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这里是细致的小编为家人们找到的8篇合同范本的相关文章。
常见合同(最新8篇) 篇一
订立合同单位:
甲方(单位名称):大庆市巳丰科技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私营股份所有制
乙方(单位名称):沈阳科华公司
经济性质:私营 所有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决定联合成立无心磁力泵厂,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联营宗旨、项目和范围
合作宗旨:同风险、共进退、相扶持、谋发展。
合作生产(经营)项目:无心磁力泵。
生产(经营)范围:磁力泵系列产品研发、更新、生产、销售。
第二条 合作企业名称 公司(企业)。
地址: (所有制)合作。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
第三条 合作出资方式:
甲方投资:厂房及流动资金作为入股。
乙方投资:技术和设备作为入股。
投资中包括固定资产、物资和专利权、商标权等,须按期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 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1、负责能够满足生产所需要的厂房、场地、库房、水电及其他为生产而设置的生活附属设施。
2、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对企业的生产运营中的财务、采购、销售等有监督和审查权。
3、负责企业发展所需的前期流动资金。
4、负责协调企业在生产和经营中遇到的难题和问题。
乙方:1、负责提供生产技术、研发新的生产技术和新技术革新。
2、负责提供生产设备和设备运营的维护。
3、负责企业的日常生产和经营。
4、负责开拓新市场和产品销售。
第五条 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所得,在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职工工资、生产流动资金和提取储备基金后,余下资金如下分配:
1、公司预计在三年内收回各自的投资成本,成本回收的办法是从可回收的成本中甲方持有60%的回收权,乙持有40%的回收权。
2、双方相应的投资回收结束后,利润分配的原则是甲方可得年总利润的40%,乙方可得年总利润的60%,利润的分配办法为年终结算。
3、双方合作的前提是风险共担、互利互惠的原则,所以在企业运营中,如因各自管理范围内出现的失误、不利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又责任人自行负责;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即各自承担损失额度按照利润额度同等承担,即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60%。
第六条 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
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模;
2、审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决定公司级干部的任免、奖惩、职工待遇和临时人员的吸收、解雇;
4、审改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听取经理的工作汇报;
6、决定合作合同的变更或中止;
7、决定经理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8、确定董事的报酬,有权吸收和撤换董事。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任期 年,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它职务。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 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公司运营的生产销售在董事会的管理监督下由乙方负责,甲方对公司派出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销售、采购进行定期的审计和监督。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本着遵守本协议的原则,如因伪约造成的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由伪约方承担因伪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遵循第五条风险共担里的承担办法。
3、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应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商的,需向本地仲裁机构或是人民法院申请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背忘录附加在本协议下共同执行和遵守。
第十条 本协议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开设银行帐户和其它筹建事宜。
第十一条 本协议生效由双方协商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作为企业运营的参照和依据。
第十二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三份,备公司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使用。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银行帐户: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银行帐户:
常见合同(最新8篇) 篇二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齐鲜瓜菜专业合作社
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流转土地用途,用于大棚蔬菜生产。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十五年,从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1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臵、面积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合计 亩。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土地流转费以现金支付。自20xx年10月1日始至20xx年9月30日止的3年内,每亩每年租金为1000元。此后每年的租金按1000斤小麦计算,按当年10月1日前后十天的市场均价计算,但基础价格不得低于1000元。
第一年的租金于签订本合同时交付年租金的10%为订金,20xx年的10月1日前交付4万元(含订金),20xx年6月15日前交清下欠当年租金,第二合同年即自20xx年10月1日始于每合同年的6月15日前一次性交清本年度租金。如逾期交付由乙方按日3%承担违约滞纳金,逾期30日,除由乙方如数交租金和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合同到期后,由乙方如数原状交回该土地。
2、合同期内,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行使合法经营权,甲方不得干预。但可予以适当协助,并帮忙调解本村和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
3、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出现荒芜和毁地取土等现象,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损失。
4、合同期内,不得私自分包、转包、转租或其他形式的流转。
5、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相应损失由乙方负担,相应租金应如数缴纳。
6、合同期内,如国家征用该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土地补偿归甲方。
7、乙方需用工,甲方村民优先。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和解除:
1、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3、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6项情形的;
4、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5、订立合同所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 盖章:
签订时间:
常见合同(最新8篇) 篇三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国 家 测 绘 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定作人(甲方): 合同编号:
承揽人(乙方): 签订地点:
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序 号 标 准 名 称 标 准 代 号 标 准
级 别
其他技术要求: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
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工作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预算工程总价款:
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实际工程价款总额。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 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
3、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4、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 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 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4、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序号 测 绘 项 目 完 成 时 间 备 注
