资本主义经济性质的商业和个体商业占整个国民经济的90%。在农产品流通领域也是如此,私人商业占有绝大的优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即在原解放区公营商业的基础上,通过没收官僚资本主义商业方式来建立社会主义的国营商业。同时,在原解放区通过发动群众人股集资[5],接收和改造原属于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所控制的合作社,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商业。至此。国内市场形成五种经济成份的商业,即: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民族资本主义商业、个体商业和国家资本主义商业。但是,在建国初期的五种经济成份的商业中,因合作经济商业的比重还很小。此后,国家通过组建和发展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通过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三反”、“五反”运动,和对私改造,逐步取得了市场的领导权,在商品经营比重上逐步上升,到1953年时国有合作商业在农产品流通中已占主导地位。

(三)政府对重要农产品调剂供求、打击投机商业、稳定物价

1949-1952年间国家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仍然存在短缺的情况。农产品流通市场上私营商业是重要流通渠道资本主义商业和个体商业占90%以上。在重要农产品流通中粮食投机商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导致在1949年4月到1952年2月间出现四次物价波动。针对物价波动,全国政协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年9月)。在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在统一的经济计划内实行国内贸易自由,但对于扰乱市场的投机商业必须严格取缔。调剂供求、稳定物价主要由国营贸易机关负责[6]。为保障“在国家统一的经济计划内实行贸易自由政策”,国家在出台的《关于取缔投机商业的几项指示》(1952年11月)中提出:对哄抬物价引起物价波动的组织和个人坚决打击。为保护农民的利益,在农产品是收购价格时,要兼顾农产品产地成本和销售地的零售价格。并有商业部规定适当的农业副产品比价。针对已成立的合作社明确规定主要收购为对象粮食、主要经济作物与若干种主要出口物资,私营商业可以收购次要土产品并要保留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粮食及主要经济作物,给私商经营。但是由于粮食投机商与国有粮食经营部门争夺农产品市场,国家收购计划不能按期完成,销售却超出计划,购销失衡,造成粮食牌价与市价脱节。这一时期在粮食供需的关键问题是国家同农民、消费者、商人、中央与地方及地方间的关系四种关系的处理。195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6.8亿元。

(四)依据供求关系分类管理、鼓励自由流通

针对农副产品流通销路是否顺畅问题,分为两类情况进行管理。一是对畅销的或暂时不畅销但终是有销路土产品(包括商品粮、济作物)、畅销出口物资和某些销路好的农副土产品。由国家贸易公司采取一部现款、一部实物、一部赊账的方式通过合作社向农民进行大量订购,对于滞销的土产品,应积极设法打开销路。为解决地区间和城乡间的分割状态,恢复旧有的或开辟新的商业网。组织私商下乡进行购销,铁路运费对某种滞销产品可以特别减价。城市和地方密切配合,城市应举办生产展览会,鼓励开办农民货栈和农民大店。并通过组织联购、联销、试办公私合营的商货栈方式[7],填补国家贸易公司与合作社的空白。针对农副产品分布广、品种杂、数量多的事实,组织群众性的短距离的物资交流。自1950年到1952年底,农产品采购价格提高了21.6%,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提高了9.7%。

二、农产品流通体系统一分配和统一调拨阶段

1953-1978年期间,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仿照前苏联流通体制,重要农产品的价格制定是由政府决定,对重要农产品流通实行统购统销政策。我国形成了国合商业独家经营、“三固定”(固定行政供应区域、固定供应对象、固定批发作价倒扣率)、“三单一”(单一所有制形式、单一流通渠道、单一购销方式)的商业体制。

(一)重要农产品小农经济与自由市场矛盾加剧

1953年我国粮食生产首次超过了解放前的最高水平,粮食贸易由大量进口转变为停止进口并可以小量出口。但是随着城乡人民群众的食用需求增加及工业需求的逐年增长,出现粮食的供给增长速度远落后于需求的增长速度的情况。加上粮食自由市场的存在以及粮食投机商囤聚干扰粮食的正常流通,造成供销不平衡,市场紧张,进而严重影响了国家不能按期完成粮食收购计划,而粮食销售却远远超出计划。供需状况的现象背后反映出国家计划经济与小农经济和自由市场之间的矛盾。

(二)粮食取消自由流通,实行统购统销

为解决上述问题,国家在出台了《关于实于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1953年10月)中规定:一是在农村向余粮户实行粮食计划收购(简称统购)的政策;二是针对城市人民和农村缺粮人民,实行粮食计划供应(简称统销)的政策(实行适量的粮食定量配售的政策);三是实行严禁私商自由经营粮食的政策,由国家控制粮食市场。针对粮食计划收购中,国家规定统购价格和统购粮种,粮食入仓的运输,适用公粮入仓的运输办法。在实行粮食计划供应时,对一般市民,可暂凭户口簿购买;对缺粮住户采用由上级颁发控制数字和由群众民主评议的办法购买;对于旅店、熟食业、食品工业等,定额的平均实销量给予供应,不许自行采购;对于主要城市和工矿区,给以适当数量的细粮;并对粮食加工提出“提高纯度、降低精度”的要求。

同年11月,国家在颁布的《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对粮食流通规定:一是所有私营粮商,在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一律不准私自经营粮食,但在国家严格监督和管理下,得由国家粮食部门委托销售粮食的业务。跨行跨业兼营粮食的私商,除少数大城市经国家特许代销者外,一律禁止兼营粮食[8]。二是国家对严格规定粮食加工标准,严格控制私营粮食加工厂及营业性的土碾、土磨生产任务,一律不得自购原料、自销成品。三是在粮食质量保障中,严格打击掺杂,掺假,使潮、降低品质、短秤、抬价等不法行为。四是针对城市与集镇的粮食交易场所改为国家粮食市场。五是城市居民购得国家计划供应的粮食。六是严禁投机倒把、扰乱市场。

(三)扩大统购统销范围,解决“大通小塞”的现象

在国家颁布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1954年9月)中进一步对棉花的流通作出明确规定:一是针对由国营中国花纱布公司委托供销合作社按照国家的收购价格,负责棉花的收购工作,要求棉农除自用和纳税外,全部全部卖给国家。二是禁止私营棉花商、贩,经营籽棉、皮棉的收购和贩运业务。私营籽棉加工业,除承担国家委托加工外,不得自购籽棉,加工自销。在《关于迅速布置粮食购销工作安定农民生产情绪的紧急指示》(1955年3月)和《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1955年8月)中,进一步要求强调对粮食必须采取“定产、定购、定销”的措施和正式实行“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政策。1956年国家决定对农村小土产开放自由市场后,小土产都得到了畅销,即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的积极性,又有利于城乡人民的生活。

