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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车管理制度(通用17篇)

时间: 2024-10-04 17:22:08

公用车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用车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用车管理制度

公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一、车辆使用

  1、本中心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派车单,通知出车。

  2、各部门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3、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和办私事等。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中心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驾驶员要根据中心办公室的安排,凭派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无派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二、车辆的管理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派车单每月向车辆主管核实里程,由车辆主管负责核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5、双休日、节假日、晚上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双休日、节假日应将车钥匙统一交给车辆主管保管。

  6、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实行定点维修保养。维修必须到定点维修部维修(除外出用车等特殊情况外),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向中心办公室和车辆主管报告,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维修。维修后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需有驾驶员签字认可)报车辆主管,由车辆主管负责维修费用报销事宜。

  三、奖惩

  1、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错给他人造成车辆失盗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四、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用车管理制度 第二篇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便于员工工作需要,公司将允许部分员工驾驶自有车辆(含摩托车)进行公务活动。为加强私车公用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私车公用的前提条件:

  1、确因公司业务车辆资源存在不足;

  2、通过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审批;

  3、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税、牌照、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件应齐全。

  二、私车公用审批程序

  拥有私车的员工,确因公司业务需要,当事人可提出申请,提交职能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同意,送交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审核,再经高级副总裁审批后,方可自带车公用,办理有关手续后,享受公司私车公用的有关待遇。

  三、私车公用的基本待遇

  1、油费:公务用车的油费由公司承担,但节假日(如周末、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非业务用车油费不予报销。私车加油必须按公司规定的`用油型号加油,加油前必须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申请和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加油。

  2、车辆补助费:公司给私车公用车主每月提供一定车辆补助费,补助标准:月行驶1000公里以内补助500元/月;1000-2000公里补助800元/月;超过2000公里补助1000元/月;摩托车100元/月(含油费,不再报销油费)。

  3、路桥费:公务用车路桥费予以报销,非公务用车的路桥费车主自行承担。

  4、车辆维修维护保养费:由车主自行安排负责。

  5、车辆保险费(全保)、年审费、年票、车船税等:由车主自行安排负责。

  6、车辆补助费每月发放一次,车辆路桥费、油费每周报销一次。

  四、车辆的管理

  1、私车出车都必须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派遣,并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登记私车的行车记录(每次出发和回来的公路数、时间等信息),常驻林区的护林人员私车(摩托车)公用人员用车不需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派遣和登记。

  2、私车公用的车辆在正常上班时间应停放在公司停车场或指定位置。

  五、违章与事故处理

  1、车辆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负责。

  2、非公务用车,因私车主借与他人使用;或未经公司同意,私车主擅自借与他人公务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全由私车主自行承担。

  3、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维修费,由当事人负责处理。

  4、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私车公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按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处理,非公务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由车主自行负责。

  六、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七、本规定从20xx年2月1日起执行。

公用车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一、车辆使用

  1、本镇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出车单,通知出车。

  2、领导和各科室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办公室。

  3、优先保证镇领导工作用车。

  4、驾驶员要根据办公室的安排,凭出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无出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5、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渡假和办私事等。遇有特殊情况办理私事需要公车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每公里0.5元计算,一律交本局财务室,由财务室出具相应的收据备查。

  二、车辆的`管理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出车单每月向办公室核实里程,报销过洞费、过桥费和公里补贴。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禁止公车上私户。

  5、禁止干部职工未经批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私自学习车辆驾驶技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本单位公用小车一律不得进行豪华装修。

  8、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或退离休的不得将本单位的车辆带入新调入的单位或继续驾驶。

  9、私自驾车的交通事故,按有关交通法规处理,一切费用概由本人自付;私自驾车造成公车被盗的,按该车价格由本人赔偿。

  10、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屡犯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私自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恶劣影响的,从重或加重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用车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为了切实加强我镇的车辆管理,严格车辆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一)统一调度:车辆由党政办统一调度,镇域内使用由分管领导签批,出镇使用由主要领导签批。

