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有限公司(盖章)
消防维保合同(推荐2篇) 篇一
甲方:
乙方: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合同法》,公安部[19xx]21号文件《关于抓紧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制度通知》和《河南省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及概况
1、工程结构:
2、工程地点:
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相关连动系统的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的清洗、检测。
2、消防栓系统及维修、保养。
3、自动喷水灭火(喷淋)系统的维修、保养。
4、消防泵房设施的维修、保养。
5、防排烟系统的维修、保养。
三、合同日期
依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合同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合同期为。
四、合同造价
本消防维修、保养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时,乙方按要求对所属消防系统进行全面维修保养前的检查并出具消防运行报告,甲方在收到消防运行报告之日起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清工程款。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消防值班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操作知识能力,具有消防上岗证。
2、甲方值班人员发现消防故障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
3、消防系统损坏所需更换的配件,由甲方购买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乙方按相同型号标准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免费提供安装和技术服务。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派人进行现场配合。
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维护、保养内容进行施工,确保在合同期内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2、按时出具一份《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递交交甲方。
3、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消防控制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至达到正确掌握操作规程。
4、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时,乙方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配件损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5、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对消防系统全部检查,建立消防维护、保养档案。
八、其它
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管理。
3、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消防设施造成损坏,乙方应写书面材料说明原因,无条件维修达到使用标准,因甲方值班人员操作不当,设备配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设备使用年限到期的或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如地震、冰雹、洪水、战争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消防维保合同(推荐2篇) 篇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公司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根据国家消防有关规定,现甲方将公司内所有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
第二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
第三条: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控制联动系统;
3、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淋系统;
5、防排烟系统;
第四条:维护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消防系统维护周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维护费用为:(大写:),当维护周期达到半年时支付乙方本合同款的80%,维护周期结束后10日内再支付本合同款的20%,二次付清。该合同期满时,在甲方无异议后,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日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
2、当甲方发现消防设施故障并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4小时内,必须派维护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按期付款,在告知乙方的同时可延迟壹月正常维保期。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提供公司的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消防系统维护工作以确保整个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工作同时对消防维护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填写相关的维护记录表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后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3、乙方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当消防系统出现故障时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一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4、乙方为确保防爆实验室的浓度探测器处于完好状态应每半年(间期以地方消防要求为准)请消防部门认可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浓度探头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当检测发现探头达不到使用要求时乙方应将探头送至厂家进行重新标,定使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上述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若遇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A、甲方擅自关闭被维护设备;
B、值班人员不在值班现场;
C、当确定设备、备件已损坏时,乙方提出需要更换,甲方不与采纳的;
D、甲方不及时反馈给乙方设备运转故障情况。
6、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需维修通知后,若在4小时内未能到达现场(事态紧急时必须及时赶到),甲方有权自行解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负责培训甲方消控室值班人员专业技术及设备操作规程,同时负责对义务消防员的消防业务培训。组织进行每年至少两次实操演练。
8、乙方在具体维保施工中,竣工日期应提前告知甲方。正常维保期或施工期内出现因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未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而引发消防安全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第六条:其它
1、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在1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如超过100元的设备由甲方承担购买,乙方负责安装;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2、本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一方违约均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