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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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应当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应当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应当是稳定有序的社会,它代表着中国社会发展的方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要靠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地方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和全体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组织部门肩负着重要责任。因此,要紧紧抓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条主线,切合实际地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各项要求落实到组织工作的全过程。
大力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理论水平,是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核心所在。提高执政能力是共产党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处在转型期的我国社会正经历着深刻变化,能否协调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现阶段,党以什么方式建设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以什么方式选用干部、培养干部,在党内提倡什么、号召什么、反对什么,每一项举措不仅是党内关心的问题,也是全社会关心的问题,而且这些举措都来自于党的指导理论和思想。因此,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是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根本要求,而且也势在必行。“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既决定了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基本要求,又为解决执政能力中的各种问题提供了理论武器。要继续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教育干部作为组织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抓好乡局级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培训,把学习理论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理论素养和构建和谐社会能力,切实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启动改造主观世界这个“总开关”,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地位观、法制观、群众观和利益观,从而把良好的素质转化推进工作的动力。要自觉把社会和谐作为稳定工作的最高目标,坚持以和谐指导稳定工作,以和谐检验稳定工作,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努力增强战略思维能力,必须学会以小见大,见微知著,善于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下辨别政治是非,把握正确方向。以敏锐的洞察力和预见性统揽全局,驾驭复杂局面,善于高瞻远瞩、系统地思考问题。通过把握关键环节,推动社会和谐良性发展。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是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根本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深入解决发展过程中积累下来的和所出现的复杂矛盾的过程,解决处理好各种复杂问题和矛盾,就必须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具有较高的能力和水平。因此在现阶段,要注重优化领导班子的能力结构,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特别是要选好配强党政正职。大力将熟悉工业经济、城镇建设、管理、法律、金融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选拔到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乡局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出发,真正把那些靠得住、有本事、肯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重要领导岗位上去。要以增强“五个方面的能力建设”为重点,在全县继续开展大规模的干部培训,加强市场经济、法律、科技、领导科学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要继续采取挂职锻炼、轮岗锻炼等多种方式,加大在实践中锻炼干部的力度。要研究探索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标准和办法,特别是要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包括品德、知识、实绩和“五个方面的能力建设”在内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使执政能力考察评价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公认化。要以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总抓手,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进一步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一起抓,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从制度上保证那些忠诚于党的路线和纲领、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要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工作,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要通过严格的监督管理,促进全县干部队伍健康成长、奋发有为,努力使干部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发挥到最佳状态。
关键词: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5-0189-03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突出强调要适应中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指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 ” 笔者通过和谐社会这一视角来探究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以便对这两者有更深层的认识。
一、政治文明是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
人类社会是由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内容组成的超大系统。广义的“社会”,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内容。狭义的“社会”,与经济、政治、文化并列,特指社会关系、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状况。政治文明建设是广义社会中政治建设的终极取向,而和谐社会是指狭义的社会建设的价值目标,两者是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彼此包含的[7]。
第一,从和谐社会的含义看:和谐社会是充分实现民主的社会,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最根本的指导原则和最重要的运作机制。实践证明,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借助于民主与法治。而且法律必须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紧密相连,“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民主法治便没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主意识为和谐社会提供思想基础,民主制度为和谐社会提供政治基础,民主选举为和谐社会提供权力运行基础,民主决策为和谐社会提供群众基础。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事业中,应当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做主。
第二,从构建和谐社会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看:和谐社会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中国经济发展指标GDP和社会发展指标HDI这两者之间的不平衡,两者之间张力过大。主要表现为GDP增长快速,但社会道德与法治建设跟不上;政治改革与政治发展极不平衡,水平较低,对个人自利的尊重,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协作,仍没有进入系统和固定的层面;政治理念、政治行为、政治机制、法制水平均落后于全面小康建设的要求。这些问题的解决均有待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深化和提高。
第三,从和谐社会所遵循的原则看: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牢固确立人民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和核心地位,自觉做到一切以人为本位,一切以人为核心,一切以人为目的。因为社会和谐发展是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统一共赢的发展状态。在整体提高社会财富总量的前提下努力缩小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差别,更要求在推进政治文明中缩小人与人的政治差别。但在现实的实践中,政治差别随处可见。所以,以人为本,缩小人与人之间的政治差别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步,同时也是深化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关键支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必须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四,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看: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是力求政治和谐。政治就是用来控制与消解冲突,获取和谐的最重要的手段。政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而敏感的组成部分。而要达到政治和谐,唯有政治体制改革,理顺国家、人民和政党的关系,即搞好政府文明、人民文明和政党文明建设。使政治权力主体之间,公共权力主体之间,政治权力主体与政治权力客体之间,政治权力个体代表与政治组织之间达到和谐统一。
第五,从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目标,有其特定的内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就是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的:“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2]。具体说就是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民主团结,创建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二、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深化发展的有力保证
