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纱》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面纱》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面纱》读后感 第一篇
“面纱”,掩面之物,书中的每个人都有一帕自己的面纱,真实的面目被掩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面纱成为面具,面具再成为他自己,从此只有戴面具的他自己,本身却被困在了一个上了锁的棺材,自己走不出去,别人亦进不去,失了本性,丢了灵魂,弃了自由。
《面纱》的背面封面上写着“女性精神觉醒之经典读本”,可这本书并不仅仅局限于此,虽然毛姆以其惯用的对人性的反讽写了一个美丽却爱慕虚荣的英国女子在爱情、背叛与死的漩涡中挣扎的故事,但这不仅有爱情,还将人性的欲望、悔恨、恐惧展现在书中,这些并不局限于女性,人人如此,人性使然。
“欲望”一词简单来说就是对某件事物的执着,但深究又很难说得清,每个人心中都有各自的欲望,因着许多缘由,那么拥有欲望是好是坏呢?“没有欲望是麻木不仁”,安妮宝贝在书中写到,因为有追求,才有精彩的人生,但是也是要有前提的,理智的欲望会使一个人前进,从而成功。但狂热的欲望就会诱出危险的行动,令人干出荒缪的事情来,是自己陷于深渊,无法自拔。书中女主人中凯蒂对自己美好生活的向往,瓦尔特对心爱女子的追求,查理对权利地位的追逐,瘟疫中每个人对生的渴求……都源于欲望。
拥有欲望本没有错,就像最初的凯蒂,她只是想过的幸福,想要自由,但是就像她自己说的她愚蠢、轻佻、虚荣,因此欲望日渐的膨胀,导致了自己对丈夫的背叛,接着是一个又一个谎言的降临,从此她没有了退路,自己将自己困在了笼中,当她以为从束缚的家中逃出去,她便会获得自由,却不想又进了另一个束缚,她不断在寻找,最后在瓦尔特死后,她仿佛得到了解脱,得到了自由,回到家中与父亲相依为命,并想将女儿教导成一个与她不同的人。而书中的查理,一个没有任何能力,却同时渴望得到权利地位和佳人相伴,他能做的只是虚与委蛇,阿谀奉承罢了,一脸伪装的好人相,令人厌恶,书中竟没给他一个得不所愿的结局,有点遗憾。瓦尔登对凯蒂的追求源于爱,但在他得知妻子的背叛时,心中产生的恶念也是一种恶欲,间接的逼迫妻子同他一起前往瘟疫横生之地,最初希望妻子染病而死。然而作为一个不起眼的细菌学家,面对染病之人生的欲望,他不可能置之不理,这又是他人性中的善。人是矛盾的个体,好坏、善恶都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出现。
一个单独的个体不能只依靠自己而生活,周围的人事物环境都可以产生影响,影响改变一个人,有好亦有坏。修道院长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她的周身仿佛散发着圣洁的光,举手投足间尽是端庄,对任何人都一同的和蔼,仿佛人间的上帝,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没有一点活力。因为出生在贵族家庭,读书笔记家庭的教育成就了她,但也束缚了她,她鲜少有自己的情绪,总是优雅淡漠的。因为自己和家庭的原因,将自己困在了一个隐形的'牢笼中,仿佛本该如此。但是作为一个鲜活的生命,没有喜怒哀乐,没有真实的自我,困于自以为圣洁的灵魂,那这个人可以高升了。
一生做了许多决定,做决定时不知结果,经历了才知是喜是悔。凯蒂背叛了丈夫,她并没有觉得对不起丈夫,因为不爱他,却也知道这是不对的,在修道院帮忙之后,她开始悔恨,意识到自已曾经的愚蠢,告诉自己不再说谎,尽管不爱丈夫,却渴望得到丈夫的原谅,因为自卑不自信的丈夫也将她的错误归结在了自己的身上,在丈夫死前她渴求丈夫的原谅,希望他从痛苦中解脱,这是不是也可以说这是她的悔呢?当瓦尔特感染瘟疫死之前说了五个字,“死的却是狗”,这是他对自己当初所做的决定而后悔,还是对自己爱上这个女人而后悔呢?
《面纱》作为经典女性读本,教会了女性在精神上的觉醒和自由,同时书中将人性的欲望、悔恨、恐惧结合,也完美得诠释了人性,将各色不同的人物展现给读者,生动而深刻。
《面纱》读后感 第二篇
今天在阅读课上,我读完了一本来自于书架上的书,它的名字为《面纱》,作者是英国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我首先是被它简雅的紫色封面所吸引,看它的介绍与《月亮和六便士》是同一个作者,所以我认定是一本不错的书籍,索性在阅读课上拿来深入观看,的确是我受益颇深。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英国的'殖民地香港和中国内陆一个叫“湄漂府"的地方。女主人公凯蒂。费恩是生活于伦敦名利场的一位富家小姐。她容貌娇美,但精神空虚;她向往爱情,但爱慕虚荣;她待字闺中,但处处受到母亲的责备与“逼婚”。面对这种种“危机"她决定给自己的爱情来一次“历险”:匆匆嫁给了性格孤僻,沉默寡言但却深爱着她的医生瓦尔特,并随其来到了英国殖民地一香港。冲动的历险为其婚后的出轨埋下了伏笔。她的丈夫在婚后刻板严肃,疯狂工作和乏味无趣,使她顿觉寂寞、孤独和失落,不久就被花言巧语,生性有情的有妇之夫查理。唐森俘获,坠入婚外情而迷失自我。被丈夫瓦尔特发现后胁迫她去了霍乱横行的湄潭府,最终瓦尔特不幸染病死去,凯蒂回到香港,重投查理怀抱后羞愧不已,最终回到英国和父亲和解,并和父亲同往巴哈马群岛生活。
从《面纱》一书中,读者能看到一个表面漠然中立的寂事者背后的模糊性和矛盾性,作为帝寂事的一分子,作者的面纱之下隐藏着东方主义的政治文化观;作为一个关注人性的个体作家,他的面纱之下隐藏着他对爱的怀疑和渴求,对人性的嘲讽和宽容。
这部小说虽高于生活却源于生活,女性对情感的追求是亘古不变的话题,所以,保持本心,勇敢去追求爱的人。
《面纱》读后感 第三篇
一座城的倾覆成全了白流苏,一场乱世的霍乱成全了沃特与吉蒂。或固执,或骄傲。他们戴着面纱,拒绝审视这爱情的无端与短暂。
可其实这都只是小说里的戏码,太平盛世里没有灾祸与无常,戴着面纱的人们依旧看不清内心的表情。
这世界,男人有的忠贞不渝,一颗朱砂恒印在心。也有的,处处风流,说着何必太认真,戴着面纱,如何才能分得清?女人有的聪敏,内心明镜,懂得争取幸福。有的却迷恋镜花水月,以为自是特别,该当拥有荡气回肠的爱情。
于是愚钝者难免被骗受伤,这不是上帝的'错。只是不清醒的人应当承受的回报。而这只是小说,会有一些奇迹让你我唏嘘感动。所以吉蒂是幸运的,自小娇纵任性,连婚姻大事都草率对待。却偏偏碰到一个如此爱她的沃特,执意结婚,以为日久就会有爱。
可其实爱情没那么伟大,也要天时,地利,人和才会有恰如其分的结局。他努力讨好的举动在她眼里是索然无味。
彼此努力寻找的都是对方所缺,没有人看到那些确实的存在。于是她轻易投进别人怀抱,以为是伟大的爱,却在最后狼狈收场,唯有那个深爱自己的男人还等在原地。
她用一次自杀式的旅行去惩罚这无计可施的关系。惩罚太过爱的自己,和不够爱的对方。不交流,不相视。冷漠的残忍和隔世的绝地让她无所适从。她负气的吃没有煮熟的蔬菜,是想惩罚对面的他,还是要得到关注?而沃特也沉默的将蔬菜吃下去,彼此伤害着,却又都无能为力。
最终,是陌生的瘟疫之地拯救了两个人。
人都如此,在陌生的环境里容易害怕,本能的想要亲近熟悉的人。正是这样,一直戴着面纱的吉蒂才开始愿意去观察,去了解。才发现之前那个古板沉闷的丈夫是如此道德高尚,让人敬仰。而煎熬里的沃特,也在那首熟悉的钢琴曲里发现,恨之浓烈都只缘于更深的爱。于是旧有过往在这陌生的地方都渐渐死了,新的希望随爱衍生。
我在想,如果他们走过了这场霍乱,重回文明世界,这特定环境催生的爱又会不会迅速夭折?如果他们没有走这一遭梅谭府,是否仍会在一起?
