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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店员工规章制度(通用10篇)

时间: 2024-05-31 17:15:25

珠宝店员工规章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珠宝店员工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珠宝店员工规章制度

珠宝店员工规章制度 第一篇

  清洁卫生规范:

  1、顾客走后即时清理货品清理柜台卫生如在没有顾客的情况下发现柜台有手印或灰尘每次扣2分

  2、未值日责任人每人扣款5分值日生负责地面、卫生间、室外台阶(卫生间马桶洗手盆必须清洗地面无杂物)

  3、所负责区域内或值日卫生不达标者每次扣2分

  4、每周一早上进行大扫除

  5、每天各柜台负责人负责柜台、顾客凳子、背景墙卫生做到无灰尘(柜台无水痕、无手印)

  6、收银员负责店前展柜卫生

  员工形象规范:

  淡妆上岗发不过眉

  手指甲不得超过3毫米

  工作服不能有污渍并定期熨烫黑色皮鞋并无过多装饰佩带饰品仅限耳饰不能佩带夸张饰品违纪者扣5分

  货品陈列规范:

  在没有顾客的情况下未及时整理柜台饰品扣5分

  奖励

  销售过程中得到顾客的表扬奖10分

  卫生货品摆放合格每项奖2分

  当月无错票错帐每项奖10分

  注:每分1元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不得越级打小报告、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三、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四、员工上钟实行轮牌制不得抢牌、挑牌、跳牌;更不准拒客、挑客;

  五、员工上钟操作必须按照技术流程完成不得偷工减料;

  六、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

  七、认真听取每为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八、本公司不享受任何险种;

  九、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为客户(您好!欢迎光临!请~!)作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了解各产品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绍;(工作中不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走路轻、说话轻)

  3、工作后对本次服务是否满意麻烦您对我们的服务多提宝贵意见!跟单!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十、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6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前三天扣除当日工资的30%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

  2、每三个月进行评选优秀员工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名列前三位者、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客户投诉将取消本次上钟业绩拒客一次扣罚30元;

  3、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

  4、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上钟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违者扣罚5元/次;

  5、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电脑者扣罚50/次;

  6、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工资待遇)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十一、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甲乙双方签定劳务合同书合同期最少为一年;

  3、合同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4、员工入职后前三个月将不定业绩任务之后将按公司所定业绩任务完成业绩;

  十二、辞职条件:

  1、员工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与归还培训费和物杂费;合同期满后如继续续约者将当次奖励100元并在原有底薪上加30工资;

  2、未满合同期如需离职者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培训费和物杂费将予以扣除而作为违约金;

  3、未满3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40%其余部分与物杂费、培训费作为违约金而予以扣除;

  十三、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连续矿工3次/月;

  2、拒客5次/月;

  3、泄露本公司机密3次/月;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十四、员工离职、辞退后在两年内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业机密如对本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责任将由对方负责并向有关单位提起诉讼!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珠宝店员工规章制度 第二篇

  全体员工应遵循、服从公司的以下规则:

  一.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二.服从领导,忠于职守。

  三.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四.积极进取,完善自我。

  五.团结互助,坚持原则。

  六.工作中必须遵守以下事项:

  1、在公司内外应注意自己的行为,应维护公司的名誉和信用。

  A.仪容仪表;头发整洁无异味,淡妆,统一着装,工牌统一佩戴左胸, 手部清洁指甲无污垢,不画夸张指甲,统一穿黑色带跟皮鞋。

  B.言谈举止端庄,不嬉笑打闹,工作期间不允许在卖场议论顾客。

  C.虚心接纳每位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合理处理顾客投诉并总结,不断提高服务意思及品质。

  D.工作期间参与赌博,酗酒,接打私人电话等恶劣行为者一律开除

  E.员工会客会友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无论在公司内外都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坚决不能向他人出示有 关公司的一切讯息(如营业额、销售票据、资料、账簿、档案)等。

  A.数据保密,不与朋友或同行业人事销售数据。

  B.活动保密,活动方案不允许提前公布。

  C.公司发展扩张方案保密

  3、积极主动迎接顾客,与顾客建立良好关系。

  A.积极,主动,热忱,微笑接待每位顾客,不以貌取人,做到不挑客,不拒客,不丢顾客单。

  B.员工在销售过程中,使用挑货盘,货品出柜台不超过三件。

  C.正确使用销售辅助工具,如小票,兑换票,笔,计算机,镜子,展示脖等,成交后必须归位。

  D.不断学习,努力提高专业知识,规范服务意识!

  4、所有员工应尊属上司的指示和安排,共同完成目标任务工作。各负责人对待下属员工应做到公平公正、对事不对人,加强集体协作。

  5、货品管理;员工不能因私使用店内物品,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将店内商品带出店内。

  A.不允许私自佩戴柜台内销售产品,包括店长,经理及老板。

  B.进退货必须货票一致,签收人确认签字,店长签字,经理复核,才能进出柜台。

  C.货品陈列摆放必须按标准执行,标签一致,无破损无污垢,一签一货,素金按重量大小归类排列,非素按价格排列。

  6、严守上下班规定时间,做到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和工作中因私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开具有效证明提出书面申请!

  A.迟到早退违反规定:罚款1次5元、2次10元,以此类推。

  B.请假规定:请假一天扣除规定的底薪,事假加扣10元,旷工一天扣90元罚款并扣考评分(请假日一律不发薪资)

  7、上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工牌于左胸,保持清洁卫生。违反规定:罚款1次5元、2次10元,以此类推。

  8、上班女员工应按规定梳好头发、化淡妆。违反规定:罚款10元。

  9、上班时间内不得食用零食、正餐、不得随意接打手机、看报或与本行无关的资料等。违反规定:罚款1次5元、2次10元,以此类推。

  10、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空岗、坐岗、窜岗,员工之间不得大声嬉笑、吵闹、聚众闲聊。违反规定:罚款1次5元、2次10元,以此类推。

  11、在营业时间内严禁双手叉腰、双手交叉胸前、手插兜、东倒西歪。违反规定:罚款5元。

  12、营业时间,非当班工作人员,不得与当班人员闲聊影响正常营业,严禁进入柜内。违反罚款:10元。

  13、上班时间应避免长时间会客,避免将小孩带入工作场所,违者罚款10元/次

  14、工作中因个人原因发生工作失误(不盖章、不收小票、开错票、开票不规范)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者将全额赔偿损失金额并处罚款。违反规定:罚款10-20元。

  15、任何员工在销售中未得到(店长或经理)的许可绝对不允许私自降低折扣、减少金额零头等。违反规定:补齐差额、罚款20元,重者给予开除。

  16、员工在上下班时间必须交接好与工作有关的'一切事项。(如;清查货品、清点营业款、公司通知、售后等)

  17、工作时间吃饭时间一般分三个时间段,每一时段为45分钟。

  午饭时间:11:00—11:45 11:45—12:30

  晚饭时间:17:00—17:45 17:45—18:30

  就餐时间人员视工作情况而定,在柜人员必须是当班人员的一半。违反规定:罚款5-10元。

  18、员工一般情况下不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一个月调班不得超过四次。员工请假、调班必须亲自办理事先书面申请。提前亲自协商好请假期间出勤人员,如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办理可电话请假、调班。违反规定:罚款10元、重者给予开除。

  19、员工需辞职要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申请,口头不予办理。违反规定:不予受理,擅自离职者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A.离职申请批准后,员工必须交接手头工作,于当月店盘存结束后,交接柜台钥匙,工装,工牌等。清楚无误方可离职。

  B.员工离职或辞退后两年内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数据机密,如对本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者,本公司将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提起诉讼,并追究当事人全部责任。

  20、员工在工作中因工作失误导致商品损坏或商品遗失等,需付工费并照价赔偿。在责任明确的情况下由当事人个人承担,责任归属不明确的由当班人员集体承担。

  21、入职新员工,在工作时间三个月内必须明确公司所有流程和事项,不能通过考试的一律不用。

  22、在职所有员工必须遵从公司规定、严格执行。如违反公司规定公司有权作辞退处理。

  忠言: 作风要正 情况要明 数据要准 责任要清 工作要实

  宗旨:敏锐的市场分析力和自我创新,品牌产品是硬件,优质服务是软件,力求质量上乘,信誉极佳为经营之本!

