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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读后感(通用27篇)

时间: 2024-08-01 23:17:54

《药》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药》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药》读后感

《药》读后感 第一篇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是一部揭示了当时社会背景的一部寓意深刻的小说。

  文中的老栓相信用蘸有人血的馒头可以治好病人的痨病,自然是无效的,愚昧的。然而这样的行为在当时并不只是只有老栓一个人在做,他只不过是所有愚昧的平民百姓的一个代表罢了。这样的药,反应的是当时社会底层人民思想上的愚昧与僵化。

  但是鲁迅先生的文章的意义绝不会只是停留在这样一个浅浅的层面上。

  在这篇小说当中,老栓所买到的药,是一个人血馒头。而这个馒头上人血的来历很值得去探讨。文中在老栓拿到药前,有一段对于处决犯人的场景的描写。而这些犯人的身份是什么,作者在文中并没有说明。但是联系到本文结尾作者署下的时间,1919年,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当时的革命背景,自然而然,那些被处死的犯人就是当时被捕的革命者。由此可见,老栓买的人血馒头上所蘸有的人血,竟然是为了革命而牺牲的革命者的鲜血!老栓这样愚昧的行为,是对于革命者的极大的不尊重。相比较于他对革命者的不尊重,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便是老栓对刽子手康大叔的毕恭毕敬。这样的行为,都是对革命的不理解。

  这样的行为并不只是老栓一个人的行为。文中来到了老栓的.店内的不只是只有康大叔一个人,还有一些普通的民众。这些民众对于革命者的态度与老栓相比别无二致。他们甚至于没有一点同情心,反而讽刺道“真是不要命了,不要就是了”。这不仅仅是对于革命者的不理解,更是他们对于革命的不支持。

  如果说局外人对于革命者的革命事业不支持,还不算十分过分,然而若是连家里人都不支持革命者的革命事业,就是很令人无法理解了。清明节的时候,华大妈去给儿子上坟的时候遇到了同样是来上坟的夏瑜的母亲。但是夏瑜的母亲即使是在儿子的坟墓之前仍然对儿子选择革命表示了不理解,甚至于认为是其他的革命者将自己的儿子引上了歧途,从而害了他。作为革命者的家人却也不能理解和支持革命者的,也算是一种莫大的悲哀了。

  鲁迅的“药”,不仅仅代表了那个人血馒头,在深层次上更是反应了当时人民的思想的愚昧和封闭,也揭示了民众愚昧的对革命者的不支持和质疑的现象。正是这样的社会风气,导致了当时的中华民族在一步一步地衰退。

  然而“药”的含义也许还不只是只有这些。鲁迅先生更希望的是找到一种“药”,而这种药可以治好人们的心灵,乃至于整个社会。

《药》读后感 第二篇

  《呐喊药》是一部深入探讨人性和社会问题的小说。它讲述了一位名叫陈炯炀的年轻人在经历了家庭、感情、事业等方面的挫败后,怀抱着对社会不公的愤怒,使用了一种名为“呐喊药”的`神秘物质,从而展开了一段荒诞不羁的旅程。

  这部小说让我深刻地反思了自己所处的社会。在当下的社会中,我们似乎总是在被各种信息和观念所支配,我们也越来越难以直面困境和对抗不公。而陈炯炀所受到的挫折和磨难,则更是让我感受到了生活的残酷和无奈。

  然而,小说中的“呐喊药”也给我带来了希望。虽然它是虚构的,但它所体现的却是对正义的追求和对生命的珍视。在我看来,这种追求和珍视也是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品质。只有不断地呐喊、不断地寻求真相,我们才能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和无奈的世界里,寻找到一份真正的宁静和价值。

  当我读完这部小说时,我深深地受到了它所传达的思想的感染。在这样一个充满虚伪和利益的社会中,我们不妨借鉴陈炯炀的坚韧和执着,发出我们自己的呐喊,在这个世界上留下我们自己独特的声音。

《药》读后感 第三篇

  我是念高中时学的《药》,当时就觉得鲁迅把人看的很透,这么多年过去了,人还是没从鲁迅笔下的圈里走出去。实际上《药》已问世九十年了,就是说人还是九十年前那个德行。

  以下的展示,供我的网友欣赏,同时把他们和你身边的人对对号,鉴赏一下鲁迅的眼力。

  1、驼背五少爷,一个无所事事的人,一个闲的屁吃吃的人,没有任何的事业追求,还经常说些不要脸的话,如“义哥一手好拳棒”,红眼睛阿义认识你是谁啊?

  2、花白胡子,很会说话,看着很和蔼,实际上是很虚伪的人,总想拍拍实力派马屁,但却常常挨屁吃。

  3、康大叔,实力派,又黑又坏又蛮横,狼的哲学里的'主角,但却受到茶客们的无限的崇拜,已经不会说话了,只会嚷。实际上狼怎么会真心和羊交朋友。

  4、二十多岁的人,也不知是无知还是想交康大叔这个朋友,居然能气愤起来。

  5、红眼睛阿义,实力派,也是又黑又坏又蛮横,是另一条狼。还贪欲过度,居然把犯人的衣服都能剥下拿回家。为了榨油水能去和犯人“攀谈”,智商不低。

  6、夏三爷,为了银子,能大义灭亲。我估计灭个朋友跟碾个臭虫差不多。

  7、华老栓,无知愚昧的大多数之一。

《药》读后感 第四篇

  “吃了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痨病都包好。”这样的话,要是放到现在来讲,是会被人当做傻子的。生了病不吃药,反倒相信人血馒头能够治病救人,这是多么不可理喻的一件事。可这样的事,就发生在鲁迅先生笔下的《药》里。

  这篇短篇小说以华老栓的儿子小栓生痨病为明线,革命斗士夏瑜被杀为暗线,两条线相互交织,有了华老栓为救儿子买下夏瑜的血做成的人血馒头的故事。

  故事以夏瑜的母亲与小栓母亲在墓地的相遇为结尾,多么令人唏嘘,最后一个也没活成。小栓没回来,夏瑜也没回来,细细想想他们都是封建统治的牺牲品。

  小说的原型是革命斗士秋瑾,秋瑾是在革命期间被迫害而死的`,但她不是唯一一个,她是成百上千中的牺牲者的其中一个,我们不是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很难想象到那个年代的人的思想封建程度,那个年代的革命者所受到的迫害,于是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更多的是惊异。

  为什么有人会相信人血馒头可以救人?为什么有人会为了钱财贪婪到用烈士的血,不,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去做这么肮脏的交易?

