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新30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
一、安全教育制度
1、厂级负责人培训制度:包括厂长、副厂长都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
2、安全生产管理员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他、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年至少培训1-2次培训。
3、各项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二、安全检查制度
1、厂级负责人培训制度:包括厂长都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考核获得厂长安全资格证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年至少进行1-2次培训。
3、各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已经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
4、新工人的安全培训制度:新工人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熟练后,方可独立工作。
5、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要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1-2次。
6、“四新”安全教育制度,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生产议事制度
为了增强企业安全意识,强化各级安全责任,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1、安全议事范围包括公司的各个部门及生产岗位,,一切有关安全生产的所有议题。
2、安全议事的主要负责人为:主管安全的副厂长,参加人员有厂领导、安全科长及相关人员。
3、议事时间和内容,与厂,由各参加会议人员针对自己的工作岗位或其他岗位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情况。
4、针对提出的建议和安全生产检查人员检查到的因素进行评议,并拿出具体的防范措施和执行的相关部门。
5、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安全议事的召集、记录和会后执行情况的跟踪。
四、值班管理制度(夜间和节假日)
1、值班时间:夜间带班人员按管理部安排(值班表)晚8点至早晨6点。
2、带班人要每天填写值班记录,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清楚。带班人把当班发生的问题直接通知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并要验证前一天发生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把整改情况写清。
3、值班期间,对厂内、各生产车间及重点部位进行巡逻,并在巡逻记录上签字作为巡查标记。
4、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人员因客观原因不能到岗的,用替班、换班等形式自行解决,但要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带班人员因客观原因不能到岗自行换班,不能请假。
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以岗位责任制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设备管理负责制,主要设备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责。
2、加强对设备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编制设备操作规程。
3、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修人员应立即排除,并做好维修记录。
4、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及时找设备维修人员立即采取措施。
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6、对于设备管理中由于违章操作,玩忽职守等造成设备事故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清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听取值班人员的意见,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使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要定期测试。
4、每年二月份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5、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6、对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7、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配电管理人员按上级主管部门定期参加培训,要持证上岗。
2、非配电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任何电气工作,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禁止任意架设临时线,如因生产或检修需要架设临时线时,应有电工按规范操作并负责,到期拆除。
4、一切电器设备(包括变压器、电机、开关)和生产设备均须有保护接地。
5、配电室及电器设备附近禁放杂物,保持周围清洁。
6、所有电器开关、插座设备规范、无缺损,开关箱完好。
7、车间配电柜旁禁止放半成品或成品。配电柜里面要清洁无杂物。
八、生产安全事故上报管理制度
1、发生工伤事故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车间主任等有关领导。
2、发生工伤事故后,首先要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发展和扩大。
九、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1、对较大安全隐患要制定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改和严格控制,予以消除。
2、有安全隐患的区域未整改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对容易发生隐患的部位,每月至少要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4、对检查中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由厂长指定付厂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进行验收。
5、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查和评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程度,必要时加以修订。
6、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机构,由厂长任组长。
十、事故报告与处理及安全奖惩制度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经过,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
2、由于安全事故,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主管部门。
3、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负责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本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安全部门及有关领导,对重大事故,安全管理员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监部门、消防等部门进行调查就、直至调查结束。
7、建立事故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地点、时间、部门,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处理结果。
奖惩:1、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未发生事故部门及个人每发现一项次,扣罚领导100元;责任人200元
2、造成事故1000-5000元,扣罚部门领导200元,责任人400元。
3、造成事故5000-10000元,扣罚部门领导500元,责任人1000元。
4、造成事故10000元以上的,扣罚部门领导1000元,责任人20xx元。并对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对责任人给予除名。因玩忽职守出现事故者要从重处罚,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预防性物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为职工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法律赋予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体现了国家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劳动者生命健康的尊重。
1计划
各单位根据《河北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范围、标准、品种、数量,每月提出计划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后,下达采购计划。
2采购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定点采购,所购置与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备“三证”,即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 3保管与发放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做好保管、发放的记录台帐。 4资金保障
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资金的保障,做到按时足额为职工免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5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每个职工都应受惜、保管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更换与报废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满后应及时更换;对一些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应按标准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对检验、检测已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换和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7监督与检查
公司工会、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的监督检查,教育职工正确佩带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不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除进行教育外,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十二。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场所是指在生产、贮存、使用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易造成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的场所。
2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防火、防爆警示标志。责任单位要进行定期和经常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易燃易爆场所要明确岗位责任人,消防设施、器材必须经常保持完备良好状态,做到班有班人管,人有会使用。
4存在爆炸危险的场所,电机、照明应采用防爆型,要避免因接触不良、超负荷或过热而产生火花或着火,正确设置避雷装置,检修照明采用安全灯具,避免机械性撞击。
5易燃易爆场所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制度,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吸烟,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
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6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完善的安全装置,如安装报警器、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等,安全装置要按规定维护校对,保持处于良好状态。
7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储存点、要严禁烟火,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 8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9加强可燃物质的管理,对大宗可燃物质必须按品种堆放;对酒精、酒类、油漆、甲醇等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10易燃易爆场所1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严禁私拉临时线,确需拉设临时线要严格执行公司《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1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补、切割前要进行彻底清洗、置换,并经检测,可燃液体、气体含量应低于其爆炸下限2倍;进入容器、管道内进行焊补、切割,容器、管道内含氧量应大于19%,容器、管道外应设专人监护。
12易燃易爆场所确需动火作业时,要严格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危险性作业审批与监护》制度。
十三、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安全管理部门对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公司的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和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充分保证。
4、各单位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5、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6、新工人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
7、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8、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专职安全员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9、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1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年组织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2、各车间每月对本车间职工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全员安全教育,认真做好记录。
