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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公司规章制度

时间: 2024-01-23 12:47:13

餐饮公司规章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餐饮公司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餐饮公司规章制度

餐饮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篇

  某餐饮公司厨房管理规章制度

  一、

  1、厨房行政管理由厨师长负责,必须执行厨师长的合理指示,认真完成厨师长下达的各项任务,严格执行壹句、壹个指令的原则,不得顶撞,违者罚款50元,严整者开除。

  2、每日上岗前,换好工作服,自检个人的仪容仪表後,待厨师长复查并安排壹天的工作。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大声喧哗、大闹,不得与其他员工争吵、打架,违者罚款50元。

  3、工作时间内不得私自使用、加工厨房内壹切公有材料,不得私自会客、带亲属及其他员工在厨房用餐,违者罚款20元(如有特殊情况要事先打招呼)。

  二、

  1、厨房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得请别人代打卡、请假,有病、有事,提前和厨师长打招呼,经厨师长同意後方可执行。违者罚款20元。

  2、不得吃、拿、送、损、偷任何公有物品和食物,违反者按原材料双倍罚款,重者开除处理。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员工手册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带与酒店相同的物品,否则按偷拿处理。

  3、在厨房内任何人不得吸烟,违者罚款20元。

  4、工作时间内不得办私事,如:看报纸、杂志、小说、玩牌、听收音机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者罚款20元。

  三

  1、爱护厨房壹切设施、设备,做到轻拿、轻放,正确操作机器及保养维护,发现故意损坏者,立即开除。如因个人操作不当损坏者,按价赔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2、发现随意浪费原材料者,按原价的双倍罚款,并按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下班後不得在工作场所及酒店任何部门无故逗留。下班後要对厨房内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认真检查,关好电源、水源、煤气及油门等後锁好门,方可离开。

  四、

  1、每天晚上的值班人员必须在十点後才可离开,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不得串岗、脱岗,保证客人用餐及员工餐的时间;不得私自串班,如出现问题组长负全部责任。

  2、厨房每月必须推出新的菜品,来迎合顾客需求。保证各种

餐饮公司规章制度 第二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公司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强公司内部餐厅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员工的正当权益,为公司广大员工提供卫生、洁净的就餐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公司内部餐厅及今后为公司员工提供就餐服务的各类餐饮经营场所。

  第二章餐厅管理

  第三条内部餐厅实行公司与员工共同监督的管理机制,由办公室代表公司负责对餐厅的监督工作,同时广大员工有权就餐厅的经营、服务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及投诉。

  1、办公室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以及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颁布实行的餐饮管理方面的法规;

  (二)在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逐步制定、健全、完善公司内部餐厅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司餐饮服务单位的招聘、签约;

  (四)负责对公司餐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督、检查与处罚;

  (五)代表公司接受与处理员工对餐厅服务的意见、建议及投诉等。

  2、员工监督权利:

  (一)员工有权就餐厅卫生条件、饭菜质量、价格等方面问题提出疑问、建议、意见或投诉,并有权要求餐厅给予明确答复;

  (二)在自愿推举的前提下,由员工中选举产生5名餐厅卫生监督员,由办公室定期召集监督员、餐厅经营者进行三方座谈,集中反映、处理对餐厅经营管理方面的疑问、建议及投诉。

  第三章服务要求

  第四条餐厅餐饮承包服务者须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后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转包给其它经营单位,同时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遵守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以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餐饮服务协议。

  第六条餐饮服务单位以服务公司广大员工为宗旨,根据公司生产运行特点与员工的需求做好餐饮服务工作。

  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科学管理,规范服务,为员工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公司办公室负责检查、规范其内部管理规定。

  第八条餐饮服务单位要保证食品质量,办公室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不定期检查、抽查,餐厅应努力增加和不断调整饭菜口味,严格成本核算,合理制定菜肴价格,文明服务。第九条餐饮服务单位要设立投诉箱、意见薄,张贴餐厅经营情况公示单,有义务、有责任诚恳接受并及时解决员工有关饭菜质量、价格、服务态度、卫生等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第十条餐厅服务经营者未经公司同意,不得随意招聘餐厅工作人员,所聘人员须到公司指定的正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章食品卫生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管理部门及公司分管部门、广大员工的指导、监督、检查与处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各种牌证,其费用由餐厅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接受卫生防疫等主管部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提交整改方案。如因餐厅卫生问题受到处罚,由餐厅经营单位承担,与公司无关。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加倍罚款处理。

