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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管理制度(最新20篇)

时间: 2024-12-06 17:12:26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监理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篇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各项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全面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按监理规划进行管理。

  2、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要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成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并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审批文件、委托合同、施工合同、工程特点等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组织落实。

  3、执行监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5、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告。

  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和办理各种安全手续。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否取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情况。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施工单位要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进行施工。

  3、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抢险方案。

  4、核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5、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制止违章违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查。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要定期每天巡查一次。发现严重违章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要检查整改效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由总监下达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拒不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

  7、复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验收资料不全的,禁止施工单位使用。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篇

  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首次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从此安全监理成为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随后国家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定,均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提出了要求,安全监理已逐渐成为监理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建设工程普遍是施工危险性大、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且点多面广,这给安全监理工作带来不小的挑战。在此,笔者从安全监理的实践经验,谈谈工程建设中应如何开展安全监理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和思考。

  1.法律、法规对安全监理的界定

  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首次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即 “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用于指导工程监理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将《建筑法》赋予监理的任务明确规定为质量、造价、进度“三控制”。也就是说,法律及规范对工程监理并未赋予安全监理的任务。

  2.安全监理的现状

  上述国家法规与部门规章关于安全监理的责任到了地方主管部门被扩大化。突出表现为本该施工单位履行的责任强加给了监理单位,如要求现场监理从事“安全旁站”。这种规定混淆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界限,与《条例》、《意见》相悖,对于监理单位是不公的。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现状的另一表现是,将对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管理上岗资质套用到了监理头上,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方能上岗。这一要求与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xx年第158号令)不相符。《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监理企业的四类不同等级的资质中,均无安全管理专业之要求。

  安全监理的实践早于《条例》发布时间。笔者最早接触安全监理在20xx年。人们当时将安全监理称之为“安全控制”,在质量、投资、进度三控制的基础上增加“安全控制”,将“三控制”变为“四控制”。在《条例》、《意见》出台之前,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出现过头的作法是可以理解的,算是矫枉过正吧。

  3.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安全监理的思考

  3.1 安全监理的模糊阶段

  在这一阶段,对如何开展安全监理概念是模糊的。根据上面的要求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安全监理规划》的内容以《建设监理规划》为框架,将施工单位应做的工作全部写入;《安全监理细则》采用jgj59—20xx条文汇编。编制上述两种安全监理文件的动机是应付检查,效果是缺乏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主管部门指责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不到位;现场监理埋怨无所适从,负担过重;施工单位则说监理干预太多;业主说监理力度不够,等等。众说纷云,莫衷一是。在这一阶段,不仅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对安全监理的概念是模糊的,甚至地方主管部门也不是很清楚。

  3.2 安全监理的探索阶段

  《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xx]248号)文的颁布给监理单位指明了方向,回答了安全监理做什么,应当怎么做的问题。特别是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于20xx年9月出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选修课教材》之《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理实务”,对《条例》进行了详尽分析,使我们对安全监理的责任体系、工作内容和方法手段三个方面有了清晰的认识,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的一个重点和两个关键。一个重点是抓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两个关键是方案审核和实施监督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目的是促进施工单位自己管好自己。

  经过继续教育培训,对安全监理有了新的认识,从20xx年初开始,我们对原《安全监理规划》及《安全监理细则》进行了升级。

  (1)《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

  《安全监理方案》本应属《监理规划》的组成部分,只是因容量较大,将其单独成册。内容包括:安全监理工作依据、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安全监理范围和内容、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安全监理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和措施、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一览表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计划、需办理验收手续的大型起重机械一览表、安全风险管理和附录等10章。

  安全监理的核心是危险性较大工程。因各工地施工条件不可能完全一样,对编制方案的针对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土方开挖工程,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xx]87号)规定,当开挖深度超过3m的基坑即划入危险性较大工程,搭设高度超过5m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24m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等,均属危险性较大工程。该文件附件二规定,上述工程超过一定规模后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评审。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在初步认定的基础上拟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计划。与模糊阶段相比,自《意见》出台之后,使安全监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层次分明。自此安全监理方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宏观监控起到切实的指导作用。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对《安全监理方案》的'细化。两者相比较,前者属宏观管理,后者属微观管理。为适应不同层次的工程参建人员对安全监理的认知程度,以湖北某工地为例,对编制内容进行简述。安全监理细则编制分为两大部分,目录为:第一部分通用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第一章落地式外脚手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二章“三宝”、“四口”防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三章施工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四章施工机具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二部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第一章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二章模板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三章塔吊运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与模糊阶段相比,重要区别在于引用了强制性标准条文;在两大部分第一章之前的总则中点明引用法律、法规及jgj59—1999标准条款号;各章再用一个条目引用强制性标准原文,旨在增强细则与强制性条文的符合性。各章采用通用提纲,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赋予相应内容。现将各章提纲转录于下:工程概况;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安全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频率和措施;安全监理人员安排、分工;检查记录表(jgj59—1999相关表格内容)。

  按如上思路编制出的《安全监理方案》与《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具有操作性强的特点,其编制深度可满足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安全监理的责任、手段和方法。如,检查方法采用如下流程示意图:审查核验巡视检查告知通知停工会议报告监理日记安全监理月报。各节点内容放在《安全监理方案》中,使细则与方案具衔接关系。

  经安全监理探索阶段的实践证明,在《条例》与《意见》的指导下,安全监理依据其法规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本理顺安全监理程序,正朝着规范化、标准化迈进。

  (3)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依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重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即《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中划分的7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6类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现场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范围。

  首先,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等工程概况;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依据。

  其次,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载明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实体安全监理。如对超过3m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与土方开挖工程,现场安全监理主要针对基坑支护的材质与支护方法以及土方开挖边坡放坡坡度、坑边荷载等进行重点监控。

