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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3篇)

时间: 2024-10-01 22:07:31

人员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人员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员管理制度

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一、考勤目的

  1、为了规范员工,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所有员工。

  二、考勤内容

  1、公司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员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

  4、考勤须知:

  (1)15分钟以内为迟到,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

  (2)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论。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日论。

  (4)因偶发事件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按处罚制度罚款。

  三、考勤表管理

  1、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考勤记录,登记当日考勤表,不得后补,须使用统一的假期符号。

  2、每日早晨上班时间(早7:00)准时到点名处排队进行点到考勤,缺勤者按迟到或旷工办理。

  3、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半日论。

  4、员工因工作需要内部调动时,考勤表应由办公室办理调整。

  5、因公出差,应于出差前到办公室办理人工考勤,出差结束后,需到办公室报到。

  6、考勤表由办公室汇总后于当月月底上交财务部。

  四、休假及其他假期

  1、每月员工可公休2天,公休时需提前到办公室申请,只限于周六周日。

  2、其他假期需填写并经总经理审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事假当天扣发当日工资。

  4、病假经公司指定医疗单位证明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审批,核给病假,病假每日发10元补助。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员工有3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晚育(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奖励7天。婚假不可分割使用,每日发10元补助。

  6、工作满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员工享有90天的.连续产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产假60天,每日补助8元。工作不满一年者不享有补助,按事假办理。

  7、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时,员工享有不超过3日的丧假,丧假每日补助10元,可在一个月内分割使用。

  8、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丧假、产假、病假需相关证明合格后,总经理审批。

  10、出门必须到办公室打出门证,出门证由直接领导签字,并注明事由、出门时间和返回时间

人员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一、生产作业管理

  1、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作业,做好生产中的自检工作。如违反操作规程或产品质量不达标,公司有权对相关责任人酌情处罚。

  2、测量、安装人员应服从调度安排,准时到达客户家,注意文明作业,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3、车间实行前、后工序交接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与厂长或质检负责人沟通,妥善处理。

  4、成品应由厂长或质检负责人检验合格后,再对产品进行清洁、打包、入库。

  5、在生产过程中应注意节约,严禁浪费,出现劣质新产品须登记备案,填写事故记录单,追究责任人并经厂长批准进行处罚,责任人签字,从月底绩效工资中扣除。

  二、报表管理

  1、填表规范:内容充分、求实、求精、字迹清楚工整。

  2、各岗位报表单据保管清洁、编排有序、内容明了。

  3、按工作流程快速、准时、内容正确地传递报表单据。

  三、车辆及驾驶员管理

  1、公司的车辆应保持出车率100%,保证随时派,随时出发的良好状态。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车容、车况进行审核抽查,司机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对车辆进行清扫、维修和保养。

  3、公司定期审核路单上的公里数与加油情况是否相符,发现问题追究司机责任。

  4、司机出车应凭厂长签发的派车单,严禁开公车办私事,严禁将车交非司机驾驶、禁止酒后驾驶。

  四、库房管理

  1、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程序,签字手续必须齐全,采购发票无库管入库签字,经办人不得找厂长和总经理签字报销。

  2、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出库时必须持经工艺员或厂长签字的'领料单,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禁止先出库后补办出库手续,外购外用材料于归厂3日内补齐出入库手续。

  3、库管是库房的直接责任人,应保持库房整洁,堆放整齐,标志明显,帐、卡、物相符。库房材料应分类、定点存放,以备查找。

  4、每月30日对库房材料进行盘点,并于下月5日前将盘点结果报公司,为当月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5、建立最低库存标准,库管发现库存已达到最低标准后,及时报厂长,联系公司进行采购,防止停工等料影响生产。

  6、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规定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记录,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

  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

  1、所有员工必须加强安全观念,定期学习《安全手册》,严格遵守《生产操作规程》。

  2、工作时间应集中精力,不准打闹、窜岗、大声喧哗、不准做与本职无关的事。

  3、工作现场不准穿拖鞋、赤脚,应着工装上岗,特殊岗位应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4、厂区为禁烟区,并禁止使用明火,食堂使用明火时由厨师负责。

  5、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源。妥善保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烯料、油漆等。使用时必须隔离现场由专人负责。

  6、消防器材按消防规定设置,明确使用方法,不得随意挪动。

  7、工厂负责人做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二、门卫管理

  1、警卫人员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等失职行为。

  2、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

  3、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4、应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记录在"警卫日志簿",并附有关资料定期分呈厂办核阅。

  5、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6、外界来宾到工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应至警卫室办理入厂手续,并联络有关人员接待。非经本厂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

  7、物品管制:物品放行应凭厂长核准的"安装单"或"放行单",经警卫核准后放行并登记备案。

  8、厂商交货时所随带运出的物品,在进厂时先由警卫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警卫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

  9、离厂人员经警卫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说明携带理由,经门卫向工厂管理者核验后方予出厂。

人员管理制度 第三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考勤管理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三条考勤对象为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以及劳务派遣、临时借用等编外用工人员。

  第四条考勤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制。综合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归口主管部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考勤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成立考勤考核工作组,由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公司级领导任副组长,综合部、政工部和安健环部部门相关人员作为考勤考核工作组成员,共同配合开展工作。各部门成立由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考勤工作小组。

  第六条各部门设一名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考勤工作,掌握本部门员工出勤情况及编外用工人员到岗情况,接受本部门人员请销假手续,定期上报考勤情况,建立和维护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档案。

  第七条考勤工作是公司加强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严肃劳动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公司全体员工应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

  第八条公司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夏季: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10时冬季: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40时夏季、冬季作息时间分别从每年5月1日、10月1日自行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第九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前,未经批准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第十条迟到、早退分为三类情况进行考核:

  (一)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为第一类;

  (二)迟到、早退时间在10——30分钟以内的,为第二类;

  (三)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的,为第三类。第一类迟到、早退1次者,进行批评教育,第一类迟到、早退2次者,进行警告;第一类迟到、早退3次者和第二类迟到、早退1次者,处罚100元;第三类迟到、早退1次者,处罚200元。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在本部门实行签到制。

  (一)因公出差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核准者。

  (二)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三)临时事项,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

  第十二条考勤实行日考勤月上报的考勤办法,重点核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十三条各部门兼职考勤员每天要及时准确地记录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妥善保管好各种休假凭证。每月25日前将汇总后的考勤结果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综合部。

  第十四条考勤考核工作组每半年以不同方式组织对各部门考勤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同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各部门每季度对本部门考勤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及时纠正考勤工作中的问题。以便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制度。

  第十五条请假种类一般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生育节育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员工申请各类请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六条履行请假手续须事先填写《公司员工请假审批表》,然后按相关领导审批权限分别进行签批。最后报送综合部进行请假条件审核并备存。请假手续副本由本部门兼职考勤员留存。

