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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制度

时间: 2024-06-14 20:59:27

资金管理制度

  现如今,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金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为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项目资金的申报制度

  一)项目资金由单位相关部门及所属企业组织申报。

  二)项目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完整,并装订成册。

  三)申报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经领导会议研究同意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禁套取项目资金,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三)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

  三、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审计制度一)对专项资金项目,在项目实施前,主动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等情况。

  二)各项目实施部门或单位定期向项目单位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项目完工后,申请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上级补助资金建设的工程,竣工后应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制度

  一)对实施方案制定、各方面资金整合、各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实施效益和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等进行绩效考评。

  二)绩效考评采用百分制打分办法,根据得分的具体情况排定名次。

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篇

  工资资金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工资发放流程,确保员工权益,维持企业财务稳定,以及提升整体运营效率。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计算与审核机制

  2、工资支付时间与方式

  3、福利待遇与奖金制度

  4、工资保密与透明度

  5、工资调整与晋升关联

  6、工资异常处理与纠纷解决

  内容概述:

  1、工资计算与审核机制:明确员工工资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费等,并规定工资计算的标准和流程,同时设立审核环节,确保工资发放的准确性。

  2、工资支付时间与方式:规定工资发放的固定日期,以及工资支付的渠道,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保证员工及时获取工资。

  3、福利待遇与奖金制度:涵盖企业提供的各类福利,如社保、公积金、年终奖等,明确其计算方法和发放条件。

  4、工资保密与透明度:设定工资信息的'保密规则,同时确保员工对个人工资的知情权,防止因工资差异引发的内部矛盾。

  5、工资调整与晋升关联:规定工资调整的周期、标准及与员工晋升的关系,鼓励员工提高工作表现。

  6、工资异常处理与纠纷解决:建立处理工资发放错误的机制,以及解决工资纠纷的途径,如内部申诉、劳动仲裁等。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篇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对惠农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支付效率,确保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根据《储蓄管理条例》和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镇、各单位要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将农户享受的惠农补贴资金数额和标准由镇、村分级公示到村和农户。要将惠农补贴资金打卡发放时间和项目公告到村民组,告知广大农户可随时领取补贴资金,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公开透明、及时准确。

  第三条县直有关部门、农村信用社和镇村要共同做好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有关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工作,要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公告、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切实增强政策透明度,消除政策宣传死角,防止农民群众在政策理解上产生偏差。

  第四条凡财政直接补贴给农户或农民个人的资金,必须采取“一卡通”的方式发放,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农民手中。

  第五条“一卡通”存折由镇财政所直接发放,不得委托村组干部代领代发。由农户凭身份证和户口簿领取补贴存折,并由农户签字确认。未经本人书面授权,不得发放给任何人,确保“一卡通”存折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对举家外出务工的农户,由镇财政所妥善保管“一卡通”存折,并建立“一卡通”存折联系发放登记制度,通过电话、书信、到外出民工集中地发送等形式,想方设法与外出农户取得联系,切实减低未发率。

  对偏远山区、行动不便的农户,镇财政所人员要服务上门,直接将“一卡通”存折送达农户。

  第六条农民领取“一卡通”存折后,应当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初始密码经修改后,农户凭密码和“一卡通”存折(卡)到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领取惠农补贴资金。

  农户修改“一卡通”存折初始密码,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农户本人修改密码,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农村信用社开户营业网点修改即可。

  (二)若农户本人长期在外,可由农户嫡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凭身份证、户口簿和“一卡通”存折,到农村信用社开户营业网点办理密码修改手续。

  (三)对享受补贴资金的老弱病残农户,确实难以亲自办理,经本人书面委托授权,所在村委会证明、所在镇财政部门盖章后,由委托代理人凭书面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和被代理人身份证件(户口簿)到农村信用社开户营业网点办理密码修改手续。

  (四)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凭身份证、经所在镇财政部门加盖公章的村委会证明、以及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到农村信用社开户营业网点办理密码修改手续。

  第七条农村信用社不得为镇、村从“一卡通”存折资金中抵扣税费和其他任何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从“一卡通”资金中截留、挪用和抵扣任何费用。

  严禁村干部收取存折集中支取惠农补贴资金,严禁村组干部代领补贴资金,严禁拖延发放时间,确保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农户手中。

  第八条县纪检(监察)、农民负担监督、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管理,并适时组织执法检查。

  第九条各级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支农惠农项目、资金的使用和发放工作负总责。对违反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弄虚作假,侵占和损害农民利益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资金管理原则及收支分类

  第三章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内容及管理

  第四章投资活动资金收入的内容及管理

  第五章筹资活动资金收入的内容及管理

  第六章资金支出的审批与管理

  第七章资金调拨的管理

  第八章资金管理和检查

  第九章统计报表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子公司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办理本单位的资金收支业务。