在《关于由国家计划收购(统购)和统一收购的农产品和其他物资不准进入自由市场的规定》(1957年8月)中,进一步扩大了重要农产品统购统销的范围(涉及烤烟、黄洋麻、苎麻、大麻、甘蔗、家蚕茧(包括土丝)、茶叶、生猪、羊毛(包括羊绒)、牛皮及其他重要皮张、土糖、土纸、桐油、楠竹、棕片、生漆、核桃仁、杏仁、黑瓜子、白瓜子、栗子,供应出口的苹果、柑橘,若干产鱼区供应出口和大城市的水产品等等),城乡重要物资的流通是畅通,但是也出现过农村中一部分小土产无人收购,出现“大通小塞”的现象。为了克服这种城乡交流中的阻滞现象,1957年10月26日国务院将核桃列入统一收购物资。1961年1月15日,针对总路线、、三面红旗的指引下农产品流通估产偏离,任务过大,分配过头问题,国家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产品收购工作中几个政策问题的规定》。针对农产品收购政策规定:统购统销政策主要针对粮食、棉花、食油(第一类物资);合同进行派购政策主要针对其他重要农产品(第二类物资)。农民对于第一类物资(留给农民的部分,或者自留地生产的部分)可自行处理,如果出售只能卖给国家,公社、生产队、生产小队对于第二类物资可将超产的部分或者派购以后剩余的部分,可以在国家指定的农村集市上出售。农村集市上出售农产品可以采用买卖双方自由议价,国家如果收购此类农产品也应按集市上形成的价格。允许公社、生产队、生产小队和社员对第三类物资(农产品)在国家指定的农村集市上出售,可选择自己决定出售价格和买卖双方自由议价价格。

(四)统购、派购、议购确定,工农产品剪刀差形成

1962年9月,在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阶段商业工作的方针是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商业是农业同工业的桥梁,是生产同消费的桥梁。为了进一步保障城乡居民消费供应,促进我国农业与工业协同发展,国家商业工作应该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正确地利用价值规律,并采用统购合同、派购合同和议购合同的购销形式,促进社会主义农业生产。国家规定对粮食、棉花、油料实行统购是一种长期性的政策。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中指出: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多种经营的基础是粮食,集体经济在优先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合理安排各种经济作物(棉花、油料、蔬菜、烟叶、麻类、糖料、蚕丝、茶叶、果类、药材等)的生产。集体经济应该把畜牧业放在优先位置,兼顾发展林业、渔业和各种副业生产。农产品统购主要地通过统购合同、定购合同和议购合同的经济的办法。在农产品价格问题上,应该根据等价交换的原则,逐步地规定工农业产品的合理比价、地区差价、质量差价、品种差价及季节差价,来保护农民的实际利益。

(五)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集市贸易作为重要农产品流通主渠道

重要农产品流通渠道是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和集市贸易三种,在三种重要的渠道中,国营商业(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商业的中坚力量;合作社商业(集体所有制经济)为辅;集市贸易是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的必要补充。为了进一步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

此阶段的重要农产品流通的特点是农村制度得以确立,建立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全国商业网。重要农产品的统一分配和统一调拨制度得到加强,针对重要农产品流通采用高度的计划经济调节方法,对此期间缓解重要农产品的供需之间矛盾,促进农业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排斥市场在流通中的作用,形成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严重影响了重要农产品的流通。

三、结论

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改革开放前这项改革始终是围绕着逐步取消国家对农产品实行的统购统销制度,恢复和发展市场交换这个中心内容展开的。改革采取了调放结合、逐步前进的方式,即在适当调整农产品购销价格的同时,将那些供求状况比较稳定的品种放开经营,逐步减少国家统购统销的品种和数量,扩大市场调节的比重。这是从两个时期农产品供求实际状况出发的,其间也曾经历了种种曲折,就其对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影响而言,其强烈的程度不亚于农村实行“包产到户”的那场改革。

[参 考 文 献]

[1]李若谷。坚持中国特色建设和谐世界―学习十七大精神体会[J].中国金融家,2007(12):28-31

[2]张苏。60年我国农业发展变革决策[J].决策与信息,2009(10):12-15

[3]韩振武。从农村包围城市到统筹城乡发展―中国共产党90年来处理城乡关系的历史考察[J].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11(3):5-8+12

[4]万典武,李禧华。新中国商业所有制改革历程回顾与总结[J].商业时代,2010(2):8-10

[5]易昌泰。商业体制改革的回顾与思考[J].广东商学院学报,1988(1):42-50+41

[6]徐大兵。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回顾与前瞻[J].商业研究,2009(7):197-200

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推荐10篇】 篇七

2004年是全面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全市粮食部门的改革、发展、创新、效益年。面对以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为重点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粮食流通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和新挑战,全市各级粮食部门围绕局党组提出的坚定不移地推进和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深化企业管理,努力实施粮食安全、工商联营、精品名牌、持续发展、市场营销和人才资源战略的工作思路作出了不懈努力,促进了粮食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使全市粮食工作呈现出以下八个特点:

(一)粮食经济保持了持续发展的态势。预计到年底,全市粮食企业收购粮食(原粮)9542万斤,占年度

目标任务8500万斤的112%;收购油料2411万斤,占年度目标任务1366万斤的177%;粮食购销企业剔除历史因素,实现当期利润202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180万元的112%;粮食购销、工贸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2336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16800万元的133%;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4030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4020万元的100.3%;引进市外国内资金185.5万美元,占年度目标任务130万元的143%。