1.经济和谐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
经济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没有经济和谐就没有经济效率,整个社会也就失去了必要的物质支撑,政治文明建设也将无从谈起。社会主义经济和谐的就是指在竞争、公平、统一、正义的市场氛围中实现经济效率,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由此可知,经济正义是经济和谐的核心要义,经济和谐之社会定是经济正义之社会。经济正义将为经济和谐提供正义的体制氛围,提供平等的分配原则,提供公平的竞争体系,它是政治稳定、政治发展、政治文明的基本前提[6]。马克思说:“一座小房子不管怎样小,在周围的房屋都是这样小的时候,它是能满足社会对住房的一切要求的。但是,一旦在这座小房子近旁耸立起一座宫殿,这座小房子就缩成可怜的茅舍模样了。……并且,不管小房子的规模怎样随着文明的进步而扩大起来,但是,只要近旁的宫殿以同样的或更大的程度扩大起来,那末较小房子的居住者就会在那四壁之内越发觉得不舒适,越发不满意,越发被人轻视。”
2.“和而不同”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创设宽阔平台
和谐社会之“和”是和而不同之“和”。和“是众多因素的对立统一,是有异的统一。它是以承认多样,承认差别,承认矛盾、冲突乃至� “‘和而不同’,是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也是人们处世行事应该遵循的准则,是人类各种文明协调发展的真谛。” 只有遵循了和而不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才能做到“有容”,有容才能互惠,互惠才能发展。由此,“和”是政治存在的前提,发展的动力和应有的格局。
3.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高度一致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创造前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坚强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党的最大优势就是紧密联系群众,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党的核心地位有赖于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首先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高度一致,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奠定政治基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是民主,是人民当家做主,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目标。党同人民的深入融合就是民主政治。党与群众利益的一致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党与人民利益的完全一致,必将创造一种积极健康,团结向上的社会局面,形成“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竞相迸发”,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创造前提,提供发展动力。
三、和谐社会与政治文明统一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然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胜利实现。通过和谐社会建设,可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秩序、社会氛围,形成良好的社会运行机制,保证社会处于既有活力又相对平衡的状态, 必须特别指出的是,这里指的是狭义的和谐社会,即当前阶段的社会和谐[5]。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比较,构建广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更推动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推动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然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胜利实现。
四、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为和谐社会的构建保驾护航
中国目前所处的时期,如何平衡社会各个阶层利益关系,使社会实现平等、友爱、充满活力和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从政治文明的角度,可把以下几� 小平同志曾指出:“党离不开人民,人民也离不开党,这不是任何力量所能改变的。……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现代中国的一切”[1]。
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在新时期,党的领导方式一要从传统的集权模式当中走出来,实现党的领导方式民主化。对于中国来讲,实现民主执政,已� 首先,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做法,使执政民主化;改变决策中家长制“一言堂”的工作方式;“权力过分集中……必然造成,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必然要损害各级党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人分工负责等等”[1]。为此,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一定要突破这一传统的错误作风,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和党外民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在民主化的轨道上前进。其次,要执政公开,增加执政透明度。对于我们党的领导方式的转变,首要的一点就是要实现执政公开化,这样不仅利于自己“科学”执政,而且也能在群策群力的基础上,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再次,在实现执政公开化的同时,要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能否受到有效地民主监督,直接关系到中国和谐社会建设的成败。对执政党进行监督一要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实行群众监督领导,下级监督上级,实现多数对少数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有效的党内监督机制。二要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利用政治协商制度对执政党的监督。能否切实地发挥社会各界的政治协商功能,形成对党的执政进行有效监督,对于我们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来讲,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课题。
2.提高公民的参政能力,畅通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当代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就是在如何有效制约国家权力的前提下,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顺利实现[4]。对于我们的和谐社会建设而言,体现的就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而如何体现以人为本,其中关键就是如何提高公民的参政能力、疏畅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从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得到实现。首先要学习政治知识。对本国的大政方针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对西方国家理论科学把握,在中西对比中,形成我们自己的科学的政治发展观。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提高参政技巧。所谓参政技巧,就是在和别人同等条件的情况下,自己的意见首先被采纳。在现代社会,公民的参政不光是直接参政,还有间接参政,而间接参政中采用最广泛的就是利用网络。网络参政一方面可以避免在直接参政中引起的某种尴尬局面的产生,另外一点,就是这种参政方式,最为及时、快捷,特别是对于一些突发事件的处理,更能体现其优越性。对于传统的投票表决、会议讨论和现代社会一些新的参政渠道如制、听政制、网络参政等这些渠道,政府作为主体,一定要保证其畅通。
3.加强法制建设,使社会发展有序化。共和国的法制建设走过了59年的风雨历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从总体上讲,还远没有达到人们所希冀的程度[3]。人民群众对于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强烈的愿望,迫切要求法律能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提供切实的保障。
如何加强中国的法制建设,我 从传统治理方式来看,西方要比中国更注重法律的效用,法治已� 我们应借鉴的是西方国家公众对法律那种发自内心的尊重。转变对法律的传统观念是决定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要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尽快制定监督法。从工作效率看,人大现在的立法效率已经是非常高了。但仍存在着不足:对法律实施的监管力度不够,危害了司法公正;在立法程序上,还有局部不完善的地方。只有及时、尽快地出台监督法,才能不断地完善司法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
三要充分调动各级人大代表的主动性,提高提案、建议的质量。提案和建议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立法的质量。因此,如何提高提案、建议质量,是我们今后立法工作首先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的各级人大代表要深入生活,特别要深入到我们的司法工作实践中去,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及立法观念。同时要经常与人民交流,做到所提议案是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利益。此外,切实提高司法人员待遇,也是促进法制建设的重要条件之一。
综合以上分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是中国的一项长期而伟大的事业。在现阶段,为尽快实现我们既定的发展目标,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大力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公民的政治参与机制,加强法制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在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同时,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一步一步地推向深入。
参考文献:
[1] 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 十六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3] 李龙。政治文明与依法治国[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
[4] 徐勇。民主政治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2).
[5] 全凤英。小康社会的政治文明建设[J].甘肃社会科学,2004,(5).