  第十七条如遇特殊原因未能在休假前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的,员工本人应利用各种通讯方式于当天口头向对应批假领导申请。事后要及时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八条员工申请事假、病假,须按以下程序及权限审批:

  (一)公司一般员工请假2天及以内的,由部门部长批准;3天及以上的,经部门部长同意并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二)公司中层副职领导请假1天的,经本部门部长同意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公司中层副职领导请假2天及以上、中层正职领导及副总师请假1天的,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行政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党群报公司党委书记批准,并报综合部备查。

  (三)公司级领导外出请假需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九条员工申请工伤假、生育节育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法定休假,须按以下程序及权限审批:一般员工请假,需本部门部长批准;中层副职领导请假,经本部门部长同意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中层正职领导及副总第13页共25页师请假,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行政正职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党群正职报公司党委书记批准。

  第二十条员工假满,应向准假领导销假,同时告知本部门兼职考勤员,并在考勤系统中销假。逾期不归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一条各类假期标准及待遇,依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任何公务出差人员,事前都要履行公务出差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公务出差均按以下程序及权限审批:

  (一)一般员工:国内各类公务出差一周及以内的,需经本部门部长批准;超过一周的,需由本部门部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国内各类公务出差,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同时报综合部备查。

  第二十四条持公务护照出国的一般员工,需经本部门部长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需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同时报综合部备查。

  第二十五条持因私护照出国的,到综合部填写《公司出入境签批单》,待有关领导签批后,由综合部出具出入境有关证明材料和签章公安部门出入境审批表。

  第二十六条公务出差人员履行请假手续后,需将最终请假情况(包括公出时间),告知本部门兼职考勤员做考勤备查记录,并在公务出差结束后向准假领导销假,并告知本部门兼职考勤员。

  第二十七条公司领导值班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各部门安排的值班按月报综合部。

  第二十八条自觉遵守交接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按值班要求执行。

  第二十九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按照及时、准确、保密的原则,妥善处理接收的文件、报告、请示、批示、电话、传真、信函、请柬等,并将办理情况做好记录。

  (三)对突发、重大紧急情况的信息报告,值班人员要

  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报告,跟踪掌握信息,并根据公司领导的指示,做好后续安排工作。

  (四)认真做好值班交接工作。交班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日志》 。接班人员应认真检查现场值班室各项办公设备是否齐全完整并运行良好,若有问题应由交班人员解释清楚,并及时处理,不得影响工作使用。

  (五)需要接班人员继续处理的事项必须交接清楚,了解每项工作的处理情况,并认真查看待处理文件夹中的内容,做到情况明、内容清、心中有数。如果由于交班人员漏交或未交接清楚而出现问题,责任由交班人员承担。

  (六)违反以上规定者,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200 —600元处罚。

  第三十条值班考勤由综合部统一负责。考勤结果,包括对考勤问题的处理意见,每月汇总一次。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在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活动),以及在重要工作日期间,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参加会议(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参加会议(活动)应按公司会议要求着装。

  (三)会议要求本人参加的,一般不得找其他人代替。

  (四)会议期间手机应关闭或静音,不得在会场接、打手机。

  (五)会议期间应注意会场纪律。

  (六)参加各种活动,要自觉遵守各项活动要求,服从指挥,不得我行我素,各行其是。

  (七)违反以上规定者,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200 —600元处罚。

  第三十二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活动)时,要向会议(活动)组织部门及相关领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十三条公司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不准迟到早退。

  第三十四条进入生产区域的员工,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佩戴胸卡,戴好安全帽,穿着工装,安全帽佩戴规范,胸卡一律佩挂在胸前,不可随意佩带,以保证胸卡佩戴的一致性和严肃性。

  (二)胸卡仅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员工进出生产区域须主动出示胸卡,并有义务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保安有权阻止不佩戴胸卡的'员工进出生产区域,安检人员对安全帽的佩戴有监督处罚权。

  (四)胸卡由个人妥善保管,持卡人要爱惜使用,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丢失胸卡者需到综合部申请补办胸卡,补办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进入生产区域要统一着工装,严格按照安全规范着装,不符合者严禁进入。

  (六)外委单位人员进出生产区域的安全帽、胸卡的佩戴、工装的穿着与本公司员工要求一致,只区别于着各单位规定的工装,同时到综合部备案工装款式,以便检查。

  第三十五条工作期间,公司员工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执行公司保密规定,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和电子数据不得随意拷取和外泄。

  (二)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对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及

  时地给予解答和办理,不得拖延不办。

  (三)要提高工作效率,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随意拉接电气线路。

  (五)保持办公区域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接打电话声音要适中,不能影响他人工作。更不得在工作时间串岗聊天。

  (六)保持办公环境卫生,保证工位整洁,不准乱扔杂物、或乱堆乱放物品。

  (七)乘坐电梯要礼让,并保持电梯内安静,不得谈论有关公司机密事情。

  (八)不得携带小孩到工作现场或工作时间带至办公室。

  (九)严格执行公司禁酒令,严禁员工着工装在公共场所就餐。

  (十)公司员工应按要求穿戴,做到着装整洁,不准将工装转借他人。

  (十一)进出生产区域严格执行现场管理规定。

  (十二)实行倒班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认真交接班,严禁擅自串班(岗)。如遇到下一班未按时接班,上一班应坚守岗位,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予以解决。

  (十三)违反以上规定者,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200—600元处罚。

  第三十六条公司员工应廉洁自律,认真遵守廉政建设各项有关规定,不得有以权谋私,失职和渎职行为。

  第三十七条值班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严肃处理。

  (一)无正当理由交接班期间脱岗的。

  (二)没有及时处理相关事项,致使工作延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交班人员漏交或未交接清楚而出现问题的。

  (四)饮酒后到岗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的。

  第三十八条凡中层领导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规定者,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处罚,其处罚额度为普通员工的3—5倍。

  第三十九条未按时报送《公司劳动纪律考核单》和《编外用工人员到岗情况统计表》的或瞒报虚报的,要对部门负责人及兼职考勤员予以考核。

  第四十条考勤考核工作组每半年对各部门考勤管理工

  作进行一次评定,对于认真严格开展考勤管理工作的部门及兼职考勤员,由考勤考核工作组提报嘉奖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对外委单位人员,首次违反本办法条款的,由用人部门给予提示和警告;两次违反本规定条款的,由用人部门责成外委单位更换工作人员。

  第四十二条各部门部长是保证所属员工,以及本部门编外用工人员遵守本制度和考勤管理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发现本部门在职员工和编外用工人员有不当行为时,应及时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严重违反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报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组(含工会部门)研究处理。

  第四十三条当本部门兼职考勤员更换时,应及时报综合部备案。

  第四十四条公司员工对公司处罚有异议的,应于处罚决定后7日内向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组提出复议。