  再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一般建筑中很少遇到,主要分布在高层建筑中。

  4.结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安全监理是建设工程监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做好安全监理工作义不容辞且刻不容缓。为此,监理单位应该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责任,这样才能使施工中的安全风险程度降低,尽可能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安全性。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一、总公司责任:

  1、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2、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组织人员的培训,再教育;

  4、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组织每半年、年终大检查;

  6、对责任人实施奖罚;

  7、组织年终总结评比;

  8、承担国家规定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责任。

  二、分公司责任:

  1、督促落实公司制度;

  2、对每项工程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

  3、协助总监落实监理部人员并督促到位;

  4、每月向公司报告各项目的监理进展情况;

  5、对项目的监理部进行考核和奖惩;

  6、承担公司规定的相应责任。如受到有关部门经济处罚,按分成比例承担相关责任。

  三、总监理工程师责任:

  1、本公司实行现场监理总监负责制,全面组织、领导、负责现场的具体监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

  2、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中的3.2.2规定执行,认真做好监理工作。

  3、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做好五项审查,六方面检查督促工作,正确行使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

  4、做好工地现场巡视,大型项目到位率在80%以上,中型项目到位率在50%以上,一般小项目每周不少于一次。做好与项目经理的联合周检安全生产工作。

  5、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监理部工作回顾、分析、总结研讨会,不断改进和提高自身素质。

  6、每月向公司报告项目监理情况,

  7、向分公司提交对项目组成员年度考核奖罚意见。

  8、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相关责任。

  四、总监代表职责:

  1、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中3.2.3规定执行。

  2、除规范3.2.4中规定不得行使之外的工作,凡总监不在现场时,均应认真代理总监工作。

  3、协助总监做好安全生产联合周检工作,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的苗头,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

  4、承担公司制度规定的相关责任。

  五、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中3.2.5规定执行。

  2、做好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监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碰到难题及时报告。

  3、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相应责任。

  六、监理员职责:

  1、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中3.2.6规定执行。

  2、认真做好现场监理,发现问题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总监或公司报告。

  3、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相关责任。

  七、专职安全监理员职责:

  专职安全监理员应当配合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安全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1、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分篇,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建质(20xx)87号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尤其是深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高大模板、超高脚手架工程是否经专家论证通过。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具体工作及重点检查内容详见附件)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篇

  1、监理员是在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进行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负有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2、工作中认真执行各项规定和操作程序,对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检查。发现违规现象,马上纠正,问题严重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按请示意见处理解决,做好记录。

  3、熟悉施工现场环境和工程概况,了解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做好本职安全管理工作。

  4、收集整理,保管好安全内业资料,分类入档。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篇

  20xx年5月31日在500kv七厂线改造工程中发生了一起“带接地线投运”的性质恶劣的施工人员责任事故。为避免此类问题的重复发生,现制定线路跨越停复电施工中监理现场安全控制管理办法,要求各项目监理部严格按此办法执行。

  一、停电前准备阶段及停电后检查

  线路工程中凡施工线路需停电跨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项目监理部在此施工过程中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要求承包单位在停电前一个月内报项目监理部本工程的线路停电跨越计划安排,计划中应包括需停电跨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停电施工时间、地点、被跨越线路名称、复电时间等。

  2、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前,报《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见附件1)至项目监理部,并附本次停电施工的《配合基建工程停电申请》和经运行单位工作许可人批准的《线路工作第一种工作票》的复印件。

  3、项目监理部接到上述文件后,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中所述的内容与《配合基建工程停电申请》、《线路工作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内容是否一致;停电范围是否一致;停复电时间是否一致;本次停电施工的安全措施是否一致;安全措施的措施计划是否可靠、合理和可行。

  4、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按《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中计划的时间安排现场监理人员至施工地点,检查在停电后、正式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已严格执行完毕(具体检查内容见《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在检查后填写《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明确现场监理人员的意见和结论。

  二、停电后复电前的.正式施工阶段

  进入正式施工后,现场监理人员应对跨越部分施工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在口头通知无效的情况下,必须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三、复电前阶段

  1、要求承包单位在复电前提前使用《停电线路安全措施拆除检查申请单》(见附件2)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对复电前施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2、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现场监理人员按计划时间至现场对复电前的施工准备情况进行严格、认真地检查(检查内容见《停电线路安全措施拆除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

  3、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允许承包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单位的工作许可人提出复电申请。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程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负总责,开工前工程项目总监必须组织监理部安全监理员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二、总监理工程师开工前首先必须熟悉工程项目特点和周边环境,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五项专项方案、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

  三、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组织实施的`危险性较大的工序,委派安全监理人员实行现场跟踪旁站监理,如:深基坑开挖与劫掠工程、孔桩工程,起重设备安装与拆卸工程、大型模板安装和拆除工程、施工用电安装与拆除工程、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必要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四、安全监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机械起重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并做好检修记录。

  五、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已安装完毕的起重设备,督促施工单位请有关单位进行检测备案,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已搭设脚手架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施工用电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即时下发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八、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

  九、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安全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十、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汇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向监理单位书面汇报,由监理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十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每周到工程现场检查指导现场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十二、工地安全例会制度,每月10号、20号、30号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总结、要求限时整改并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及时做好记录。

  十三、对不履行安全责任的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单位管理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篇

  (1)重大施工危险源工程,应有针对性的巡视监理方案,明确本工程巡视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及要求。

  (2)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按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安全巡视的.监督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下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3)安全巡视监理和工程质量巡视监理相结合每天不少于一次,监理人员应将巡视,旁站监理情况填写在监理日记中。

  (4)各专业工程的安全巡视旁站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按照有关规定和工程项目实际具体情况确定。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篇

