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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校长责任制制度(通用14篇)

时间: 2024-03-21 21:58:54

学校食堂校长责任制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食堂校长责任制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食堂校长责任制制度

学校食堂校长责任制制度 第一篇

  一、食堂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二、工作人员不得留长甲、涂指甲油、手上带饰物,如有伤口,必须伤好后才能上班。

  三、工作人员上班时要穿戴工作衣、帽,且头发要罩在帽内,并保持清洁!

  四、工作人员要搞好自身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洗手。工作时间不许抽烟,不可在加工场所吐痰、乱放杂物、垃圾。

  五、从业人员必须加强学习,熟悉各项卫生制度及操作规范。有高度责任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学校食堂校长责任制制度 第二篇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师陪餐制度。

  1、陪餐教师按值班表由值班教师轮流。每天按时到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陪餐教师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陪餐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5、陪餐教师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向分管领导请假,以便调整。

  6、陪餐教师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陪餐人员每次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向学生开餐,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气出食堂或就餐地点。

  8、陪餐人员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应,迅速上报学校分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调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9、未经学校安排的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学校食堂校长责任制制度 第三篇

  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食品安全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轻微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发现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园周边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群体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对学校师生造成严重危害的。

  若学校发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报告镇政府、教体局分管领导。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处理的办法,根据事故的分级,学校应作出相应的反应,具体如下:若学校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镇政府、教体局报告。并在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三)报告要求

  事故报告分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为: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2小时内再书面报告。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制度。

  3、总结报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四)事故的应急响应

  1、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组织人力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将病患受害人员就近送往惠东华侨医院进行救治。

  2、全体教职工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事故情况,研究确定救治工作事宜。

  3、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镇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并封闭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稳妥安排好其他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员的接待工作。

  (五)应急救援过程的人员和物资保障

  (1)在事故发现后应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入应急救治、救援工作状态。

  (2)如需要医护人员到现场医疗救治或需要专家到现场评估事故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援助并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3)安排专人负责与镇政府、教体局联络和医疗救治组联系,必要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或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以保障应急救治的顺利进行。

学校食堂校长责任制制度 第四篇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街道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1)教办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办公室设在总务处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领导街道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街道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各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2)办公室职责: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校制订应急处理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街道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各校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办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下属各校(园)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教办。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各校。实行积分亮牌制,按照检查扣分标准,累计满3分给予黄牌警告,满5分给予红牌警告。待整改措施落实后摘牌。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校兼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学校、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小店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各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校长(园长)报告,由学校校长(园长)报办公室备案;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各校校长(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小店食品、矿泉水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所属各校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学校食堂校长责任制制度 第五篇

  为落实上级有关食堂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学生食堂实行陪餐制,按时进入学生餐厅进行陪餐。2.陪餐人员必须按时在学校食堂就餐。

  3.陪餐人员每顿提前30分钟进入厨房,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在各种熟食中分别进行品尝一定数量的食品,不得漏尝,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4.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立即上报校长,并阻止其他人员食用。

  5.未经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6.陪餐人员要及时收集学生对食堂工作、住校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7.陪餐人员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8.陪餐人员要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认真填写陪餐日志。9.陪餐人员按《桂阳四中学生食堂陪餐安排表》轮流陪餐,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0.陪餐人员费用自理。若食堂发生食品卫生事件,陪餐人员承担每餐5元的`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食堂校长责任制制度 第六篇

  为进一步提高食堂的食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每餐由学校领导进行陪餐,一名值班校长,两名值班主任,餐费自理,以确保当餐所提供的食品都有领导陪餐,并能听取一定比例就餐学生的意见。

  2、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学生一起就餐。负责对食品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3、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食品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4、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食品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食品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敦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食品未采取防蝇措施,食用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食品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④食品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⑤食品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⑥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7、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8、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由学校根据食品成本,每月或每季度核算一次,交由学校从个人绩效中进行抵扣。杜绝免费陪餐,不得以陪餐等理由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

  10、伙房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1、校长每周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学校食堂校长责任制制度 第七篇

  一、学校门卫实施好外来人口登记制度。对确需进入校园的做好路线说明工作。非常时期则由门卫转达或通知有关人员到门卫室接待。

  二、非常时期校门卫应加强住校生的出入管理,无特殊情况严禁外出,最大限度减少与外界的接触。

  三、非常时期校内工作人员的出入应作登记。

  四、非常时期取消升旗等大型活动。

  五、各班教室应管理好门窗,注意教室的'通风。

  六、各班做好学生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尽量不要进入别班的教室、寝室。

学校食堂校长责任制制度 第八篇

  为确保学校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特制定有关公共场所的清洁和消毒的规定,望大家遵照执行。