(二)粮油订单经营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全市粮食企业,尤其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坚持把订单经营作为服务“三农”,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实施粮食安全的重要载体,使粮油订单经营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规模实现了由小型化、分散化向基地化、规模化的转变。全市粮食购销企业在与农户签订粮油收购订单的同时,还创办了规模在1000亩以上的优质稻示范基地24个,面积达3.8万亩。二是订单品种实现了由传统品种向优质品种的转变。不断调优粮油品种,提高粮油优质品率,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入和粮油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鉴此,粮食企业在开展粮油订单经营活动中注重根据市场需求,结合我市气候和土壤特点,向种粮农民推荐“二优培九”、“金优63”、“红莲优6号”、“粤优938”等优质粮食品种和“华杂4号”、“中双7号”等优质油料品种,使订单经营的粮油优质率由15%提高到80%,为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三是订单形式实现了由松散型、意向型向契约型、规范化的转变。据统计,今年粮油收购订单履约率分别达到85%和60%,为粮食购销企业最大限度地掌握粮油商品资源,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提供了保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直接向农民收购粮食9542万斤,收购油料2411万斤,分别占农民出售粮油商品量的97%和52%。四是订单服务实现了由单纯的买卖型向提供信息、种子和资金等全方位服务型的转变。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以来,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开展粮油订单经营活动中共向农民印发粮食政策、市场信息和粮油种植技术等资料万余份;无偿向农民提供优质粮油种子13000余斤;提供粮油铺垫金73万余元。

通过开展粮油订单经营,为种粮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使种粮农民得到了实惠。据测算,2004年,种粮农民仅从出售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粮油商品中增加收入2253万元,按全市70万农业人口计算,人均增加收入32元。

(三)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于2003年立项,被列入部级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由“鄂州市广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的稻谷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项目在争取政府贴息贷款的同时,与香港亨力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689万元。首期工程投资1200万元,已征地40亩,“三通一平”等基础工程已完成,计划于2005年上半年竣工投产。在加快项目建设的同时,我们还利用基层粮食企业的闲置场地、设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鄂城区粮油购销公司与加拿大江山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总投资为150万美元的食品加工合作项目计划于2005年初投产,投产后可实现产值过亿元。

(四)改制企业呈现蓬勃生机。已实行民营改制的以加工稻谷为主的华苑米业有限公司,以加工小麦为主的信源粮食工贸有限公司,以生产大米加工配套设备为主的兴方磨具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调整经营思路,改革劳动、用工和分配机制,生产经营迅速发展,呈现出工业增加值、销售收入和利润同步增长的势头。预计到年底,上述民营企业可实现工业增加值2060万元,可实现销售收入520万元,可实现利润67.5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1%、113%和110%。

(五)粮食专项储备规模进一步扩大。樊口国家粮食储备库充分利用现有仓储资源,抓住国家扩大粮食储备规模的机遇,积极争取政策,充实粮食专项储备。今年以来,该库先后争取到国家进口小麦2000万斤,省级专储粮1000万斤的储存指标并圆满地完成了入库任务,使该库粮食专项储备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六)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不断深化。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集团化经营的改革步伐。在总结华容粮油购销集团成功经营后,2004年又组建了长港粮油购销集团公司。一个以粮食订单基地为基础,以粮食收购为依托,以粮食加工为支撑,以粮食贸易为纽带的产、购、加、销一体化的集团经营格局开始形成。

(七)粮油产品、粮机产品的知名度进一步提高。“方方”牌碾米砂辊、砂轮、“武昌鱼”牌高烹油、“华苑”、“长港”牌大米、“汇达”牌面粉等产品是粮食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打造出的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为提高上述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2004年,我们注重从扩大产品的宣传力度,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入手,把优质产品推荐给消费者,推向市场。今年以来,遴选了部分粮油产品、粮机产品先后参加了由商务部在南京举办的第五届全国商品博览会,由省政府主办的第六届全省粮油精品展示交易会。在全省第六届粮油精品展示交易会上,我市参展的“方方”牌碾米砂辊(轮)、“华苑”牌大米、“武昌鱼”牌高烹油被评为金奖产品。这是上述产品继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届全省粮油精品展示交易会以来连续五届夺冠。此次展交会,使我市的粮油产品、粮机产品得到了消费者的进一步认可。展交会期间,国内客商与我方生产厂家签订产品购销协议8份,粮油产品交易量1416万斤,粮机产品交易量2000套,合同金额60万元,创历届展交会最好纪录。

(八)行风评议和行风建设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将全市粮食部门纳入2004年行风评议对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行风评议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评建结合”的方针,坚持“以优化环境为中心,以整改问题为主线,以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抓好制度和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创新措施为手段,以转变行风为目的”的工作思路,经过4个月紧张、有序、扎实的工作,完成了行风评议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收到了较好效果。其主要标志有四:一是服务“三农”质量进一步提高。2004年既是落实粮食直补政策,又是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关键年。自早籼稻收购开始,全市各粮食收购站(点)均按照“六有”(有宣传标语、有质价牌、有整晒工具、有凉棚、有茶水缸、有便民设施)的要求增添了服务设施。同时做到变坐店收购为预约收购和上门收购;变按部就班为早开门、晚关门,确保收购现场不断人,自觉延长服务时间;变由农民自己整晒粮食为主动为农民提供整晒工具或帮助农民整晒粮食。二是执行政策意识进一步增强。首先是认真执行了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今年,全市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的三等质量以上的粮食价格百斤均价比去年提高23元,其中早籼稻百斤均价比去年提高25元,中晚稻百斤均价比去年提高21元。其二是不压级压价,不违规扣水扣杂。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粮食收购质量标准的基础上,粮食收购企业与售粮农户协商扣水扣杂。对超标准的粮食由粮食部门自行整晒,实行二次入库。宁可牺牲部门利益,不给农民添麻烦,不让农民利益受损。其三是不短斤少两,不克扣农民。在早籼稻上市前,市粮食局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所有粮食收购站(点)的度量衡器全部进行了一次校验,有效地避免了坑农、损农事件的发生。其四是不拖欠粮款,不代扣各种税费。为保证能及时向售粮农民兑付售粮款,全市粮食购销企业在积极争取收购贷款的同时,动员职工自筹资金290万余元,缓解了收购资金不足的矛盾,没有拖欠农民1分钱。在整个粮食收购期间,没有出现一起因拒收、压级压价、短斤少两、打白条和服务质量等问题而引起农民投诉的。切实做到了农民明明白白卖粮,粮食部门清清楚楚结算。三是政策法规宣传进一步深入。为加大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我们采取编印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设立公示牌、在新闻媒体开辟新闻专栏、发表电视讲话、开通咨询电话等多种形式解答社会各界,尤其是农民朋友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收到了较好效果,产生了积极的反响。四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为巩固行风评议成果,促进行风建设,我们先后建立和完善了粮油订单经营、企业财务管理、机关作风建设、部门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对建立粮食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树立粮食行业的良好风尚奠定了基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某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以下8个方面:一是粮油订单的覆盖面不广,订单合同履约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粮油产品、粮机产品科技含量不高,缺乏市场竞争力。三是农产品深加工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四是企业经营人才、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匮乏。五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六是粮食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2005年工作要点