  (二)使用前登记: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申报审核制度,实行专人负责。车辆出镇使用的一律通过公车管理平台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派车;车辆在镇域范围内使用前需先填写相关用车登记表,存档备查。

  (三)严格使用:

  1、严禁违规驾驶公车。不准用公款或公务车辆学习驾驶技术;不准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非专职驾驶人员,一律不得驾驶公车。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确需驾驶公车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驾驶人员要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做到驾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

  2、严禁公车私用。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严禁公车私用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公车进行办理私事;严禁使用公车参与正常公务以外的旅游宴请、休闲度假等活动;严禁使用公车进行婚丧喜庆、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亲属、个人迎来送往等私人活动。

  (四)定点停放:非公务期间,公车必须实行定点停放,不准私自用车。驾驶员出车执行公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或外出需在外住宿的,应及时告知党政办,并说明原因,同时,驾驶员做好出车记录。

  二、驾驶员职责

  (五)驾驶员在行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发现故障,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修理。

  (六)各专职驾驶员应驾驶镇里指定车辆,未经许可不可将车借与他人,未经批准也不可与其它驾驶员交换驾驶车辆。

  (七)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上班时间不出车,必须在办公室等候工作,临时因私外出应口头请假。

  (八)车辆的维修和保养,需在定点厂修理和保养。

  三、车辆维修

  (九)车辆维修前,驾驶员应先到党政办填报修理项目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并送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送修;在维修过程中,驾驶员应随车加强对维修过程监督,并由二人以上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

  (十)车辆在区外发生故障,应在报告镇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驾驶员根据就近的原则和方便实惠的原则决定维修地点,维修结算单经一人以上复核后送领导批准报销。

  (十一)各驾驶员要因地制宜停放好车辆,防止被盗和意外损坏。同时做好相关行车日程记录。

  (十二)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做到擦洗车,定点洗车,并由财务室统一结算。

  (十三)车辆加油实行凭卡加油制度。

  四、责任追究

  (十四)如发现在公务用车期间驾驶员酒后驾车、公车私用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行为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聘用驾驶员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立即解除其用工合同;其他专职或兼职驾驶员的处分参照国务院转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五)凡被查到不按规定停车的,属第一次的对聘用驾驶员扣除基本工资外2个月的补贴;其他专职或兼职驾驶员扣除2个月的考勤补贴。如一年内被查到二次以上不按规定停车的,对聘用驾驶员视情节扣除除基本工资外2—6个月的补贴。其他专职或兼职驾驶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扣除2—6个月的考勤补贴。

  (十六)由于擅自将公务用车停泊在外而发生被盗或其他损失的,由驾驶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即:除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以外,其它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公用车管理制度 第五篇

  公司私车公用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私车使用行为,合理利用公司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安全,加强车辆管理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下面是私车公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私车公用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所持有的私人车辆。

  2、 私车公用范围仅限于工作相关的场合,不得用于私人用途。

  3、 公司车辆优先使用原则,私车公用仅在公司车辆不足或不便使用时适用。

  二、车辆管理责任

  1、 车主有责任确保私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和维护,并及时更换磨损零部件。

  2、 车主需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车辆使用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方便公司安排车辆使用。

  3、 公司有权对私车进行抽查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理。

  三、车辆使用规定

  1、 私车公用需提前向公司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 在公司使用私车时,需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3、 私车公用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由车主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四、违规处理

  1、 私车公用违反规定,经核实属实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开除等处分。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有权向相关部门报案处理。

  五、其他规定

  1、 私车公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和解释。

  2、 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调整和修改。

  私车公用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私车使用行为,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和监督。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安全。

公用车管理制度 第六篇

  第一条为规范和合理调配、使用好(车牌号:)公务车,保证行车安全、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使用

  1、公司为便于车辆管理和维护保养,车的驾驶人员由公司指定(见附录一);

  2、车因公用车由市场部负责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车因公用车由总经办负责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3、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

  4、车辆设置“公务用车记录表”,使用前由车辆管理人员登记使用时间、行车地点、用车事由;