  第三条集团总部财务部设立资金管理岗位,负责集团的资金管理。同时,向子公司委派资金管理员,负责监督子公司的资金收支情况。

  第二章资金管理原则及收支分类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集团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五条实行资金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集团所有资金收支必须纳入预算;

  (二)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

  (三)各项资金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集团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六条资金收入的分类

  (一)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

  (二)投资活动的资金收入;

  (三)筹资活动的资金流入。

  第七条资金支出范围

  (一)经营活动的资金支出

  1、产品销售成本;

  2、期间费用;

  3、营业外支出和其他业务支出;

  4、其它资金支出。

  (二)投资活动资金支出

  (三)分配股利

  第三章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内容及管理

  第八条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的内容

  (一)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

  (二)收取的租金;

  (三)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资金收入。

  第九条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管理

  (一)各子公司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所有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都应足额存入银行。

  (二)各子公司资金管理员负责监督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入账情况。

  (三)集团所属单位未经总裁批准,不得在银行或其他机构另立资金账户。

  第四章投资活动资金收入的内容及管理

  第十条投资活动资金收入范围

  (一)收回投资资金;

  (二)分得的股利资金;

  (三)取得债券利息收入;

  (四)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资金净额;

  (五)收到与投资活动有关的其他资金。

  第十一条投资活动资金收入管理

  (一)项目投资责任人负责投资资金的回收及取得的收益,对于投资失误或资金无法收回的项目投资责任人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二)总部财务部应根据投资合同及年终决算情况,准确计算投资收益,督促投资收益按时收回;

  (三)出售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有设备部门的报废鉴定,主管领导签署报废意见,完备的出库手续,总裁同意出售的决定,收取的资金要即时入账;

  (四)转让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应根据有效的合同按期收回资金;

  (五)总部财务部资金管理主管要合理安排、监督资金及时入账,确保资金流动不影响集团正常生产经营。

  第五章筹资活动资金收入的内容及管理

  第十二条资金筹集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资金筹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接受国家的宏观调控;

  (二)适量原则:合理预测资金需要量,防止盲目筹资;

  (三)时效性原则:安排好资金供应时间,确保资金筹集与生产经营的协调一致;

  (四)最低资金成本原则:综合分析各种筹资渠道,分析各种筹资成本,求得各种筹资方式最佳组合;

  (五)资金结构合理原则:使财务风险与获利能力控制在最合理的水平。

  第十三条资金筹集渠道及审批程序

  (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由总部财务部资金管理主管提出方案,财务总监复核,总裁批准;

  (二)定向募股:由总部财务部资金管理主管提出方案,经董事局批准按法定程序执行;

  (三)其他筹资方式。

  第六章资金支出的审批与管理

  第十四条事业部、子公司预算内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说明:审批权限分三类:

  1、审核:指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

  2、审批:指有关领导经参考'审核'的意见后进行批准。

  3、核准:指财务主管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

  工作事项使用部门总经理财务部总裁董事局财务总监

  固定资产购置5000元以下提出①审批②核准③

  5000—20万元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批④核准⑤

  20万元以上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核④审批⑤核准⑥

  货款支付5万元以下提出①审批②核准③

  5万—50万元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批④核准⑤

  50万元以上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核④审批⑤核准⑥

  办公费提出①审批②核准③

  招待费提出①审批②核准③

  差旅费提出①审批②核准③

  培训费提出①审批②核准③

  通讯费提出①审批②核准③

  宣传广告费用3000元以下提出①审批②核准③

  3000元以上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批④核准⑤

  利息支出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批④核准⑤

  工资、奖金、福利提出①审批②核准③

  对外捐款赞助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核④审批⑤核准⑥

  对外单位或私人借款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核④审批⑤核准⑥

  第十五条事业部、子公司预算外资金审批权限

  事业部、子公司预算外资金支出的审批程序为:使用部门提出,总经理审核,财务部审核,总裁审批,财务总监核准;如果有重大事项支出,应报董事局审批。

  第十六条集团总部预算内资金审批权限

  工作事项使用部门部长行政总监财务部总裁董事局财务总监

  固定资产购置5000元以下提出①审核②审批③核准④

  5000—20万元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批④核准⑤

  20万元以上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核④审批⑤核准⑥

  办公费提出①审核②审批③核准④

  招待费提出①审核②审批③核准④

  差旅费提出①审核②审批③核准④

  培训费提出①审核②审批③核准④

  通讯费提出①审核②审批③核准④

  宣传广告费用3000元以下提出①审核②审批③核准④

  3000元以上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批④核准⑤

  工资、奖金、福利提出①审核②审批③核准④

  对外捐款赞助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核④审批⑤核准⑥

  对外单位或私人借款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核④审批⑤核准⑥

  第十七条集团总部预算外资金审批权限

  总部预算外资金支出的审批程序为:使用部门提出,部长审核,行政总监审核,总裁审批,财务总监核准;如果有重大事项支出,应报董事局审批。

  第十八条资金支出的管理

  (一)总部财务部组织各事业部、子公司编制资金收支预算。各事业部、子公司要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计划编制并向总部财务部报送季度、月度资金滚动计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资金。