13、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时,必须通过相应的车间及班组级安全教育。
14、职业健康教育分为上岗前健康教育、在岗期间健康教育、离岗健康教育。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重点职业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个人防护知识。
十四、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A、安全事故报告
发生事故后,应当按时限要求立即报告安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明珠集团公司及有关
部门和工会组织。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类别;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7、事故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续报;受伤人员在受伤后30日内死亡的,应当及时补报;
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伤亡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B、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建立由永华店主要负责人为主的事故调查组,由事故调查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为事故调查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不得阻挠和干涉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3、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做到:
(1)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2)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3)事故责任者、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职工群众受到教育;
(4)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4、事故调查组负有下列职责:
⑴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⑵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质;
⑶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⑷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建议;
⑸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5、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意见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事故抢救情况、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等内容。
事故处理决定或事故处理意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⑴事故的性质;
⑵事故的责任;
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或意见;⑷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
十五、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A、用电安全检查制度
1、配电室值班人员对变压器、配电高低压柜每班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上报主管领导;
2、电工安全检查人员每天对店内用电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上报主管领导;
3、店内各经营部有电器报修,电工班要在1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
4、每年对变、配电设备要进行两次停电检修和清扫,并做记录;
5、店堂各经营部每天对所用电器检查四次,并做记录,物业电工对经营部用电检查进行监督;
6、分管电工每天对所分管责任区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7、操作电工、必须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B、电梯安全检测、监督管理制度
1、所有电梯必须按期申请,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电梯进行年检,并取得年检合格证,方可运行。
2、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
3、要严格按照规定对电梯及时加油、保养。
4、每三个月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调整、并记录。
5、按大修规定年限,进行大修并记录。大修时要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检测。
C、中央空调安全检测管理制度
1、值班操作人员在开机前要对燃气管道进行检查(压力正常、漏气)方可开机。
一、目的 确保焊接装配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 适用于焊接装配车间所有员工。
二、 1、 职责 生产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焊接装配车间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2、 生产部每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三、工作程序 1、 严格按照 6S 管理要求执行。
1.1 现场整理 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
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
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杂物、脏物坚决从生 产现场清除掉。
1.2 现场整顿 A、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 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B、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分类摆放整齐,零部件绝对不能掉在地上,不 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C、 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D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1.3 现场清扫与清洁 车间场地必须保持清洁整齐,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场地,打扫卫生;焊接装配工作台面及货架除随 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附近不得有杂物及灰尘。
1.4 素养 A、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量具、工具用后要归位,不得随意摆放。
B、每个焊接装配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
每个焊接装配工工作有序,保持肃静,不得在工作时 谈天说笑,大声喧哗。
1.5 安全 A、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 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 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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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厂内的一切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在生产区域内有明火或吸烟,不 准穿拖鞋,不准打赤膊、赤脚。
违者罚款 50 元/次。
2、 严格按照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合理安排各项生产任务事宜。
焊接装配工必须无条件 服从主管的生产安排和生产调动。
2.1 焊接装配工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焊接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与不良 的正确区分。
2.2 焊接装配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焊接装配作业。
装配时发现零部件不良, 要及时向生产部和质检员反映,否则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2.3 各项产品焊接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员、工装设备、监控测量装置等,必须妥善安排,以 避免停工待料。
2.4 焊接装配过程中,各工序产量、存量、进度、物料、人力等均应予以适当控制。
2.5 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四、焊工车间注意事项 1.焊接车间要经常保持通风干燥,电焊机合闸前必须检查高压电有无漏电及搭铁,接线柱有无松动, 之后方可合闸工作。
2、焊接工作前,应检查电弧焊机外壳是否漏电,保持良好的接地;电弧焊设备与线路是否有良好的 绝缘。
3、施行电焊时必须佩戴:(1)面罩(2)手套(3)护脚,以防弧光刺伤眼睛,烧伤皮肤,防止火花 飞溅时引起烧伤。
(检查面罩和护目镜是否符合要求) 4.操作时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 5.乙炔发生器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回火保险器和防爆装置,安全回火防止器,必须定期检查,做到 安全可靠。
6、敲打电焊药皮,必须小心,以防飞溅烧伤眼睛。
7、夏季应将气瓶和乙炔发生器放置阴凉处,冬季应防止结冰。
8、工作地点经常检查各部位工作是否正常,焊接完毕应按规定关好开关,清理现场,保持场地整洁。
9、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关闭氧气、乙炔。
五、维护使用设备的要求 1.工具附件放置整齐,工具堆放合理,不得丢失,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管道线路完整。
2、实行定人、定机和交接制度,熟悉设备结构和操作规程,精心保养,防止事故。
六、非生产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场地。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职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资料: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状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状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状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状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状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状况;
(六)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状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状况务必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
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状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四)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持续完善备用。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务必贴合《消防法》有关规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一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单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学校内所有行政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务必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贴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部应对单位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六)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资料,透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资料: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七)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八)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九)对每届新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德研部组织实施);
(十)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状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务必持证上岗。
(二)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务必交用电说明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四)严禁使用不贴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五)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六)各处室消防安全职责人和电工要定期对单位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七)所有办公室、教室等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确保工厂正常生产秩序,防范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环境质量,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响应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制度制定。
第2条本规章适用于工厂内的生产、管理、维护、保洁、保安等所有相关人员。
第3条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全体职工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
第4条工厂领导班子及各部门应该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同时,各部门应当制定更加详细的管理制度,以确保职工健康生产。
第5条工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实行独立运作,彻底彻底排除安全生产缺陷隐患。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卫生检查、保护措施,制定应急处理预案等。
第6条工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领导及人员,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用电安全
