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最新31篇)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最新31篇)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建成为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责。同时也应受到一定的奖励,为体现奖罚分明,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奖惩制度。
1、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3、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4、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5、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6、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个等次。
7、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励。
8、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
9、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考核办法:
1、经考核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发的,定为一合格等级,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2、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安全考核奖: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间未关电灯、电器、锁房门等,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除加强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责任人本季度安全奖50元。如值班不到岗、擅自离岗或未履行岗位职责,扣除责任人20%绩效工资。
(2)由于工作失职或失误,发生火灾、失窃等安全事故,造成财务较大损失(100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的,扣除直接责任人30%绩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程度,赔偿学校经济损失。
(3)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况扣除直接责任人、安全责任人、50%绩效工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3、对积极主动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或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的师生员工,学校将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1、全校学生都要自觉接受学校的法制纪律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纪律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纪律安全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离校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若有特异体质,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说明,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3、切实做到不、翻窗、翻门、攀登各类护栏,追逐嘻闹、骑在楼梯栏杆下滑,上下楼不得拥挤推搡,上下楼必须轻脚漫步靠右行。
4、上体育课或实验课、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切实按交通规则去做,特别注意横过马路时的安全,学生不得骑摩托车、不得驾驶机动车辆。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不到门口摊点买饭。
7、注意劳动安全,学生参加各类劳动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老师的要求去做,听从老师的指导,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8、学生参加户外活动,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老师或学校各级领导的安排,以上活动要注意防跌、防滑,参观文物古迹要注意不能触摸,不乱刻乱画。
9、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
10、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三厅、两室、一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打架斗殴,有事及时向老师报告。
11、不准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2、在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13、严格遵守学校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乱用乱动各类电器,遇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4、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公寓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到校外去,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及外出制度,如有特殊情况学生需离校的由家长亲自接送,并负责学生的一切安全,住校生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招呼、容留非住校生住宿。家长同意学生可自行回家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15、熄灯后住校生不得在宿舍点蜡烛,不得从窗口向外泼水、扔杂物。
16、在家住宿的(包括随父母租住房屋的),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
17、同学之间发生纠纷时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更不能纠集他人打架或其它方式威胁、恫吓进行解决。
18、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的向学校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19、任何学生不得随意将校外生带入校园内,更不能在校园内搞其它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0、学生贵重物品、钱财要妥善保管或交老师代管,离开教室、宿舍关好门窗。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学校领导、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各自处室、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安全职责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5、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分管副校长安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2、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每年层层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负责检查、督促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讲评、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学年开展1-2项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7、做好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三、安全专职干部的安全职责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每周向中层以上干部办公会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查找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处室、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证学校的安全。
4、学校内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取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向分管副校长、校长报告,并组织教工进行救火,疏散师生和学校财产。发现师生受到伤害,要组织师生 积极救治,伤情严重的要迅速送往省三院,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5、会同学校办公室做好学校办公室值班安排,负责节假日门卫、夜间巡逻人员安排,并经常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6、负责全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年检,保证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职能部门,功能室和各班级任课教师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事故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及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村居安全员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村居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设施,课外活动,消防,用电线路,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值日教师早晨6:30分到校做好上课前学生的安全工作,禁止学生随意走出校门,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骑自行车,并巡视学生课间活动。对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给予制止,禁止学生做危险游戏,严禁手持器械活动(特别是刀具利器、棍棒之类物品)、严禁追跑打闹。
2、中午,下午放学做好静校工作。并与值日学生在校门口做好相应疏导管理工作。
3、按学校要求做好学校大门的开锁与上锁。非本校人员未经学校领导批准后一律不得入内。
4、当日值班教师负责好“一日文明检查”活动。
5、值日领导安排好课间巡视范围(a、学校操场。b、校园内)。
6、对校舍及操场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做好其他安全预防(如警示学生远离有危险的活动范围)。
7、向值日领导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并积极协助消除隐患,做好各项巡查记录。
8、值日结束后由带班领导签字并做好下一班的`交接工作。