  一、各班卫生责任区由各班负责打扫,每天早、中、晚各一次,由团委学生会负责检查督促。

  二、人员密集处(如教室、寝室、坐班室等)由总务处安排公共人员定时、定点进行消毒,每天1—2次。

  三、垃圾池每星期的'星期五下午由总务处安排彻底清理一次,并做好消毒工作。

  四、垃圾池、小便处、厕所、水沟由总务处安排人员每天消毒一次。

  五、厨房、单车棚经营范围由承包方负责打扫,学校统一安排消毒。

学校食堂校长责任制制度 第九篇

  1.学校(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指定1名负责人进行陪餐,每周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2.陪餐人员在值勤当天吃学生套餐,负责对当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负责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陪餐记录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陪餐记录由陪餐人员在当次陪餐后详细记录。

  3.陪餐人员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

  4.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食物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节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5.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和自费制。食堂每月根据食品成本进行核算后统一收取陪餐人员的陪餐费用。

学校食堂校长责任制制度 第十篇

  一、食品库必须清洁,通风良好。

  二、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外人不得入内。

  三、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四、定期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食品房不能放个人生活物品。

  六、保鲜消毒设备(如冰箱等)必须能正常使用。

  七、不得存放“三无”产品。

学校食堂校长责任制制度 第十一篇

  一、食品(含原材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

  二、购买蔬菜要查实出产地、卖主姓名、菜农姓名、地址。施用肥料情况:是否喷洒农药、灭虫,使用何种药品,间隔时间等。

  三、购买肉食品要经过正规渠道,且要查证是否经过检验。

  四、购买其他食品(含原料)必须索证。说明其出售物品的产地、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情况。

学校食堂校长责任制制度 第十二篇

  为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江西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陪餐制度,切实保障学生就餐安全与营养健康,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我省各类(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以下简称“学校”),通过食堂供餐或者从校外供餐单位订购食品等形式集中向学生提供餐饮食品的,必须建立学校校长陪餐制度,明确具体的实施步骤、陪餐人员、陪餐方式、应尽职责和风险控制等内容。

  二、学校应明确陪餐工作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统一制定完整的《学校(幼儿园)陪餐人员安排表》,提前一周在校园网、公示栏、食堂(或餐厅)等醒目位置公布,以确保每天不少于1名校(园)领导陪同学生就餐。

  三、陪餐的学校相关负责人要在食堂或者班级教室与学生一起用餐,和学生一起排队,不得另择场地单独就餐。学校不得给陪餐人员“开小灶”或者额外加餐。学校相关负责人在学校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餐同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学生膳食经费。

  四、陪餐的学校相关负责人应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在学生就餐前30分钟对就餐食堂当天食品安全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运转、从业人员操作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就餐场地环境卫生、学生就餐秩序、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听取就餐学生的反馈意见,主动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在每日陪餐结束后认真填写《学校(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陪餐记录表》(见附件)。

  五、陪餐的学校相关负责人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告知陪餐工作管理部门,并另找时间补足。如条件许可,可与其他人员调换陪餐时间。

  六、学校应拓展校长陪餐工作职能,建立和完善教师与学生同餐制度、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七、管理部门应制定《教师与学生同餐意见簿》《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堂监督管理意见簿》(可参照《学校(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陪餐记录表》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编号、意见提供者的姓名、联系电话、日期和餐次、反映的具体问题、管理部门的意见、分管校长意见和校长办公会意见等。

  八、管理部门应将陪餐记录表、同餐意见簿和监督管理意见簿分别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应将本校陪餐、同餐、监督管理中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在本校校园网、公示栏中进行定期通报;应定期随机开展学生用餐问卷调查,听取并采纳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应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呈报校长或校长办公会,定期解决问题,因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作出相应的解释说明。

  九、陪餐、同餐人员就餐后若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发疹等明显不适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第一时间告知学校陪餐工作管理部门;学校陪餐工作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同一食堂就餐的学生情况,并按照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处理的有关预案进行处置,封存食品留样和食堂加工间现场,对当餐就餐学生群体进行严密跟踪观察。