关键词: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谐社会;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1 荣辱观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荣辱观是一个民族乃至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和凝聚人心的坚强纽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个人知耻比明荣更重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急剧变迁和结构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多样化的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的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形式,必然造成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及其相互间的矛盾与激荡,价值多元化成为这一时期最鲜明的特征。多元化的价值取向使一些人放弃原则、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迷失方向,迫切需要符合时代精神的新的主导价值观来引导人们的思想行为。“八荣八耻”的提出,引导人们知耻明辱,增强耻感意识,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顺应了人民群众纯净社会风尚的迫切诉求,成为当代中国人们普遍接受的主导价值观和道德共识,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
2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是凝聚人心、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纽带。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引导人们明确是非、善恶、美丑,形成正确的自我评价意识,树立正确的行为导向,满足正确的自我需求,提升自身的全面素质,从而促进人的全面进步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着眼于当代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紧密联系当前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实践性。当前,实现“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体现了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反映了全社会的共识,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发展的基本行为准则,体现了具有时代特征的道德诉求,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助推器。
3荣辱观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正确的价值导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八荣八耻”属于社会主义道德观范畴。道德对于思想伦理和社会实践的认识,主要着重于从个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特别是个人对社会整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态度这一视角,提供现实社会状况的信息,显示现实社会的趋势,表达个人的取舍。“八荣八耻”能够为人们的实践行为直接提供正当性、正义性、合理性、应当性的价值导向和精神支撑,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导价值观。
4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在强调发展的同时,更加突出和谐,即和谐发展,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经济、政治、文化的“三位一体”,扩展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体现了我们党作为执政党的自觉意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即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样一种社会状态,一靠社会制度,二靠人的素质。而人的素质核心和灵魂是思想道德素质。“八荣八耻”的提出,适应了培养人们逐步形成符合和谐社会要求的思想道德品质,有助于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社会风气,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关键词:和谐社会;意义;政治学途径
党的指出,我国已经进� 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华人民站起来了;改革开放的浪潮指引着新中国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转变;如今,新中国已经强起来,我国还要分两步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强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切有赖于政府转变角色,更好发挥职能,有赖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站在新时代的起点,面向新的社会形势,本文从政治学视角,探讨了和谐社会的构建途径。
一、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学意义
1.1政治指导思想与政治目标是高度统一的从政治思想上说:从党的十二大提出坚持马列主义、思想到党的十六大提出坚持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我国社会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在政治思想下,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是对马列主义、思想的进一步升华,是根据我国不同时期的社会主义发展情况提出的指导思想,在本质上他们是一致的,是一脉相承的,是与时俱进的,都是根据我国每个阶段的国情,为完成我国的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的指导思想。从政治目标上说:党的十二大提出: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四个现代化国建,党的十三大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党的十四大提出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党的十七大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政治目标上都是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是为实现我们的中国梦。1.2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有本质要求与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要求本质上是一致的。和谐社会就是要促进人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其中人的全面发展是目的,社会的全面进步是手段,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历史的发展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主体,才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动力,因此,我国的每个阶段的目标虽然不一样,但在本质上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创造良好的政治、经济、文化、政治环境。以人为本体现在政治建设中就是要坚持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地位,人民当家做主是党坚持群众路线,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在政治建设中的本质表现。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以人为本,就是以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从而发挥人民群众主观能动性、创造性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建设的本质要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的有机统一的。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学途径
2.1加强执政党的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领导引领和谐社会的建设,党的执政能力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必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谐社会必须建设服务型政府,即政府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为我国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经济、政治建设提供公共服务,这就要求政府转变职能,改变传统的管理职能,以为我国的政治、经济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为目标。其次,和谐社会必须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要求依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以此来保障公权力为民所用。2.2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得到实现,这种机制可以对社会发展中的各种不正常因素发挥调节作用,从而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公平正义是衡量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与否的标志,公平正义的实现离不开公共权威,因此,必须加强法治建设,规范公共权力,保护公民的政治、经济权利。而法治的前提是民主,所以,既要加强民主建设又要加强法治建设,为建设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创造良好的政治条件。2.3坚持市场经济的改革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此良好的市场经济体制对于我国的政治建设起着决定作用,而我国的和谐社会的目标与我国的政治目标是一致的,所以,构建和谐社会也不开我国良好的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应当紧紧围绕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的体制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结合我国现阶段国情总结社会管理规律,构建公平的社会保障体� 2.4稳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谐社会的建设稳定是前提,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以来,尤其是我国实行先富带动后富的经济计划以来,各类社会群体的矛盾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从而造就了我国政�
三、结束语
和谐社会的建设为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以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有着深远的意义,它在政治指导思想与目标上与我国的政治建设是一致且与时俱进的,现阶段我们必须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为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各种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韩桥生。从马克思主义国家本质理论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学意义[J].党史文苑,2011(04):61-62.
关键字: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人与自然的和谐
一、当前中国的国情需要建设和谐社会
首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中国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不发达,发展很不平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不和谐问题比较突出。对于不和谐问题,必须用发展和改革的方法予以解决,这既是党在长期执政中经过艰辛探索所积累的一条成功经验,也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原则。其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必然选择。我国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问题。例如,经济结构不合理问题、不同群体的收入差距问题、对国际市场的依赖问题、资源消耗过度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等。为了减少和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经济社会问题,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和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为了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并把新的社会阶层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就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
二、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以人为本”的时代主题
“以人为本”是我们的时代主题,这是一种理念。“以人为本”中的人是对象,本是原则、理念、要求。人有三层:个人、群体、人类;本有三义:相对人对物的依赖,把人当主体;相对人被边缘化,把人当作依据;相对把人当作手段,把人当作目的。因此,它要求我们尊重人、关怀人、为了人。马克思说:“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以人为本”之所以是时代主题是因为以前我们对人的关注不够,对人的尊重不够,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了对人的关怀,并为实现人的本质、人的价值和人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和人与自然的和谐
和谐社会,人人共享;构建和谐,人人有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核心在于不断增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多一份宽容。一个家庭、一个单位、一个社会,只有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心情才能舒畅,发展才有活力。人际关系和谐了易于形成强大的凝聚力,产生科学的决策,提高工作效率。在和谐的氛围中,大家可以集思广益,畅所欲言,更容易制订出适合发展的战略规划;在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中,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能够形成强大的向心力,自然就提高了工作效率。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前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社会的和谐有赖于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不和谐,人对自然资源的盲目的无限制的掠夺,必然会造成自然资源的枯竭,森林的破坏和减少,土地的退化、荒漠化和沙漠化,水资源的减少和污染,最终导致人类生产和生活环境的恶化。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路,是实现经济社会和人自身全面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四、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不是阶级斗争,而是不断提高的人民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把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如何解决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呢?就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经济建设和生产力的发展。我们社会上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发展。财富的最大化就是要把蛋糕做大,分配的公平化就是要把蛋糕分好,蛋糕做大是前提和基础,必须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把蛋糕做大。同时不能忽略了公平问题,不能忽略公平分配问题,要把蛋糕分好。
五、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
坚持以人为本,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继承、运用和发展,而且是对唯物史观的继承、运用和发展;不仅要把人民群众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且要把人民群众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第一,必须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只有把各面群众的利益反映好、协调好、处理好,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兼顾好、处理好,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第二,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在体制、机制、法制上保障他们想干事业、能干事业、干成事业,真正做到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第三,坚决贯彻执行一切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只有既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联系群众,又领导群众、组织群众、教育群众,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第四,必须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利,促进党和人民群众以及执政党和参政党、中央和地方、各阶层之间、各民族之间等方面关系的和谐。
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
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思想基础,也是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近年来,我国理论界特别是哲学界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问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和研究,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果。这对于提高人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和建设规律的认识,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并进一步丰富与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我们党自建党以来8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不论在民主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始终一贯地明确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即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发展着的哲学,它将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变换着研究的重点或主题,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本身却是相对稳定的,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前提下去讨论理论创新,要从理论与实际、继承与发展的结合上去理解或解读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新理念和新思想。
【参考文献】
[1] 陈前银。《浅谈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求是》2008.6.