9、值日领导、值日教师承担因失职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一、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行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5、学校对居住在校内的外单位人员和家属发放通行证,门卫凭通行证放行。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非公务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学校行课期间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3、学校安排教师值班时要有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三、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安全检查防范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四、报告制度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区教育局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末月30日前,书面向区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4、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和街道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办公室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区教育局。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五、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区教育局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对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学校教职员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学校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六、用电安全制度
1、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4、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5、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七、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学校微机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报告厅等功能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3、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学校教师、学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八、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制度是学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为原则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3、指定专人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建立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4、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卫生防疫制度
1、卫生防疫制度是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卫生防疫知识教育,严把食品卫生关,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2、所有学校的食堂、小卖部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的《健康合格证》,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3、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餐厅、小卖部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试尝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
4、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查验产品合格证制度。
5、学校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6、学校在体卫艺站指导下开展防控工作。
十、安全教育宣传制度
1、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教育制度是学校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教育优势,对师生进行各种安全常识和安全法规的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3、大力宣传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国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4、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要坚持集中宣传和平日宣讲相结合,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
5、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对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应包括交通、消防、用电、校内外活动、食品卫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内容,并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之中。
十一、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以及其它危险物品。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应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登记制度。
十二、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举行全校性的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严禁一味地强调速度,避免学生在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2、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组织的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秋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一周报当区教育局,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3、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营运资质,必须同具有资质的营运单位签定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按校车申报标准提供申报材料并报区交通大队备案。
4、大型xx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5、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6、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十三、防溺水伤害制度
1、防溺水伤害制度是学校为了切实预防学生游泳溺水事故发生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应把防溺水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对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游泳溺水安全教育。
3、学校要召开家长会,要求家长(监护人)严格监管、看护孩子,把溺水防范教育抓紧抓实,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4、学校要严格落实巡江(河、湖、塘)、巡堤制度,特别是沿江(河、湖、塘)的学校,确保两个重要时段江、河、塘、湖边及堤上要2名以上教职工巡逻。(重要时段即中午放学至下午上课、下午第一批学生离校至最后一批学生离校半个小时后。)
5、巡逻人员严格巡逻情况记录制度。
6、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凡在以上两个重要时段、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出现学生溺水伤亡事件,严格按相关规定追究学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四、经费保障制度
1、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3、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
第一条安全工作关系到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发展声誉。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员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我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工作是学校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校长对安全负总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处室行政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条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分级奖惩。建立由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的运行高效的安全网络,按照校长―分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教职工―学生家长,层层落实,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进行考核,并实行一连串的责任连带追究制。
第四条本办法考核的对象:全体行政领导和在岗教职工。
第五条考核内容为安全制度执行和安全工作情况。
第六条考核奖惩办法
1、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事故调查组对安全事故性质的认定,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即发生学校有责任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在本年度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在有关项目的评比中不得评为优秀或先进个人。
3、学校全体员工,在日常教学和其它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汇报或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者,除在全校大会上表彰外,奖励100―――200元现金。