可惜,故事没有如果。
沃特得了霍乱,在小说的结局迅速的死去。美好的可能却是一开始就已来不及。
可也正因这缺憾,来之不易的爱情才得以永存。
小说的结局,那句“爱到分离才相遇”不断回荡在脑海。
唏嘘着,却想问:爱究竟是什么?我想,应该留待时间来回答。
揭开面纱,我们最应该的是读懂自己吧。每一个人都是一本书,只是形式不同。男人是哲学,女人是诗。没有诗的哲学是枯燥的,没有哲学的诗是肤浅的。哲学理性而诗感性,男人要想读懂诗,要先弄明白自己的哲学,女人想要理解哲学,就要先明白自己这首诗,深度的哲学只有配上适当韵味的诗才能共鸣,于是最好的不一定适合你,适合你的才是最好的吧。
《面纱》读后感 第四篇
毛姆先生串了一根线,月亮和六便士,刀锋,一本书接着一本书,让我们去解读他真正想表达的是什么,终于在“面纱”里,将面纱揭开,看到了他真正想表达的东西的面目。
说起内心奔涌而出的力量,说起身体里的声音,总觉得模模糊糊是一个本质相似的东西,但又说不出来具体是什么。这本书确确实实的表露出这东西是“道”,每个人追寻不同的道,每个人因自己的道而感到存在。有感于中国“道生一,一生三,三生万物”的说法,有些中国文化的元素并不是了解就能写出的,对中国现世的讽刺和美都写得恰到好处。
“最后死掉的却是狗”引用得真是非常讽刺了,这个关于出轨的小故事,这句话就是灵魂,看得是冷笑连连。一个愚蠢至极的女人,即使最后勉强找到内心的安宁,她也是愚蠢的'。
其实我不太理解瓦格特一面把自己赤裸的内心给完全不爱自己的人,一面又是聪明洞悉一切,是为何。毛姆先生大概是为了体现人类对真实波动的情绪出的难以抵抗,但我觉得聪明人不会将自己陷于如此困顿和难以控制的局面。
另一个就是毛姆先生对家庭以及子女的观察是颠覆性的,一些家庭夫妻过得并不愉快,但却没有选择离开各自过,像是被一根锁链栓死,这辈子都绑在一起同生共死。在伴侣死去后,一边如释重负一边还要遮掩如释重负的心情。伴侣死去后如释重负不可怕,可怕的是明明共同生活已成为负担还一辈子一起生活,婚姻稍有不慎便成为禁锢,抑住我们的咽喉,逼迫我们放弃抵抗。至今我对爱情甚至婚姻的看法是极其负面的,别找我谈论这些,不觉得有远景可观。
《面纱》读后感 第五篇
读完这本书后看了许多其他读者写的感受,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所经历的不同,读书时的感受也完全不同。即使看了很多解读我还是不太明白沃尔特去世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你用面纱遮蔽他人的窥探,自己也难以一睹世界之真实。”于大卫老师在书末尾附上的书评中的一句话让我想到了书中最震撼我的部分——凯蒂拜访沃丁顿的满族妻子——
“现在,突然之间她似乎模糊地感受到某种遥远而神秘的东西,那便是东方,古老、幽暗、不可思议。西方的信仰和理想与她在这精致的造物身上捕捉到的那一闪即逝的理想与信仰相比,显得野蛮粗糙。这里是全然不同的生活,处在与先前不同的维度上。”
想到前段时间看到的对“互联网之父”凯文·凯利的专访,他提到旅行对年轻人来说非常重要,能够使人更具有自由意识,变得更加开明。“当你旅行的时候,你会开始发觉自己比想象中更大的可能性,可以看到事物是如何以不同的方式发展的。”
“如果每个国家的每个公民都多旅行,特别是年轻的时候(旅行),世界的战争都会减少。”
在旅行中,能够接触到我们从未接触过或只是在书中读到过的东西,学会理解不同群体、不同民族。因为旅行会促使人们去了解他人,不会去妖魔化他人,把他人当成抽象的东西。当然,凯蒂在香港的经历也算得上一次惊心动魄的旅行。凯蒂曾是一个被自己的面纱所禁锢的肤浅的人,她眼界所至,仅仅是舞会、伴侣、财富、名誉以及欲望的满足,一直以来以面纱遮蔽他人对其内心的窥探,她拥有美貌,风趣的性格,她可以轻而易举感知他人的情绪,她以“讽刺鄙夷”的态度去看待所有人,原生家庭养成她的性格虚荣、轻佻、自私,自然无人能够窥探她的内心,当然,她曾经的内心也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值得让人期待,她安于现状,沉浸在欲望中,也不会希望或是有机会去接触丰满的世界。而当她去到香港,见证疾病与贫困,见证死亡与分离,见证爱与救赎……接触到直击内心的、深刻的事物时,才能够发现曾经那层面纱遮蔽了她了解世界的窗口,她一直生活在象牙塔中,凯蒂的面纱,在来到霍乱地区后开始“自我揭示”,即是凯蒂对自己本真的发现,对人性本真的发现——人的本性的大爱与善良,以及对未知的求索。
“我觉得自己就像个一辈子都住在小池塘边的`人,突然间看见了大海,让我有点喘不过气来,但心里又充满了喜悦。我不想死,想活下去,于是感到一股新的勇气。我就好像那些老水手,起航驶向尚未发现的海洋,我的灵魂渴求未知的一切。”
毛姆可以将人抽象的情绪描绘得淋漓尽致——
“她不过是一个偶然到访的陌生人,她跟她们之间立着一道屏障。双方说着不同的语言,不仅嘴上说的不同,心里想的也不一样。她觉得那扇门在她身后一关,她们把她忘得一干二净,接着去忙刚刚丢下的工作了。”
“她觉得自己不仅被一座穷困的小修道院关在了门外?而且被一片神秘的精神乐园拒之门外,而那里正是她全部的心灵都在渴望的。她突然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独感,这就是她哭的原因。”
“她不觉得嫉妒,却有一种空虚感,就像她一直依赖着的支撑,习以为常,几乎意识不到它的存在。突然从她身边抽走之后,她开始左摇右晃,头重脚轻。”
人知道的越多往往会发现自己越无知,正如当时的凯蒂,当遇到真正精神富足的、高尚的灵魂时,当发现院长可以与自己行走在同一片大地上,处理世俗事物,却又显然又活在一个自己无法企及的高度之中,普通而渺小的心灵往往会显得无所适从……人对精神世界的追逐是永无止境的,我从书中读到的最深刻的体会或许便是要么永远无知,要么永远求知。
《面纱》读后感 第六篇
最经不起将就的永远是感情,与其跟不合适的人一起煎熬此生,不如让自己一个人或跟对的人活的自由安宁,彼此陪伴。查理·汤森爱凯蒂,但不负责任;凯蒂爱查理·汤森,但没有独立能力;沃尔特爱凯蒂,很负责人,又有能力,但凯蒂不爱他。
“要是一个人对任何事情、任何人都不感兴趣,心目中只有自己,自我克制也就很容易了。”,我觉得这最本质的是一个人缺少对爱的感知和付出的状态,把自己隐藏在面纱里,自我保护。
“如果对别人撒谎有时确有必要的话,对自己撒谎则在任何时候都是卑劣的。”我们每个人欺骗不了的永远是自己最真实的内心。即使做到了,那也会给自己带来隐形的创伤和愧疚,无法找回宁静的心。唯有敢于坦诚自己,接纳自己的本来面目,才能让自己活的`有意义、有价值,活的自由而精彩。
“只有一种办法赢得人心,那就是让自己成为人们会去爱的人。”生活中,我们都渴望爱和被爱,无论处于那种状态,我们都需要先让自己变成自己想要和喜欢的样子,跟那个彼此欣赏、彼此尊重而又彼此相爱的人在一起,执子之手,白头偕老。
最后,祝福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面纱》读后感 第七篇
“面纱”,取自于雪莱的诗歌:莫去掀起那描画的面纱,那芸芸众生,称之为生活。
我时常想,毛姆笔下的面纱,到底指的是什么意思?面纱,是为了遮蔽什么,又有什么可隐藏的?是谁想一直藏于面纱之下?是否也有人想撕破面纱以看清周遭?
女主人公凯蒂是个美貌出众的年轻女人,封建母亲希望她通过自己的年轻与美貌钓得金龟婿,她认为女人的终极目的是嫁一个如意郎君。凯蒂过了最佳婚龄依旧没有找到她内心所爱,为了不想让相貌不出众、不被家人重视的妹妹早自己一步步入婚姻,她同意和当时苦苦追求她的细菌学博士沃尔特·费恩结为夫妻。追随丈夫来到中国香港,却陷入一场情感纠葛——她陷入已婚男人查理的花言巧语中并无法自拔,这是一场有关婚姻的闹剧。起初是为了惩罚凯蒂,沃尔特将凯蒂带到湄潭府,这一瘟疫流行之地;凯蒂在离开香港前才撕开查理的“面纱”,识得他的真面目——卑鄙无耻、自私自利的小人。凯蒂充满怨恨与疾苦,在中国的偏僻小城,隐隐约约探寻着内心的归宿。被她那么嗤之以鼻、讨厌、不喜欢的丈夫——沃尔特——却在这里被歌颂为伟人,这是让人很唏嘘的——为什么被人敬爱、无私、身怀荣誉、聪颖而富有感性的人却不到心爱女人的一丝丝爱意?