  5、确因特殊情况非公务用车的,应事先请示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在总经办办理用车手续,填写“非公务用车记录表”;非公务用车使用人须支付汽油费、过路费、违章罚款,并承担全部责任;总经办在考核公车月度里程数时,应扣除非公务用车所产生的里程数。

  6、车辆油料管理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油卡由总经办保管,并设置“车辆用油登记表”,记录每次加油的里程数和加油量。

  第三条车辆管理

  1、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用车人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总经办和瑞风车驾驶员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法定的节假日、休息日或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停放在公司的停车位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私用;

  4、公车的`保险、年检、油料由总经办负责。因公用车产生的路桥费、停车费按照谁使用谁承办的原则参照公司财务制度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5、车辆由总经办负责监督管理和考核。每月初车辆使用部门将上月填写完整的车辆各项记录表交总经办存档,作为备查和考核的依据。

  第四条事故处理

  1、因公用车出现的违章罚款,驾车人承担金额的50%。因路边违章停放造成车身损坏和违章罚款,有关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特别是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用车人或借车人承担;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经办联络,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五条车辆检修

  1、公车的检修需到总经办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2、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要电话请示分管总经办的公司领导,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第六条其它

  1、车辆使用人应爱护车辆卫生,保持车内整洁有序;

  2、车辆外借与外借车辆事宜统一由总经办安排管理;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附录一:公车指定驾驶人员名单

  附录二:公务用车记录表

  附录三:非公务用车记录表

  附录四:车辆用油登记表

公用车管理制度 第七篇

  一、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为提高办事效率,针对员工因公务外出需要使用私人车辆的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司人员,报经公司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司公务活动,并与公司签订《员工私车公用协议书》者、

  三、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

  1、员工必须确保私车保险齐备、车况良好,本人实际驾龄超过1年且在交警部门未有主要严重责任事故记录,方可申请私车外出用于公司业务。

  2、员工确因公务需要临时使用私车外出时,必须事先填写《私车公用申请表及行驶记录表》中的“私车公用申请”部分,经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

  3、外出时,拍摄起始及返回公里数发送在公司微信工作群,用车结束后员工本人填写行驶记录,经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交予财务报销。如公里数遗漏拍摄,则以百度地图驾车模式下最少时间状态计算里程。

  四、私车公用费用报销项目及标准

  1、私车公用车辆的维护费、修理费、年检费、保险费均由车主本人承担、

  2、私车公用里程补贴按照1元/公里的标准进行补贴,正常的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据实凭发票公司报销。

  3、私车公用补贴费用需要以正规的燃油发票作为报销凭据。燃油发票仅作为事件凭证,票面金额不作为报销金额,具体报销金额以实际公里数为准。

  4、私车公用所有报销单据不得以其他凭证核销或变相冲抵。

  5、每月15日报销上月费用,报销费用由财务统一支付、

  五、关于私车公用的管理

  1、员工每次因公务外出,需按照《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表》的内容及时地做好记录,不准弄虚作假,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2、员工非公务用车或将私车擅自借予他人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员工本人自行承担。

  3、员工的私车公用车辆,须自行确保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等车辆管理及交管部门备查所需的.证件及相关手续齐全并始终在有效期限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4、私车公用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部门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5、私车公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和交通法律法规,对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处罚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员工本人承担、

  六、附则

  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期实行,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以上条款未尽之事,作个案处理,并会根据公司发展不断修订和完善。

公用车管理制度 第八篇

  1、各组公务车的钥匙和加油卡由各组组长管理,并由镇政府与其签定责任状;

  2、各组公务车的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各组公务车的驾驶员要加强车辆养护工作,确保车辆外观整齐,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4、各组公务车的.燃油费、修理费用、违章处理等费用由各组自行负责解决;