第7条电气设备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的安全生产标准及各项规定,设备应得到有关部门的检验和审核,不具备使用条件及存在风险的设备应及时予以维修、更新、更换。
第8条禁止在电机线路上设加湿器、空气净化器等,特别在相关的场地中应严格执行,禁止将电线绾结。
第9条禁止私拉电线、私置电器、盗电盗用电。
第10条禁止在工作过程中擅自对电器和电气设备进行改动,非作业人员不得接近或者操作高压电气设备。
第11条电气设施距离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各线路应按规定设保护措施,交通部门、规划部门、公安部门等对线路的规定应按规定执行。
第三章防火防爆安全
第12条各个车间及办公室内的危险品应标明标志,按规定存放。
第13条入库产品及在厂内操作生产应注意防止静电产生,操作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防静电衣。
第14条禁止在生产过程中,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品应在专员监管下存放。
第15条任何人不得擅自在车间内吸烟,车间内不得放置各种火种。
第16条消防设施状态及使用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生产安全
第17条职工从事本人岗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独自或者乱操作。
第18条维护和保养设施、机械设备应符合有关的管理规定。
第19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在车间内正确摆放其他有感染性的`半成品和废弃物,一旦发现不妥,应及时调整。
第20条不符合计划要求的废气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21条以及所有相关部门不得生产违法、有毒、有害、污染等影响职工健康的产品。
第22条在装载物资、废物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统一的标识,为其进行分类、存储等操作。
第五章应急预案
第23条必须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意外,应根据预案进行处置。
第24条建构完善地下室电力与供能管线,保证强电线路的安全。
第25条设立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对应急预案进行认真落实,加强应急救援技能培训,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防范、处置突发险情。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26条监督部门应当按照有关的监管规定,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人员,应及时制止,并依法给予处罚,坚决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
第27条工厂负责人应当对所负责的部门加强安全教育,相互协调、共同努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权益。
第28条对职工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29条其他设施性质的管理,应当参照此规章制度进行相应规划,实行具体的管理。
1、为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各单位主管在员工进厂前肯定要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及留意事项,避开意外事故发生。
3、未经允许严禁员工操作自己不熟识或不属自己工作范围的机器设备。
4、严禁乱动电闸电线,工作时消失故障必需请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5、工作时,必需穿戴好劳动爱护用品。
6、不准穿拖鞋、裙子上班。
7、机器设备使用人员要留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发觉问题准时停机汇报有关领导或通知修理部门进行修理。
8、机电设备部门要常常到车间巡察,发觉设备运转特别或漏电、漏水、漏气现象要准时进行修理、上报。
9、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人身损害,其医疗费用由本人担当,公司不予报销。
10、车床工、钻床工不准戴线手套、披长发工作。
11、机电修理人员在修理机械设备和电力设施时需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开车"等警示标志。
12、每周由管理部、设备部不定时的抽查1-2次各车间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违章操作、用电、消防设备安全等生产问题;每周日公司固定的组织全部管理人员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12.1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依据状况每项罚款5-20元,由管理部、设备部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汇总下发到相关部门,由部门在一个工作日落实到责任人上报管理部或设备部,由管理部张贴通告并上报财务。
12.2安全隐患需要限期整改的由管理部或设备部同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到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期限一到由职责部门进行复查,整改不合格或未整改的`加倍罚款。
12.3依据存在的问题管理人员需负连带责任的,每项罚款5-10元。
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作业程序
3.1职责
3.1.1安全设备部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1.2各库管负责仓库罐区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2仓库安全管理
3.2.1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3.2.1.1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学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化学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3.2.1.2产品及原料为氧化剂的要单独存储及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
3.2.1.3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3.2.1.4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行作业。
3.2.1.5装卸危险化学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
3.2.1.6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学品,应及时清除干净。
3.2.1.7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中途不得饮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3.2.2储存安全管理
3.2.2.1产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3.2.2.2堆放成品或原料时,应注意堆叠高度,保证不发生倒塌事故。
3.2.2.3仓库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仓库周围按要求设置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仓库门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
3.2.2.4原料、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3.2.3电器管理
3.2.3.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的规定
3.2.3.2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3.2.3.3仓库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3.2.3.4仓库内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
3.2.3.5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2.3.6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等家用电器
3.2.3.7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3.2.3.8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3.2.3.9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专职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专职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3.2.4火源管理
3.2.4.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2.4.2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仓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经部门主管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工、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2.4.3仓库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3.2.5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3.2.5.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3.2.5.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2.5.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库管,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2.5.4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
3.2.5.5仓库的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3.3储罐安全管理
3.3.1储罐区间距、消防设施等应符合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3.3.2储罐区要标识清楚,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3.3.3储罐区及周围严禁动火。
3.3.4卸料或出料时,必须正确使用卸料、出料装置和静电报警仪。
3.3.5卸料或出料时,要防止发生泄漏抛洒现象,不小心发生泄漏抛洒时,应及时用砂土吸附处理。
3.3.6安全设备部要定期检查,储罐区的安全装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3.7闲杂人员禁止进入储罐区。
1、总则
为了规范调度班安全生产管理,夯实调度班安全基础,为宣城电网安全运行提供调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 、调度运行
2.1调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网安全运行、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无功电压、经济运行负完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网监视、倒闸操作、工作许可、负荷管理、无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准确的处理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2.1.2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操作时(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复杂的重大操作应双重监护,操作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行方式、分析负荷平衡情况、无功电压运行情况和合解环潮流情况,重大操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2.1.3值班调度员应对电网实时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进行事故预想。
2.1.4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危险点分析、事故预想等各项记录。
2.1.5严格执行三公调度的有关制度,保护电力市场各方利益。
2.1.6调度员值班应按经批准的值班表执行,特殊情况需调整班次,须经调度班长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应为下一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者应提前10到15分钟到班,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
2.2.2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得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暂告一段落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交接:
系统及各变电站的运行方式,运行有关注意事项及规定;
系统负荷、电压及无功补偿情况;
已执行的和待执行的调令票份数(包括口头命令);
设备检修工作报告情况及检修工作申请单执行情况;
继电保护装置投停及定值变更情况;
事故、异常运行、设备缺陷情况;
拉、限电情况及用电指标;
电网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时应做好的下列记录:
交接班记录;
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等口令项数统计;
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调度联系汇报
2.3.1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受安徽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负责正确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指令;省调管辖、许可范围内设备异常故障时及时汇报省调,华东网调管辖设备异常故障时,也应及时汇报省调。
2.3.2值班调度员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联系对象为:各县(配)调值班调度员、各变电站站长、值长或主值班员,线路工区和修试工区的工作联系人,电力用户指定的电气联系人,联系人名单需经公司或工区批准或调度协议约定。
2.3.3当电网实际情况需要时,地调值班调度员有权直接与县(配)调管辖的变电所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和发布调度指令。
2.3.4各级值班调度员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业务联系、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先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调度术语、操作术语,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回报、录音记录制度。
2.3.5各单位领导向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调值班调度员的。业务权限时,必须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