凯蒂开始在修道院帮助疾苦之人,她在这里似乎找到一束光,她在这里忘记对查理的思念与仇恨;她开始改变,并试图想关心沃尔特,不是出于爱他,是的,她对他一点都爱不起来,而是想让沃尔特可以过得开心、舒心一点。沃尔特在一个下午突患霍乱,凯蒂带着深深的自责看着沃尔特在疾病中死去。凯蒂明知道,“沃尔特是因为心碎而死的”。怀有身孕的凯蒂是不属于这个疾病交加的地方的,她被送回香港。
原以为内心坚强,已经看破人间险恶的凯蒂终于进化成了精神独立的女性,但是没想到,她再一次成为了自己欲望的奴隶。她那么软弱、无能、愚昧无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她痛恨自己,贬低自己,并彻底想与这个纷扰之地脱离联系,她回到了她的家乡,离开异国他乡。母亲离世,不被人尊重的父亲终于得到解脱,并准备去往另外一个地方履职。这位父亲因为职责,因为内心深处的责任,让他接受原本与他不亲近的凯蒂想和他走的提议,就这么,故事戛然而止。
毛姆写的人物,总是带着多面性,凯蒂是不完美的,按照现在的世俗观点来说,是让人厌恶的、轻浮的、愚蠢的。她脆弱、胆怯、无知、卑微、自私。她既然同意了沃尔特的求婚,明明有一个美满被人羡慕的家庭,她却走向迷途,轻信查理的甜言蜜语,一步步走向不可挽回的局面。我可怜沃尔特,是因为她,他才一步步走向霍乱流行之地——本来他可以不这么做,进而一步步走向了死亡。他对她的爱曾经是那么炙热和迷人,他曾经为了她是那么卑微和渴求;但是她却背叛了他。在跌宕起伏的情节描述中,毛姆笔下不仅有对自然精彩的描写,对人性的窥探,还有对道家文化的理解,对宗教教义的解读。
“我要培养女儿,给她自由,让她靠自己的力量独立于世。”“我要让她无所畏惧,真诚率直。”凯蒂用她的悲惨经历,化成这句句期许,这也是对所有女性的警醒。
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无人例外。独立的`人格,做不被依附于任何外人的独立个体,你可能是父亲母亲,你可以是妻子丈夫,你还可以是女儿儿子,但是首先你是你自己。你不是任何人的附属品,你首先的不是费恩夫人,你是凯蒂。你不要做查理的情人,你是凯蒂。凯蒂是女性的代名词,是独立自主的代名词,是职责和忠心的代名词。但又不仅是女性的代名词,凯蒂应当也是所有有良知之人的代名词——遵守道德也要无所畏惧,要自爱爱人也要坦率真诚。我知道,还有无数个书中的凯蒂生活在如今的世界里,切不可这么苟延残喘地生活了。我们每个人都在寻求有“道”之路,这是一条通过内心安宁之路,这是一条谦卑之路,是可以辨析的并可以通达的有形之路,是可以探寻到的精神乐园之路;这条路你无须刻意逢迎,只要你一心一意追寻它,它必向你徐徐走来。
《面纱》读后感 第八篇
整个小说对心理活动和对话的描写非常丰富,作为从来都觉得除了描写说话外,其他都是干扰信息的人,我第一次看到人物心理活动是多么重要。
从小说字面上看,我第一感觉是:女主凯蒂真的太无情无义了,太傻了。即使对于女性的解放我一直持有无条件支持的态度,而面对书中为了地位为了欲望而嫁给丈夫又背叛丈夫的她,我感到深深的厌恶,但又不得不想,这不就是许许多多婚姻的现状吗?
第二眼的感觉,为何男主会爱上女主,为什么女主又无比确定自己爱查理而不爱丈夫。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显然主人翁的爱情观让我找到了最极致的爱的模样。
“我从来都无法得知,人们是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另一个人,我猜也许我们的心上都有一个缺口,它是个空洞,呼呼的往灵魂里灌着刺骨的寒风,所以我们急切的需要一个正好形状的心来填上它,就算你是太阳一样完美的正圆形,可是我心里的'缺口,或许却恰恰是个歪歪扭扭的锯齿形,所以你填不了。”对啊,爱就是缘分,是几百世的回眸才换来的今生相守。我如今才想起,曾经我对朋友是多么残忍,程度不比凯蒂的低。我因为自己不想继续对一位好朋友带过去伤害,主动写纸条提出要做普通朋友,而那位朋友却在一个大雨倾盆的日子在操场上顶着于奔跑。我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在宿舍见到她蜷缩在床上的心情,我的心异常冷静,像是雨下在了我的心底里。她在不久后的圣诞节递给我一张明信片,上面写着一句话“每一个朋友都是不可替代的。”如今想起来,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如同这样,没有选择,一个人弥补的是心灵的一个空缺,而心里的每一个空缺都各不相同,所以心里的空缺,不能有另一个代替,那么爱就成了独特的,奇妙的和神奇的。
“你会因为受到无情的伤害而停止爱一个人吗?”人之所以为人,也许就是这点爱吧!因为一个人,我们永远不会停止我们爱的脚步。我所能想到男主执意要去霍乱村的原因只有一个吧:即使我死了,我也要证明我爱你,我也要让你感受到我爱你,永远让你记得我爱你。
而凯蒂呢?在最贫乏的时期,凯蒂的母爱本性开始展现,而对查理的爱,却是如此固执。不论对凯蒂还是男主来说,这句话――“你会因为受到无情的伤害而停止爱一个人吗?”都非常准确地展现他们共同的特征。
两个都深爱的人,结为夫妻,可深爱的却不是彼此,这个事实永远无法改变。
我想,爱,不仅仅只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还有的是芸芸众生他们所无法拥抱的爱。爱不是成全,而是不顾一切;爱不是顺从,而是包容;爱不是合适,而是命中注定;爱不是道德,而是本能。
最后想起了,父亲对女儿说的话“结婚,不是因为年龄大了,社会压力,周围人压力大,才努力去找对象过日子,而是真的爱到不得不结婚,结婚在彼此间呼之欲出,那才是最幸福的,也是我最想看到的。”
《面纱》读后感 第九篇
一口气看完了《面纱》,总要写点感想什么的,不然感觉像是没有度过一样。
首先要大力称赞一下这版的翻译,深得我心,言辞优美,意境悠长,把毛姆的本意都传达到了读者的心中,比我看的上一本《月亮与六便士》强的简直超过一个银河系。
也不得不说作者对人性的描写真的是入木三分,凯蒂前半生失意的根源是原生家庭,尤其是她母亲对她的教育,出发点就不是正经的,妄想攀高枝,又急于求成,殊不知她的目标人群都因为她的行为敬而远之,这只是她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然而凯蒂的母亲却把原因归咎于她的女儿身上,又比中国千万个催婚的母亲还没有道德,把年龄渐长的女儿看做是自己的负担。
正是这样的背景之下,瓦尔特与凯蒂相遇了。“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瓦尔特告诉我们,一个人的情操再高尚,也与他的眼睛毫无干系。人美丽的外表确是上天赐予的礼物,为它所吸引也无可厚非。
只是我很诧异一个品行如此高尚的人,对于自己的未来却没有很好的规划,这两个人的结合实是太大的悲剧。就如他在想那本书的某个段落是不是在哪本名著中看到过,而她却想着明天是不是自己爱豆的'纪念日。
只是有些悲伤,自己的某些特质与瓦尔特有些相似,虽然自诩能看清很多人的本质,但又怕自以为是的看透会带来很多莫名其妙的偏见,也许自己一个人的确是会好很多。也曾不少反思在感情上的失败,好多是不敢揭开自己的面纱,而偏执的性格在我身上,伪装一辈子也是可能的。
《面纱》读后感 第十篇
从抖音上偶然被推荐到这本书。毛姆的写作风格,从《月亮和六便士》里我就一清二楚。冷酷残忍,抽丝剥茧。面纱的可读性非常强烈,毛姆非常擅长讲故事。从最初我讨厌那个爱慕虚荣的二流女人凯蒂,到最终陪着她一起看尽各种各样的面纱,最终看清了自己的救赎。
一路上,我从唐生身上看到一个男人如何思考问题,欲望和爱情本就是天壤之别的东西,我竟然不讨厌唐生,甚至有点可怜他,被欲望紧紧的束缚。多罗西也让我看到一个伪善的女人如何让自己看上去十分完美……