一、在工作理念上,要从重“以事为本”向更重“以人为本”转变
组织工作从“以事为本”向“以人为本”转变,其根本目的是要通过激发干部、人才、党员队伍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地推进党的事业发展。千秋大业,在于得人。人在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用好一个干部,就能发展一方事业。同时也能使干部在事业发展的过程中体现自身价值。因此,要找准人和事业的最佳结合点,在用人过程中实现振兴事业和发展人的“双赢”。
1、要依据事业培养人。重点围绕“创新创业”、“第三次跨越”、等发展战略的需要,进一步调整交流经济建设等方面的急需人才和高层次领导人才,把一批懂经济、善经营、具有较强开拓精神和创业本领的优秀年轻干部放到建设发展的第一线,把优秀干部选派到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和重要岗位上挑重担,经受实践锻炼。近年来,苍南县先后选派近3000名县、乡机关干部到村企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锤炼作风,提升素质和能力,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要围绕事业使用人。坚持选人用人的十种基本态度选人用人,支持认真工作的人、亲近苦干实干的人、关心政绩突出的人、器重改革创新的人、举荐年轻有为的人、培养德才兼备的人、遏制跑官要官的人、疏远弄虚作假的人、冷淡平庸无为的人、监督少廉寡耻的人。要优化干部的知识、专业和年龄结构,形成合理的结构配备,充分调动各年龄段、各层次干部的积极性。要使班子团结共事,补台不拆台,帮忙不添乱,真正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工作的强大合力。
3、要服务事业发展人。根据马斯洛需求理论的五个层次,人的自我实现是最高层次。发展人是用人的根本目的。因此,要把干部作为一种宝贵的、有限的、不可再生的资源,把他们用在其时、用在其位、用之所长,使他们展其才、尽其用。把干部放在最能发挥其作用的岗位上,最大程度挖掘干部的潜能,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让最活跃的因素在发展的事业中实现价值的最大化、以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在工作思路上,要从重“思想公正”向更重“制度公正”转变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必须要有体现公正的制度以及保证制度得到公正的落实。
1、要探索建立量化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绩效考核结果只有真实反映群众意愿,才能保证其客观公正性。因此,在绩效考核测评过程中,要增加参加测评的群众代表比例,让群众代表占参加测评总人数的50%以上。要改进群众代表推选和参与测评的方式。可通过基层群众推选、纪检监察部门审核,电视台公示等程序,从社会各行各业中推选出群众认可、敢讲真话、坚持原则、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群众代表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社会公认评估。把城乡人民群众的实际收入增长、促进社会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青少年的入学率等等都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使
2、要探索建立民主开放的选拔任用机制。党的干部人事制度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的高低。用什么方式选好干部,配强班子,既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更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在传统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中,高度集权客观上导致人身依附关系,过度保密客观上导致暗箱操作,刚性指标客观上导致周期性硬性配额和指标性方式配置。建立民主开放的选拔任用机制,就是要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近年来,苍南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先后建立了科局级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和公开选拔制度,后备干部选拔、培养联动制,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制,干部任免票决制,民主推荐提名制和干部任免票决制等,形成了公道、公正、公开、公平的选人用人机制。
3、要探索建立立体全面的监督管理机制。必须摆脱传统的思想观念和固有的思维方式的束缚,放开视野,敞开思路,置身更高的层面、更大的空间、更宽的领域,多方位、多角度地思考新形势下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创新,逐步确立以“立体、宽带、刚性”为特征的干部监督工作新思路。要从封闭式监督向开放式监督转变,成立专兼职干部考察员队伍,在更广泛的社会空间内“透视”考察对象。监督的运行程序要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化,建立领导干部问责制,起到超前防范性监督的作用。监督渠道要由单一型监督向复合型监督延伸,特别要进一步改进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办法,坚持任期审计与离任审计、定期审计与随机审计相结合,防止和克服干部在任虚假繁荣,离任留下窟窿的现象。
三、在工作方法上,要从重“整体推进”向更重“重心下移”转变
在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坚持重心下移,集中精力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在维护稳定、化解矛盾、推进发展方面的主力军作用,提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1、要更加重视关心爱护基层干部。和谐社会不能只讲物质利益,不能只靠调解社会分配来实现和谐,要以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来引领社会和谐。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来自于基层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按照“三真”的要求,真正做到把工作着眼点放在基层,坚持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干部调配向基层倾斜、组织关爱向基层倾注。要建立实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切实关爱农村干部,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近,我县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意见》,县财政打算每年拿出1000多万元用于关爱村干部,从制度上保障村干部待遇,解决村干部“进无路、退无保、报酬低”等实际问题,解除其后顾之忧,以达到农村干部留得下、稳得住、有奔头的目的。
提出建设和谐文化开辟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新境界,丰富和 发展 了马克思主义文化建设理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我们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是对人类文明发展 规律 认识的深化,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文化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家园,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但是,只有到了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唯物史观,才揭示了社会的本质、发展动力和发展规律,才使人类的社会和谐理想变成了 科学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的过程中,论证了实现社会主义的 历史 必然性,揭示了未来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特征,指出了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辩证法,揭示了社会系统内各种要素之间的普遍联系、对立统一和相互转化的规律,阐明了社会结构、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辩证关系。马克思关于“自由人联合体”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表述,指出了未来社会包括和谐社会的目标模式。我们党提出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思想,遵循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顺应了人类文明历史潮流,是把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的科学构想与中国实际的成功结合,逐步将其变成社会文明发展的现实目标和具体措施,符合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要求。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要求的六方面内容,既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文化、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文化,也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文化,内在地涵盖了和谐文化的各项要素,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贯通,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发展与稳定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这些要求既阐明了和谐文化的目标体系,又提出了实现这些目标的基本途径和原则,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强调和谐文化建设有利于抓住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我们党提出建设和谐文化,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大力 研究 、倡导和宣传和谐文化的价值取向,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社会生活中的复杂矛盾,鼓励一切有助于促进和谐的思想和行为,不断增加社会生活中的和谐因素,并建立健全保障社会和谐的 法律 和道德规范体系,努力使我们的社会形成一种既充满活力又团结和谐的局面,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建设 社会 主义和谐文化,有利于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 现代 化国家的宏伟目标。和谐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形态应是被社会广大成员广泛认同的主流文化。每一个国家在一定的社会 发展 阶段都有自己的主导思想,一个社会的主导思想也就构成了它特定的社会文化和文明的精神实质和根本性标志。我国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令世人有目共睹的成就。但是,进入21世纪,我国 经济 社会发展也出现了一些必须认真把握的新趋势、新特点:由于资源能源紧缺压力加大,人与 自然 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由于发展不平衡,城乡矛盾、区域之间的矛盾、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矛盾更加突出;由于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提高并更趋多样化,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遇到新的挑战;由于劳动者就业结构和方式不断变化,人员流动性大大加强,社会组织和管理面临新 问题 ,人与社会的矛盾更加突出,等等。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是我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进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前提,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搞好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我们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的总体部署,为我们认识和解决和谐文化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指明了路向。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我们必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和谐文化的积极作用。和谐文化融思想观念、理想信仰、社会风尚、行为规范、价值取向于一体,是对和谐社会的总体认识和评价。我们党提出建设和谐文化,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大力 研究 、倡导和宣传和谐文化的价值取向,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社会生活中的复杂矛盾,鼓励一切有助于促进和谐的思想和行为,不断增加社会生活中的和谐因素,并建立健全保障社会和谐的 法律 和道德规范体系,努力使我们的社会形成一种既充满活力又团结和谐的局面,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体来说,就是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过程中坚定不移地贯彻 科学 发展观,自觉而理性地遵循人类文化生存的普遍 规律 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客观逻辑;就是要在和谐文化建设中坚持文化发展才是硬道理,要以国家、民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文化利益作为战略出发点和根本价值取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以及摒弃不切实际的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运作模式;就是要在社会全体成员中树立共同理想信念,增强全社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形成万众一心、共创和谐的强大力量;就是要倡导一种和谐精神,形成和谐思维,培育一代具有和谐道德的理想人格;就是要营造一种和谐的社会环境,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形成一代和谐的人际关系。只要我们积极促进和谐文化建设,就一定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基础、道德支撑力量和良好社会氛围。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努力搞好和谐文化建设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巩固党执政的基础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全面分析了形势和任务,研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到二0二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下原则。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推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
