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1级文库爱岗敬业的小编老李帮家人们整编的4篇漂泊的心。
漂泊的心(精选4篇) 篇一
蒋春玲,1981年出生在广西北部一个小镇上,父母均为工人。学生时代的蒋春玲并没有早早显示其独特的写作才华。她的青春期是伴随着大量的书籍度过的,言情、武侠、科幻、名著……连她自己也记不清到底囫囵吞枣读了多少书。跟许多同龄人一样,她也深受琼瑶小说、张小娴散文、席慕蓉诗歌的影响。
2004年,蒋春玲从广西师范学院毕业后供职于一家电力国企。在办公室当秘书不仅工作轻松,薪水和福利待遇都不错,这曾让她的很多大学同学羡慕不已。那时,她和一些时尚女孩一样,业余时间喜欢逛街,买漂亮衣服、化妆品和包包,穿高跟鞋。对街拍感兴趣的她还鼓捣起了照相机,而这些都与当作家八竿子打不着。
许多人问蒋春玲,你什么时候有的文学梦想?她努力能想到的是,小学时作文写得还算不错,偶尔被老师作为范文朗读。“其实,我并没有什么作家梦。”她说。上班两年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稀里糊涂地走上了文学创作道路。跟许多网络一样,她写作的初衷也是因为“闲”。
“2006年,我有一段特别空闲的时间。一个星期六中午,我正抱着笔记本电脑在床上看小说,忽然想,要不我也试着写点儿什么?因一时冲动我就开始写了,没想到越写越兴奋、越写越顺畅。到黄昏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经写了近1万字。”说这话时,蒋春玲眉宇间散发着掩饰不住的自豪。
兴奋之余,蒋春玲打算把这段写下的文字放到网上,她想到了给自己取一个笔名。头一天,她刚读了王维的诗《辛夷坞》:“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于是,她就把这首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笔名。这1万字就是她的第一部小说《原来》的开头。她说:“当时,既没想过有多少人看,更没想过什么成名,纯粹就是自娱自乐。”
那时,很多网络都在苦苦纠结于如何吸引读者、博取点击率赚钱,或者寻求出版渠道达到一举成名的目的。但在蒋春玲看来,写作是她本职工作之外的一种爱好,她热爱笔下的人物和他们的故事,随他们的悲喜去尝试另一种人生。即使没有一分钱稿费,又有什么关系呢?她没想到她写的东西在网上非常受宠,很快就有了大批铁杆读者和粉丝。不到一年,“辛夷坞”这个名字在网络江湖上可谓大名鼎鼎。就这样,蒋春玲非常低调地写着,以至于几年后都鲜有同事知道她在写小说。
到2007年年底,蒋春玲已是出了《原来》、《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简称《致青春》)、《晨昏》三部畅销小说的美女作家。那时,她还没有想过要辞掉工作。不过,她还是有些担心同事们知道自己在工作之余写小说。有一次,她帮单位领导签收的邮件是领导在网上给妻子买的书,其中就有《致青春》,但领导并不知道作者辛夷坞就在他的眼前。
有段时间,蒋春玲身体不好。同时应付工作和写小说,让她时常感觉有些吃力,有时坐在办公室里也会陷入迷茫状态。看着办公室里50多岁的阿姨,想象着自己30年后的模样,蒋春玲渐渐地开始厌倦了一成不变的生活。她决定走出去,在旅行中寻找答案。
在杭州的最后一天,蒋春玲和当时的男朋友(现在的老公)在西湖边上走来走去,突然就特别不想回去上班。她说:“我当时想着这份工作能够带给我的是什么?我能学到什么?最后发现什么都给不了我。”在那一瞬间,她坚定了辞职的念头。
蒋春玲将想法说给男朋友听,没想到男朋友竟马上同意了。回去之后,她辞掉了工作。单位的领导感到非常惊讶,她几乎是这家电力国企历史上第一个辞职的人。
那年,蒋春玲27岁。她说:“27岁,这是一个自己还能改变的年纪,所以,很想去试一试。想过会后悔,但是,总好过一成不变。”
辞职的事她一直没有告诉爸妈。直到两年后,蒋春玲的父母才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从国企职员变成了畅销女作家。