人员管理制度 第四篇

  本规则的适用范围是大米加工企业。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在于规范大米加工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促进大米加工企业健康发展,同时提高大米质量,确保大米的质量安全。本规则是参考了国内外有关行业的资料并结合我国大米加工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的,是对我国大米加工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的技术依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国大米生产,促进大米加工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大米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了大米产品定义与分类、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大米加工厂建设、大米加工设备、大米加工质量管理、大米加工厂卫生管理、产品出货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 鼓励大米加工企业使用本规则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

  第二章 大米产品定义及分类

  第四条 大米是指以稻谷为原料,经加工而制成的产品。按国家标准,大米可分为籼米、粳米、糯米三类。

  第三章 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

  第五条 大米加工企业应有较为固定的原粮来源,鼓励建立本企业的原粮基地,在收购原粮时应同原粮供应单位签订收购合同或协议。

  第六条 大米加工企业应掌握供应单位,原粮品种、数量及质量等信息。

  第七条 大米加工企业生产销售无公害大米、绿色大米、有机大米应保证原料种植、加工及产品符合《NY 5115-2002

  无公害食品大米》、《NY/T393-2000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NY/T 419-2000 绿色食品 大米》、《NY 21-1986

  农药安全使用指南》等标准要求,要通过主管部门或具有第三方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对基地、加工或产品的认证,应了解基地种植环境及种植技术。专用原粮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避免同其它种类原粮相混合。

  第八条加工企业应在国家收购政策的指导下,以质论价进行收购。收购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原粮烘干、凉晒、清理设施,保证原粮的储存安全。

  第九条按《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原粮进仓前应对仓库进行清理、消毒、再清理,仓库应具备防雨、防潮、防鼠、防虫、防雀、通风设施,配备温度、湿度监控设备。经过培训的仓管人员应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粮情,通风降温;仓库主要交通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排水通畅。

  第十条 原粮包装不应对原料产生二次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散装原粮应注意保持运输工具的清洁、干燥、卫生。

  第十一条原粮收购在执行国家政策收购标准的同时,可结合本企业所在地区产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收购标准。加工前的原粮应符合国家收购标准要求。

  第四章 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

  第十二条大米产品包装按材质可分为编织袋、塑料袋、纸袋、散装容器等,按包装形式可分为常态、抽真空、充气等;按包装防护功能可分为内包装和外包装。大米添加剂按添加功能可分为营养强化添加剂、加工性能改善剂等。

  第十三条 大米加工企业应参照GB/T8947-1998《复合塑料编制袋》、GB/T8946-1998《塑料编制袋》、GB

  7707-1987《塑料袋》、GB 6543-1986《瓦楞纸箱》、GB

  9687-1988《食品包装卫生标准》等标准制定本单位产品包装验收标准。对于无能力检验的项目,可要求包装供应商定期提供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第十四条 大米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对于添加到生产过程中直接与产品接触的生产用水,要达到GB

  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产品包装标签应按《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必须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和储存指南、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及特殊标注内容。

  第十六条 包装物及添加剂的存放环境应符合GB 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对于生产班次领用情况应建立台帐,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五章 大米加工厂建设

  第十七条 大米加工企业的建设应遵守GB

  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同时企业可参照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卫生通用规则》及其附件《HACCP体系及其应用导则》、各科研院所出版的粮食加工厂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 大米加工厂厂区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大米加工厂应建在交通方便、粮源充足的地区。工厂不得设于受污染气流、河流的下游;厂区周围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扩散型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等易遭受污染的情况。

  厂区内设施、设备等应易于维护、清洁,不得成为周围环境的污染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粉尘及其它污染物的泄露排放应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

  厂区空地绿化,防止尘土飞扬或积水。

  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应划分明显;易产生污染的设施应处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焚化炉、锅炉、废气处理、污物处理均应与生产车间、仓库、供水设施有一定的距离并采取防护措施。

  生产区禁止饲养动物。

  厂区应有适当防范外来污染源、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如围墙、围栏。

  储水池、供水管道、器具等应采用无毒、无味、防腐的材料;供水设施出入口应有安全卫生设施,防止有害动物和有害物质进入导致污染;自备水源选址应距污染源30米以上,且应设置卫生防护带并有专人负责。

  第十九条 大米加工厂应符合以下要求:

  生产厂设置应包括生产部分和辅助生产部分。生产部分包括:原粮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等。辅助生产部分应包括:变配电房、机修间、副产品收集间、检验室、原粮仓库、材料仓库、成品库、更衣室、洗手消毒区、厕所及其它为生产服务的必须场所。

  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卫生要求合理布局。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接,并设置在员工进入加工车间的入口处;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操作需要和作业区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车间屋顶应易于清扫,防止灰尘积聚,避免结露、长霉或脱落,屋顶应使用无毒、无异味的白色或浅色防水材料建造,喷涂油漆应使用防霉、不易脱落、易清洗的漆料;水、电等管线不得设置于食品暴露的上方,防止尘埃和凝结水滴落。

  车间的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平滑、不透水、易清洗的浅色防腐材料建造,墙角及柱角应处理为弧形,以便于清洗消毒;门窗安装应严密,并装配有易于拆卸、清洗、不生锈的纱窗或纱网,窗户一般不做窗台,如设窗台须做成大于30度以上斜面;清洁区的对外出入口应装设能自动关闭的门或空气帘幕。

  车间地面与排水: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平坦防滑、无裂缝、易清洗消毒。作业中有排水、废水或有以水洗方式作业区域的地面应耐酸碱、防渗漏、防滑,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并装置带水封的地漏或明沟,明沟不宜用盖板。排水出口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它方式处理。

  第二十条 生产厂的设施

  供水设施:车间内的水质、水压、水量应能符合生产需要;自备水源水质应符合《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照明设施: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光源应不至于改变食品的颜色;照明设施不应安装在食品暴露的上方,否则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施,防止破裂时污染食品。

  通风设施:清洁作业区应安装空气调节器,以保证室内有相对稳定的温度,防止蒸汽凝结和保持空气新鲜;一般生产区应安装通风设施,及时排出潮湿和污浊的空气;在有臭气或粉尘产生且有可能污染食品之处应安装相应排出、收集或控制的装置;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的网罩,防止有害动物侵入;进风口应距地面2米以上,远离排风口和污染源,并有空气过滤设备。

  洗手消毒设施:在车间对外总出入口、厕所、加工场所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及干手、消毒设施;在清洁作业其入口应设置鞋靴消毒池;洗手台应使用陶瓷或不锈钢材料的器具,水龙头应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更衣室:更衣室应设在车间入口,并独立间隔。更衣室应男女分设,并与洗手消毒室相邻;更衣室应按员工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更衣柜、鞋柜、更衣镜。

  厕所:为车间员工提供的厕所宜与车间主体相连接,并设置洗手消毒设施,厕所应与车间相隔离;厕所外门不得开向清洁作业区,能自动关闭;厕所应采用冲水式,地面、便池易清洗、不积垢;厕所应安装有效的排气装置,适当照明;厕所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且有可靠的防臭水封。