  我理解华老栓的无助,那是极度的希望儿子的病出现转机的无助。但他终是愚昧的,他相信人血馒头比医生有用的糊涂话,但他终是不忍的,他在接住夏瑜的血时是犹豫的。但反观那些看客,驼背五少爷、花白胡子,又有哪个不是封建制度的产物呢?他们议论的小栓的病,夏瑜的死,说笑着,唾骂着,觉得夏瑜疯了,觉得那些革命斗士死了也是活该,看见这一幕时,我只是觉得世态炎凉,它们都就像困兽一般,忘了自己。

  文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两个恶人,一个是康老,一个是红鼻子阿义。康老的恶大家都看在眼里,为主子杀害革命斗士,散播人血馒头能治病的谣言,然后将革命者的血高价卖出,谋取暴利,公开宣扬革命有罪,阴险、狠毒、贪婪这些形容词用在他身上皆不为过。另一个是红鼻子阿义,他贪小便宜,想榨取夏瑜的“油水”,居然连他的衣物都不放过,他们都是在维护罪恶的封建统治,做着些令人作呕的事。

  鲁迅先生对自己的药是这样解释的:“《药》描写了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的说,革命者为了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为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某一私人的福利。”

  我们生活在和平安定的当下,是革命者用生命为我们建立起来的。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想我们更应该去珍惜守护这来之不易的美好。

《药》读后感 第五篇

  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他的名作《朝花夕拾》、《呐喊》,虽然说不上家喻户晓,但还是很有名。因为这两篇文集中的极大多数文章都讽刺、抨击了当时的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没错,鲁迅先生是人民的作家。以至后来的伟大革命家——毛泽东同志都称他为“文化新军中最伟大的旗手”。

  这篇《药》就是鲁迅《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里面的许多情节都体现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幕,就是华老栓去那家铺子买“人血馒头”时。那些兵在那里鬼鬼祟祟地做什么呢?为什么那么多人围在铺子门口呢?我得到答案,还是在老栓得到人血馒头的时候:“那人手上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地往下滴。”

  那红的是什么?是鲜血。是谁的血呢?革命者英勇就义遭杀害时流的.。为什么老栓要买人血馒头呢?治小栓的肺痨。我不解。人血馒头能治肺痨吗?并不能。那这是为什么呢?封建迷信。可悲啊!这不就是刽子手用来骗钱的吗?此时我的内心充满了悲愤。当我看到书中写铺子的破匾题着“古轩亭口”几个字时,我明白了,这被杀害的革命者夏瑜暗指秋瑾。

  而小栓的肺痨究竟好了没有呢?答案当然是没有。当大家都在茶馆谈夏瑜时,小栓的病愈发剧烈,最终病死。这不仅仅是因为病很重,还因为那“人血馒头”啊!这不就是大家常说的“封建迷信害死人”吗?

  作者写了这么多,题目“药”到底指的是什么?不就是那“人血馒头”吗?可这药并不只指“人血馒头”,还有那迫害百姓的封建迷信。

  臧克家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鲁迅先生就是一个已经去世但还活着的人。他永远不会被我们遗忘,永远铭记在我们的心中。

《药》读后感 第六篇

  这几天,我看了 《装在口袋的爸爸》,我觉得非常好看。一开始我也觉得为什么口袋里会有爸爸呢?为什么呢?我也在想这个问题。我看完书才知道哦,你们一定会觉得很好奇吧!让我讲给你听吧。

  原来杨歌的爸爸是一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他之所以会变小。你们知道吗?不知道吧!还是我告诉你们吧!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杨歌的妈妈每骂他一次,他就会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变小后的爸爸什么都不能干,只能呆在杨歌的口袋里,当他的"教育部长",监视他的一举一动。

  读着,读着,我忍不住想:我的爸爸要是变小会是什么样子呢?哈哈如果我的爸爸也变得和杨歌的爸爸一样只有 .8厘米高,他就不能批评我了,坐公交车他就不用买票了;考试时他可以藏在我口袋里帮我解难题了;平时在我寂寞的时候就可以给我讲故事了,小伙伴们欺辱我他就可以挺身而出了,可以和我们一起玩捉迷藏了……

  但是,我的爸爸喜欢搞发明,他自从变小后也从不闲着,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抛出一个"伟大的构想",比如"聪明饭"、"摇钱树"什么的,有发明天赋的他总能梦想成真。不过,这些发明最后不但没有给他们带来幸运,反而将大家都还得惨兮兮的,让人心有余悸。

  故事围绕杨歌爸爸的每一次奇怪的'发明而展开,因为他只有拇指那么大,所以每次发明都要拜托杨歌收集材料,还要帮他瞒着他妈妈,这在杨歌看来可是一件辛苦的差事,所以杨歌每次都是被迫的。

  像他发明的魔药能使家里的仙人掌能够走路,虽然惹出了不少麻烦,但是还能帮忙抓小偷,不能不说也是一件好事。他们家很穷,杨哥也是相貌平平,成绩平平。有一次杨歌喝了他爸爸研制的新魔药,变成了一个天才少年,这让杨歌很受欢迎。但是到最后杨歌发现这并是真正的自己,他还是想找回那个真正的自我。

  这本书让我深深认识到,生活中并没有什么真正的使人变聪明或漂亮的魔药,也不可能有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不要心存幻想,要实实在在的生活,活在当下,过好每一天。你们觉得呢?

《药》读后感 第七篇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罗尔德·达尔爷爷写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系列丛书。我最喜欢看这样的童话故事了,一拿到书,我就如春笋遇到了甘甜的雨露,不肯放下。上厕所拿着,外出车上带着,旅游去了也不忘塞几本到行李箱中。尤其是《小乔治的神奇魔药》,深深地吸引了我的眼球。

  那本书的扉页上写着:敬告小读者你们在家,千万不要试着做小乔治的那种魔药,太危险了!是什么魔药呢?好奇的我马上捧起来,迫不及待地往下看,如果可能,我还想试着去做做呢。不过千万别让妈妈看见了,要不然她又要啰嗦了。我也开始佩服罗尔德·达尔爷爷,他这么写,我们小朋友肯定更想看了,不是吗?我觉得他真是个了不起的“狐狸爷爷”!

  书中的小乔治是个8岁的小男孩,活泼乖巧,还会照顾人,每天都要伺候姥姥吃药。但是他的姥姥却是个坐在轮椅上的自私自利、脾气坏透了的老太太,不仅不喜欢他,还总是趁他父母不在家,骂他,吓他,让他感到害怕,觉得姥姥是个巫婆!不得已,小乔治决定治治姥姥的坏毛病。他用了浴室的洗浴用品,妈妈的化妆品,洗衣房的家庭用品,厨房的调味品,动物的药品,车库的用品,再经过高温炖药,神奇药水出炉了!结果,姥姥变高了,穿透了屋顶,会走路了,姥姥欣喜地感谢他。家里的`鸡变大了,生的鸡蛋可以供50个人吃,牛、羊、马都成了庞然大物,爸爸乐得直夸他。

  看到这儿,我觉得小乔治真是太了不起了,发明了这么神奇的魔药。看着看着,我也开始幻想,希望自己能发明一种美容药水。因为妈妈工作很辛苦,原本美丽的脸上长出了很多的雀斑,还经常上火冒出痘痘。妈妈用了很多化妆品,也不知喝了多少苦涩的中药,可是脸上的雀斑还是外甥打灯笼——照旧!如果我能发明一种药水,涂在妈妈的脸上,一觉醒来,脸上的痘痘不见了,雀斑也消失了,妈妈该有多开心哪!

  带着美好的憧憬,我继续往下看。小乔治的爸爸要求他继续配药,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利益。可是小乔治已经不记得配料了。第一次调药,母鸡吃了后长出了两条15英尺长的细腿;第二次调药,母鸡长出了一条超长的脖子;第三次调药,母鸡缩小了,只有药丸大小。看到这儿,我突然感到害怕!这个母鸡实验让我想到我爱吃的鸡翅。妈妈曾经给我看过关于肯德基的新闻,那些鸡都打了激素,会长出好多翅膀,吃了会致病。害得我好长一段时间不敢吃鸡翅。

  读着,读着,我开始忧虑起来。在我们的食物中会不会也添加了很多东西呢?我可不希望我们吃的食物里加了像小说中的“魔药”呀!