--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三、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业不断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强化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国家对农业和农村投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大扶贫力度,完善扶贫机制,加快改善贫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各级政府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控制征地规模,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提高补偿标准,探索确保农民现实利益和长期稳定收益的有效办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二)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结构,推动各地区共同发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困难地区的扶持。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尽快使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改善,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以及粮食主产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生态保护任务较重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支持。支持经济发达地区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业转移,扶持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项目,加快这些地区的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扩大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对口援助,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企业为主体、� 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等条件较好地区开发开放。建立健全资源开发有偿使用制度和补偿机制,对资源衰退和枯竭的困难地区经济转型实行扶持措施。
(三)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实行促进就业的财税金融政策,积极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深化户籍、劳动就业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完善人员流动政策,规范发展就业服务机构。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指导和服务。扩大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加强劳动保护,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农村并逐步在城市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全面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城乡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努力使劳动者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保持高等院校招生合理增长,注重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完善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鼓励社会捐资助学。规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师资特别是农村师资水平。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
(五)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加强医学研究,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措施。实施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收支管理,纠正片面创收倾向。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严格医疗机构、技术准入和人员执业资格审核,引导社会资金依法创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有资质人员依法开业,方便群众就医。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
(六)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突出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室)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培育国有和国有控股骨干文化企业,鼓励非公有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发展,推动集约化经营,提供价格合理、形式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增强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七)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节约能源资源,依法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统筹城乡环境建设,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加快环境科技创新,加强污染专项整治,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点搞好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价格政策,建立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和补偿机制,强化企业和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严格环境执法,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公布环境状况信息,严肃处罚违法行为。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等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四、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一)完善民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利。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发挥社会自治功能,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利。
(二)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三)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健全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健全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规范诉讼、律师、仲裁收费。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完善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分成办法,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转移支付规范化、法制化。保障各级政权建设需要。完善财政奖励补助政策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着力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增加国家财政投资规模,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五)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通过扩大就业、建立农民增收减负长效机制、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等举措,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健全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地区津贴补贴标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实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指导,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对工资水平的引导作用。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确定管理者与职工收入合理比例。加快垄断行业改革,调整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完善并严格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保障所有者权益。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征管和调节。
(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适应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保证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征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积极推进省级统筹,条件具备时实行基本养老金基础部分全国统筹。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加快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完善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完善优抚安置政策。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老龄服务。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规范和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五、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
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弘扬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内容,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
(三)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社会科学,要坚持正确导向,唱响主旋律,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思想舆论氛围。新闻媒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机制,及时准确信息。加强对互联网等的应用和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使各类新兴媒 哲学社会科学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为主攻方向,发挥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作用。文学艺术要弘扬真善美,创作生产更多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优秀作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
(四)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把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深入开展城乡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六、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
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人民服务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和全体公务员的基本准则。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创新管理制度,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推行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及时公共信息,为群众生活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政事分开,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二)推进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完善居(村)民自治,支持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促进流动人口同当地居民和睦相处。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开展社区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发展社区服务业。
(三)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发展和规范律师、公证、会计、资产评估等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发展和规范各类基金会,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