  (二)各子公司资金管理员负责保管财务印章,严格按照上述资金支出审批权限与程序监督各项资金支出的执行。

  (三)总部财务部资金管理业务建立资金收支周报、月报报送制度,各子公司资金管理员要定期及时向总部财务部汇报资金收支情况。

  (四)所有单位不得坐支、套取现金,做到专款专用。

  (五)员工借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销还款,须缴纳滞纳金,具体办法参见集团滞纳金管理细则。

  第七章资金调拨的管理

  第十九条总部财务部资金管理岗位负责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调拨。资金管理主管可以根据掌握的资金信息,在各子公司之间进行资金的划拨,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发生资金的划拨时,资金拨出单位借记'应收账款',贷记'银行存款';划入单位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付账款'。

  第八章资金管理和检查

  第二十条总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总裁、董事局专题报告。

  (一)定期检查各子公司的现金库存状况。

  (二)定期检查各子公司的结算情况。

  (三)定期检查各子公司银行存款的对账工作。

  (四)对子公司汇出的10万元以上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第九章统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各子公司必须在旬后1日内向总部财务部资金管理主管报送旬末银行存款、结算业务统计表,资金管理主管汇总后于旬后2日内报财务总监、总裁。

  第二十二条总部财务部资金管理主管要及时掌握各子公司银行存款余额,并且每天向财务总监报一次存款余额表。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经呈董事局通过颁布实施,修改时由财务总监提出,董事局审批。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由总部财务部负责解释说明。

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篇

  资金筹集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环节之一,旨在规范企业资金的获取、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和合规。它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筹资策略制定:确定企业筹资的目标、方式和时间表。

  2、资金来源管理:包括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和其他创新融资方式。

  3、资金成本控制:评估并优化各种筹资渠道的.成本。

  4、法规遵从性:确保筹资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

  5、风险管理:识别、评估和应对筹资活动可能带来的风险。

  6、资金使用规划:合理分配和使用筹集的资金,确保投资回报。

  7、报告与审计:定期汇报筹资活动的进展和效果,接受内部和外部审计。

  内容概述:

  1、融资计划:明确短期和长期的融资需求,制定相应的融资计划。

  2、融资结构:分析企业的资本结构,合理配置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

  3、融资协议:制定与投资者、银行等资金提供方的协议条款,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4、资金监控:设立资金使用审批流程,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5、财务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防范财务风险。

  6、资金绩效评估:定期评估资金筹集的效果,为未来的筹资活动提供参考。

资金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资助范围和对象

  在我园就读的具有巨龙镇常住户口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围:

  1、低保家庭儿童;2、孤儿;3、残疾人家庭儿童或残疾儿童;4、军烈属子女;5、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

  三、具体实施措施

  (一)成立"龙湖镇第一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秦伟红

  副组长:代燕燕

  组 员: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集体认真研究,严格审查,确保我园最困难的儿童和家庭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二)办理程序

  1、资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先到本班教师处领取《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向我园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三张。

  2、资格审定。

  1)成立幼儿园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园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

  2)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3)评审结束后,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园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4)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经园长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县教育局审核和确认。

  5)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将资助幼儿有关材料妥善保存。

  3、资助资金发放

  教育局根据幼儿园上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幼儿名单,填报《学前教育资助名册汇总表》,再由县财政局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受助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三)所需材料

  1、受助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填写的《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3份;

  2、受助儿童和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3份;

  3、受助儿童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可一项或多项):

  1)低保家庭子女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3份;

  2)孤儿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其复印件3份;

  3)烈士子女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烈士子女证明及其复印件3份;

  4)残疾人家庭或残疾儿童经县残联签署意见和县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3份;

  5)特殊困难家庭儿童须实际居住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及相关证据。

  4、受助对象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件和规定的复印件,原始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宣传栏、通知、家长会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幼儿园所有家庭,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幼儿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2、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幼儿园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建立资助档案,将幼儿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公示材料、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3、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我园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助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学期末或学年末在本园校务公开栏公示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4、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对待资助工作,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实施方案的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加强幼儿学籍管理,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可靠。对在资助工作中存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七篇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流程旨在规范企业资金运作,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它涵盖了资金的筹集、使用、监控、分析和控制等多个环节,旨在实现集团资金的有序管理和有效配置。

  内容概述:

  1、资金筹集:定义资金来源,包括内部积累、借款、发行股票或其他证券,以及合作伙伴投资等。

  2、资金使用:规定资金如何投入到业务运营、投资项目、偿债及日常开支等方面。

  3、资金监控:建立财务报表系统,定期报告资金状况,监控现金流、负债率等关键指标。

  4、资金分析:通过财务分析,评估资金使用效果,为决策提供依据。

  5、资金控制:设定审批权限,制定资金预算,实施资金风险防控措施。

资金管理制度 第八篇

  专项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针对特定业务领域或项目实施精细化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业务质量,防范潜在风险。它涵盖了企业的各个层面,从人力资源到财务,从市场营销到生产运营,无一不在其管辖范围内。

  内容概述:

  1、人力资源:如招聘流程、绩效考核、员工培训与发展等。

  2、财务管理:如预算制定、成本控制、审计监督等。

  3、市场营销:如市场调研、品牌推广、销售策略等。

  4、生产运营:如质量控制、供应链管理、设备维护等。

  5、技术研发:如知识产权保护、新产品开发、技术更新等。

  6、合规与风险管理:如法律法规遵守、内部审计、危机应对等。

资金管理制度 第九篇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前幼儿专项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补助的对象:

  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受助儿童按在园儿童数的15%测算。

  二、补助的标准:

  每生每年1000元。

  三、资金来源:

  经费除中央奖补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省、市、县4:3:3的比例进行分担。

  四、资金拨付:

  教科文股依据预算指标,用款计划等审核无误后按资金支付程序办理。

  五、有关要求:

  1、教育部门要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办法,科学设计认定程序,并按照全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要求,做好在园幼儿和受助幼儿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

  2、要加强对幼儿资助奖补资金使用监督,督促相关幼儿园做好资助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及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金管理制度 第十篇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 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各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 行存款和其他资金(含对外实施债务重组的资产和权益)。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 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额采购和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活动(不 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 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 财、对外借款等;

  2、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主要包括技改项目投资等;

  3、公司对外的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 料采购等;

  4、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条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资金支出为大额资 金使用的范围:

  1、10 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

  2、50 万元以上的技改、工程项目支出; 3、50 万元以上的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4、100 万元以上投资、大额采购及公司内部单位借款支出。

  第五条 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领导集体决策是 2 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六条 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集体决策后,可授权董 事长、总经理或财务分管领导签审。具体审批权限:

  1、非生产性支出(如对外捐赠、赞助等) 10 万元—1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1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 决定。

  2、技改及工程项目支出 50 万元—2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2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3、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50 万元—1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1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 决定。 4、对外大宗或大额采购、投资项目 100 万元—3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3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 决定。

  5、内部单位借款 由于银行融资的需要,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孙公司以及控股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之间资金的拆借,可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 授权财务处、分管财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前置条件

  1、投资、技改及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前必须有可行性论证;

  2、技改、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实行预算管理;

  3、有关项目的会议决策文件;

  4、需要报经省国资委备案或核准的项目必须取得有关批复文件。

  第八条 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

  1、支付申请:由相关责任业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 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 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协议、原始单据或相关材料,送集团 公司效能监察部门会签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和签署审核意见,再提交 至集团公司财务处。 由集团公司财务处结合近期资金状况和管理要求,提出资金使用 的具体安排或建议后,再提交至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 政班子联席会讨论决定。

  2、支付审批:集团公司财务处将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提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策。 3、支付复核:集团公司财务处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 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 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 等。复核无误后,交由财务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第九条 上会决策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应当提前送给所有参会 决策人员,也可事先征求意见。

  第十条 按照规定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 会,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 结论性意见。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做出决定,重新调研, 再提交会议表决。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财务处、XX、审计处、监察室有权对大额 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一经发现资金使用存在违规情况,有权停 止拨付剩余资金或收回账户中未使用的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 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应参照本办法,制订符合《公司法》和证券监管相关法规的大额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 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资金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各项目公司各分公司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二、控制目标

  1、严格资金计划管理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效,以降低资本成本,提高资本收益率。

  2、每月资金计划一经生效,无特殊情况不进行特批资金支付。

  三、审批流程

  各职能部门、各项目公司、各分公司→主管副总→财务总监→总裁→财务执行

  四、时间规定

  每月15日前,各职能部门、各项目公司、各分公司申报下月资金使用计划到财务总监处

  每月20日前,财务总监审核

  每月25日前,总裁审批

  每月28日前,融资部资金筹集计划完成,列入下月工作计划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部门资金使用计划

  年

  月

  单位:元

  资金用途

  用款日期

  金额

  备注

  部门经理:

  主管副总:

  财务总监:

  总裁:

  材料采购,工程进度付款管理制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付款流程,以满足公司管理架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采购合同的大宗材料采购或无采购合同但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采购和全部工程进度付款。

  二、材料采购付款流程

  1、为项目需要进行材料采购,要以项目所属公司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材料发票中的客户名称,应填写所属公司全称。如为窦家寨项目采购材料,合同单位应是赞皇县舜地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票中的客户名称与合同单位一致。

