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规章制度

财产管理制度(通用19篇)

时间: 2024-01-21 09:41:18

财产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产管理制度

财产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为进一步强化班级财产管理,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加强我校固定资产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班级财产管理

  1、各班主任为班级财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的财产管理;班级任课教师和学生有爱护教室内的设施设备的义务。班级财产因使用、管理不善造成后果的,学校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教室财产管理原则上期限为一学年,中途需添加的,必须由班主任向后勤处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后勤处同意后方可添加。

  3、教室内一切用品和设备发生故障和自然损坏的,班主任应及时向学校报修;若无意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若有意损坏,按市场价2至5倍赔偿,被损坏的财产若查不出损坏者,由班级负责赔偿。

  4、学校允许损坏财产者自行维修复原;需要学校维修或更换的一律先交费后维修或更换。

  5、学校后勤处负责教室财产管理的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负责教室财产的配备、调整、维修、更换。学年初对教室财产清查造册,经班主任核查签字后做好交接;学年末对班级财产检查验收并提出赔偿意见交班主任督促赔偿;学段末全面验收班级财产并开具赔偿清单交班主任督促赔偿,以班为单位开具赔偿单交财务室收缴赔偿款。

  二、学生宿舍及其他公共财物赔偿规定

  1、学生宿舍由教育处统一调配,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搬迁床位。

  2、每个寝室由寝室长负责本室内财产保管工作和执行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3、每学期的第一周对寝室财产进行登记造册,由寝室长签字认可,宿舍内学校财产如有损坏,均有当事人负责赔偿,找不出当事人的,由寝室所有成员共同赔偿。

  4、公共场所的财物,如水龙头、路灯、玻璃、灭火器、应急灯、宣传窗等被人为破坏,均有当事人负责赔偿(含人工费),有意隐瞒不报,经教育处查证后,加倍赔偿,并给予校纪处分,通报全校。

  5、寝室内不准擅自装、接插座和照明、充电工具,不准生火,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赔偿财产损失并予以纪律处分。

财产管理制度 第二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条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含2000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帐薄进行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必须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综合部(资产管理员)审核,综合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并加注意见,如需采购,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物资采供部或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采购的资产由采供部和综合管理部依据《物品采购申请表》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人员和行政副总审批签字后办理,领用人必须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发放低值易耗品时,综合管理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确认是否超标并加注意见,领用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须分别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

  第十条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将办公资产移交或归还所用办公资产,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转移:综合管理部负责核查、统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确部门使用管理责任。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员应根据《固定资产出库单》及时登记资产管理台帐。部门固定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的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固定资产公司内部调拨转移的,须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转出、转入部门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转移。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依据《低耗品出库单》,分设部门台帐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经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废,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报废。

  第十五条资产的盘点、检查

  1、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将清查盘点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负责资产的登记、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

  3、每季度末,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并出具书面报告。对各部门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处理。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资产交接

  1、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须保证账目与实物相符,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2、部门负责人新到岗时须对到岗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确认。第十七条未尽事宜根据物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财产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一、管理的范围

  1、固定资产。包括房屋、汽车、微机、文印设备、电风扇、电视机、录放机、摄像机、照像器材、音响设备、通讯设备、食堂设备、办公设备(含桌椅、沙发、文件柜、档案柜)、水电修理工具设备、车辆管理工具及材料。

  2、低值易耗品。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且达不到固定资产价值的物品。如桌、椅、计算器、算盘、订书机、装订机、尺子、玻砖、号码机、热水器、体育用品等。

  3、办公用品。如:笔、墨、纸张、信笺、水杯、胶水、复写纸、帐本、帐页、香糊等日常办公用品。

  4、劳保用品。

  5、劳动工具。

  二、管理的原则及方式

  管理的原则,实行“帐物分开,采购与保管发放分开”的原则。所有办公用品及物资均为办公室统一管理,发放到各科室及个人的由科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管理。办公室要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采购发放制度

  办公用品及物资由办公室按计划统一购买发放。汽车修理材料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同驾驶员一同购买。其它科室及个人原则上不准购买报销(办公室同意购买除外)。

  四、领用办法

  各科室所需的办公用品及物资由办公室领取。机构调整及人员变动要严格履行公物移交手续。

  五、配发标准

  1、办公用品,既要保证正常工作的.需要,又要按勤俭节约的'原则配发。

  2、每个科室每半年发一公斤茶叶、一块肥皂、一条毛巾、拖把一把、扫把一把;每人每月发5加伦水票一张,半年领发一次。

  3、驾驶员十八个月发一套工作服(价值120元);每季度发肥皂一块、毛巾一条、手套三双,每半年加发洗衣粉一包(500克),毛巾一条。

  4、打字员每季度发肥皂一条,半年发毛巾一条,一年发袖套一双。

  5、其他工勤人员按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配发。

  6、凡配发的办公用品必须妥善保管,若因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因工作变动或离退休,应交回的办公用品,必须如数移交。