  5、各组公务车不得随意外借,如需外借必须经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同意,否则出了问题由各组负责人和当事人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6、车辆必须停放在镇院内,不停放在外单位过夜,在外办事也必须停放在安全地方,否则出了问题由各组组长和当事人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7、各组公务车不得随意让人驾驶,原则上限指定司机使用且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一年以上驾龄且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否则出了问题由该组的负责人和当事人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8、各组公务车的使用由该组组长负责统一调度,如公务车开出本县范围,必须经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同意,并实行出车登记,否则出了问题由该组组长承担全部责任;

  9、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按规定封存好公车,否则出了问题由该组组长承担全部责任。

公用车管理制度 第九篇

  一、目的

  为满足公司车辆使用要求,加强私车公用的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需要私车公用的员工(职务及技术职别以公司正式认命文件或总经理批示为依据)

  三、私车公用形式

  1、根据核定标准按月发放车辆补贴;

  2、临时征用私车。

  四、费用标准

  1、费用补贴标准:500-3000元/月;

  2、补贴人员:由本人提出,公司审核后确定具体补贴金额;

  3、承担临时征用的,费用参照公里数进行核定,按照1.2元/公里的补贴基数进行补贴;

  五、相关规定

  (一)享受车贴人员

  1、市内交通费:享受补贴的员工,不再发放任何形式的交通补贴,亦不再核销相应的.市内交通费;

  2、补贴发放:补贴以本车费用发票(燃油、过路、维修保养)的形式核定报销,补贴每月核销一次,按通常手续审批;

  3、车辆维修维护保养费:享受补贴者车辆维修维护保养费也涵盖在补贴内,不允许再另外报销车辆维修维护保养费;

  4、车辆保险费(交强险以外险种):不在补贴范围之列,由车主自行负责;

  5、病事假、出差连续达一个月者,不再享有该月补贴;

  6、享受车辆补贴的私车在公司需要用车时应接受公司调度;

  (二)非享受车贴人员

  1、因公外出或者出差需要用车时,用车人可以申请私车公用;

  2、私车公用应填写《用车申请单》提前报批,列明去向、事由、车牌号、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填写完整后报相关领导审核;

  3、私车公用的补贴中只包含汽油费,其他因公相关费用按照正常程序报销。

  六、违章与事故处理

  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员工所发生的一切违章、交通事故、罚款、民事纠纷等均由此产生的事故的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用车管理制度 第十篇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方便员工外出办公,允许员工开私车办公事,为了进一步规范私车公用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私车公用的概念:上班时间内,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同意,用私车办理公事的行为。

  2、根据公司需要,有私车公用的`,应与公司签订《私车公用租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私车公用时,由公司行政部开具《私车公用审批单》,报销人每月凭《私车公用审批单》计算公里数,按每公里数给予补贴。凭加油费发票报销,过路过桥费具实报销。费用报销按公司正常费用报销流程和手续办理审批和签报。

  4、行车费用。公司补贴行车费用,所有私车公用的补贴标准为0、8元/公里,经审核汇总后在次月工资中统一发放。

  5、私车公用的所有车辆都必须投保车辆保险,由车主交纳,如交强险、商业险等。

  6、罚款。交通违规处罚款及车损维修费用由车主本人负担。

  7、其它车辆费用。车辆年检、维修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由车主交纳。

  6、意外事故的处理。发生事故后,车主应作应急处理,迅速报案并及时联系公司行政部。车辆事故赔偿费和修理费由车主本人负担。

  7、本规定从20xx年xx月xx日颁布实施,本规定解释权属行政人事部。

公用车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一、职责划分

  1、矿车、材料车属机电设备管理范畴,由机电科负责对现有的矿车、材料车进行建帐、监督、考核和管理,确保安全运转;平板车属综采设备管理范畴,由机电科负责发放、回收和维修,并对平板车使用单位进行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2、运输队是矿车、材料车的使用、维修和现场控管单位;要协助机电科加强对所属矿车的使用和管理,以满足我矿的生产用车需要,并负有对全矿各用车单位进行协助、监督、控制和管理的责任。