2.3.6地调与各运行单位之间的调度电话是电网统一调度的重要手段,非调度业务不得占用,调度业务联系必须使用自动录音电话,调度电话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汇报所领导处理,只能使用非自动录音电话或手机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也应事先汇报所领导、调度班长。
2.3.7发生重大设备缺陷、故障、电网发生事故或重要设备跳闸时应及时汇报公司分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调度所领导、生产部、安全部主任、调度班长,设备故障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处理,负荷变化情况、用户停产生产变动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式。
2.4调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关规程规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调度操作均应使用调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调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拟定、主值初审,晚班主值复审、副值预发;新设备启动等特别重大操作提前两日白班拟定、初审,晚班复审、预发,班长应对特别重大操作进行审核;临时操作应由副值拟定、主值初审,班长复审。
2.4.3调度操作票的填写应按典型调度操作指令票规定的精神进行,应由计算机开票打印出来,不得有错误,已预到现场的调度操作票因方式变化等原因需进行两处及以下的改动时应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经营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秩序,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公司安全科办公室主任或安全科组长委派人员主持公司级会议。
2、安全科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各部、室的安全生产会议和现场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3、各部门、班组(车间)负责本部门、班组(车间)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所属班组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4、各班组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
三、控制程序
第一条、会议分类
1、公司级安全会议:公司或公司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科会议,安全生产监督、环保部门在本公司的工作会议等。
2、部门、班组(车间)级安全会议:部门、班组(车间)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部门、班组(车间)的安全例会,事故报告会等。
3、班组级安全会议: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第二条、会议内容
1、公司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总结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传达,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2、部门、班组(车间)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总结部门、班组(车间)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门、班组(车间)安全工作任务,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三条、会议要求
1、会议要求讲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
2、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由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
4、会议组织单位应邀请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列席参加安全工作会议。
5、公司安全科、各部门、班组(车间)、班组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公司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部门、班组(车间)每月召开一次,班组每周召开一次,部门、班组(车间)和班组的安全工作例会可以和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6、会议主持人由主管生产的人员担任。公司级安全会议和调度会议主持人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部门、班组(车间)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分管领导担任,班组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班组长担任。
7、安全科、各部门、班组(车间)及各班组应作好各自召集的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
8、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有事不能到会(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开会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3~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在会议室举行会议应有考勤,由会议组织部门进行考勤。
1, 协助科长制定好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
2, 汇总和调查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3, 经常深入实地检查督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有权停止生产,有关安全信息及时向领导汇报。
4, 组织好一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及一季一次的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通知单并检查整改情况。
5, 做好各事故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并制订出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6, 进行有关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和全员安全知识教育。
7, 负责做好各类安全台帐,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8, 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为达到“四无企业”而做好具体工作。
1.自觉参加队组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刻苦学习技术业务,坚持科学养路,严格执行养护安全操作规程。
3.不准违章、冒险作业,采料时严禁挖神仙土,如有违章、冒险现象,一经发现立即纠正。
4.出工前应穿戴好安全标志服帽,同时检查好各自使用工具。
5.随车出工时,要按规定乘坐,放置好工具,严禁谈笑戏闹,车未停妥时,严禁跳车、扒车。
6.平原地区作业随小四轮和拖拉机带拖斗上下班时,严禁在三角架上站人,有栏杆的空拖斗只许乘坐四人,拖砂石材料的拖斗只许乘坐二名装卸工,其它载货拖斗一律不许带人,不许超载超坐。山区视情况而定,但原则上严禁小四轮和拖拉机拖斗带人。
7、用镐开挖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须保持一米,避免对面作业,如必须对面作业,相互间距不得小于五米。
8、在公路维修作业时,应在作业区的二头离作业场所10-15米处,放置安全圆锥柱(墩)或红白相间的施工标志牌,弯道应适当放置远一些。交通繁忙地段同时还要牵线划块作业,以保证养路工作时间顺利和安全。
9、在路上作业中不准来回奔跑互相打闹戏耍,不准在公路上乘坐和休息,随时注意来往车辆及行人状态。
10、雨季要坚持值班巡路,发现塌方阻车问题应做好标志,同时立即报告上级,组织力量抢通,并保持水沟畅通及时清理路面杂物。
一、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经理
第一条 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
第三条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划,审签对各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第四条 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 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懂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 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第七条 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第八条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公司副经理
第一条 在经理领导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负主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
第三条 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 检查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高安全检查
机构和安检队伍的素质,支持安检人员的工作,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第五条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负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组织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六条 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上岗前的培训取证教育等各项教育工作。
第七条 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上报。
第八条 审批一级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和参加其他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定,对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第九条 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重大险情隐患,指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
公司总工程师
第一条 对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在技术工作上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三条 负责审批一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适应性和可行性,督促贯彻执行。
第四条 在检查施工和生产的技术工作的同时,负责安全技术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对主管的职能部门,进行安全责任制教育,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五条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对劳动保护工作、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的实施措施,并督促检查取得实效。
第六条 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项目经理
第一条 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所管理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第二条 主持审查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呈报批准后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第三条 组织每周的安全专业会议,研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积极组织整改。
第四条 每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经常对本项目的职工,特别是工长、组长,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教育,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开展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奖惩。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制止违章作业。
第六条 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的实现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组织项目部及时整改安检部门提出的问题。
第八条 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 做好对女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一条 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和制度,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 根据生产规模,组织或参加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向单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工长及有关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主持编制项目部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 负责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 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技术措施。
第五条 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改进机具、设备、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
第六条 参与施工现场(工作场所)搭设的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安装的电器、机械等安全保护装置的`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七条 参加项目部安全检查,负责对施工班组或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督促生产班组及时解决查出来的事故隐患。
工长
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 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班组实施情况。
第三条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坚持文明施工。
第四条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
作,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督促班组开好班前教育会。
第五条 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班 组 长