珠宝店员工规章制度 第三篇

  1、禁止员工落座店内沙发、旋转椅和使用毛巾,禁止员工使用、食用店内的糖果、纸巾、瓶装水。

  2、禁止在工作时间内吃东西,或在上班时间外出吃东西。不允许在柜台上吃饭,自己的包、衣服等私人物品放在更衣室或者指定位置。不允许拿进柜台。

  3.禁止利用公司资源在工作期间内办理个人事务,如利用电脑玩游戏、看视频、听音乐、登录无关网页。(店员不允许私自进入收银台)

  4、禁止在工作时间内脱岗、串岗、聊天、看报、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5、员工不允许在公司内吸烟。

  6、禁止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说话、打电话要放低声音,不可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如有紧急的私人电话或与他人有事务需要沟通,请到其它无人的房间内接打电话或沟通,以免打扰其它同事的工作。(接、拨打私人电话最长不得超过5分钟接打电话应在所有顾客都有人接待的`情况下,汇报组长或店长到店外或店内房间接、打电话)

  7、原则上不允许上班期间外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填写外出申请单,由店长批准后外出,但外出时间必须在1小时之内。(超过1小时-3小时按请假1天计算:超过半天按旷工1天计算:旷工1天是扣除3天基本工资)

  8、禁止在会议、学习时带手机和会中外出接打电话,如有重要事项须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办理事务,如会前已约见重要客户的,须提前报主持人,经主持人同意后可带手机并调制成震动,经支持人同意后,方可离席。

  9、准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活动,任何迟到者罚站直至会议、学习结束。凡会议、学习时各自准备好工作笔记本和笔。

  10、同事发完言后,大家要鼓掌以示回应和尊敬,拒绝当“木头人”。

  10、礼仪、称呼要规范,在公司对领导必须要称呼其的职位名比如:x店长、x组长。见到老板必须问好。

  11、禁止负面性质的议论集团的其它公司及本公司内的`同事、客户的隐私。对挑拨离间、恶意中伤,破坏组织凝聚力,影响公司形象和健康发展的人,一经发现坚决辞退。

  12、禁止他人代替本人请假,或在周一、月会时请事假,请假必须提前一天进行申请批准,不允许临时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在上班一小时之前电话汇报。请病假必须补交医院相关个人姓名的凭证,(医院的处方单,或者缴费凭据)违者均按旷工处理。(如果有凭证可只扣除当日基本工资的30%)

  13、柜台内不允许放置板凳,上班时间各归各位,站好随时准备好迎接顾客。在空闲时间可实时整理货品,货品绝对不能杂乱。门口迎宾不能少,由员工轮流站岗。

  14、下班时需要将柜台台面收拾好,不允许道具等随意散落在柜台上。

  15、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工作牌。丢失要及时补办及赔偿。

  16、未经相关人员允许不能随意翻看、查找或擅用他人用品、物件等。

  18、对来访的任何客户都要保持三米微笑并进行礼貌询问或问候。(包括其他珠宝公司来市调的,即使看出是市调人员也不能透露出不耐烦的语气更不能恶言相向,要非常有自信的介绍自己的品牌)

  19.自己的工资要保密,不管是同事还是顾客。

珠宝店员工规章制度 第四篇

  货品及其安全:(共20分)

  1.货品整齐:(10分)

  柜台相关负责导购员必须保持货品全天销售中摆放整齐且有规律,在销售外时间经常观察货品摆放整齐度,销售中有货品未及时归位的,在销售过后应立即摆放归位。

  评分标准:每天检查不合格每次扣1分。

  2.货品安全:(10分)

  (1)导购员在销售过程中,在柜台中所取的销售货品如若顾客未购买或不中意,应立即放回柜台内。

  (2)导购员在销售中,在柜台内所取其他货品进行对比时时,该货品前所取其他货品不得放在收拾托盘以外位置。

  (3)如若根据店内销售需要,货品需借给导购员佩戴时,店内只负责货品保养,货品安全归导购员所有,如有不可修复的损坏与丢失,导购员按员工购买价格进行赔偿。

  (4)每次到货由店长及看店人检查,检查无误货品无损伤签字后入库,柜台上的货品由当柜导购员负责,如货品在柜台出现损伤由当柜导购员负责赔偿,如交接班时导购员盘点发现货品有损伤由上一班柜台负责导购员进行赔偿。

  评分标准:每次违反扣2分。

  3.以上货品及其安全条款需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者根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惩处。

  相关销售道具:(10分)

  1.销售道具的使用:在销售过程中,货品必须摆放于托盘内,禁止放在柜台上。计算时必须使用计算器,禁止口算、心算、估算。销售珠宝类饰品时必须佩戴手套。

  2.销售标签及标签套:销售标签在柜台中要保持整齐,销售时或销售后标签套必须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放置或扔掉。

  评分标准:每次违反扣1分。

  店内卫生情况:(10分)

  1.店内通道卫生:不在销售中的导购要多多观察店内通道卫生,如有脏乱的地方,必须立即清理。如所有导购都不清理,对距离最近的未在销售中的柜台导购进行惩罚。

  2.店内柜台卫生:柜台台面要保持清洁,每个柜台负责的导购员负责保持柜台卫生,由于顾客在购买中多有倚靠柜台的现象,每次顾客走后所在柜台要进行柜台台面清洁。

  评分标准:每日检查卫生不合格者每次扣1分。

  店内纪律问题:(10分)

  1.在店内导购员禁止使用手机,如有需要只能使用店内座机。

  2.店内禁止导购员吃零食。

  3.店内禁止导购员互相交谈与货品销售无关的内容。

  4.店内禁止导购员嬉戏打闹。

  评分标准:每次违反纪律扣2分。

  销售政策折扣及赠品申请:(10分)

  1.店内有其他顾客时禁止向店长及店经理进行申请,要等到其他顾客离店后进行申请。

  2.根据申请政策折扣导购员提成将与折扣相同进行发放。

  日常销售问题及售后:(共40分)

  1.素转非问题:在销售过程中,导购员必须进行素转非。对于进行素转非并且成功销售产品的导购员,每次销售进行5元的奖励。如顾客坚持购买黄金饰品,第二天晨会要做销售后总结,所有导购员及店长需要进行案例分析,根据不同案例制定素转非方案。

  2.珠宝类销售:每月确定销售业绩目标,对于月销售业绩未达标的导购员处以扣未完成业绩同等比例的处罚。销售业绩如均达标,对于销售业绩最差的导购员处以扣5分的处罚。

  3.活动销售:节假日活动期间,店内实行集体平均提成制度,活动前确定活动珠宝类销售目标,如达到预期销售目标,超额部分按5%提成奖励平均分给导购员,如未达到预期销售目标,全体导购员按扣除5分进行处罚。集体提成期间,珠宝类销售额最高的导购员给予400元奖励,销售最低的导购员处以200元罚款。

