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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管理制度(最新14篇)

时间: 2024-11-29 17:17:18

充电管理制度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充电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充电管理制度

充电管理制度 第一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的管理工作,优化小区内部的车辆充电环境,提高充电效率,保障住户的出行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充电桩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等相关事宜。

  第三条 充电桩的建设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

  第四条 小区充电桩的管理应以合理利用资源、服务住户为宗旨,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

  第五条 小区充电桩管理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依法治理,公开透明,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充电桩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 充电桩应根据小区电动车辆的使用需求,在充电需求较高的区域进行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 充电桩的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充电桩的数量应能满足小区居民的充电需求;

  (二)充电桩的位置应便于住户使用,同时防止占用公共区域;

  (三)充电桩的布局应合理,兼顾安全和美观;

  (四)充电桩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具备可靠性、安全性和高效性。

  第八条 充电桩的建设应征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按照所需的.程序和流程完成相关手续。

  第三章 充电桩的使用管理

  第九条 住户在使用充电桩前,应在小区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遵守以下使用规定:

  (一)遵守充电桩使用规定,正确操作充电设备;

  (二)维护充电设备的卫生和环境,保持设备周围的清洁;

  (三)不得随意拆除、移动充电桩及其相关设备;

  (四)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从事违法行为;

  (五)禁止占用充电桩停车位。

  第十条 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充电桩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住户使用充电桩的权限、规定和责任。

  第十一条 充电桩使用费用应合理制定,通过公示的方式向住户收取,收费标准应公开透明,不得乱收费、多收费。

  第十二条 小区充电桩的运行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保养,确保充电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 充电桩设备出现故障时,住户应及时向小区管理部门报告,由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第四章 充电桩的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充电桩的安全管理工作应以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整治为辅的原则。

  第十五条 充电桩应设有明显的告示,提醒使用者注意安全事项,例如不得在充电桩附近吸烟、不得使用明火等。

  第十六条 充电桩使用现场应设置灭火器材,并对住户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 充电桩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在安装验收前应进行检测,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 充电桩的电源应符合规范要求,稳定可靠,不得存在电压异常、电流大涨等情况。

  第十九条 充电桩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安全隐患,住户应立即报警,并及时向小区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充电桩使用过程中,如住户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违规住户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章 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对充电桩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二条 小区充电桩的设计、建设和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住户公示,并接受相关投诉和建议。

  第二十三条 对于充电桩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拉乱接电线、损坏设备、非法占用停车位等,小区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可采取停止供电、追究责任等相应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充电桩进小区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小区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讨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方可修改。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规定。

  以上制度仅作为参考,具体的充电桩管理制度应根据各小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进行操作。

充电管理制度 第二篇

  1、充电工负责煤矿矿灯电瓶充电工作,在矿长、技安员(管厢)的领导下工作。

  2、充电前必须对职工所用电瓶认真进行检查清理,对每天的充电情况登记入册。

  3、充电前发现有失爆、损坏现象应及时告诉本人,修理完好才予以上充电架充电,避免影响充电质量。

  4、充电时必须检查变压器输入的电源是否符合充电电压,充电架连接是否坚固,充电插头是否稳固,待各部位检查完后,才能将矿灯挂上充电架。

  5、必须坚持上班制度,保证职工随时能调换电瓶。

  6、当天职工领用电瓶后,应对充电设备进行一次完全清理检查保养,做好下班充电准备。

  7、对充电用硫酸应妥为保管,对稀释硫酸应符合浓度,确保瓶的使用寿命。

  8、必须对充电设备严加爱护,保证每个职工电瓶都能充上电,随时注意安全。

  9、必须对厂方的备用电瓶认真保管、保养,做好出租、出借登记。

  10、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11、以上各条款与工资挂钩,如有违反,根据情况处罚5—20%的工资。

充电管理制度 第三篇

  1.0 目的

  加强充电房安全管理,确保充电机正常、安全运作,保障安全生产。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充电房的安全管理。

  3.0 内容

  3.1 充电房由安全环境动力科设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2 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保持室内良好的'通风。

  3.3 充电房内严禁烟火,室内必须应备有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使用其他种类灭火器。