《药》读后感 第八篇

  “药”是什么?能治病?救人性命?还是能普度众生?在这篇短小精悍的文章里,鲁迅先生依旧用他风格鲜明的辛辣讽刺手法,以笔为刃,直插封建礼教的腐朽,血淋淋地将人性淋漓尽致地剖析。

  华大妈包括老栓,以及周围所有的人,全都对这个“药”深信不疑。并且这似乎是一个潜规则,所有的人都觉得这是救命的东西,而也只有“救命的事”才会去找这个“药”。老栓去拿“药”的时候,看到三三两两的人鬼似的在那里晃,哈,可不就是鬼么,人性愚昧到连鬼都不如,可是,鬼可是又向来比人机灵。“带血的馒头”拿到老栓面前的时候,他手抖着不敢拿,虽然他见着那一点红的时候,也是害怕甚至于有一点怀疑的,但他却不说,也从来没有问什么,默默看着,忍受着,为什么?很简单,大家都这样,这就是人性。一个如此,两个都如此,都说中国人的劣根性,其实是事实就要承认,只有敢于直面腐烂的内心,才能得到最真实的新生。如果一直逃避,大家都逃避,那得到的只能是华丽外表下厚厚的污泥。至此,我总算理解了鲁迅先生为什么会选择弃医从文,因为身体的病,好治,心里的毒,难医,即便有了健康的身体,也无济于事。回来的时候,光辉照到了大道上,照在了金色牌匾上,那几个字,古_亭口,什么地方?英雄就义之地啊。可惜他并不知道,他只满心欢喜的揣着血馒头回家......。

  拿到馒头的小栓,也似乎被这凝重的气氛和郑重的凝视感染,觉得心里很怪,手里捏着的仿佛不是馒头,而是自己的性命一般。而他确实也猜对了,可是性命却最终没有捏在自己手里。在小栓吃药的时候,店里面的'客人讨论着阿义,大家众口一词,当有人说可怜阿义时,却都停顿停滞了。在我看来,最可恶的不是作恶,也并非伪善,而是令人绝望的愚昧。愚昧到对自己不辨人鬼,对别人善恶不分。从来不去想一想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没人说,为什么......如此愚昧。

  而结尾,不出意料地,小栓死了。而且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后华大妈和他们的“救命恩人”阿义——他的奶奶一起上坟。阿义英勇就义,而他的血蘸着馒头,被小栓吃了,结果小栓还是死了。两个坟中间隔着一条路,就意味着清醒与沉睡,永永远远不可能有同等的地位。树上乌鸦冷眼旁观,安静诡异,这华大妈似乎卸下了一个“重担”,如果这样就得到解脱,那大概大家都会在愚昧冷漠而腐败的人性当中走向灭亡。但索性,乌鸦最后高高地飞起,向着天空一冲而去,啊,原来世间还是有眼睛在看着,原来至少还有乌鸦——是清醒的。

《药》读后感 第九篇

  《草房子》讲述了一群活泼可爱生活在油麻地的孩子们,大家互相帮助、幸福成长的故事。这本书里有善良、心思细腻的纸月,长着光光脑袋的陆鹤,勇于担当的杜小康……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男孩桑桑,他是一位聪明好奇、敢想敢做、爱自我表现的人。

  淘气的桑桑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很有个性,但也从不考虑后果。他把碗柜变成了鸽子窝,把蚊帐变成了渔网。为了引得他人关注,他还在盛夏学着冰棍的模样穿上棉被来“乘凉”。我本以为他会一直这样调皮可爱地幸福生活着,直到一天,他偷了爸爸一直珍藏着并引以为傲的.笔记本,被发现后桑桑遭到了一顿毒打。

  夜里,在大家熟睡时,桑桑发出了尖锐的叫声,闻声赶来的父亲看到了桑桑脖子上隆起的肿块,才知道肿块已经长了两个月之久。从此,父亲便带着桑桑开始了漫长的治病之路。但从医院的名医到民间的郎中,都对桑桑的病束手无策,桑桑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好像随时会离开。一年四季总与药罐为伴的温幼菊老师,把儿时奶奶给予的神奇力量传给桑桑,希望桑桑也能和她一样克服困难,迎来希望。终于有一天,他遇到了来油麻地的郎中。郎中告诉了他们可以医治此病的民间高手住址。经过治疗,桑桑终于战胜了病魔,又变得生龙活虎的。

  在生活中,我们也需要像桑桑一样勇敢地面对困难,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有一次,我考试考得很差,立马意识到自己需要加紧复习。于是,我放学一回到家便拿起课本,认真复习,一边记笔记,一边背句子。在我对下次考试信心满满时,成绩却只比上一次多了两分。看到这样的结果,我失落极了,明明那么努力地复习了,为什么没有用呢?寻求了老师的帮助之后,我仔细分析错题,并把它们归了类,最后觉得应该有针对性地复习。我便再次打起精神,找出模拟试卷和参考书,仔细研究难题和解题方法,反反复复练习错题,并试着举一反三。在第三次考试时,我努力让自己静下心来,仔细审题并判断考点,避免了低级错误扣分。这一次,努力有了结果,我终于考出了让自己满意的分数!不管遇到什么事情,我们坚持不懈地朝着目标去努力,一定会取得成功。

  从这个故事,我看到了整个油麻地人的善良与勇敢,即使所有的医生对桑桑的病都束手无策,但大家还是尽自己的一份力,并期待着奇迹的发生。这个故事也教会了我,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知难而进的精神,只要不断努力,就一定会迎来新的希望。

《药》读后感 第十篇

  幼时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只沉浸在鲁迅与闰土儿时天真烂漫的美好,鲁迅在百草园时各种稀奇的事儿,那时我是读不懂他的文章,倒是沉浸在我幻想中的那片沙滩。

  我看了《药》,这是我一定要细细评读的文章,但鲁迅先生的文笔是巅峰造极的。他描绘的只是一个家庭,一个街坊吗?厉害在于,鲁迅总能巧妙将一个群体浓缩为一人,他的人物你似乎能看到任何人的影子,他好像谁都是,又好像谁都不是。

  本文主要刻画了封建下的底层老百姓的迷信与愚昧无知,老栓夫妇为治儿子小栓的痨病不惜花光家底买来“人血馒头”,革命者牺牲的故事,结局并非如愿。

  鲁迅用较为平淡的文笔去叙述文章,但你细细阅读,却是能发现藏在海面下的波涛汹涌。·

  那“人血馒头”却如“十世单传的婴儿”, “他现在就要将这包里的新的生命,移植到他家里,收获许多幸福。”人血是从刽子手那得来的,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而他要从已死的生命,获得新的生命。小栓吃下馒头,一面立着他的父亲,一面立着母亲,都仿佛要在他身里注入什么又要取出什么似的。这些无疑透露着那些底层人民的封建思想,即便经济上的贫困,孩子已经病入膏肓,他们在最后的时候却是相信老一套的迷信,妄图这人血能够治好小栓的病。

  如果说老栓夫妇是封建迷信而使人厌恶,那么看客则是让人感到心寒。

  鲁迅在他的文章中总是与看客们做“斗争”,无论是《铸剑》还是《示众》,无非为看客失望还是看客满足,但鲁迅就是从日本留学时期那次在电影中看了国人面对同胞被杀时麻木,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意识到国人要先拯救的是精神,所以他要批判那些人,而《药》也不例外。

  茶馆里的客人多数没有姓名。花白胡子,无名无姓,一个老朽的人;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本应是中华民族的未来,说话表达上却毫无主见,只能作为一个毫无意义的附和角色;刽子手康大叔,嚷着“包好包好”,似是那人血馒头真如灵药般。谈论起夏家的儿子,被亲人夏三爷仅为钱财就出卖,在说到夏家的儿子被牢头压榨得一无所有,却去劝说牢头造反,与红眼睛阿义攀谈,谈到“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挨了阿义的巴掌后,自觉阿义思想顽固,不可开教,觉着可怜。花白胡子恍然大悟的说:“阿义可怜——疯话,简直发了疯了。”而那年轻人也这么附和。思想如此之腐朽,麻木也!