  1监理服务安全防护及环境工作措施

  1·1、项目监理部依据公司劳动防护措施,提出劳动保护资源需求计划。

  1·2 、项目监理部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制度,确保正确佩戴率100%。

  1·3 、项目监理部根据季节特点,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冻、防滑措施。

  1·4、监理部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体系活动,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措施。

  1·5、对环境因素及危险源或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并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及重大危险源,施加影响进而实施有效控制。

  1·6、监督施工单位根据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2、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2·1、审查工程项目部制定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的有序进行,并做好检查记录。

  2·2、审查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应有行政部门考核合格,持证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具有与其施工范围一致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还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送监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2·4、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2·5、检查在施工现场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临边及有害危险性气体和液体存放处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好安全防护。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如发现特殊疫情要及时和地方防疫站取得联系。

  2·6、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注意事项和技术要求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确认签字后方可施工。

  2·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危险品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符合现场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2·8、审查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依据国家电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督促落实。

  2·9、督促施工单位在汛期做好防汛人员、物资的准备工作,出现汛情配合施工单位做好抢险工作。

  2·10、掌握施工组织、施工人员的变动情况,了解安全生产能力,应达到安全方面的要求。

  2·11、对已确定的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源应及时到位监控,采取检查、观察、核查记录等方法确定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现象立即通知施工单位纠正。

  2·12、经常巡视现场,发现安全技术措施有不完善,安全防护器具满足不了施工人员安全时及安全组织措施执行不力时,通知施工单位加以纠正。

  2·13、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网、省调批准的设备过渡方案执行,对实施过程中进行全面安全监理。

  2·14、检查施工方是否按照标准向作业施工人员提供了安全防护用具,确保正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2·15、审查施工方试验人员、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报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2·16、使用起重机械吊装前,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经相关部门及监理方检验合格后,方可实施作业施工。

  2·17、施工单位针对特殊作业过程提出控制措施,经监理方确认后实施。

  2·18、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和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监控,制止施工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2·1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超前意识,从源头控制不安全因素,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良好氛围,构筑安全屏障。

  2·20、施工单位在主控制室及带电区域施工应有经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提供合格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班组成员名单。便于运行工作人员掌握。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2·21、抓好工作票监护制的执行,工作负责人要切实承担监护人职责,决不允许擅离岗位。工作必须在监护条件下进行。

  2·22了解施工设备与运行设备间的界面,包括一次系统及设备和二次系统、设备及回路,在运行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后监督施工人员在安全条件下工作。

  2·23、对已发生的不安全现象和事故,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吸取教训,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3、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3·1、监理部定期组织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评价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经常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3·2、督促施工单位成立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3·3、检查工程驻地的临建设施必须完善,在显著位置设置企业标识、工程公告版和平面布置图。

  3·4、施工现场要设置围栏、标语、彩旗等,进入场地的道路两侧排立各种警示牌。

  3·5、施工现场材料、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有序,砂、石、水泥等材料的放置要成垛规方。每个作业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沟道、地面无垃圾。

  3·6、施工场地要地势平坦、整洁、无积水坑,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

  3·7、施工驻地要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整洁。

  3·8、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应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3·9、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要整洁完好,无漏水、漏油现象。

  3·10、各种安装设备到达现场后,要定置、整齐排放,做好标识,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碰撞措施。

  4、环境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4·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施工场所应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4·2、要求施工单位对影响环境的重要因素做好预防措施,杜绝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4·3、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焊渣等有害物及时回收,并按照废物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4、施工单位应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中防止和尽量减少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的影响。

  4·5、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噪声、振动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4·6、现场、办公区及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现场要设置足够量的废料、分类垃圾桶,并定期清扫,保持施工环境整洁。

  4·7、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4·8、施工弃渣、垃圾禁止倒入河中,避免妨碍排洪及造成环境污染。

  4·9、工程竣工后,及时修整和恢复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并尽可能采取绿化措施。

  5·3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严把监理审核关

  安全生产在建筑施工阶段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在每一道工序中,如果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就会存在,伤亡事故就可能发生。因此,监理在履行安全监理责任时,一定要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观念,熟知安全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具体地讲,应审查如下主要内容:

  5·3·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即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许可证,劳务分包队伍资质,安装消防安全资格认证。同时,核实工地项目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专职安全员的配备。

  5·3·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不能替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新工人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民工管理和门卫制度等。其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则是企业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的责任和职能。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5·3·3审查本工程项目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刻威胁着安全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用各种安全监督检查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与手段。

  5·3·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岗位证。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与安装电工、架子工、各种机械操作工、焊工(电焊与氧焊工);打桩机操作工等。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过期不参加复审者视为无证者处理。在审查操作证时,所持证件必须与作业人员相符,以防人证不符。

  5·3·5审查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包括:

  ⑴审查基坑支护和安全措施。在土方工程施工中应根据基坑、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种类选择开挖的方法,本工程的基坑固壁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在施工方案中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坑槽边严禁堆放物料和施工机具设备。如有机械作业,必须对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等。

  ⑵审查脚手架的搭设方案有无针对性,能否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本工程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为50m以上,应有详细搭设方案,并绘制搭设图纸,说明脚手架基础的做法,立杆、大横杆纵横向的间距,小横杆与墙的距离,连墙点和剪刀撑的设置方法,每2—3层须设置卸荷措施,应有设计计算书和卸荷方法详图。在搭设方法上必须符合安全强制性条文(20xx版)的规定要求,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必须要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和批准人。

  ⑶审查高处(高空)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高处(高空)作业主要是指施工现场"四口"和"五临边"的防护,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四口"的防护有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或出入口)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0xx版)3·2·1和3·2·2有详细的防护规定。"五临边"的防护是指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的楼层边、上下通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0xx版)3·1·1和3·1·3条文有详细的防护规定。对悬空作业,安全强制性条文(20xx版)4·2·3— 4·2·8条文有详细的防护规定。