  2、材料采购合同复印件送财务部备案。

  3、填写材料采购付款审批单,供应单位、合同金额必须与采购合同一致,付款方式注明现金、支票、电汇、网银等。

  4、持材料发票,施工现场验收单和付款审批单,按审批流程进行审批支付。

  三、工程进度付款流程

  1、工程合同签订时,要以工程项目所属公司的名义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发票中的客户名称,应填写所属公司的全称。如窦家寨项目工程,合同单位应是赞皇县舜地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票中的客户名称与合同单位一致。

  2、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送D财务部备案。

  3、填写工程进度付款审批单,施工单位、合同金额必须与施工合同一致。如有增减变化,应有补充合同或协议,申请拨款单位负责人必须有委托授权书,如果施工单位是个人,领取工程款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4、持工程发票和付款审批单,按审批流程进行审批支付。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工程进度付款审批单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合同金额

  增减金额+、—

  实际总金额

  已累计付款额

  累计付款比例

  ﹪

  本次申请付款金额

  施工单位申请:

  负责人:

  年

  月

  日

  材料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程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主管副总:

  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公司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预算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财务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财务总监:

  签字:

  年

  月

  日

  监察室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裁批示:

  审批签字:

  年

  月

  日

  财务填写本次付款额

  大写金额

  已累计付款额

  备注:

  材料采购付款审批单

  项目名称

  供应单位

  合同金额

  已付金额

  本次付款

  付款方式

  材料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预算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程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主管副总:

  负责人:

  年

  月

  日

  财务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财务总监:

  签字:

  年

  月

  日

  监察室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裁批示:

  审批签字:

  年

  月

  日

  财务填写本次付款额

  大写金额

  已累计付款额

  备注:

  日常费用借款报销制度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借款制度

  1、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或支票时,应填写“借款单”。

  2、借款审批流程

  借款人→部门经理→主管会计→主管副总→财务总监→监察室→总裁

  →出纳支付

  3、1000元以下的异地项目公司借款审批流程

  借款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副总→项目公司会计→出纳支付

  4、时间规定

  借用现金两天内报销,借领支票三天内报销,差旅费借款在回公司上班后三天内报销,原则上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二、备用金制度

  1、因工作需要借领备用金时,应填写“借款单”,借款事由注明备用金。

  2、备用金审批流程

  借款人→部门经理→主管会计→主管副总→财务总监→监察室→总裁→出纳支付

  3、备用金标准

  副总经理20xx元,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1000元,其他人员300元

  4、时间规定

  借领备用金人员必须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还

  清,下年度重新借用。

  三、费用报销制度

  1、费用支出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并及时将票据整理,使用“费用报销单”规范粘贴,粘贴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招待费、办公用品、汽油费等)分类分栏认真填写,金额大小写必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并注明附件张数,需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件齐全。

  2、报销审批流程

  经办人→部门经理→主管会计→主管副总→财务总监→监察室→总裁→出纳支付

  3、1000元以下的异地项目公司费用报销审批流程

  经办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副总→项目公司会计→出纳支付

  四、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

  1、业务招待费实行权限加标准的管理模式,超权限、超标准需事前向公司总裁申请,否则超额部分自付。

  2、招待费餐饮标准

  按参加活动的总人数每人每餐平均30—80元。具体标准如下:

  公司总裁

  实报实销

  副总经理

  每人每餐最高不超过80元。

  分公司经理

  每人每餐最高不超过50元。

  部门经理

  每人每餐最高不超过30元。

  招待所用烟酒茶,由公司统一采购并填写使用明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3、招待费最高权限

  公司总裁实报实销,副总经理20xx元,部门经理1000元。

  4、报销审批流程

  经办人→部门经理→主管会计→主管副总→财务总监→监察室→总裁→出纳支付

  5、1000元以下的异地项目公司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

  经办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副总→项目公司会计→出纳支付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出差管理制度

  (修订)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舜地机构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舜地机构员工公派出差办理公务者的管理。

  二、涉及单据:《出差申请单》

  《差旅费报销单》

  《出差报告》

  三、要求

  本公司内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按本制度执行

  1、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应先由派遣出差部门主管核准,登记出差相关内容,并凭核准预借或报支旅费。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a、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须明确记录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出差期限由遣派主管或总裁视情况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核实核定,并送行政部备案。如情形特殊事前无法及时办理,亦应尽快补办手续后方可支给出差旅费及记录考勤。

  b、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按借款程序执行。出差完毕,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结清暂支款项,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差旅费在当月薪金中先予扣回,待其报支时,再行核付。

  2、员工在本市、郊区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往返出差,出差时应经部门主管核准。当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当日工资外,原则上不支给交通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交通费凭乘车凭证实数支给。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因工作需要当日中午无法返回的,给予适当的中餐补贴(补贴按正常出差膳食费补贴标准分地域、级别及顿次执行),但如实际需要,须事先呈主管核准批准。

  3、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无论出发或返回一律按实际差旅日给付,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其他费。

