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传媒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影视传媒公司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影视传媒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篇
广播电视采访设备是广播电视宣传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和保障,且价格昂贵,维修费用高,为切时加强管理,提高设备使用率,延长使用寿命,减少维护费用,确保我台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广播电视台的所有采访设备统一由技术制作播出部管理,技术制作播出部应做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对各种设备建立技术档案,以保证本台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部门相对固定使用设备,记者领用采访设备须填写“采访设备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技术制作播出部领用,技术制作播出部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合理配发设备。
三、设备外出超出江州市的.必须装箱,设备用完及时交回,不得私自留用,设备一律不得在外过夜,特殊情况需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
四、设备使用者应熟悉设备的性能、基本原理,正确的操作使用方法,不得违规、违章操作;在使用中应保护、保管好设备,不得随意乱搬乱按;不熟悉设备的人员一律不得使用设备;见习人员不能使用重要设备;设备丢失一律照价赔偿。
五、采访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及时交回,说明故障原因,由技术人员进行维修,非技术人员严禁随意拆卸、修理,若系人为损坏,由使用人员赔偿全部维修费用。
六、设备管理人员和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设备收发时的验收工作,确保设备完好。人为损坏设备或附件遗失,及时确定责任人进行赔偿,如管理人员不能确定责任人,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七、设备管理人员上班时间应比正常上班时间提前和延后一小时,如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时,设备管理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赶到保管室。
八、设备使用人员如多次违反以上规定,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对其发放设备。
九、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按局(20xx)7号文件进行处罚。本制度与局(20xx)7号文如有冲突,按本制度执行。
影视传媒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第二篇
1、制作人员每天上午8:30必须到岗。
2、主持人每天12:00以前必须到岗,双休日在11:00以前必须到岗。
3、播音、制作人员双休日上班后,可在下周根据具体工作情况进行轮休,轮休日期应提前告知部门负责人。除轮休日外,每天应按正常时间上班。
4、当天的`新闻节目制作完后如有时间应先检查一遍,然后再通知审片,以保证审片时少出差错。
5、节目审片时如需改动,应在节目表上认真做好记录,将具体改动画面、声音的地方时间记清,改动完成后,对照仔细检查。
6、制作人员在节目上载完后应在上载软件中检查节目时间并预览,以确定节目上载无误。
7、新闻上载完检查无误后,制作人员应及时将当天的《节目播出审批表》交到编辑部当日值班人员手中;如遇节目制作完毕时间较晚等特殊情况,则应立即电话通知编辑部当日值班人员,并尽快将《节目播出审批表》送到编辑部值班人员手中。
8、精心爱护设备,严格按照正规操作程序使用各种编辑设备。
9、保持制作室清洁卫生,演播室由xx、xx每周负责打扫一次,3楼制作室由xx、xx随时打扫。
10、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1、如有违反上述管理条例的人员,将按照20xx年广电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影视传媒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第三篇
摄像机、录音机、录像机、编辑机是广播电视台编辑记者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常用设备,是完成新闻宣传和广告创收的物质基础。为了提高现有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使设备性能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如下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
1、市广播电视台的采访设备(摄像机、录音机、话筒、三角架、电池、新闻灯等)均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登记、造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发放使用。原则上,原给各部门配备发放的.摄像设备优先给该部门使用。
2、因应急和外宣需要,各部门发放1台摄像机设备,外宣部发放1台高清摄像机设备。发放到部门的摄像机(含三脚架、无线话筒、电池和新闻灯等)和广播录音机设备,由部门自行保管。
3、设备室管理人员要热爱并熟悉设备管理工作,努力学习掌握摄录设备的维护保养相关技术。
4、设备管理人员在使用人领取设备时要及时登记,交还设备时认真检查完好情况,发现设备有问题及时登记并汇报。
5、设备管理人员每天收回设备后,应仔细清扫设备外部灰尘,给电池充电,整齐摆放,保证设备随时可用。对自己不能处理的设备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将采访设备借出或带出自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7、设备管理室常年存放的摄像等贵重设备,属工作重地。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工作期间,设备管理人员不准吸烟、吃东西,当班期间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临时有事应向部门领导请假,安排带班。
二、设备领用
1、设备使用人凭部门领导采访(录像)任务批条领用采访设备,采访结束立即归还保管室。设备室工作时间:7:00—19:00。
2、使用设备不得在外过夜,最迟在当天下班半小时内归还设备室。特殊情况下,经台长或分管台长同意并通知保管员先发设备再补办领用手续或延迟归还设备。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领用记录。
3、记者次日需要提前用机器设备的,必须在头一天下班前领取设备。
4、设备使用人在领用设备时,须检查设备及附件的完好性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当面提出。设备出门后造成的损坏由领用人负责。
5、归还设备时,设备管理人员应当面清点设备及附件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程度。领用人对设备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提出,便于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如有损坏,领用人应主动说明,并在损坏记录上签字。管理人员如不如实登记损坏情况,将连带承担设备损坏赔偿责任。
三、设备使用