最让人心痛的应该是瓦尔特吧,他正直,善良,他这辈子觉得唯一讨厌自己的.事情就是爱上一个不该爱上的女人吧。他为此赔上了一条命。
直到凯蒂明白,他已经为她牺牲了所有。不过他爱人的方式也让我难受,他付出了他所有的温柔体贴,希望他在天堂回望时,可以觉得无怨无悔。
凯蒂从欲望的深渊苏醒,看到修道院里那群有信仰的如何生存,其实和你让我看到的是,人性的救赎,并不说一定要通过一种宗教,而是要去信仰让你内心平静安宁的事情。
最终,她回家,对母亲发回忆和释怀,对父亲的理解,她可以体察任何几不可察的情愫和心理,她最终成长了,还好,毛姆让我再次看到人性的光辉……
一本值得好好去读的书。
《面纱》读后感 第十一篇
揭开“面纱”,寻找我们的“道”。前些天看的,内心一直无法平静。
别揭开那些活着的人们用来形容生活的彩色面纱,尽管这上面都是些不真实的假象,它只是用随意涂抹的色彩,模拟着我们能够相信的一切事物,在它后面隐藏着恐惧与希望,交织着不同的命运。
永远藏于面具之后的查理,就是那些不真实的假象,虚假的甜言蜜语,虚伪的社交方式,貌合神离的生活。医生沃尔特,虽然爱着他的妻子,尽可能的去奉迎她,内心却认为她粗鄙不堪,仅仅把她当作花瓶而已,对她的好,得到的也只有鄙夷和背叛,反倒是在“报复”的过程中,带她去梅潭府,醉心于救人和实验,却赢得了妻子的尊重。而小说中所寻找的“道”,其实就是凯蒂的成长历程,被情人愚弄,被人指责为“二流货色”,最终使她看清了自己表面风光,内心的愚蠢与无德。
在不情愿的去到梅潭府,被那里的情感震撼,打开了以前虚伪的生活中永远无法领略的爱:满族女人对一个白种人不计生死的追寻;沃尔特对患者无私而勇敢的奉献;尤其是修女们,虔诚的侍奉上帝,爱这世间的一切——被亲生父母抛弃的孩子们,在她们无私的爱中成长,凯蒂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意义,也发现了自己丈夫的正直无私品格高贵,可就在她决心摒弃前嫌,与丈夫和好,并像朋友一样相处时(我理解为从鄙视到尊重),她却怀孕了,此刻,她已不愿也无法轻松的讲出谎言,于是诚恳的摊牌:不知孩子是谁的。
再一次给了可怜的医生沉痛的打击,医生报复性的研究细菌,透支体力,最终感染,临终前的遗言:死的是那条狗,具有强烈的隐喻,那些所谓的正直的人,衣冠楚楚,即使被疯狗咬伤,死的也是那条狗,不能是正直的`人,其实有毒的并不是狗,而是人,医生戴着可笑而又怪异的“面纱”,利用妻子害怕成为老女人的心理娶到她,又利用女性无法独立的社会地位强迫她去梅潭府,甚至想用自我牺牲,带给她一生的伤痛,直到生命最后一刻,才明白,有毒的是这虚伪的“面纱”,而不是妻子的背叛。
而凯蒂,再回到香港之后,又失去理智与查理滚了床单,再一次灵与肉的激烈冲突将矛盾推上了高潮,最终她逃离了这个地方,回到了父亲身边。而父亲,这个可怜的人,再她母亲一生的控制之下,即便是在她死后,想点一支烟,又按下,这种习惯性的被压制也让人格外的心酸,凯蒂此时已觉醒,意识到了这一点,并对父亲坦诚相告,最终两人获得了感人的亲情。
在小说的最后,毛姆借凯蒂之口,说出了自己的期望:决心让我的女儿远远避开这一切,我要让她无所畏惧,真诚率直。我要让她独立于他人,把握自我,像一个自由的人那样接受生活。
《面纱》读后感 第十二篇
全书的前3/4,一直不待见凯蒂,心想这样一个平庸的女人为什么不接受那么爱她又聪慧、仁爱的瓦尔特呢?直到瓦尔特临死时,她几乎乞怜的恳求他的原谅时,终于明白了,之前的她不过就是一个脆弱(如她自说)、贪婪、虚荣又愚蠢的女人,从小到大的环境、家教,让她渴望被瞩目、被重视。或许是母亲强势且自私的爱,或许是貌合神离的姐妹之情,以及从未体会过的父爱,让凯蒂那么渴望被肯定和被爱。
而瓦尔特内敛、含蓄却深沉的爱并不被凯蒂懂得,她要的是如查理那般直接了当、热情如火的表达,即便是口蜜腹剑也甘之如饴。一开始的凯蒂,无论从眼界、心胸、气质都无法理解瓦尔特的世界。所以她鄙弃之,把一切对生活的不满都归结于他对她的爱。看似无理,细思却是人之常情。
凯蒂的蜕变与成长源于太多因素。被伤害之后的绝望中,她渐渐醒悟情爱的虚无;在修道院的所见所闻,使她一次次被修女们的信仰冲击,从而意识到自我的'匮乏与残缺;在与韦丁顿一次次的交谈中,她又惭愧的发现自己是何等的目光短浅与卑劣无知。
瓦尔特有意的摧毁,却成就了凯蒂的觉悟。
“死得却是狗”,瓦尔特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已然意识到自己的错,也明白自己的死于任何人是最好的结果。
我在全书的最后几章,仿佛在凯蒂的身上看见了拉里的影子,或许又有些许索菲的面目。同样是在寻找,同样都在经历了无法言明的神秘体验后渐渐醒悟,开始思考生与死的意义。而回过头看,一开始的凯蒂又何尝不带有伊莎贝尔的样子呢?但比起《刀锋》,《面纱》更加现实,也更让我信服。
最后,毛姆借凯蒂对贾斯汀先生的那一番话,道出了全篇的意义,我们曾因愚蠢而犯下的错,和那些不得已经历的磨难,或许并非没有意义,它让我们看清了那条本就存在,却一直被心灵的雾霭遮住的路,并会心怀悲悯的一直独自走下去。
最后,那个曾让我不止一次讥讽和怜悯的凯蒂,用她自己决绝的方式与坦荡的心,让我对她肃然起敬。相信她的孩子,一定会像她期许的那样,成为一个自由、独立的人。
《面纱》读后感 第十三篇
凯蒂最后敢于揭开面纱,面对真实的自己,踏上精神救赎之路。瓦尔特是爱她的,尤其是书中瓦尔特说的那段话,他对凯蒂的爱,从没期望过她会爱上他,他能爱她,已经是感激不尽了,着实令人动容。他带她去霍乱流行之地,也承认是要报复她,凯蒂也渐渐明白了瓦尔特所想。但也是在那里,她开始了精神上的'提升。查理对凯蒂,不是爱,而且一种寻求释放的情人模式,他自始至终都不曾想和他的妻子离婚,更别提要娶凯蒂。
他自私自利,永远不会做伤害自己的决定,永远追求着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凯蒂沉迷于查理的“爱”之中,其实是沉迷于自己各种欲望之中。是瓦尔特让她看清了查理的嘴脸。她和瓦尔特进入婚姻,并不是因为爱情,她聪明的知道瓦尔特爱她,但她从未爱过他,但瓦尔特是不是自始至终,都想要凯蒂真心爱他?在霍乱流行之地,在别人的评价中,凯蒂才渐渐开始意识到,瓦尔特是一位优秀的人,但她以前却从未看到他身上的任何发光的地方。不得不说,瓦尔特的死亡,修道院的经历,帮助凯蒂开始了精神上的救赎,她开始揭掉自己的面纱,勇敢的面对真实的自己。
《面纱》读后感 第十四篇
面前这本书,面纱,The Painted Veil, by W.S.Maugham, 阮景林译,重庆出版集团,2006年出版。
第一次听到这本书,是有一次跟宿舍老大聊QQ,老大说,他最近翻译的一本书出版了,叫做面纱。我当时不是很在意,因为在宿舍的时候,老大就经常拿着英文文稿,在慢慢的翻译;除此之外,他最大的乐趣就是足球了。老大能在6人宿舍狭小的空间里,连续颠球500个,对于不会颠球的我来说,简直奉他为偶像。
第一次读毛姆的小说,是年初坐火车时读的《月亮和六便士》,读完之后很喜欢,也非常感谢推荐我读这本书的人;当然还推荐了《刀锋》(我还没买),但是手里却有《面纱》——09年1月1号,那天有一个晚会,据说晚会上要准备一些礼物,对于我这样不擅长也不喜欢交际却喜欢看书的人来说,只能买书当做礼物了。那天在第三极逛了逛,随便买了两本书,而后就看到这本《面纱》了,倒不是别的吸引了我,只因为不小心看到翻译者居然是老大,想到在宿舍时,他在琢磨是不是应该把hold翻译成“把持”、那个句子翻译出来后有“把持不住”的字样时,我们就取笑“把持不住”这个短语...那样的日子真的很快乐。
买《面纱》这本书的时候,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去读它,甚至担心像蔡康永《丢书》(《有一天啊宝宝》)里说的那样:“‘得到的时候,好珍惜喔...’翻着某些书,心里还是忍不住会这样想,然后,默默地把它放到标志着‘不要’的箱子里”,还好这样的担心终于纯属多余——自从在《月亮和六便士》里见识了毛姆的尖酸刻薄却睿智犀利的笔调后,就一直想再读读他的小说。