4、学校各分管行政领导每月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每年能通过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各项考评标准,每学期奖励300元现金,凡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分管行政领导未能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每次扣50元,同时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市教育局处理。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1.交通安全教育;2.游泳安全教育;3.消防安全教育;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5.用电安全教育;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8.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9.网络安全教育;10.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12.心理健康教育;13.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1.幼儿园安全教育目标:使幼儿初步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况的办法,接受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
2.小学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3.初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安全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高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阔同学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水产路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校内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行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准时排解,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马上报请学校讨论,并要有检查状况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试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生疏人进校内要登记,平常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内,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二、老师安全管理:
1、全体教职工必需坚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同学进行安全教育,消退一切担心全隐患。
2、护导老师每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同学的活动安全。
3、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准时上报修理。
4、体育老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爱护措施,周末竞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班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同学安全。
5、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6、学校卫生老师负责同学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依据季节给同学作卫生讲座,同学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7、集体活动、集会均要听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同学留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同学安全管理:
1、同学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赶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2、同学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急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同学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需有老师在场。
4、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章,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5、全部同学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1、成立“交通安全学校”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包括学校、交警大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等;
2、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学校开学、放假前,各中队民警至少要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今年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
3、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制度、宣传挂图等上墙,并备有交通安全学习材料向师生开放。
4、制定领导机构、职责和交通安全公约。
5、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经常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事故分析等;
6、与学生家长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三方面职责和注意事项,并把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与老师、学生年度评优挂钩;
7、营造创建“交通安全学校”的`良好氛围,请交警大队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切实加强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和师生安全、根据国家教委《中学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从校门出入的人员及车辆须主动出示证件、自学接受门卫执勤人员的检查、指导、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出入。
二、凡携带或运载贵重器材、大件行李及其它危禁物品出入校门,必须持有关院、处的证明,经门卫检查验证方可出入。若手续不全或来路不明门卫有权查询、挡获、查处。
三、校外任何商贩、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经商,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在校内或校门附近摆摊设点,不得在第二校区主干道及两侧摆摊设点,阻碍出入校门及校区通道。
四、机动车辆进入校门,须经门卫同意,并缴费后按交通标志行驶,禁止鸣号、试车、学习驾驶。自行车进出校门时一律下车推行。
五、校门实行定时开关制,早上五时开门,晚上十一时关门,师生员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时间出入校门时,应由其所在单位与值班工作人员事前取得联系,任何人不得干扰门卫工作。
六、门卫执勤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姿态端正、文明执勤、保持值班室整洁、门前实行“三包”。
七、凡我校师生员工(含职工子女、家属、临时工)进出校门应佩带校徽或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出入证;来校联系工作或会客的人员、一律凭介绍信或身份证到会值班室接洽并办理登记后方可入内,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得会客。
八、对违犯以上规定者,交视其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如有要事离开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2、实行来客登记制度,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
3、课前半小时开大门,门卫及学校保安疏导学生有序进入学校,制止非学校人员进入学校。
4、如有帮忙学生打扫卫生的家长进入学校,需要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5、上课后关掉大门,学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签名单方可放行。
6、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走出学校,制止家长进入学校。
7、幼儿班放学时,必须有家长在校门口来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学时间随其他年级离开学校。
8、放学后,注意巡视学校,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的情景,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9、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学校。
二、路队安全制度
1、两放学前的最终一节课,科任教师不得拖堂,保证及时放学。
2、教师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学生在学校,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学生下楼的护导工作,清点人数,维持路队秩序。
4、1――3年级要求学生家长在校门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领导要协助教师整理路队,值月教师、保安、门卫做好门口疏导工作。
6、高年级学生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耍或者学习。
7、学校如果临时变动放学时间或者调整作息时间、需提前向家长通知。
8、幼儿家长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在指定地段来接孩子,以便幼儿顺畅放学。
9、所有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否则一切后果由其监护人否则。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职责人。
2、教师要坚持侯课或及时进入教室,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3、教师在课堂上要盘点学生人数,发现短缺问清学生或班主任。
4、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或者离开教室。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未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6、当天值日领导和教导主任应随机进入教学楼检查教学情景。