财产管理制度 第四篇

  爱护公物是每个青少年的美德,是履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的具体表现,是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树立新校园的实际行动,为此订阅下列管理办法。请各班遵守执行,做到公物从爱护、人人负责、相互督促。

  1、各班由班主任、生活委员及班级指定的财产管理员组成财管组,负责保管本班财产。

  2、各班财产管理员按每学期开学移交的`财产清单,认真负责地做好保管工作,当有公物损坏时,及时告知总务处保管员,由总务处负责处理维修。

  3、教室的门窗应轻开轻关,严禁脚踢或冲撞,上体育课等全班离开教室时,必须关好门、窗、关闭日光灯、电扇,放学时应将教室的所有电气开头关闭,锁好门、窗。

  4、遵守各实验室、图书馆、、机房等馆室的规章制度,爱护各馆室的设施财产,如随意损坏财产按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赔偿、教育及处分。

  5、教室清洁工具要爱惜使用,统一摆放,妥善保管,禁止用此打闹,戏耍、严禁乱扔粉笔或在黑板上乱写乱画。

  6、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擅自进入花坛,严禁攀枝折花、采摘果实。赔偿、扣分、奖励条例附后。

财产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为加强公司财产管理,保护资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财产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财产是指货币资产、非货币资产、投资资产及其他资产

  (一)货币资产是指现金、存款和应收及预付款项。

  (二)非货币资产是存货、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和无形资产等。

  1、存货是指生产经营中购进的材料、五金配件、入库的产成品和半成品、生产车间的在产品、产成品以及其他物料。

  2、固定资产是达到公司财务制度的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按存放地点分为办公用固定资产和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两类。

  3、低值易耗品是达到公司财务制度的低值易耗品标准的资产。按存放地点分为办公用固定资产和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两类。

  4、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是正在建造中的资产及为建造资产所准备的物料。

  5、无形资产是达到公司财务制度的无形资产标准的资产。

  (三)投资资产是指债权性、股权性投资。

  (四)其他资产是指不包含在上述财产之外的资产。

  二、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一)生产经营用的材料、五金配件、固定资产和工程物资等资产,由供销部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购置,技品部、机电车间负责验收。

  (二)办公用的日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等资产,由行政部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购置,财务总监负责验收。

  (三)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行政部备案。

  三、财产的保管与领用

  (一)公司财产实行归口部门管理、保管负责制。财务部必须分类别建立财产台帐。

  1、货币资产由财务部、供销部负责管理、保管。货币资产中的现金、存款、公司员工及各部门的应收及预付款项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保管;货币资产中对外发生的应收及预付款项由供销部负责管理和保管;划分不清的,由财务部、供销部共同负责管理、保管。

  2、生产经营用的材料、五金配件、产成品等存货(除存放在各车间的在产品、材料等存货外)由物管车间负责管理、保管。

  3、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已领用的低值易品、工程物资等资产由各使用部门负责管理、保管。该类财产由机电车间具体负责承担按部门、分类编号登记造册、监督管理,并对未领用的资产负责保管和管理。

  4、办公用的日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等资产由各使用部门负责管理、保管。该类财产由行政部具体负责承担按部门、分类编号登记造册、监督管理,并对未领用的资产负责保管和管理。

  5、已领发、正在生产或存放在各车间的在产品、材料等存货由各车间负责保管和管理。

  6、已发货尚未对账结算的产品等货物、已支付购货款尚未入库的货物由供销部负责保管和管理。

  (二)财产的领用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各部门应对使用中的资产进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任何人违反该制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财产的盘点制度

  (一)各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自负责管理、保管的财产进行盘点。

  1、生产部应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

  2、生产部、机电车间每年度必须对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包括低值易耗品)至少进行一次盘点。

  3、行政部每年度必须对办公用的固定资产(包括低值易耗品)至少进行一次盘点。

  4、财务部应定期对货币资产进行盘点。

  (二)各部门对各自负责保管的财产盘点后,应及时填制书面盘点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财务部备案,保证账实相符。

  (三)财务部必须及时催收或通知相关部门催收债务人的欠款,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五、财产的处理和责任

  (一)公司生产经营的产品统一由供销部负责销售,各种废旧物品统一由行政部负责处理,财务部负责监督核算,一律全部记入公司营业(或营业外)收入。

  (二)货币资产中的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发生丢失、短少的,按账面金额,具体责任人承担50%、财务部主任承担20%、财务总监承担30%的赔偿责任。债务人拖欠的`款项因供销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催收不力而造成的损失,具体责任人承担50%、部门领导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三)固定资产(包括低值易耗品)发现丢失的,按帐面价值,由保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各承担40%、机电车间承担20%的赔偿责任,因保管部门不明确的,由领用人及领用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固定资产(包括低值易耗品)发现损坏的,能修复的按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计算,不能修复的按账面价值扣除能变现的残料收入后的金额计算。

