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活动总结范文(通用3篇)
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活动总结范文 篇一
因为之前一直跟着前辈律师帮忙,基本上都在做律师助理方面的工作,而拿到律师证就意味着开始独立办案,身上的责任变大了,然而这才刚刚开始,往后需要学习积累的知识还有很多,以下是本人在本职业年度内的总结和反思: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在职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师协会制定的律师章程和司法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在日常生活中,努力承担法律赋予律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社会责任,严以律己,始终做到忠于、服从于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以促进依法治国,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维护社会秩序为己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忠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廉洁自律,珍惜和维护职业声誉,保持良好的律师形象。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隐私等,尊重同行,关注国家法律的制定与实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通过高水平的执业活动促进法律的实施与完善。
2、工作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
在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过程中,办案方式取得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诉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谐,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本人无论是代理诉讼案件,还是办理非诉讼案件,都能恪尽职守。
回顾本人所接收的各类案件和所提供的各项法律服务,本人都是兢兢业业,扎扎实实,每个案子都尽心尽力,做到让当事人满意,自己心里也踏实。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双重效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财产都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及国内经济体制的发展,面对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本人立足现有业务的同时,继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积极开拓新案源,努力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
3、认真遵守执业纪律
因为刚执业,办理的案件不多,处理民事案件4件,都已经结案。在职业活动中从来没有出现以下违反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现象:在同一案件中,同时为委托人及与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第三人代理、辩护;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利害关系的案件中,分别为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代理、辩护;为争揽业务,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利用媒体广告或其他方式进行不实宣传或不适当的宣传;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诋毁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声誉;利用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组织的关系,进行不正当竞争;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向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超越委托权限,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接受委托后,故意损害委托人利益,或者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为阻挠委托人解除委托关系,威胁、恐吓委托人,或者无正当理由扣留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违反律师服务管理收费规定,或者收费合同约定,向委托人索要规定或者约定之外的费用或财物;执业期间以非律师身份提供法律服务;承办案件期间,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合,会见承办案件的法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我没有任何违法或者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和严重损害律师执业形象的违法违纪行为,从未因不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而受到过处罚。
总结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理论结合具体案件,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其次,学习到了更多与人打交道的技巧,这里面既包括与当事人打交道的技巧,也包括与法官及对方代理人之间打交道的技巧。律师是一个从事社会工作的执业,每个律师至少要拿出自己精力的三分之一从事社交,如果相应的人际交往不足,我们的律师工作肯定是裹步不前的.。我认真钻研法律专业,积极学习新颁布的法律,与时俱进,跟上法律不断更新发展的步伐,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4、在工作过程中认真参与公益法律援助活动
在成都市武侯区司法局组织下在玉林东路社区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对于社区居民在土地纠纷、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劳动争议等方面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认真、全面、详细的解答,解决了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在法律宣传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在热心公益,服务百姓的活动中,本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解答百姓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在当今法治社会的背景下,社会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公众及律师行业能够在这样互相交流过程中相得益彰,一方面满足了公众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律师工作也能够通过接地气的方式使自己的工作得到深入和沉淀,对于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尽了自己的一份力。
总结在20xx年度律师执业情况,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加强专业学习,依照《律师法》和律师事业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不断拓展新案源,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争做一名优秀律师。
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活动总结范文 篇二
按照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关于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要求,紧扣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市残联下达20xx年残疾人工作目标任务,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加大落实力度。残疾人民生保障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总投资77.46万元(中央级9.8万元;省级4.25万元;市级16.77万元;县级46.64万元),涉及自主创业、助学救助、康复救助、社会保障等项目,惠及4512名残疾人。
一、围绕深化扶贫助残项目,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特惠政策的创新,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推进残疾人扶贫与农村特色产业相结合,设施农业等样板工程成果,加大基地辐射带动作用,新建残疾人扶贫基地6个,扶持36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手工业等,县级残联投资5.9万元,此项工作已全部完成;加大助残帮扶力度,深入开展“走千家、进万户、送温暖、解民忧、办实事,主题活动,为全县200户肢体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4.63万元(市残联指标),县残联为范村儿童福利院捐赠大米、白面,价值0.21万元;春节、“助残日”两大节日走访贫困残疾人150户,发放救济费3万元。
二、围绕重点实施康复救助项目,提升残疾人康复效果。实施九项康复救助项目。
1、“助明项目”,推行白内障无障碍建设,和晋中二院、红十字慈济外科医院、平遥康明眼科医院开展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筛查及病员输送工作,筛查全县贫困白内障患者1124例,实施了复明手术1050例,其中全免费887例。
2、“助行项目”,开展假肢、矫形器适配需求调查,推行假肢装配无障碍,为适合装配假肢的下肢残疾人免费装配适用型假肢2具;为全县残疾人及65岁以上有需求轮椅的老年人免费捐赠轮椅20辆(市残联)。
3、“助听项目”,为有就学、就业能力的贫困聋人装配助听器2个,并转介进行康复训练。
4、“精神残疾救助项目”,争取中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为6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药物救助金2.7万元,住院治疗5人,补助5万元;省级救助精神病患者服药40名,补助1.8万元,住院15名,补助1.5万元;市级救助精神病患者服药20名,补助0.9万元,住院10名,补助1万元。
5、“居家无障碍”项目,以城市道路、居住小区和残疾人家庭等开展无障碍改造,共完成:坡道改造3个(冯贵生、李德武、要年龙);轮椅4个(杜文林、游瑞本、穆月娃、胡利生)。闪光门铃3个(白贵义、王世文、孙玉娥);呼叫器(杨烈娃、张广武、李保忠);语音门铃(安俊文、白宝林、白成林);语音电话(刘素叶、马丽华、武乃生);地面防滑3段(白玉香、何彩凤、杨立贵);无障碍厕位3个(曹富年、杜丽仙、冯国保);无障碍进家庭25户,经审价后总投资为1.75万元。
6、“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尝试为聋人、盲人两类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无障碍服务。完成脑瘫儿童康复训练3名;新收聋儿1名,聋儿助听器配发1人。