  3.4 充电室内应备有适量的碳酸钠溶液,用于擦洗蓄电池外壳及接触酸液时及时冲洗皮肤。

  3.5 充电机应与其它设备有适当的间距。

  3.6 充电机必须有良好接地,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操作,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乱动。

充电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二、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三、严格按照规定,在行政办公楼北面电动车充电处充电。一个插座充一部电动车,严禁一座多充。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由车辆所有人负责;电动车内严禁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后果自负。

  四、电动车按次序停放充电,充电完毕或不充电的尽量不放在充电位置,以方便下一辆电动车充电。

  五.行政后勤服务中心应加强对电动车停放充电的管理。

  六、指挥中心对电动车充电处加强监控。

  七、电动车充电处的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移动。

充电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为了避免充电设备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确保用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充电机安装时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或电工进行,非电气人员禁止操作安装。

  二、充电时必须有专门的屋(室),室内禁止烟火,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并保持通风良好。

  三、充电时先把蓄电池盖打开,气水畅通充电。电流不宜过大,蓄电池温度不宜过高,确保正常安全充电。

  四、蓄电池在充放电过程中,阴极板会不断析出氢气,阳极板会不断析出氧气。氢气易燃,氧气助燃,一旦有明火出现,极易发生爆炸。因此在充电过程中要绝对禁止一切明火。

  五、蓄电池充足电后,应先关闭电源(或充电机),然后取下卡子,避免出现明火,引起蓄电池爆裂伤人。

充电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一、驾驶员对于充电桩的职责

  1、驾驶员在结束业务后需将充电枪插入车辆插电孔,自行或者通知充电工进行充电,严禁不插充电枪就离开车辆。

  2、 驾驶员在操作充电桩的时候做到“三看一听”,第一看,充电桩是否在工作状态,如果不在工作状态,联系技术;第二看,充电枪是否枪头完善,无积水,如发现有水,切勿充电并联系技术;第三看,充电桩进入充电状态;一听,充电枪在插入车辆充电座的时候会有“咔嗒”的锁止声音。

  二、场站长对于充电桩的职责

  1、充电桩日常巡检制度,每日一检并登记造册,对各个充电桩的设备状态进行查看及汇总。

  2、 充电桩维修记录表,对充电桩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维修进行登记,并详细登记种类及维修情况。

  三、副站长对于充电桩的.职责

  1、充电桩建立一桩一卡,每个充电桩的日常巡检在卡上巡检项进行勾眩并配合场站长汇总场站内的充电桩巡检情况。

  2、 配合场站长对于充电桩的日常维修进行汇总登记,对充电桩的故障及时通知技术,并在完成维修的前后进行时间及反馈登记。

  3、 完成充电桩的使用记录,登记充电桩的使用时间,次数,日期等,并最终汇总表。

充电管理制度 第七篇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安全管理,有效防控因违规停放、充电而引发的火灾、触电事故,确保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学校要求,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使用符合国家规范合格的电动车。

  二、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电动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严禁在B6楼内的停车场、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

  三、为电动车充电的线路插座应由取得资格的电工安装并固定铺设,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严禁私接电线、私接电源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办公室内为电动车充电或将电动车电池拆下带入办公室进行充电。

  四、电动车充电时应当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要远离易燃物品,且充电时间不宜过长,充电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8个小时。

  五、加强电动车日常车况检查,规范电动车安全使用。

  六、学院师生请严格遵守执行;因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引发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车主本人承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知于20xx年10月27日起实施。各电动车车主要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相互监督,共同营造平安的工作环境。

充电管理制度 第八篇

  1、严禁雨雪、大雾、潮湿天气充电,充电器应放置在远离火源处,禁止将衣物、护膝等可燃物放置在电车上。

  2、员工需自行确认车辆的安全状态,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

  3、充电处只限电动自行车充电,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开关等,严禁一座多充现象。

  4、充电时爱护公司财产,严格遵守充电操作规程,如发现供电设施故障请及时告知行政、厂务。

充电管理制度 第九篇

  目的

  为保证充电区用电安全,解决用电隐患,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特制定此安全制度

  管理细则

  1、充电区必须独立,与其他区域隔离3米以上,区域内保持干燥,不得出现积水

  2、 禁止抽烟,无明火设备,需有通风口,不可完全密封,区域需有24小时应急灯,出口张贴安全出口标识

  3、需远离加油站、气站等易燃易爆区域

  4、充电需有漏电保护设备(空开)