  小栓吃完馒头后病情依旧没有好转,也就是说明着老栓夫妇的心血是空一场了了。康大叔拍着他的肩膀依旧“包好!”很难想象小栓在这种环境下不会成长为如自己父辈的人,如他父亲一样的四肢健全,思想麻木。在这混乱中,那些人仍旧谈笑着,而革命者的鲜血就被这群麻木的人吃掉了!

  “路的左边,都埋着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两面都已经埋到层层叠叠,宛然如人家里祝寿时候的馒头。”小说最后一个场景,坟场,小栓的命当然不可能救回来。华夏两家的母亲在此相遇,华夏两家的故事以埋葬结尾了,但夏家母亲却是羞愧,踌躇。她的儿子是为了大众而死,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而死,但他在看客眼中是被处以死刑的人,被认为是疯了的人。他的'价值不被主流社会认可,却被当作是看客们的茶饭后的谈资,被麻木不仁的老栓小栓们榨干鲜血,而他的母亲也要为此羞愧,不能理解。

  “你如果真在这里,听到我的话,——便教这乌鸦飞上你的坟顶,给我看罢。”夏母看见他儿子的坟上却有几点青白小花,发出仍裹着封建迷信思想对荒谬的社会的怀疑。“那乌鸦也在笔直的树枝间,缩着头,铁铸一般的站着。”它飞上坟头,抑或不飞上坟头,它只是铁铸般的站着,并未给予夏妈希望。“他们走不上二三十不远,忽听见背后‘哑——’的一声大叫;两人都悚然的回过头,只见那乌鸦张开双翅,一挫身,直着向着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出去了。”乌鸦正如那些正面的党派,虽是沉默,如铁铸似的站着,民众不知它所带来的是光明还是黑暗,但它只要一发声,会使民众都震悚,而非惧怕。它具有远大的目标, 怀揣着坚定的信念,它注目于眼前的斗争。它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群体。

  那些不畏生死,坚守在抗疫一线的白衣天使;那些不分昼夜,勤勤恳恳,维持着整个社会的劳动阶级;那些披星戴月,为国家的繁荣昌盛而读书的知识分子们,他们不就拥有像乌鸦的那种强大有力,刚劲有力的形象吗?何为觉醒?何为希望?如果说像“人血馒头”的药是封建主义的糟粕,让社会腐败黑暗,民众麻木不仁的“毒药”,那么这些努力勤奋,拥有崇高理想,誓要为此奋斗的人们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药”,是能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药”。

  鲁迅曾说;“惟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惟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如今,我们在和平时代,更要为国家,为人民读书,在有限的时间,发挥无限的价值!想来,这时代的“药”定是长存于人们的心中罢。

《药》读后感 第十一篇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他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英国作家,《小乔治的神奇魔药》这本书很受广大读者的欢迎,其中也包括我。

  这本书分别有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小乔治的神奇魔药,第二个故事是:愚蠢夫妇。我比较喜欢看第一个故事,因为第一个故事非常幽默,经常让我捧腹大笑。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小孩叫乔治,他有一个非常坏的姥姥,乔治的姥姥只要看乔治的父母不在,就开始命令乔治,作弄乔治。

  有一天,乔治再也忍无可忍了,他把所有的液体类的东西全部倒入一个大锅里,然后用勺子搅拌一下,然后放进一个瓶子里,瓶子里本来是要给姥姥吃的药,结果乔治把药拿出来,把自己做的药倒入瓶内,为了试验一下自己的药,乔治先把自己做的药给鸡喝了一点,那只鸡马上变得超肥,超大,然后下了一个蛋,这个蛋竟然比橄榄球还大。然后端给姥姥喝,他那瘦瘦的姥姥渐渐变高,后来,她还突破了屋顶,这时候,乔治的爸爸和妈妈回来了。

  后来,乔治的爸爸知道这件事后,要乔治把药做给其他鸡喝。可是乔治试过三次了,还没成功,在第四次给鸡喝的时候,鸡开始变小,变得用肉眼都无法看见的样子。

  小乔治做的第四次要还剩下一些,正好被他姥姥看见了,他姥姥马上把药抢到手里,喝光了,结果,乔治的姥姥变得用肉眼都无法看见的地步了,乔治的妈妈和爸爸难过极了,而乔治,却兴高采烈,因为他失去了一个烦人、整天唠唠叨叨的姥姥。

  我看了这本书后,认为乔治的做法是对的,就应该那样对待他的姥姥。没有了烦人的姥姥,希望乔治的'生活会更加幸福,快乐。

  但是,对待亲人,我可不想像乔治一样把药给他们喝,我不想他们变小,因为他们对我很好,我不想失去他们,因为失去他们我会感到非常痛苦。

  对待坏人,我却很想像乔治一样,我们班里也有几个淘气的同学,他们经常欺负同学、气老师,耽误上课时间,我很想把那些药给那些淘气的同学喝,让他们变小,这样的话,他们就再也欺负不了我们班上的同学了。

  这本书对于我来说非常好看,充满神奇的一本书,《小乔治的神奇魔药》是我在罗尔德.达尔的作品中最喜欢的一些书的其中之一,非常好看。

《药》读后感 第十二篇

  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近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药》是一个比喻。救国的重任,在鲁迅看来,绝不是小资产阶级发动的革命所能胜任的。因为其脱离工农的固有缺陷,使他们在国家政治力量对比中始终软弱无力。尽管那些内心有着真诚的为救国不惜付出生命的'热情的人,到死也得不到普通群众的理解,更得不到多数人的支持,最终为国捐躯,身首异处,自己的鲜血却被没觉悟的老百姓当作治肺痨的迷信药物吃掉。

  《药》的明线是描写群众愚昧;其暗线歌颂了革命者的献身。用人血馒头将明暗两条线索连结起来,就更加突出了群众的愚昧,但却又使献身的革命者感到了一种难以忍耐的悲哀和孤寂。作者所揭示的不是夏瑜有什么错误和缺点,而是群众身上的弱点。并且不是一般的揭示,而是把这种弱点和革命、革命者联结起来,更加深刻地加以揭示。诚然夏瑜是孤寂和悲哀的,但作者并没有剖析他这孤寂和悲哀的主观原因,比如“脱离群众”之类,而是着重在揭示造成这种悲哀和孤寂的客观原因。就在剖析客观原因的时候,作者也不是着重在揭示反动统治者的凶残和狡猾,而是侧重描绘群众的麻木和愚昧。这就是说,革命者的悲哀和孤寂是因为深味了群众的愚昧和麻木之故。

  鲁迅曾经与友人谈及这篇作品,他说:“《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我们认为鲁迅的这一段话已经清楚地说明他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什么。如果需要我们做出概括的话,《药》的主题就是:群众现在还很愚昧,他们对于革命本是迫切需要的,然而他们却毫不觉悟,甚至敌视革命。

  要革命,就必须用科学的、民主的思想,把他们从孔孟之道和封建迷信的长期统治下解放出来,否则,革命的成功就没有希望。

《药》读后感 第十三篇

  乌鸦在文中结尾处出现了三次,其主要有以下两个作用。

  其一,渲染气氛,坟场,听这词,我们本能的感到毛骨悚然。加上地里埋得都是被执行死刑和瘐毙的人。一般,坟场少有人而显得分外寒冷,在周围死一般寂静的坟场里”那乌鸦也在笔直的树枝间,缩着头,铁铸一般站着“,乌鸦是有生命,可是就像被吸干了血的人,毫无活力,成为将死之人,乌鸦的这种形象出现在这里,给这坟场更添几分阴森。”只见那乌鸦张开两翅,一挫身,直向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刚刚还是一副缩头缩脑,像腊肉被晾干一样的站相,突然间张开双翅,挫身迅飞,使人感觉到凄清阴冷、毛骨悚然。