  4、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a、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四日以上由总裁核准;

  b、公司员工出差由部门直接领导及主管副总审批核准。

  5、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以下实际票额发给交通费:

  a、乘坐汽车及火车,原则上应出具公路局、铁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凭证;

  b、乘坐轮船应出具轮船公司的购票凭证或船票存根;

  c、因急要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公司总裁核准后凭飞机票存根报销交通费;

  d、搭乘或驾驶公司的.交通工具者,车辆行使必支费用凭证报销,不得再报支其他交通费。

  6、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的船车等费,按实际报支,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7、出差人员膳食、住宿、杂费(包括:公交出租车费、手机费),最高定额按以下标准核发(住宿及公交出租费须凭票据报销),超支部分不予报销。

  a、分公司经理以上领导:地区、县级城市每日住宿及杂费50元,膳食费每日20元。省会及十四个沿海城市每日住宿费及杂费70元,膳食费每日30元;

  b、其他员工:地区、县级城市每日住宿及杂费25元,膳食费每日10元。省会及十四个沿海城市每日住宿费及杂费35元,膳食费每日15元;

  c、如有特殊情况报经总裁审批可实报实销。

  注: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是指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

  8、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

  a、邮费等费用应以邮电局的收据为凭。凡因公拍发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劳力、车马等所支出必要费用,经批准,可另列特别费用按实凭证报支;

  b、因公宴客的费用,应以正式统一收据发票为凭;

  c、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以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9、出差费用的报销:

  a、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采取超标自付原则;

  b、膳食费等按标准领取;

  c、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10、出差人员中途患病、遇不可抗拒原因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误,导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必须延长滞留,出差者需出具申请,经主管领导、副总确定无误,方可支给出差旅费。出差员工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出差路线或因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但事后总裁特准者除外。

  11、员工出差需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如因特殊情况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超额费用,可以呈请总裁特别核准,其余超额报支一律剔除。

  12、员工报销出差旅费时,应据实提缴收据,经核实,如发现有瞒报、虚报,除将所领款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13、出差一般不得报支加班费,但节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

  14、出差行程时间工资自出发日起至回公司之日止计算给付,首尾行程时间足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支给;不足半天按半天支给。出差人员交通费,凭交通票据实数支给。

  15、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或退差后,应及时将出差相关状况总结编制《出差报告》向直属主管汇报,并及时到行政部报到退差。

资金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资金预算制度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提高本公司经营绩效暨配合财务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各单位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便达成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范围

  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而言。为定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则归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

  第三条作业期间

  (一)资料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24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以利汇编。

  (二)会计部应于每月28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15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一式三份,呈总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

  第四条内销收入

  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第五条劳务收入

  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第六条退税收入

  (一)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

  (二)预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第七条其他收入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入、下脚收入等。其数额在10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第八条资本支出

  (一)土地: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二)房屋: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三)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四)机构设备、什项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工务部依据工程合同及进度,预定支付预算及资材部依据外购L/C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

  第九条材料支出

  资材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

  第十条薪资

  会计部依据产销计划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第十一条经常费用

  (一)外协工缴:外协经办部门应参照外协厂商别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二)制造费用:会计部依据生产计划,参考制造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三)推销费用:营业部依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月份推销费用占营业额的比例推算编列。

  (四)管理费用:会计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五)财务费用:会计部依据财务部资金调度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第十二条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他支出”,包括偿还长期(分期)借款、股息、红利等的支付。其数额在10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第十三条异常说明

  各单位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其因实际数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10%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资金差异报告表”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10前送会计部汇编。

  第十四条资金调度

  (一)各单位经营资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财务部协助筹措调度。

  (二)资材部应按月根据国内外购料借款数额编列“购料借款月报表”于当月24日送财务部汇总呈核总经理。

  (三)财务部应于次月5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定期存款余额等资料编列“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呈总经理核阅,作为经营决策的参考。

  第十五条本准则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资金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一、总体原则

  1.坚持“以收定支”的原则。严格预算管理的同时,对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账内核算;对村级支出实行以收定支;做到无预算的不开支,有预算的不超支。

  2.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实行“定性、限额、分类”管理,坚持从紧节约,区别对待,合理使用。

  3.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民主理财、科学理财、阳光理财,严格执行村级财务联审联签和收支逐笔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收入管理

  凡村集体承包上交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土地租金收入、资产租赁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财政转移支付收入、上级专项拨款、“一事一议”筹资资金、往来资金以及接受的社会各界帮扶款、捐资款、赞助款等款项必须由镇经管站开出票据收取,集体资金收缴量大的村可由镇经管站开票后交村助理会计代收。村收取集体资金时统一使用《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结算凭证》和“一事一议”专用票据,否则农户有权拒交。

  村级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助理会计收取的现金三日内必须及时、全额解交村银行账户,不得坐收坐支、白条抵库、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用,每村备用金为20xx元。