  1、能明确认定损坏的使用人的,由使用人承担80%、使用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承担20%的赔偿责任。

  2、因维护单位未及时进行维护或修理,使用人已事前汇报的,由于使用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未及时处理,或者由于维护单位未及时处理,若使用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已经要求维护单位进行处理的,由维护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若使用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未要求处理的,由使用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承担80%、维护单位负责人承担20%的赔偿责任。

  (五)各部门或任何人私自外借资产的,由外借的责任人、部门负责人负责追回,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损失的,按账面价值,由外借的责任人承担80%、部门负责人承担20%的赔偿责任。

  (六)任何人私分、贪污公司财产的,一经查实,责任人必须5日内交还所私分、贪污的公司财产,同时对其处以所私分、贪污的财产金额10%的罚款。财产价值1000元(含)以上的,立即辞退该员工;构成犯罪嫌疑的,报送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财产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一、学校门卫负责外来人员、车辆进出审查和登记,禁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负责学生按规定时间进出、维持校门周边秩序、保护学校财产及学生单车不丢失、陌生人携带物品出校门要问核实后才能放行,门卫必须24小时值班,负责夜间校园内的巡逻,保证夜间学校财产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排除安全隐患,周末及节假日不休息。如需请假应找人替代并报物业主任备案同意,方可离岗。

  二、节假日学校安全由办公室安排校领导带班,教师轮流值班。主要时间段要24小时值班。夜班由门卫负责。

  三、实验、计算机、音乐、网络中心等室的管理员负责本室管辖的.器材,进行简单的维护,帐、卡、物定期核查,随时关闭并锁好门窗,做好防盗、防破坏、防触电、防漏水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品、贵重物品的管理。

  四、各办公室财产安全由各办公室人员自己负责,特别是最后一名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负有直接责任。要随时关闭并锁好门窗,做好防盗、防破坏、防漏水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品、贵重物品的保管。因门窗关闭不好而丢失物品的,追查最后一名离开办公室人员的责任,查不出时,记为集体责任。个人物品放在办公室或阅览室等公共场所而丢失的,由个人自行负责。

财产管理制度 第七篇

  为有效保护国家财产安全,规范内部管理,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产登记

  1、办公室负责全局财产物资购、领、用、存的登记,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2、办公室设立财产物资明细帐,发生的各项财产变动情况要及时、完整入帐,做到帐实

  不错的相符,不得出现帐外财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财产应与会计的'固定资产帐相符;低值易耗品要分大类,分领用部门进行登记;各种贵重物品应单独立帐管理。

  二)财产购置

  1、凡需添置办公用品或其他财产的,应由使用单位填写《财产购置申报单》,交办公室审查,报经局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购买、保管,并按规定程序发放。

  2、特殊情况,未经办公室统一购置的,购置部门须在发票上签明经办人、证明人、用途等情况,由办公室对所购财产进行验收、登记、造册并签字后,方能报局领导审批报销。

  三)财产管理

  1、办公用品等物资领发时,必须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损坏报废时要有原残件,否则由股室负责人承担赔偿责任。

  2、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财产物资的领发数量,规范领发程序,不多发,不滥发,不造成浪费。

  3、各领用单位和个人对领用财产应节约使用,妥善保管,不得公物私用。

  4、办公用品、设备需维修的,且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下的,由股室负责人报办公室检查后进行;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的,由办公室检查,报经局领导审批后进行。

  5、办公室和办公室要定期组织财产清查,一年组织一次全面清查,对贵重财产物资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做到帐实、帐帐相符。

  6、个人使用的公物,如办公桌椅、电话机、文件柜等财产,使用人应爱惜保管,调离时应将所领物品移交办公室,财产关系未澄清、未移交清楚的,办公室不开出调令。

财产管理制度 第八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物品都是国家的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和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物质条件,必须高度重视我校财产设备的管理工作。学校由校长亲自主管这项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落实,各处室、办公室、年级组、教研组都应由主任、组长直接负责这项工作,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学校财产的教育,规范管理,千方百计降低财产损耗,压缩办学成本。

  第二条学校财产设备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机构健全、人员精干,购置要有计划,验收要严肃认真,采购、领用、报损手续要完备清楚,保证帐册记录健全,帐物相符。同时要加强、健全维修、校验等技术管理制度,使学校财产设备经常保持完好。

  第三条学校配备思想过硬和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要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学校要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对管理和使用好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适当的表扬奖励,属于责任事故的损失、丢失要责令赔偿和给予处分。学校财产设备的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本行业务,如岗位调动时,应事先办清交接手续,并由总务处专人督办。