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要一年。

就粮食部门而言,也是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全面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年。因此,粮食部门将面临千载难逢的机遇和更加严峻的挑战。做好2005年的粮食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能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特提出2005年全市粮食工作的要点。

2005年全市粮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中共中央在全党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和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转变粮食行政职能,改进粮食行业管理,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出口创汇和订单经营工作,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行业风气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实现粮食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

2005年全市粮食工作的奋斗目标是:

——收购粮食(原粮)8800万斤,其中订单收购3300万斤;收购油料1500万斤,其中订单收购1000万斤。

——粮食购销企业在消化历史包袱政策到位后,实现利润183万元。

——实现销售收入18000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4400万元。

——引进市外国内资金100万美元,实现出口创汇100万美元,其中自营出口50万美元。

——以民营化为取向,全面完成国有工贸企业的民营化改造。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

——持之以恒地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为促进粮食经济的全面、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实现2005年奋斗目标的主要措施

要实现2005年的奋斗目标,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总的措施是努力实施好“22333”工程。

第一,把握“两条主线”。

一条主线是以民营化为取向,全面完成国有粮食工贸企业的改制。

主攻目标:完成油脂化工总厂国有转民营工作。

另一条主线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

粮食购销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但粮食购销企业的产权制度有别于粮食工贸企业的改革。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一项带有全局性、关键性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有鉴于此,我们将本着既积极,又稳妥的态度,按照有利于国家和各级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有利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最大限度地盘活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资产存量,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有利于促进和搞活粮油商品流通的思路来推进粮食购销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

从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实际出发,我们拟采取以下三种模式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即:控股一块、参股或租赁一块、出售一块。

所谓“控股一块”,就是按照商品流向和经济区划对现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撤并重组,组建成股份制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部分国有资产投入并控股,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入股,鼓励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带资入股,鼓励经营管理者持大股。

所谓“参股或租赁一块”,参股就是对闲置未储粮的仓库可通过招商引资联合办经济实体;租赁就是由粮食购销企业人员自愿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租赁原购销企业的固定资产,并按所占用的固定资产交纳租赁金,在接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业务指导的前提下,自主开展粮油购销经营活动。

所谓“出售一块”,就是对边远、分散,无粮食储存,无经营活动,无经营效益的“三无”粮食仓储库点,对其他经营设施予以出售,尽量盘活国有资产存量。

第二,实施好“两个项目”。

一个是实施好广源米业的大米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项目。力争在2005年竣工投产。

一个是实施好鄂城区粮油购销公司与加拿大江山国际能源食品有限公司合作项目,力争在2005年初投产。

第三,认真履行“三项职能”。

(1)做好粮食收购入市资格的审核发证工作,依法监管粮食收购市场。

(2)加强对全社会粮食行业的管理,做好全社会粮油收购、经营、加工的统计工作。

(3)组建粮食行业协会。

第四,突出“三个重点”。

(1)招商引资工作。

(2)出口创汇工作。

(3)粮油订单经营工作。

对上述三项工作制定严格的考核方案。对招商引资和出口创汇工作要作为“一票否决”指标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对粮油订单经营工作力求实现“五个有所突破”,即:订单的覆盖率有所突破;订单基地个数有所突破;订单合同的履约率有所突破;订单经营的形式有所突破;订单经营的服务方式有所突破。

第五,切实加强“三项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主要是结合中共中央在全党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立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机制。

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推荐10篇】 篇八

【关键词】粮油食品检验机构质量管理影响因素

为规范粮油食品检验机构质量管理工作,加强对粮油食品检验机构检验行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粮油食品检验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检验能力,发挥粮油食品检验机构在确保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和我国食品安全形势要求,《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于201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食品检验机构是经批准的并依法设立的,主要工作是从事食品检验方面的活动并向社会及相关机构出具有证明作用和法律效力的检验数据和检验结果[1]。食品检验机构能否向社会出具准确、及时、可靠高质量的检验报告和结果,能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信任,已经成为食品检验机构能不能快速发展、能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关键因素。根据检验机构检验能力范围所必须的场所、人员、设备等硬件条件固然必不可少,建立覆盖检验工作所有环节和全过程并保证其持续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既是有关法律法规的硬性要求,更是检验机构自身建设和质量保证的必需要求。

一、粮食检验机构的职责

粮食是重要的食品原料,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2]的有关规定,粮食检验机构主要承担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中规定的“粮食质量”项目和国家粮食卫生标准中规定的“原粮卫生”项目的监督检验。通过有效监督,督促粮食经营者按照有关要求,确保粮食质量安全,从源头做起,为食品安全做出贡献。

二、粮食检验的方法

粮食的检验检测方法是粮食检验机构实施其工作的主要依据,同时是组成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粮食检验的标准是否还有效对于粮食检验是十分重要的,很多检验机构仅仅从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部门进行标准确认,这种方法还有不少弊端,因此粮食检验机构还应建立标准查新机制,制定专门的人员和部门进行标准查新[3]。同时还要注意对旧的粮食检验方法进行保存,在粮食出现质量纠纷时,就要考虑粮食的生产、收购、储存时间,在质量仲裁时就得根据具体时间依据相宜的标准方法来检测、判断。

三、粮食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 从事以上食品定义的检验机构(实验室)称为食品检验机构。

粮食检验机构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19个要素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特殊要求构建质量体系,首先完成“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质量计划”的文件化,而如何使文件化的东西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即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才是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根据实验室管理的和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经验,笔者认为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可以从质量体系涉及的主要五个方面,即人、机、料、法、环去理解,检验报告也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检验工作也是围绕这些方面进行展开。下面我们就如何在质量体系中体现这五个因素及其作用影响进行探讨[4]。