全部成果应于 年 月 日前交甲方验收。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据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
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测区所在地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着作权归属的约定:
第十条 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并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人民币 元。
2、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 %,人民币 元。
3、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 %,人民币 元。
4、乙方自工程完工之日起 日内,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做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根据工程结算结果向乙方全部结清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
1、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日起 日内,乙方根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测绘成果。(见下表) 序号 成 果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备 注
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 份。甲方如需增加测绘成果份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份工本费 元。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偿付乙方预算工程费的30%,人民币 元;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预算工程费的 %( 元)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 元/日)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第二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 %,人民币 元,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总造价款的 %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返工周期为 天,到 年 月 日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30%(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定作人名称(盖章) 承揽人名称(盖章)
定作人住所: 承揽人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mail: E—mail: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常见合同(最新8篇) 篇四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地 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站运行服务及维护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__________公司网站_____的运行维护及域名、空间、程序、版面的技术支持。
二、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网站提供域名和足够用的服务器空间,保证甲方网站在服务期内正常运行,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完成网站程序和网站页面的更改,更改结果符合甲方的要求。
3.乙方应对甲方网站进行程序优化和宣传方面的信息发布,使其能在网络媒体上更多更好的被搜索到。
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网站后台管理系统正常运行,教会甲方网站管理员正确有效的上传信息。当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应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网站后台管理知识培训。
5.乙方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性措施或其他保障措施,严格保证甲方网站不受恶意攻击和网络信息安全。
6.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网站的规定,积极配合甲方的网站管理工作,及时就网站运行过程中的事宜进行协调沟通。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网站服务费(域名费400元/年,空间费为800元/年)12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整)。
2.每年3月-5月,甲方以现金支付或支票支付的方式一次性交纳服务费和网站改版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网站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不能正常访问、页面失效、载入速度过慢等访问故障,甲方有权向乙方拒付相应的服务费。
2.若因乙方管理或维护不当,造成网站上登载的企业信息泄露,致使甲方利益受到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3.甲方若有网站更改需求,应提前告知乙方,并提供书面的更改要求和相应的资料。
4.甲方应按照合同要求,每年向乙方支付网站的域名和空间费用(服务费),费用标准以国家调控价为标准。
5.甲方应确保乙方所提供的网络平台的应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若甲方提出的网站更改要求涉及功能性和结构性的更改,乙方将视具体工作量收取一定的更改费用。
2.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域名、空间和其他技术服务有效,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若甲方提出的要求不能实现或不能完成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并得到甲方的确认。
4.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没有国家或行业的强制性要求,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服务费和改版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5.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网站的更改及其他服务工作,逾期未完成,视为违约。
六、保密条款
1.乙方在服务提供过程中所获知的甲方的企业法人信息、生产经营信息、技术质量信息、人员身份信息和与甲方有关的其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合同终止后,乙方仍需遵守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履行约定义务,直至甲方书面同意解除此项义务。
3.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利用已获知的甲方的信息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和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服务期限
自__年__ 月__ 日起至__年__ 月__ 日止。
八、合同的生效、终止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中服务期限到期时,合同自然终止。
2.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产生费用由违约方成承担。
3.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争议纠纷。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应以附件或补充协议等形式体现。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__年__ 月__ 日日期:__年__ 月__ 日
常见合同(最新8篇)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五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常见合同(最新8篇) 篇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实际面积为平方米,现租予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转交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
双方议定租金为每月______元,按约定期限,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每月支付一次,第一次押付两个月与入住后第一月应交的租金,第二次至租赁期限截止前,每月支付租金。
第四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做到通路、通水、通电到屋内,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如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乙方如没有按约定日期缴纳房租、水、电等费用(有特殊情况需说明),由甲方监督催缴,如乙方仍未延期交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房屋转租之前甲方与前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涉及的权责与乙方无关,双方约定的相关权责自本次签订合同日期起有效。乙方如有再转租、转借第三人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房屋如有涉及拆迁、重建、大修、变卖、房屋产权纠纷等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提供必要协助。若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负责补偿。