  第二章学校财产管理的范围、分类与作价

  第四条学校财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1、固定资产是指:

  a、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教学、实验、科研、行政、后勤、办公、生活设备。

  b、单价虽不满500元,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

  c、有的财产比较稀缺,有的财产实用性较强,虽不满足上述两项条件,但学校认为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一般设备单价不足500元、专用设备单价不足800元、非大批同类物资的设备仪器、交通工具、家具教具、电脑配件等。

  3、易耗用品是指维修、修缮材料、极小工具,劳技、实验材料及玻璃器皿,办公用品。

  第五条学校所属的部门应用学校任何类别资金购置的物资,都要到总务处保管室登记入帐;按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列入学校相应财产帐册进行管理。

  第六条凡是外单位赠送、获奖、上级无偿调拨、自制、购置的财产设备,都要到总务处保管室入帐,核实价格后,按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列入学校相应财产帐册进行管理。图书、杂志报刊合订本、资料不受单价限制均列固定资产。

  第七条我校财产设备的日常管理分类严格按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固定资产按造价或购置价格入帐,但原有的固定资产,有下列之一者得增减其原值。

  1.因加工改制而增加其数量或提高质量按所开支的成本费增加其原值。

  2.成套设备,因毁损或拆除其原有一部分,应减少其原值。

  3.房屋和建筑物的拆除、改建应增减固定资产价值,分别处理有关帐务。

  4.大修理、大修缮和维修开支的费用,均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值,固定资产原值增减,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处理,并及时通知财务室保证帐帐相符。

  第三章学校财产建帐建制

  1、学校设置财产保管员,参照相关财产制度要求进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消耗品的管理。

  2、保管室按照“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表”的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会计部门对随购随用的低值易耗品和消耗品可以于购入时直接列支,但应定期检查实物管理,一般每学期清理一次,清理结果由总务处汇总登记。

  3、使用统一的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借用单、报损单、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单据,各种单据上所列项目和内容应填写齐全、签名完整。

  第四章学校财产物资的增添和验收

  第九条增添学校财产设备,必须按照学校发展规模、财力、发展方向进行全面规划。要根据勤俭办学的方针从需要与可能出发、精打细算,合理布局,分轻重、缓急,逐步解决。

  第十条增添学校财产设备,凡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应按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程序办理。不属于基本建设范围内的增添计划,每学期开学初应由各处室、办公室、年级组、教研组提出学期申请计划。由总务处汇审平衡,提请校长批准后,列入学校财务计划,由总务处执行。临时采购计划为学期计划之补充,因教学、办公、生活过程中临时出现的采购要求及各种物资的损耗补充。执行先请购、后采购、先入学校财产帐、后财务报销的原则

  第十一条对于大的项目、贵重仪器设备或购置批量大的常规设备,必须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

  第十二条学校各部门或个人无论资金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都必须按照以上各项规定办理。不办理请购手续,擅自购置设备、物资者,学校财务有权不予报销,有关管理部门应给予批评教育、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物资购回后(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或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物资,或无偿调入本校任一部门的.物资),一律应到总务处办理检验及入库手续,到保管室办理登记入册,方能按我校规定的各行政级别的权限,签批报销,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加强验收与索赔管理工作。购入的物资,必须由负责采购的部门或人员会同使用部门指定专人及时验收,验收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外观检查,应先检查设备包装是否完好,然后按顺序查看设备各表面是否有残损、变形、锈蚀等异常现象。重点是主机,主要工作面,主要配件等部位。若发现问题,应当场记录并拍照。凡属合同规定,必须有厂家技术人员在场才能开箱的贵重设备,切匆事先开箱,以免造成被动。

  2.数量检查,以合同及订货清单为依据,核对装箱单,逐一清点。清点时,仔细查对主机和附件型号,编号是否与订货清单、装箱单一致,对缺少或错发部分,应记明编号、品名、实到和短缺数量等。

  3.质量检查,质量验收,也是物资设备功能、指标等的全面检查质量验收,应由该物资设备的使用和申报单位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技能性能、技术指标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若出现故障,应查明事故、故障原因及予以排除,无法排除或虽能排除但涉及质量的仍应记录在案列入检验报告。

  4.验收记录、验收时应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内容应包括:验收时间、条件、情况和结果,参加人员等。验收结束时,由使用接收单位写出验收报告,附原始记录及有关资料一并报物资设备科进一步处理并入档。

  5.验收结束后,若在数量及质量上存在问题,负责采购的部门或人员应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赔补等工作,一定要在索赔时效内完成该项工作。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与维修

  第十五条保管室、实验室及专用教室的管理人员对所保管的学校

  财产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对所管理的物资要做到分类清楚,排列有序,帐物对号,环境整洁,要经常检查、维护,做好防潮、防爆、防火、防盗工作,以保证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需要。

  第十六条:

  一、各实验室及保管室的学校财产,帐本应与实物相一致做到帐帐相符。

  二、财务应设立与保管室对口的固定资产分类总帐,保管室的分类明细帐的各类总金额应与财务的总帐相符。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增减(包括赠送和无偿调进、调出的物资)保管室应如实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减少表),财务室作固定资产增减记录,各种帐、单、表应缮写清楚,记录准确。帐卡、物要定期核对检查,做到帐、卡相符,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总务处应每年暑假进行一次全面清点。

  第十八条各类学校财产设备的`领用、借用、报损、报废等手续的办理,应严格按照《zz中学学校财产设备的领用、借用、赔偿、报损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各级学校财产设备管理人员(包括兼职人员)在管理业务上兼受总务处领导,他们对所管理的财产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尊重管理人员的职权,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自行使用、移动或调换任何物资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进行实物验收和办理入库手续的财产设备不得使用,否则,由此引起性能、质量上的变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第二十条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要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后勤队伍建设,经常性的检修工作和维护保养工作应由总务处和电教组负责。

  第二十一条对于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改制和检修,应事先提出可行性报告,报校长批准,方可进行,严禁无准备的随意拆装。

  第二十二条各级物资管理人员如发现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丢失和其它事故时,应迅速向总务处报告,并及时追查原因,做出记录,以便学校按《校产设备的报修、赔偿、报损制度》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总务部门应积极做好固定资产的调剂和组织协作工作,以提高财产设备的利用率。

  第六章财产管理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学校会计依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进行日常监督。发现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会计资产帐与财产实物帐核算不合规、帐帐、帐实不相符,财产管理工作违反程序,人员任用不合规的情况,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各级管理人员不能认真、全部、合格履行职责的由学校及总务处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财产管理制度 第九篇

  总则

  第一条、为搞好酒店经营管理,管好财产,延长财产使用年限,严防物资积压和铺张浪费,充分发挥财产的效能,必须加强财产管理,获得最好的效果。坚持勤俭办酒店的原则,坚持积累资金,扩大再生产原则。

  第二条、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财产划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零星物品等。

  1、低值易耗品和物品购入作为流动资金占用,领用时作费用列表。

  2、搞好财产管理,必须严格控制财产请购计划的审批,以及具体的采购、验收、入库、领发、保管、维修、保养、赔偿、报损等手续。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用部门实行定额管理,各项财产按“统一名称”统一分类编号设置账页、账卡。分级管理,定期复查、核对,要求账、卡、物相符。

  第三条、酒店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财产管理制度,爱护酒店财产,使酒店财产不受任何人的的侵犯。

  1、各部门(班组)按着“物物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原则,办理财产验收,领用等手续,妥善保管,节约使用,及时维修和保养。

  2、要奖惩分明,对一贯爱护酒店财产,认真执行制度者给予表扬与奖励,对于保管不善,违反制度无故损坏酒店财产者,要给予批评、教育,以至赔偿经济损失,极其严重者要受到有关行政处分。

  第四条、固定资产:由酒店贷款购置或按规定标准合格转入使用的财产为固定资产。

  1、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上(含一千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产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为酒店营业的主要财产(沙发、沙发床、地毯等)也应视为固定资产。

  2、房屋、建筑物以及不能分开的附属设备,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也应一律列入固定资产。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由酒店流动资金购置的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经营用具为低值易耗品。

  1、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下(不含一千元)的炊具、餐具、茶具、玻璃器皿等非消耗物品均列入低值易耗品,开业前领用的作为开办费处理,开业后领用的作为待摊费用在一年内摊销。

  2、消耗物品:为酒店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用的物资,如修缮材料、宾客用品、卫生用品、事务用品以及加工用品等,处理方法同上。

  第六条、基建材料及设备:凡是专为工程项目购置的'原材料及设备皆属此类。必须专门保管与核算。

  第七条、废旧物资:为酒店已经确定报废的各类财产。

  1、此类物品包括废的棉织品、机电设备、各种器材、家具和用具等物资,以及由机器或建筑物上拆除下来尚能使用的旧零配件,随运物资的完整包装物和各种废旧材料。

  2、此类物品报损时,须开列“报损单”,经批准后做财务处理,凭报损单交库房入账保管,并在报损物上盖上报废印章,一般不再发放。个别物品需要利用时,要开出库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到库房领取。

  此类物品处理时,需列清单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在店务会上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其它物品,包括客人赠送的礼品、客人遗失(不能归还者)物品、拣拾物品、退还赃物等。此类物品一律交库房验收并保管,开列清单,一份库房登记,一份交各单位留存。以上物品不得隐瞒不交或私自留用,个别物品,部门或班组需用时须经过经理批准并办手续到库房领取,转入零星物品帐户处理。属于规定应上缴者,要造表上缴,属于本单位可以处理的也要造表,经店务会议讨论作处理。