1.人员

人是各项工作的执行者,根据评审准则要求,配备与检验工作相适宜的不同岗位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和人力资源进行岗位任命和责任划分,建立技术人员档案,根据承担工作进行法规文件宣贯和培训,主要考虑:质量管理知识的宣贯、操作技能的提高、遵守操作规程的自觉性和相互监督;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增强质量意识教育,建立起全面的质量责任制;加强工序专业培训,熟悉操作流程,对于考核合格者颁发操作合格证;体系运行:具体工作开展时,明确人员去做,尤其是质量管理方面,像培训计划、质控计划的制定人、实施人、验证人。需注意:1、因资源有限,人员兼职是不可避免的,但要根据工作职能和监督需要,避开同岗、同类和形式的兼职。比如最高管理者不宜兼职质量负责人,检验报告的授权签字人同时兼报告审核或主检等。2、检测人员要有岗前培训和考核,大型精密仪器使用人要有授权。3、对新上岗人员的工作要有监督并实时记录。

2.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是实验室开展检测工作所必需的重要资源,也是保证检测工作质量、获取可靠测量数据的基础。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包括抽样、样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所需的所有抽样、测量和检测设备(包括软件)。应按照要从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采购、验收、安装调试、校准、检定、人员使用及报废等各个方面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并认真实施管理措施,多数检验工作过程中机器设备、工具精度、维护保养状况等都会对检测质量产生影响,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仪器设备进行标示、校准、检定、核查、维护保养,并认真记录。重点:真实状态标示、按期检定、定期核查、及时维护,专人管理。

3.检验对象、化学试剂、药品

“料”包括我们扦取、接收的样品和实施检验时所需的化学试剂药品。

扦取接收的样品管理包括登记、标示、流转、处理,登记样品和标示,样品的成分、化学性能、物理性能等都会对其质量产生影响,在检验过程中也要对其这几个方面进行检验,要确认样品的性状是否可以检验,延伸出合同的评审和受理,因此要看样品是否符合合同(检验工作)中规定的质、量要求。标示是对样品的唯一性和可识别的详细描述,对检验结果的针对性有重要作用。样品接收人和样品管理员需做好管理工作,根据相关要求和程序对样品的流转负责。

检验所需的化学试剂、药品、标准品(标准物质)的质量,对检验结果有直接的影响,采购时要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采购到的化学试剂、药品、标准品(标准物质),要经管理科室对其形状、质量验收后入库,其使用要认真执行药品领取制度,如涉及到剧毒、危险药品,要建立剧毒、危险品管理制度,要有验证措施。重点:按照食品检验机构评审准则要求,标准物质要按照仪器设备的管理要求建立台账和使用管理。

4.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即检验样品(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标准,一般人就会认为按照标准检验就可以了,无非是按照前面所述做好标准查新,确保标准现行有效即可。其实不然,因为有时客户会根据自己所需提出自己的要求,或者根据检验性质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标准。如:企业按照企标或行业标准生产的产品,因此,受理检验时要认真听取客户要求,并在委托书上注明应采取(选用)的标准方法,检验人员检验时要对照要求选用方法,如有方法偏离,要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实施,并在检验报告中注明。上级下达及政策性粮食的检验,要仔细了解委托下达任务机构和粮食性质后,按照要求选择检测方法,并出具检验结论。注意:新检验方法、方法偏离及变更标准的使用,要有标准方法的确认程序。

5.环境场所及其控制

检验工作开展必须有一定的环境场所,实验室的布局,应满足检验工作开展的需要,防止干扰、交叉污染等,根据开展的检验工作业务及使用的仪器设备性能,根据实际进行合理分区布局,按照功能划区设置实验室。最基本的粮食检验实验室应有样品接收室、物理检验室(物检室)、化学分析室(化检室)、电热室、天平室、样品室、药品室、资料室等;对有条件的,还应单独设置样品前处理室、感官品尝室、精密仪器室等,同时需要考虑水、电、通风设施条件。环境设施条件是满足开展工作的必然需求,食品检验场所的温度、湿度、清洁、照明条件等会对检验结果产生影响,因此在检验过程中要考虑环境因素。为提高检验质量、精度、重现与溯源要求,提出对环境条件更高的温湿控制和监测要求,一是仪器设备精确工作的要求,如精密称量的天平要求温度为20℃;二是化学分析对环境的要求,如标准溶液配置要求20℃ ;三不同环境条件对检测结果产生影响,因此在做好环境条件控制的同时要监测并实时记录检测时的环境条件,满足检测精度和重现、溯源的要求。

系统了解“人、机、料、法、环”五大因素,就容易理解按照要求制定的四个层次的体系文件:第一层的《质量手册》——是描述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组织结构、检测能力,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的各个要素,是实验室开展检测作业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向客户承诺服务质量的保证文件;第二层的《程序文件》——是描述规定各重要控制环节活动的过程,是质量手册的支持性文件。程序文件规定了质量活动全过程的目的、范围、职责、活动顺序和支撑性记录表格。第三层的《作业指导书》——是详细描述检测活动的技术作业文件。它包含了安全规定、检测细则、内务管理、工作制度、样品的处理和制(置)备要求、其他辅助作业规程(规则)、计算机软件程序、对照图/曲线/换算表、抽样标准和方法、测量不确定度评定规范、数据处理方法、自校仪器的自校和验证方法、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设备保养维护等作业工具。第四层的《质量记录》和《质量计划》,质量记录——是质量活动的见证性文件,质量记录包含了实验室的机构设置文件、人员任命文件、质量活动和检测活动以及所有外来文件和全部资源配置档案。质量计划是针对特定质量活动、规定专门质量措施、资源和活动顺序的文件。质量计划包含了检测计划、审核和评审计划、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计划、量值溯源计划、人员培训计划、仪器设备维护计划、开展新项目的计划、采购计划、抽样计划等。

在实际检验工作中,树立“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做事有记录”的做事风格,贯穿到各质量体系文件当中,质量管理体系自然能够持续、有效的运行,并不断得到维护、改善、适应。

四、食品检验机构内审与管理评审[5]