7、室外课上教师要提醒或者让学生互查是否带坚硬的玩具和活动器具。
8、实验操作课上教师首先要向学生介绍实验的相关要求,防止对学生造成伤害。
9、上课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发生,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10、上课教师要留心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状况不佳的学生要问清缘由。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设施维修小组。
2、主管领导与值月领导要坚持检查设备设施情景。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学校工人在学校领导指定时间里进行设施设备的维修。
5、出现较大的设施设备问题,学校将及时进行维修。
6、每学期开学主要领导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随即进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供水工人要维护井口干净,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供水必须要及时,水温适当,防止师生烧伤。
3、关掉锅炉房,不得让非工作人员进入。
4、凡在学校洗澡的人员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发生意外学校不负如何职责。
5、供水工人要及时维修供水设施设备,保证顺利供水。
六、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抢行拥挤。
2、学生提前进入教室,避免铃响后上教学楼拥挤出现意外情景。
3、学生礼貌有序活动,不攀爬走廊护栏,不做危险性游戏。
4、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机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景,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
5、值月领导与教师课间巡视学校学生活动情景,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
6、实行值日生检查制度。德育处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发挥他们在课间安全管理时的进取作用。
七、团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学校的批准同意。
3、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进行安全管理。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用电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工要做好线路维护,及时开关闸刀。
5、师生发现用电故障后及时向分管安全领导汇报。
6、电工要及时维修出现的'用电故障,一般情景要当天完成。
7、全体师生要节俭用电,做到人走关电;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止发生火灾。
8、每学期电工至少三次对学校的用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九、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课堂期间发生意外,上课教师为学生疏导的第一职责人)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本事。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组检查落实,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别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公路、铁路交通规则,横行车行道要走斑马线,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2、不准在马路上或铁道线上追逐玩耍,不准穿越车行道和护栏,不准爬车、追车、拦车或抛物击车。
3、不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二、水、火、电安全教育
1、无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玩耍。
2、禁止学生玩烟花、爆竹、火柴、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准随便按动学校或公共场所的电线、开关、插座。
4、郊游时不准携带火种。
5、学校后勤部门定期检查、维修、形成制度。
三、课间活动教育
1、禁止学生在校园及走廊上追逐打闹。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为。
3、上、下楼梯靠右走、严禁攀越扶手、护栏。
4、到功能室上课、下课均排好队。
5、低年级小学生没有老师带领时不能到跑道边的沙地、单杠、双杠及有危险性的地方活动。
四、体育课、活动课安全教育
1、学生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的指挥,按规定完成体育动作或活动课内容。
2、学生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衣服要宽松,不准佩带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属品、要穿运动服。
3、体育、活动课教师上课前要检查设施场地是否安全,教师要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
五、劳动安全教育
1、合理安排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但不要让体弱多病的学生参加过重的体力劳动。
2、不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开关、电线。
3、劳动时应小心细致、搬放物品时应抬稳放牢。
4、在擦拭门、窗、风扇、光管时要注意安全。
5、要让学生注意绝对不能从高空抛物。
6、劳技课、教师应在上专业课前讲述与有关专业相关的安全知识教育。
7、劳技课场所有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动教育
1、组织学生集体参加校外活动,一定要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要做到周密计划、严格组织、确保安全。
2、活动时,学生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私自离队或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动。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干净,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常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需使用售货工具。
4、所供应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养分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或其他感官性状导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需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需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实行消退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需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一、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
档案室是保管档案、资料的重地,是学校机密核心。为了确保档案室的安全和档案的完好无损,特制订制度如下:
1、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分门别类,本着存放有序、方便查找的原则立卷归档;采用先进技术,实行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2、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定期检查档案,做好“八防”(防火、防尘、防污、防光、防虫蛀、防盗、防高温、防水)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3、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4、禁止将明火、食物、水渍、昆虫、有害气体、易燃、易爆等物带进档案室。
5、档案进出应仔细清点和登记,按规定程序办理移交接手续,案卷调节器用后须准确无误地放回档案箱、柜。
6、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消防器材。
7、进档案室查阅资料,由档案员调出,在专门查阅室内查阅,查阅者不得抽烟、不大声喧哗。
8、查阅人员须凭有效证件或介绍信登记后方可查阅,查阅时不得撕页、涂改,一旦发现由查阅者负全部责任。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国家机密,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档案一律不外借。
3、不得擅自外泄档案内容,不能在私人通信通讯中涉及机密,不得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如违反保密纪律,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1、加强自身政治和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适应本职工作需要。
2、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归档及时、分类明确、档案完整、存放整齐有序。
3、对业务部门的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加以督促、指导。
4、及时做好档案的利用、统计、分析工作。
5、努力挖掘档案信息资源,积极主动地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6、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
7、切实做好库房湿度的调节和控制。落实防治有害生物和防尘、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对档案要定期检查、鉴定、发现破损、变质要及时修补和复制。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网络安全和保密制度,由学校的网络管理员负责学校网络安全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学校计算机网络应有防范、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屏蔽软件。学校校园网总服务器上装有专门的杀毒软件,现技组负责维护软件的安装、升级,保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
3、电教组配合德育处经常对学生进行健康上网的教育,禁止学生去社会网吧,防止学生迷恋上网损害自身的身心健康。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长与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
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焦伟现
副组长:张振辉、程现军、张中立
组员:郝涛涛、孙增发、张强、张占强、各年级主任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上交学校。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