财产管理制度 第十篇

  一、管理的范围

  1、固定资产。包括房屋、汽车、微机、文印设备、电风扇、电视机、录放机、摄像机、照像器材、音响设备、通讯设备、食堂设备、办公设备(含桌椅、沙发、文件柜、档案柜)、水电修理工具设备、车辆管理工具及材料。

  2、低值易耗品。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且达不到固定资产价值的物品。如桌、椅、计算器、算盘、订书机、装订机、尺子、玻砖、号码机、热水器、体育用品等。

  3、办公用品。如:笔、墨、纸张、信笺、水杯、胶水、复写纸、帐本、帐页、香糊等日常办公用品。

  4、劳保用品。

  5、劳动工具。

  二、管理的原则及方式

  管理的原则,实行“帐物分开,采购与保管发放分开”的原则。所有办公用品及物资均为办公室统一管理,发放到各科室及个人的由科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管理。办公室要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采购发放制度

  办公用品及物资由办公室按计划统一购买发放。汽车修理材料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同驾驶员一同购买。其它科室及个人原则上不准购买报销(办公室同意购买除外)。

  四、领用办法

  各科室所需的办公用品及物资由办公室领取。机构调整及人员变动要严格履行公物移交手续。

  五、配发标准

  1、办公用品,既要保证正常工作的需要,又要按勤俭节约的.原则配发。

  2、每个科室每半年发一公斤茶叶、一块肥皂、一条毛巾、拖把一把、扫把一把;每人每月发5加伦水票一张,半年领发一次。

  3、驾驶员十八个月发一套工作服(价值120元);每季度发肥皂一块、毛巾一条、手套三双,每半年加发洗衣粉一包(500克),毛巾一条。

  4、打字员每季度发肥皂一条,半年发毛巾一条,一年发袖套一双。

  5、其他工勤人员按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配发。

  6、凡配发的办公用品必须妥善保管,若因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因工作变动或离退休,应交回的办公用品,必须如数移交。

财产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理财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规定的投资品种。

  第三条公司从事理财产品交易的原则为:

  (一)理财产品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

  (二)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安全性高、风险低、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三)公司进行理财产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四)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操作理财产品。

  第二章理财业务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权限作如下规定:

  (一)连续12个月的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连续12个月的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购买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财产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1.分发的课桌凳不准任意调换搬动,不准乱涂乱刻、不准摇拽丢拖。

  2.门窗要及时启闭,保持空气流畅,放学后各班要由值日组长检查一遍。

  3.每学期初,学校为各班配备的.清洁用具,要妥善保管,安放整齐。

  4.教务处、总务处要分别对借出的教学设备及其它物品进行登记,期末负责收回。

  5.人人都爱护公共财物,对损坏公物的同学要进行教育,对故意损坏公物的学生,要责令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财产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1.凡医院所需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和图书外),均由总务科统一负责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总务科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帐目,指定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要求帐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有关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3.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计划送总务科,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财务计划进行购买,按计划供应,实行送货上门。属于交回物资要交旧领新。

  4.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总务科对报废物资要妥善处理。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重大财产物资的报损、报废,及财产物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须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由总务科审核转院领导报主管部门批准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5.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请领、保管及注销工作。

财产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为更好地维护学校的财产,节省学校对公共财物的维修经费,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切实加强学校财产管理。使学生养成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促使师生共建校园文明,特规定如下:

  一、班级财产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全体教师应有责任、自觉地协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级财产。

  二、全体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相互监督。向班主任举报损坏公物的.行为,由班级予以奖励,并作为评优条件之一。

  三、对于乱涂、乱刻、损(毁)坏公物的同学,班主任通知其家长,并责令修复如初,或作价赔偿。

  四、每学期学校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学期末必查,检查结果作为班级量化考核依据。

  五、班级财产赔偿标准:

  1、课桌椅每套120元,桌面100元、椅子面20元,乱涂、乱刻一次10元,桌椅横档断裂每张10—50元,。

  2、墙壁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黑板800元。

  3、电器开关、插座每件10元。日光灯每盏40元。灯管每只10元。

  4、玻璃每块150元,带窗框损坏每块200元。门上玻璃每块30元。

  5、每扇门400元,锁子10元,钥匙每把5元。

  6、喇叭每只60元。

  7、讲桌300元。

  8、班牌20元。

  9、其它按实际原料费加施工费计算。

  10、卫生工具由班主任定价。

  11、电扇每套40元。

  六、本制度解释权属校行政。

财产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一、概述

  (一)、为加强公司财产的购置、保管、使用和维修的管理,规范相应程序,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规定的财产指公司办公事务所必需且具有耐用性的物品,交通车辆的管理另行规定。