食品检验机构的内部审核主要由该检验机构以自己机构的名义进行对自身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考察与审核,这也是检验机构进行的自我检查、自我促进、自我完善的一个过程。这样可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正常运行,但是某些检验机构在内部审核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由于受审方是往往是自己的同事,有些内审员在审核时就避重就轻,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上报、不记录,跟踪验证不到位,同时也不能对受审方的不合格项的原因进行分析审查,不能提出有效的措施来纠正检验过程中的错误,这样的内审工作就是在走形式,根本起不到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进行自我评价、自我促进、自我提高的作用。管理评审就是指最高管理者根据之前提出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方针,系统地、有计划地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适宜性、充分性和效率。这种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准备工作不够充分,输入较少,不符合标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指南》第35页中明确规定管理评审输入一定要考虑11个方面,并且在实际工作中每种输入都要有一份相当具体的文字报告与之对应,这11个方面分别要提前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准备,并及时提供给参加管理评审的成员,让他们能够预先阅读,这样才能让他们对管理评审会上需要讨论的内容(特别是改进建议)进行充分准备,使管理评审更加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食品检验机构要根据食品检验的法律法规要求和相关标准,同时还要结合本机构自身情况来建立管理体系,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要从每个方面都必须严格遵守这个质量管理体系的程序和规定。同时机构还需要定期进行严格的内审和管理评审,以便能及时发现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预防和纠正,不断改进和完善该体系,这样就能确保食品检测结果正确、可靠,尽量减少质量事故,不断提高食品检验机构的可信度,使出具的检验报告更有说服力。

参考文献:

[1]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指南。中国计量出版社, 2011.

[2]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国粮发[2004]266号。

[3]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家认定实录函[2010]49号。

[4]郭德海。粮油检验实验室质量管理探析[J].粮油科技。2011(3):45-48.

[5]侯秦蓉。关于新形势下食品检验机构建设的思考[J]. 质监园地。2010(08):45-48.

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推荐10篇】 篇九

关键词: 西安; 粮食流通安全; 保障体系; 路径

中图分类号: F326.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973(2013)04-0045-03

Path Selection of Xi’an Grain Circulation Security System

WU Zheng-hai

(Xi’a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Xi’an 710054, China)

Abstract: the grain circulation security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food security system. Show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Xi’an city grain circulation, should further change ideas of grain development, grain circulation security awareness of the necessity and urgency of. The basic path of the building of Xi’an grain circulation security system is to deepen reform, establish new grain circulation system; correctly handl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wo grain base; speed up the urban retail food network system construction; promote the grain purchase and sales system construction; do a good job effectively two bases and urban and rural grain purchase and sale system; establishment of food security early warning system.

Key words: Xi’an; grain circulation security; security system; path

粮食是人类生活最基本的物质资料,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特殊商品。粮食安全问题不仅是重要的经济问题,也是重要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粮食安全的内涵包括粮食生产安全、储备安全、流通安全和营养安全等多个方面,其中粮食流通安全是实现粮食安全和区域平衡的关键因素。近年来,我国先后出现了几次大范围的极端自然天气和两次特大地震灾害,加上粮食全球化、产业化、金融化、信息化步伐的加快,大量游资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造成了国内粮食价格的较大波动,给粮食市场造成了不小的冲击。[1] 西安市作为西部特大型粮食消费城市,随着《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西安将进入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新的发展时期,这无疑给保障西安市粮食流通安全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西安市粮食流通的现状和问题

(一)产需缺口逐步扩大,保持粮食市场稳定的压力会长期存在

西安市作为陕西省的省会和西北地区的中心城市,常住人口达800多万,粮食生产面积不足300万亩,粮食总产量仅有40亿斤,而粮食消费达到了65亿斤以上。全市粮食总量不足、产需缺口大、品种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一直比较突出。[2]在城市居民口粮中,50%以上的小麦,几乎全部的大米、食用油都需要从外地调入来弥补粮食缺口。随着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发展进程的加快,受城市人口不断增加、耕地面积逐步减少等因素影响,西安市粮食供需缺口将进一步加大,保持粮食市场稳定的压力将长期存在。

(二)粮食基础设施仍然薄弱,难以适应粮食流通规模逐年增加的趋势

粮食行业的微薄利润不足以支持企业大面积更新改造基础设施,到目前为止,西安市的三个主要粮食企业——西粮公司、爱菊粮油集团和粮油批发市场,还在继续利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修建的厂房和仓库,并且还有一部分厂房和仓库是把原来工业厂房经过小修小改后重新利用,全市其他小型粮食企业的生产条件则更为简陋。随着大市场、大流通格局的发展,由于本地粮食企业基础设施薄弱,西安市主要依托区域外市场增加粮食供给的难度将有增无减。因此,如果不尽快改变粮食基础设施薄弱、物流手段缺乏的现状,一旦市场出现波动,将引起严重后果。[3]

(三)粮食产业结构仍然比较落后,粮食企业竞争力普遍不强

西安市各个粮食企业经营方式简单粗放,集约化程度较低,市场竞争力普遍不强,年加工储备粮油数量在10万吨以上的企业只有西粮实业公司、爱菊粮油工业集团和西安粮油批发市场等几家。其余的民营粮食加工企业布局散乱、规模较小、设施陈旧,大都属于低水平重复建设,无序竞争问题严重,产品质量难以保障。各个粮食企业既无法单独形成有效覆盖全市的粮食物流网络,又无法合力构建产供销一体化和集约化的综合竞争优势,不利于粮食行业的快速发展,更无法为政府调控粮食市场提供坚实的平台和有效的手段。

(四)粮食储备体系尚不健全,储备规模无法落实到位

近年来,西安市虽然加大了市、区(县)级粮食储备规模的落实力度,但还是没有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也与国务院规定的销区保持六个月销量的基本要求有很大的差距。此外,市政府下达给区县政府的储备计划,也因个别区县政府财力紧张不能落实。同时,储备费用一直延续计划经济时期的标准,远远不足以支付企业为此付出的经营成本。

二、转变粮食发展思路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现有的粮食市场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国现有的粮食市场体系距离现代化、完善化、规范化、开放化还有很远的路程。按照建立和完善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要求,现有的粮食市场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市场机制交易不健全,价格调节功能滞后;市场主体发育滞后,弱小分散;市场基础建设和交易方式比较落后;市场组织管理体制重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严重影响和阻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建立高效、顺畅的粮食流通安全保障体系是实现粮食安全和区域平衡的关键因素。

(二)粮食种植面积减少,人口数量持续增加,宏观调控难度加大

按照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规划,西安市主城区人口将达到1000万人以上,随着外来流动人口、城镇人口的逐年增加,受人口刚性增长以及粮食加工转化较快增加等诸多因素影响,西安市粮食需求将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预计今后几年,年均粮食产需缺口将达25亿斤,食用油年均缺口将达5亿斤。[2]目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任务已经完成,政府部门能有效掌控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粮食企业已经寥寥无几,政府调控市场的难度加大。