第一条 认真执行、模范遵守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生产的安全负责。
第二条 组织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三条 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入场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的违章作业人员,可责令其停止作业。
第四条 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和作业。
第五条 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方可继续作业。
第六条 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记录,组织本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七条 组织本组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学习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生产工人
第一条 努力学习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知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
第二条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第三条 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第四条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第五条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
第六条 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安全部经理
第一条 根据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分工明确,使各项职责落实到具体管理岗位。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条例、规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组织起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第四条 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经批准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第五条 定期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及本部门管理工
作的检查和考核工作,按时向主管经理汇报工作。
第六条 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第七条 主持部门内的日常工作,制定每月的具体工作计划,组织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总结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第九条 负责组织进行对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外部关系。
第十条 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负责本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和其它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部安全员
第一条 努力学习和掌握各种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 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各单位的施工和生产情况,指导和协调基层专业人员的工作。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第三条 参与对一级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技措施
的审核,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
第四条 参加安全检查,负责做好记录,总结和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等工作。
第五条 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协助领导贯彻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协助部门经理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新工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七条 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部安全员
第一条 努力学习和掌握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订工作。
第三条 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做到预防为主,监督实施各项安全措施安全交底,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组织人员撤离。
第四条 督促、指导、检查各生产班组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配合有关人员搞好新工人入厂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及变换工种教育,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组织安全活动。
第五条 参加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等各种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
第六条 参加本项目部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七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班组兼职安全员
第一条 班组兼职安全员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条 配合组长,经常组织本组工人学习操作规程和新工人的入厂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条 协助班组长,坚持执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教育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并在生产中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第五条 检查和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做好作业现场安全状况自检工作,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二、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检查部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第二条 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第三条 参与审核公司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新建、购置、更新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
第四条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第六条 负责组织公司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及时向公司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情况通报;负责公司的安全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审批手续,裁决安全生产纠纷。
第七条 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 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第八条 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九条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办理安全生产证件。
第十条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 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第十三条 参加公司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工作。
第十四条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对爆破措施、防火措施以及建筑防火进行安全审核。
第十六条 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十七条 负责督促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爆破人员工作情况。
工程技术部
第一条 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条 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各级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并安排实现。
第三条 接收建设单位的新任务时,对有尘、毒危害或大型拆除工程时应与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详细研究,以确保安全施工。
第四条 下达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
第五条 凡新产品、新项目等投产前,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第六条 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要妥善平衡施工力量,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因抢任务引起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七条 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第八条 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
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第九条 在制订科技发展规划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新技术。
第十条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物资设备部
第一条 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条 搞好锅炉登记、建档和软化水的工作。随时提供锅炉和受压容器的技术资料,并组织司炉工培训工作。
第三条 组织设备大、中、小修时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安全通道和临时围栏。
第四条 负责组织对各种机手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对考试合格者签发合格证,严格执行专人专机制。
劳资部
第一条 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第二条 协同安全技术部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第三条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入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四条 负责组织新入厂工人(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工人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 录用临时工、合同工、招聘退休人员以及使用外包工队伍,应双方签定使用合同,在合同中应有安全施工的具体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任务,并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 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根据气候变化安排作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控制加班加点。
第七条 认真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适当分配工作。
第八条 工人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第九条 参加重大伤亡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财 务 部
第一条 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第二条 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第三条 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一、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资料
(1)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过程;
(2)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
(3)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
(4)工厂内个性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5)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
(6)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
(7)有关防火防爆和工厂消防规程的知识;
(8)有关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
(9)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10)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等资料。
二、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资料
(1)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
(2)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3)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
(4)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及其注意事项;
(5)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
(6)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三、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资料
(1)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2)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3)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礼貌生产的具体要求;