  仓库:应以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性质的不同分设储藏场所,需要冷藏的要设有冷仓库;同一原材料仓库储存不同性质物品时,应适当隔离,分类分架存放;成品库只能存放成品;仓库的性能、结构应能使储藏保存中的物品品质不发生恶化或减低至最低程度;仓库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仓库应设置足够的物品存放装置,储藏物品应距离墙壁、地面在20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和物品的搬运;冷仓库应安装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温度测定仪或温度自动记录仪,并安装自动控制器或自动报警器。

  第六章 大米加工设备

  第二十一条 原粮初清设备包括:初清筛、风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二条 原粮加工清理设备包括:振动筛、去石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三条 砻谷及谷糙分离设备包括:砻谷机、稻壳分离机、谷糙分离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四条碾米、抛光、分级、色选设备包括:碾米机、抛光机、分级机、配米机、色选机、空气压缩机、水过滤设施、磁选器、机、除尘器、风机、仓斗等。

  第二十五条 日期打印、包装、堆码设备包括:包装机、编织袋封口机、塑料袋热封机、打捆机、日期打印机等。

  第七章 大米质量管理

  第二十六条 大米生产企业应依据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需要配备检验仪器和设备。包括:

  基本设备:分析天平、台秤、容重测量器、游标卡尺、分样器、水分测定仪、烘箱、选筛、实验砻谷机、实验碾米机、实验台及实验架等。

  专业检验设备:实验色选机、大米品质测定仪、米饭食味测定仪、白度计等。

  第二十七条 大米生产企业对进厂的每批原辅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条大米生产企业可采用HACCP方法管理,制定控制点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对生产过程及半成品进行检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九条大米加工企业应详细制定成品的质量标准、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的下限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检验方法原则上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如用非国家标准方法时应定期与国家标准方法核对。成品应逐批抽取代表样品,实施理化检验、感官检验、外包装检验。对于非常规检验项目和本企业无法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权威性的研究和检验机构代为检验。

  第三十条大米加工企业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成品仓库,经检验合格的包装成品应储存在成品仓库内,不得在露天存放。成品仓库中不得储存有毒、有害或其它易腐、易燃及可能引起交叉污染的物品。

  第三十一条产品出厂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出货记录,内容包括:生产日期、批号、出货时间、地点、对象、数量等,以便发现问题时能及时收回。

  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隔离和标识,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工厂应有足够的品质管理及检验人员,能做到每批产品检验;产品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相关学历或中专相关学历并具备4年以上质量管理经验

  ;质量检验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获得食品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

  第三十三条大米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检验部门、检验人员的职责权限,制定文件、记录、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及预防等控制程序,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第八章 大米厂卫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 环境卫生管理

  厂区内的道路应保持良好状态,无破损、不积水、不起扬尘。

  厂区内草木要定期修剪,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堆放杂物,防止有害动物孳生。

  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不得有污泥积蓄。

  废弃物临时存放地应远离生产车间;盛装废弃物的容器应有遮盖,防止不良气味溢出或被风吹起,防止有害动物孳生;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

  厂区内应有防止、杀灭有害动物及昆虫等设施。

  第三十五条 厂房设施卫生管理

  厂房内各种设施应经常性保持良好地清洁卫生状态,厂房屋顶、天花板、墙壁应保持良好无破损,地面不得有积水和破损。

  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每天下班后应及时清理、清洁,必要时予以冲洗、消毒。

  灯具及管线外表等应定期清扫或洗涤。

  冷仓库内应经常清理,保持清洁,避免地面积水,并定期消毒。

  加工作业场所不得堆积非即时使用的原料、内包装物或其它物品,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十六条 设备卫生管理

  用于加工、包装、储运的设备及工具和生产用管道应及时清理、清洁、清洗、消毒。

  用具及设备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定期予以清洁、消毒,消毒后要彻底再次清洗,以免残留物污染食品。

  使用过的设备及用具等应及时彻底地清理、清洁。

  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及用具的清洗用水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人员卫生管理

  大米生产人员应有身体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个人卫生、食品加工卫生等方面的培训。

  大米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

  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好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靴鞋。工作服应能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出帽外,必要时应戴口罩。

  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入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上岗前要洗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上厕所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料物品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它活动之后。

  与大米直接接触的人员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带手表及饰物;有皮肤传染病或伤口的工人不得继续从事直接接触大米的工作。

  工作中不得吸烟、吃食物或做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个人衣物应储存在更衣室个人专用的更衣柜内,个人的其它物品不得带入生产车间。

  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场所,参观、来访者应符合现场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三十八条 工作人员健康管理、除虫灭害管理、工作服管理、卫生设施管理、污物管理应符合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

  第九章 产品出货管理

  第三十九条 产品出厂前应有良好的可追溯信息,包括生产日期、生产班次、检验人员、产品检验状态等。

  第四十条 产品包装标识应符合《食品通用标签标准》、GB

  1343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于标签上的商标、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应严格遵守《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十一条产品出厂时应对运输及防护工具进行检查,防止产品二次污染及运输途中的质量安全。发货员应记录出货产品、出货日期、运输车辆、到货点、接收单位等信息,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四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建立自己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服务承诺、服务程序、服务电话、服务人员等,制定相应的产品回收、退货、召回程序及相关管理办法,确保消费者利益。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由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人员管理制度 第五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金碧物业集团直属物业公司及地区物业公司的收费员必须严格按本办法执行,并接受地产集团及物业集团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条 收费员的收款项目包括:物业管理费(又称物业服务费)、停车场收入、配套设施经营收入、有偿服务收入等相关收入,以及装修押金、车辆IC卡押金等各类押金,以及代收水电费、代收取暖费等代收费用。

  第二章 岗位规范

  第三条 收费员岗位属于物业分公司客服中心编制,接受财务分部业务方面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 原则上一个楼盘至少设一名收费主管,每个收费岗位设两到三名收费员,收费时间在16小时以上的岗位实行三班轮换制,收费时间在8小时以上的实行两班轮换制,楼盘业主管理费银行划扣率在90%以上的,客服部收费岗位可以设1名收费员。

  第五条 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2、中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工作细致认真;

  3、能熟练操作电脑、打印机、点钞机、刷卡机以及物业收费软件;

  4、必须由在职地产公司中层以上、物业集团部门经理助理以上领导、楼盘负责人、政府职能部门人员或本市户籍且有固定住所人员等提供担保。

  5、必须经过一个月以上专业培训合格后,由物业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 上岗要求

  1、在收银处显著位置张贴“违规收费举报电话”及“发现假币报警处理”字样。

  2、收费员必须熟记各项收费标准及流程,并备有收费标准及流程的文件资料,随时回复业主资讯。

  3、上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确需离开时,应知会收费主管并锁好票据及现金。

  4、收银台上应张贴告示,提醒客户向收费员索取盖有财务印章的票据,不得放臵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在上班期间不可看报,不得做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严禁与他人谈论收款情况及有关现金存取、保管问题。