《面纱》没有让我失望。从开篇的激情,到瓦尔特的出招,以及凯蒂在瓦尔特的引导下最终发现查尔斯的自私且愚蠢的嘴脸,正如作者在序言里说的,这是一部偏重情节的小说。直到新生活——可怕的、赴瘟疫区拯救灾难的新生活开始,瓦尔特从开篇的“懦弱”形象慢慢变得“伟大”(略微带着一点儿自己惩罚自己的倾向),同时凯蒂以自己的行动拯救她自己以及希望拯救瓦尔特,并从创造性的工作中获得乐趣,获得新生,到最后瓦尔特在得知凯蒂怀孕且孩子的父亲有极大的可能不是他的时候,他还是那样的爱她,希望她离开瘟疫区,回到安全区去时,随着情节的发展,瓦尔特的形象也慢慢完整起来,最终在他感染了瘟疫于临死前掉了一句书袋(“死的却是狗”——戈德-史密斯《挽歌》,一个好心人在城里养了一只狗。起初人和狗相处融洽,但是有一天二者结下冤仇,狗发了疯病将人咬伤。大家都预料被咬的人将死去,但是人活了下来,最终死去的却是狗。瓦尔特带凯蒂到瘟疫地区,起初是想害死出过轨的凯蒂,但最终凯蒂活了下来,瓦尔特死了),结束了整个人物的塑造。
瓦尔特是古怪的,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鄙视世俗的东西,却又不得不因为爱凯蒂而跟世俗生活打交道。当他发现他爱上的人并没有达到自己最初的期望时,他原谅不了自己,最终自杀式地拼命工作,试图拯救整个瘟疫地区。从纯粹的工作上来讲,瓦尔特是伟大的。
而主角凯蒂,在认清查尔斯的自私嘴脸后,虽然认为自己的丈夫瓦尔特是更聪明的人,但是由于瓦尔特孤僻古怪的.性格,她始终无法去爱他。直到瓦尔特死掉,她似乎仍然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而她已然在修道院、在瘟疫地区,事实上已经享有了丈夫建立的威望。但是这个蠢女人,在瓦尔特死后,她竟然又被自私愚蠢但帅气的查尔斯勾引到了床上。自恋且自私的查尔斯得意极了。凯蒂却最终醒悟,自己不过是个玩物——屈从于低级的欲望,缺乏必要的自我克制,致使自己蒙羞,致使自己厌恶自己。直到最后她回到了父亲身边,决定爱自己的父亲,与他相依为命,满怀希望与勇气开始新生活时,她才最终领悟了生命的意义,尤其是,她对腹中小孩的期望,更是说明了,她对生命有了自己的认识,而不是世俗地如她那势利的母亲一般,对下一代怀有自私的期望。
整篇小说,充斥着毛姆一贯的尖锐讽刺,但那些机敏的对答、犀利睿智的谈话、跳出当前事件看事情的幽默感,却是令人赏心悦目的,这一点也正是我喜欢的,也是推荐我读毛姆作品的那位朋友的一贯风格;我喜欢这样的风格。
《面纱》读后感 第十五篇
生而为人,你带着怎样的面纱,在人世间游走。
毛姆是个会讲故事的作家,用冷静、克制的言语将人性暴露在外面,用他带有讥讽、幽默的言语将表情、感觉、直觉这种意识注射在小说人物肉体的行为中,阅读的过程中也就不自觉引发了强烈的代入感。你能感受到那一个个面纱背后的灵魂像杂货铺子里的商品逐一摆在你的面前,大的,小的,美的,丑的,奇形怪状的......阅后也不禁带着毛姆式讥讽对号入座一番,审视一下自己的内心,和众生百态一样也不过是扭扭曲曲,只是弯曲的`形态、方式不同而已。
《面纱》一文部分植入中国本土思想背景,讲述了在传统思想禁锢背景下的婚外情以及丈夫蓄意报复未果的故事。凯蒂是个面容姣好,爱慕虚荣,有幻想欲的女子,迫于催婚、年龄等因素造成的外部环境压力,挑无可挑,最终和相较自己活泼性格而显得呆板木讷、无趣极了的瓦尔特结婚。唐生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凯蒂心灵深处的虚荣和幻想,“红杏出墙”自然而然。然而事情败露后,机敏、洞察力强的瓦尔特察觉自己的妻子爱上了一个“二流货色”——他粉饰面纱背后贪婪、冷漠、圆滑虚伪、自私自利的一面。瓦尔特作为一个细菌学家,也不愿丑闻伸张,他对凯蒂的爱被喻作了小说中的忠狗,在互相折磨的陷阱里,瓦尔特的精神洁癖让他心生复仇的想法。他欲借着控制瘟疫散播的工作,让凯蒂深处险境,然而造化弄人,瓦尔特自己却死于瘟疫实验之中,正像小说所言“疯狗咬了好人,好人没事,疯狗死了”。在去往瘟疫区的期间,凯蒂途径修道院,她能觉察到修女平静的内心,她也慢慢觉察到了骗子唐生的卑鄙人性,然而面对着善良、自持、内敛、敏感的唐生她由衷佩服他高尚的人格,凯蒂带着这样一种愧疚,希望得到丈夫的原谅,最后瓦尔特也没能原谅凯蒂。凯蒂每次看到“贞洁牌坊”都能感到它深深地嘲讽,但凯蒂也依旧回报以“牌坊”的嘲讽。
故事的尾声,怀孕的凯蒂见着唐生,再一次沦落,深知他是一个“二流货色”也依旧爱着,一边感慨自己的愚蠢,正像瓦尔特对她的感觉。同时,用瓦尔特母亲的死加深了人性的刻画,她在父亲的眼中读出了释然,一种她对瓦尔特死时悲伤外的情绪。她希望自己的孩子以后能拥有自己欠缺的独立与自由,行于世间。
茫茫人海,谁都带着面纱前行,你能看见各色各样的面纱包裹着各种形状的灵魂。爱情是不能用理智解释的,婚姻是围城也必然有其人性深枷锁的一面,同样没了婚姻,爱情也容易暴尸街头。文末就以经典句子作结“我从来都无法得知,人们是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另一个人。我猜也许我们心上都有一个缺口,呼呼往灵魂里灌着寒风,我们急求需要一个正好形状的心来填上它,就算你是太阳一样完美的正圆形,可是我心里的缺口,或许恰恰是个歪歪扭扭的锯齿形,你填不了。"
《面纱》读后感 第十六篇
凯蒂的成长之路,正如瓦尔特所说,她是个庸俗,浅薄,虚荣的女人。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充分利用自己的美貌,与瓦尔特结婚只是为了不落在妹妹后面,婚后出轨了唐生还毫无内疚,甚至觉得与瓦尔特发现了大不了和他摊牌。可是瓦尔特太爱她了,即使知道妻子的本性及所有缺点还是深爱着她,发现凯蒂和唐生出轨后,给了凯蒂两个选择,要么唐生能够马上娶她,要么随自己去霍乱之城救死扶伤。
其实这根本不算是选择,让凯蒂看清了唐生,瓦尔特看的很透。最佩服的是瓦尔特始终理智的头脑,虽然他最初没打算和凯蒂活着回来。我想没有哪个男人能受得了带绿帽子,尤其是被深爱的女人带绿帽子。在霍乱中,他们经历了无数,也让凯蒂真正认识了她的丈夫瓦尔特,她始终觉得她不爱瓦尔特,现在也不爱唐生了,当她以为自己得了霍乱时,她第一个想到的是瓦尔特,她对这个男人还是依赖的。
瓦尔特离世,凯蒂住到了唐生夫妻家,我很不能理解,多讽刺啊。当唐生的.花言巧语向她袭来,她发现她还是爱这个男人的。而此时她却不能安然接受,她这样如何面对刚刚逝去的瓦尔特,如何面对待她很好的唐生之妻。是的,凯蒂变了,她不在只为自己考虑了。
当凯蒂回到英国,她的母亲已经去世了,她的父亲也即将离开去开始新的生活。凯蒂不再是自私的为自己考虑,她理解父亲,也原谅了母亲对她所谓的教育。
在经历了种种,还有什么不能释怀的呢,关键是肚子里的孩子,又是新生的一代,相信凯蒂最终会将她教育好。
这大概是最好的结局,即使我觉得对瓦尔特十分不公平。
《面纱》读后感 第十七篇
翻开这本书之前,本以为爱情和女性意识觉醒是这本书的主题,但女主角凯蒂却是一个肤浅浮华的人,书中的爱情是那种不受理性控制的恼人的热情、膨胀的欲望、不可名状的冲动,引领人走向背叛、耻辱、疯狂和毁灭。只是,这一次它毁灭的不是陷入婚外恋中不能自拔的凯蒂,而是被仇恨占据身心的瓦特尔。费恩。瓦尔特几乎是一个“完美”的人,他聪明,但不随意卖弄自己的聪明,却总是在迎合他打心底里轻视却又深爱的妻子。湄潭府是他为自己和凯蒂设的监狱,一个可怕的.流放地,流放他不忠的妻子,和愤怒的心。高尚的工作救不了他,死亡的威胁解脱不了他,与世隔绝的环境安慰不了他。他临死前最后说的是,“死的却是狗。”他承认最初带她到那个霍乱的中国内地霍乱区,只是为了报复。凯蒂曾经问瓦尔特,“你为什么鄙视自己?”他回答,“因为我爱你。”爱她甚至令瓦尔特羞耻。如果说凯蒂爱上唐生这样肤浅浮华的男人是因为她本来是个浅薄虚荣的女人,那么瓦特尔,如此深沉、内敛、机智的瓦特尔,又是为什么爱上了这个浅薄虚荣的女人,且最终被自己的爱给吞噬了?