(三)外资纷纷抢占粮食市场,逐步从下游向上游扩张

外资控制中国食用油定价权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尤其是在今年农产品价格全面上涨的态势下,实力雄厚的外资大举进军粮食收购市场,意图争夺粮食市场的主导权,给包括西安在内的粮食收购市场造成了不小的冲击,使西安市原本已经很大的产需缺口雪上加霜。一方面因为我们的粮食收购阵地——国有粮食购销站在企业改制中纷纷被变卖,给粮食收购工作造成了难以挽回的不利影响;[4] 另一方面,目前西安市粮食行业简单粗放的经营方式,在外资参与下的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发展难度进一步加大。因此,西安市应亟须转换发展思路,整合全市粮食资源,提高粮食行业应对外来因素侵扰的能力和粮食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西安市现有三大粮食企业都处在城市总体规划需要搬迁的范围

西粮实业公司所属白家口、大兴路粮库位于大兴路地区整体搬迁改造范围之内;爱菊粮油工业集团所属群众面粉厂、油脂储备库、华丰粮库位于大明宫遗址保护区开发范围之内;西安粮油批发交易市场位于东二环与华清路交汇处,该区域规划要求现有的物流批发企业要退出二环沿线。[5] 因而,需要政府为粮食企业提供一定的政策优惠,支持其持续发展,实现生产方式的升级换代和企业规模的迅速壮大。

(五)落实《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的需要

2008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提出“在交通枢纽和粮食集散地,建成一批全国性重要粮食物流节点和粮食物流基地”[5]。西安市作为西北地区的中心城市和陕西省省会,在建设全国性重要粮食物流节点和粮食物流基地方面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可现实是西安市至今还没有一家上规模、上档次,能保证城市供应的集粮油仓储、加工、物流为一体的现代粮食物流企业。同时,借鉴同类城市的经验,有必要迅速建设一个大型粮油物流园区来提升粮食产业化水平,实现西安市粮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六)影响粮食供求和市场价格的因素越来越多

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更加强化了西安市作为粮食主销区的形势。目前,粮食价格除了受传统供求关系的影响外,还受到了国家调控政策、重大突发事件、市场投机、粮食能源化金融化等因素的影响,而且,这些非传统影响因素越来越成为主要影响因素。[6] 所以,在今年全国粮食丰产增收的大背景下,粮食价格反而出现了全面上涨,瞬息万变的市场形势需要当局者未雨绸缪、不断创新发展思路。

三、构建西安粮食流通安全保障体系的路径选择

(一)深化改革,建立新型粮食流通体系

近年来,西安市的粮食企业通过卓有成效的改革,取得了人员分流和债务化解的新成果,实现了体制、机制的创新与转变。但粮食企业的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企业实力弱、规模小、品牌少、市场竞争脆弱的状况普遍存在;服务宏观调控,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发挥得不充分,应急作用的基础不牢靠,市场的竞争力、影响力有限,很难应对复杂严峻的发展形势。为此,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对粮食改革的要求:一是加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力度,建立以优势骨干企业为主体,实行跨区域兼并重组的公司制、股份制粮食购销企业,并以此为依托,构建区域性粮食购销网络,作为掌握粮源,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基础;二是发挥大型粮食企业引领行业发展作用,通过兼并重组,强强联合以及体制机制创新,延伸产业链条,加快产业布局,完善经营体系,实现优势互补,发挥服务粮食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三是大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战略性重组,组建粮食企业集团,以国有粮食企业为主体,以粮食经纪人、社会粮食经营单位为两翼,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正确处理两个粮食基地的关系

港务区粮食基地和泾阳粮食基地是实现西安市粮食产业升级换代和跨越式发展的支撑,但两个基地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泾阳粮食基地因为地处关中粮食高产区中心地带的泾阳县,粮源比较充足,交通比较便利,因此,宜建设成西安市的大型原粮基地,业务主要以粮食收储为主,兼具一定的粮食生产和物流运转能力,要致力于发展现代化、环保化、节能化的粮食仓储方式,着力打造西安的“绿色粮仓”,实现安全和科学储粮的目标。港务区粮食基地因为毗邻西安国际港务区,交通十分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定位主要以粮油加工、物流配送、市场交易为主业,以粮食收储为补充,产业链更加完善,功能更加齐全,建设内容更加丰富,调控手段更加强大。泾阳粮食基地是港务区粮食基地的储备支撑,港务区粮食基地通过强大的市场经营能力和代收代储增强泾阳粮食基地的储备实力和经济实力。两个粮食基地的建成,将为确保粮食流通安全、繁荣西安市粮食经济发挥巨大的作用。[7]

(三)加快城区粮食零售网络体系建设

一是依托现有国有粮食零售网点,改造和升级网点硬件服务设施,进行标准化建设,采取全市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品牌的连锁零售模式,稳定城区粮油零售网络。[8] 二是充分利用放心馒头工程形成的“群众厨房”销售网络,扩大放心馒头和放心粮油品牌效应,巩固增加城区粮油零售网络。三是与各大超市及零售企业建立稳定的供销合作关系,拓展城区粮油零售网络。四是采取收购并购方式整合各类粮油零售店,帮助其改造扩建,实现多种经营,发展超市型粮油零售店,壮大城区粮油零售网络。通过以上方式,建设强大的城市粮食零售网络体系,让两个粮食基地的产品覆盖全市大小街道和社区。

(四)推进区县粮食收购和销售体系建设

在区县依托现有粮食购销站点,分类实施改造和修缮,为区县中心地区建立购销总站,为人口密集地区建设二级购销站。将区县购销站打造成农产品收购、粮食储备与粮油批发、零售并重的农村粮食购销平台。主要从事农产品的收购、粮油批零销售和粮食储备,既为两个基地提供原材料,又能为辖区居民和农户提供粮油产品,实现原材料和成品粮油的双向流通,实现西安市粮食购销同步增长的良好态势。同时在区县建立区域粮食储备,为及时有效调控市场奠定基础。

(五)做好两个基地和城乡粮食购销体系的有效衔接

采取入股、收购等方式,积极推动两个基地与城区粮食零售体系、区县粮食购销体系的整合对接,实现协同发展,最终形成以两个粮食基地为平台,以城区粮食零售店和区县粮食购销站为两翼的粮食购销市场主体,以粮食收储、加工整理和物流运转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9] 真正构建起体系完整、运转高效、成本节约的大粮食、大市场、大贸易的粮食流通格局和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六)建立灵敏、准确的粮食安全预警体系

