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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劳动规章制度12篇

时间: 2024-03-11 21:01:21

劳动规章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规章制度 第一篇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 一盘棋” 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 岗薪制” 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1、要提前30分钟到岗,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穿工衣、戴工牌、检查衣作是否干净整洁得体大方,头发是否梳理)。

  2、打卡后开始上班,上班时要先检查机子是否正常,不正常的记录下来让上一班的同处理。上一班的员工要处理完才能下班,遇到不处理的问题做好交班记录,让技术好的同事或交给技术主管处理。

  3、检查完机子后检查所看区域卫生,有没有做好的地方要让其处理,否则有权不接班,一直等到上一班的同事处理完了再接班。上一班的员工则要处理完所有事情方可下班。注意:一定要等到接班的员工确实无误签字后才可以下班离岗。

  4、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做好记录,写在交班本上,便于以后查询。

  5、网管在自己不忙的情况下要帮服务员做卫生和服务工作。服务员和网吧要互相配合把工作做好。

  6、上班时及时完成上司交待的任务,若未完成要做好记录,交与下一班的同事,如果上司交待的是单人完成的任务,那么自己明天接着处理。

  7、下班时写好交班记录,让下一班的同事签字确认后方可打卡下班。

  8、早班工作人员要做好全场的台面清洁,包括台面、键盘、鼠标、显示器并要按标准摆放。桌椅和显示器屏幕要一个星期全部清洁一次。

  9、中班工作人员主要是巡场,并保持台面、地面的清洁。洗手间和楼梯道要2小时打扫一次,有明显污渍时要用拖把拖掉。地面上有烟头、纸屑等垃圾要及时清理。

  10、晚班要多注意安全防盗问题,多巡场,负责把全场地面打扫一遍,打扫时注意把椅子移出来,打扫完再放回去。

  1、 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如有违反,按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2、 请假提前三天告之领导,请假条一天前送到,必须由本人或亲属送达,病假当天须寄交病假条,医院证明,必须由本人送达,如有特殊情况,可亲属代送。

  3、 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工号牌,着装要整齐干净,不佩带首饰(手表除外),不留长指甲,女餐饮员工要统一盘花,化淡妆,穿肉色丝袜,男餐饮员工不得留长发,胡须,穿深色袜子。

  4、 站位期间,站位要端正,不可背靠墙或家私柜,不得私自窜岗,打闹,争吵,不得跑,大声喧哗,唱歌。

  5、 要时刻用好礼貌用语,必须“请”字当头,“谢”不离口,如遇客人或领导要主动打招呼。

  6、 上班期间不得玩或接听私人电话,手机一律关机,上下班必须走餐饮员工通道,不可走前门,不得进入吧台重地。

  7、 上班期间不能擅用店内设施及物品(客用电梯,客用楼梯,客用洗手间等)。

  8、 不得擅自接触客人的随身物品,不得与客人带的小孩嬉戏玩耍。

  9、 熟悉本店现阶段供应的酒水和菜单价格。

  10、 禁止偷吃偷喝,偷拿店内财务,情节严重者将转交司法部门处理。

  11、 内部餐饮员工的私用物品不可带入餐厅,统一放在更衣柜。

  12、 当班领班及值班人员必须检查好灯,门窗,排风,水电及卫生;

  13、 餐饮员工用餐时不可倒饭倒菜,禁止浪费。

  14、 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上级有错也要先服从后投诉,要有层级管理,不得顶撞,争吵。

  15、 工作期间不要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时候都要维护自身的形象,不要发脾气。 严禁在店内外打架斗殴,违者重罚。

劳动规章制度 第二篇

  一.目的

  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减少和预防职业病、工伤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

  三、内容

  3.1劳动保护用品: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简称劳保用品。

  3.2公司安全组根据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制定出《劳保用品发放配发标准》,下发于各个部门并且每年进行更新,对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及时更换。

  3.3劳保用品的采购执行《采购控制程序》,由采购部依《分供方评审程序》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估,提供一般劳保用品的供方必须具有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合格证,提供特殊劳保用品的供方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安全鉴定证。(特殊劳保用品经营单位须取得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资格认证)。

  3.3公司对产生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配置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的`使用期限为一年,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使用期限为两个月。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超过使用期限未损坏的,使用人继续保留使用,损坏后再进行更换。

  3.4劳保用品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领用劳保用品时履行领用登记手续。

  3.5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等劳保用品在更换时必须以旧换新,由部门进行统计更换,更换完毕后,将旧的劳保用品同统一放置于辅料仓,由辅料仓同一进行报废处理,凡不交旧品者,每件扣交新品80%金额。

  3.6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正确使用,杜绝野蛮违章使用劳保用品;应做好清洗、保养工作,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状态,在规定有限使用期间,发现有丢失、损坏现象,个人进行赔偿。