(四)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坚持把改善人民生� 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健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全国信息系统,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更多采用调解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着力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五)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精干实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和自救能力,实现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着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改革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积极推行社区矫正。加强对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的关心教育,强化吸毒人员感化和管理,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完善政法保障机制,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基础建设,改革和加强社区警务工作,打造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第一线平台。坚持执法为民,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确保政法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七)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和国防建设,保障国家稳定安全。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健全科学、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有效应对各种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坚持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抓紧做好军事斗争准备,提高应对危机、维护和平,遏制战争、打赢战争的能力,努力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力量保证,为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坚强安全保障,为维护国家利益提供有力战略支撑,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坚定不移地捍卫国家安全统一和领土完整。加强武装警察部队全面建设。增强国防意识,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七、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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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发挥统一战线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独特优势,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发挥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加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的团结和谐。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派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多党合作事业。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全面贯彻党的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团结,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在爱国爱港、爱国爱澳旗帜下,团结港澳各界人士,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分裂活动决不妥协。围绕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加强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推进两岸直接“三通”,尽最大努力为两岸同胞谋和平、谋发展、谋福祉,使两岸同胞感情更融洽、合作更深化,共同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做好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工作,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
(四)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营造良好外部环境。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维护国家、安全、发展利益,积极争取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睦邻友好的周边环境、平等互利的合作环境、互信协作的安全环境、客观友善的舆论环境。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大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注重加强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同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关系,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八、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各级党委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建立科学高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搞好协调指导,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对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注重培养选拔熟悉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优秀干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把领导社会建设的绩效列为考核内容,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激励干部真抓实干,加强检查监督工作,确保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加强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政策的学习研究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企业、城市社区、机关和学校、科研院所、文化团体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做促进社会和谐的表率。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和提高社会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大对城乡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的投入。紧紧依靠广大基层干部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定期轮训、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严格要求、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做好关心照顾老劳模、老党员和帮扶困难党员工作。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注意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机关,鼓励年轻干部和大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
(三)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加快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
(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加强和法纪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做道德表率,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用改革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形成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有效机制,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以保证廉洁从政为目标,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把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严格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率先垂范,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局面,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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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
(一)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要与巩固和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相适应。要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学习《文选》作为重要任务。要以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要注意加强对农村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实行分级负责制。要适应农村特点,编写简易读本,制作教育课件,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载体的作用。积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表彰先进,弘扬正气。
(二)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包括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三)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 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完善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银行存款、现金、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的基础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对财务管理混乱的乡(镇)、村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滩涂、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
(五)深化改革,逐步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基层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认真总结一些地方公开推选的经验,扩大候选人提名中的民主。积极推行村党支部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解决选举中宗族势力干扰等侵犯农民群众民利的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村、组不准招待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逐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
三、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
(六)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乡镇政权机关和基层站所要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利用方便快捷的形式,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编制乡镇政务公开目录。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与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要把办事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并将评议结果向有关部门反馈。
(七)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村级组织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县(市)负责编制村务公开目录。乡(镇)要把贯彻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
(八)积极推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乡(镇)、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国家秘密外,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
四、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九)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支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按照透明、规范的程序安排支农资金,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支农项目。积极运用“一卡通”等简便、直接的形式,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力戒新农村建设中的形式主义。