(4)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5)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6)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7)工厂、车间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8)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三级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并填写好“三级教育”卡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务必理解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已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并理解过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不再进行培训,而直接参加考核。
五、其他安全教育形式
1.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是基于安全生产教育的长期性的艰巨性的特点。职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活活动之中。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有多种,能够根据具体状况采用。例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陈列室、安全卫生展览会、放安全电影和录像、安全考试、安全讲演、安全竞赛等。在生产过程中坚持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的制度和职工违章离岗安全教育、工伤事故职责者复工安全教育。
2.安全“继续工程”教育
继续工程教育是指那些已经受过大专院校教育,并已在工作岗位上工作的科技、管理人员和企业的领导者,经过必须时期,务必继续理解安全知识和劳动保护新知识的教育。它是从不同专业、不同水平等具体状况出发安排学习资料,组织专修的,因此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理论性和实用性。这一层次的教育,主要是对专职从事安全管理的干部、企业主管安全的负责人领导、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对新任职的领导务必要经安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3.“四新”和变换工种教育
“四新”教育,系指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时或工人调换工种时,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由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其资料主要有:
(1)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2)“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3)新产品、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4)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资料和要求。
“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教育后要进行考试,合格后,要填写《“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厂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工场打闹、追逐、大声喧哗。
4、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工场内严禁吸烟。
6、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7、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8、在车间、油库、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9、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
10、工作灯应采取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11、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2、非电工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13、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14、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15、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环境保护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三、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四、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五、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六、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1、礼貌周到
服务公开
接待员应身穿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实事求是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知情权。
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门、人员办理业务手续。
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
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2、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厂区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3、明码标价收费合理
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
维修配件、材料要有进出台帐记录,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
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
4、信守合同保证质量
承修车辆要签订合同或托修单,明确维修项目、费用、质量保证期和双方责任。
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维修质量三级检验制度,保存检验数据。
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主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十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第五十一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一、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为主管责任人,病区科主任、科室科长为部门安全责任人,班组长为岗位安全责任人。各级领导共同担负着中医院安全生产责任。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院领导与卫生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院中层干部与院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负责,按照领导责任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各级领导对所主管部门,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各级干部在开展管理工作的。同时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整改,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各部门领导要坚持安全生产日查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排查和整改,向领导汇报。
六、特行部门领导,要特别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对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化学药品、毒麻剧药品、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七、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各部门领导积极采取救援措施,消除事故在萌芽中。如果发生重大事故,部门领导在积极组织救援的同时向上领导汇报,向“119”报告,请求支援。事故发生后,由院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真实、准确、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一、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环保施工负直接责任;
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办好交接班手续。
三、严格物品出入及放行手续。杜绝把关不严造成物品、车辆流失。
四、夜间厂区内车辆,保安员认真履行巡查防止造成车辆被盗或人,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及时处理为破坏。
五、要统一着装坚守岗位,不私自离岗、窜岗,时常巡视,检查责任区域,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
六、消防控制中心保安员应每天检查公司内消防设备正常运转情况。发现不能正常运转或异常的`消防设施、设备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
七、巡逻保安员,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按规定对场区仔细彻底巡查,防止发生盗窃、凶杀、火灾等事故。
八、厂区内发生盗情或火情等,保安员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防止事故事态扩大。
九、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环保活动、岗位技术练兵,提高安全
十、环保意识和技能;不得与厂区内闲杂人员、缝子相互勾结,谋取私利。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交给承诺人留存。
承诺人:xx
职务:xx
所属部门:xx
部门负责人(签字):xx
20xx年xx月xx日
总则
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3.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4.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车间主要负责人、各班组组长是本公司、本车间、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6.公司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7、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8、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9、公司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10、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1.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2.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各车间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各部门必须坚持使各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公司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充分保证,经费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4.公司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印发宣传品、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应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6.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一般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
7、新进场工人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9、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时,必须通过相应的车间及班组级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
车间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以查处“装置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
班组安全检查应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为主,以查处“操作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周组织进行一次。
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评比的主要依据。
5.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压力容器等专业性或重大危险项目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8、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和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9、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抄报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
10、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1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技术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汇总并存档。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制度
1.公司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包括行车等)由公司统一管理并负责对其实施监督。