  (二)、规范支出管理

  村级支出实行以收定支,支大于收、财力无法承受的村不得报支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支出,应取得合法的外来原始凭证,确实无法取得的可使用镇统一印制的《支款凭证》,但每张凭证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且必须取得收款人的原始手续作为附件。原始凭证要合法、有效,并注明用途,手续齐全,即: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齐全。5000元以上的大额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等必须进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报支隔季发票需书面说明事由,报镇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入账核算。发生超过500元的付款业务,应通过转账形式支付,发放农民的所有款项一律打卡。具体支出标准为:

  1、村干部报酬及奖金 严格按照镇考核文件精神执行,由镇组织科和经管站审核发放。

  2、村干部保险费 按区镇文件精神执行,严禁利用职权,擅自提高标准或多头投保,由个人负担的部分集体不得报支。

  3、村级办公、会务费 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水电费、打字复印费、电脑耗材、专栏制作、横幅标语等支出。根据各村人口规模确定,每人每年10元,实行限额使用、按实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办公经费支出的,须经“五议三公开”的民主决策程序,并报镇政府批准。

  村级会议一般不支付相关补贴,确需支付的,如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党员冬训等重大活动,禁止到饭店就餐,时间超过半天且村财力允许的,每人每次列支不超过15元的费用,凭参加活动人员的签字名单履行报批手续。

  4、四属户补助费 五保户(包括集中供养的和分散供养的)、烈属、军属等补助按区、镇标准执行。村民因遭灾或生重病,救助金额200元以内的,由村“两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救助金额200元以上、500元以内的报镇分管民政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给予救助;特殊情况报镇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给予救助;一次性救助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元,且不得镇、村重复救助。

  5、差旅及交通补助费

  (1)除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突击性任务等特殊情况外,村干部不得擅自租用车辆,严禁私事用车公款报支。

  (2)因外出参观学习等需集体用车的.,事前报镇xx批准后方可另行开支。

  (3)任何人都不得在村集体资金中报支车辆修理费、加油费等。

  (4)村干部到泰州市外出差必须报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并于出差归来后一周内到镇xx履行费用报批手续;未经同意的,出差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6、报刊费 严格执行省定标准,总额控制在20xx元以内;报刊种类以党报党刊为主,自费及其他刊物村不得列支。超限额部分由各村党组织书记自负。

  7、用工支出 严格控制用工费用,用工实行定额管理:定额为各村总人口数。确因村务发生的用工,如村庄环境整治、“秸杆双禁”、公益事业建设等用工,必须使用镇统一印制的《村集体用工结算单》,工价掌握在每个工日30—40元,用工结束后,及时公布用工情况,按时结报,打卡发放。超定额发生的用工支出由村党组织书记自负30%,村其他干部自负70%。

  8、捐助、赞助、贺礼支出 不得以捐助、赞助、贺礼费等名义向外单位捐款,确需捐赠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

  9、学习培训费 村干部参加学历学习必须经镇批准,学习结束后凭毕业证书到镇组织人事科审核,经批准后凭手续报支70%的学习费用(不含书本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其培训费用按相关部门的通知执行。

  10、村级招待费 村级公务招待费零支出。确因公用设施建设维修、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发展村级经济等必需开支的招待费用,按区xx《关于规范村级招待费开支管理的实施意见》(姜纪发〔20xx〕29号)文件规定执行。

  商务招待费(用于招商引资、涵养税源和上争资金等必须开支的招待费用),按下列标准执行:

  招引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在20xx万(农业项目200万)以上,且通过区考核办验收通过的,按固定资产投入的1%计提商务招待费;


  涵养税源按镇财政奖励总额的40%计提商务招待费;

  上争资金按上争到账额的10%计提商务招待费。

  组级一律不得列支招待费。

  计提限额内的商务招待费按程序列支,超限额部分一律从村党组织书记的工资中扣除,严禁通过虚列工程支出、用工支出等行为变相支出招待费,一经查实,按“谁经手,谁承担”的原则全额清退,并追究村党组织书记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11、计划生育费 育龄妇女参加妇检,村可以视财力给予一定的补助,每次每人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0元。特殊户发生的计生费用,原则上由对象户承担,情况特殊的经村“两委会”和监委会研究确定后报镇分管计划生育的负责人审批后由村承担。

  村干部带队外出寻找计划生育违规人员,其费用原则上由对象户承担,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可由村用备用金先行垫付,待对象户回来后归户结算,无法落实的经村“两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研究,并报镇分管计划生育的负责人批准后由村承担。

  12、征兵工作费 基数每村1000元,每进市站体检1人增加200元,每输出一个兵员再增加100元。超支部分村党组织书记负担30%,村主任负担25%,村民兵营长负担20%,村其他干部负担25%。

  13、工程建设款项支出 凡属村集体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五议三公开”决策程序,报镇批准后,进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