  ⑷审查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如塔吊、提升机等)的安装、使用和拆卸等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无经过安全资格认证和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是否经过组织程序验收。对塔吊的安装、拆除在施工前必须详细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对塔吊基础进行专项计算,对安装和拆卸的施工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的防范技术措施应有详细编制(包括塔吊的力矩、超高、变福、行走四限位和吊钩、卷筒的保险)。安装后应经主管部门验收,发给相应的安全使用合格证书。

  ⑸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内容有: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批准人,以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审查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内容有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三相五线制;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或堆放构件、杂物等:各级配电箱,开关相应有防雨措施、有门锁、专人负责;有明确的送电或停电的'操作顺序;电器及熔断器的熔丝规格必须与电流相一致。不得使用铜丝代替熔丝:各级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使用标准铁制配电箱;不使用自制的木配电箱、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2m;保护零线的截面积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并满足机械强度要求: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24V或1 2V),使用行灯不得超过36V,并有良好绝缘;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橡皮软管线,不得使用塑料电线或塑料护套线,并高挂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电气作业人员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等。审查电气防火措施。内容有:施工现场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设备不得超负荷工作:现场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室内照明线不得乱拉乱接;配电室内配置砂箱和干粉灭火器。

  ⑹审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等施工程序、施工方法、质量要求与检查验收方法等。对模板支撑设计要有计算书和细部构造的放样图,对模板材料、规格尺寸、间距、连接方法以及剪刀撑的设置等应有详细说明,对模板的拆除应有具体的安全措施,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保证不出人身伤害事故。

  ⑺审查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内容有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如木工操作间、仓库等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严禁吸烟和明火,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电焊作业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存放时必须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使用时保持5m以上安全距离,与作业点明火必须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乙炔气瓶严禁睡倒;临时宿舍必须防护可靠:现场一切架空电线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墙时必须使用瓷管或硬塑料管通过。

  ⑻审查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有夏季、雨季和冬季三个季节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防暑降温措施有夏季防暑降温的教育措施,中暑病人的急救措施,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高温的措施,通风降温措施,调离措施,歇凉措施,检查措施,清凉饮料措施等。雨季措施主要是防触电措施,防坍塌措施和防雷击措施等。

  5·4实施动态控制管理,防范安全隐患

  计划、实施、检查、改进是监理工作始终坚持开展的动态控制管理模式。安全监理工作同样要实施自始至终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控制,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必须通过常用检查手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发现的重大紧急严重情况,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采取措施降低风险,有效避免安全风险产生的危害损失。

  5·4·1督促施工单位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中安全归档资料管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并及时记录。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按JGJ59—99标准进行评分,真实评价出安全管理状况,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5·4·2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及各项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若有变化,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修改、完善,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跟踪方案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现现场的实施与方案不符或是具体操作情况发生变化、监理工程师均应及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变更方案并督促其落实。

  5·4·3每月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例行安全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参加或是督促施工单位自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真实记录,对于施工单位的自检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记录在监理日记中,以现场检查的记录为依据真实、准确地评价施工现场动态安全管理状况以便于要求施工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4·4现场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施工的内容、状况、依据安全监理控制要点编写出当月的安全监理工作重点,以此指导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对于相对长期的施工内容,如外脚手架等要求施工单位建立规范化的检查、整改机制,并督促其落实。

  5·4·5每月底整理、归档当月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未整改或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同时将情况书面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下月的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应与上月的实际安全状况相结合,对于重点问题、隐患问题要予以特别重视,做好防范措施。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篇

  1、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监理项目部和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建设各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主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

  3、组织编制监理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审批执行。

  4、审查批准承包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管理措施、技术方案。

  5、审查签发业主及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对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而产生的.,对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重大影响或导致严重隐患的处罚通知。

  6、审查监理及承包方的安全报表和安全、文明施工总结,督促安全部门定期通报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同时听取相关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篇

  1、总则

  安全管理是监理公司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理公司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工程监理的每个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以项目监理部为主、各方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员参加的现场安全保证体系。项目总监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员是安JGJ59-99全管理具体负责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到“两审一查三备案”。

  2、职责

  公司经理(副经理)

  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负领导责任。

  负责督促项目监理部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管理,不定期检查各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将有关安全信息向院主管领导反馈。

  负责对项目监理部、项目总监、专(兼)职安全员及其他监理人员进行安全考核。

  项目总监

  2. 2.1对具体负责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2. 2.2不定期检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并对违规行为提出考核意见。

  根据项目的`大小在监理施工现场,设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项目总监也可兼任安全员;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必须将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负责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3专(兼)职安全员

  2. 3.1协助项目总监贯彻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指示和规定;负责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深入施工现场巡回检查时,应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发现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通知施工方进行整改,并报告项目总监。

  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安全责任制管理

  3. 1监理公司在承接项目监理任务后,根据监理项目的规模,负责确定项目总监、专(兼)职安全员,拟定本项目的安全管理重点和安全管理目标,以及安全考核责任制指标等。

  3.2项目总监负责组织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时,对其中涉及的安全条款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签字确认。

  3.3,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工程的难点、重点,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如土方工程支护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焊接工程施工方案等),由项目总监审批后方可允许施工。

  3.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允许施工单位开工。

  4、安全教育

  4.1各施工监理工地必须建立每周安全例会制度,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4.2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一般安全知识、重大事故案例、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

  4.3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加,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一、监理单位应当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二、监理单位应当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三、监理单位应当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四、监理单位应当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五、监理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计(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六、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服务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建立安全环保监理组织机构,制定人员职责;