“现在的人,如果是搞金融什么的,很乐意告诉别人自己的职业。但如果说自己是作家,大家几乎会觉得这个人很不靠谱。莫言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之后还好点儿。”蒋春玲说。尽管如此,她还是庆幸选择了写作成为自己最喜爱的职业。
机缘巧合,作品被赵薇赏识
辞职之后,蒋春玲有了更多的时间支配生活,她成为起点中文网的专栏作家。对于她来说,这是一种新的开始,是生命的另一种可能。由于没有任何后顾之忧,她的写作渐入佳境。她说:“其实,一年里,我真正用在写作上的时间也就4个多月。我会用七八个月的时间构思和写提纲。”
《致青春》是蒋春玲的第二部小说。爱情很浪漫,现实很骨感,它讲述的也是这样一个残酷青春的故事。“爱情和面包的抉择,理想和现实的拉锯,成长所需要付出的代价,这些都是我试图在这部小说中与读者分享和探讨的。”蒋春玲说,“如果青春是暖伤的,它最大的意义在于‘错得起’;如果青春是美好的,一辈子都值得回味;如果青春是残酷的,那也一切都还来得及。”
蒋春玲在写这部作品时跟网友聊天,想着给它取个什么名字。讨论的结果是“致我们终将腐朽的青春”。一家出版公司慧眼识珠,主动和蒋春玲签了约。小说将要出版时,正值党的十七大召开。蒋春玲觉得“腐朽”一类的词不合时宜,就将书名改成了《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令她没想到的是,这个看上去有些冗长的名字,却对这本书的流传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这是一个吸引人的短语,能勾起人对青春的许多回忆。
伴随着人生第一份合约而来的是人生的第一笔稿费——4万元。曾经做秘书工作的蒋春玲年收入不过五六万元。“我当时根本没去想这本书会卖得怎么样。”蒋春玲说。当出版商告诉她要加印的时候,她大为惊讶。其实,相对于这本书此后庞大的销量,这只是开始。到2009年,随着4本书的热销,蒋春玲的版税收入很快超过了曾经年工资的10倍以上。
2010年,蒋春玲与原来的出版公司分手,换成了现在的出版公司——北京儒意欣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这家出版公司有影视背景,正是现在的经纪人将她的书推荐给了编剧李樯。
李樯之前编的《孔雀》、《立春》、《姨妈的后现代生活》等剧本,都是文艺气息浓厚的作品,他觉得小说《致青春》里有非常吸引人的地方。他说:“小说里的主要人物尽管经历不同、命运各异,但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在追求一种自在、充实的生活,他们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不在意外界的纷扰,他们珍视的是生命过程的圆满与完整。”李樯把这部小说推荐给了赵薇。
当时,赵薇正为自己在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的毕业作品而发愁。最初,她对这个题材并不太感兴趣。但看完这部小说后,她马上就爱不释手了。她说,“辛夷坞”的小说人物关系网错综复杂,表现了高超的驾驭文字和小说艺术的能力,让人能明显地感受到作者在努力地追求一种静逸空灵的优美意境。最关键的是,小说的上半部分反讽而激情,下半部分沉淀而悲情。作品紧贴地气,没有无聊的多愁善感,没有漂浮的生活想象,真实而又宁静、感人。
就这样,这部小说很快被李樯改编成了剧本,赵薇决定亲自执导将此拍成电影。得到消息,蒋春玲非常吃惊。她说,自己是赵薇的忠实粉丝,让赵薇来拍这部电影,确实是一件奇妙的事情。
1998年,大型电视剧《还珠格格》在国内首播,可谓收视大热。蒋春玲家乡那座小镇上的人们和中国所有的地方的人一样,每天都被“小燕子”逗得如痴如醉。蒋春玲对“小燕子”崇拜得不得了。当时,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十多年后,“小燕子”这个远在天边的“格格”会跟自己这个普通人联系到一起。两人甚至投缘到可以随时通电话、无拘无束聊天的地步。