  4.售后问题:导购员要熟练掌握售后知识。如发生顾客退货,销售该货品的导购员,要对顾客给予满意答复,并阻止其退货,如发生退货该导购员除扣除相应提成外,根据货品情况处以扣4分的处罚(调换货品不进行处罚)。

  5.客户资源及售后回访:在销售过程中,导购员自己应掌握属于自己的客户资源,在顾客对产品、品牌等有疑虑的`情况时,导购员应留下顾客的电话及信息,通过日常交流或产品品牌的介绍消除顾客的疑虑。定期对自己的客户资源进行回访,问候及新品推荐。

  评分标准:不进行素转非每次扣分2分(满分12分)

  售后,投诉一次或者导致货品退回扣4分(满分8分)

  珠宝类业绩指标完成(满分20分)

  注:

  1、未完成业绩指标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分。

  2、珠宝店的导购员相当于自己做生意,公司为导购员搭建一个珠宝店作为平台,导购员应将珠宝销售作为自己的事业,为自己来谋取最大的利益。店内管理人员向导购员保证会按实际提成、奖励、罚款按时发放工资,并为导购员销售做好后勤工作。也请各位导购员做好日常店务以及销售工作。

  评分制度:95分以上提成110%发放

  85分(含85分)~95分提成100%发放

  75分(含75分)~85分提成90%发放

  65分(含65分)~75分提成80%发放

  65分以下提成70%发放

  评比满分的导购员额外奖励100元。

  注:如单项分全部扣满,直接按65分以下处理。当月评分低于65分的导购员,第二个月若未达到85分,店内予以辞退处理。

  导购员签字:

  店经理及店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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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店员工规章制度 第五篇

  一、日常工作规范

  1、每日按时完成相关记录以及台账。如:考勤记录、离岗记录、交接班记录、会议记录、进销存台账(要求:适时准确,日结日清)

  2、每日按时上报发送日销售短信息。

  3、每月3号前上报库存盘点报表、固定资产盘查表。

  4、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如有请假提前三天写请假条申请。如有离职提前二个月打离职申请报告。不可缺勤矿工,因旷工造成损失则视其情节严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穿工作服化淡妆上岗,女性长发的扎马尾辫上岗。

  6、上班在岗讲究个人形象不可东倒西歪靠椅货架,在店里吃零食、吸烟。不可在卖场接听私人电话。不得在卖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不允许带未成年人在店里逗留玩耍。

  8、顾客进店应立即放下手中的事情积极主动热情接待。

  9、认真完成交接班交接手续双方必须签字确认。

  10、讲究团队精神,以集体利益为重不与同事闹是非。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以及店长布置下达的`各项任务,不得推诿拖拉。工作认真负责有担当,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有错就改,不可推脱责任为之辩解。

  11、打样后关闭电源,锁好保险柜,大门上锁不漏锁,开启保安系统布防,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责任到人到柜组。

  12、在没有顾客光临的情况下,适时整理打扫卖场地面、收银台、货架及随时做好接待工作。

  13、新款到货及时做好出样陈列。

  14、店里获知信息,应及时当班当日上报。信息包括合作单位以及一切和公司利益有关的相关信息。如因未及时上报造成损失,责任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15、用餐时长30分钟以内,可以在休息室用餐,每次用餐人数1人,店内需留下足够营业人员,可维持正常营业。

  16、交接班时做到:交接清楚,货款相符,签名负责。

  17、不准提前更衣下班及提早关门停止售货。

  18、商品入柜、退货及售出必须按照商品名称、编号、证书号、克重等明细登帐,因工作失责少登记漏登记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处50元———500元罚款)。

  19、私人物品、私人的包裹和其他物品应放在更衣箱内保管,严禁带入店堂,与柜台商品相同的物品不得带入店内;

  二、货品及现金管理

  1、货品损坏,明确责任人后由责任人按货品单价六折赔偿,不明确责任人明确责任班组后由责任班组组员按货品单价六折均价赔偿。

  2、货品遗失,明确责任人后由责任人按货品单价六折赔偿,不明确责任人明确责任班组后由责任班组组员按货品单价六折全款各自赔偿,因交接班工作失责,出现交接手续不清无法明确责任班组的情况下,由所有工作人员按货品单价六折全款各自赔偿。

  3、收银人员因失责少收款(少刷卡)、漏收款(漏刷卡),明确责任人由责任人按损失金额赔偿,不明确责任人柜组组员按损失金额平均赔偿。如收到假币明确责任人由责任人赔偿,不明确责任人由组员平均赔偿。

  三、柜组组长岗位职责

  1、负责本柜组人员考勤,监督管理组员按时出勤打卡。

  2、监管本柜组当班的工作当班完成不拖延不推诿。

  4、组长负责本柜组人员分工及团队协作,如迎宾、接待、商品主推人、辅助协作人、开票收银人等。

  3、组长应设立资金帐目、现金帐和销售明细帐,作到日清日结,如实登记发生的`每一笔业务,作到帐实相符,收支平衡。

  4、组长监督管理金库钥匙、柜台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到人。

  5、组长负责店铺所有记录的保管如:商品入柜单、出柜单、销售凭证、顾客资料、库存盘点记录、固定资产盘点记录、人员考勤表、交接班记录等,做到按月汇总存档。

  四、店员岗位职责

  1、货品陈列、出样。

  2、柜台、货架、地面、橱窗玻璃、镜面等环境卫生。

  3、营业前换好制服,淡妆上岗。

  4、认真准确掌握商品进、销、存,核实柜内商品与帐目相符。工作交接必须签字完成。

  5、不断学习进取,提高专业知识,熟悉商品。热情接待顾客,熟练介绍商品。

  6、对店内商品、办公用品、固定资产及一切硬件和软件负责。

  7、开发新顾客,维系老顾客,增进客情关系,跟进推广产品。

  8、服从领导安排,完成各项记录,当日工作当日清。

  五、保安岗位职责

  1、保护财产安全———重中之重。

  2、具有敏捷的洞察力,发现可疑情况应理性处理。

  3、店内硬件维护,确保各项硬件正常工作。如:电源、照明、网络、保安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4、对店内销售及非销售外出商品及其他物品进行监督管理。

  5、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如防火、防水、防电、防偷窃等。

珠宝店员工规章制度 第六篇

  一、考勤制度

  1.半日工作制。

  2.正常工作时间:早班9:30 -15:00,晚班14:30-22:00

  3.上下班须打考勤卡,忘记打卡必须由本班次领班签字确认,并向业务经理解释原由。

  4.代他人打卡,发现一次双方各罚款xx元,发现两次以上者作辞退处理。

  5.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下者,当月第一次扣除薪资xx元,第二次xx元,第三次xx元,以此类推,当月累计迟到五次以上者,给予辞退;迟到xx分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资xx元,迟到、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6.当月如果迟到3次累计超过5分钟,不做处罚。

  7.无故旷工,给予xx元/日的经济处罚。

  8.员工因突发病情不能上班,必须及时电话请假,事后及时补写请假单,并需执相关医院诊断证明书及病历卡证明(以备查核),谎报一日扣三日薪资。未按规定申请及无法提供附证明者,视同旷工。病假发底薪的60%。

  9.一个月内连续请病假达五天以上(含)者,经经理核准后予以办理暂时离职手续。

  10.全年病假满十天者,公司可以考虑其身体条件不适合继续留任本职,并规劝其辞职。

  11.因本行业特殊情况,原则上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安排休假或事假。

  12.一天内的请假,应至少提前24小时向领班申请,待领班安排好工作后方批准,并填写相关表格备案。

  13.因紧急事件请假,应口头或电话请示经理,事后2天内持有关证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4.调班须至少提前48小时递交《调班申请》,经经理批准、两班领班安排好工作后方可准许调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15.当月请假天数大于或等于3天、小于或等于5天者,当月提成按个人提成的50%计算,累计请假天数大于5天者,当月无提成奖金。