1、所有广播采访设备由个人申请、部门领导填写设备申请单,到技术服务中心领取设备,由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发放。
2、所有电视摄像设备完成任务后应及时交回、销单,说明设备使用完好情况。如遇特殊采访任务不能及时交回,要提前通知设备管理人员,并说明情况。
四、设备维护
所有的采访设备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维护维修,记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由技术人员解决,记者不得擅自拆卸。
五、有关规定
1、摄录设备要定柜、定位、分类存放,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经常保持帐、册、卡、物相符。
2、做好日常的防潮、防尘、防高温、防磁、防盗和定期检查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3、严格执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由借用人检查设备后签字);用后及时归还,由设备管理员验收(通电检测,用标准测试带检验摄像机技术状况),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4、所有摄录设备,非经台长、分管台长同意,不得外借,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做到定橱定位,有序摆放,并做好编号登记。
5、摄录设备归还验收后,设备管理员应迅速进行除尘保养工作,做到不让故障机入库,发现问题及时向台技术服务中心汇报。
六、违规处罚
1、记者当天使用设备在外过夜,没有归还,也没有经部门以上领导批准,除通报批评外,由技术服务中心登记报台财务,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300元,出现二次扣当月考核奖600元。
2、设备借出后,非突发事件,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设备损坏,当事人赔偿设备维修费用的50%;设备丢失,按设备购买价格及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3、设备管理员,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耽误记者借用采访设备,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50元,二次扣100元。
4、设备管理员私自将采访设备借出或带出自用,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300元;违反其他规定,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50元。
影视传媒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一、电视台直播室应有专人管理,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校园电视台交他人看守和使用。
二、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不得将食品、饮料等带入。保持环境整洁美观,保持播放控制台、设备和机柜的清洁卫生。
三、管理人员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严守岗位。应制定本校节目制作播出管理制度和节目播放表,提前审查播放的节目,节目播放时要进行全程监审,对播放节目内容和播放情况进行记载,不得随意播放电视节目。
四、播放内容出现意外,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中断播出,并立即按程序报告。
五、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做好防火、防潮、防电、防雷、防盗工作,确保校园电视台正常运行。发生机器故障,应及时维修。
六、有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布线图、竣工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存档。
七、有卫星地面接收站,必须按照广播电视部门的规定办法执行。
八、校园电视台的任何设备,均不得外借,确因需要,需经校长及主管领导审批。
影视传媒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第五篇
负责全县农村综合广播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按要求转播上级广播、电视台节目;负责本县广播节目的采、编、录、制、播工作;负责县广播中心机房到各乡镇的广播干网的维护工作;负责对差转台的管理工作;差转台必须做到无政治责任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确保石差公路畅通无阻,确保差转台消防隔离带宽15米以上。
一、出入管理
1、机房是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的心脏,未经台领导同意,工作人员不能随意带无关人员入内,不准播出未经领导审批的宣传内容,出现一次扣当班人员500元,负责人300元,情况严重的予以辞退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方可进入。值机员在进入机房内必须将门关上。
2、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二、安全播出管理
1、操作人员随时监控播出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2、非机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播控设备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3、机房内严禁吸烟、吃食物。
4、禁止用机房内电话聊天和长时间通话(接或打不能超过三分钟),必须保证机房电话24小时畅通。
5、禁止在值班期间在机房或其它房间睡觉,禁止在值班吃饭时喝酒。
6、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原则:播出、传输、发射、接收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受到侵扰或者发现异常信号时,应当立即关断信号源,及时向领导汇报,同时安排人员排查干扰。
三、值班管理
1、机房值班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不得迟到、早退或误班,不准私自让他人带班、调班,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严禁溜班、空岗。
2、差转台3人日常,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人(其中1名值班员、1名安全巡查员、1人轮休)。不定期抽查,发现一次未到位人员,视为擅自离岗,扣当事人100元,扣负责人50元。
3、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值班中发生的停播,播出质量异常问题,不得隐瞒或虚报。
4、交班人员必须在接班人员到机房后方可离开,不可以提前下班,交接班时做好相应的记录,需接班人签字后方可交班。
5、交班人员必须主动向接班人员说明设备运行情况。
6、交班前要把机房内卫生打扫干净。
7、由于广播中心的特殊性,值班人员在休假时如有要外出离开本县要事先向部门负责人告之。
8、广播中心每位同志必须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半天时间手机联系不到的处罚100元,一天无法联系的处罚200元。
9、中心调班、请假制度。半天以内有需要调班或请假由中心主任审批,一天以上调班或请假由中心主任审签后再报分管领导审批,否则视为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