他社会工作,未经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设施、课外活动、消防、用电线路、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学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赵县第二中学
20xx.6
一、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建立校长直接负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全体教职员工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组织体系,坚持“以人为本、从我做起”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二、每常年开学初,学校要按照教职工归属范围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衽安全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安全责任追究制及安全事故报告制。教育教职员工遵守师德规范,不赌博、不酗酒、不从事有悖于职业道德的一切活动。
三、学校安全工作小级要定时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并向学校例会提交排查报告,确保学校各类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四、学校按设计标准合理确定办学规模,不随意扩大轨制和班容量。
五、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学生在校时间,禁止上课拖堂、放学后补课等占用学生活动时间的行为,严禁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到校上课和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
六、学校管理人员,尤其是班主任不得安排学生从事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外的各类劳动和活动,要教育学生遵守校规校纪,不打架斗殴、追逐嬉戏、抢夺强要、偷窃他人物品;不翻越围墙,爬树攀高;不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学校;教育学生养成远离毒品,远离黄色淫秽网站、音像制品和书刊的良好习惯,严禁学生抽烟、喝酒。
七、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管理制度。上学前、放学后,值日人
员要在学校门口值守;室外课、体育课、理、化实验课教学,要事先检查设施、器材的牢固和完好情况,讲解安全操作规程;校外综合实践活动课以及集会、集体外出等活动,要坚持报批制度,要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知识教育;学校不组织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参加与其身体状况不适宜的体育、劳动及其它活动,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对学生食堂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并责任到人。实行定点采购、入库前检验、成品检查措施,严禁假冒伪劣和霉烂变质食品进入学校。非食堂管理和食品制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仓库和厨房,严防发生投毒、食物中毒事件。
九、要特别加强医务室的管理。校医应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严格各项医疗制度;严禁假冒伪劣药品、霉变失效药品、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品进入校园;严禁非医疗人员随意出入医疗室和药品存放处。
十、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清理校内垃圾,砖、瓦、石块等杂物,防止学生用于打闹投掷造成伤害。
十一、学校要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严格管理,不准随便挪动。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学校对用电线路和各种电器设施要加强检查,及时维修和更新陈旧老化无安全保障的电器、电线,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十二、学校的重要场所、库房要安装牢固的防撬锁、防盗门窗,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在库房、学生宿舍等特殊场所严禁吸烟,禁止使用电热器具取暖。
十三、加强学校财务部门的安全管理。按要求安装防盗门窗,严禁违反规定超额存放现金。
十四、为保障学校安全,禁止校外商贩在校门口或到校摆摊、叫卖。所有学生一律不准到校门口或擅自到校外购物。
十五、上课期间,教职工、学生不准随便离开学校。必要时,须凭出入证离校,并自学接受门卫检查和登记。
十六、禁止非本校机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进入校内。12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十七、教职工要切实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以防被盗。
十八、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安排好值班护校工作,值班期间必须有校领导带班。
1、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联合教育、公安司法、交通机关定期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2、联合公安部门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
3、结合警校共建 工作站排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处理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申请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立交通警示标志或安装减速带。
5、集体放学时安排部署管理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6、禁止没有资质的无从业许可证的车辆搭载学生。
7、申请有关部门查处在中小学校校园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
8、申请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
9、申报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商贩、无证摊点。
一、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行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5、学校对居住在校内的外单位人员和家属发放通行证,门卫凭通行证放行。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保卫部门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防汛值班、学校行课期间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3、学校安排教师值班时要有行政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行政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三、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安全检查防范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统一制定的《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本》上,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四、报告制度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30日前,书面向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4、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五、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学校教职员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六、用电安全制度
1、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4、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两证”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并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5、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七、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学校微机室、语音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美术室、室内艺体场所等功能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3、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学校教师、学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八、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制度是学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为原则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3、指定专人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建立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九、卫生防疫制度
1、卫生防疫制度是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卫生防疫知识教育,严把食品卫生关,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2、所有学校的食堂、小卖部必须“两证”齐全,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3、建立学校食堂、餐厅、小卖部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试尝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
4、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
5、学校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6、学校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十、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教育制度是学校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教育优势,对师生进行各种安全常识和安全法规的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3、大力宣传党的安全方针和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4、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要坚持集中宣传和平日宣讲相结合,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