  第五章餐饮用具的使用

  第十三条各类餐饮用具、设备均由餐厅自行购置,并应指定专人保管,制订完善的使用条例。

  第十四条应定期对餐饮用具、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消毒处理,以确保设备的使用正常和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使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保证使用安全。

  第十六条做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不得加工卫生状况不确定的物品。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餐饮服务单位各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职责:

  (一)餐饮服务负责人(服务协议签约人)职责:

  1、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及连带责任。

  2、负责制定餐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3、负责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年检、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与食品卫生培训工作。保证卫生许可证的按时年检,做到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与上岗证。

  4、负责货源采购、送配点的索证工作,不得采购无食品供应合格证供应点的食品,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可由公司指定采购。

  5、保证食品的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餐饮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合肥八大碗餐饮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条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第五条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第六条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公文制发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印、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条归档范围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第十三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五章会议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会议主要由办公会议、部门会议、总结会议组成。第二十条每月上,中,下旬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为公司总经理、店长、门店经理、后堂主管、各部门经理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至两次)第二十一条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

  1(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会议纪要和决议形成后,参会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第二十二条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三条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四条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开发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第二十五条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属于公司机密产品研制过程中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工种的两人共同执行。

  第二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第二十九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第三十一条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七章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回。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第三十三条公文打印、复印及传真管理

  1(企业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阅并签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门所打字的公文或相关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并交档案室一份留底存档。 4(各部门严禁打印、复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档案室接收传真、复印材料的部门或人员要认真填写接收传真登记。

  第九章安全保卫管理

  第三十四条安全保卫

  1(为了保公司有一个安全、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级单位要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决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3(各部门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留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行使公司领导的职权。处理临时发生的事件及决定采取的应急措施。

  5(值班人员应指挥、携同、监督保安人员进行巡视、巡查。

  6(负责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7(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自离职或酗酒,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50至100元。第三十五条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3(在上班期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4(公司全体员工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员工需应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6(办公室和经营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设施,不得改为它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和完好无损。

  7(办公室和经营场地等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9(时行明火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经安全保卫责任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临时设施和建筑物。

  11(全体员工不论是在工作区或非工作区,一律不许乱接电源。不准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12(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第三十六条安全保卫管理

  1(卷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现款、、贵重物品。 2(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存放现金,不得超出限额。

  第三十七条公司招聘的员工,要进行必要的审查;重要岗位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的,以保员工队伍的纯洁。

  第十章行为规范管理

  第三条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2(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员工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保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3(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4(中午禁止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5(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电话时以聊天寒暄方式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三十九条聘用

  1(招聘: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集团立即辞退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应聘:(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学历、简历、、各类职称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3)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3(面试:(1)面试一般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进行,主管以上人员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复试。

  (2)面试内容: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3)面试结果审核:面试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并报行政人事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4(录用:(1)录用名单确定后,对面试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将其应聘表存入储备人员档案中。

  (2)公司聘用人员在面试通过后,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员工试用期间以1个月至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接受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5(转正: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签署意见。在转正评定中不合格员工,将延长试用期或被劝辞职。

  第四十条离职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内部调动三种。

  1(辞职,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接交工作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级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前申请的员工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经部门主管考核,认为确实无法胜任本岗位者,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辞退报告",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调任其它部门或办理辞退手续。

  3、内部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升迁、平调或降职而离开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发的时,认真办理交接工作。待一切工作办理结束后,方可离职。

  4(所有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均按公司实际发薪日结算;因内部调动而发生变化的员工,新标准将按的起薪日计算;未按公司规定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计发当月。

  第四十一条考勤制度

  1(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签到方式。凡企业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签到,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签到,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签到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凭信息打卡/签到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不能打卡/签到时,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五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无故提前十分钟(含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绩效考核。 6(员工旷工一日者,处以双倍当日罚款,从当月中扣除。无故连续旷工二日或全月累计旷工三日者,予以辞退,不发。

  第四十二条休假的规定

  1(正常情况下员工每月休息四天,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特殊情况除外)。 2(婚假: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结婚凭结婚可休婚假七天。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经批准可休假三天。

  4(产假: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正常产假可休假六十天,特殊情况报请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复。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请假规定

  1(员工外出办事或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批准。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存根由部门主管自行保留,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除例行假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婚假、丧假外,其余一律按实际出勤计发。

  第十二章培训

  此章将在培训体系完成后颁布

  第十三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四十四条门店管理

  1(门店后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者,禁止上岗。

  2(门店后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门店后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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