在毛姆的笔下,爱情是种骇人的东西。在书中,凯蒂最终也没有因瓦尔特的伟大与崇高爱上他,“人往往可以被高尚感动,但始终不能因为高尚而爱上。我们看清对方的丑陋、可恨、残忍——但始终放不下。”
凯蒂最终获得了自由,因为她在湄潭府这个与世隔绝的死亡之地唤回了深埋的纯真,摒却了心中的浮华,并且,看清了自己的肤浅和无足轻重,明白了对唐生的爱有多么愚蠢,她获得了毛姆的主角所通常具备的那种洞穿事实的敏锐、冷静自省的智慧和心无挂碍的自由。原来这本书展现的是一个女人如何从所谓的爱情中走出来,慢慢揭开人生的面纱,看尽苍凉,接近真相,寻找解脱和安宁的故事。它让我们看到,关于一个女人,如何从肤浅、虚荣、耽于情爱,最后认清自己,从一场特殊经历里蜕变,思考自身生命与存在的真正意义。
《面纱》读后感 第十八篇
看完了这本书,迫不及待的把电影看完,电影让人失望,放在荧幕上的故事是变了质的,书中人物的感情,表情心理,作者想表达的东西放到屏幕上全都变了味道。
沃尔特(还有的书翻译成是瓦尔特,沃特)死的那一幕,他最后说的话“死的那个是狗”。讽刺了自己和凯蒂,他到死终究是没有解脱。
他爱凯蒂,在得知凯蒂背叛了他时他只想报复她。去霍乱之地,大家以为这是他善良的表现,但是却想折磨着凯蒂,但是凯蒂却从灵魂中解放出来,之前物质的追求是那么的肤浅,它渐渐找到了自己的`价值方向,看清了人性,看清了以往自己的愚蠢,在这个靠近死亡的地方找到了生活真正的幸福,真正的自由。她也知道了如何去“爱”,重要的是爱而不是被爱。
而沃尔特依旧冷静,沉默,高深莫测。他是把自己封闭起来的,依旧带着他的面具。没有人能够走进他的内心,尖酸的嘲讽是他保护自己的方式。他是善良的,但他无法原谅她做的事,也无法原谅自己,使自己陷入这个噩梦中无法自拔,最终也走向毁灭。
多少人戴着一层面纱,展现在世人面前的和内心的有多少是背道而驰。
毛姆的书总是让人思考到灵魂深处,人性的层面,会有种如梦初醒的感觉。我们真正苦苦追求的东西到头来可能只是虚无缥缈的无价值的东西。最后回到家的凯蒂对父亲说“我想要个女孩,抚养她长大,不让她犯我犯过的那些错误。回想以前做小姑娘时的我,我就会恨自己,又没别的机会。我要培养女儿,给她自己,让她靠自己的力量独立于世。我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爱她,抚养她,不只是为了让某个男人因为很想跟她睡觉而供她吃住,养她一辈子”读《人性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都无一不涉及到人真正的追求,剖析人类的内心。毛姆对书中女人的描写大多也是怀着鄙视的,大多的女人都是因为某些企图而和男人在一起,但是却无法找到自己的幸福。真正的幸福女人是独立的,能够把握自己的命运的,而不是依靠于男人。
读书也是读自己,从中找到自己人格的缺陷。
《面纱》读后感 第十九篇
继《月亮与六便士》后毛姆的第二本书,用讲故事的手法缓缓道来,情节、人物设定上很具体,详细,让读者轻松的了解基蒂的家庭背景,成长过程,基蒂的出轨跟这些都离不开。
基蒂从一开始就没有爱过沃尔特,只是为了不在妹妹后面结婚,为了所谓的面子,为了避免成为老处女,匆匆的嫁给沃尔特,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对沃尔特来说本身就是不公平的,但是在沃尔特看来只要能有一个机会爱她就已经是个莫大的荣幸了。
小说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为了欣赏你所热衷的那些玩意,我竭尽全力,为了向你展示我并非不是无知、庸俗、闲言碎语、愚蠢至极,我煞费苦心。我知道智慧会令你大惊失色,所以处处谨小慎微,务必表现的和你交往的任何一个男人一样像个傻瓜。我知道你仅仅为了一己之私跟我结婚,我爱你如此之深,这我毫不在意。据我所知,人们在爱上一个人却得不到回报时,往往感到伤心失望,继而变成愤怒和尖刻,我不是那样。我从未奢望你来爱我,我从未设想你会有理由爱我,我也从未认为我自己惹人爱慕。对我来说,能被赐予机会爱你就应心怀感激了。每当我想到你跟我在一起是愉悦的,每当我从你眼睛里看到欢乐,我都狂喜不已。我尽力将我的爱维持在不让你厌烦的限度,否则我清楚那个后果我承受不了。我时刻关注你的神色,但凡你的厌烦显现出一点蜘丝马迹,我便改变方式。一个丈夫的权利,在我看来却是一种恩惠。”
沃尔特这样不要求回报的爱让基蒂更加的有恃无恐,在她的眼里沃尔特还是那样的令人厌烦。
当她找到所谓爱情的'感觉时,沃尔特并没有揭发她,他知道她被人骗了,摊牌的时候甚至要求的是汤森能够娶她,他爱她真的是爱惨了。
当沃尔特知道她怀孕后,她说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孩子的时候,他心碎了,他在那一刻一定非常的难过,但是他什么都没有说,像往常一样出去工作,只是再也没有回来。他心碎了,他表面上是为了霍乱奉献出自己的生命,实际上他心碎了,她知道他是难过死了。最最让我心疼的一句话便是“死的是一条狗”
然后小说是写女主的精神觉悟,但是在我看来她的纠结,她的自相矛盾都让人感到生气。在面对霍乱的情况下,她知道他的伟大和聪明,她愧疚。可是当他死了,她甚至有了解脱的感觉,在回到香港的时候面对汤森的时候,身体还是渴望的。
好在她即使的控制自己的情感,在内心纠结的时候,毅然决然的离开香港。
《面纱》读后感 第二十篇
看到最后,我才理解Walter临终前所说的话死的是狗。《挽歌》里的一句话,一个人救回只狗,养着它,有一天狗疯了,撕咬他,最后死的却是狗。瓦尔特带凯莉来这个霍乱肆虐的地方,初衷来是要她死的吧,但最后为了Kitty能离开这里,他又选择自杀式研究。面对深爱的人的无视,出轨,怀孕以及想要除掉她的'罪恶想法,Walter将自已作为实验体。这样结束自己,既是原谅,也是解脱……所以,死的是狗。
Kitty喜欢年轻人的热闹宴会,不喜欢Walter沉闷死板的生活方式,但依旧在众人面前表现与Walter的相敬如宾;
唐生似乎充满魅力,总与别人和谐友善,情投意合,但实际上愚蠢至极、自私、贪慕虚荣且风流;多萝西·唐生似乎对于丈夫的风流韵事并不上心,永远一种正宫娘娘的做派(但谁会真的不在乎呢?)
贤斯汀迫于其夫人极强的掌控欲和威严,扮演了几十年的忠诚丈夫,在其夫人去世后,他的解脱犹如卸掉面纱展现出来,正如Walter的死亡使Kitty解脱一般。你看,认清自己的代价,真是不小呢。
而贾斯汀夫人,为了丈夫能够加官进爵对上司极尽谄媚,为了给女儿挑选杰出丈夫大张旗鼓,一辈子攻于算计,勾心斗角,哪怕临终前给Kitty的信也是华而不实,临死都没能解脱。
每个人都戴着面纱,可敬,更可悲。
只有瓦尔特比较真实了吧。我爱你,无法言说,那便用行动来诠释;你背叛于我,那一起赴死吧;我恨你,但我更爱你,那便用我的死来换你的生……尽管,你不爱我。
Kitty从修道院开始自我救赎,回到香港和唐生再次纠缠时,我怒其不争。好在,前路可期。
《面纱》读后感 第二十一篇
最开始想看这本书是因为之前看过同名的电影。细节已经有些遗忘了,但依稀还记得:电影里面说的是出轨的妻子在被丈夫带到中国的霍乱地区后,找到自我,当夫妻俩在这场灾难中逐渐原谅对方的时候,丈夫却死于瘟疫的悲情故事。本以为电影和书的内容是差不多的,但是在看完书之后,如果说电影给人的感觉是感动的话,那么书中的故事只能用震撼来形容了。
文学的魅力在于真实,同时,文学的可怕也在于它的真实。虚构的故事对于真实的揭露可能就体现在细节给予读者的共鸣。在这本书中,有太多虚构的真实。电影里面,凯蒂与瓦尔特最终原谅了彼此,重归于好,尽管瓦尔特最后死了,可是毕竟凯蒂爱上他了不是吗?迷途知返的happyending可谓是众望所归,尽管男主死去了,但是两个人相爱也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局啊,这也算是对于观众的一种安慰吧。我们希望生活处处皆喜剧,但是,别忘了,只有悲剧才是永恒。
书里在结尾处并明显没有顾及读者的感受。凯蒂在照顾霍乱病人的过程中逐渐找到了自我,找到了精神的归宿,她如我们所望的忘却了渣男唐生,但是可她最终也没能爱上瓦尔特。也许有人会为此感到遗憾,也有人会因此痛骂女主不懂得珍惜,可是我想说的是,不管真相多么丑陋,可是那就是真相。有的'人因为长相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学识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钱爱上一个人,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有千万种理由,我从未觉得哪一种理由会比另一种理由更高贵,但是,在听过的那些理由中,始终没有办法接受的是因为他爱我所以我爱他。想必凯蒂也是如此吧,瓦尔特爱她,爱她爱到了尘埃里,凯蒂欣赏他,赞扬他,可是就是没有办法因为他爱她就爱上他。
在凯蒂回到香港之后,尽管已经不爱唐生,但却依然贪恋他的怀抱与安慰。看到这里的时候,对于凯蒂,真的是有一点怒其不争的感觉。可是转念想想,如果是自己,又会怎么样。
印象里,书中两次提到"死的是狗",尤其是在瓦尔特死的时候,只是直直的说了一句"死的是狗"。想了很久,还是没能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有的人说,瓦尔特将凯蒂带到湄潭府是为了报复,而在凯蒂和他的婚姻中,凯蒂扮演的是那个收留了狗的好心人,而瓦尔特自嘲是那个在报复中咬伤了人的狗。可我并不这么觉得,尽管书中没有直接说明,但是我们隐约可以确定瓦尔特的死是自杀。我认为瓦尔特在将凯蒂带走的时候从没有想过要报复她,反而他认为,这是两个人重新开始的机会,因为如果凯蒂留在香港,她永远没办法认清楚唐生的嘴脸,她会不顾一切和唐生纠缠在一起,会成为众矢之的。相反,只有离开那里,凯蒂才有可能忘记唐生。
有人将他们来到湄潭府之后,瓦尔特的冷漠作为其报复凯蒂的论据,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的是虽然瓦尔特富有智慧,聪明过人,可是同时他可不善沟通,在如此情景下,他的冷漠只不过是因为他不知道如何面对凯蒂,如何面对自己。同时,我觉得凯蒂怀孕才是瓦尔特自杀的导火索。
他爱凯蒂,尽管他知道凯蒂愚蠢,虚荣,只是个二流货色,但他丝毫不在乎,他问凯蒂孩子是谁的,以他对凯蒂的了解,他觉得凯蒂会撒谎说孩子是他的,但是凯蒂没有,他不知道此时的凯蒂已经变了,变得坚强,变得不在依靠谁,也变得不爱唐生了。我认为,此时的瓦尔特误会凯蒂还爱着唐生,因此,为了凯蒂和她的孩子,他选择离开,但是不能选择离婚的方式,只能选择死来成全他们。
《面纱》读后感 第二十二篇
“面纱”取自雪莱的诗:不要掀开画面的面纱,凡人称之为生命。
我时常在想,毛姆笔下的面纱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要遮盖的面纱,什么是可以隐藏的?谁想一直躲在面纱下?有没有人想撕开面纱看清楚周围?