蒋春玲说,曾经有人问过她最希望由谁来演电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简称电影《致青春》)中的女主角,她当时第一个想到的名字就是赵薇。没想到,最后,赵薇真的成了电影《致青春》的导演。
2013年4月26日,赵薇的导演处女作电影《致青春》在国内公映,首映日票房4620万元,破了《泰囧》的首日票房纪录;同时,刷新了2D华语片首日票房纪录。接着,电影《致青春》势如破竹,一口气拿下7亿元票房收入,不但为国内类型片的探索之路增添了一抹亮色,更以其坚挺的排片和惊人的上座率创华语电影多项奇迹。
令蒋春玲遗憾的是,因为怀孕,她错过了电影拍摄时去片场探班的机会;又因孩子刚出生几个月需要照顾,没能参加电影首映式。
跟任何一部改编自热门小说的影视剧一样,电影《致青春》也遭到了“原著粉”的质疑。他们认为电影改编太大,没有小说原有的味道,特别是结尾和小说有着很大出入。对于这些质疑,蒋春玲力挺赵薇。她说,赵薇导演在这部剧作上下了很大工夫,也投入很多情感。自己当初写这部书的时候,女主人公郑微身上就有着“小燕子”的影子,洒脱、执著、敢爱敢恨,浑身上下透出的那种灵气像极了10年前的赵薇。郑微和赵薇的契合度不仅是外在的东西,而且更重要的是,她们都是理想主义者,有着同样的单纯、勇敢、重感情、愿意为自己所追求的东西不顾一切往前冲的特质。从这层意义上来说,作为导演的赵薇,会比演员赵薇更能淋漓尽致地在电影里表现郑微和她的青春。
低调做人,对金钱没什么概念
从2007年开始至今,蒋春玲创作发表了《致青春》、《晨昏》、《应许之日》等13部小说,成为“80后”女作家青春文学的新领军人物,并独创了“暖伤青春”系列女性情感小说。
2013年3月,蒋春玲各种版本《致青春》的销量已经超过250万册,在电影上映后的两个月内至少又卖了50多万册。按照如今中国出版界的行情,一本书能卖5万册就是畅销书。像《致青春》这样能卖300万册的书,是书商们梦寐以求的超级畅销货。
虽然赚了大把的银子,但蒋春玲对钱并没有什么概念。在她看来,靠写作只要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自己就非常满足了。平时,除写小说之外,她最喜欢的事就是做公益。与一些影视明星的作秀不同,蒋春玲做公益是发自内心的。
2013年4月20日四川芦山地震时,蒋春玲率先捐出10万元稿费,但她不愿让媒体报道这件事。“我捐10万元钱,并不是为自己做营销,纯粹是从做母亲的角度去做这件事的。”蒋春玲说,当时,她看到地震后的电视报道,一位妈妈抱着从废墟里被挖出来的孩子,其实孩子已经去世了。看了这个画面,她心里觉得很刺痛,因为她的孩子才刚刚5个月。作为妈妈,她特别能理解这种心情。
现在,蒋春玲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她平时很低调,极少接受采访。这也是“辛夷坞”在网上红得发紫而生活中的蒋春玲却很少为外界所知的原因。“我挺满意自己现在的生活状态,不想被更多的事情打扰。”一次,当蒋春玲带儿子在小区游泳池里游泳被人认出来时,她竟感到了某种隐忧。她不想因为自己成名而打搅家人和朋友的正常生活。她说:“我以前从没想过成为作家,也没想成名,我就是一个以写字谋生的人。”
2013年7月上旬,蒋春玲新出版的小说《蚀心者》的影视改编权卖了出去,价钱达到惊人的7位数,是电影《致青春》的改编权价钱的两倍还多。看来,电影《致青春》带来的效果非同凡响。
蒋春玲的小说《致青春》还将被拍成电视剧。前不久,韩红已买下草根歌手冷碗碗创作的歌曲《青春》,作为该剧的主题曲。
如今,许多写得不错的作者都转行做编剧了,写得稍微好点儿的能拿到两三万元1集,写30集的话就能拿60万元。这是一个吸引人的数字。但蒋春玲觉得编剧太累,她曾参加过电视剧的编写,由于受不了各种修改,中途退出。她说:“现在写小说足够维持我的开支,将来的事将来再说了。”
漂泊的心(精选4篇) 篇二
2、似乎最好的,都在远方。 只是远方究竟是一个地方,还是一种漂泊的信仰?