  16.每次请假时间不足一天者,当日奖金按比例扣除。

  17.年请假天数大于或等于10天者,不享受年休。

  二、加班制度

  1.非休息日因工作延长者经业务经理核准后视为加班,计算每月累计加班时数,按月基本工资除以月标准工作小时数计加班费。

  2.员工逢轮休日或法定节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者,可按有关规定计算加班费;

  三、奖惩规定

  奖励形式:

  A、全勤奖30元/月

  B、鼓励奖:奖金100元/次/人

  C、嘉奖:奖金150元/次/人

  D、记小功:奖金300元/次/人

  E、记大功:奖金600元/次/人

  F、优秀员工奖:300元/次/人

  G、特优员工奖:600元/次/人

  H、核心员工奖:2000元/次/人

  细则

  全勤奖:凡在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可获得全勤奖;

  鼓励奖: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鼓励奖”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上级交付(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2、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或顾客遗留在店内物品完好保管)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5、忍受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6、及时提供可靠有效的行业信息者;以店长或营销经理认可为准。

  嘉奖: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嘉奖”

  1、对销售、管理有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2、节约行为显著者;

  3、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4、维护各种规章的执行,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所在部门多数认可并推荐者;

  5、在专业技术、知识竞赛或培训考试中荣获第一名者;

  6、检举违规或损坏公司利益者;

  7、发现职能外故障,予以积极或妥为防止损害者;

  8、调解较大纠纷而息事宁人,或劝同仁遵守法规者;

  小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小功”

  1、提高服务质量,获得顾客表扬或受到社会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表扬者;

  2、创新销售技巧在全公司推广应用者;

  3、维护公司/顾客/同事财产安全,见义勇为,勇斗歹徒者;

  4、提供销售或促销方案被公司采用者;

  大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大功;

  1、运用防止或挽救的办法,避免公司受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者;(情节由总经理、知识部、店长、营销经理等确定)

  2、通过某些方案,使所在部门当月利润增加,超过2000元者;

  3、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之行为者;

  优秀员工奖、特优员工奖、核心员工奖目前只适用于分店销售体系员工,相关规定参见《销售体系员工奖励措施》

  惩罚规定:

  一般过失扣薪10-30元;较重过失扣薪30-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重大过失者立即给予解雇。

  领班具有独立裁判一般过失的权利,已经认定不予修改该判定。较重过失及重大过失行为由领班判定、记录,交经理审定。

  员工因违纪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当事人按损失大小进行赔偿。

  所有惩罚处理记入员工档案。

  1.一般过失包括:

  (1)在岗期间未按规定统一着装、装束、佩带工牌;

  (2)擅自离岗;

  (3)在店堂内化妆、坐、卧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未按规定时间清洁所属区域内卫生;

  (5)用餐时间超过半个小时;

  (6)在店堂内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电话、发送手机短信;

  (7)在店堂内接打私人电话;

  (8)延误、错报、漏报考勤;

  (9)未按规定时间登记货品进、销、存账目;

  (10)在岗位内吃东西,看书、报等。

  2.较重过失包括:

  (1)损坏公物或未经许可私拿公务;

  (2)不服从上级人员管理、指导,情节轻微;

  (3)对同事恶意攻击、制造事端;

  (4)未经批准擅自调换班次,双方均视为较重过失;

  (5)对顾客或同事无礼、粗言秽语、威胁、恐吓;

  (6)虚报、谎报请假原因;

  (7)怠慢顾客、服务质量差;

  (8)拉帮结派、散布虚假信息、恶意挑拨不满情绪、对上级谎报情况;

  (9)遗失检测证书、有证不给顾客、错给证书;

  (10)在店堂内聚众闲聊、喧闹、吵架;

  (11)每月两次(含)以上不按规定清点货品;

  (12)每月两次(含)以上不按规定收货、放货。

  3.重大过失包括:

  (1)擅自离岗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2)违反操作规程、玩忽职守、渎职;

  (3)泄漏公司业务机密;

  (4)假公济私、收受贿赂、回扣、挪用或贪污公款;

  (5)故意涂改、销毁单据凭证、弄虚作假者;

  (6)参加与公司相对抗的经营活动;

  (7)构成犯罪嫌疑,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

  (8)窃取顾客及公司财务者;

  (9)由于工作失职使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害者;

  (10)在本公司内聚赌,吸毒或危害他人身体行为者;

  (11)蓄意闹事,罢工者;

  (12)不服从上级指挥或公然侮辱上司,情节严重;

  (13)参加xx组织。

  销售体系员工奖励措施

  为了鼓励和激励优秀的销售员工。公司决定于06年11月开始,实施对销售业绩优异的员工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分三种:销售优秀员工奖、特优员工奖、核心员工奖等。

  销售优秀员工奖:以店(或专柜)为单位,每月评选一次。

  (1)评选对象:(销售人员)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不参与评选,如试用期内业绩突出,店长需根据情况提前给予转正)

  (2)评选条件:以当月全勤的正式员工的营业额为标准,凡完成比例超93%的,都可以参加评选。

  (3)评选标准:个人计划营业额比例完成最高者得奖。

  (4)奖金额度:每次得奖是人民币¥300元。

  (5)评选人:当店店长,销售经理审核。

  (6)评选过程:店长需在次月的`2号前,评选出得奖者;

  然后上报销售部审核,核实后4号前通知店长和会计;再于每月5号的全店员工例会上,将奖金奖给得奖者,得奖者讲述得奖感受和创造业绩心得。

  特优员工奖:以店(或专柜)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评选,给奖。

  (1)评选条件:凡连续三个月获得”销售优秀员工奖”者,为”特优员工奖”得主。

  (2)奖金额度:每次得奖,将获得奖金人民币¥600元。

  (3)评选人:当店店长和销售部经理。

  评选过程:店长需在次月的6号前,上报得奖者,由销售部审核,核实后8号前通知店长和会计;再于每月10号前,销售部经理将奖金奖给得奖者。并在次月的中层工作例会上表扬得奖者。

  核心员工奖:以店(或专柜)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跨度每年的1-12月份,并在次年1月份进行评选。(正式员工才能参与)

  (1)评选条件:一年内获得二次“特优员工奖”者,为“核心员工奖”得主。

  (2)奖金额度:每次得奖,将获得奖金人民币¥2000元。特殊休假七天。

  评选人:当店店长和销售部经理。

  (3)评选过程:店长需在年终总结前提出,上报得奖者,由销售部和总办审核,并于次年的1月31日前进行审核完毕。核实后通报店长和会计;于2月31号前,由总经理颁奖。并在3月份的中层工作例会和员工会议上表扬得奖者。并通报全公司。

  奖励措施是针对客观的实际情况,进行奖励。但公司严格规定,得奖者必须是靠自己的努力争取得到的。不得与同事串通获奖,分奖。如有此类情况发生,公司将对所有参与者,罚该奖项标的的三倍。店长负监督责任失当,处于‘小过’一次。

  四、晨例会制度:

  1.每月初,定期由经理主持召开一次例会,要求全体下属员工参加。

  2.每日早9:30由领班为所有导购员召开晨会。

  3.晨会主要内容:

  (1)总结上一工作日的工作及销售情况;

  (2)剖析上一工作日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3)对当日的工作进行布置,对应注意问题进行重点讲述。

  (4)增强信心,鼓励员工士气。

  4.例会主要内容如下:

  (1)由经理作上月工作总结报告,通报上月销售情况并加以分折,通报各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并宣布评比及奖惩情况。由经理给受奖人员颁发奖金。

  (2)研究当前形势,提出问题进行重点讨论,寻求解决办法,明确改进工作的方向。

  (3)由经理宣布本月工作计划,布置近期工作任务。

  5.例会召开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全体员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学习讨论,提高认识。

  6.例会制度是基层工作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须切实履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无故缺席。

  五、日常操作服务规范

  1.到岗半小时以内,完成全部商品的上柜及货品清点工作,要求做到迅速、准确;以及大面积的卫生清洁工作。

  2.货品清点若与点数本不符,必须于交接时提出,否则视为清点无误。

  3.领班要注意把人手组织好,以提高效率。

  4.强化安全意识。全体导购员必须强化防范意识。在上柜过程中,要求做到盘子先入柜,后整理,严禁将多个盘子同时放在柜台上。

  5.商品上柜应遵循先粗后细原则,以缩短时间,尽早作好准备迎接第一批顾客。

  6.(10:00—10:30),一边接待顾客,一边进行商品清点工作,原则上要求每人都必须认真盘点一次,以确保准确无误和及时发现问题。

  7.商品清点完之后开始细部调整。10:30之前必须使全部商品陈列做到整齐、美观。要求小标签排列整齐美观,醒目明了,戒指摆放无歪斜,项链、手链无打结,吊坠无翻转,耳钉陈列有方向。

  8. 11:00领班全面检查各柜组的货品陈列情况和卫生清洁工作,遇到问题及时解决。

  9.接待过程详细要求,请参阅有关服务规定。销售完成,须在单据上作署名登记。接待中要加强安全防范,避免顾客顺手牵羊或暗中调换。

  10.所有与货品有接触的工作,必须佩戴手套作业,销售过程中还须同时使用看货盘;严禁用手直接接触货品或将货品直接置于柜台上。

  11.新上柜货品入柜前,必须认真查验,保证实际货品与《上货单》完全相符,验收无误后需在《上货单》中“收货”栏签名确认,并妥善保存其中一份于柜台,便查询货品的进、销、存。

  12.柜上货品需退库时,必须认真查验,保证实退货品与《退库单》完全相符,且保证《退库单》上已有店经理签名后,方可在《退货单》中“制表”栏签名确认;之后将所退库货品交予库管,同时库管在中“库管”与“收货”栏均签名确认;并将《退库单》妥善保存其中一份于柜台,便于查询货品的进、销、存。(注:所有货品的入库、退库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否则视同违规操作,公司将严惩。)

  13.用餐时间为半个小时,分两批轮流吃饭,每批成员都必须严格控制用餐时间。

  14.关于下班离岗的规定:

  (1)晚间下班收货时间为9:45,收货前应首先清点所辖区的商品,核对无误后,由领班通知,10:00统一离开柜台下班,如结束营业前接待的顾客尚未成交或尚需等待,由当事人负责完成,如成交,当班负责人应再次清点货物无误后,方可离开。

  (2)除规定额度以内允许按规定即时退货之外,不能随意退换他班已售出商品。如客人坚持,则应让其找当事人解决;如客人称自己没有时间,则由另班班长在检查商品无误后,本着“不退钱”原则予以调换。

  (3)换货时给客人列出本班上班时间,尽量说服客人本班上班时间来购买。

  如客人在他组当班时间来店是要求退换货时,须通知他班班长或其成员,如都联系不上,则须以婉转的口气,通知客人找他班成员,并让客人留下联系资料。

  晚班收货前,应对全部商品进行一次盘点,确认无误后将货品妥善放入保险柜,然后锁上保险柜,并打乱保险柜密码;最后,检查柜台内外是否有东西遗失,然后离岗下班。

  六、人事制度

  聘用

  1.导购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符合公司招聘标准者经考核合格后试录用。

  2.招收新员工的程序:

  (1)初试(面试);

  (2)复试(素质测试);

  (3)岗前培训;

  (4)进入柜台试用。面试合格者,提交担保书及相关证件(证件办理费用自理)。

  3.新员工自进入公司之日起,三个月(含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转为正式员工。

  见习期间(含试用期),若新员工当月销售业绩达到平均水平以上,结合平时表现,经业务经理核准,可转为正式员工,于次月起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4.签订试用合同时,应聘者须提供担保手续,并缴交一寸标准照片两张及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试用合格后方可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5.签订试用合同时,公司提供统一服装及胸卡;员工须向公司缴纳服装押金500元及胸卡押金50元(每位员工只提供一次免费的胸卡使用权,因个人保管不当等原因需要补办胸卡的,需支付50元/只的材料费)。

  6.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至少一年,合同期限不包括试用期,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订合同,合同工龄累积顺加。合同期内表现不达标者,公司可予以辞退。

  7.试用期内提出离职者,扣除当月所有薪资,并赔偿因离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卖场罚款。

  离职

  1.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向上级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2.擅自离职者,不予结算薪资及任何费用,同时要收取服装使用费500元,并附带追究由此带给公司的其他损失。

  3.办理辞职手续者,需将制服、工作牌及《手册》和培训材料等一并交回公司后,方可结算工资。

  4.未经批准,应继续服务,不得先行离职,否则视同擅自离职,且公司将保留追究各项物品及相关损失的权力。

  员工自行离职者,合同签订至离职不满一年的员工,离职时应向公司支付服装使用费500元;自合同签订至离职之日,时间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员工,离职时应向公司支付服装使用费300元;自合同签订至离职在两年以上的员工,不收取服装使用费。

  革职

  凡年累积旷职二日(含二日)以上者,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公司将予以革职,不予结算当月薪资;同时要收取服装使用费500元。

  1.如有因过失或故意造成公司损失者,追究赔偿责任;

  2.因违法乱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送交当地公安部门法办。

珠宝店员工规章制度 第七篇

  一、 上班(进店)

  1. 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违者按规定处罚。

  2.考勤登记

  (1) 换好制服;

  (2) 在考勤本上登记时间;

  (3) 严禁代人登记,如有发现要严肃处罚代登记人和被登记者。

  3. 关于私人物品带入商店的规定

  (1) 私人物品、私人的包裹和其他物品应放在更-衣箱内保管,严禁带入店堂;

  (2) 大量现金和其它贵重品不得存放在柜台和更-衣箱,如有遗失商店概不负责;

  (3) 与柜台商品相同的物品不得带入店内;

  (4) 工作上所用的物品如果是私人物品,如照相机、电子计算机、打字机等,要经值班经理认可后才能带入店堂。离开时要经值班经理同意。

  二、 仪表仪容

  1. 基本规定

  (1) 穿着制服,别好胸牌;

  (2) 服装整洁,仪表端正;

  (3) 常带微笑,礼貌待客;

