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方案也叫项目执行方案,是指正式开始为完成某项目而进行的活动或努力工作过程的方案制定,是企事业单位项目能否顺利和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和依据。本文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8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推荐8篇) 篇一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西办发20XX10号),西双版纳州人事局、西双版纳州教育局转发《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文件〉的通知》(西人通20XX61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办发20XX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1、单位规格:事业单位股所级;
2、单位类别: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3、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拔款;
4、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5、人员编制总数80名,其中非教学人员编制不超过11名。内设机构7个,名称分别是:教导处、总务处、德育处、教科室、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
(二)现有人员情况
1、实有人数77名。
2、专业技术人员73名,全部聘用。其中:35岁以下教师28人占38.4%;36—49岁以下教师43人占58.9%;50岁以上2人占2.7%;现有中级职称50名,聘任32名;初级职称22名,聘任22名;不定等级1名。
4、工勤技能人员4名,全部聘用,其中:35岁以下1人,占25%;36?—49岁3人,占75%;高级工1名,已聘用1名;中级工3名,已聘用3名。
二、拟设置岗位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80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75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3.75%。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25%,为九级职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小学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74,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8、7%。专业技术非主系列是卫生系列,非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1,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3%。
1、中级岗位50个,聘用50人,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6.7%,其中:八级岗位15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九级岗位20个,占中级岗位比例40%,十级岗位15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
2、初级岗位25个,聘用23人,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3%。其中:十一级岗位11个,占初级岗位比例44%,十二级岗位11个,占初级岗位比例44%,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十三级岗位3个,聘用1人,占初级岗位比例的12%。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
1、技术工三级岗位1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25%;
2、技术工四级岗位3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75%。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校长副校长属“双肩挑”人员,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
附件:
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
2、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景编办发20XX15号)
3、结构比例文件(文件号)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
5、教职工大会通过方案签名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推荐8篇) 篇二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新密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曲梁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和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1、在我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设置
本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84名,占岗位总量的98、82%;工勤技能岗位1名,占岗位总量的1、18%。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根据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分配指标,我校专业技术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设置高级岗位8个,中级岗位39个,初级岗位37个。
1、高级岗位由中心校按照高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2:4:4,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进行设置。
2、中级和初级岗位由我校公开进行设置聘任,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14个,十级岗位15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15个,十二级岗位19个,十三级岗位3个。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根据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分配指标,我校设置工勤技能岗位中级工1名,占我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的1.18%。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两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新密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新密教体文[20XX]58号)和《曲梁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行为举止符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7、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8、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9、符合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要求。
(2)任职年限要求
聘用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且连续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可放宽至三年以上;各个岗位内部不同级别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到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高一级岗位
1、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专业技术考核不合格的;
3、弄虚作假、伪造获奖证书或剽窃、抄袭论文的;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5、有严重失职、失误行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6、拒不接受培训、交流、支教、班主任、教学安排及其他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
7、长期在编不在岗或擅自离岗,拒绝参加竞聘的;
8、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9、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
四、岗位聘用方法
(一)总体原则与实施方法
1、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是我校所属单位现有在编的正式人员,按照所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本次岗位设置实行三条原则:不减员、不减岗、不减薪。
3、本次岗位聘期一般为2年,对到期的人员,需重新竞聘岗位,竞聘到岗位才会得到相应的岗位。
4、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5、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
6、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只有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具体细则与操作过程
1、首先核算职称年限和教龄,具体计算公式=职称年限X2分+教龄X1分,然后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2、如果上述第1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则参考最近两年四个学期的四次期末中心校教学评价,荣获一次中心校教学成绩证书记1分,然后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3、如果上述第2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担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若均担任班主任工作,取最近五年内担任班主任年数多者优先。
(三)实施步骤和安排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0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1、20XX年10月10日,传达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会议精神,并公布各个等级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2、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0月13日,组织教师在认真学习中心校及上级有关政策、方案的情况下,成立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详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草案)并公布,广泛征询全体教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或建议,由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审议形成定案,交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集体表决通过。
3、20XX年10月14日——20XX年10月20日,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落实竞聘岗位的具体工作,确定具体竞聘的岗位,填写表册上交中心校,签订聘用合同。
4、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0月31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新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组长:陈校长
副组长:陈书记
成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级段长、团支书记