  3.7职工离职后,必须上交所发的劳保用品,保存于部门。若离职后未上交,部门承担新品80%的金额。

  3.8行政人力资源部安全组每日对现场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未按规定佩戴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10元/次,领班负连带5元/次。

劳动规章制度 第三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劳动员工依法享有带薪体丧假之权利,但国家法律并未就私营企业劳动员工具体体假期限作出规定。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根据《关于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给予请丧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另外,国家规定丧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员工可以享受带薪的丧假。

劳动规章制度 第四篇

  第1条为标准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广东XXX拍卖行有限公司是在广东省工商局注册的私营企业。法人代表:

  第3条公司下设:财务部、业务部、办公室。

  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括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别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爱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6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酬劳、为员工供应劳动和生活条件、爱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治理权、工资奖金安排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公平、民族公平原则,特别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聘请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需年满18周岁),身体安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供应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需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哄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拘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依据员工素养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育员工的职业骄傲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商定。

  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2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劳动规章制度 第五篇

  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的领导下,开展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负责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掌握就业、失业人员就业状况,并及时更新信息;开展城乡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建立基础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掌握有培训意向人员的信息并及时上报;组织推荐城乡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四、掌握有创业意愿的人员信息,积极开展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创业项目收集、创业典型的推介,打造一村(社区)一特色的创业工作;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协助贷款回收,提供相关创业服务。

  五、做好就业援助对象的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受理就业援助申请,建立管理台账和及时更新信息库,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工作,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提供各种再就业援助服务。

  六、配合市、区劳动监察部门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采集和维护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劳动标准、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基本信息。

  七、负责指导本辖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报告备案工作,参与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八、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督促本辖区应参保企业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本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医保、少儿医保等参保、续保手续;为辖区内服务对象查询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工作;协助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以及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九、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收治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十、做好本辖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了解本辖区内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并建立基本信息库(卡);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指导建立退休人员自管组织,开展日常文体娱乐、定期走访慰问、医疗保健、护理服务等方面活动;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各类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十一、完成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社区劳动保障站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日

劳动规章制度 第六篇

  目录

  一、总则

  二、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

  三、劳务报酬

  四、工作时间

  五、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六、劳动定额管理

  七、劳务用工合同管理

  八、劳动纪律

  九、奖惩

  十、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员工有取得劳动报酬、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工伤保险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四条 公司有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建筑施工建议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

  第五条 公司招用劳动者时;需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第六条 新员工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公司人力资源部保留复印件。

  第七条 公司不得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得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三章

  劳务报酬

  第八条 工人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东莞市当年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第九条 工人的加班加点工资以每次 元;每次工作时间 小时来计算

  第十条 公司每月 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

  第十一条 工人工资和相关临工报酬则按照合同内容来确定。

  第十二条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

  1、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2、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3、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4、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四章 工作时间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按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五条 员工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7:00~11:00;下午13:30~17:30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工人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最长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第十七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或经本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经批准加班的;依规章制度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章 劳动安全劳动保护

  第十八条 公司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二十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六章 劳动定额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采用科学的测算方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标准。

  第二十二条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岗位;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有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职工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

  第七章 劳务用工合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劳动用工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3日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使用劳动保障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也可以使用经双方平等协商修改后合法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文本经员工本人和公司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章劳动纪律

  第二十六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旷工;

  3、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七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吸烟、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杂物;保持工地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第二十八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工具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工具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 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工地;

  11、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九章 奖惩

  第二十九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发奖金、加薪四种。

  第三十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三十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解雇警告、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 员工在一个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1次予以口头警告;第2次予以书面警告;第3次予以解雇警告;第4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2、不戴入场证或不穿工作服进入工地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6、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7、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9、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0、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工地参观的;

  11、携带危险物品入工地的;

  12、在禁烟区吸烟的;

  13、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4、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工地的;

  15、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依法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17、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18、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19、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20、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21、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22、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三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造成重大损害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三十四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劳动规章制度为公司制订的内部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劳务部。

  第三十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时;公司可以与员工先进行平等协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三十七条 原相关管理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同时公司保留修改的权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劳动规章制度 第七篇

  第一条劳动竞赛作为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实现人的生产能力最大化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充分动员广大职工为公司拼搏奉献,建功立业,把劳动竞赛活动落实到实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对本年度劳动竞赛进行定位。

  (一)要做到三个“有利于”。是否有利于调动职工的劳动热情;是否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是否有利于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

  (二)劳动竞赛应定位在队伍素质的提高上。让职工体现自身价值,提高自身素质,寻求自身发展,一方面增强“靠本事上岗,凭贡献取酬”的`竞争意识;另一方面要广泛发动职工开展科技攻关、技术招标等竞赛活动,让职工在生产实践中实现自身价值,从而增强企业的后劲和竞争力。