  (4) 互相检查,共同提高。

  2. 具体规定

  1、 男性营业员的头发需经营修剪、清洗,以不遮盖耳朵为标准,不留胡子,不留长指甲,必须穿衬衫。

  2、 女性营业员的头发要梳理得体,可以涂无色指甲油,化妆要得体,做到整洁、精神。

  3、 上班期间不得佩戴有色眼镜。

  4、 原则上不得染黑色以外的任何颜色头发。

  5、 工作时要按规定着工装,胸卡端正的戴在左胸上。

  6、 工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熨烫平整,衣扣完整扣好,不能挽袖子。

  7、 穿鞋要大方得体,要保持鞋面光洁,严禁穿拖鞋上班。

  8、 举止文明,自信大方,不卑不亢,显示出一定的风度与文化素养。站要挺直,坐要端正,要简洁,看要自然,听要专注,行要稳健。

  9、 在顾客面前避免挖耳朵、打呵欠、修指甲等不雅动作,待人要诚恳、热情、和蔼、耐心,要有一定的亲善力。

  10、 接待顾客、同事或者客户,要面带微笑,讲普通话,口齿清晰,声音甜美,态度亲切。

  11、 为顾客倒水时,水不宜过满,双手扶杯子2/1以下位交给顾客,也可轻轻的放在顾客手边的柜台上并提示顾客。严禁手持杯口递水。

  12、 同顾客交谈时,应正视对方,认真倾听。表情应亲切、自然。谈话间如有事情需要处理,应礼貌的示意对方稍侯,并表示歉意。

  13、 要求当班营业员必须讲普通话,要柜台内与同事交谈、交接货物时,严禁叫外号、小名等。

  三、 开门准备的规定

  1. 营业前准备工作规范

  (1) 清洁卫生:做到地面干净,商品整齐,柜台清洁。;

  (2) 检查商品:备齐、上足商品,柜台内商品充盈,做好库有柜台有,两相对正;

  (3) 检查价签:做到商品与价签、证书相符;

  (4) 核实帐目:核实柜内商品与帐目相符;

  (5) 将销售票据、包装品及销售用具备齐;

  (6) 校正台秤、仪器的灵敏和准确度;

  (7) 整理仪容仪表,检查着装。

  2. 确定今天的目标

  (1) 每天要思考今天的销售目标是什么,以及完成的方法和措施;

  (2) 今天要重点介绍的商品是什么?是否已掌握该商品的'性能、特点;

  (3) 昨天不知道的事,有疑问题的问题,尽早请教他人,寻找答案和解决办法。

  3. 工作时间内电话、BP机的使用

  (1) 禁止打私人电话;

  (2) 禁止使用私人手机和BP机;

  (3) 营业员因工作需要打外线电话,需经值班经理同意。

  四、 在岗要求

  1. 遵守上下班时间,上班前禁止喝酒,有事离开柜台,要向同事讲清。

  2. 上班时间禁止串岗、聊天、做私事。

  3. 店内禁止饮食吃零食、化妆、吸烟,禁止大声喧哗和奔跑。

  4. 站立服务要姿态规范,举止端庄,微笑服务;

  5. 随身携带笔记本,记录顾客的要求、建议的意见。

  五、 营业中服务程序规范

  1、 迎接顾客:接顾客临近时,主动打招呼,说好第一句话。做到“接一问二招呼三”,人不到话先到。

  2、 介绍商品:主动、热情、耐心地向顾客介绍商品品质、级别、价位和使用保养等,如顾客所要商品当时缺货,可介绍与其要求相近的商品或新货,或留下顾客的联系方式、地址,货到后及时和顾客取得联系。

  3、 展示商品:根据商品的品质,级别的不同来确定展示方式和方法,是佩戴、放大镜观看,灯光照射等,既要便于顾客挑选,又要把商品的内在美表现的淋漓尽致。

  4、 包装商品:商品包装前,要当着顾客的面把商品及证书、赠品包装在一起。

  5、 递交商品:当顾客交款后,营业员要双手将商品递给顾客,要礼貌,轻拿轻放,落落大方。

  6、 送别顾客:当顾客携带所购商品离柜时,要热情、礼貌的按规范的服务用语送客。

  7、 营业中不忙时的辅助工作:补充、整理商品,及时做帐,清洁柜台卫生,提前做好接待下一位顾客的准备。

  六、 关门准备的规定

  1. 当营业结束时间时,还有顾客在挑选商品,所有商品必须按正常营业时陈列。

  2. 当到营业结束时间时,如有顾客,应推迟营业时间,正常接待顾客,热情接待,不催促顾客,不埋怨顾客。

  3. 营业结束前15分钟,当班所有营业员要清点商品,确定准确不误,当班所有人签字,陆续把商品收回保险柜。

  4. 当班柜组长、值班经理做好当日销售帐目,确定帐目与商品相符。

  5. 打扫营业场所卫生,做到地面干净,无污迹。

  6. 晚班会:所有离店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有当班柜组长、值班经理组织当班营业员对当日的销售工作做小结,确定明日的工作安排。

  7. 离店:离店时,当班柜组长、值班经理要及时切断电源、值班经理要及时切断电源、锁好保险柜,检查其他有无不安全的地方。

  8. 以上所有工作做好之后,当班的所有人员方可陆续离店。

  七、 下班(离店)

  1. 更衣要在更衣室内换上自己的衣服,制服放入更-衣箱。

  2. 作好离店考勤登记。

  八、 待客规定

  1. 服务语言要轻柔、自然、语言简洁,准确、礼貌、灵活:

  A、 常用礼貌用语:欢迎光临、请、您、对不起、没关系、谢谢、谢谢光临。

  B、 常用尊称:小朋友、夫人、小姐、女士、先生

  C、 常用问侯语:您好、早上好、再见、谢谢、请您多关照、欢迎您再次光临。

  2. 台服务语言标准

  (a) 迎接顾客时,主动打招呼,应说:“您好!您看看什么?”“你需要点什么?”当顾客较多时应说“对不起,请您稍等”。因未听到顾客召唤而引起顾客不满时,要主动道歉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b) 顾客询问的商品暂时无货进应回答:“对不起,现在暂时缺货”。顾客询问何时能来货时,应回答:“请您时常来看看,或者打电话问一下”,并递上名片。对于急需某种商品的顾客,应说:“请您留下电话以便来货时及时通知您”。切忌简单说:“没有”。

  (c) 当顾客要看看某种商品时,营业员不许先报价后递货,除非顾客先问价格。营业员将商品递给顾客后,要适当介绍该件商品的特色、产地等,并说:“请您随意挑选” 。顾客挑选之后又不买时,应说:“不客气,希望您下次再来”。

  (d) 当成交后递交商品给顾客时,应说:“请您拿好”,并认真为顾客清点附赠物品。

  (e) 送别顾客时,应说:“您还需要别的吗?”或者说:“您走好,再见”。当顾客表示谢意时,应说:“不客气,欢迎您再来”。

  (f) 顾客要求退换商品时,要热情接待,不推诿,不刁难,处理不符合退换原则的.商品时,要耐心的多做解释,应说:“对不起,您的饰品已经过了退货期限”。或者说:“对不起,您的饰品发生的损坏不属我们包赔范围,请谅解” 。如果顾客坚持要退换货时,应说:“请允许我请示领导,您稍等”。如顾客对答复不满意,应礼貌的请顾客到有关部门洽谈。对于符合退换原则的商品应立即予以退换,并说:“对不起,让您多跑了一趟”。

  (g) 劝阻顾客时,要态度和蔼、耐心。例如劝说顾客不要吸烟时应说:“对不起,店内不能吸烟”。

  3. 销售过程中,不得使用否定、质问、嘲讽等不文明,不礼貌的语言,做到“五不讲”

  (1) 不讲有伤顾客自尊和人格的话。

  (2) 不讲埋怨、责怪顾客的话。

  (3) 不讲讽刺挖苦顾客的话。

  (4) 不讲粗话脏话无理的话。

  (5) 不讲讽刺顾客、激化矛盾的话。

  4. 接待顾客时做到六不计较

  (1) 顾客购买商品时,称呼不当不计较。

  (2) 顾客购买商品时,举止不雅不计较。

  (3) 营业员主动打招呼时,顾客不理不计较。

  (4) 遇到顾客性情暴躁,语言不妥时不讲较。

  (5) 顾客提意见不客气时不计较。

  5. 服务禁忌语

  “不买就别问”、“不知道”、“我不懂(会)”、“自己不会看?”、“买的起吗?”、等会,“急什么?”、“明天再来吧”、“小样”、“爱买不买”、“想去哪去哪”、“愿上哪上哪”。