  2、组织监理人员开展自身安全教育;

  3、掌握合同文件中的安全环保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

  4、编制安全环保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

  5、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6、审查进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报验手续;

  7、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8、制定安全环保监理程序、记录方法和表格格式;

  9、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

  10、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11、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和符合性;

  12、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三防”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查同意的专项安全环保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作业;

  2、督促施工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评工作;

  3、每天对施工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进行巡视检查;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环保专题会议;

  5、及时做好安全环保监理台帐、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等内业资料;

  6、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7、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工作情况;

  8、审查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9、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10、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情况;

  11、检查施工单位应急援救预案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的到位情况,以及定期演练情况;

  12、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

  13、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环保专项检查,包括施工现场和内业资料;

  14、配合业主或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环保专项检查。

  三)、完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业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

  2、审查安全设施等是否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交付使用;

  3、上报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监理总结报告。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总监离工程师应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劳动纪律、专业技能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2、按照培训计划选送有经验和责任感事业心强的人员进行进修培训,同时应结合施工特点经常对监理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队伍的整理素质,增强安全监管能力。

  3、监理站根据学习制度要求每月组织有关监理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2h。

  4、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进展及特点和项目机构要求,及时对监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和交底

  二、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监理站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应逐步完成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即:实行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不断加强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监控把关和推进!

  2、所有工程开工前都必须针对工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施工机具、周边环境和气候等特点,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水下、水上作业、基坑支护、起重吊装、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大型机械设备拆装、压力容器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对危险性较大的项目,要经五人以上的专家组论证同意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方可组织施工。

  3、对危险性大、高温期或冬(雨)季施工期长的'工程,应独立编制季节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强化措施,以做好高温炎热季节的防暑降温、防食品中毒工作,保证雨季施工的防雨防潮防雷电、防漏电及冬季施工的防寒、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

  4、监督施工单位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⑴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工程负责人,有关技术、安全、质量等管理人员及施工从业人员进行交底。

  ⑵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交底会。

  ⑶安全技术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内容全面、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交底应一式3~4份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后由交底人、接收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安质部门和监理分站分别存档备查。

  ⑷施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内容。

  ⑸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依照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⑹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安检人员应检查现场落实情况

  ⑺监理人员对方案和措施进行监控,对未按要求落实的或违规、违章、违标作业应坚决制止,对不听劝告的,应立即向分站长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采取暂停报验等强制性措施予以制止。

  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清晰、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6、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核各类安全技术资料,需现场核实的应及时到现场核实,严格按规范和有关把关签认,同时应及时整理归档,严禁补签漏签或违规乱签盲目签字。

  三、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进场大型施工机械(包括:混凝土运输车及输送泵、压路机、平地机、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打桩机、发电机组、空压机、钻机、潜孔钻机、混凝土立式拌和机、提梁机、运梁车、架桥机、造桥机(移动模架)、衬砌台车等机械设备应当附有设备出厂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和考试,并定期进行相关施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形成记录及台账

  2、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报监理站审批,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3、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定期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保养、检修制度、安全教育制度、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4、大型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5、大型机械临近营运线施工时要严格执行“一机一人”的专职防护,“人随机动”,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的防护措施。

  6、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单位对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由施工单位整理形成记录。大型施工机械应进行定期检验,未未定期检验或不合格的机械不得使用。

  四、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

  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建立完善的施工组织机构,配齐相关人员;监理工程师应审核以下内容:

  1、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或批文,营运线上施工应有路局签发的《营业线施工许可证》

  2、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机构框架图及人员名单,外聘劳务人员应纳入其班组管理。

  3、安全质量专职检查体系机构图、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

  4、项目经理、总工、安全专职检查人员、质量专职检查人员的有关要求持证上岗的证书

  5、各类特殊工种操作证和有关要求持证上岗人员的有效证件如:吊车司机、上下电梯司机。

  6、对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施工人员中途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作业

  五、安全重大方案审查制度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部有关《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如:隧道开挖、爆破作业、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施工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深基坑开挖、大型支架、临边围护工程、模架制梁、水上作业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专家组论证通过。

  2、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专项措施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监理站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总监离工程师批准方可下发执行。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逐级细化施工方案和措施,细化的施工方案措施必须针对性强,并具有可操作性。

  4、经过审查批准的方案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逐级召开专题会进行交底,做到逐级交底签认,责任到人。

  5、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召开的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并记入监理日记,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同意施工作业。

  6、凡未达到以上要求的施工单位强行施工的,监理人员必须里上报监理站,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暂停令,暂停该工程施工、检查与验收,并上报项目管理机构。

  六、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制度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开工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配齐应急救援人员,配备不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救援物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预案进行审核,现场实地查看清点确认救援人员、机具物资配备等有关事宜,确保落实到位。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应急预案符合要求,签认后报监理站,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备案。

  4、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应急机具、物资是否完好齐全,存储到位,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应急救援和消防演练,确保应急救援时能熟练进行。

  5、监理工程师加强现场应急救援的动态管理,根据工程的推进,适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方案或措施、救援物资的补充与完善。

  七、安全检查制度

  一、定期检查:

  1、总监离工程师应每季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①外业检查:对管段内施工现场、驻地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重点施工项目、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现场控制、制度的落实、作业标准、文明施工等应对照要求检查。

  ②内业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人员教育培训、技术交底、文件学习传达情况,内业资料整理是否完善等

  2、安全监理工程师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施工项目,关键工序重点抽查。

  二、专项检查: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专项或季节性安全专项检查,如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隧道、防火防爆、节假日前后、雨季、冬季、台风前后等;要对定期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各监理组(分站)现场安全监控情况进行检查。

  三、日常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加强对管段内施工情况日常检查、巡查、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应现场把关,对定期和专项检查发现及项目管理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记录。

