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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安全文明生产合同(通用6篇)

时间: 2024-11-15 20:53:26

劳务分包安全文明生产合同(通用6篇)

劳务分包安全文明生产合同

劳务分包安全文明生产合同 篇一

  工程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劳务分工人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止: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止: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止:_________________

  2责任范围: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3责任期:_________________自

  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4.双方义务

  4.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4.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4.3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4.4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5施工现场各自必须配备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5甲方权利和义务

  5.1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5.2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5.3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有权要求所在单位及时纠正。

  5.4负责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若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由乙方自备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的防护用品的材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5负责安全防护所需材料和安全标志、标牌的提供。

  5.6负责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包括乙方自带机具)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

  5.7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的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5.8按照规定,负责对建筑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9负责协调统一施工现场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乙方权利和义务

  6.1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等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有劳务分包人承担。

  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就此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6.2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超过本工种退休年龄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乙方使用以上人员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产生其他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3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特种作业人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安排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格,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或由于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务分包安全文明生产合同 篇二

  总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作业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石家庄建设局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的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

  3、分包单位进场前,配备专职安全员,有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现状和高压线路防护搭设安全技术交底。相关材料报总包单位。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5、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保证机具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6、由总包方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

  三、分包方施工人员职责

  1分包单位进场前应手续齐全,把承包合同复印件提供给总包单位。预交水电费用、配合费应按协议要求交予总包单位。所有进场作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员工,都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分包方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3、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

  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4、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参与危险部位的作业。超过60岁以上人员不得进场作业。5、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料从高处往下抛掷。现场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6、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大雨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过后应进行检查,现场无危险因素后方可作业。

  7、分包方员工施工作业必须服从总包方安全管理,拒不执行总包安全管理交底的分包单位,总包有权终止其作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清退分包单位。

  8、未经总包方同意许可,分包方员工不得随意私自动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或私自开升降机等,发现一次处500元罚款。

  四、事故处理

  1、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

  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

  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2、由于总包方或总包方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方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方一次性给予分包方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处理。

  3、劳务分包方提供的证件、资质证书必须保证符合国家规定,且真实有效;所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操作证,必须是由建设部监制的统一

  制式的建筑施工特种工资格操作证书,并且保证现场作业人员和证件持有人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必须由分包方承担。

  4、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办理员工工伤保险,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并向总包单位提供复印件。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总包方、分包方单位各执一份。

  六、此协议自签定即日起到竣工验收止。

  七、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

  总包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分包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劳务分包安全文明生产合同 篇三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 劳务分包人基本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                                    有效期:                                   

  2、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3、责任期: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4、双方义务

  4.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4.2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4.3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4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5施工现场各自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甲方权利和义务

  5.1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5.2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5.3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予以制止。

  5.4负责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若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由乙方自备的,甲方应对乙方采购的防护用品的材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5负责安全防护所需材料和安全标志、标牌的提供。

  5.6负责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包括乙方自带机具)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

  5.7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5.8按照规定,负责为建筑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9 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多个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乙方权利和义务

  6.1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6.2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

  6.3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严禁安排上岗操作。

  6.4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实施施工、操作人员入场前、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应当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指定班组义务安全监督员,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定期向甲方报送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对在西安地区施工的项目,劳务分包人负责组织自有人员参加西安市建委的安全培训,并办理《西安市建设类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实行施工现场义务安全监督员制度,每15名从业人员中确定1名义务安全监督员,并经西安市建委培训中心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和统一制作的安全帽、袖章。

  6.5落实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针对分项工程和作业环境实际,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指导、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作业。严禁安排操作人员带病上岗和连续加班。

  6.6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胶鞋等)和劳动防护用品(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乙方自备),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6.7向甲方申报自带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安全状况等并负责安全使用,严禁机具“带病”运转。

  6.8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人力资源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

  6.9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10做好所使用的职工宿舍、食堂的安全管理,宿舍、食堂建筑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私自接设电热水器、电炉、自制电热毯、电风扇等;不得私自容留外来人员住宿;不得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或半成品,不得供应变质食品。

  6.11接受甲方比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6.12负责为本单位从事危险作业(如架子工、木工等)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6.13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对突发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

  7、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书作为劳务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劳务分包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8、协议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9、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务分包安全文明生产合同 篇四

  甲方(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分包范围及作业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本合同分包范围 : 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三)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具有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

  (三)甲方按规定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核。

  (四)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甲方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五)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六)甲方不得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二)乙方负责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甲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按时限整改。

  (三)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乙方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五)乙方在施工作业前须按甲方要求搭设好安全防护设施。

  (六)乙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七)乙方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八)乙方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履行签字手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乙方不得安排没有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乙方须根据规定为职工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十)施工过程中需要新进场人员的,乙方必须备齐相关人员资料和手续,在人员进场前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后乙方配合甲方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批准人员私自进场后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负有对工人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责任,并做好教育记录,履行签字手续。乙方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作业。

  第五条 乙方负责向所属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按规定要求正确配戴。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条 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担。乙方自带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负责日常的检查、维修、保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改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人员施工前,必须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乙方没有履行作业前安全检查职责,造成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第十条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 甲方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有权发出隐患通知书,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遵从。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罚款处罚,罚款处罚在甲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即生效,乙方在接到罚款通知后一周内要向主罚单位缴纳罚款,逾期不交的加倍处罚,并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要不断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乙方和乙方作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甲方应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北京*建集团和北京城建六建设工程有*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