  5、区域内电瓶码放整齐,不得堆放,不接触地面,禁止存放充电相关以外物品

  6、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插座多座多连接充电现象,插座必须符合国家3c认证

  7、 充电员工在充电前需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已充满电需拔掉电源器

  8、 要求充电区每五平米配备一个4公斤干粉灭火器,配备安全标示(灭火器存放处)

  9、 电线及电瓶充电线路无裸露,无老化,通电设备(含电线)离地10公分以上

  10、 充电区域如为电瓶独立充电,不得整车进入

  11、 区域内有安全日检表,张贴于墙面,需有检查人及检查日期,按月装订,保存24个月

充电管理制度 第十篇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规范管理电动车停放充电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电动车(含各类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进入校区各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学生园区、学生宿舍、体育馆、食堂、商场等建筑物内充电或停放,禁止从楼内拉线到楼外充电。

  二、校区内所有电动车(含各类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自行车要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禁止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禁止在建筑内的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为电动车(含各类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充电。

  即日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定期与不定期开展电动车(含各类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规范停放与充电管理专项检查,对发现违规停放、充电的车辆,将及时制止并对违规电动车采取强制措施;对于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广大师生员工请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校园消防安全。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创整洁、安全的校园环境迎接学校十五周年校庆。

充电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一、电动自行车充电制度

  1、各公司、部室要严格控制职工私有电动车在单位充电特殊情况需单位或部门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充电。

  2、充电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充电前应清除周边的可燃、易燃物,禁止在楼梯口、疏散通道、门厅以及经营和储存场所充电。

  3、充电人数三人以上的单位应设独立的充电间,由专人负责监管,充电间应有专业电工按规定要求安装充电设施。并安装自动断电和漏电保护设施。

  4、充电器及线路要选择正规厂家的`配套产品,禁止使用三无和杂牌产品。充电器与电池要匹配,混用容易出现事故。

  5、电源线和插座数量要匹配。禁止一线多座、乱接乱拉、超长飞线、快速路充等方法充电。

  6、充电中要随时检查线路、电池、充电器有无过热现象,一旦出现立即停止充电,查找和消除隐患。

  7、禁止超长时间充电,一般前三次充电为8—12小时,以后为6—8小时,过度超长时间充电会使设施发热、易损坏设施、易发生火灾。

  8、对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和充电器定期送维修部门进行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9、禁止在高温、潮湿环境下充电,防止设施温度过高和线路短路而引起火灾事故。

  10、充电中的电池应放在工作人员的视线之内,便于及时发现和消除异常情况,保证安全充电。

  11、充电间或单独充电的周边应配备消防器材。

  二、手机充电制度

  1、手机充电前首先要检查电源插座安装是否牢固,与充电器连接是否匹配。

  2、禁止在经营场所、公众聚集场所、仓库、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充电。

  3、禁止将手机放在易燃、可燃高温物体上充电。

  4、充电时充电器和手机禁止覆盖并随时查看有无异味和过热现象,一旦出现立即停止充电。

  5、选择与手机配套的充电器和数据线,禁止乱用劣质的充电器和数据线。

  6、禁止在高温和潮湿的环境下充电。

  7、充电时手机位置应不能离开主人的视线,以便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8、充电中的手机要与人、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9、禁止用湿手湿布擦拭充电中的手机和充电器。

  10、禁止在手机充电时边充边玩、边充边接、边充边聊,防止触电或爆炸伤人。

  11、禁止充电后将充电器和数据线长期插在电源线上,防止漏电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

  12、禁止超长时间充电,尤其是没有过热保护和自动断电功能的劣质充电器和数据线。正常情况下一般不超过四个小时。

  三、对讲机的充电要求参照手机充电要求执行。

充电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1、 车辆在充电站换电人员引导下停放至换电指定车位,司机拉起手刹停稳;