粮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国民经济的战略物资,是基础性的公共产品。一旦出现粮食危机,将会给人们带来巨大的心理恐慌,而这种恐慌又将导致危机被放大,最终产生恶性连锁反应。因此,保障粮食流通安全的首要工作是建立灵敏、准确的粮食安全预警体系。通过粮食生产监测系统、粮食需求预测系统和粮食价格监测预报系统等预警体系,可以对区域粮食安全状况进行适时监控,从而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以利于政府有关部门全面了解粮食安全状况,能够对潜在的粮食危机未雨绸缪、做好有效防范,确保粮食市场安全。

参考文献:

[1]聂振邦。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2]李西安。关于实施西安粮食应急物流基地项目的思考[J].中国粮食经济,2010,(4):35-37.

[3]许良。我国粮食流通“四散”化的瓶颈突破[J].江苏商论,2010,(6):28-30.

[4]李兵。构建我国新型粮食流通体制的思考[J].农村经济,2002,(7):8-9.

[5]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N].人民日报,2008-11-14(10).

[6]马林林,金彦平,张安良。加大流通能力建设确保粮食持久安全[J].宏观经济管理,2011,(12):34-36.

[7]卜祥银。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制研究[J].黑龙江粮食,2012,(3):23-27.

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推荐10篇】 篇十

一、储粮基本情况

全市平均库存粮油年均“一符、四无”比例为100%,年末科学储粮年平均数量占平均库存粮油总数100%,规范化储粮占年末储粮总量100%,环流熏蒸粮食占年末储粮总量的100%。

二、粮油仓储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高度重视粮油仓储工作,把粮油仓储工作纳入党委、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我们根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仓储企业管理水平评价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发了《市粮食局关于2024年粮油仓储管理工作安排意见》,同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签订了《粮油库存管理责任书》,企业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了2024年粮油仓储工作任务。

(二)开展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活动,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积极开展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活动,努力提升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规定,不断规范帐、卡、簿、牌填写,完善粮油出入库管理、储存实物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质量管理、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粮油安全储存夯实了基础。

(三)开展春季、冬季粮油安全检查,完善和落实仓储管理各项制度

为确保粮油安全,进一步规范粮油仓储管理,根据市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各粮食承储企业的干部职工开展了春季、冬季粮油安全检查。按照“有仓必到、有粮(油)必查,查必彻底”的原则,重点检查了库存商品周转粮油“一符、四无”、各级地方储备粮油“三专、四落实”、粮油质量管理、储粮化学药剂管理、科学储粮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流指导,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把“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储粮方针和仓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到每个储粮库点,每个仓间。在检查工作中,绝大部分企业能严格执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和《省粮食购销企业仓储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并利用冬季广泛开展机械通风储粮,低温储粮等科学储粮技术,严格执行粮情检查制度,仓间内外做到清洁、整齐、无缝、规范,帐、卡、簿、牌记录完整、悬挂规范,有效延缓储粮品质劣变,保证了全市库存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储存安全。

(四)开展政策性粮食大排查和大清查整改问题回头看

政策性粮食大排查

1、库存数量情况。

⑴省级储备粮已按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的通知》(川粮函[2020]7号)的规定轮出,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⑵市级储备粮大米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⑶市级储备粮检查实物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⑸成都中储粮储备有限公司青白江直属库2015年最低收购价稻谷实物230吨,现存于富新粮油食品公司富新仓库17号仓,该仓粮食已不宜储存,已有广西北海一家公司拍购,正积极出库中,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库存质量情况

政策性粮食入库质量验收符合政策规定,有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存储企业共同查验了具备有粮食质量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粮食质量扦样规范作业扦取的粮食质量样品,并出具的《粮食质量检验报告》。通过感官检查与检验报告进行比较,二者相符。未发现粮食入库质量验收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3、政策执行情况

2024年粮食收购分为三部分:

(1)积极组织粮食市场多元化主体,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收购粮食。

(2)严格执行各级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

(3)组织地方政府事权粮稻谷收购,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农业发展银行市支行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市2024年超标稻谷收购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粮食收购的通知》,由于今年稻谷市场价格高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目前只有孝德镇一家种粮大户交售2024年产新二级稻谷214140公斤,收购价格2.58元⁄kg。种粮农民普遍存在惜售心情和观望态度,盼望预期粮食价格更高。

4、日常管理情况

各粮食企业粮食仓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储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统计法》、《会计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未发现违反统计会计制度、财经纪律等违法违规行为。

5、内控管理情况

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编制了企业管理统计会计、财经纪律、粮食购销合同、粮食出入库、粮食购销资金、质量检验等内控制度,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消除了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

6、外部监管情况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能职责分工,严格履职尽责、履职到位,做到了“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深入粮食企业仓库货位监管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执行政策纪律情况,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

政策性粮食大排查存在的问题

本级督导企业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排查自查时点,有些企业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仓库货位内容填写不够完整,需立即进行整改完善。

下一步工作措施:

市清查办将继续督促各国有粮食企业与中储粮集团对接,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压实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力度。

(五)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粮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按照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要求,开展了小麦、稻谷产新质量监测工作,落实专人按照布点采样的原则和要求,深入到乡镇种粮农户家采购小麦、稻谷、油菜籽扦取样品并及时将样品送到广元市粮油食品监测站,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给我市2024年度收获粮食样品采集任务。同时,按照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安排和部署,切实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油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粮油食品安全监管,落实粮食企业的粮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粮食经营企业签订了《2024年粮食质量食品安全责任书》,依法管粮,努力提升粮油食品安全监管法治化水平。实现了粮食收购、储存、运输以及政策性粮食经营全过程的粮油食品安全无事故,确保了全市人民群众粮油食品消费安全。

(五)切实加强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

严格执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贯彻〈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的实施意见》(竹粮发[2012]130号)的规定,储粮化学药剂实行统一购买、集中管理、坚持双人双锁制度,化学药剂的保管、领取、运输、安全及使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现场化学药剂处理粮食时,配备了安全有效的粮食熏蒸作业防护用品,并设立安全监管员,最终保证了化学药剂的安全保管和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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