3、我们遇见了。 我们开心了。 我们走的越近了。 可爱的表情; 骚动的青春; 纯真的你; 我呆着微笑。 雨滴滑落你的指尖; 微微的弯月小嘴巴; 美丽的牟瞳,魅力的挑逗; 踮踮脚点点绿叶中沉淀的玉珠…… 世俗亦前景飘零,我早已想牵着柔弱的你。 危险的是我! 深陷的是我! 你不再有资格去摆弄妩媚…… 我将会平静; 再也不会… 不会在漂泊乔迁! 我们要紧紧不分离。 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 一次邂逅,两个我们,手牵手。
4、子晴呀,再过两天,我们就会坐上同一条生活的船,除非有人先下船,我们的命运会是一样的,要是子晴在船上有什么事,能照顾你的就只有我了,要使我病了也是一样的。要是我懒惰了,不努力了,那样船就会没有方向的漂泊了,也会有凉风习习的时候,也会有狂风暴雨的时候,也会出现船被颠覆的危险境界,但是我们要合心冲破险阻,只要像现在这样,你只要相信我的能力,那样我就能冲破任何困难和险阻,把你带到我们最终幸福的彼岸。
5、如果你是条船,漂泊就是你的命运,可别靠岸。
6、船的命运在于漂泊;帆的命运在于追风逐浪;人生的命运在于把握,把握信人生,方能青春无愧。
7、半生漂泊, 一无所有, 妄作浪子江湖游, 争来前世诛心愁。 走、走、走, 留、留、留, 夜夜驻心头。 七情寂落, 六欲无求, 只将烦愁付杯酒, 忘却今生五行休。
8、终于有人在坟上起舞,写出美丽的诗篇,让漂泊的灵魂,感到垂死的幸福。
9、不说不是不懂得,而是不愿意说一些狠心的话伤人伤己。对于一个心细如弦的人,你轻轻拨弄,早已绝壁回音,激起千重波浪。或许注定是一个漂泊的人找不到一个栖息地方。
10、壮志凌云伐长空,漂泊天涯问侠踪。今,一夜千里;明,笑对苍穹。
11、事物是永恒不灭的。 河流川流不息, 风不停地吹送, 云不停地漂泊, 心脏不停跳动, 永恒不灭。
12、人生中出现的一切,都无法拥有,只能经历。如果你不快乐,那就出去走走,世界这么大。学会低调,取舍间,必有得失。人生的终点,不是在山水踏尽时,亦不是在生命结束后,而是于放下包袱的那一刻。当你真的放下,纵算一生云水漂泊,亦可淡若清风,自在安宁。
13、岁月的长河,匆匆而逝的光阴,多少寂寞呈几番黯然的绽放。惊醒的落叶,没有方向的漂泊,不知何处是终点。
14、一场秋雨,一阵秋风。在此之中漂泊的我们,几分无奈,几分忧愁。(于远方坐车归家途中,望着窗外朦胧的细雨和被风摇曳的树木,想到车子在网一样密集的雨中穿梭,心中泛起淡淡伤感。)
15、我把家建在海上,那冰蓝色的液体,注定了我一生的漂泊。
16、爱心是一股撞开冰闸的春水,使铁石心肠受到震撼;爱心是一座亮在黑夜的灯塔,使迷途航船找到港湾:爱心是一柄撑起在雨夜的小伞,使漂泊异乡的人得到亲情的荫庇;爱心是一道飞架在天边的彩虹,使满目阴霾的人见到世界的美丽。
17、也许,外面有太多的诱惑在等着你,可我们早晚还是会回到那个可以让自己躺下,知道不必再移徙漂泊的地方。灯光再昏暗,床单再破旧,一旦睡下,我们还是会找到那熟悉的感觉。会轻轻的告诉自己一声,我终于到家了,可以好好的睡一觉了。在家里,这一觉你会睡得特别的香甜踏实。
18、母爱就是一幅山水画,洗去铅华雕饰,留下清新自然;母爱就是一首深情的歌,婉转悠扬,轻吟浅唱;母爱就是一阵和煦的风,吹去朔雪纷飞,带来春光无限。母爱就是一生相伴的盈盈笑语,母爱就是漂泊天涯的缕缕思念,母爱就是儿女病榻前的关切焦灼,母爱就是儿女成长的殷殷期盼。
19、我已经无力在回忆爱情的味道,我已经不敢再奢求爱情的光顾。我是怕?是躲避?还是我心已死?原来我在爱情的面前时这么的不堪一击,是这么的懦弱。我的一无所有是我现在最大的包袱,我还有什么资格来谈爱?就让一切都随风而去吧。我依然漂泊在无尽的幻想中,寻找属于我那可以停靠的小小避风港!