  二、公司财产的范围和管理

  (一)、财产的范围

  家具类——办公用桌椅、文件柜、沙发、茶几及相应附属物等。仪器用品类——U盘、电话机、MP3、计算器、移动式硬盘、台灯、软盘以及工程测绘、制图用具等。

  机器类——电脑及配套部件、打印机、传真机、影视器材及其他办公用机器等。

  其他类——饮水机、书画、装饰陈列物、花卉盆景及其他办公用管理品。

  (二)、财产管理的原则:惜财节用,使用人负责保管维护,申购有计划,领用有登记,管理有程序,维护有记录,报废有依据。

  (三)、公司财产应当办理登记并编号,登记由总裁办负责,财产使用部门予以配合。总裁办与财务部应于每年十二月份对财产进行一次盘点清查。

  三、物品购置

  (一)、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购置有关物品,应当出具物品申购计划,详细说明所需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预估价额,由本部门负责人签署,经总裁办审核,报公司总裁审批后方能采购。

  (二)、物品采购由总裁办负责组织进行,通过综合比价确定供应商,择优采购。总裁办制订供应商目录作为综合比价的'依据。

  (三)、采购应自总裁办收到经批准的申购计划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大宗物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采购到位的,向申购部门作出解释,及时订购并跟进落实。

  (四)、采购回的物品须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并做好财产登记。申购计划应作为附件,在报销时一并提交财务部。

  (五)、凡未按照申购审核程序擅自采购的,有关费用由责任人自理。

  四、保管与领用

  (一)、购置回来的物品在验收入库后由总裁办指定专人保管,领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填写财产保管记录表。

  (二)、保管员应按照物品类别制作台帐,详细填写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入库单编号及日期、领料单编号及领用部门和领用人。

  (三)、物品分部门领用和个人领用,部门领用是指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物品,如电脑、打印机等;个人领用是指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如U盘、桌椅等。部门领用的物品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个人领用的物品由个人负责保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领用应经过审批,申领人填写领料单(属部门领用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交由本部门负责人核准,然后交总裁办审核决定是否同意领用。

  (五)、使用保管人应当爱惜并妥善保管公司财产,若因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将所用物品交还总裁办,登记于财产保管记录表。个人领用的物品随个人调入其他部门的,登记时应注明接用部门,在其调出部门的财产登记表上予以减少,在调入部门的财产登记表上予以增加。移交时由总裁办派人监督,应查看移交物品的品名、数量是否与领用登记相符,发现物品损坏、遗失的,使用保管人应当赔偿。

  (六)、使用保管人领用物品时,以前曾领用同类物品的,应当以旧换新,没有移交旧物品的,不予领用。

  五、维修和报废

  (一)、本制度规定范围内的财产损坏需维修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财产请修单报总裁办审核,总裁审批后由总裁办安排专人维修。

  (二)、财产请修单的预估金额超过2000元时,应在总裁审批后报董事长批准。

  (三)、财产的损坏如属自然磨损等自身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属人为原因损坏的,维修费用的责任划分是:故意损坏的,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损坏无法修复的,由当事人赔偿,并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追究其相应责任。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相关费用由公司和当事人各自承担50%。

  (四)、总裁办每月制作一份当月财产维修情况汇总表存档,并提交一份给财务部备案。同时建立财产维修记录档案。财产请修单应作为附件,在报销时一并提交财务部。

  (五)、财产因损坏、自然磨损无法使用的,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总裁办会同财务部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的,报总裁审批。

  (六)、报废申请被批准的,使用部门应持该申请到总裁办办理核销登记,核销报废财产的编号,并在财产登记表、财产保管记录表上注销,登记后,由总裁办相关负责人在报废申请上注明已办理核销登记。

  (七)、总裁办核销登记后,报废申请单应提交财务部作为会计凭证。

  六、其他规定

  (一)、办公用一次性消耗品,如笔、信笺、笔记本等的采购、申领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执行。

  (二)、总裁办制作办公用一次性消耗品明细帐,以便盘点核算。

  (三)、需领用时,由本人在总裁办填写出库单,交由总裁办主任审批,审核批准后方可领用。

  七、附则

  (一)、本制度由总裁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财产管理制度 第十六篇

  一、对所有校舍、财产进行登记造册,核定基本价格,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常用流动财产要建立清册,由学校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各执一份,以备核查。

  二、教职工工作变动时,学校领导工作调整时,必须严格清交财务财产,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丢失损坏财产照价赔偿。

  三、定期对校舍、财产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学校财产每学期清查一次,凡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

  五、对学校重要的.设备、财产要落实专人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六、对校园设施,学校教师要共同关心爱护,发现损坏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节假日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保护校产。

  七、校舍、财产使用都要严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觉维护校舍、财产安全,学校任何人不得损公肥私,对化公为私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八、重大突发事件,学校重要财产按预案抢、撤保护,尽量减少财产损失。五、摸查校内患有癫痫病的学生,且重点监护,排查校园周边精神病患者,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六、学校领导要及时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核实,对隐患的排查情况进行督办,并在学校安全会上通报。