  八、安全例会制度

  1、监理站应建立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主要内容:学习文件、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安全管理经验,制定针对性措施、布置下阶段安全工作重点。

  2、总监或副总监每月主持召开施工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安质负责人、监理组长(分站长)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工作协调会、总结、分析、布置安全工作。

  3、监理站和各监理组(分站)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数据库台账,作为分析依据,落实整改闭合。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1、负责本专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日常工作。

  2、学习并贯彻执行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章程。主持编制本专业的相关制度、章程和措施。

  3、组织执行监理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领导部门下达的有关本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指令。

  4、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涉及本专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管理方案和专项措施的审查,并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5、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检查考核承包方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6、负责在工程计量和各阶段结算中落实合同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对承包方的考核。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1、负责所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

  2、学习并贯彻执行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和章程。

  3、执行监理项目部下达的有关所监理项目和部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指令。

  4、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负责监理的项目和部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和违章行为的制止与纠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负责监理项目和部位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章而进行整改的监督。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1 负责所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

  2 学习并贯彻执行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和章程。

  3 执行监理项目部下达的有关所监理项目和部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指令。

  4 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负责监理的`项目和部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和违章行为的制止与纠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 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负责监理项目和部位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章而进行整改的监督。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篇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项目监理部(组)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项目监理部(组)与各监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书。

  3、为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项目监理部(组)具体实施,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设)和各专监及监理员具体负责各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工作(工地)例会制度

  1、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召开。

  2、工作例会每月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适时召开会议。

  3、例会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综治安全工作的文件批示,汇报交流综合安全情况,分析研究综治安全形势,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布置下一阶段综治安全管理工作。

  4、年度的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由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上一级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后报单位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以文件形式下发贯彻执行。

  5、安全生产例会由本级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项目部安全分管领导(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及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三、安全生产监理的教育和培训制度

  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一)、对项目监理部(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二)、派驻工地现场的监理人员要经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的安全资格证书。

  (三)、现场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本建设工程近期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所要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2、对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3、安全生产方面的图展、观看录像、知识教育;

  4、国家、上级部门、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规章、制度;

  (四)、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应签到,教育活动内容要有书面纪要,并存台帐。

  四、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

  (一)、公司工程监理部以定期、不定期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检查各项目部、各工区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至少每月二次,检查情况由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于台帐中,记录受检查项目的安全情况。

  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采取以下程序进行整改:

  1、 签发整改通知书给各项目部,限期按指定要求进行整改。

  2、 收到整改通知书的项目部在指定时间,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和确定责任人,并用书面形式回复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 整改期限过后,整改单位用书面形式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要时公司工程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若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则重复上述程序,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步骤要求:

  1、项目部对各工区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并应根据生产情况、季节特点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2、各区域的监理人员经常检查安全,每道工序进行时应检查安全问题。

  (三)所有层次的安全检查工作,分为台帐资料,现场两部分。

  1、台帐资料的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

  (2)、管理制度文件的存档、保管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签订情况;

  (4)、按制度规定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5)、台帐资料的整理、分类情况。

  2、现场的检查内容。

  (1)、场容、场貌、文明安全状况;

  (2)、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齐全完好情况;

  (3)、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特种作业的岗位人员持证情况;

  (5)、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

  (6)、现场用电安全状况;

  (7)、各施工作业区的便桥、支架搭设、高空作业、道路交通等危险源的安全状况。

  3、检查工作要严、细,对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教育职工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对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缺陷、问题认真对待,要有针对性地改进。

  (四)、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有书面记录资料。

  1、项目监理部(组)组织的检查必须记入安全工作台帐。

  2、各区域监理人员的检查应在监理日志中有相应内容。

  五、安全作业监理的现场管理及奖罚制度

  (一)、现场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坚持安全工作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

  3、要求施工人员进场作业,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4、进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作业场所,不得在作业场所内乱窜乱跑、打闹嘻戏。

  5、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认真按爆破操作规程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执行,杜绝违章作业,违章使用。

  6、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人身保险。

  (二)、奖罚

  1、监理人员的奖励和罚款每年初根据不同的安全风险与工作难度而定。

  2、年终考核得分为60分者,不奖不罚;60分以上者,每增一分,奖励该部门最高奖励金额的2.5%;60分以下者,每少得一分,罚最高罚款金额的2.5%,罚至最高罚款金额为止。

  3、隐瞒事故不报,弄虚作假的,取消全部奖励,并处以罚款1000元。

  4、所发奖金,其中50%给签字人,其余发给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员;所处罚款从部门签字人工资中扣除,不得报销。

  5、连续发生同类事故或重大事故的除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还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根据事故的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6、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伤亡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评先进。季节性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定期研究工作。建立、健全、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检查制度。部门责任人亲自抓,分管人员明确。按规定参加安全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件。部门内部坚持正常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事故并报送有关材料,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

  六、安全生产监理的台帐制度

  台帐资料具有真实记录和反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情况的作用,在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过程中,有助于本单位自我发现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需要改进的'工作,有利于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同时也是自我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一项有效措施,并为责任追究提供有效凭据。

  (一)、本单位必须建立监理安全台帐,由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当年所有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活动、检查等资料的建立、收集、整理工作。

  (二)、要对台帐资料的记录做到完整、及时、准确。

  (三)、台帐资料的整理按按相关规定执行,做到分类、按序、有目录、有页码,便于查阅。

  七、监理的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1、成立安全事故和“三防”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建立机构和网络。

  2、加强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制订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要求施工单位与监理人员一起进行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做到胸有成竹,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序、科学、合理、正确地进行抢险救灾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恶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宣传和教育,树立抢险抗灾意识。