  其二,凸显主旨。作为革命者母亲的夏四奶奶,对于儿子的.死始终不明不白,她相信人死了有魂魄,以为花环就是儿子的阴魂”显灵“,并希望由乌鸦的动作得到验证,她并没有料想到乌鸦是”张开双翅,一挫身,直向着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这实质上就暗示了夏四奶奶相信的因果报应。乌鸦显灵这种迷们思想的破产,从而也就更鲜明地表现出要唤醒民众的主题。文中有一处:”只见一只乌鸦,站在一株没有叶的树上。“表明在没有觉醒的民众中革命是很难有开花落叶的。

  ”远方的天空“,革命还未成型,还有一段漫长的道路要走。

《药》读后感 第十四篇

  桑乔是个非常重视荣誉的人,着来源于他二十五岁之前那段他自认为屈辱的猎人历史。桑乔从内心里厌恶打猎。桑乔喜欢的是读书识字。他凭着他一年私塾所学得的几个字,逮到什么书,就拚命去读,去猎获,样子就像跟随在他身边的那条猎狗。桑乔十分鄙视自己的历史,因为在他的历史里几乎没有荣誉,所以他非常在乎荣誉。

  不得不承认,桑乔是个出色的教书先生。他从一处换到另一处,而每换一处,都是因为他工作的出色。他一个一个台阶地上升着,直至成为一所完全小学的校长。桑乔的荣誉都被他珍藏在一只小木箱里,打开箱子来看一看这些奖状和笔记本。那时,巨大的荣誉感,几乎会使他感到晕眩。但是淘气的,爱摆谱的桑桑却把这些记载荣誉的笔记本占为己有,所以遭到了桑乔的一顿毒打。

  半夜,桑乔被桑桑锐利的叫唤声惊醒了,桑乔发现桑桑的脖子上有一块巨大的肿块,他还发现桑桑清瘦得出奇:两条腿细得麻秆一般,胸脯上是一根根分明的肋骨,眼窝深深,眼睛大得怕人。桑乔带着桑桑去了好多医院,桑桑能感觉到父亲的表情越来越沉重,尽管父亲做出来的.是一副很正常的样子。但桑桑自己不知道自己是一种什么感觉。为了让桑桑开心,他决定满足儿子的心愿,他不再在乎人们会知道他从前是一个低贱的猎人,桑乔要给桑桑好好打一回猎。桑乔看到儿子那副高兴得几乎发狂的样子,抓着猎q,两眼顿时湿润了。

  奇迹总是会发生在桑桑身上,油麻地来了一个外地的郎中。当有人向他说起桑桑的病后,他来到了油麻地小学。看了桑桑的病,他说:“我是看不了这个病,但我知道有一个人能看。他是看这个病的高手。”于是,留了那个高手的姓名与地址。父子俩日夜兼程,三天后才找到那个地方。那个高手已是八十多岁的老人。他已不能站立,只是瘫坐在椅子上,脑袋稳不住似地直晃悠。他颤颤抖抖地摸了摸桑桑脖子上的肿块,说:“不过就是鼠疮。”桑桑的药奇苦。那苦是常人根本无法想像的。但是,当他在椅子坐定之后,就再也没有一丝恐怖感。他望着那碗棕色的苦药,耳畔响着的是温幼菊的那首无词歌。此时此刻,他把喝药看成了一件悲壮而优美的事情。后来,桑桑的病好了,桑桑考上了中学。桑乔因为工作的出色,已被任命到县城边上一所中学任校长。桑桑以及桑桑的家,又要随着父亲去另一个陌生的地方。

  父爱让桑桑更加贴近了父亲桑乔,他不在觉得桑乔是个高高在上的校长了,他可以为了孩子不惜放弃隐藏了很多年的秘密。父爱,也让桑乔重新开始思考自己人生的价值。

《药》读后感 第十五篇

  “在人生的道路上,将血一滴一滴地滴过去,以伺候鄙人。”

  鲁迅的作品揭示了这么一个残忍而麻木、待人宰割的民众群体。

  《药》则运用更加讽刺的写法,以一位寻常百姓之双手将封建疮疤生生撕下,赤裸裸地把那爬满毒虫,布满污血的伤口赫然呈在我们眼前。而那个“趁热取下”、“滴着鲜血”的馒头则成为挑动被蚕食的封建奴隶的神经的尖锐长针。

  在这个血馒头里,有华家的悲剧,有夏家的悲剧,更有数十年前交织缠绕于馒头之上的枯槁的呻吟的双手汇成的华夏的'悲剧。

  在这个血馒头里,有“眼里闪着攫取的光”的侩子手,贪婪而凶残;有“眼光正像两把刀”的康大叔,暴虐而卑劣;有“眼光板滞”的茶客,麻木而无觉;有“眼光发怔”的夏奶奶,冤屈而怯弱……那一双双眼睛清晰投现在赭红的馒头上,封建的爪牙,可鄙的灵魂,黑暗的帮凶,可憎的面目,凄惨的母亲,可怜的处境,自私的百姓,可悲的社会……

  在这个血馒头前,看客门“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很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正如流放荒夷的囚犯,头颅耷拉,任凭张牙舞爪的毛头兵卒呵斥。正如走在地狱的游魂,目光滞缓,任凭尖牙鬼的鞭打。他们仿佛自觉把头颅放在充满腐臭的绞刑架上,排队等候着注定进入屠宰场的命运。

  在这个血馒头里,我看到一副照片:中国人作为日俄汉奸在中国的土地被处决,偏偏围着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只得用一颗浸满鲜血的革命灵魂直直插进被封建统治吸噬殆尽的骷髅中,仅为“引起疗救的注意”。

  故事走到尾声,除了夏瑜的离去,死寂的社会仍旧布满尘埃,那个血馒头,对大多数人,仅成为一个笑柄,在茶楼激起了微小而仅供观赏的浪花,旋即灰飞烟灭,或许,它曾是华老夫妇的希望吧,毕竟他们曾籍以此获得新的幸福”,最终却也随小栓的离去杳杳无音了。扫墓的路上,“两面都已层层叠叠,宛然阔人家祝寿的馒头。”革命烈士用生命浸注的馒头已然化为了泡影,到头来,自己的坟连同百姓的,也又成为“阔人的寿包”。真是荒唐的讽刺,微茫的革命力量终究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成为封建势力的牺牲品,供统治者观赏。革命者脱离群众,孤立无缘的尴尬也被放大到“层层叠叠”的“寿包”上,以“以喜衬悲”,封建王朝依然如操控提线木偶般,将百姓与革命者紧捏于手,碎为齑粉。

  肃杀的气愤中,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终于结束,借着红红白白的花圈,鲁迅为这个微茫的革命传承了血脉,预示前仆而后继有人,应该是鲁迅用笔尖投射出的曦光吧。

《药》读后感 第十六篇

  《药》是一个真正深刻地悲剧。一方面,以华老栓为代表的百姓群众的愚昧麻木的'可悲,竟相信用用革命者的血沾染的馒头可以治肺痨,读后感600字最后人财两空;另一方面是革命者有忘我的牺牲精神和民族解放的热忱,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却没有得到华老栓那样的普通群众的理解和同情,在百姓眼中,革命者的死是“死有余辜”的。掩卷沉思,不禁令人悲叹。