  (三)劳动竞赛应定位在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服务上。要把竞赛渗透到提高质量、降低成本、节约能源、安全生产、市场开拓、新品开发、实现效益等多个领域和环节,让竞赛真正发挥作用。

  第三条根据劳动竞赛定位,制定劳动竞赛计划书,并上报上级工会和同级党委进行审批。

  (一)劳动竞赛计划书要须跟进市场,瞄准市场变化来开展,为市场竞争服务。

  (二)必须从战略的高度,把竞赛的重点放在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品牌上。

  (三)必须使劳动竞赛活动成为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四)使劳动竞赛向高层次发展,做到长赛不断线,短赛攻关键,年年有新招。

  第四条劳动竞赛的实施管理。

  (一)成立劳动竞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宣传劳动竞赛的内容、目的、意义,将职工吸引到竞赛活动中来。

  (三)调查、分析、推动竞赛活动。及时与公司有关方面取得联系,积极争取支持和帮助,推动竞赛活动顺利开展。

  第五条对劳动竞赛活动进行深层次的拓展。使竞赛更具有效益性。

  (一)由单纯完成产值竞赛向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综合目标转变,采取以产值、安全、效益、服务等综合目标进行评价。

  (二)竞赛向科技创新、提高劳动者素质转变。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由苦干变巧干,让先进的管理手段变为先进的生产力。

  (三)由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向精神物质奖励并重转变。充分体现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和社会主义“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

  第六条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总结、评比、奖励工作。做好先进经验推广的工作。

  第七条要做好竞赛的宣传报道和推荐工作,及时总结宣传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确保竞赛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劳动规章制度 第八篇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大多数用人单位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用以约束劳动者。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法律也赋予了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然而这项权利并不能随心所欲的行驶,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及“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得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得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前提条件。

  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这一规定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依据的规章制度合法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也称为企业内部劳动规则。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的。

  例如,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20xx)新民初字第2717号]判决书中认为:

  某公司提供了规章制度签收回执证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经过了民主程序,并依法进行了公示,周某对规章制度及证据均无异议,可以确定某公司的规章制度经过了民主制定及公示程序,故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谓“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未明确释义,实践中一般结合行业特点、工作性质、工作岗位、影响程度及主观意识等因素加以考量。

  例如,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xx)辽01民终9179号]判决书中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须具备以下条件:劳动者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且该行为须达到严重的程度。关于“严重违反”如何界定,须从违反规章制度的动机、次数、后果、影响、损失等多方面考虑。原告拒绝出诊确有违反担架员管理细则第三条职责部分第六项规定,但是还没有达到严重违反的程度,不符合我国劳动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的条件,沈阳急救中心未经批评教育直接对邱某方作出了罚款1000元和给回给派遣公司的处罚,显然一事双罚不合理,且处罚过重,故一审法院认定解除劳动关系违法。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合法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例如,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xx)皖01民终5542号]判决书中认为:

  某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反法定程序问题,现有证据证明某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规定履行了通知工会等义务,故曹某胜认为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法定程序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劳动规章制度 第九篇

  一、劳动器材室由专人负责,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二、一般劳动器材应入橱、上架,摆放要整齐。保持清洁。

  三、新购置的器材。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器材室。 四、保持室内卫生。器材存放注意防潮、防火、防盗,离开时关窗、锁门。

  五、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

  六、各种器材、设备要登记建帐,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

  七、学校劳动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使用,不得外借。

  八、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须报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废。

劳动规章制度 第十篇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广东XXX拍卖行有限公司是在广东省工商局注册的私营企业。法人代表:

  第3条公司下设:财务部、业务部、办公室。

  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6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2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劳动规章制度 第十一篇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聘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聘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个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聘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聘用不贴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8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9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务必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定。

  第10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能够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一样意续延的除外。

  第11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贴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劳动合同的资料,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职责等。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

  (4)被劳动教养的;

  (5)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能够辞退的;

  (6)女职工在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7)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能够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4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15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16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7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18条员工每一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19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劳动规章制度 第十二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业绩蒸蒸日上,从而造就机会给每一位员工有所发展,严格的纪律和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本手册将公司的员工规范、奖惩规定集一册,希望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以为我们共同的事业取得成功的保证。

  第二条公司信念

  1、热情一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客户及同事。

  2、勤勉一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恪尽职守,作风诚实。

  3、服从一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4、整洁一员工应时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职业形象,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第三条生效与解释

  5、本员工手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6、公司的管理部门有权对本员工手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应通过布告栏内张贴通知的方式进行公布。

  7、本员工手册印制成册,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1、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2、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3、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4、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5、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1、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4、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5、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6、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节工资福利

  1、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2、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3、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4、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5、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四节社会保险

  1、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实行打卡考勤的,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辞职应当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节奖励与惩戒

  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同时,用人单位可酌情减发职工相应报酬。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携带危险物品入超市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7)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xx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xx日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x元以上的;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给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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