(十)围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规模,防止乱占滥用耕地。加大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十一)围绕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防止和纠正乡镇机构改革中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职数、超编制配备人员以及弄虚作假“吃空饷”等问题。及时掌握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进展情况,保证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足额到位和合理使用。督促有关部门规范转移支付和乡镇开支范围,及时解决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制止乡村发生新债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十二)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制止违反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和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规定的行为。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十三)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案件。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六、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十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坚持条块结合、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县(市)党委和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明确工作任务,确定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明确责任,着力抓好落实。县(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县(市)、乡(镇)党委每年年底要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制定相关的配套规定。
(十五)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统一组织监督检查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县(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改革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县(市)、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十六)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任务分工,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学习体会—构建和谐社会与增强社会活力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社会活力是社会进步、协调、和谐的基础和条件,也是社会进步发展的源泉。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和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
社会活力来自社会成员、社会组织和社会机制的有效作用,社会活力的表现必然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人的发展等各个方面。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增强全社会的活力。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要增强全社会的经济活力。一个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必然要有相当富足的物质基础作保证。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活力的最根本动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在于,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能够不断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使人民的生活日益改善,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为此,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适时地通过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使其永葆生机和活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最重要的就是必须使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相适应,不断克服和扫除影响、阻碍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与障碍,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其次,增强社会活力必须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和营造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在全社会形成这样一种氛围,即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形成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干成事的社会环境。还要注重激发全体人民包括各个阶级阶层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政策上促进、制度上保证全社会创造活力的充分发挥。因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社会阶层多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阶级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两大基本阶级内部出现了分化,社会涌现出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要激发社会活力,就必须把全体人民包括各个阶级阶层的聪明才智发挥出来。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是增强社会活力的决定性的因素。
再次,增强社会活力还要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各方面利益关系均衡发展和协调相处的社会,这是保证社会活力永不衰竭的前提,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持久发挥的必要条件。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利益主体的多元性和差异性,在新形势下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出现一些磨擦和不和谐因素,是很正常的。但是,在一个和谐社会里,公平与公正是必不可少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要从根本上消灭矛盾,不允许各种矛盾存在,而是要在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下,正视矛盾,善于协调和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在追求和谐中分析矛盾、处理矛盾,在协调多方利益、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中不断求得新的和谐,从而激发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活力。
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把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而且,《决定》还多处提到要加强农村的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与法制建设,这说明党中央对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和谐发展的高度重视。
第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主要的对象应该是农村中为数众多的农民。一方面,由于农业产业化的日益发展,农村中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大量农民进城务工,而这些农民工又没有得到很好的劳动保障,从而导致劳动关系紧张。因此,国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农民的就业和权益保障问题。
第二,加强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也特别强调要加快发展农村的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事业发展。由于农村长期缺少资金兴办各项社会公共事业,因此,农村的义务教育没有得到落实,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恶劣,文化设施严重缺乏,等等。《决定》特别强调要统筹城乡的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建立覆盖城乡的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体系。
第三,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最重要的也是加强农村地区的环境治理问题。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市的环境治理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是由于大量高污染的产业向农村地区转移,使部分农村地区的环境严重恶化,甚至危及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生命安全。同时由于农村缺少资金改善环境,使村容村貌整洁和农村的安全饮水都成为严重的问题。因此《决定》强调指出,要统筹城乡环境建设,在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同时,也要着力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
第四,加强法制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其中很多内容涉及对农民权益的保障。首先农民占据了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要保障民利和扩大公民的参政权利,应该首先扩大农民的民利。其次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加大对农村地区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再次,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尽力增加农民收入和实行农村的社会保障。
新农村建设与区域协调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中央近几年作出的两个重要部署,“十一五”规划把两者� 中央之所以如此重视,是因为改革开放进入新世纪新时期,缩小城乡差别和促进区域平衡发展已成了当务之急。
这几年随着东部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不仅在城市建设上存在很大差距,而且农村的差别尤其明显。这是因为随着东部地区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对农村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东部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城乡之间的差别逐步消除。相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西部地区农村的精壮劳动力大量向东部发达地区流动,农村变得更为衰败和落后,中西部地区的“三农问题”也变得更为突出。
同时,由于中西部地区的大批农村劳动力向东部地区迁移,还对我们国家整个交通运输和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东部地区的社会管理变得更加繁重,中西部地区农村由于精壮劳动力的外迁形成的农村空洞化而带来的人口、治安、生产等一系列社会问题,都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
因此,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更好地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重视和推动中西部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将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尽快使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改善,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还需要指出的是,要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必须重视保护在东部地区务工的中西部地区农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国家要制定法律规范东部地区的政府和企业担负起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外来务工者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和住房等的公共服务费用,同时要增加这些外来务工者的劳动收入,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实行这些措施,虽然一时会增加生产成本,但从长远来看,可以调动外来务工者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采取的基本举措。
新农村建设与和谐文化的建设
社会的建设必须有一种精神力量为支撑,因此,不管是新农村的建设还是和谐社会的建设,都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文化建设。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精神支撑。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
但由于当前社会正处于急剧转型时期,传统的农业文明正向现代的工业文明转化,作为这种巨大转型中的主角――农民,其传统思想观念和精神信仰正遭到前所未有的冲击,由此而带来的不和谐因素深刻地影响着新农村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民思想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农村中道德失范、诚信缺失、是非善恶不分、迷信活动泛滥、等丑恶现象不断蔓延,在有的地区流氓恶势力主导农村的社会。农村干部作风粗暴,私欲膨胀,在征地拆迁、计划生育、集体财产管理等问题上严重损坏农民利益,导致干群关系十分紧张。因此,必须加强农村的和谐文化建设,整个社会的和谐文化才能建立起来。
首先,要加快建立社会补偿机制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建构,增进农民的幸福感。改革开放以来,不管是从事农业的农民还是进城务工的农民� 因此,要建设农村的和谐文化,最重要的是要尽快建立社会补偿机制,加快公共服务体系的建构,使农民能够早日享受到,或者尽可能地享受到一个公民所应该得到的平等待遇。这样他们的心理才能保持和谐与平衡,才能自觉地拥护党的领导和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拥护改革开放的政策,自觉地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再次,要加强农村的文化事业建设。发动农民群众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利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方式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充实他们的精神世界,实现身心和谐与人际和谐,以增强农民的幸福感。同时要加大对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在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时,也要发动社会各阶层的力量,踊跃捐助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兴办农村文化事业。