《药》读后感 第十七篇

  鲁迅,对我来说是一个深奥的、充满内涵的、读不完的词,又是一个高大的、雄伟的身影。在网上看过这样一句话:“以前看不懂鲁迅,现在再看满眼泪花。”我对此表示深有同感。鲁迅先生在《娜拉走后怎样》中写到:“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牺牲上场,如果显得慷慨,他们就看了悲壮剧;如果显得觳觫,他们就看了滑稽剧。”而《药》中也体现出这一点。

  小说《药》写于1919年4月25日。“五四”运动前夕,由于当时领导辛亥革命的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和帝国主义的妥协,未能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他们脱离群众,空想依靠少数人的力量(包括使用恐怖手段)代替群众的革命运动。1907年7月6日,徐锡麟刺杀安徽巡抚恩铭,失败后被恩铭的亲兵残酷地挖出心肝炒食。秋瑾也因此被告发而入狱,7月15日在绍兴轩亭口英勇就义。鲁迅先生以此为背景,旨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于是提笔开《药》。

  以《药》为例说明鲁迅小说表现的深切与格式的特别。小说的开头就奠定了一个黑暗的半夜的沉寂、恐怖、阴森的`环境。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有个人问他“这给谁治病的呀?”暗示了这是一个“吃人的封建社会”,他们都认为吃人血馒头可以治病显示当时群众的愚昧无知。“他的精神,现在只在一个包上,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小说的字里行间无一不透露出国人的愚昧,同时也显示出老栓害怕“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观念。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都存在着一种“吃/被吃”的模式,“华家”愚昧的农民,吃着启蒙者的血浸的馒头,但华小栓吃完“却完全忘了什么味”象征着这种“吃/被吃”的意味。(同样在《阿Q正传》中的主角阿Q在“被吃”的同时也在“吃”别人,虽然他是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见到他认为比他弱的人时他依然会奚落和嘲笑别人一番。)鲁迅先生把群众的愚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吃了么?好了么?老栓,就是运气了你!你运气,要不是我信息灵。”

  康大叔的愚昧自己竟浑然不知,还自认为伟大,牺牲者的血变成了他们的祛病良药,然而他们不觉得有任何问题。夏瑜的大伯夏三爷为了保住自己去告官还把赏金自落腰包,这“吃人”的社会,亲情薄于纸,令人不惊打一个寒战,鲁迅先生的文笔就是如此的锋利、刺骨。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去看热闹。夏瑜的妈妈去拜祭他时面上“现出些羞愧的颜色”,“但终于硬着头皮,走到左边的一坐坟前”,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

  连他母亲都得不到理解。启蒙者得不到人们的支持,同时也暗射革命失败的原因。革命者牺牲得如此惨烈,群众却如此愚昧落后,两者间强烈的落差形成不真实的荒诞感,这是值得人深思的。鲁迅的小说指出问题但不去给一个所谓的正确的答案,令人沉思,这正是小说表现的深切。

  格式的特别,小说用的是白话,就注定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是特别的。《药》打破了中国传统小说注重有头有尾、依次展开情节的结构方式,而主要通过人物的言语(声音)和动作表现出作者要表达的东西。《药》全文以华小栓的咳嗽声为引子,因为华小栓的痨病而要吃人血馒头再带出夏瑜杀害事件,从这个过程中通过围观者和华家人的对话反映出革命者牺牲得如此惨烈,群众却如此愚昧落后。

  “这康大叔却没有觉察,仍然提高了喉咙只是嚷,嚷得里面睡着的小栓也合伙咳嗽起来。”“小栓也趁着热闹,拼命咳嗽;”故事随着小栓的咳嗽一直发展到高潮,这种故事的格式就像现代电影里到紧张时刻的背景音乐,突显出小说格式的特别。

  在小说的后面,夏瑜的坟头出现了一个花圈,暗示着革命的火种没有熄灭。同时在文章的最后乌鸦“直向着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给读者留下悬念,这也是传统小说没有的,这些都是鲁迅小说格式的特别。《药》印证了鲁迅自己所说的:“没有冲破一切传统思想和手法的闯将,中国是不会有真的新文艺的。

《药》读后感 第十八篇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先生弃医从文后,还是一位医生,手术台上躺着的是一个被封建思想浸泡千年的民族,酸臭迂腐,满目疮痍。先生面目坚毅,为中国注入一剂剂良药《狂人日记》像一剂疯药,好歹缝紧了一些吃人大口;《孔乙己》像一剂愚药,令学子们拍拍大腿,猛然醒悟;《药》则是最苦最良的药,它苦的令人无可奈何,苦的令人哑口无言,苦的令我们新时代的人读后都默然悲戚!

  《药》有三苦。

  底层百姓之苦。且看这些登场的'挣扎在底层的穷苦大众:从痨病缠身的小栓,低声下气的老栓,心酸悲苦的华大妈,衣衫褴褛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到什么康大叔,花白胡子,还有那个驼背五少爷——过去不知是怎样的豪门府第,现在虽然被尊称为少爷,但前面加上“驼背”戏谑。当时的社会底层充斥着一群怎样的民众!

  “服错药”之苦。人血满头!如十世单传的婴儿抱在老栓的怀中。战战兢兢悉心经营着小茶馆,为了救儿子一命。还有那个引以为荣的刽子手,“包好,包好···”皆是愚昧的国人。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毁灭希望”之苦。这应该是最为核心的一苦了。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夏救华,华吃夏,“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先生安排了一个近乎疯狂的情节,揭露了一个已经近乎疯狂的民族。痛苦之最,莫过于希望毁灭于开始之前。

  读先生的文章,通常是百感交集,百味交融。《药》中三味,而三味皆苦。

《药》读后感 第十九篇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药》,它给我的感触很大。

  它主要讲的是,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这本书揭露了当年社会的黑暗现象。

  想当年鲁迅本来是从事医学的。有一天,有一个中国人将要被反动派在光天化日之下处死了,到了行刑的时间了,刑场周围围了一大群人,他们都是中国人。那些人,眼看着那个人将要被处死了,竟然没有一个人敢去阻止。他们全部都在看热闹,这和日本人拿杀人当风景看有什么两样呢?鲁迅看后十分气愤,他想,中国人得的不是身体上的病,而是心理上的病呀!医学是救不了他们的,只有利用文章才会使他们从迷惘中清醒过来,于是鲁迅就选择弃医从文,写下了许多的'文章。

  文章是附有魔力的东西,只有写的有哲理才是好的文章,如果,写成了流水账,那就是侮辱我们的文化呀!