  7、严禁在有顾客等待时打开抽屉清点现金。

  8、必须严格按照收款流程、收费软件操作规定、票据管理规定及岗位礼仪规范操作。

  9、未经物业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严禁向任何人提供业主资料。

  10、收费员只能收款,不能退款,严禁私自将营业款随身携带、公款私存。

  11、收费及开票系统的操作密码要严格保密,禁止私自外泄。

  12、每天上班结束,必须将当天的钱款送存公司开户行(银行在小区内的)或财务分部指定保险柜。

  第七条 收费员工作调动、解聘必须经物业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财务分部备案。收费员离职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取消该收费员的所有操作权限,并更改发票在线系统密码,核对其操作数据无误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2、空白票据交回收费主管或财务分部票据管理员核销;

  3、营业款及相关收款单据在收费主管核对无误后,送交财务分部;

  4、物业通操作人员必须在接交人熟练操作软件后,方可调动或离职;

  5、在部门经理、收费主管及财务部收银员的监督下,做好登记资料、电脑台帐等其它资料及工作的交接。

  第三章 操作细则

  第八条 各物业公司应在收楼前期购买并安装收费软件、停车系统收费软件等,由接受过软件操作培训的收费员将业主的全部资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录入收费系统。已收楼的物业公司每月将应收水电费及公摊水电费等数据录入收费系统。

  第九条 收费员按公司的收费标准收取各类款项,具体岗位分工如下:

  1、客服部收费员负责收取物业管理费、代收水电费及公摊、车辆月保、装修清洁费、有偿服务费、垃圾清运费、各类装修押金、车辆IC卡押金、业主卡工本费、出入证工本费、滞纳金、赔偿款等,并将已收款项目、金额及时录入收费系统。

  2、停车场收费员24小时不间断收费,按收费系统数据收取车辆临保费用,无收费系统的岗位按收费标准乘以停车时间收取。每班次下班时将本班收款全部存入保安监控中心的保险柜。

  3、经营场地收费员负责收取游泳池、网球、乒乓球、台球、棋牌、健身等收入。经营场地收入按收费标准及业主消费时间计算收费金额,月卡、次卡一次性按标准收取款项,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按次消费;游泳池设专门的监票员,收取游泳票并投入“收票箱”内,对游泳卡按次验销。

  4、场地设施租赁管理费及押金、代收地产公司商铺租金、退各项押金及款项支付由财务部收银员办理。

  第十条 收款方式及注意事项:

  1、现金:收现金时要严格鉴别钱币的真伪,大额现金通过验钞机查验,拒收假币。点现金时要客户在场监督,以免造成解释不清的情况。因个人的疏忽大意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2、刷卡:刷卡时按应收金额认真核对,不得多刷或错刷,刷卡单上必须由持卡人本人签名确认,因未让持卡人签名而引起的损失由收费员负责赔偿。刷卡机必须每天下班时结算,结算单的第一联与当日收款单据一同交财务分部,收费员自己留存一联备查。严禁刷卡套取现金。

  3、支票:必须是黑色字迹手写或打印方式填开,不能有涂改、重笔、复描的笔划;日期必须是大写方式;支票右上角应有对方开户银行名称及单位帐号;收取有效期(十天)内的支票;支票的大小写金额要一致;印章清晰、不得有断线、重影或水化等痕迹;支票不能有折痕、划痕、水痕等;登记交支票客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以便退票时及时通知客户重新办理付款手续;支票必须保持平整,及时交给财务部收银员,并做好交接记录。

  4、银行划帐:收楼时与开户行、业主签定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公摊水电费等银行划扣协议。每月划帐日,收费员按银行要求的格式报送签协议业主的帐号、姓名、应收款金额等资料给银行。取得银行划扣成功的回单后,按户开具发票,备注“银行划帐”字样。通知楼管员派送到业主家或投入邮箱中。

  5、转帐:款项到帐后,核对交款人的转帐金额与应收款金额是否一致,核对无误为对方开具发票,备注“转帐”字样。如转帐金额不足,让客户采用其他交款方式补足;如转帐金额大于应收款,请示部门经理及财务部经理后再操作。

  第十一条 收费员必须根据收款内容开具相应票据:

  1、手写发票、税控发票、电子发票(广东地税网上开具发票):用于物业管理费、停车场收入、场地管理费、有偿服务费、配套设施经营收入、工本费、赔偿金、滞纳金等收款;或代理业项目的代收水电费、取暖费等的收款。

  2、定额发票:用于车辆临保费等收款。

  3、收据:用于装修押金、月保IC卡押金、场地管理押金等收款。

  第十二条 收费岗位轮班制的,必须做好每班的交接记录,其内容包括:备用金、空白票据的起止号码、保险柜的钥匙等,交接双方签名确认。若发现备用金不足或票据使用过程中有问题,应及时向主管反映,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第十三条 当班结束时,收费员应通过收费系统打印《管理费收款日报表》、《车辆月保清单》、《车辆进出报表》等,并编制《管理费所属年度统计表》;通过税局开票系统打印《发票清单》。核对收款金额与已开票据金额、各类报表金额是否一致;卡类的剩余数量是否等于领用数量减销售数量。核对无误,填写一式两联内部缴款单(缴款单按收款项目分别填列金额,备注收款方式及金额、填开票据的起讫号码等)。缴款单第一联为存根联,收费员留存备查;第二联为财务联,随同收款票据交财务分部会计入帐。

  第十四条 每日下班前,收费员需将未使用票据、重要资料存放在档案柜中。将当日所收全部现金、刷卡单据、各类报表及票据的记帐联一起装入信封封好,封包时应注意:

  1、硬币要用纸包好,纸币要用橡皮圈扎好放入信封。

  2、信封不能用订书钉装钉,必须用胶水封好;

  3、信封上注明收费岗位及日期,收费员在封口处签名。

  第十五条 下班后一小时内,收费员在当班保安护送下,将封存好的信封投入保安监控中心的指定保险柜,并在《投包记录表》上登记,由值班保安签名确认。

  第十六条 取包时,必须由财务部收银员会同物业收费主管在值班保安的监督下打开保险柜,取出保险柜中已封好的信封,在《投包记录表》上登记取包日期、取包数量、取包人签名,值班保安在清点取包数量与登记数量一致后签名确认。

  第十七条 收银员与收费主管必须当面清点信封内的现金与单据,核对收款金额与报表金额、开票金额是否一致。

  第十八条 若发现现金短款,由责任人赔偿;若开保险柜时发现信封包数与登记包数不一致,必须马上向财务经理汇报,由该班投包人员先赔偿,查清责任人后再做处理;若有现金长款,要上缴财务部。

  第十九条 每次存款时,楼盘负责人应指派保安中队长及保安员各一名陪同收银员将现金存入银行,路途较远的还需安排车辆押款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第二十条 当天收款金额较大时,收费员通知财务分部收银员,当天将钱款送存开户行。