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推荐8篇) 篇三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院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70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湘政发〔20XX〕28号)、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XX〕97号)、《岳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办发〔20XX〕12号)和《湖南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湘编办〔20XX〕2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岗位设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力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我院为全额拨款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额896个(其中766个编制为可用人员编制,130个编制作为兼职教师财政拨款依据)。单位正职2名,单位副职7名。内设副处级机构33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6个、教辅机构(附属医院差额拨款独立法人单位单独制定方案)7个、教学系部10个。
(二)现有在岗人员配备情况
目前,我院共有在岗人员为896人,其中:管理人员84人,专业技术人员704人,工勤人员108人。896人包括711个有编人员、185个无编人员。
三、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湘编办[20XX]21号)文件精神,我院可设置岗位总量1400个,按照我院实际情况和人员精简原则,目前设置岗位总量960个,其中:管理岗位134个,专业技术岗位768个,工勤技能岗位58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0%。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高教教师系列,高教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59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77%。辅系列岗位为工程、实验、图书资料、会计、社会科学、医疗卫生等系列,辅系列的岗位等级不进入学院相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最高档次。严格控制管理人员占用专业技术职数,确保“双肩挑”人员比例控制在管理人员中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的30%以内,首次岗位设置完成以后,新进管理岗位人员严格执行管理岗位职级待遇。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134个,占学院岗位总量的14%,详情如下:
1、院级领导岗位9个。其中:四级职员2个,分别是:书记1个、院长1个;五级职员7个,分别是:副书记1个、副院长4个、纪检书记1个、工会主席1个。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72个。其中:六级职员32个,名称分别是处长(主任、部长)、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督导团团长等;七级职员40个,名称分别是副处长、副主任、副部长、团委副书记等。
3、其他管理岗位53个。其中:八级职员20个,名称是科长。九级职员33个,名称是干事。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5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
(1)正高级岗位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其中:三级岗位18个,四级岗位28个。
(2)副高级岗位20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其中:五级岗位41个,六级岗位83个,七级岗位83个。
2、中级岗位3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其中:八级岗位104个,九级岗位138个,十级岗位104个。
3、初级岗位16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2%。其中:十一级岗位76个,十二级岗位76个,十三级岗位17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58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6%。其中:技术工二级3个,技术工三级12个,技术工四级24个,技术工五级12个,普通工岗位7个。
四、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⑴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
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
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七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可以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3、新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按岗位要求确定岗位等级。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按照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3、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具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的基本任职条件(具体岗位等级分级细则另行制定):
⑴一级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⑵二级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⑶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4年;
⑷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5年或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7年;
⑸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⑹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⑺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⑻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⑼研究生毕业第一年进入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转正后进入十一级;本科毕业第一年进入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一年以后进入十二级。
5、对获得下列荣誉者,评为正高职称2年后、副高职称4年后可直接聘用至学院相应级别的最高等级(一、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另有规定)
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或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含劳动模范);
⑵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⑶教育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湖南省优秀专家;
⑷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在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在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具体按国家政策执行。
2、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聘用
按照《岳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公布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聘用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院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将聘用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
7、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参照“四差额”办法组织中层干部岗位的竞聘,采用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公开竞职的方式组织副科岗位干部的竞聘,采用双向选择的办法对教师和教辅人员进行全员聘用。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顾问:肖自力
组长:段华
副组长:潘岳生
成员:陈细兵王正功彭利余邹玉莲汤君燕凌伯勋
姚红陈红阳李景军彭宣红闾四平
下设办公室:由陈细兵兼任主任,阳可奇任副主任,余新良、闾滔滔任干事。
七、实施步骤
我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1月底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阶段:
1、组织宣传学习,从思想上重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进行广泛调研,从实际与发展出发初拟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并报市人社局。
第二阶段:
1、制定实施方案交学院党委研究,并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2、评聘结合。通过岗位公示、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组织竞聘、学院评聘的方式完成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聘任工作。
第三阶段:
1、学院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兑现工资待遇。拟聘人员报人社局审核后,学院凭岗位认定通知书到人社局调整工资,兑现工资待遇。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推荐8篇) 篇四
为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晋中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人字【XX】15号)和XX县委组织部、XX县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县人字【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根据市人字【XX】15号文件规定,我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控制的原则;
2、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3、坚持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岗位类别设置
(一)全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教育事业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学科实验、图书管理、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岗位设置的确定应考虑教职工编制总量、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特点等因素,根据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
四、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设置
1、全县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六个等级,即五至十级岗位。首次设岗按现有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四个等级确定依次分为七至十级职员岗位。