  3、调度室是生产指挥调度中心,要根据生产需要,对矿车的使用进行合理调度和协调,确保矿车的安全合理使用。

  4、机电科负有的矿车管理责任,要不定时的对整个矿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抽查矿车使用情况,并根据矿车使用及管理情况对上述管理部门进行监督考核。

  二、管理规定

  1、新购进的矿车、材料车到货后,由机电科会同运输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矿车,不得投入使用。

  2、新购进的.矿车、材料车投运前,由运输队对所属的每辆矿车进行统一编号、建卡。机电科(设备组)同时建账并将其纳入管理。

  3、由机电科会同运输队对现有矿车、材料车进行全面的清查,对无号、重号的矿车重新建卡、编号;存在缺碰头、少轮对、销子闭锁装置失效、轮对不转或转动不灵活的车辆要及时修复,确保矿车安全使用。

  4、用于矿车的联接装置(插销、连接环),必须是具有资质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对联接装置定期做探伤、拉力等试验,试验不合格的,一律禁止使用。

  5、为保证在用矿车合理调配和使用。各单位应提前制定用车计划,经调度室审批后,由运输队按计划进行调配。少量临时用车,由各单位直接向运输区申请,并现场办理用车手续。未经批准私自用车的,每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

公用车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为了加学校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学校各部门服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可对外运行的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教职员工(不含实习期驾照)。

  二、驾驶员管理

  1、学校行政部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学校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学校车辆不能正常运行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学校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学校服务的精神。

  2、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学校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学校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办公室人员,并说明原因。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车辆学开车。

  3、驾驶员要服从学校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如有特殊情况不适合驾驶车辆的,必须提前向行政办公室人员作出说明。

  4、因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责任将由驾驶员和乘车人共同承担。

  5、驾驶员应爱惜学校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三、驾驶员工作职责

  1、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2、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学校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行政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离岗。

  4、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四、车辆管理

  1、学校行政办公室将根据车辆申请单进行车辆调配安排,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上要求进行出车,办公室负责所属车辆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

  2、任何员工申请用车都必须填写车辆申请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行政办公室审批,行政办公室每日对此单进行整理存档。

  3、学校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员出私车,带私货。行政办公室对每台车辆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车辆型号、购买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出现故障、原因以及车辆像片与各种证件复印件等。

  4、驾驶员每天工作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停放规定导致车辆损坏的费用由驾驶员支付。

  五、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1、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书面报行政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未经批准擅自修理的费用,由送修人本人自付。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需修理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项目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厂修理。

  2、出车前检查:

  驾驶员出车前,应事先对用车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方可出车,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池水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坚固;

  (3)检查手、脚制动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检查方向盘、转向器及挡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刷是否正常,电瓶接线是否牢固清洁;

  (6)检查随车工具是否正常;

  (7)检查车辆声音是否正常。

  3、收车后的检查:

  驾驶员出车返回学校后,应对用车例行检查后方可交车,收车后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有无松动;

  (2)检查车的冷却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电池水;

  (3)检查灯及雨刷是否关闭,关好车门、车窗并锁上保险锁。

  4、车辆的清洗:

  (1)驾驶员应经常整理车辆内部的杂物,保持车内及尾箱整

  (2)驾驶员应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车辆清洁;

  (3)如需由洗车场清洗时,应经行政部同意,方可进行清洗。

  5、驾驶员出车的规定

  (1)服务要热情友好、使用礼貌用语、保持精神饱满。

  (2)必须提前五分钟发动着车或到达所需地点。

  六、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造成损失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责任。

  2、无照驾驶(包括不按准驾车型驾驶的)。

  3、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4、由于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学校车辆如在公务途中发生事故,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急救伤患人员,并即与行政办公室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行政办公室报告。

  七、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用车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一、为加强公车管理,节约开支、保证行车安全,提高用车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富平县觅子乡卫生院全体干部职工。

  三、主要负责人为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四、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过户、报废,须经院务会成员研究同意并报局党组批准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公车由所在单位办公室统一调度。