  2、 换电人员待车辆停稳后,打开电池仓阀门,再将充电枪正确插入充电口,充电完毕需填写车辆《充电记录表》;完成后关断钥匙及高压;

  3、 充电完毕后,检查车辆电池框锁是否锁到位,电池舱门是否锁紧;检查车辆信息,确保车辆状态正常;

  4、充电完毕后,将枪插入底座中并将电缆线放置于挂钩上。

充电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1)蓄电池充电或存放地点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具有通风换气设施,防止可燃气体爆炸。

  (2)叉车充电室内禁止抽烟、产生任何明火和火花;禁止在充电室接打电话,如需接打电话请到充电室外。

  (3)由于电池中的电解液是硫酸和水溶液的混合物,具有毒性和腐蚀性,因此在对蓄电池充电和在其附近时必须穿工作服和戴防护眼镜。如果衣服皮肤或眼睛沾染上电解液时:立即用水清洗,如果眼睛里沾染上电解液时:马上求助于医生。

  (4)充电时打开蓄电池的盖板。所有电池盖子上方都必须安全封好防止残渣进入。

  (5)充电房必须配置2瓶灭火器。

  (6)蓄电池和蓄电池上方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没有残渣保护盖需要放置好并且不能损坏电池连接,蓄电池和充电电缆不能扭结在一起和损坏,绝缘部分不能受到腐蚀和损坏。

  (7)不要往蓄电池内加注其他物质仅在充电后用蒸馏水加注。

  (8)在蓄电池终端上方不能使用或放置未加保护的工具或其他导电材料,否则会引起短路而导致人员伤害及蓄电池爆炸。

  (9)当给叉车蓄电池充电时要确保蓄电池安装正确安全和固定在位置上。

  (10)每一次电池充电之前必须用压缩空气将电池表面的灰尘清理干净,才可进行电池的充电工作。

  (11)每一次电池加完电池液后,必须用湿布将电池表面擦干净,防止产生静电。

  (12)充电在程中电池会产生气体,包括氧气、氢气及酸性气体,须将充电房的换气扇开启,保证充电房的空气流通;

  (13)充电期间拔下充电插头会产生电弧,因此首先要将充电开关关闭(按stop键),方可拔下插头。

  (14)每次换电池时,应将要用充满电的电池加蒸馏水至刻度上限,以保证当班电池水足够,对换下的`电池马上进行充电,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15)在检查或保养电瓶时,应使用橡胶手套,避免遭受电击。

  (16)万一电池倾翻、破损导致电解液泄露,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

  1、电解液溅到皮肤,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2、电解液溅到眼睛,用清水冲洗,并马上就医检查治疗。

  3、电解液溅到地上时,应先用石灰中和,后用水清洗。

  (17)每次进出充电房时,必须将充电房的门关闭,随时保持充电房门处于关闭的状态,避免灰尘进入充电房,每天必须打扫充电房的卫生,保持充电房的洁净。

  (18)定期检查电池、充电器插头螺栓的紧固情况,避免螺栓松动,影响电池使用寿命。

  (19)电瓶电池带有高电流和能量,切勿让工具接近电瓶电池的两极,以免引起火花或短路。

  (20)叉车充电室内所有的工具、用具必须摆放整齐。

充电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为预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学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加强校园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办公室负责电动车的充电管理和日常监管。

  二、本充电处只限本单位教职工使用,充电人员对充电器双相插头至连接车体线路、车体本身,和充电过程负全责。

  三、本充电处只限电动车充电。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一座多充现象。

  四、电动车按秩序停放充电,充电时长不得超过4小时。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电动车尽量不放置在充电位置,以方便下一辆自行车充电。

  五、充电处的供电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08:00至17:30,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学校及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主负责。

  六、充电方法:充电时应先将充电器三项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然后再将充电器另一端插头连接于充电处的插座上。如果反方向操作,接口处可能打火,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

  七、负责人每天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总务处负责充电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处理,处理不好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八、严禁雨雪、大雾、潮湿天气充电。

  九、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

  十、要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禁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充电,发现有违规使用电源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要立即予以制止和处理。

  十一、如因违规使用电源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发生校园消防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学校将联合其他部门,不定期开展电动车充电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相关部门和当事人通报批评、处罚等处理。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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