  十、鼓励和提倡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建立班主任(保育员)陪餐制度、教师轮流值勤制度和定期邀请家长或家长委员会成员陪餐制度,及时研究和反馈相关工作情况。

  十一、鼓励和提倡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建立“家校餐饮联系制度”,把每日菜谱及其使用食材,通过家校群传输给家长,便于家长对家庭用餐互补、搭配,确保学生用餐营养健康。

  十二、学校校长(园长)每周至少要与学生陪餐一次,同时加强对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情况的检查。校长(园长)要严格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认真听取陪餐人员、同餐教师、就餐学生和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建议,召开校长办公会,对管理部门提交的意见建议提出解决方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及时跟踪督查落实。

  十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本实施办法在辖区内学校得到落实,并安排专人负责经常性抽查所属学校校长陪餐制度、师生同餐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落实制度不力、存在陪餐人员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等问题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因玩忽职守、学校管理混乱以及发生危害学生安全健康问题、在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四、本实施办法自20xx年12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省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食堂校长责任制制度 第十三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兴化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服务师生、安全第一、查防并举、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提高学校师生快速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师生人身损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一)充分发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监管岗位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实现学校食品安全“零事故”,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建立反应快速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责任性事故,有效降低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安委的有关要求,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降低损失程度。

  2、依法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要切实做好学校食堂、超市食品配送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品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属地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预防与控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学校校长对本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并主动接受乡镇的领导和监管,经常进行工作汇报,市教育局对全市境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4、快速反应。教育局和各学校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及时准确有效处置。

  四、适用范围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种类

  本预案适用于市教育局处置全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本预案所指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内部、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学校食堂食品及校园超市销售食品引发的学校师生员工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省辖市级行政区域的,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疫病的。

  2、一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一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50人以上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5、在全省性或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50人以上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6、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Ⅱ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一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4、在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5、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Ⅲ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一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数30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4、在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危害人数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5、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Ⅳ级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程序

  及时、准确地报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持全市学校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相关信息。

  (一)报送程序及处理要求

  1、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分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和一般信息。

  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报送程序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一旦发生不明原因的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紧急情况,必须坚持“先救人,后查因,再追责”的原则,在第一时间拨打“120”、“110”电话请求援助,在1小时内将掌握的情况向市教育局报告,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半小时内报告。如果情况复杂,一时搞不清楚,可以“先报事后报情”,随后根据事故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报送有关信息。在初报的基础上,要及时、准确、全面地续报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事件的调查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的,应根据需要一日一报或一日数报。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可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基本情况后,再书面报告,但在任何情况下电话报告均不能代替书面报告。

  市教育局在接到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根据收到的信息按时按规定程序上报。重大紧急情况处置后,要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反馈上级处置意见的落实情况和干部群众的反映。

  一般信息报送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把信息报市教育局,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2小时。

  市教育局在接到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商量后进行处置,并向主要领导通报信息。

  学校在向市局报告的同时,应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向公安、卫生、食药监等机构报告请求援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学校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信息。

  2、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要求。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以“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基本原则,迅速果断处置。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本校预先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

  (2)拨打“120”、“110”电话请求援助。

  (3)立即停止学校食堂食物及校园超市销售食品的经营活动,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采取封存控制措施。

  (4)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如呕吐物)。

  (5)立即组织由专人负责的救护队伍,协助医务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6)注意稳定师生情绪,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家长来校探视,应由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要注意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组织教师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要先查验记者证(按编号在网上查询),由学校确定的专门发言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并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和教育局通报情况。

  (7)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内容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中毒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及联系电话等。

  (三)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三个环节,并建立健全各环节报送的档案资料。对缓报、瞒报、谎报事故信息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教育系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内学校突发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组长负责应急处置全盘工作,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副组长按照分工具体负责救助救援应急的指挥、协调、工作部署、任务下达、检查监督、考核、指导;各成员之间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和承担领导小组决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全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相关工作组及职责

  1、综合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监督检查预案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综合协调与联络工作;负责收集、传递、综合信息,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信息,汇报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救助救援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联系市委宣传部统一向社会发布信息。

  2、现场处置指导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在学校突发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负责指导学校协助卫生部门开展中毒人员救治、危重病员转移抢救,督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采取封存控制措施。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随时掌握传递最新处置动态,收集、汇总、反馈各种信息;指导学校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救助救援现场疾患人员等。