  5、及早准备好抢险救灾的物资,并落实专人管理。

  6、积极动员全体人员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八、安全事故的举报和调查处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做好事故的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一)、轻伤事故,应在当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报告。

  (二)、各单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要求施工单位向公司、公司向集团的负责人、劳人部、工会电话报告,并填报《事故即时报告书》,先电传集团总部劳人部,由集团总部报上级及有关部门;同时监理人员应在1小时内向指挥部和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未发生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10万以下的向业主指挥部上报,10万元以上的事故,应在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

  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非本项目人员伤亡事故,也按以上程序上报。

  事故发生后,要求当事人、当事单位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组织人员积极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事故调查。

  1、轻伤事故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调查处理后,书面资料建档保存。

  2、重伤事故三人以下的,由集团总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相关部室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3、重伤三人以上及死亡事故,由集团会同当地市级劳动、公安、检察,经贸委、工会、业主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重大伤亡事故由省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5、当事人和有关单位在接受调查时,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的开展,如实反映情况。

  (四)、事故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意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对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负责落实、处理。

  3、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发现的和检查中指出的劳动安全隐患、危害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凡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有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时间要求。

  1、重伤事故应在十日内结束。

  2、死亡事故应在二十日内,情况复杂的可延至三十日内结束。

  3、重、特大事故按上级部门规定。

  (六)、事故结案。

  1、据事故等级上报相关部门批准结案。

  2、车辆交通事故,由事发地交警部门处理,凭责任裁定书结案。

  (七)、事故统计。按当事人劳动关系隶属确定,属本单位职工的在安全生产月报、季报中反映;属劳务、协作单位的人员将事故调查材料报公司及上级部门备案。

  九、消防和生活安全管理制度

  灭火器的配置、检查、维护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实施;要求项目部应急小分队配备的专、兼职消防队员负责日常灭火器材的配置、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对消防器材的保管工作要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消防器材的齐全有效;监理要定期到各项目部、各工区检查消防安全的情况,做到有问题必须整改落实到位。

  (一)、根据易燃物面积和危险等因素配置必需数量的消防器材。

  1、生活区、办公用房每幢房屋配置1211MY4型、4B级(下同)2只以上;

  2、生产区的木工棚、材料库、停车库、修理车间、配电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生活区的食堂,按每20—30m2面积配备一只;其它作业工棚按—80m2面积配备一只。

  3、炸药库、柴油库(槽罐)、乙炔、氧气瓶储存库,按每处2只以上配备,距油库(油槽罐)出入口5-8米处备沙箱(堆)、铁锹。

  4、沥青拌和设备每台(套)配8—10只,或较大容量的推车型灭火机数只按设备周边每24M左右间距均匀分布。

  (二)、灭火器的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提取的部位,铭牌朝外,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灭火器必须固定位置,距地面50—150CM为宜。用挂置方式的不能用铁丝缠绕住手柄。

  3、灭火器应设置在干燥、无腐蚀物的地方,否则必须增设防雨设施和保护措施。

  4、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22-+550C)的环境内。

  5、灭火器前不得有障碍物。

  (三)、要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做到配置合理、有效。

  (四)、灭火器换药时,可组织消防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度

  项目监理部(组)行使监理项目施工安全监理职责,正式发文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制定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监理作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工作。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要指派安全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

  十一、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项目监理部(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在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未审查审批前不得开始该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十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附安全验算结果,项目负责人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对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需附专家论证意见),在项目开工前,报监理机构,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核签字后实施。

  十三、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在实施监理过程对安全隐患的处理办法:

  1、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加强监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到位;

  2、督促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系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指令停止整改。

  3、通过指令性文件对施工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4、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提供合法有效的出厂“三证”。

  十四、按照法律法规与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监理责任,是由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篇

  第一章总体要求

  1安全监理资料管理体系

  1)为加强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在公司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本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及资料的管理,并设专人保管。

  2)安全监理资料应按岗位职责分工,由监理人员编制与填写。

  3)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按照具体的分工和要求进行填写和履行签章手续;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存档。

  5)安全监理资料必须收集及时、真实完整、分类明确,能够全面反映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情况。

  6)监理人员应做好监理例会及安全专题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纪要会签要及时。

  7)安全监理资料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汇同其它监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8)安全监理档案的验收和移交应履行相关手续。

  2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要求

  1)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及施工单位的实际状况。

  2)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楚,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3)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签字前修改或涂改应有标识,签字后作为结果性文件不得修改或涂改。

  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可以有记录表,文字记录、图片多种形式,并以文字形式作为传递、反映、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监理人员应做好资料的收发记录和签证

  5)安全监理日志中应当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及现状。

  第二章安全监理管理内容

  1监理规划:

  1)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db13(j)/t101—20xx)、《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和相关行业监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

  2)安全监理规划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以及工程项目特点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程序、制度和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安全监理内容应明确给出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

  3)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参加,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对于中型及以上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导和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监理文件之一,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在编写时应使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实施细则。

  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工作流程,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方案。

  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人审批后实施。

  5)在安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

  6)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l)已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

  (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7)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3)专业工程的特点;

  (4)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

  (5)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6)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资料

  1)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等。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建立了这些制度,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监理日志。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保留其复印件。

  (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5)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应符合规定。施工项目部应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及分工情况报项目监理机构。

  3)审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4)审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起重操作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等。

  以上证件需核查原件,保留复印件。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等的规定:

  (1)施工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建筑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3)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编审程序的审查:编制、审核及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2)编审内容的审查:与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核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8)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在表b2—1《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

  1)开工前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费用清单。

  2)施工单位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向监理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监理单位审核后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向建设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经建设单位确认后进行拨付。

  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按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措施费用落实清单及措施费用支付申请。

  5专项施工方案报审

  根据建设部(建质【20xx】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应将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6主要施工机械设施安全报审资料