《药》读后感 第二十篇

  《呐喊》是鲁迅先生一本著名的小说集,其取名的喻意在于唤醒当时社会上精神麻木的人们使其奋起抗争,又为那些在革命中献出自己生命的革命者而呐喊助威。暑假里有幸读了其中的《药》,当中正有这样一个勇士——夏瑜。

  以1907年民主革命英雄为原型所创作的夏瑜,以及麻木愚昧的民众代表华老栓一家,特殊的采用双线结构,描述了两家人的悲剧,其背后则揭示了一个时代的悲剧。革命者为了民众的解放而奋斗,甚至为此献出了自己最为宝贵的生命,而无知的民众却受到封建迷信的影响,将革命者的献血当作治病的良药,一个多么可悲又值得正视的故事。

  从对背景的理解,当我再次从头品读这个故事,又对其有了更深一层次的认识。

  鲁迅先生在《药》的开头即采用了对“夜”的环境描写,“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弥漫青白的光”,单调且又阴暗的环境恰巧与当时华老栓即将买到给儿子治病的良药的愉悦爽快心情形成鲜明的对比,而鲁迅写生正是通过这一简单的对比,点出了华老栓希望破灭的必然与华小栓终会死去的结局。而此时此景此情此感也正能为下文中,夏瑜的牺牲制造出沉寂的氛围。

  梦想总是美好的,而残酷的现实正是美好梦想破灭的唯一元凶。华老栓与华大妈将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用心藏起,只为有一天能将自己儿子的痨病治好。“掏了半天”“抖抖的”“按了两下”均能看出华大妈与华老栓拿钱时的小心与谨慎。而两个人指望救命的钱最终被吞噬于封建迷信的肚中,也正反映了旧民主主义革命的革命者与社会底层的民众之间依旧存在着严重的隔膜,也揭露了长期的封建统治导致了群众的愚昧。

  鲁迅先生向来对某个人或者是某一类人的刻画很精彩,他笔下的人物更是性格鲜明。而在《药》中,则着重刻画了三类人物。

  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夏瑜。他是鲁迅先生笔下革命者的典型,虽然家境贫寒却拥有着一颗为底层民众的自由而奋斗的心,他渴望“家天下“而非”一家之天下“即使最后枉死狱中。鲁迅先生在赞扬他所具有的献身精神的同时也没有忘记夏瑜一人孤身奋斗的必然悲剧结局。

  帮闲,可以说是《呐喊》这本小说里的常客,无论是《药》里的驼背五少爷、花白胡子以及被无形的.手向上提着的似鸭一般的刑场看客,还是《明天》里的蓝皮阿五与红鼻子老拱。这样的一个群体,多起不多,少其不少,正是因为这类人的存在,使得封建阶级的压迫者从来不缺少随从者。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受苦难的民众。《药》里则是以华老栓一家为代表,命运气凄苦,逆来顺受,他们恰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从未想过去改变自己的命运,也因此构成了一个又一个悲剧。

  《药》的结局可以说是发人深省,夏瑜坟顶上的“一圈红白的花”“不很精神,倒也争气”,作者正想通过此来表明,还有人记得革命者,还有人在纪念革命烈士,革命的火种并没有被扑灭,在黑暗中依然会存在着对光明的希望。

  黑夜终将会消散,黎明也终将会来临。鲁迅先生为之呐喊的自由与平等,终会在中华大地蔓延。

《药》读后感 第二十一篇

  今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这本书是由九个故事组成,这一个个故事中浸透了油麻地男孩桑桑六年小学生活中的“喜怒哀乐”。这九个故事中令我最感动的是药寮。

  药寮讲述的是一个名叫桑桑的男孩患了绝症,在他得知自己的严重的病情后,失去希望的时候,是他最爱的女老师——温幼菊老师给他带来了希望和神秘的力量。温老师因为身体比较瘦弱,所以她经常在家熬药,因此她的房间一年四季总飘逸着发苦的`药香,蒋一轮就在她的门上挂了一块药寮的木牌。桑桑就在这药寮里与温幼菊老师喝“药”。经过很多人的努力与艰辛,油麻地的人们终于从死神手中将桑桑夺了回来。

  通过读了这个故事,我十分感动,我体会到了油麻地的人不仅坚强,而且还十分团结。

  很小的时候看《草房子》,对“药寮”这么个诗意的名字很有感触。

  若干年后,再次捧起《草房子》,往昔那些个孩童的姓名几乎都已遗忘,唯有那“药寮”,在我的记忆里似乎还悠悠地飘着药香……

  药香盈盈,这就是我的宿命。

  而对我来说,我就是一间药寮……

  从小,我便体弱多病。这先天的“优势”,使我成了药的常客。我吃过无数的药,无论是中药还是西药。对我来说,西药方便服食,而中药则像茶一样,别有一番滋味。品药,成了我特殊的优待。

  中药的成分很复杂。如果我慢性腹泻,则要加入黄连,而有的时候,是煮整锅的黄连——这药中自然不会少了苦——但我从不怕苦。我觉得苦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和酸和辣一样,尝了,是决不会腻。尤其是刚出的药,一层蒸汽袅袅,便满屋生香了。这是一种苦香,不会如薰衣草那么甜腻,是一种沉淀了若干年的怀旧的气息。于是,捧起碗来抿一口,那种陈旧的芬芳扑面而来……

  很久以前我吃过另一种中药。这药不太苦,但是味道很奇怪。配药的医生成其为怪味豆,我也认为如此。因为它又酸,又辣……你可能觉得我很奇怪,刚才还说喜欢酸辣呢!可是你要知道,这种感觉,就好像喜欢醋的人不喜欢果酸,喜欢有滋味的辣椒酱却不喜欢只有辣一味的辣粉。而你也可以想象,一碗汤药并不多,但其中却包含了各种滋味,这是怎样的感觉啊!就像一场人生,而且还是污迹斑斑的人生!我强忍着恶心,吞下了这药,却在最后还是吐了出来。我自问尝过无数药,但这种药我还是第一次吃。三原色的交汇最后变成了黑色,这五味俱全的汤药,似乎也差不离了……

  相比之下,我宁愿喜欢那一锅纯粹的苦。或许我本身也就是这么有着淡淡的苦味的人……

《药》读后感 第二十二篇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的淋漓尽致。在此,我尚且不谈与主题相关的问题,只说一下我对文中两个小细节的看法。

  华老栓夫妇为其儿子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平常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爱”。乍一听,问题好象十分荒谬:父母对子女的关心不是伟大的“爱”吗?可在被扭曲的社会现实下,事情往往是难以想象的;正如现在的人们难以理解“套子里”的别里可夫。虽然如此,可文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使人发出诘问:为这“药”,华老栓倾出了医生的积蓄;为这“要药”,华老栓“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还“迈步格外高远”;为这“药”,华老栓弯下了本已直不起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枯涩的笑容;为这“药”,华大妈不知度过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此诚可想而知)……所以这一切不多浸满了父母对儿子的爱吗?可我倒要问一句:如果华老栓夫妇不是只有一个儿子,而是有许多个儿子,足可以给华氏传宗接代,本就贫穷不堪的华老栓会不会倾出大半生的积蓄为不可救药的儿子买“药”呢?答案可想而知:华老栓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可以使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就有问题。

  你想啊,尽管封建思想开始土崩瓦解,但象华老栓这一类人,“思想蛀虫”已经侵蚀到了他的脑髓,从根本上已经无法改变。他的脑子里充盈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束缚的难以换气,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向华氏的列祖列宗有个交代,他们竭力保住独苗苗的命根,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他们“爱”的出发点就与平常父母对子女的爱的出发点有着本质的区别,又怎能说是父母之“爱”呢?他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他们的人生的重大使命——传宗接代,基于这一点,表现在儿子神圣就成了“爱”的假象。与其说华老栓夫妇的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不也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身上的封建枷锁何等之紧,何等之牢吗?

《药》读后感 第二十三篇

  读完鲁迅先生的《药》以后,不能知道在当时的旧社会就是一个吃人的社会。那些人都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但是他们却一直的这样生活,翻版着一个个前人的身影,一个个以前发生过的,却又在不断发生的故事,难道说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或许在今天我们可以把病治好,但在没有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的情况下,一个血馒头做了什么呢?小栓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仙药吗?可能现在看来那是盲目的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他们还深受封建思想的迫害。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可悲又可叹!