5、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对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应包括交通、消防、用电、校内外活动、食品卫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内容,并在学校教学计划中占有一定比例。
十一、防汛制度
1、学校防汛制度是确保防汛期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准确、畅通传递,做好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管理制度。
2、汛期起止时间是每年的 6月1日至10月20日。学校每年6月 1日起到10月20日止,坚持防汛昼夜值班制度。
3、防汛值班必须由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
4、防汛检查是预防和消除隐患的重要工作,防汛工作应坚持做到汛前整改,汛期重点监控,救灾及时。
十二、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以及其它危险物品。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应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登记制度。
十三、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
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十四、经费保障制度
1、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3、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一)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工作建立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一律取消该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学校以及幼儿园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前,设计施工图纸要送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经预防性卫生监督、符合卫生学要求签署意见后,再行组织施工,以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工程竣工后要申请卫生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均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就业。学校主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查证、验证制度。
(四)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学校要对食品采购严格把关,到相对固定的场所采购食品,以保证其质量。
(五)食堂不得制售冷荤了。每餐的各种食品应各取不少于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小时以上,以备查验。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个小时,若超过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或低于℃的条件下存放。原则上,所有熟食不应隔餐过夜。食堂剩余熟食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六)学校以及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七)学校食堂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八)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九)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十)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小时内)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报后小时内)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严守校门,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如有要事离开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2、实行来客登记制度,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
3、课前半小时开大门,门卫及学校保安疏导学生有序进入学校,制止非学校人员进入学校。
4、如有帮忙学生打扫卫生的.家长进入学校,需要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5、上课后关掉大门,学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签名单方可放行。
6、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走出学校,制止家长进入学校。
7、幼儿班放学时,必须有家长在校门口来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学时间随其他年级离开学校。
8、放学后,注意巡视学校,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的情景,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9、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学校。
一、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努力营造安全教育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每学期开学初前两周定为安全教育周,组织学生学习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三、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特别是每年3月26日的“安全教育日”活动,使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四、强化安全工作的管理措施,注重安全工作的.实效性。
五、发挥各班安全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
六、安委会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校园内一切设施的安全工作,做好消防器械的保养工作。
七、加强学校的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周边环境的安全防范工作。
1、学校要经常与社会(居委会、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联系,互通情况。
2、定期邀请派出所干警到校实行法制讲座,向全体师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防止在校学生犯罪,加强对违法乱纪的学生的共同教育。
3、加强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担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学生上学放学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学生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家长应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承担义务。
4、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2)对学生在生活中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向学校的教师或者相关领导反映,并积极进行解决;
(3)对学校要求家长参加的诸如家长会各种活动要积极参加,并协助老师完成相应的活动;
(4)对特殊时期,学校实行的特殊政策,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完成相应的活动;
(5)对学生在学校中发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种种救治及善后处理事宜;
(6)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不得侵占、破坏学校房屋、设施和设备,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学校可通过各式各样的方法,让家长定期或按需要参与子女的教育过程,学校应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家长委员会或校务委员会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无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确保集体、个人财产不受损失,特订本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性加强学习、教育、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二、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负责,组员由中层干部、班主任组成。
2、教师实行轮值制度,列表上墙,明确责任。
三、学校要经常性组织人员对房屋、门窗、宿舍、厕所、围墙、球架、旗杆、水电、楼梯等进行检查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落实到实处。针对防交通事故、防电、防水、防火发生、防中毒,要经常性利用会议、广播进行教育、宣传、训话,并要做好记录。
五、校内活动:学生集体集队、上操、上课、搞清洁活动、外出参观等教师必须到场,维护秩序和安全;落实责任,如教师应到场而未到场,发生事故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六、班主任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不搞危险的涉及安全的活动;不玩危害个人和他人的玩具和危险品(发现的要及时收缴),不到危害安全场所。
七、对教师食堂、学校商店要进行监督,严防食物中毒。
八、对学校各处室门窗关锁、保卫责任到人,财产损失经济责任追究到人。
九、未经学校批准,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活动,校内职工如随意牵引外人对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物产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
十、不允许不明身份人员带领学生离开校园。
十一、对发生危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损失事故,师生都有责任维护,视情节轻重,对见义勇为者实行表扬奖励。对懈怠、旁观者进行惩处。
十二、因故、因事请假或值日值班,严格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清责任。
十三、对外学区学生的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并与驾乘人员和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以上制度,希遵照执行!