2.公司做好安全设备、特种设备的进场组织、安装调试、拆卸退场及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向当地设备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报检、报验,未经当地设备监督、检验部门许可和验收合格的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3.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原则,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管理,所有从事与安全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有关的操作、维修保养等人员均必须由公司统一派遣,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公司应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运行实施监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支持或强迫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5.公司应把对外租设备的管理纳入到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不允许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1.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必须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4.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5.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须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2.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3.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具有《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条件资格认可证》和《安全鉴定证》的产品。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协同材料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对新购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杜绝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4.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为预防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时间要求
除了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参加培训学习外,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学习教育活动。每人每次安全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初聘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二、参加人员
公司全体员工及全体驾车驾驶员及押运员。
三、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学习内容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典型案例讨论、突发事故的应对、驾驶常识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相关内容。
及时通报各类交通事故情况、对事故原因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四、制度保障
公司领导、安全员在举行例会之前,要对学习内容做好准备,做到心里有数,内容丰富。公司在每年年初制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安排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费,保障安全教育培训顺利开展。
五、学习方式
学习要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可采取观看光盘、听录音、看录像、经验交流等形式,也可采取集中教育可走访教育形式。有计划地安排各类人员管理部门规定的外出培训。
六、公司要对安全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记录,参加人员须签到,对召开地点、时间、主持人、参加人、学习内容、考勤作详细记录。
外出安全培训须做培训备案卡,做好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对重大项目工程安装、检修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操作措施、计划,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公司定期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坚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
六、坚持搞好安全培训制度,职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七、对重大危险源的工作场所,要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做好预案演练。
八、生产现场要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各种物件摆放要整齐有序。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细则篇4
一、员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保证安全生产。
二、生产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各类事故发生,实现“三天一降"(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经济损失)。
三、生产岗位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着个人衣服上岗。
四、车间尊职安全员要切实履行职责,随时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制止违章操作和冒险业。
五、电器和机械设备故障应由专业人员排除,非专业人员严禁自已动手处理。
六、厂区内原则上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火时应请款领导,动力火现场要设专人监管,人走火灭。
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望车间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安全生产制度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1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1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
1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1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1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1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1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1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1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
1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九、处罚规定
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
1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1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环保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接地、排烟、除尘要求,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1、目的
为落实安全生产有关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3、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临时工、外包工及外来培训、实习、参观人员等),必须进行公司、车间(部)、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1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
由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各车间、部门。
3.2车间级安全教育(二级)
由生产设备部经理及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本车间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例案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班组。
3.3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和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
4、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4.1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公司级由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由项目负责单位和项目所在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同新入厂职工;
4.2进入公司参观、学习、检查等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其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教育,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有专人陪同,以保证安全;
5、特殊教育
5.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市/区安监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按时参加复审;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环保质监部组织实施,考试合格方可任职。
5.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应定期复审。
5.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进行独立作业。
5.4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各部门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以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6、考核方法
6.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市安监局组织进行。
6.2其它管理层的安全技术考核,由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
6.3职工的安全技术考核,由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检查分类
1.安全人员日巡检查。
2.职工岗位检查,班组日检查,车间周检查,企业月检查。
3.企业每月安排一次安全大检查。
安全检查内容
1.安全检查工作,应运用系统工程,编制“安全检查表”,对照进行检查。
2.安全检查由安全员组织各科室,车间领导参加,认真查思想、查组织领导、查管理、查现场、查落实措施等内容。
事故隐患整改
1.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分类进行登记存档,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下达“整改通告书”,限期整改。
2.事故整改要做到整改率100%。
考核
1.加强安全人员巡回检查考核,有记录、有统计,对查出的。违章违纪现象要按“岗位责任制严格考核”。
2.对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期解决应按违章处理,对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
3.发挥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一卫生保洁制度
1、生活区场地必需做硬地坪,有排水沟,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
2、设置盥洗池,二层以上宿舍要有给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设置。
3、设置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盖加锁,有专人负责清运垃圾及茶水供应。
4、宿舍光明通风,东西物品堆放整齐,室内清洁,有卫生负责人和轮番值日清扫制度,保持室内干净。
5、支配专职卫生保洁人员,负责公用场地清扫,保持生活环境的干净卫生。
6、配制消毒除四害设施,杜绝蚊蝇孽生。
7、办公室要保持清洁,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8、食堂要做到防尘,防蝇,防鼠,远离污染源,食堂内外必需每天做到清洗打扫,并保持内外环境的干净。
二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1、现场动用明火,必需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2、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牢靠。
3、焊割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章动火,必需持证上岗(焊工操作证动火证)明确监火人,备带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油漆间,木工棚及危急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域严禁吸烟。
5、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6、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四周不准任意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三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爱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建立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1、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及交接班制度,护场保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2、非施工人员及本工地人员不得任凭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警卫必需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3、进入工地的材料,警卫值班人员必需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4、外运材料必需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需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设专库、专人发放保管,作好成品爱护工作,并制定详细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难事故发生。
7、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难事故,要马上报告并爱护好现场,协作公安机关侦破。
8、门卫值班人员不得任凭离开岗位,如被发觉进行批判教育,并赐予罚款。
四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生产顺当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1、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使用状况,发觉问题准时处理。对全部的。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修理一次,并将检查和修理状况做好记录。