2、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确定。其它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按照机构编制和政府人事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按6个等级划分。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小学、幼儿园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暂按现行规定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七级。
2、全县教育事业单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总的控制比例为1:3:6;其中五、六、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推荐8篇) 篇五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人事厅关于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办字号)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办发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办发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省、市及我区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结合,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相结合,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力争年11月15日前在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基本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一)单位范围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财政差额拨款)以及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范围。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实施的单位范围。
(二)人员范围
1、纳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人员范围。
2、事业单位经批准使用的临时人员,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人员范围。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方法步骤
按照年我区基本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8月1日前)
1、组建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教育、卫生、房管、市容等专业技术人员较集中的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设岗办成员由人事、教育、卫生、房管、市容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采取脱岗方式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制定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对全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出布置安排,加强对全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组织协调。
2、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区各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在全区动员会议之后召开专门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本系统、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对有关问题要及时梳理归纳,深入分析研究,切实掌握开展这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前做好设岗准备工作。同时,要加强学习宣传,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区领导在全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文件,使广大职工了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方法要求,深刻领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必然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专题,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文件上网宣传。
3、组织专题培训。全区动员大会结束后,组织区属各事业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全面、准确地掌握政策规定,明确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为顺利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2日一10月25日)
1、制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区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在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所属类型和国家、省、市、区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及行业指导意见,结合本单位的人员编制、工作性质、职责任务、人员结构等相关情况,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明确主体岗位,确定各类、各级岗位的数量和内部结构比例、最高岗位等级设置,研究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南昌市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和岗位类别设置表》和《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
2、上报核准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岗位设置核准表经主管部门和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上报市人事局核准。主管部门和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审核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岗位类别、等级划分,结构比例等级设置是否合理,岗位设置工作程序是否合适,报送材料是否齐全等。
3、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按照不低于国家、省、市、区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要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经主管部门审查,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市人事局备案后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4、开展岗位聘用
各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每个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岗位,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
5、拟聘人员审核备案
事业单位完成岗位竞聘后,填写《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表》、《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连同证明符合任职条件的相关材料,按《实施意见》规定的核准权限逐级上报核准或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聘用合同鉴证。
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的聘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验收认定阶段(10月26日一11月15日)
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后,要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建立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档案和台帐,其认定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验收后,按规定程序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确认。对经确认按政策规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按照人员新聘岗位等级,从确认的下月起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抓好实施和岗位聘用。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人事、纪检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代表等组成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人事部门牵头落实的工作机制,组织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业务熟练的人员,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各单位的机构成立情况要及时报送区设岗办备案。
2、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区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与自身担负的职责任务结合起来,全面推进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发展。
3、精心组织、稳慎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好各环节的工作,妥善处理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推行聘用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之间的关系。在首次开展岗位设置时,保证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做到既积极推进,又稳慎实施,确保职工、单位、社会的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4、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区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提高岗位等级,突破结构比例。经年6月22日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自年6月22日起,至首次岗位设置工作完成之前,暂停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人技术等级聘任和科级职务任命工作,在此期间,除公开招聘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引进人才外,暂停事业单位的人员调配。
5、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区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实施工作中如有《实施意见》无法解决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向区设岗办交流沟通和反馈,共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供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同时,对好的做法和经验也要及时上报,以利相互学习交流,更好的推进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结束后,各主管部门向区设岗办报送工作总结。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推荐8篇) 篇六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事业单位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置岗位,按岗位工作要求制定竞聘条件,岗位设置须群众公认,竞聘条件兼顾竞聘人员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和学历资历等有关条件。