学校全体教职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安全措施,责任到人,实行人人有责,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责任追究,工作奖惩制度。
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管理不善的责任人给予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安全包括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务安全。
一、学校校长:
对学校安全负总责。整体负责:安全文件的传达,学校安全教育,主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巡查指导,处理应急、突发安全事件。
二、分管校长、后勤主任、安全办主任:
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安全值班工作,房屋、设施的安全,房屋设施使用安全,学生在校住宿、饮食安全。注意做到职责分工清楚,责任到人,经常对相关人员教育、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相关安全工作负责。
三、分管教学校长及教导主任安全方面职责: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教师进行工作安全教育。对教师在工作及学生学习期间的安全负责。
四、政教主任,安全办主任工作职责: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注意相关活动中的安全,组织保卫人员及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相关安全工作负责。
五、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对本班学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进行全面教育、指导、检查。做到学习宣传学校安全工作精神,组织学生进行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学习、签字与实施。做深做细学生安全的周教育、月教育、学期教育、节假日安全教育。全面关心爱护学生,对本班学生安全工作负责。
六、保卫人员职责:
坚守岗位,按学校有关工作职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注意留档。做好校园内学生安全方面的巡查,对做得不好的`进行处理与教育。对外来人员进行查问或登记,防止不法分子、不法商贩入校。督促做好安全值班记录,保存好安全工作材料。
七、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有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议的责任,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都有对发现的学生不安全行为制止教育的责任。全体教职工在自己上课期间,其他活动或其他工作期间,对学生负有监护、管理教育等责任。
八、所有各科室职能人员对本科室财物,班主任对班级财务,教研组长对教研组财物,住校教师对所使用学校财物都具有保管、正常使用、防止丢损的职责。
九、安全方面的主要内容事项:
1、房舍、设施工具保持完好,正确使用。
2、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知识教育,严把学校食堂消毒措施关和进货渠道关,防止食物中毒。
3、对体育课、实验课、劳动课、活动课等进行安全管理与教育。
4、集体活动相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
5、交通、游水安全教育。
6、严禁学生携带刀具、爆炸品和其他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7、严禁学生上、下楼拥挤、起哄,禁止攀高、追逐、打闹等。
8、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9、学校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并与评先树优等挂钩。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假期及夜间值班职责及奖惩办法
一、值班人员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搞好站岗巡逻护校工作(包括教学区、宿舍区、实验区等)。
二、在值班期间,要注意发现不安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对发生的治安事件及时上报同时保护好现场。
三、严禁值班期间喝酒,严格交接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
四、换岗时,调岗的双方必须得到领导同意,否则按空岗对待,空岗一次罚款20元,并承担空岗而造成的损失;夜间值班人员空岗1次罚款50元。
五、认真履行职责,未出现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法制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一、例会制度
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并作好记录。
二、事前处理制度
1、要积极认真排查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如因排查不力而出现的安全事故,一经查出,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对于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全面、彻底整改。如果因主观原因造成整改工作不到位,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信息通报制度
1、要及时将本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上报教育局安全办和相关科室。
2、对于已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照市教育局和本单位安全工作应急处理预案相关要求及时上报。
四、值班值宿制度
1、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宿工作。节假日和防汛期间,要安排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值宿,并做好值班、值宿记录。
2、要定期巡查各部位的安全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处理。
五、责任追究制度
1、行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
2、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根据实际情况,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要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严肃处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
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办学质量,学校的信誉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师生平安。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有相关处室主任、教师参加组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3、班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
4、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对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预以补救和解决。
5、德育处处要加大对违纪学生的查处力度和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6、任课教师做到每节课点名,发现情况及时告诉班主任及德育处。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教务处要加强实验室器材、药品尤其剧毒药品保管、使用。教师在实验室上课,要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定,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门卫要把好大门关,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校,谢绝校外车辆入校,进校车辆在上课期间需熄火推行,加强校园治安管理。