4、乙方承担租赁期内使用的水、电、煤气、保洁等费用,并如期缴纳,包括均摊部分与个人使用部分。
5、乙方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或危险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6、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将房屋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一至两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定租赁合同。
7、可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①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②因房屋拆迁、大修、改造等无法继续使用的;③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④符合法律或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8、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进行解决,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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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合同(最新8篇) 篇七
甲方: 乙方:
经甲方确定,委托乙方承担“”景观设计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1、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封面、设计资质、扉页、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设计图含:绿化总平面图、功能分区图或景观分区图、园路设计和交通分析图、竖向设计图、种植设计图(标明树种名称、种类等)、主要景点设计图以及其它报建所需要的一切图纸和项目说明)和投资估算。
2、名称、规模、设计阶段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乙方设计周期及提交资料
1、总设计周期为合同生效后14个自然天。
2、方案设计图(4份):本合同生效后第7天(自然天)提交;
3、报建文本(10套含同步电子光盘一套):本合同生效后第14天(自然天)提交。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及支付进度
1、本合同总设计费定为: 100000.00 元,即¥ 壹拾万元整 。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3、提交各个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乙方应按时提供当期设 计费发票。
4、设计费计算及支付款详见附表。
注明:1、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
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
4、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的相关要求及消防规范 3、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4、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确保通过政府部门报建审查。 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2、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报建未能通过,乙方除负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外,后面产生的相关报建费和文本费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项目总设计费的百分之一。
4、合同生效后,在设计过程中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的同时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赔偿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总额。
第八条、其他
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6、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复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常见合同(最新8篇) 篇八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详见附表一:工程项目预算表)
1.4、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承包方式
1.5、 工期天,本工程自月月
1.6、 合同预算价款(人民币大写):(实际金额以结算单为准)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场地中所滞留的物品,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水,电,场地并说明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审批、报建等手续,并承担各项收费,因以上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2、 甲方应在签定合同当日确认并签定平面方案图、水电图,开工后三天内确认并答复具体(剩余)施工图。
2.3、 甲方需要变更部分工程时,应在该部分工程未展开前提出。(包括采购采购该部分工程之原材料)。并征得双方同意该变更方案(签定变更单及边更后的方案图)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2、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及各种设备管线。
3.3、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工程成品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规定
4.1、 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前期工作或未按期及时提供应由甲方提供的任何物件到现场,影响工期,工期按影响工期时间顺延。
4.2、 乙方负责,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工期顺延。
4.4、 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积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而增加的费
4.6、 用。 在正常施工条件下,确保施工工期。如工程量增加,甲方供应材料受自然条件影响(如遇到台风、暴雨等),相应顺延工期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工程按验收合格移交。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本合同过程付款方式按第 条执行)
6.1、 总额为人民币 )税金甲方自理, 本项目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6.2、 第一次付费% ,签定合同当日前期备料(¥元) 第二次付费%,水电、泥水工程、木工工程进场(¥元) 第三次付款%,木工基本完工,油漆工进场(¥元) 第四次付费,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元) 工程造价(工程量)有增加时,甲方应依所增加额度按比例增加付款金额(含前期 以付工程款亦按比例及时增补)。甲方直接将款项打入乙方帐号,以银行转帐收据为依准(附:尾页乙方帐号)。
第七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7.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100元整。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支付给乙方合同工程预算总造价1%的滞纳金。以上总天数不能超过合同规定的工期,如超过乙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甲方为违约方处理。
7.2、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应支付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100元整。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应先征求乙方同意并支付赶工措施费(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定)。
7.3、 乙方因应受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及现场堆放的物品、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7.4、 甲方未办理工程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和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5、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和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
第八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8.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8.2、 当事人不愿意同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a) 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工程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9.2、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9.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单位电话:
传真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