漂泊的心(精选4篇) 篇三
友人从遥远的北国,寄来一张明信片,画面上一匹骏马扬鬃,驰骋在无垠的草原和高远的蓝天下。友人说她又要远行了,不知道哪里才是终点,也许是属马人注定要漂泊吧,也许…… 友人与我同年,都属那独往独来、萍踪无定的马,总是在庸常的生活中渴望着漂泊,在漂泊的旅途中渴念着家。经历了漂泊途程的风霜雨雪,我们相聚在那个秋日的郊外,蓝天、白云、银杏,飞翔的叶片从银杏枝头飘落,林间小径上满目是耀眼的金黄,那场景美得令人心颤。连叶片也思念着家了,我们还要在漂泊的旅途中越走越远么?那一刻家的感觉在心头风起云涌,我们相对久久无语。 这以后在庸常的生活中我们鸿雁传书,一度度诉说着对漂泊的向往。不是没有电话,声音透过电波已无法传递流浪的质感,还是让心在笔尖上驰骋,一如马蹄踏踏掠过草原,带给自己摆脱平庸的快乐。记不清几度鸿雁往来之后,友人又一次远行了。她说她已了无牵挂,影子就是她的家,带着影子带着家走在路上,她不会再有家的渴念。望着鸿雁飞来的远天我默默祝福,哪一片星空下,此刻跋涉着她孑然的身影? 友人是川妹子,川妹子的心性往往是高蹈飞扬,一次次地走在流浪的路上,她果真不会再有家的念想?总疑心她也是客家的后代,清代初期的“湖广填四川”,她的家乡会理城不是涌入过大批的客家人么?永远的漂泊,永远的“客而家焉”,她的骨子里难道没有客家先人的基因?可是,客家人的漂泊是无奈的呀!或迫于战乱,或迫于人口的繁衍,流浪只是为了生存。一程程远离家园,一次次回望故土,在频频回望中脚步却越行越远,在越来越远的行走中回望得更为急切。这才是客家人哪,他们何曾停止过对家园的念想?哪怕这家园早已虚无飘渺,那也是他们心中的图腾。而她…… 川妹子却告诉我,她难道不也是为了生存么?衣食无缺的只是身体,心的生存难道不需要更为广阔的天地?漂泊不是旅行,忍饥受冻、跌打损伤时时有之,可在身体的煎熬中心灵却无拘无束自由而通透,她已经习惯了让心在大地上流浪,在笔尖上流浪,怎么还能把一颗自由的心,重新放进金碧辉煌却是憋闷窒息的珠宝盒中呢? 我无语。我是一个客家后人哪,为什么却没有了先人跋涉前行的勇气?从漂泊中归来,每日里单位与家两点一线往返,宽慰我的是哲人或诗人的警句:当我走遍世界寻找我的家,最后却发现家就在我最初出走的那个屋檐下;当我走遍世界寻找我的心,最后却发现心只在我的胸腔里。 我明白,明白,可是,我的心仍然想要从胸腔跃出! 我无法像友人那样,让双足重踏漂泊之旅,那就在庸常的生活中让心再度出发吧:当静夜来临的时候,当繁忙劳作的间隙,请让我释放我的心,静静地体味心的漂泊。 人生,在心的漂泊中才会有足够的厚重。 何况,心的漂泊旅途中,我一定能感应到,感应到――远方,那一颗漂泊的心……(选自《福州日报》)5.文中说友人与我都属“马”,又说我是“客家的后人”,这“马”与“客家人”在文中有何作用?6.明明是写友人,可文中却处处有“我”,请简要地说说“我”在文中的作用。7.第5段是转述友人的话,主要运用了哪两种修辞方法?表现了友人怎样的理想追求?8.文章结尾处说“人生,在心的漂泊中才会有足够的厚重”,此句有何含义?请谈谈你的理解。角度三:在依托事物中抒志
漂泊的心(精选4篇) 篇四