7、“康复辅动器具配发项目”,完善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服务功能,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常态化的康复,供应配发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245件(省残联配发),为乡镇社区配发了6套的康复器材(省级2套、市级4套),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目标。
8、“康复扶贫项目”为乡镇9户养殖业、种植业、手工业等残疾人贷款131万元。
9、“康复、扶贫经费落实项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检查的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配套残疾人基本经费13.9万元,残疾人康复经费5.7万元,农村党组织扶贫经费0.6万元。共计20.2万元。
三、围绕出台托养服务政策,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
研究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模式,规范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继续实施“阳光家园”托养服务项目,做好残疾人“居家安养”工作,为100名居家安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安养补贴,每人0.06元,计6万元(市级)。
四、围绕创新培训就业模式,提升残疾人就业率。
探索适合残疾人特点及市场需求的培训机制,以创新培训方法、扩大培训范围、丰富培训内容为手段,采取分层次培训、集中培训、社区特色培训、岗位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残疾人技能水平,促进单位、企业接纳残疾人,和县青创中心联合举办培训班x期,培训残疾人x人(其中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105人)培训费21.53万元(中央级2.1万元,省级1.05万元,市级1.05万元,县级自筹17.33万元);继续打造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与载体,扶持自主创业、基地就业、产品展销会、企业按比例就业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援助活动。年内新建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6个,扶持20名城镇残疾人自主创业、居家就业,全年新增残疾人就业20人以上,使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就业率提高5%,对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了年审,共年审234个单位,并协调县财政、地税部门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严格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目前已征缴残保金75万元。
五、围绕加大扶残助学力度,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落实县残疾人民生计划、开展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工作,向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18名贫困残疾学生发放助学金1.44万元(市级)。
六、围绕落实基层组建政策,提升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
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残联要求,落实市委组织部、编办、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残联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残疾人基层组织网络体系,提高残疾人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城镇利用政府公益性岗位,以公开招考形式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在农村全面落实村残疾人联络员误工补贴政策,力争年内全县乡镇(街道)残联、社区(村)残协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备率达到100%,全面建成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作用发挥明显的基层残疾人组织,夯实残疾人工作基础。建立分级培训及考核机制,开展以岗前培训、定期轮训为主的教育培训,强化日常考核管理,切实提高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七、围绕健全权益保障长效机制,提升残疾人事业依法管理水平。
健全残疾人政策法规体系,依据国家及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做好《XX县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及各项配套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加强县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建设,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创办成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
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活动总结范文 篇三
20xx年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以维护公平正义和扶弱助残为原则,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为残疾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较快发展,截止到11月30日共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9件,共接待残疾人法律咨询428人次,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残疾人群体的普遍欢迎。
一、主要做法
(一)扩大工作站建设,形成残疾人维权合力
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积极调动各部门参与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们采取各种形式整合资源,对内,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等到社区、企业、福利院等地方,开展经常性地助残扶残活动,为残疾人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对外,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与残联、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局等协作配合机制,在上述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残疾人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快捷地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在法院设立律师工作站,由律师常年值班,第一时间为残疾人犯罪案件、残疾人被侵害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二)健全完善服务网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在服务硬件上,积极推进“临街落地”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建立了“临街落地”便民接待窗口,接待窗口设立了“无障碍通道”,提供残疾人拐杖、轮椅等辅助工具,体现服务人性化。在服务软件上,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延伸法律援助触角,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继续扩大充实“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完善“一站式”服务,方便残疾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为更好地服务于残疾人群,全面推行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制度,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对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的,可先行受理并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案件报送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审批,极大地方便了残疾人。
(三)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维权常态化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残联组织密切协作,通过建立维权长效机制,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将残疾人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开展重点施援,开辟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的受案范围,优化随时办理、优先咨询、简化手续等程序,让服务更加方便快捷。
(四)加强法制宣传,引导依法表达诉求
在加大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增强残疾人的法制意识,提高残疾人的维权能力,引导残疾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在“全国助残日”,通过报纸、媒体、网络等载体,通过刊登和播放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向全市残疾人宣传法律援助。依托“12348”法律援助咨询平台,开展残疾人法律咨询,引导残疾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稳定。
二、下一步的打算
20__年,我们将按照上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结合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特点,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工作措施,推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跨越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保证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通畅。
二是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建设,简化工作程序,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做到“应知尽知”和“应援尽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