三、组织机构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小组,小组在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单位岗位竞聘有关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姓名,职务
副组长:姓名,职务
姓名,职务
成 员:姓名,职务
姓名,职务
姓名,职务
(二)工作职责
1、制订竞聘方案。实施工作小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上岗方案(草案),将方案提交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召开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最后形成本单位竞聘方案。
2、资格审查。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打分人员名单。
3、量化打分。组织对资审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4、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仲裁本单位岗位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争议。
5、………………
四、竞聘细则(量化打分方案)
XX学校竞聘上岗量化打分方案(样本)
量化计分采用百分制,加、减分5分封顶的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各种年限的终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有具体要求的除外),各种以上以下年份均含本年份时间,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1、教、工龄(20分):教龄1分/年,工龄0.5分/年,教龄、工龄不重复计算(20分封顶)。
2、学历(5分):本科以上5分,专科4份,中(师)3份,高中及以下2分。
3、资格(5分):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一年0.5分。
4、年度考核(12分):近三年年度考核(时间按人事部门规定)优秀一次计4分,称职一次计3.5分,基本称职计2.5分,不称职计1分。
5、考勤(8分):近三年来,每学年出满勤计1.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02分,事假一天扣0.04分,病假一天扣0.01分,查岗缺岗一次扣0.1分,以学期满勤分为标准,扣完为止。
6、工作量(14分):近三年来,每人每学期每周工作量计2.45分,一学期均按18周计算,不足工作量每周少1课时扣0.2分,以此类推,以学期为单位扣完为止。各岗位标准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7、论文(5分):近三年来发表与教育教学、科研有关
(1)学术著作:在有国家正式书刊号独著出版的书籍,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区级1分,合作撰写第一、二、三(及以后)作者分别按标准分的70%、50%、30%认定计分。
(2)论文发表、获奖、交流按以下标准计分:国家级发表计5分,省级4分,市级别2分…………
8、业绩(15分):近三年来教师本人受各级表彰的综合奖或单项奖、完成课题研究、辅导学生获奖、上示范课等,按以下标准计分。
(1)综合奖国家级计5分,省级综合奖3 分,市级综合奖2分,县区级1分,校级计0.3分。(注:综合奖指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等)
(2)个人业务竞赛获奖国家级计3分,省级计2分,市级计1分,县级计0.5分,校级计0.2分。
(3)……………………
9、教学质量(6分):具体计分办法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10、单位领导及职工考评分(10分):具体打分办法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11、…………………………
注:竞聘上岗不能以简单的民主测评或投票的方式产生上岗人员,必须对竞聘上岗人员实行量化打分或其他的考核考评手段。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的量化打分方案,方案须经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具体量化打分方案各单位自行制订)
五、竞聘程序
(一)岗位公告。经市人事局核准,现将本年度单位岗位余额公告如下:
1、管理岗位 2个;
2、八级专业技术岗位3个,九级专业技术岗位2个;
3、三级工勤岗位2个。
(二)申请报名。报名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萍乡市事业单位竞聘申请表》于XX年X月X日前交岗位设置办公室XX同志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如资格证书、公共科目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等)一同上交,截止报名日期XX年X月X日。
(三)资格审查。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于XX年X月X日对提交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同一层级岗位按岗位级别按由高到低顺序逐级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同一层级高级别岗位落聘人员可参加低级别岗位的竞聘,最后单位按岗位层级和级别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员名单。
(五)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级、级别单位张榜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有关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六、职务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必须称职以上,单位在其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务低聘、解聘。
1、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①解犯国家法律被判刑或劳动教养;
②受行政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③脱离专业技术岗位。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根据情况予以低聘,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竞争上岗中落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可予以解聘。
本岗位竞聘方案解释归××××××单位
注:以上材料样本和表格仅供参考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推荐8篇) 篇七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经上级部门核准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四、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
2、《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XX〕37号)
3、《浙江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浙人社发[20XX]165号)
4、20XX年7月2日,温州市向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送审《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5、20XX年7月26日,市委办、市府办正式印发了《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6、20XX年9月30日,区委办、区府办下发了《瓯海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事业单位于20XX年12月底完成相关工作。
7、《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教政〔20XX〕95号)文件。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前汇校区】:岗位总量94个,其中:管理岗位12个,专业技术岗位8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7.2%。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2.8%。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是校长1个,九级职员2个,是副校长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9%,副高级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9%。其中:五级岗位3个,六级岗位6个,七级岗位6个。
2、中级岗位5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6.1%。其中: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7个。
3、初级岗位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8%。其中:十一级岗位12个,十二级岗位1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南瓯校区】:岗位总量42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38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5%。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5%。单位领导岗位1个。九级职员1个,是副校长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7%,副高级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7%。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3个,七级岗位3个。
2、中级岗位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7.1%。其中:八级岗位7个,九级岗位10个,十级岗位7个。
3、初级岗位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6.2%。其中: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龙霞校区】:岗位总量76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9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8%。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2%。单位领导岗位1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是校长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副高级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2个。
2、中级岗位3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7%。其中:八级岗位12个,九级岗位15个,十级岗位12个。
3、初级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3.5%。其中:十一级岗位16个,十二级岗位1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六、拟设岗位明细及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由瓯海区教育局和梧田中心校确定并考核任命。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岗位基本条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是:
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⑵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⑶专业引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⑷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⑴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和小学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其它专业技术岗位需持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⑵专业技术基本任职年限: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首次进行五级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6年以上);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首次进行八级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以上);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符合)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按有关要求聘任专业技术岗位。
⑶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七、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17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执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浙人专[20XX]29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首次聘用时,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以下条件进行排序:
(1)根据任职年限长短排序。
(2)任职年限相同,以教龄长者优先。
(3)任职年限、教龄都相同,根据以下条件排序:
第一、任教以来获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三坛、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优先,(顺序:省坛—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市骨干—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区骨干)如荣誉称号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荣誉相同者,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二、在任教期间获街道级以上先进个人的优先,如荣誉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单项荣誉等同于降一级全面先进,先进称号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三、担任中层干部满十年或班主任工作满十五年,且坚持在中层或班主任岗位工作(双班语文教学或三班数学教学等同班主任工作)。如相同以超出年限多者优先,超出年限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四、男年龄满55周岁或教龄满30年,女年龄满50周岁或教龄满25年,且坚持在教学第一线的优先。如相同以超出年限多者优先,超出年限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4)如任职年限相同,也不符合优先条件的,以年龄大者优先。
(5)温州市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特级教师,如符合专业技术基本任职年限,则自动升至现任职称最高级别。
(6)请长期病假者,则自动降至现任职称最低级别。
5、研究决定
初步确定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双向选择,考核评议,择优聘用。
八、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赵成木
副组长:陈建云林长松陈淑孙丹
组员:廖象春何少敏章秀平张晓和徐锋徐晓洁林益莉季迅群丁艳云林娟娣吴晓华
(二)工作职责
1、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2、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3、组织实施教师岗位设置;
九、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2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3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5月15日——6月20日
召开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后上报审核。
(二)20XX年6月21日——9月15日
在核准的岗位总量、比例结构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岗位说明书;召开教师会,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集体研究岗位聘用,并公示。
(三)20XX年9月16日——9月29日
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待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从次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十、其他
(一)首次聘用时,所有任职条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岗位设置管理的首聘期一般为3年,聘任时间统一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如遇教师退休、各等级比例变化,则1年一调整。
(二)首次聘用时,原则上不得突破已经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如果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的,超出部分人员可以按照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保证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能上岗。
(三)本单位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人员的聘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四)本实施方案由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
(五)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推荐8篇) 篇八
为进一步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和完善单位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XXX的通知》(20XX)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置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制定竞聘条件,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四、岗位设置及竞聘细则
(一)岗位设置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XX个,其中:管理岗位XX个(七级职员X个,八级职员X个,九级职员X个);专业技术岗位XX个(高级2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中级X个〈八级岗位X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3个〉,初级8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3个,十三级岗位2个〉,工勤职能岗位38个(技术工三级10个,技术工四级15个,技术工五级13个)。
(二)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种年限的计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1、基本资历(90分)
(1)工龄(50分):每年计2分(以人事档案为准)。
(2)学历(10分):按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计10分,专科计8分,中专计6分,高中计4分,初中及以下计2分。
(3)专业技术资格(10分):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计10分、6分、2分。
(4)资历(20分):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每年计1分。
2、综合评价(10分)
(1)局班子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2)干职工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五、竞聘程序
(一)岗位余额。经县人事部门核准,本年度单位岗位余额情况如下:
1、七级管理岗位余额1个,八级管理岗位1个;
2、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2个,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3个。
(二)申请报名。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XXXX事业单位竞聘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聘任书等)一同上交。
(三)资格审查。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同一层级岗位按岗位级别按高到低顺序逐级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同一层级高级别岗位落聘人员可参加低级别岗位的竞聘,最后单位按岗位层次和级别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五)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次、级别,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六、职务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必须称职以上,单位在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务解聘、低聘
1、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国家司法机关处理的;
(2)被行政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3)脱离专业技术岗位;
(4)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竞聘上岗中落聘的。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根据情况予以低聘。
七、其它事项
(一)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竞聘晋升或岗位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受到处罚者;
2、 上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参加考核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极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二)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文明标兵等荣誉称号者,在单位有职数时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三)单位有职数,当年退休或有重大疾病的干部职工,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四)若得分相同则优先考虑年龄长的干部职工上岗。
(五)干部职工不在岗(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事假1个月以上)的年度不计算资历加分。
(六)加分应提供原件,提供假的证件,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上岗资格,两年内不予参加竞聘。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局岗位设置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