  6. 其他柜台规定

  A. 有必要和正在接待顾客的其他营业员讲话时,应在该营业员接待顾客完毕后进行。如有紧要情况,应利用接待空隙,先和顾客打招呼,然后简短地叙述事由。

  B. 在接待中与其他营业员打招呼时,应等接待顾客以后回答。如有紧要情况时,在近处有其他营业员,并和顾客打招呼。如近处没有营业员的情况下,一定要等接待完成以后。

  C. 在店内禁止谈私事,如有紧要情况向值班经理说明事由,征得同意后,可在柜台外知时间会面。

  7. 接听电话时

  (1) 打电话时应先理清电话要点,对方应答时,先报出营业网点电话和自己的姓名,应说;“您好,新新人雅福珠宝某某店”。

  (2) 当电话铃响起时,应在三声之内迅速拿起电话应答,先报出营业网点名称及自己的姓名,重点内容记录并重复核对,并询问对方是否留言。

  (3) 养成准备纸和笔,随时记录电话的习惯。

  (4) 等对方先挂断电话。

珠宝店员工规章制度 第八篇

  为了更好的树立公司品牌形象,使整体店面管理更加规范化,程序化。故制定以下规定,望大家严格遵守 考勤管理

  1、 考勤时间:早晚上下班必须按规定考勤,不充许迟到早退。员工考勤前应装束完毕。

  2、 病、事假按所休天数正常扣薪水。请假应提前申请。

  3、 季度请假天数超过6天者,视为不胜任本岗位工作,可无条件辞退。

  4、 员工请假不允许他人代理,否则视为无效。

  5、 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店内负责人批准;所有请假应正常履行请假手续

  6、 员工如要延长假期,须向主管领导申请。未经同意,一律按旷工处理。

  7、 如有突发事件,员工不能提前申请请假者,可电话直接请示主管领导,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8、 凡因临时性或季节性产生的延长工作时间一小时以上的,均按加班处理。

  9、 午饭时为半小时,用餐时段由店内自行规定。

  10、迟到早退者处以5元/次罚款,旷工者按日薪二倍标准进行处罚,对于屡教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可无条件辞退。

  营业、工作纪律规范

  1、 无论任何原因未进行柜台交接者,出现问题,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2、 出入库时如有商品遗漏在柜台或金库,每次扣责任者扣10分。如有货品丢失,照原价赔偿。

  3、 开业后柜台未上锁,扣责任人5分。

  4、 基本商品知识或促销活动不清楚,每次扣20分;造成顾客流失现象,责任人照单全买。

  5、柜台出现饰品损坏现象,照价赔偿。(此赔偿由导购员均摊)

  6、因为个人原因,被顾客投诉一次扣20—100分,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7、无论任何原因,导购员之间或导购员与顾客之间在店内营业期间发生争执现象,扣200分,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8、 私自越权打折出售商品,责任者赔偿全部损失外,每次扣50分。

  9、 销售小票开错,款台查出当事人扣5分,(如有隐瞒,两人各扣50分)已销售,导购员与款台各扣20分,并 照价赔偿所差的金额。(此金额由款台和导购员均分)

  10、台帐由本柜台负责人填写,并签字确认。如出现错误,店内扣5分,公司查出错误,经手人一次扣50分。(台帐不充许涂改)

  11、擅自打开非本区域柜台,出示货品或售货后未与柜台负责人交接者,如出现问题时,承担全部责任。

  12、款台收假钞或结算错误,责任者承担全部损失。

  13、赠品出帐目不清,责任人照价赔偿。

  14、维修师如误收假料,责任者承担全部损失。

  15、出示货品必须配戴手套,如发现未戴,每次扣5分。

  16、不得在工作期间整理私人物品影响店面形象,每次扣10分。

  17、上岗期间,不得在卖场内接听私人电话或发短信,发现一次扣10分;(手机不可带在身上)如需接打电话时 必需到指定地点 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 违者扣2分。

  18、在岗期间出现吃零食、嚼口香糖等现象,每次扣款5分。

  19、卖场内不准聚堆聊天、有顾客在时不准大声喧哗,聊和工作无关的话题,如有发生每次每人扣10分。

  20、离岗之前,未与上级主官请示,每次扣10分。

  21、站位保持标准站姿,不许趴、倚、靠柜台,如发现每次扣10分。

  22、损坏公物,责任者按原价赔偿损失。

  23、用餐时间:分批进行用餐,每批30分钟。用餐超时每分钟1分。

  24、顾客进店导购员视而不见,怠慢顾客,每次扣100分(无论当时做什么,以顾客为主)

  25、如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现抢货现象,一但发现扣200分,并立即辞退。

  26、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现因个人关系问题,怠慢顾客、服务不周而影响珠宝顾问销售者,一旦发现扣100分。

  27、如在接待顾客期间发现有弃客现象发生,违者扣200分。

  28、不充许在柜台内读书看报,违者扣5分

  29、会客时间不得超出10分钟 违者扣5分(在指定会客区)

  30、不得在顾客面前谈论其它顾客,违者扣10分。

  店内员工月累计违反营业流程规范内容或工作纪律规范内容中项目达到三次以上,视为严重违纪,可无理由辞退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清洁卫生规范:

  1、 顾客走后即时清理货品,清理柜台卫生,如在没有顾客的.情况下,发现柜台有手印或灰尘,每次扣2分。

  2、 未值日,责任人每人扣款5分。值日生负责地面、卫生间、室外台阶(卫生间马桶,洗手盆必须清洗,地面 无杂物)。

  3、 所负责区域内或值日卫生不达标者每次扣2分。

  4、 每周一早上进行大扫除。

  5、 每天各柜台负责人,负责柜台、顾客凳子、背景墙卫生,做到无灰尘。(柜台无水痕、无手印)

  6、 收银员负责店前展柜卫生。

  员工形象规范:

  淡妆上岗,发不过眉

  手指甲不得超过3毫米

  工作服不能有污渍,并定期熨烫。黑色皮鞋,并无过多装饰。佩带饰品仅限耳饰,不能佩带夸张饰品,违纪者扣5分。

  货品陈列规范:

  在没有顾客的情况下,未及时整理柜台饰品,扣5分。

  奖励

  销售过程中得到顾客的表扬 奖10分

  卫生 货品摆放合格 每项奖2分

  当月无错票 错帐 每项奖10分

  注:每分1元

珠宝店员工规章制度 第九篇

  一、基本素质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忠诚和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虚心学习、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销售技能,富有积极的上进心和职业自豪感及奉献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否则将每次至少处30元以上的罚款。如有:

  1、迟到10分钟内按每分钟2元计算,如超过10分钟,视情节进行处理;

  2、如早退5分钟内按每分钟5元计算,如超过5分钟,视情节论处。

  (二)员工因事请假3小时内由经理签名方可生效,如请假1天以上需经店长签名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禁止电话请假或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四)员工请病假超过8小时,则需要医务机构出具建议休息和持有医院电脑收费单方可获得生效;

  (五)员工若因病及特殊情况未来得及请假,需在两天内通知公司并

  填写请假单,如超过3天未通知者则按自动离职及无薪处理。

  三、工资待遇

  (一)新员工经初步审定工资后试用期为1天,1天内公司有权随时解雇;如合格,工资按初定工资给予;(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20号)。

  (二)员工无请假、迟到、旷工及早退的,可享受公司每月50元的全勤奖(未满一个月的'员工无全勤奖);