  六、公车一般只用于公务。严禁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个人利用公车经商,严禁公车对内对外承包经营。干部职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

  七、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公车应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八、非专职驾驶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因工作确需驾驶公车的,必须持有本人的汽车驾驶证照。

  九、个人不得向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得利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十、严禁公车借于私人使用。公车借给上级单位公务使用时,须经院长同意,并由办公室做好相关记录方可外借。

  十一、驾驶人员要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十二、车辆正常检修,应事先报院长批准。在行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并电话报告院长。

  十三、司机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驾驶员应做好公车日常保养,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十五、司机不得擅自离岗。因事外出,应向办公室请假并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和其它休息时间公务用车,应随叫随到。

  十六、违反上述规定,由院务会研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责任处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八、本制度由富平县觅子卫生院负责解释。

公用车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私车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x集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的私车公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经集团总栽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活动。

  第二章条件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具备驾驶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私车公用:

  一、对本集团有特殊贡献人员;

  二、在本集团担任特殊职务人员;

  三、确因公务所需经常使用车辆,但所在单位又不能满足需要的。

  以上人员中,不包括已实行销售费用包干的`销售人员及片区负责人。

  第五条私车用于公司业务前,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总裁审批(附私车公用申请表)。申请项目包括:申请人、申请时间、使用目的、使用时间、使用车辆种类和车辆、人身保险情况等。

  第六条对于符合私车公用条件且已经集团总裁批准的,应与所在单位签订私车公用书面协议。

  第三章费用报销规定

  第七条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除每月凭过路过桥费和油费发票报销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四次合理费用外,每月凭过路过桥费和油费发票额外报销公务活动费100元。

  一、已婚职工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分居两地。

  二、工作单位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在不在同一县(市)。

  三、工作单位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最近距离不超过xxx公里。

  每月报销的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的四次合理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油费。过路过桥费按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最近路途内发生的费用核报;油费按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最近路程每公里0.30元核报。

  已享受本条规定待遇的,不再报销与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相关的出租车票或其他公交车票。

  第八条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但不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者,每月凭过路过桥费和油费发票报销费用300元。

  第九条已享受上述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待遇的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内出差,不再派用公车,也不再报销出租车票或其他公交车票。

  第十条已享受上述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待遇的人员,因公去单位所在地县(市)外出差的,原则上应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确需借用其私车时,只准报销过路过桥费和油费,油费按每公里0.30元核报,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每月报销费用一次,具体时间由所在单位自定。报销时应填写《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单》并附上相应发票后规定程序报销。

  第四章法律责任及其他

  第十二条私车公用车辆必须向车辆所在地车管部门办理强制保险和任意保险,按规定交纳养路费等,办理一切规费所需支出由车主自负。

  第十三条因私车公用而发生的交通责任事故,本集团及其所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其它费用(如事故处理费、车辆维修费等),由车主自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集团对私车公用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集团办公室,各单位对私车公用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各公司办公室。私车公用费用报销的审核部门为各单位财务部。

  第十五条本暂行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试行。

公用车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快节奏的办事效率提高,交通工具已成为现代化企业办事、交流、联系工作的象征,员工自有汽车不断增加,进一步加快了社会发展步伐,为了体现公司人性管理,对员工私车公用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私车公用范围及管理:

  1、公司各职能中心、分公司经理级别以上的员工和特殊岗位的员工,因工作需要,由本人提出申请,报企管中心审定,经公司批准后,按私车公用给予一定经济补助。

  2、私有车辆必须是各种手续完备、安全性能良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使用。

  3、批准的私车公用,在工作时间或工作需要时,必须保证用车。如个人有事暂时不能用车,必须向公司企管中心申报。

  4、私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市车辆管理和交通法规,对于违反交通法规的罚款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车辆相关费用补助:

  1、对于私车公用的汽车,公司承担年度本车辆的审检费、道桥费、养路费。在每年审验车辆后,凭交费发票,经公司车管部门审核,常务副总审批后,财务中心给予报销。对于不满一年的私车公用的三项费用,按使用月数给予补助。