  拨付建设工程用款时,必须同时具备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决)算表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正式税票、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并按程序审批结算。严格控制工程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报项目批准部门审批。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导致工程款项超支的,谁审批,谁负责。

  14、其他 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经镇分管农经的负责人同意后报支。

  (三)、规范债权债务管理

  村组集体资金原则上不得出借,确需发生出借的,要严格按照“五议三公开”的程序,由村两委会提出申请,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经镇经管站审核,报镇政府审批后方可出借,收取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资金占用费,并签订书面协议,由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或个人担保,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回借款本金和资金占用费。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清收应收款项,做好资金回笼工作,对有偿还能力的债权予以清收,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款项的减免。如出现债务人死亡或破产等情况,确实无法收回的,要经镇经管站审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核销。

  2、各业承包合同必须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限兑现到位,特殊情况造成尾欠的,由承包人作出书面限期还款承诺,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入账。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积极化解往年形成的债务,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原则上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确需举债的,在落实还款来源的基础上,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出方案。由村两委会集体提出举债方案。

  (2)、民主决策。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听取意见,并采取投票的方式表决。

  (3)、公开公示。将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方案,于7日内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申报审批。将经讨论通过的方案、会议记录、申报审批表,报镇经管站审核、镇政府审批。

  (5)、实施跟踪。镇经管站负责跟踪监督举债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4、对未按规定程序擅自举债的,实行“谁批准、谁负责、谁借钱、谁偿还”。

  (四)、规范报批程序

  1、编制预算方案 每年3月底前各村根据本村实际进行预算,提出当年各项收支的计划,经“五议三公开”的民主决策程序,上报镇xx审批并报镇经管站备案后实施。无预算的不予支出。

  2、公务消费实行公务卡结算 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内的公务消费,一律实行公务卡结算,不得以现金结算。

  3、实行先理财后审批再记账制度 村级开支事项发生时,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和证明人、审核人(村主任)共同签字,交村监委会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村监委会签字盖章,再经村党组织书记审批后由财会人员审核付款记帐。

  4、对非生产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 各村要建立非生产性开支台账,逐笔逐项记载,并注明事由,对非生产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

  5、实行定期公开 村级开支必须按村干部报酬、日常办公、会务、交通差旅、招待费、用工、学习考察、报刊等项目进行分类,以“日记账”形式逐项明细按月或按季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监管措施

  1、明确监管职责 村党组织书记是抓好村集体经济收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组织实施。对弄虚作假报支的一律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对因领导重视不够、控制不严、管理措施不够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落实监管要求 一是专户核算。各村要建立支出明细账进行专户核算。当年开支指标已用完的,财会人员不得付款记账,当年有节余的可结转下年滚动使用。二是公开财务。村级各项经济收支必须按财务公开的要求,按季向村民公开,每年年初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度集体经济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定期检查。每季镇组织一次各村经济收支执行情况的检查,主要查看各村收入是否按时记账,查看支出是否掌握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查看各村是否实行“先理财、后审批、再记账”的账务处理流程。四是强化专项考核。镇将收支管理执行情况列为农经工作的重点考核内容,未按收支管理预算方案执行的村、支大于收的村,将及时通报批评。

  3、加强监督指导 镇纪监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监督,对机关工作人员在村报支费用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农经部门具体负责业务实施;审计、财政部门每年进行一次专项审计;镇驻村勤廉督导员负责对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

  本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由镇xx和经管站负责解释。

资金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一、目的: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三、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计划和使用计划。并对其使用监督检查。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支出。

  安环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审批、使用管理。

  四、正文:

  4.1安全费用包括

  a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

  b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c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设施、防噪声防尘设施等费用。

  d职业卫生改进、检测费用,员工休息、洗浴设施费用。

  e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

  f事故隐患整改费用。

  g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

  h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

  4.2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对照企业行业类别中的相关条款提取。

  4.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4.3.1使用安全生产专款的部门填写《安全费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提取使用。

  4.3.2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报相关部门存档。

  4.3.3安全生产费用项目的使用主要部分应将发票(复印件)与安全费用汇总表一并存档。

  4.4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4.4.1安全生产费用由安环部按年度计划审批,年末编制汇总。

  4.4.2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4.4.3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专户资金不足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4.5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资金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制度,是对小区内业主共同拥有的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制度。它涵盖了资金的筹集、使用、审计、公示等多个环节,旨在保障业主权益,确保共有资金的透明度和合理使用。

  内容概述:

  1、资金来源:明确业主共有资金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公共设施租金、维修基金等。

  2、管理机构:设定专门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公司作为资金管理主体,明确其职责和权力。

  3、资金使用:规定资金的'用途,如公共设施维护、小区环境改善、应急事件处理等。

  4、决策流程:确定资金使用决策的程序,如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投票通过等。

  5、审计机制:设立定期的财务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6、公示制度:规定资金收支情况的定期公示,增强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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