  第二十一条 月末,客服部收费员须通过收费软件系统编制《管理费统计表》、《车辆月保统计表》;经营场地收费员需编制每月收费统计表;收费主管与财务部会计核对统计表金额与入帐金额是否一致,核对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

  第四章 票据管理

  第二十二条 物业收费的各类票据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会所经营项目的月卡、次卡、单次收费票据以及车辆IC卡、业主卡、出入证等。

  第二十三条 税务发票由财务分部向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购买,收款收据必须由财务部统一申购,其他票据凭证由公司招标的公司印制。票据凭证购买或印制后,统一交财务分部保管,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购制各类票据。

  第二十四条 收费员到财务分部收银员处领取各类票据凭证,由收费员本人在《票据领用核销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日期、票据的.起讫号码、领用人姓名。

  第二十五条 票据领用数量不得超过一周的用量;使用数量较大的,不得超过三天的用量。

  第二十六条 收费员必须清点已领用票据数量、验看号码,发现有号码错乱、残缺的,应拒绝领用,由财务人员当场核销,剪角作废处理。

  第二十七条 已领用的票据上必须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在押金收据上加盖“此押金收据原件丢失,一律不予办理退款”的章。

  第二十八条 填开式发票或收据一般为三联式,第一联为存根联,必须保存完好,整本使用完毕后,交财务分部核销;第二联为发票联,交给客户;第三联为记帐联,交财务分部会计入帐。

  第二十九条 票据必须按实际经营项目的名称、款项所属期、实收款项的金额开具,开票日期为开具票据的当天,开票人处填收费员全称。

  第三十条 票据必须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填写,内容齐全,字迹工整,书写清楚,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在备注栏中注明收款方式等。

  第三十一条 物业管理费发票的付款方名称应填写付款单位名称或业主房号及姓名;业主要求开具单位名称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对方单位证明,在发票备注栏中注明房号。

  第三十二条 严禁用涂改液涂改、刮擦、挖补票据,如有填写错误,所有联次必须齐全,每联加盖“作废”章;网上开票作废的,必须核对电脑发票号码与纸质发票号码一致后,同时标注“作废”,将作废纸质发票保存完整交财务部收银员。

  第三十三条 严禁转借、代开票据,不准用存根联代替发票联或客户联使用。

  第三十四条 不准跳号、跳联、拆本使用票据,不得撕下存根联。

  第三十五条 定额发票、单次收费票据只撕下发票联或客户联,存根联必须保存完好交财务分部核销。

  第三十六条 不准收款后不开票据,不准以白条顶替票据。

  第三十七条 不准开具与收款金额不一致的票据,不准开具各联次金额不一致的票据,不准开具空白票据。

  第三十八条 不准使用未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票据收费。

  第三十九条 当班结束时,各岗位收费员必须核对当日票据的使用、作废、结存情况与开票系统是否一致,当日的首张票据号码与前日的最后一张票据号码是否相连接。

  第四十条 票据需交接使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写明交接时票据的日期、已使用号码、未使用号码、已开票金额等内容,双方签字,收费主管签名确认。

  第四十一条 票据核销时,收费员将已使用票据存根联交财务分部收银员,检查无误的。在《票据领用核销登记簿》的领用页上,对应核销的票据号码,登记核销日期,收费员与财务部收银员签名确认。

  游泳票的核销,由收费主管与财务收银员每周打开一次游泳票的收票箱,编制《经营票据回收统计表》,注明经营项目类型、回收时间、回收数量、回收金额等内容。核对回收的票据金额与收款金额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在客服部经理的监督下一同销毁回收的游泳票。

  第五章 罚 则

  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相关责任人300元以上至最高可能造成损失两倍的罚款;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楼盘负责人及客服部经理将同时处罚:

  1、未经书面批准,向其他人员提供业主资料的;

  2、未将当天收取的全部款项投入保安监控中心指定保险柜的;

  3、擅自办理退款的;

  4、刷卡单未让持卡人签名的;

  5、刷卡套取现金的;

  6、非收费人员收取款项的;

  7、擅自泄露收费或开票系统操作密码的;

  8、未将统一印制或购买的票据凭证交财务分部保管,或使用的票据凭证不是从财务分部领取的;

  9、使用未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票据的;

  10、未按真实经营内容开具票据的;

  11、收款不开票据的;

  12、未按要求使用、核销票据的;

  13、票据或票据存根联遗失的,擅自销毁票据的。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处罚由物业公司负责人组织实施,将处罚结果报物业集团及财务分部。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务中心财务一部负责解释。

人员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一、项目主管工作职责:

  1、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物业服务的日常保洁管理工作的实施。

  2、根据校园各时期的实际状况,提出改进和提高物业服务工作水平的意见措施。

  3、对公司和学校双方负责和汇报工作,听取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并在规定期限内改进工作。

  4、负责召集各部门每月例会,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协调关系,就物业服务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若发生重大事件或超出岗位职责权限的应立即向公司和学校汇报。

  5、进行巡视,对保洁的服务情况进行了解,每天检查各个重点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发生紧急事件时,立即组织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按应急方案制定的措施执行。对发生的紧急事件应在事后组织相关责任人员总结、学习,分析原因并写出报告向公司和学校汇报。

  7、统一协调本物业各员工的工作,并检查其工作状况和落实情况,负责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定。

  8、负责参与、组织每季的物业管理质量大检查及配合作好质量管理体系评审的有关工作。

  9、负责项目部内外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处理本物业的相关投诉,并向当事人通报处理意见和结果。

  二、保洁服务范围工作细则

  1、保洁范围:校领导室、会议室功能房、楼道、走廊、卫生间、操场等公共区域。

  2、保洁工作要求:

  对上述范围进行清洁、保洁。不间断巡扫,保持无果皮纸屑、无明显痰迹、无污垢、无蜘蛛网,卫生间无尿垢、臭味、无垃圾堆放,无卫生死角。

  A、每天对校领导室、会议室进行保洁;

  B、做好会议室会前会后清洁卫生,并保洁;

  C、楼道每天清扫,不定时进行巡查,保持无可视垃圾,楼梯扶手每周清洗一次,确保校园干净整洁;

  D、卫生间、洗涤盆每节课上课后清洗一次,每周对卫生间用药剂进行清洗一次,保持卫生间清洁无异味;

  E、对操场每日清扫,不定时保洁,每周冲洗一次;

  F、保持各楼层走廊干净整洁;

  G、负责校园内垃圾的清理,日产日清,将垃圾送到垃圾库倾倒;

  H、服从管理、服从安排,完成学校和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服务人员违规处罚细则

  (1)按时上下班制度

  A、迟到5分钟内处罚5元,10分钟内罚15元,30分钟内扣罚当天工资,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

  B、中途脱岗发现一次扣罚10元,30分钟内扣罚当月工资,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扣罚3天工资。