  2、汽车所需燃料,视具体情况核定月补助400~800元燃料费。财务中心按照企管中心提供的员工姓名和车辆牌照号码,按月办理供油卡发给本人。

  三、本办法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公司企管中心。本办法从20xx年开始执行。

公用车管理制度 第十六篇

  一、保安人员负责管理公司区道路及外来车辆。

  二、公司区道路必须保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三、公司区内禁止摩托车,自行车通行。

  四、公司区道路每天上班前由保安人员负责清扫。

  五、外来车辆进公司前必须到保安室登记并领取防火罩。

  六、外来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

  七、公司区内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八、外来车辆进公司后驾驶员必须听从保安人员指挥。

  九、进入作业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佩带防火罩。

  十、外来车辆出公司一律凭行政部签发的放行条方可出公司。

公用车管理制度 第十七篇

  一、目的

  为满足公司车辆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强私车公用的管理,根据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司公务活动。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公司审批确认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作人员。

  三、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

  1、拥有私人汽车且符合开放的职位、汽车保险齐备、驾龄超过1年并且在交警部门未有主要责任事故记录的员工,方可申请私人汽车部分用于公司业务。员工用私车从事公司业务时,不得再使用公司业务用车。

  2、确因公司业务车辆资源存在不足,车辆临时调度不开,或办理业务时间紧迫;

  3、对本公司担任特殊职务人员,经常外出办事;

  4、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牌、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件应齐全。

  5、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填报《私车公用申请单》,并提供汽车行驶证、驾驶证和保险单据等复印件(每年提供一次即可,作为备案),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报准申请,列明去向、申请人、车牌号、随行人员、申请时间、使用目的、使用时间、使用车辆种类、人身保险情况等相关事宜。填写完整后提交部门经理同意,送办公室审核,再经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私车公用,办理有关手续后,享受公司私车公用待遇。

  6、符合上述条件的且已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应与公司签订《私车公用书面协议》,规定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报销标准

  1、车辆的维护费和修理费、年检费、保险费均由车主本人承担。

  2、行车具体根据《私车公用申请单》每月累算。

  3、每月月末报销费用一次,报销时应填写《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单》并附上相应发票后规定程序报销。报销费用由财务统一支付。

  4、过桥费、停车费根据应公外出实报实销,交通违章罚款单据不得核销或变相冲抵。

  5、享受补贴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任何形式的交通补贴。

  6、费用报销标准

  方案一:按实耗油量计算私车公用补助,油价以廊坊市价为主。汽车排量1.3以下(含1.3)1.3—2.0 2.0以上(含2.0)油耗标准8升/每百公里10升/每百公里12升/每百公里在未使用公司加油卡出外办公时所耗油费补助计算方式为:里程数x油耗标准x廊坊市汽油价格

  本费用含车辆在因公外出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无形损耗。

  方案二:区分汽车排量标准,按里程补贴基数计算私车公用补助。汽车排量1.3以下(含1.3)1.3—2.0 2.0以上(含2.0)里程补贴标准0.1元/每公里0.08元/每公里0.05元/每公里补助标准:里程补贴标准x里程数

  本费用含车辆在因公外出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无形损耗。

  五、车辆的管理

  1、私车的调派:私车应满足公司业务需要,接受公司调度。

  2、私车的使用:车辆在正常上班时间应停放在公司。公务调派车辆时,原则上安排私车车主使用,以满足公司业务急需用车。

  3、私车公用外车前应做好详细行车记录,记录内容应如实填写,有不诚实行为的将停发补贴,情节严重者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4、公司对私车公用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办公室司机班,私车公用费用报销的审核部门为公司财务部。

  六、违章与事故处理

  1、私车公用外出期间严格遵守《交通法》及公司《车辆管理规定》,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负责。

  2、非公务用车或私车主擅自借与他人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全由私车主自行承担。

  3、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修护费,按《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处理。

  4、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公司对当事人按公司规章制度及《车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办起草,经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办公室拥有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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