女主人公凯蒂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年轻女子。封建母亲希望她能凭借青春美貌赢得一个有钱的丈夫。她认为,女人的终极目标是嫁个好男人。凯蒂已经过了最佳结婚年龄,仍未找到心中所爱。为了不让不出众、不受家人重视的妹妹早早步入婚姻殿堂,她同意嫁给当时苦苦追求的细菌学博士沃尔特·费耶。恩结婚了跟随丈夫来到中国香港,她陷入了感情的纠葛——陷入已婚男人查理的花言巧语中无法自拔。这是一场关于婚姻的闹剧。起初沃尔特为了惩罚凯蒂,带着凯蒂去了瘟疫流行的地方湄潭公馆;凯蒂在离开香港前撕下了查理的“面纱”,知道了他的真面目——卑鄙自私的自私小人。充满怨恨和痛苦的凯蒂在中国的一个偏远小镇模糊地寻找着她内心的归宿。令人尴尬的是,她如此鄙视、憎恨和厌恶的丈夫沃尔特,在这里被称赞为一个伟大的`男人——如何被爱,无私,可敬,聪明,有感情,却没有一丝爱来自心爱的女人?
凯蒂开始帮助修道院里受苦的人们,她似乎在这里找到了一线曙光,在那里她忘记了对查理的渴望和仇恨;她开始改变,试着去关心沃尔特,不是出于对他的爱,是的,她根本不能爱他,而是希望沃尔特快乐、舒服。一天下午,沃尔特患上了霍乱,凯蒂怀着深深的自责看着沃尔特死于病魔。凯蒂知道,“沃尔特死于心碎。”怀孕的凯蒂不属于这个疾病缠身的地方,她被送回了香港。
《面纱》读后感 第二十三篇
在生活的舞台,每个人戴着面纱,它仿佛帷幕,里面上演着这众生或执着于面纱,或渴望掀开面纱,或困死于面纱的剧幕。
第一幕在觥筹交错,轻歌曼舞中缓缓拉开。十九世纪英国贵族舞会上,女主角凯蒂戴着华丽面纱徐徐登场,她美丽面容动人,她灿灿星眸寻觅着进入上层贵族的钥匙。她自信于自己的幽默谈吐和翩然舞姿,因为这是其母,一个野心勃勃,善于经营的女人,一个戴着冰冷强势面纱的女人的十几年苦苦训练投资的结果。然,底层贵族的身份使凯蒂虚荣的心没能得到满足,她姣好面容并没有使她觅得心仪归宿。当二十五岁的凯蒂面对要成为十八岁妹妹的女傧相,而感到分外羞耻苦恼时,男主角费恩,一个缺乏魅力,极度腼腆的细菌学家,戴着自我禁锢的面纱,出现在舞台上。一往情深的费恩成功牵手凯蒂走向婚姻殿堂,从此开始了凯蒂枯燥的生活第二幕在纸醉金迷,颓唐炫目中缓缓拉开。费恩夫妇来到了英殖民地香港,香港辅政司助理戴着面纱,掩盖着自己追求官亨,自私自利骄傲自大的本质,他用他精心保养的挺拔身姿和健谈的品质成功吸引并安慰了孤寂中的凯蒂。然,当事情败露,戴着面纱生活的他们在命运的罗网中苦苦挣扎。
第三幕在恐怖残酷,瘟疫横行中缓缓拉开。费恩强迫凯蒂和他一起前往梅潭府,在这里费恩一心报复凯蒂却自锢于面纱无法挣脱,凯蒂面对中国这个异域城市,面对可爱无私的修女,威严的院长嬷嬷,还有妖孽横行的瘟疫,以及幽灵般笼罩着的死亡气息,她极力挣脱面纱寻找自由。
她意识到生活本身就戴着面纱,所以舞台上的没个人都没能豁免。院长嬷嬷与她隔着上帝的信仰,那种无意识地背负十字架的狂热赎罪心理带给凯蒂疏离。凯蒂的母亲从出生便为她戴上了那华丽面纱,这虚荣的面纱阻隔了她看向更广阔世界的目光,也阻隔了外界认识欣赏她的目光。这面纱使她愚蠢,使她毫无保留地爱上自私的查理,这面纱使她被丈夫看低,被他人称作二流货色。当她踏进瘟疫地,日日噩梦,日日流泪。当她看到城墙上寺庙,当她习惯死亡无处不在,当她主动进入修道院志愿服务,她意识到夜空很大,人生很长,她终于获得了自由。
自由!这便是一直萦绕在她心中的念头。尽管未来仍旧模糊,这一念头却像河上的`薄雾,在清晨阳光的照耀下焕发虹彩。自由!不仅仅是挣脱烦恼的束缚,解除那让她消沉的伴侣关系的自由。自由!不仅是逃离死亡威胁的自由,更是逃离让她降低人格的爱情,逃脱所有精神束缚的自由,一种抽离出肉体的精神的自由。与自由相伴的,还有勇气,以及无论发生什么都毫不在乎的坚强气质。
她挣脱了面纱。而,费恩,却极度地自我禁锢,他对她的妻子隐藏起真实的自己,他用他的面纱隔绝他人的世界,在面对虚幻破裂时,他更加躲避真实,他报复她的妻子,也厌恶自己,他自我克制不泄露感情,却不得不歇斯底里地投入夺命的实验以平衡心理。终于,他走向死亡,留下谜一样的遗言:死的那个是狗。这句话出自英国作家奥利弗·哥德史密斯发表于1766年的一首诗《一只疯狗之死的挽歌》,费恩的遗言不仅是自嘲,更像是幽愤的控诉。这表明了他的死亡也没能使他解脱。
费恩缓慢的死亡便是面纱剥离、与命运妥协的过程。
在其母贾斯汀太太身上,那庸常的面纱如肤包裹着疲惫不堪的她,使她对此毫无意识,那面纱嘲弄般让她临死时摆着令她无法忍受的柔顺姿态。
《面纱》这场剧缓缓落幕。
《面纱》读后感 第二十四篇
在“很不幸”的一连读到两本毛姆用第一人称写的小说后,终于读到这本没有“我”一直死气白咧搅和其中的面纱,再加上流畅的对话,语言,真让人读的很高兴!