  C、早退一次扣罚10元,早退30分钟扣罚20元,1小时以上扣罚当天工

  (2)不假不到岗位处罚每次25元,并按旷工处理扣罚三天工资,连续3天(含3天)扣罚当月工资,并辞退。

  (3)上班偷工减料,不清扫到位留下死角,发现一次扣罚50元。

  (4)办公室组织检查时,达不到标准、不干净、不彻底一次扣罚10元。

  (5)保洁服务时由于个人原因损坏物品、公共设施照价赔偿,扣罚10元。

  (6)对业主、来访人员的询问、不耐心、用脏话发现一次扣罚50元。

  (7)对客户投诉,经查实属实者,按情节轻重处10元—100元罚款。

  (8)向业主客户索要小费者,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9)员工辞职须提前15天书面告知公司办公室,经同意后方能离岗,否则扣罚半月工资。

人员管理制度 第七篇

  酒吧员工是酒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管理直接关系到酒吧的经营状况,因此酒吧员工管理制度的健全非常重要。

  一、员工招聘与培训

  1.招聘标准:酒吧员工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必须满足身体健康,不吸毒,没有犯罪记录等基本条件。

  2.培训课程:为了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酒吧应该开设完善的培训课程,包括礼仪、专业技能、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培训。

  二、员工考勤管理

  为了保证酒吧正常的经营秩序,实现员工管理,应该建立科学完善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签到制度、请假制度、调休制度等规定。

  三、员工绩效考核

  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酒吧应该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考核考评方法和指标,建立绩效奖励制度,让员工的工作得到认可。同时,如果员工表现不佳也应该及时提醒,进行相应的改进和指导,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四、员工安全管理

  作为一个娱乐场所,酒吧存在着一定的危险因素,因此必须建立严格的员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盗、消防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加强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加强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

  五、员工考勤管理

  为了保持良好的员工关系,酒吧应该定期开展员工活动,建立员工交流平台,加强与员工的联系与沟通,及时解决员工提出的问题,为保持合作愉快的工作环境打下基础。

  六、员工福利待遇

  除了工资待遇外,酒吧应该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例如包括零食水果、健康保险、年假等。良好的福利待遇,有助于加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提高员工忠诚度和团队凝聚力。

  综上所述,酒吧员工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效率,促进酒吧的经营发展。在实际经营中,酒吧管理人员需加强对员工管理的重视,确立员工管理理念、规范员工的职业行为,在各方面进行全面而科学的管理,才能创造更高的经营成果。

人员管理制度 第八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

  ①请假

  a。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每月1日-31(30、28、29)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2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50元;

  3、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旷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资。

  ③当月旷工5天,全年旷工累计7天,予以劝退。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人员管理制度 第九篇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1、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50元,每月2天假,超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准时上下班不许迟到早退翘班没有特殊情景不能请假。

  2、顾客就是上帝在店里顾客永远是任何情景下不能顶撞顾客或和顾客发生争执违者扣20元次

  3、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

  4、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吸食毒品,睡觉而影响生意、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

  5、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

  6、不许带情绪上班如对自我的上级有不满意的'能够越级投诉(但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7、所有工作人员为客人服务时不得接听手机、电话,在完成手中工作后,方可回电。

  8、员工不能私自免单,特殊情景可申请按材料费出价

  9、员工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辞职,以便公司安排。

  丁一造型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篇

  1、校长由教育局委任,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工作,对学校负有全面领导的责任。

  2、根据办学目标,每学期开学前要制订好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抓好实施、检查、总结等环节,使学校每年有所进步。

  3、要熟悉教职员工的素养、特长,按规定手续任命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每年九月要聘用新学年教学人员和教研组长,决定教职员工岗位及工作量,用人所长。

  4、贯彻以教学为中心的治校原则,积极实施,推动教学研究。

  (1)每学期组织两次教学研究活动

  (2)每学期重点抓一个科研项目。

  (3)深入一个教研组,作为工作点。

  (4)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每学期不少于30节,并要认真评课。

  (5)每学期直接检查一次备课、作业,至少参加两次教务主任召开的教研组长会议。

  5、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定期召开行政会议,妥善安排好每一阶段工作,抓好重点。

  6、实行分层管理,发挥中层管理人员和年级组长的作用,并做好对干部考核。

  7、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对教职员工的奖惩考核。

  8、审查年度经费预算,根据部门承包原则,合理安排经费,提高效益。

  9、有计划安排好教职员工的学习,提高教职员工教育理论水平和师德水平,把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作为教职员工队伍的基本建设。

  10、根据师资目标,有计划调整师资结构,培养选拔骨干教师,妥善安排在职、业余、脱产教师的岗位进修。

  11、每学期定期召开家长会或举办家庭教育活动,推进家庭教育活动的'开展。

  12、支持教职工代表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工作,尊重教职工代表会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议和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的建议。

  13、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使教职员工集体福利每年有所改善。

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为了使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更能有效的约束员工的行为规范,充分的调动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升人员的自身的素质。达到人人都能按章办事,按制度行事。对员工的所作所为有章可循。特制定此制度。

  一、所有人员必须在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框架内做事,不可超越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论是当地员工还是中方员工,都必须要遵守。否则按照制度对违纪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员工应严格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并能够按照规定时间内安全高效的完成下达的任务。如果拖延时间或不能够在时间内完成任务,算误工。在工作期间严格正规操作,杜绝违章、严守劳动纪律。凡在此期间违章、违反劳动纪律、出现质量问题、工作延误问题,将受到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扣除相应比例的考核工资或工时。

  三、在工作职责内所有员工必须要尽职尽责,不能够产生依赖、等、靠的思想,对于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够尽心尽力,或玩忽职守造成工作被动或生产任务延误。当事人必要承担全部责任,在内部写出检查并直接影响当月的考核工资或工作小时。

  四、技术管理干部必须要起到技术带头作用,在技术上积极主动的解决问题,必须要深入现场解决现场出现的技术难题,带领维修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同时要对现场维修情况必须要做到心中有数,对车辆技术状况要了如指掌,如果现场出现问题无人问津或车辆进场不能够及时出场,技术员负主要责任,算为失职行为。扣除当月考核工资的XX%。

  五、管理干部必须要对每天的工作作出计划,进行工作安排,对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因工作无计划、无安排,无监督,造成部门工作混乱、滞后,管理干部要主要责任,算管理干部不负责任,要对管理干部进行警告,连续出现同类问题,要对管理干部进行处分或经济处罚。视情节扣除当月考核工资的XX—XX%。

  六、维修人员要严格执行管理人员下达的各项指令,要无条件、不折不扣的执行,不得延误,如果因无故延误工作或不接受工作而造成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到生产,则有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算违令和不服从安排。要在部门内做出检查或接受处罚。