2、施工现场每星期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全员、技术员、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和解决的状况写成材料入档备案。
3、公司质安部每月对现场的临时用电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时,定人、定时、定长、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的状况进行复检。
4、检查内容按建设部88年颁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88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筑安全)中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五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管理班组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工程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
应当必需发动班组,抓好班组管理,按各种班组操作落手清标准进行定期考评并与奖、罚挂钩,在提高班组操作素养的基础上,各班组自觉地根据各自的管理标准做好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证场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项目管理领导班子要有人负责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检查、考核。
由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实施详细的检查、考核,原则上谁签发任务单谁考核,一般由施工员负责。
评分符合标准,不弄虚作假,扣分处注明缘由,重实据,奖罚要分明。
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施工班组必需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
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准时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混凝土、沙浆、碎砖等杂物。
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作到就层就地破裂使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具车、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准时冲洗铲清按规定存放,留意保管。
4、在脚手架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需在操作完毕后准时清除底笆
上砼,砂浆、碎砖等杂物,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区域落手清工作。
5、落手清工作最基本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六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生产班组每天上班前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准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交底要有针对性的内容;
2、施工员、安全员每天对作业面上须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时发觉的问题要准时实行整改措施,落实执行人员和整改期限;
3、项目工程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安全员准时做好台帐;
4、检查要有重点,要讲究实效,并建立项目整改书面通知单,及整改反馈档案制度;
5、项目要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的管理及有关记录,对较大隐患在短期内不能准时整改的,应实行紧急措施并向上级请示;
6、对操作班组或个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行为要准时制止,并以相应的奖罚措施。
为使公司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得每次安全生产检查能够有确切可以查阅的资料和记录,充分发挥各项安全记录文件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管理各项台账要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并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2、要对文件的内容、份数、标题等逐一核对,如发现不符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应及时送交领导,不要挤压。
4、应及时登记编号、分类整理并存档,做好详细记录。
5、保存时,要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6、需上报的文件必须经过负责人及法人的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上报,文件上必须详细写明文件标题、主送单位、经办人等。
7、存档人员应及时分类整理、存档,并统计编号、编制目录等,以方便查阅。
8、存档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9、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详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文件带回家里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
10、借阅时要明确责任人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借阅人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复印,不能转借他人。
11、对于不具备存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应填写《文件销毁清单》,经安全科长批准后,可以销毁。
为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达标工作的落实,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求公司下属各部门、单位、项目部遵照实施。
一、安全检查的类型:
1、日常性检查。即是经常的、普遍的检查。可以是企业、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班组、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安全员等不同层次。可在适当时机进行。
2、专业性检查。是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进行的。检查。
3、节日前后的检查。是针对节假日期间容易产生麻痹思想的特点而进行的安全检查,包括节日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节日后要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等。
4、不定期检查。
二、检查方法与形式
1、安全检查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2、各工程管理人员及各项目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现场的机械、安全用电、防护设施、文明施工、遵章守纪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3、班组负责人,每天必须跟班作业,每天巡视安全生产情况,施工人员有无违章等,同时做好记录。
4、加强特殊时期、节假日、冬雨季等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部门将会同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以防特定时期及季节变化、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给安全生产带来危害。
三、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思想。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即检查领导、工程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对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查管理。主要检查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效果。
3、查隐患。主要是检查、识别不安全隐患。
4、查整改。主要检查对过去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5、查施工条件、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帽、安全带、现场文明施工等是否达到"安规"要求。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臵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臵;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
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臵;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一、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的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及辽建发[20__]22号文件精神,增强安全监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岗位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直接责任人。
三、监理安全责任及工作职责
1、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资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确保编制内容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复审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条例》中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基坑、地下暗坑、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人员必须审查专家论证意见。
2、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隐患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隐患整改完毕须经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发复工指令后方可恢复施工。
3、施工单位拒不按监理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复工的,监理企业必须及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等方式报告。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日记
(1)、监理日记必须设《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专栏(现行监理日记无此专栏,暂记在其它记事内容专栏),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鉴。
(2)、监理日记应记明: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使用和落实情况
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记录
发生事故的详细记录
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记录
其他临时会议,检查记录
2、监理人员履责情况
安全管理和安全质保体系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及持证上岗情况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气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事故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要求。
建筑施工临时用电
土方开挖工程
基础支护与降水工程
拆除工程
脚手架工程
模板工程
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机械
应急救护预案
3、要把《条例》中规定的监理安全责任内容列入监理规划,并制定实施措施,严格执行。
4、在参加投标时,投标文件要有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并在承诺书中明确安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监理做出保证。
1、严格执行各项防火责任制度,切实做好以防火为重点的“四防” 工作。
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等加热电器。
如有违 规者一律开除; 因违反规定引发火灾, 造成重大损失的, 要依法处理。
2、加强电源管理,切实执行安全用电的各项制度。
电气设备安装要 符合要求,不准乱拉乱接电源。
及时清除电气线路和设备周围的易燃 物,以防短路起火。
3、应使用密封式电动机,普通电动机应加防护罩。
电动机不准带病 运行,不准超负荷使用。
4、木工房不得堆放待用木料,加工好的成品要及时搬离,每日及时 清除室内刨花、木屑,保持室内整洁。
5、木工房内不准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6、下班前指定专人切断电源,关窗锁门,进行安全检查,确无问题 后方可离开。
7、木工必须掌握一般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8、严禁穿木履、拖鞋、高跟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9、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如有违规者警告一次(扣除当日工资。)
10、木工房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学会使用,并经常维护,发现有过期 或者损坏的,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更换。
11、打磨工、上锯人员严格按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如违规操作造成损 失的由个人承担 80%,公司承担 20%;
12、工作期间应各司其责,不得聊天、打闹、嬉戏;
13、每日下达的生产指标必须保质保量完成。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夜间(晚22时至6时),车辆不在达不到夜间行车安全通行要求的3级以下(含3级)山区路段营运。
四、严格按照经营许可的事项和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未经运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从事班车客运。
五、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六、做到三不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七、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旅客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财物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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