怎么说,有很多小说都是以第一人称来写的,往往这个“我”就是主人公本身,可毛姆的“我”却是个十足的外人,就用“小说家”的身份和书里的人物厮混在一起。对一些着急的读者来说,这种要靠着“我”不断跑去和主人公发生各种巧遇才能推进故事发展的做法,简直是要命。好在,毛姆还有犀利风趣简洁的对话佐料其中,支撑着你读下去,让你不至弃书跑路。
毛姆的.对话描写,幽默简洁,粗暴直接。对话双方唇枪舌战,你来我往,直捣主旨要害,绝不拖泥带水。是他小说的很大的看点。在这部面纱中,瓦尔特向凯蒂摊牌决定带她去疫区的时候,两人的对话都直接了当,没有拐弯抹角。文章最后凯蒂面对他父亲的一番感悟,也是直抒胸臆,完全没有把对方当成一个父亲而去考虑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人们都说毛姆是讲故事的高手,我倒觉得他语言掌控似乎更棒。故事大都千篇一律,难免落俗套。这部面纱也是,一个女人沉沦觉醒的故事。
《面纱》读后感 第二十五篇
谈起外国文学名著的女性,脑海里浮现的就是《乱世佳人》里的斯嘉丽,她和《面纱》中的凯蒂一样,不满当下,没有办法接受平凡的日子如流水般逝去,于是做了一系列挣扎,总是有意无意地去伤害那些爱我们的人,斯嘉丽是我在所有小说、影视当中最喜欢的一个女性角色,她自私、任性、庸俗,她有着我们普通人拥有的一切缺点,但是又那么独立、勇敢、向往自由。影片中有一幕镜头让我非常动容,父亲对斯嘉丽说:“终有一天你会感受到对这片土地的热爱。”斯嘉丽仰着头,眼神中充满不解,此时电影的氛围已经非常寂静,四周的'黯淡将影片切换到了下一个镜头,但是背影却让我久久不能遗忘。
凯蒂和斯嘉丽的共同之处,在于不管她们的人格有多恶劣,内心有多丑陋,总会有那么个人去欣赏她们的一切。
沃特·费恩 对凯蒂说:“ 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的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瑞德也对斯嘉丽说:“ 我爱你即使你是魔鬼,我爱你愿意和你一起下地狱,但我希望你也有那么点爱我 。”我想,爱在开始是喜欢,是单纯地想对对方好,想把自己拥有的都给你,而到后来,爱变成了猜忌,爱不再纯碎,爱掺杂了太多不甘,于是变成了计较与不值,但是越过种种矛盾 之后,才明白爱是不受控制的,即便控制得了感情也控制不了思念。人和人的相处总有一个层层递进的过程,从开始到后来也免不了内心的挣扎,以前上课的时候,文学老师乐此不疲地给我们介绍红楼梦,他对我们分析黛玉与宝玉的情感变化,大意是这样的:“人类情感的发展在于矛盾的一步步冲击。”确实,我们常常抱怨对方,抱怨带来了矛盾,但是越过矛盾之后,总会对自我更加清晰。
《面纱》和《乱世佳人》的结局如出一辙,沃特·费恩的离去让凯蒂真真明白了生活的意义,在霍乱中,总有一些伟大而温暖的人,他们放弃了一切在凯蒂看来难以割舍的东西,而让他们为之投入的是什么?生活像一个他们情愿背负的十字架,在他们心里始终期待最终的死亡将他们引向永恒。唯一能使他们从这个嫌恶的世界中解脱出来的就是纵使世事纷乱,人们依旧不断创造出来美的事物,其中最为丰饶的美,就是人们美丽的生活。所以,《面纱》表面上是沃特·费恩与凯蒂的情感线,实际上是凯蒂的自我救赎。
而《乱世佳人》的结尾,德瑞下定决心离开斯嘉丽,斯嘉丽苦苦挽留,但还是改变不了既定的事实。爱斯嘉丽是一件非常累的事情,他爱斯嘉丽,可是却在斯嘉丽身上得不到任何的回应,所以他后来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女儿身上,在女儿死后,德瑞的精神支柱也倒塌了。离开成了必然,斯嘉丽的觉悟来得太晚,在德瑞决定离开后斯嘉丽才对他表达自己的爱意。影片的最后一个画面定格在斯嘉丽身上,她失去了一切,但她还没有放弃,她知道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小说虽然高于生活却源于生活,不管是《面纱》还是《乱世佳人》,女性对情感的追求是亘古不变的话题,所以,保持自我,勇敢去爱值得我们爱的人。
《面纱》读后感 第二十六篇
今天在阅读课上,我读完了一本来自于书架上的书,它的名字为《面纱》,作者是英国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我首先是被它简雅的紫色封面所吸引,看它的介绍与《月亮和六便士》是同一个作者,所以我认定是一本不错的书籍,索性在阅读课上拿来深入观看,的确是我受益颇深。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英国的殖民地香港和中国内陆一个叫“湄漂府"的地方。女主人公凯蒂.费恩是生活于伦敦名利场的一位富家小姐。她容貌娇美,但精神空虚;她向往爱情,但爱慕虚荣;她待字闺中,但处处受到母亲的责备与“逼婚”。面对这种种“危机"她决定给自己的爱情来一次“历险”:匆匆嫁给了性格孤僻,沉默寡言但却深爱着她的医生瓦尔特,并随其来到了英国殖民地一香港。冲动的历险为其婚后的出轨埋下了伏笔。她的丈夫在婚后刻板严肃,疯狂工作和乏味无趣,使她顿觉寂寞、孤独和失落,不久就被花言巧语,生性有情的有妇之夫查理.唐森俘获,坠入婚外情而迷失自我。被丈夫瓦尔特发现后胁迫她去了霍乱横行的`湄潭府,最终瓦尔特不幸染病死去,凯蒂回到香港,重投查理怀抱后羞愧不已,最终回到英国和父亲和解,并和父亲同往巴哈马群岛生活。
从《面纱》一书中,读者能看到一个表面漠然中立的寂事者背后的模糊性和矛盾性,作为帝寂事的一分子,作者的面纱之下隐藏着东方主义的政治文化观;作为一个关注人性的个体作家,他的面纱之下隐藏着他对爱的怀疑和渴求,对人性的嘲讽和宽容。
这部小说虽高于生活却源于生活,女性对情感的追求是亘古不变的话题,所以,保持本心,勇敢去追求爱的人。
《面纱》读后感 第二十七篇
《面纱》这本书的作者是我们所知道的最会讲故事的毛姆先生写的,之前我读过他写的《月亮与六便士》,可能领悟不够,初看的时候还是不太了解作者所表达的高深的情感,以及大众对它的推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有了更加的感悟。
这本《面纱》也是冲着毛姆先生的名气看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女性觉醒的.故事。主人公凯蒂是一个从小就很漂亮的女子,之后就被势力且虚荣的母亲培养成一个会周旋在男子中间来挑选金龟婿的花瓶式的人物,长大后的她同样变得虚荣自私,在错过最佳的结婚年龄后,她随意选择了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男子结了婚,可在婚后不久,她就出现了不忠的举动,而丈夫为了报复她,带她一起去有瘟疫的地方工作,在这个过程中,这凯蒂的心理开始成长,思维有了升华,懂得这世上除了爱情,还有更多美好的东西。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除了佩服作者对情节以及人物心理活动的细致描写之外,最让我触动的是他笔下的故事背景,就是二十年代的中国。
看到书中凯蒂家的那些佣人,那些为他们抬轿的轿夫,那些为了生计而奔波的苦力们,我突然觉得这女主好敌情,相较她的那些胡思乱想,那些底层人士却是在为了那一顿饭有没有着落而在拼命,甚至不惜在危险的地方求生工作。
这也让我看到了贫穷落后的可怕,同样生而为人,却是不一样的境遇。
从这些情节中,也更让我懂得要感恩,要上进,这是我从这本书中感悟到的。
《面纱》读后感 第二十八篇
生活是色彩斑斓的,每种颜色都代表着不同的生活,那这神秘的颜色后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呢?
之前在逛书店的时候,我无意中看到《面纱》这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就甚合我意。
这本书出自英国威廉·萨默塞特·毛姆之手,讲述了女主角吉蒂因为长得好看,贾斯丁太太想着在青春季便争取把她嫁到家境比较好的人家里,可惜没有合适的人选。而她的妹妹多丽丝长得没吉蒂好看,但在18岁的时候已与杰弗里·丹尼逊订婚,可25岁的吉蒂却没有。吉蒂和男主角沃尔特·费恩在舞会相遇,吉蒂就在一阵慌乱中间嫁给了沃尔特·费恩。
不过吉蒂不喜欢他,在晚宴遇到查理·唐生被他的魅力所征服,因此出轨了,但纸包不住火,被沃尔特·费恩发现了。为了惩罚她,费恩便带着她一起去了霍乱肆虐的'湄潭府,而吉蒂在那里过的很不错,结果沃尔特·费恩不幸在做试验中染上霍乱,死在那里。临终时,他对吉蒂说,“死的却是那狗”。这句话我百思不得其解,往前翻了一下,知其大意为:一个好心人把狗领回来,起先相处融洽,后来狗却发疯了,将人咬伤。但人活过来了,死的却是狗。
吉蒂在湄潭府时本以为自己命已不久,但在此生活中她渐渐看清现实,霍乱随时随地可能降临的死亡让他们看到生命的脆弱。忙于治病救人的沃尔特·费恩和在修道院帮忙的吉蒂彼此看到了对方的可贵之处,而这面面纱渐渐消失。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即使是外表的颜色优美,内在也不一定一样优美。因为总有那么一面面纱迷惑你,生活就是如此神秘。
《面纱》读后感 第二十九篇
前段时间偶然发现在学习通可以阅读书籍,最近看完了毛姆的《面纱》,觉得很有意思。
初看以为这是一本讲述爱情的小说,但看到后面发现并不是这样的。毛姆塑造的人物形象并非十全十美,凯蒂虽然虚荣、不聪明,但是她善良、勇敢,瓦尔特哪怕再机智、理性、伟大,他也曾萌生过想要杀死凯蒂的念头。
印象很深刻的是这么一个片段:瓦尔特恰巧遇到凯蒂出轨,他没有破门而入,后来当凯蒂问他为什么的时候,他是这么回答的:或许是源于一种古老的品格,我因高傲而不屑武力。瓦尔特是如此高傲,可是他却从来不以高傲的姿态面对凯蒂。
在瓦尔特临死前,说了这么一句话:“死的却是狗。”它引自戈德?史密斯的诗《挽歌》最后一句。它的典故是:一个好心人领养了一只狗,起初相处融洽,后来结仇,狗咬伤了人,大家以为人会死,结果是狗死了。有人说,这类似于当下的舔狗,我并不这么认为。在我看来,瓦尔特对凯蒂,是一名绅士的爱,他尊重她,理解她,爱她。
书中凯蒂的转变是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她终于明白了:假如她沿着眼前这条越来越清晰的小路前行——不是诙谐的老韦丁顿说的那条没有归宿的路,而是修道院里的嬷嬷们无怨无悔地行于其上的路——或许所有她做过的错事蠢事,所有她经受的磨难,并不全是毫无意义的——那将是一条通往安宁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