9、值周领导、教师、宿舍管理人员要核对就寝学生数,发现未到学生及时联系,防止校外人员进入寝室推销、偷窃、诈骗等,严防学生打架、行窃,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发现学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绪及时通报班主任及学校领导。
10、总务处要加强对校内食堂的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检查、维修。
11、全校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文明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救护伤害学生。
底圩乡中心学校
20xx年9月1日
1、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进行工作。协助食堂管理员负责学校仓储食物保管,做到离开库房及时关门上锁。
2、对采购回来的食品严格把关、做好食品的入库验收、登记工作。每日对入库食品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勤进快销,并建好三级管理台账(采购、供货商、领料人签名)。台帐中应有食品采购日期、数量、单价、生产厂家、保质期、出厂日期、供货人、以及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身份证号、采购合同及检疫证等。
3、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认真执行卫生部门精神,建好台账,严格把关,做好“五专”管理要求。
4、认真学习食品保管与食品卫生知识,能够辨识腐败变质、失效、过期等伪劣食品,懂得学生营养配餐知识。
5、入库食品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标示存放;上报计划要少报勤报,做到食品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6、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7、讲究个人卫生,不用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入库及时加盖。
8、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湿式清扫,每日保洁,保持室内食品堆放整齐。
9、严格监督工作人员及非工作人员在库房及各操作间、餐厅内抽烟。(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10、加强食堂防盗防毒管理,出入库房及下班时要及时上锁,不能将钥匙随便交他人保管,保障师生安全、健康。
1、机动车进入校内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律不准进入校内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内应听从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准时将其关锁好,钱包、珍贵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常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内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殊留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时常检查、指导、评估学校各处、室、委、班级安全工作落实开展的工作质量。
2、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校长和副校长;学校和各部门、各班;各部门和各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工作的每一个方面落实到相关部门,每个部门将安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分解到相关人员,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各处、室、委、班级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各类人员安全工作制度,做到安全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职责明确,工作具体。形成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格局。(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职责附后)
3、坚持教育为主。加强师生国防、法治、交通、楼道安全、饮食卫生、生活常识、疾病预防、安全预防、消防教育;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学生“守则”、“规范”教育,增强师生的国防意识,交通安全和消防意识,使师生学法、知法、懂法,做遵纪守法公民,做合格中学生,杜绝违法、违纪和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安全教育网。学校积极主动联系学生家长,时常召开家长会,和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书”,引导家长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学校加强同公安、司法、卫生防疫、电业、交通等部门的联系,以解决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安全工作问题处理的力度。
5、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各部门和各有关分管人员必须按制度要求,按时认真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学校对全校安全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全校,并纳入年终考核和岗位责任制、质量责任制考核。
6、建立集会、社会实践活动报批制度。任何个人和组织不能随意组织师生集会或外出活动。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参加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各班、各部门组织师生集会或外出参加活动,必须报请学校批准,否则不能进行。
7、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事故和安全隐患知情人要及时向学校校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对重大安全事故,知情人在30分钟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在了解情况后,在2小时内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正确方法处理。对迟报、误报或隐情不报,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8、安全工作实行奖惩制度。每学期在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分管安全工作没有出现不安全事故者中,将评选出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作为评优树模、晋级的重要依据。对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工作不力,管理失误,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人年度不得评优树模,并视其情节追究经济责任或给党纪政纪处分。
9、建立事故通报、上报制度。凡在师生中产生有负面影响的一般事故,学校及时调查,明确责任,内部通报处理。凡因渎职,官僚主义,管理不善,发生重大不安全故事,学校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决不迁就、袒护当事人,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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