《药》读后感 第二十四篇

  金色的麦地、古朴的房子、苦味的艾叶、寂静的池塘……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顽皮的桑桑、残疾的秃鹤、不幸的杜小康、执着的秦大奶奶和文静的'纸月……他们给油麻地带来了不一样的六年,也给桑桑的脑海里留下刻骨铭心的小学经历的,让他载着那一连串不平凡的故事告别了这座他朝夕相伴的草房子。

  桑桑是油麻地小学校长桑乔的儿子,他是一个调皮捣蛋的男孩,他的小学六年,虽然得过一种怪病,但他在那个充满甜、酸、苦、辣的集体中长大,他懂得了除知识外好多好多东西。这一切,是他的启蒙,是他自己的小学时光。

  秃鹤是一位残疾男孩,他以自己的坚强和一丝不苟不仅赢得了汇演冠军,更让同学们信任了他。

  纸月的家中只有一位年老的外婆,她的内向和优异的成绩,让老师和同学为之震撼,并让桑桑改掉了自己的坏习惯。但她突然消失在油麻地。

  蒋一轮是一位年轻、受校长青睐的老师,他在与白雀姑娘演出时出现了迷离的感情,白雀的父亲反对,虽然他们暗地里写信并让桑桑传达,但两人最终带着遗憾分开了。

  艾叶在风中舞蹈,那苦味是否在怀念那位倔强的秦大奶奶呢?秦大奶奶与丈夫一生小气地攒钱、买田、盖房、种田,但在即将收获时,丈夫死了,油麻地小学又要在这块地上建造,孤苦伶仃的秦大奶奶非要住在油麻地小学,并添乱于小学,老师、同学和校长都无法赶走她。直到她舍命去救一个孩子时,人们才对她的人格敬佩。秦大奶奶的死源于要救一个南瓜,大家都一定会怀念这位老人的。

  厄运里出了一个不一样的孩子:杜小康。杜家非常有钱的,他在油麻地像一个王者一样,功课好、人品好、家境好,男孩崇拜他,女孩喜欢他。但在一次事故中,杜家不仅一无所有,还欠了债,杜小康在逆境中长大,他与厄运抗争。

  满口江南话,笑起来露出大门牙,他虽然不是邱二妈的亲生儿子,但却在邱二爷死后,为邱二妈顶天的细马,他那朴实的江南话透出一股对邱二妈的爱。

  药寮一篇讲述的是桑桑得了一种怪病,父亲桑乔不仅辞去工作,还带他到处寻医,几经周折,他战胜了病魔。

  最终桑桑离开了那片闪着金光的油麻地,我想他一定不会忘记那些帮助过他长大的人啊!

《药》读后感 第二十五篇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以致于人们对他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他写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得淋漓尽致。

  《药》是愤怒揭露“吃人”的封建制度的名篇,在这里,不仅有被愚昧、迷信“吃掉”的普通百姓,还有被封建专制的屠刀“吃掉”的年轻革命者。

  是药?——是人血馒头

  是药?——是愚弄,毒害百姓的鬼话

  不是药吗?——是药。反映苦难,深挖病根,引起疗救者的注意,是一剂医治社会的良药。

  华老栓夫妇对儿子的爱是发自内心的,但由于当时社会的扭曲,使他们的爱也变得扭曲。他们从刽子手手中买来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为了这个“药”,华老栓用了一生的积蓄,为了这个“药”,华老栓把别的`事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但却还“迈步格外高远”。为了这“药”,华老栓弯下了他那本只不起来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苦涩的笑容。为了这“药”华大妈不知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可见,当时人们身上的封建思想,是何等的牢固!

  夏瑜,作为一个资产阶级民主战士,其革命精神、革命意志、革命信心是无可厚非的。但从历史的、政治的角度来说,其失败也是必然的。在当时复杂的历史时期,资产阶级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不能承担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重任。

  文章的结尾处,写到夏四奶奶去上坟遇见了华大妈。当时的夏四奶奶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这恰好反映了夏四奶奶矛盾重重的心理。然而,在平常人看来,一个母亲去给自己的儿子上坟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为什么又羞愧呢?——故事发生在扭曲的社会里,而夏四奶奶当时的身份是:一个被处决了的罪犯的母亲,在社会上将承担多大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她无地自容,而产生这一系列现象的原因在于夏瑜参加革命并为之献身,废除旧的社会制度进行革命,固然是十分好的。况且,夏瑜不是人民大众的敌人而是统治阶级的敌人,他所进行的革命不但没有得到家人与人民的理解与支持,失败后留给人民的是怨恨,留给家人的是羞辱。

《药》读后感 第二十六篇

  《药》是中国现代文学的经典之作,是鲁迅先生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小说以其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独特的艺术风格,展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种种弊病和人性的丑陋。

  小说以华老栓为儿子买人血馒头治病为故事主线,通过对华老栓、夏瑜、康大叔等人物的描写,展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残酷。华老栓是一个贫苦的农民,为了给儿子治病,不惜倾尽所有,甚至卖房子买人血馒头,最终儿子还是病死了。而夏瑜是一个革命者,他为了推翻封建帝制,英勇牺牲,但他的牺牲却没有得到人们的理解和尊重。康大叔则是一个残忍无情的刽子手,他利用人们的愚昧和无知,从中牟取暴利。

  鲁迅通过《药》这篇小说,深刻地揭示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种种弊病,如封建迷信、愚昧无知、道德沦丧等。同时,他也对革命和革命者的命运进行了深刻的思考,提出了“革命需要唤醒民众”的`观点。

  在艺术手法上,《药》也有其独特之处。小说以鲜明的人物形象、生动的情节和深刻的思想内涵,展现了鲁迅先生对中国社会和人性的深刻洞察和思考。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小说的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让读者在阅读中感受到了强烈的情感冲击。

《药》读后感 第二十七篇

  这个寒假,阴雨绵绵,太阳公公一直躲着不肯出来,我也失去了去外面走走逛逛的兴致。因此,整个假期,唯有书陪伴我了。告诉你哦,我已经把一整套《装在口袋里的爸爸》都看完了。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非常精彩,读着读着,有时会让我情不自禁地捧腹大笑.有时又会让我感到悲伤,其中《后悔药》一书让我感触最深。

  这本书是中国首位迪士尼签约作家杨鹏的作品之一,主人公是杨歌与他的爸爸。自从爸爸变小被杨歌装在自己上衣的.口袋后,他们家发生了许多奇怪的事情。爸爸的脑袋里装着各种新奇又大胆的想法,有一次,他通过努力,研发了一种神奇的药物———后悔药。

  有了后悔药的帮助,杨歌每门学科都很棒,因为后悔药能回到过去,改变历史。可是正因为这后悔药,却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更多的麻烦。后悔药被地中海教授偷窃了,同时,杨歌和他的爸爸也被绑架了……

  看着封面上杨歌捏着鼻子吃后悔药的样子,想起自己也曾不止一次次后悔。记得在一次数学测试中,俞老师不断提醒我们:“认真读题,睁大眼睛把题目看清楚,多多检查。”而我根本没把这些老掉牙的话记到心里去。我匆匆忙忙地写完了,感觉十分简单,随随便便地瞄了几眼,就信心满满地交卷了。

  试卷发了下来,谁知试卷上那些鲜艳的大叉叉直接给我泼了一桶冷水。我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犯了很多低级错误:题目中的数字抄错了,计算符号也看错了,我真是万分后悔!我后悔没有仔细读题,后悔没有认真检查……那一刻,我想,要是有后悔药,该多好啊!可理智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事,世上没有后悔药的!

  读了《后悔药》,我明白一个道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我们不懂得去珍惜,就算吃后悔药也没有用。我们只有认真地对待每一件事情,每一个抉择,尽量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人生才能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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