  1)主要施工机械设施是指:挖掘机、基础及凿井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混凝土搅拌机械、土方铲运机械、凿岩机械、筑路机械等。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机械的验收记录进行检查,检查验收记录中的验收程序、结论和确认手续,并签署核查意见。

  2)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设施的搭设情况,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的验收手续进行核查。

  3)由监理工程师在表b2—2《主要施工机械设施安全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7起重机械安装/拆除报审资料

  1)起重机械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物料提升机等。

  2)起重机械拆装前,应对起重机械的拆装方案、检测报告、操作人员和拆装人员上岗证书、拆装资质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审查。

  3)起重机械拆装、顶升前应书面告知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项目监理部核验合格后,在表b2—3《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报审表》上签署意见方可进行安装或拆卸。

  8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资料

  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使用前,总承包单位应填写表b2—4《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报项目监理部对起重机械设备验收程序进行核验。

  2)核验合格后在《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上签署意见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审查

  1)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作业单位的企业资质及操作人员上岗证。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其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作业程序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10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报审

  分包单位确认后,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及人员情况进行验证,附被考察的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册、施工人员名册及相关上岗等资料,填写表b2—9《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报审表》,上报监理部进行确认。

  11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

  监理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填写表b2—10《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其中应包括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整改时间等内容。

  项目监理部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后,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自查和格后填写表b2—11《监理工程师安全整改通知回复单》,上报自查整改结果。

  12安全监理停/复工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程中,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的,应当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部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部应当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监理报告书》上报有关部门。

  项目监理部签发表b2—13《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应停工进行整改,自查合格后填写表b2—15《建设工程复工报审表》,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并将《建设工程复工报审表》报建设单位。

  13安全监理旁站

  1)监理旁站方案中应编制安全监理旁站内容;

  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要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主要包括:

  (1)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

  (2)起重吊装工程

  (3)基坑支护与降水、边坡防护;

  (4)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

  14安全监理工作会议纪要

  1)第一次工地会议: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参加。

  (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介绍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况。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时,应包括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会议应包括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3)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代表各方代表会签。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含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有关衔接与配合的内容;

  2)安全监理交底:

  (1)安全监理交底可以采取书面交底或安全监理交底会的形式进行。

  (2)安全监理交底的'内容:

  ①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

  ②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3)安全监理交底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4)参加安全监理交底会的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的有关监理人员;建设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

  (5)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及时发放。

  (6)安全监理交底书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签字确认。

  (7)安全监理交底书递送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有递接纪录,递送人和接收人应签字确认。

  3)工地安全例会:

  (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安全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工地安全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②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③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④检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定及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情况;

  ⑤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⑥其他有关事宜。

  (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安全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有关专项问题。

  15安全监理日志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日志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结果计入监理日志。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书;

  (3)抽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抽查施工前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对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检查情况。

  3)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专项检查事宜。

  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检查记录进行抽查情况。

  6)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发出的整改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在施工准备阶段已进行审核通过,在施工阶段,通过检查手段,督促其正常运行的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8)施工阶段的自查情况,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按企业自身要求进行的内部安全检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

  9)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并详细记录。

  10)项目监理机构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监督、检查、验收内容,详细记录。

  11)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安全规则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抽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情况。

  12)监理人员发现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时,应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其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整改结果,做详细记录。

  16安全监理月报

  1)监理月报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

  2)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月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情况;

  (2)本月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3)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和采取的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审批情况;

  (5)下月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

  (6)必要时附音像资料和专题报告。

  17监理工作总结

  1)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内容。

  2)监理工作总结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本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向建设单位提交。

  3)监理工作总结包括的内容还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的相关规定。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八篇

  一、重大危险源告知牌:指的是在具有重大危险源的设备或场所,对其可能产生不安全及危险因素,通过告知的形式,向工作人员传达安全信息,避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一种措施。

  二、重大危险源告知牌应包含以下内容:

  1危险源名称、危害物质及数量、存在部位或由何种作业活动导致危险源产生、可能导致的.事故、预防控制措施。

  2如果重大危险源告知牌按区域或岗位制作的话,如果某岗位重大危险源较少,告知牌有大部分空白的话,可以在告知牌上布置警示标识或说明重大危险源特性及危害。

  3、预防控制措施不应只包括作业活动中的注意事项,还应包含教育培训、遵守规程等方面的描述。

  三、告知牌符合标准:

  AQ/T900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四、告知牌特点:

  1、应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制作,美观性、实用性、经济性、权威性与一体。

  2、防碎、防潮、防水、防火、绝缘、耐腐蚀、耐晒、耐高温,持久耐用。

  3、符合最新国家标准。

  五、适合行业: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

  金属非金属矿山

  烟花爆竹

  冶金

  煤矿

  电力

  机械制造企业

  水泥、有色、烟草

  纺织、造纸、食品等行业。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篇

  1、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必须由总监领导下的全员参与,项目监理机构应将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并认真履行其各自职责,坚守岗位。

  2、 建立建全安全监理审核验收制度,设专人负责整理内业资料,分类、立卷归档。

  3、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工程要求和特点,协助总监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监理保证计划工作。

  4、 认真、及时地贯彻执行安全监理方面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

  5、 安全监理人员应遵守公司及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

  6、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各类安全隐患提出要求,对各类安全措施提出建设性的、科学的建议,预防事故的发生。

  7、 事故调查要全面、准确,客观,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公正,独立的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篇

  1、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建设安全管理知识,掌握安全法规、方针、政策和本企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规划。

  2、在工程项目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从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审查,提出合理化建议。

  4、工作中深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时做好记录并报告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请示处理,并赋予实施。

  5、记录整理保管安全资料,协助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负有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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