财产管理制度 第十七篇

  一、购物审批:

  1.申购固定资产,经领导班子或园务委员研究,制订购置计划,园长审查批准。

  2.低值易耗学习或日常用品,由个人、班组申请、填写领购物登记表,班组部门审核,园长审批。

  二、购物制度:

  由总务、事务及指定人员了解物品要求,经过认真仔细的市场调查,货比三家,认可后方能购买。

  三、财产入帐登记:

  物品购置后由总务或管理员验收,并登记入帐,专人保管。

  四、领物登记:

  1.领物以节约为原则,杜绝浪费现象。

  2.手续完备,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领物登记、班组长签名、每周三交单,一、五领取)

  3.领取低值易耗品,在领物登记本上登记签字。

  五、借物登记:

  1.幼儿园的'一切财产设备未经领导批准和管理员同意,不得任意外借或擅自拆毁。

  2.因工作需要借用者,经领导同意到总务处输借用手续,并交纳一定押金,手续完备方可借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者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3.文娱、电教设备专人负责保管,但不得以分散保管为名各人使用。

  4.各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总务登记张贴,各室负责人核对后签字并负责保管。

  5.登记后的固定资产如因调整更换,由总务重新登记。

  6.因工作变动者,经财产审核小组审核后,方可办理财物移交手续。

  六、财产报废:

  幼儿园固定资产确因丧失效能和无法修理,经财产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办理报损手续。

  七、奖赔制度:

  1.随时检查财产使用情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理。每学期末自查,审核小组进行检查。

  2.对全园教职工及幼儿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坚持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3.财产保管情况与年度考核成绩挂钩。

  4.人为造成财产损坏,由本人填写报损单,经财产审核小组核实后,视损坏程度酌情作出赔偿处理,赔偿物品金额的60%~20% 5.自然损坏物品也需办理报损手续。

  八、定期盘点、维修制度:

  1.由总务、医务、财务对固定财产每学期盘点一次,办公用品及其他财产每学期盘点二次。

  2.总务处全面负责对财产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工作。

  3.每学期末由各室负责人对财产进行自查,并将结果报总务处。

  4.寒暑假期间,总务处会同有关人员做好财产维修、储藏和护园工作。

  5.对房舍、供电线路、开关、通讯设备、上下水道堵塞、班级用品和大型玩具等要经常检查及维修,防止倒塌、失火、触电、阻塞、爆炸及钉、钩、刺、拉等事故发生。

  九、贵重物品和危险品专人保管制度:

  1.幼儿园贵重物由专人保管,单位开清单,交园、总务各一份,学年末盘点园产,并检查记录。

  2.危险用品如消毒药水等由医务室按规定负责保管,学期末自查,学年末配合总务处一起检查、记录。

财产管理制度 第十八篇

  为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收支行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为财政工作服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审批

  1、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2、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事由清楚,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股长审核后交由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

  3、对先挂帐后结算,数额较大的或“定向”的开支,原则上经手的不结帐,结帐必须是两人以上。

  4、会议费开支在2000元以上的必须先预算,再按程序审批。

  5、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按有关集中采购办法进行。

  6、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审批,1000元以内由使用部门出具报告或预算,由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后再由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1000元以上,凭书面预算报告由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审定。

  7、严禁本局干职工因私借支公款。因公务须借支公款的,要注明借款用途及归还日期,报经分管财务局长,还款时限原则上不得跨月。

  二、内部监督制度

  1、为加强对全局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本局成立经费内审小组。

  2、经费内审小组每半年对全局的行政经费,进行一次审理。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经费管理制度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3、经费内审小组对审理结果要写出审理结论书,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全局干部公开。

  4、经费内审小组要加强对全局各项经费日常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

财产管理制度 第十九篇

  一、各班学生应爱护公物,保管好教室内外的一切公共财物。

  二、每学期开学前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清点交给班级各项设备和用具,班主任签字验收,由班主任责成班级同学认真管理。

  三、若物品自然损坏(如桌椅松动)由班主任证明,及时报告总务处,待总务处查明后及时修复。

  四、人为损坏或管理不善引起的损坏,又无法查处的..,由班级负责赔偿。若发现故意损坏公物者,应及时教育处理并由个人负责赔偿。

  五、一切设备未经过总务处同意不得随意搬动,严禁在墙壁、桌椅上刻写、踩踏、刻画。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六、学期结束,由班主任负责将各项设备、用具清点上交总务处,如有损坏、缺少,由班级负责。保管好的班级,学校给予表扬奖励,假期保管工作应由学校保管负责。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Copyright©2020 1级文库版权所有 渝ICP备2023011259号-2

联系邮箱:kefu@1ji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