  (三)如在公司连续服务2年以上的老员工,公司则根据其工作表现,参照工作业绩,可考虑往后每年调整一次工资;

  (四)所有管理及员工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1年,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公司制度,以后每月或获得工龄奖20元;凡连续在公司服务满2年以上的,同样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厂规制度,每月可获得工龄奖30元;

  (五)员工若对工资发放额有疑问的,应在工资发放后两天内向财务部查询,逾期者公司可以不予受理。

  四、辞职规定

  (一)员工需提前15天至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具体程序按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二)若需提出辞职申请的员工,在填写书面(辞职)申请书后,要经过经理、店长签名,总经理审批方可生效;

  (三)若已得到批准辞职的员工,公司在半个月内招聘替补人员,如提前招到公司可安排提前离职,工资按正常发放领取;如在半个月内没招到合适人员,公司则有权推迟离职期限,工资可考虑离职就领取;

  (四)所有管理人员、生手员工进入公司后需工作满半年方可提出辞职申请,未满半年时间提出辞职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离职,则视无薪离职。

  五、处罚条例

  (一)甲类过失(属于重大过失,每次至少处50元以上罚款)

  1、上班期间饮酒或酗酒,有粗暴语言及侮辱其他员工的;

  2、威胁或散布谣言损害他人或公司声誉的;

  3、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及领导安排的;

  4、辱骂管理人员及威胁管理人员的;

  5、有意破坏公司财物、机械设备、消防设备的(除罚款外还需照价赔偿);

  6、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私泄报复者;

  7、除正常休息在公司内聚众赌博的;

  8、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司的;

  9、公司组织统一加班,私自下班者;

  10、公司在经营期间无故旷工者(除罚款外还需按旷一扣六处罚);

  11、未经允许泄漏公司机密的。

  (二)乙类过失(属于轻微过失,每次至少处10元以上罚款)

  1、上班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办其他事情的;

  2、工作时间吃零食、玩手机的;

  3、上班时间聊天,看书刊杂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随地吐痰,乱丢食物;

  5、未经批准打听私人电话的;

  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轻微损失的;

  9、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秩序的。

  注:本处罚条例,如一旦有人被处罚,所有处罚金将在上月发工资时一并扣除,包括旷工处罚及触犯公司规定的各项处罚,任何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六、奖励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50—1000元奖金)

  1、对改进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工作态度好,为企业创造良好声誉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评选);

  3、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议提出,经采纳实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节约,有明显成绩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珠宝店员工规章制度 第十篇

  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公司员工在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2、职位或补充空缺职位时,公司将优先考虑已聘用员工,然后再向外部招聘。

  3、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敬业精神是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一、聘用

  公司总经理以下人员均实行聘用制。

  1、招聘和录用条件:

  (1)根据公司特点和岗位需要,按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录用;

  (2)所招聘员工须通过道德品行、业务技能的测试(根据需要选择口头或书面两种方式);

  (3)招聘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2、程序:

  (1)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由部门主管提交用人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呈报总经理批准决定;

  (2)人力资源部通过人才网等招聘渠道为用人部门提供初步人选的'各类人才资料;

  (3)招聘按报名、面试、试岗、试用、正式录用的程序进行;

  (4)人力资源部参与人员初试;用人部门领导参加业务人员面试,面试结束并确定试岗,试岗合格由行政人事部呈报上级主管领导进入试用期,并办理试用手续(录入考勤程序)

  (5)试用期人员应提交如下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可靠),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归集保管,不再退还本人:

  a、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必要时可附专页详述;

  b、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用于员工转正、履历表等证件的办理张贴;

  c、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携带核实);

  d、担保书和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新聘员工进入公司接受试岗和试用,试岗期为3个工作日,试用期一般员工为1—3个月,中层管理以上人员2—3个月,高层管理人员为3个月;试岗期、试用期间均应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纪,将终止试用(表现特别优秀可提前转正)。

  3、新员工培训:

  (1)经批准进入试用期的员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进行入职前培训,内容如下:

  a、公司简介;

  b、员工守则、企业文化等主要内容;

  c、管理制度;

  (2)接收部门负责对试用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其内容包括:

  a、本部门简介及工作职能;

  b、岗位职责及要求;

  c、岗位专业知识;

  (3)职前培训与上岗培训将在转正前进行考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作为转正的考核依据之一。

  4、考核:

  (1)试用期间,所分配部门对试用员工的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敬业精神等进行监督考察。试用合格,由所在部门通知本人在5日内提交书面转正申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人力资源部参考部门评定意见,并结合实际考察情况,审批转正申请报公司审核批准,员工填写相关表格,办理转正手续。

  (3)审核确定:

  a、一般员工由部门主管审核报人力资源确定;

  b、部门经理、业务技术人员经主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确定;

  c、副总以上、财务主管人员经总经理审核确定。

  5、实习期:

  a、试岗期3天。试岗期满进入试用期的,从试岗期第一天起计发工资;不能进入试用期或在试岗期自行离开的不计发工资;

  b、在试用期内不满一个月的个人提出辞职,或有不良行为,或违反公司制度的,可随时停止使用,按实际考勤结算工资;如因各方面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提出辞退的员工将终止试用,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从试岗之日起计发工资;

  c、试用期满一个月后,实习期员工如不打招呼,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按自动离职处理,仅按正常考勤结算工资。

  二、担保

  因行业的特殊性,每位进入公司的员工必须提供担保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1、经公司录用的`新员工必须提供担保,并于就职前办理担保手续;

  2、新员工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资格:

  (1)经公司认为适当者;

  (2)有正当职业、固定收入或固定资产的人士,并为本地户口(可为聘用员工家属);

  3、办理担保时须填写担保书一份,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复印件各一份,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公司接到担保书后及时予以核实,如有不合格者,应及时通知更换担保人;

  5、被担保人中途换保,应出具新担保人签署的担保书到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方得换回担保书;

  6、新员工实行担保人保证手续,被担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等连带责任:

  (1)因严重失职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2)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3)不辞而别欠帐款者。

  7、被担保人离职三个月后,若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行为,其保证书退还担保人。

  三、离职

  1、员工离职分“辞职、自动离职、解聘、开除”四等

  (1)辞职: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提交申请辞职报告,分别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同意呈报总经理批准,到本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办理离职手续;

  (2)自动离职:凡无故擅自离岗三天以上者(含三天),均作自动离职处理,仅按实际考勤结算工资;

  (3)解聘:工作期内个别员工因道德品行低下、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价值观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公司有权解聘;

  (4)开除: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重过失者,即予开除,计薪到革职日止。

  2、员工离职时应填写《员工离职表》,交接工作,清理个人借款。特殊岗位、领导岗位须将相关工作、资源关系、保管资料等交接清楚,处理完所有工作后,相关部门及总经理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公司规定办理薪资结算。

  四、内部调整

  1、原则:

  (1)人尽其才、发挥潜力,鼓励人才、内部流动的原则;

  (2)一岗一薪、易岗易薪的原则;

  (3)能上能下、心态平和的原则。

  2、员工调配,需事先征求该部门负责人意见,经主管领导同意、主管副总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调配手续,填写《员工调配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送接收部门,一份人力资源部存档。

  3、员工应服从调配安排,在接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工作。

  4、员工调配需调整工资时,由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财务部,依据工资管理规定办理。

  五、晋升与降职

  1、公司提倡内部员工人尽其才竞争上岗,鼓励员工自荐高级管理岗位,员工自荐书可直接交总经理。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聘用由副总提名,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

  3、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财务主管的聘用由总经理提名、任命。

  4、员工晋升、降职后的相关待遇及手续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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