  七、现场管理负责人必须对全班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班组人员的安全、表现、效率、劳动纪律全面负责监督。班组的工作进度,维修质量,工作的安排,必须要督促,检查。如发生安排工作不合理影响工作进度,或班组人员拖延时间,视而不见导致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则有现场管理负责人负主要责任。扣除当月考核工资的XX%。考勤必须要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要严肃处理,如出现遗漏而造成人员工资损失,损失金额由现场管理负责人承担损失。班组人员的劳动纪律有班组负责人负责检查、监督。要做好班组人员倒休交接班制度,工作期间的人员的请销假制度,并严格照规定执行。

  八、被推选的当地班组管理人员,必须在遵守《班组长岗位职责》前提下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执行现场管理负责人的各项指令,负责对本班组的`工作安排,人员管理。要对本班组的工作进度、维修质量、现场安全、劳动纪律进行监督检查。

  2、班组长首先要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带领班组人员优质高效的完成任务。如不能够积极主动的带动本班组人员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班组长负主要责任,要对班组长提出警告,并对其记录签字,直接影响班组长的当月工时。连续出现两次此类现象,直接扣除班组长本月班组长津贴。

  3、如牵头挑起班组人员无理取闹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造成生产停顿,直接撤销班组长职务,扣除当月班组长津贴,并做出深刻检查,严重者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4、如出现本组内部维修质量,班组长负班组管理责任,轻者未造成损失的对班组长提出批评,并要求写出质量保证书。对于造成损失的损失在50美元以内的扣除单月班组长津贴;损失在XX美元以上XX美元以内的,扣除单月班组长津贴并岗位工资降一级。

  5、如损失更大直接撤销班组长职务,扣除单月工资的20%,扣除津贴。情况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6、现场人员的安全或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纠正,班组长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初次提出批评,限期整改。连续出现2次直接扣除班长津贴,严重者撤销班长职务或解除劳动合同。

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为加强车间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一套有序的、规范的车间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员工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互相团结,听从指挥,服从分配,严以自律,忠于职守。

  第二条、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请假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按时进餐,按时就寝。

  1、上班时间开始后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2、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视为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3、迟到、早退每次扣2000元。

  第三条、员工有事有病不到班必须亲自请假,不得找人代假,请假必须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离岗视为旷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特殊情况未能事前履行请假手续者,事后补假需出具相关有效证明。

  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并经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者,7天以内以旷工论处,超过7天以上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0010000元处罚。

  1、故迟到、早退连续3次且劝说教育无效者。

  2、怠工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影响者。

  3、工作懒散,上班时睡觉或消极怠工者。

  4、不按工作程序操作,乱扔工具,浪费材料,影响工作进度者。

  5、上班时干私事,无故离岗、窜岗,影响他人工作者。

  6、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旷工半天以上者。

  7、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造成产品工作质量低劣者。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5000元10000元的物质奖励。

  1、品行端正,工作积极努力,起表率作用者。

  2、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连续3个月以上出全勤者。

  3、主动打扫卫生,保持车间内环境清洁卫生表现突出者。

  本条款如与公司规章制度相冲突,请以公司制度为准

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为了增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质量、使保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的为群众服务,创造宜居宜业的文明城区环境,依据乌鲁木齐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必须按规定的着装上岗,不得脱岗、迟到、早退、换岗、替岗。

  2、保洁的路段实行责任区段,分段管理,责任到人。

  3、必须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时间清扫(凌晨全面清扫:夏季7:30以前扫完,冬季8:30以前扫完,下午3点重点清扫),做到主干道两扫全天保洁,次干道两扫勤保洁,巷道一扫勤保洁,清扫保洁率须达到98%以上。

  4、道路保洁要求要达到“五不五净”:“五不”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纸屑果皮、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五净”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树坑墙边净、果皮箱净。

  5、冬季冰雪清除,实行边下边扫,主干道三日内、次干道五日内、巷道七日内所有的积雪清除完毕,达到冰雪清除的标准要求。

  6、责任区段内的小广告必须及时清理。

  二、督查制度

  1、督查人员包括街道全体干部职工、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居民。

  2、督查范围包括辖区所有道路的保洁、小广告的清除、垃圾的清运、保洁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冬季冰雪清除、卫生费的收取等。

  3、街道环卫站专门成立1―3人的环卫督查组,每天不少于一次不定时对辖区的道路进行督查。

  4、督查出的问题,由环卫站负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给督查人员。问题严重的.,街道发督查通报,并报送街道书记和主任。

  三、考勤制度

  1、清扫保洁人员的人事管理由市容科统一管理。

  2、保洁员的考勤由各保洁班长直接负责并如实进行填写,每月由各社区主任审核签字后上报党政办。

  3、保洁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级进行审批,先休息后请假按旷工处理。事假三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劳动保障所备案。事假三天以上的,由街道领导批准,并报劳动保障所备案。

  4、保洁员每请事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事假最多只能请十天假。

  5、迟到、早退、脱岗累计3次按旷工1天计算、旷工累计3天,予以辞退;病假以医院证明为准,每月连续请假五天,或累计30天的,视不能胜任保洁工作,将予以辞退;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有特殊原因要以书面形式提前向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

  6、对无故不请假、脱岗、影响正常工作的,累计三天,将予以辞退。

  7、迟到、早退、脱岗累计3次按旷工1天计算,扣发50元工资;

  8、保洁员需要请病假的,需要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方可请病假。

  9、保洁员有下列行为的,予以经济处罚:①保洁员一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不及时的,罚款10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者加倍罚款;②保洁员一次不清扫的,罚款20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的加倍罚款。③保洁员不在保洁区内或在保洁区内做与保洁无关的工作如串岗、脱岗、扎堆聊天等,被督查一次罚款30元,连续两次罚款100元。⑷保洁员清扫保洁路段,在检查考核中,当月同一路段连续两次不合格被通报的者,将被处罚50元;连续三次不合格者,将扣发当月工资20%;情节严重者将扣发当月工资50%,并将予以辞退。

  10、保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清退:①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清扫和保洁不彻底、不认真的;②一个月内无故三次完全不清扫或不保洁的。③连续三次被督查不在保洁责任区内或在保洁责任区内做与保洁无关的工作。④无故不请假连续脱岗两天以上的。⑤年终考核不合格的。

  四、文明上岗制度

  1、保洁人员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上认识到环卫工作的光荣性和重要性,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2、保洁人员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个体摊点、门市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要文明规劝,主动清扫;有蛮不讲理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以取得妥善解决,不可擅自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3、保洁人员在岗期间,需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

  4、在岗保洁期间,不准远离自己的卫生责任区。保洁人员保洁时间一个月内出现三次不在辖区内工作,在辖区外乱转情况者,予以辞退。

  5、工作期间不准接伙拉话,不准逛门市,不准上市场,不准带小孩,不准干私活,不准乱收费。

  6、保洁人员工作期间不得酗酒,不得参加和参与任何的游行、集会、静座和上访,不得参加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违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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