  (二)必须执行交底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经交底禁止作业。

  (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禁止作业。

  (四)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五)禁止攀爬各类脚手架、跨越防护栏杆、穿行有禁行标志的出入口。

  (六)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七)楼层上施工人员禁止向下投掷物品、抛撒材料和垃圾。

  (八)明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按规定清理周围易燃物,有防火措施及看火人。

  (九)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警示等安全标牌。

  (十)非电工禁止进行电气作业。

  (十一)禁止私自拉设电线、电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

  (十二)禁止私自在建筑结构中居住和储存物品。

  (十三)禁止容留外部人员留宿。

  第十五条 事故处理

  (一)属于甲方的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及家属。

  (二)属于乙方责任或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补偿,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重伤事故每人次处以五万元罚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三十万元。

  第十六条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裁定。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业内容及乙方全部人员撤离施工现场、且甲乙双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即终止。

  第十八条 其它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务分包安全文明生产合同 篇五

  总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管理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凡在我公司注册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签订此协议,并履行协议书中所列各项条款。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内容(范围):_________________

  三、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

  在施工生产和劳务分包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规范、标准和相关规定。

  五、责任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负责审查劳务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队伍施工。负责将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对乙方进行全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负责对本工程实施统一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统一规划施工现场平面布

  置,按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CIS企业形象设计要求管理施工区、办公区、民工生活区和现场围挡;

  4、当遇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分包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或存在交叉作业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负责组织协调并督促分包方相互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5、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对乙方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存在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7、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工作,现场发生事故后,积极处理抢救,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8、负责本施工区域内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的设置,并将重大危险源以及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书面告知乙方;

  9、负责将本作业区域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乙方;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办公区和民工生活区的管理,自觉维护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整体利益和社会信誉;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和工程劳务分包经济合同;

  4、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以任何名义再次分包或非法转包;

  5、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6、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7、乙方应结合工程情况配备合格专职安全员,并持证上岗。按规定建立相应专业管理资料,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务分包安全文明生产合同 篇六

  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在陕西关中建筑有限公司所属的工程项目中承包劳务时,必须签订“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并与“劳务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JG59-20__)陕西关中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2、在施工现场和工程施工中,加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劳务用工规定,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注册和相关保险等。

  4、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及基本操作教育培训与考核,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工程开工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冬雨季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含专家论证方案),要按规定履行审核、审批手续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并由甲乙双方的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6、工程开工前要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书面签字手续。

  7、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对各类脚手架、模板制作与安装、模板支撑体系、基坑与沟槽支撑及支护、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网和立网、暂设电气设备设施、各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要按照“安全生产验收制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才能使用。

  8、甲乙双方须另行签订“防火安全协议”与“治安保卫协议”。

  9、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本协议规定报告。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及时宣传贯彻国家、建设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与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等。

  2、监督、指导和协助乙方对管理与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规定与准备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方面的学习资料、试卷和发放安全生产教育片等。

  3、按鄂尔多斯市的有关规定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4、对施工现场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指导,发现有隐患或重大隐患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立即停工整改。对不接受整改或逾期不改的乙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5、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不严、未按本协议相关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违反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无任何手续的零散工、未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及违反安全技术交底、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拆改安全防护设施等,如发生伤亡事故或连续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伤亡事故的乙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仟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根据所发生的事故等级及所造成的后果,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合同”,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与审批。

  7、负责按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书面交到乙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并履行签字手续。

  8、负责组织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临电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检查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劳务“资质证书”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50人以下的至少设1名专职安全员;50人~200人的至少设2名专职安全员;超过200人的至少设3名专职安全员。

  2、乙方的劳务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劳务用工规定与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签订“劳动合同”,所报人员花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作业人员调换时,应提前报甲方,经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严禁私招乱雇无任何手续的零散工上岗作业,否则有违规行为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负主要责任及承担一切损失。

  3、落实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相关人员一式二份各自签名后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一份,相关人员自留一份。

  4、落实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乙方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按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到同一工种的所有作业人员,并将所有作业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书面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签到表)报给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5、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的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将考核后的人员按甲方的“应知应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登记表”(同项目部安全员或资料员领取)列表报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未进行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作业人员不能安排上岗作业。

  6、对特殊工种(架子工、电工、电气焊工、信号工等)的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7、落实甲方“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由乙方的各班组长(是兼职安全员)负责实施。

  8、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管理人员与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9、服从甲方项目部或甲方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指导,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根据隐患程度接受相关的经济处罚。

  10、对甲方项目部不安全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身安全与设备或建筑设施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并有权书面要求甲方项目部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

  四、安全事故处理及报告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按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乙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由乙方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乙方的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责任属哪一方,其伤亡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其它事故,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如实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慌报、漏报。甲方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进行救援,并由甲方的项目经理立即向分公司经理如实报告。

  4、乙方如违反上述第3条规定,对所发生的事故迟报、瞒报、慌报、漏报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仟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与经济责任。

  五、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中有关条款与国家和当地政府及行业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不符时,以其相关规定为准。

  六、本“安全管理协议书”壹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乙方劳务分包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工现场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盖公司章)(盖法人单位章)

  项目经理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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