《这几年我一直在路上》几乎体现了作者一以贯之的写作风格。沉静、冷峻,张弛有度。这种叙事谋略,将以最开阔的纬度,构建起写作者新的审美平台。徐则臣的叙事似乎格外警惕那种自娱化并带有某种精神的写作倾向。他极力使自己的文字更具有金属般的光泽与温度。那种淋漓的痛感、拨动你心弦的描述,也并不仅仅体现在文字外向性的诉求与张扬,而是点面结合、纵览全局,最终渗透进人物、情节与细节的所有肌理之中。但凡高超的小说家,总要在他的文本中给读者留下足够开阔的回旋之地。在这篇小说中,徐则臣一上来就把一个患病的主人公推至读者面前。这可能是作家一次处心积虑的谋划。一种强烈的暗示意味,犹如烟雾一样弥漫而来。小说主人公来自乡村,他无法适应人声鼎沸、车马喧嚣的京城,他总是在逃避,极力将自己封闭在家里、地铁里和办公室里。他将自家的窗户加了两层隔音玻璃,他想通过静来抵抗外界的喧闹。但是他首先在妻子面前败下阵来。妻子喜动,喜欢满世界疯癫。两个人的战争就不可避免。一次海拉尔之游,就从此使他们劳燕分飞。
小说一开始呈现给读者的画面,是在一次夜色的列车上。“我”不停地咳嗽,搅得四邻不安。一个和他一样沉默的陌生女人,可能动了恻隐之心,给他送药治病。这是故事得以展开的有效契机。接着,引出他的前妻、陌生女人的丈夫――一个因局长犯事而被无辜牵连的小车司机,他们开始相继登场。故事就在这几个人之间展开。故事不算新鲜,甚至有几分老套。徐则臣则善于在传统的故事框架中“推陈出新”。他的着力点是破解人性被现实遮蔽的真相,他的着眼点是主人公的病态描述。“我”的咳嗽,几乎贯穿小说始终。这种外向性描述,或者以实化虚的韬略,正是一个充满智慧的设伏或潜台词。主人公由静转动,其实是完成他内心逆转的最佳铺垫。这是一个大智慧。表面上不动声色,甚至是随心所欲,实际上是成竹在胸,早已决胜于千里之外。这种围城打援、声东击西的写作策略,在徐则臣的许多小说中,都有较为出色的运用。比如此篇。主人公和老婆闹翻了,他带着身上被泼溅的墨汁,第一次夜不归宿。这也是他第一次“出走”。这次出走,仿佛是为他今后的出走进行了一次有效预演。徐则臣用大量的笔墨,叙写了主人公在这个夜晚的经历。“我”始终在冷眼看着这个世界,“我”也与这个世界保持着最本质的隔膜。众人欢笑、嬉戏,而“我”独忧。
这个夜晚注定使主人公的理想信仰遭到彻底的颠覆,只是你很难从文字中辨别出写作者的真正意图。徐则臣向来以一种慢节奏的书写策略,以达到滴水穿石的叙事效果。徐则臣对细节的独特运用,总能够让他的读者感到他的“匠心”几乎无处不在。许多作家包括那些大腕级作家,总是喜欢在他们的文本中,使细节的密集度达到一种饱和的状态。而徐则臣却很吝啬,他总是毫不留情地剔除那些无效的细节,使他的文本变得简洁、气度非凡而又牵一发而动全身。这具有特写般的效果,使主人公所身处的这个夜晚给读者留下了一种别样的、异乎寻常的阅读感受。徐则臣最为精彩的描述,当数在公园里的喷泉。这个人造景观使人们莫名地亢奋,特别是孩子们,喷泉更是成了他们嬉闹的最佳场所。而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男人,带着一身被墨汁喷溅的标志,参与了其中。他被人们嘲弄的目光、貌似关切实质是讥讽的问语裹挟其中。他成了这个时代被戏耍的对象。他走进了水柱中,并非别人的唆使或怂恿,而是他记忆中家乡的那条河,促使他做出了这一令人讥笑、傻子一般的举动。徐则臣就在这种不动声色中,完成了主人公内心世界的彻底嬗变。在路上,可能就是他人生的最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