  3、稳定安抚指导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师生及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及善后处理事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安抚事故疾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疾患人员家属意见,指导学校制定善后解决办法等。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筹措调配紧急救助救援物资和资金,为各工作组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5、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等。

  七、事故救助救援应急行动

  (一)学校的应急行动

  1、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校长应及时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市教育局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按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及时处置好所发生的中毒事故,最大限度的减轻疾患人员的痛苦,确保疾患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事故发生后学校必须将事故情况在1小时内,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市教育局,2小时内将中毒事故详细情况书面上报市教育局。

  3、迅速按照预案抢救中毒师生,拨打“120、110”急救电话请求援助,转治危重疾患病员,稳定事故现场事态,妥善安排好其他学生的学习、生活,有序做好食品、饮用水等救助救援物质的筹集和发放等工作。

  (二)市教育局的应急行动

  1、市教育局在接到学校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抄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实施事故救助救援工作或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2、迅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研究部署救助工作。

  3、迅速组织各工作组赶赴事故学校,对事故原因、损害程度进行初步核查,慰问事故疾患师生,了解病员身体不适反应症状,及时解决好疾患病员的医疗、生活等问题。

  八、事故救助救援应急工作纪律

  (一)事故救助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各组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应急处置指挥命令,听从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二)事故发生后,各工作组要按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不得延误时机,确保救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三)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四)事故善后处理、原因调查、责任追究结束前,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需外出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好本单位工作。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

  九、责任追究

  为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的食品安全岗位监管职责,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按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卫监督发x431号),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其它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应规定执行。

学校食堂校长责任制制度 第十四篇

  20xx年全市中考统考将于6月14—15日进行。为了切实做好我区中考统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为加强保障工作的领导,确保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局中考统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xx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xx担任,xx为成员组成。

  (一)考前专项检查组在6月9日起对就餐接待单位和考点周边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齐全,食品经营基础设施是否具备接待条件,卫生状况是否良好,督促企业对员工加强培训,增强做好中考食品安全责任感,确保饮食安全。发现问题,督促其在6月12日前整改完成。

  (二)食品安全驻点保障组负责对考生就餐接待单位进行检查。

  6月13日下午3点30分前进驻各点对驻点单位供餐情况做全面检查。6月14日、15日各驻点保障组到驻点单位进行跟踪蹲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驻点检查重点如下:

  1、监督就餐接待单位把好食品进货关,做好台账记录和索票索证工作。

  2、做好对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审查工作。检查厨师、餐饮服务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参加从业人员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要着装整齐,干净整洁,操作符合规范。

  3、做好菜谱审查工作,对每餐菜谱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要求酒店做到不提供高危食品(如:发芽土豆、四季豆、皮蛋等),少供凉菜,对易污染的食品要重点进行监督。

  4、做好现场卫生监督工作。一是监督就餐接待单位做到食品及餐饮用具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二是要求就餐接待单位厨房加工操作人员在加工操作前,要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三是检查就餐接待单位餐饮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

  5、督促做好餐(饮)用具洗涤消毒监督工作。要求就餐接待单位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操作,保证餐用饮具卫生、干净、无水垢。

  6、监督就餐接待单位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餐每种食品留样100g,专用冰箱封存,48小时后方可处理。

  (三)巡查组负责对各食品安全保障小组驻守、检查情况进行巡查,督促蹲点保障人员驻点期间随时在岗在位,履职尽责。

  1、各组工作人员要提前进行检查。对采购的粮、食用油、面和各种调味品等食品原材料进行检查,看是否建立索票索证制度和采购使用台帐,是否使用过期、变质食品。检查就餐接待单位是否按规范食品留样。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整改达标。考试期间,负责对考生就餐接待单位实行三餐蹲点监督,对考生临时安置点的食品、饮用水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2、对每个菜品必须品尝,并要求学校带队老师对当天菜品作评价,确保考生饮食品质优良。

  3、与就餐学校负责人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学生饮食情况及要求。督促各学校组织考生到定点接待单位就餐,不得随意到考点学校或住宿地点周边餐饮店就餐,不得乱吃烧烤、串串香、麻辣烫、冰冻食品、含糖饮品、西瓜等高危食品。

  4、各保障组要听从统一指挥,相互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努力为考生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饮食环境。各保障组在保障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互配合。

  5、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服从安排。

  6、每天做好蹲点记录,当天保障结束后,19点前向张雄典报告当天保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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