[摘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对和谐社会有一个全面的理解。和谐社会与社会和谐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社会和谐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和谐社会则是一个包括政治和谐、经济和谐、文化和谐和狭义上的社会和谐的完整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和长期的、永不停止的历史过程。
[关键词]和谐社会社会和谐系统工程历史过程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制定“十一五”规划必须坚持的一项要原则,十六届六中全会又专门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说明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极端重要性。为了把构建和谐社会这一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潮流的理念和必须坚持的原则落到实处,首先必须对和谐社会有一个全面的理解。本文拟就这个问题淡一点意见。
一、和谐社会与社会和谐的区别与联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自从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以来,构建和谐社会、构建和谐某某的口号随处可见。这一方面说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并已变成人们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也说明人们对构建和谐社会还缺乏一个准确的理解。构建和谐社会虽然要以各个基层单位的和谐为基础,但它决不是各个单位和谐的简单加总。同时,实现狭义社会意义上的社会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极为重要的方面,但它又决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全部内容。应该说,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要实现一个更高层面的广义的社会和谐。
二、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
前面已经谈到,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社会”不是通常所说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中的狭义的社会,而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在内的广义的社会。因此,和谐社会是包括政治和谐、文化和谐、经济和谐和社会和谐等在内的广义的和谐社会。构建这样的和谐社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关于这一点,《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已经阐述得很清楚,下面我只想就政治和谐、经济和谐、文化和谐和狭义上的社会和谐的关系谈点自己的看法。
实现政治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没有政治上的和谐,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在当今世界上,强权政治和政治动乱是世界不和谐的根本原因。在我国,在那些以阶级斗争为纲和党内不断开展两条路线斗争的年代里,人人都被纳入不同的斗争之中,社会的不和谐也就是必然的了。因此,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必须加强和谐政治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各个基层单位的和谐政治建设。
政治和谐与政治文明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党的十六大曾提出,在建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同时,还要建立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只有实现政治文明,才有可能实现政治和谐。政治文明的核心是制度文明和法律文明。从一定意义上讲,制度文明也是法律文明。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文明,表现为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必须是保护全体人民利益的,是以人为本的,并且是公正的。这是实现政治和谐的基本保证。
实现政治和谐,必须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民主才能达到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才能实现和谐。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全体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性质决定了加强党的领导与确保全体人民当家作主是完全一致的。而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的根本途径就是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首先必须充分实现党内民主。各级党的组织,在决定一切重大事务时,都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切实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同时,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还必须充分实现社会民主。各级政府在决定各项重大事务时,都必须充分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
实现政治和谐,必须不断完善法制。民主和法制是对立的统一,要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有了健全的法制,经济社会发展才能有规则和秩序,有了规则和秩序,也才能够真正实现和谐。我国是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坚持以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方略之一。而要坚持以法治国,首先必须坚持以法行政。各级政府机构和一切政府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必须有法律依据;在执行公务活动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违反法律的要受到追究和惩处;使公民受到伤害和损失的,要给予赔偿。总之,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特别是坚持以法行政,是实现政治和谐,从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
实现政治和谐,必须反腐倡廉。只有政府廉洁,才能政通人和。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对政府的基本要求是廉洁、公正、高效。同时,在廉洁、公正、高效三者之间,廉洁又是最为重要的,因为只有廉洁,才能公正;只有公正,才有可能高效。因此,人们对政府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廉洁。政府的廉洁,是实现政治和谐,从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之一。很难设想,一个腐败横行的社会,能够实现真正的和谐。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确保各级政府的清正廉洁,而要确保各级政府的清正廉洁,就必须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实现经济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没有经济和谐,不仅社会和谐很难实现,即使有了一时的社会和谐,也很难得到巩固和发展。在当今世界,贫穷是产生动乱和其他一切社会矛盾的根源。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现阶段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相对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正是基于这一点,邓小平同志才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才是硬道理。党中央也才一再强调,要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更高历史阶段,但与此同时,诸如就业、分配不公、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等各种社会矛盾也进一步凸现。面对这种情况,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提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战略部署。
科学发展的实质是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而要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首先必须实现协调发展。所谓实现“五个统筹”实际上就是实现五个方面的协调发展,即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经济社会之间的协调发展、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发展、国内与对外开放之间的协调发展。就实现经济和谐而言,一方面要实现经济运行的和谐,另一方面,还要实现分配的和谐。实现经济运行的和谐,关键是要处理好经济运行中的各种重大比例关系,如产业之间的关系、区域之间的关系、积累和消费之间的关系等;实现分配的和谐,则主要是处理好公平、不平等和效率之间的关系。
在处理好经济运行中的各种重大比例关系方面,我们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但还需要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以改进。
处理好公平、不平等和效率之间的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一方面,政府要尽可能地为每一个公民提供公平的机会,包括受教育、就业和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机会,另一方面,还要通过一定的政策调节,把结果的不平等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提供公平的机会和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结果不平等都有利于效率的提高,它是我国现阶段实现分配和谐的唯一正确的途径。只有实现了包括分配和谐在内的经济和谐,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实现文化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撑。文化对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会产生重大影响,也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无形的手。只有实现了文化和谐,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精神支撑。文化包含的内容很多,同时它又渗透到经济社会和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就一个社会而言,文化的核心就是这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包括主要的信仰、崇尚和对真、善、美的判断标准等。《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同时还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是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当前,文化领域里还存在许多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因素,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对一些腐朽文化的宣传、对某些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相冲突的价值观的过分渲染、非法或违法网吧对青少年的毒害等等。即使在广告领域,也存在着不少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躁音。如在房屋销售广告中,就存在着一片诸如“新贵公寓”“富人聚集区”“白领贵族集聚地”等一些过分渲染贫富差距的叫卖声。在很多人还没有立足之地的情况下,这种喧闹只能加深矛盾,增加仇恨,从而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建设和谐文化是全社会面临的重大任务,但文化界,包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社会科学等领域肩负着更大的责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促进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不可避免地要运用某些市场机制的办法。但文化又是一个特殊的领域,对各个文化事业的主体来说,面临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矛盾更加突出。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这一方面需要各文化事业单位的自律,另一面还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从一定意义上讲,监管比自律更加重要。不可否认,当前文化领域里存在的一些问题,如非法网吧对青少年的毒害等,无不与监管不力有着密切的关系。此外,还必须对文化事业进行准确的定位,这是确保各项文化事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对一些作为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文化事业,政府应当给予更多的投资和补贴,而不能不加区别地一味强调经济效益和自负盈亏。
实现社会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很显然这里所说的社会和谐,是指与政治和谐、经济和谐和文化和谐相并列的狭义的社会和谐,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决定》还提出了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七项任务,即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和国防建设,保障国家稳定安全。这七项任务都十分重要,但起统领作用的还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服务职能。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为了更好地履行这一宗旨和神圣职责,必须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客观要求,在准确界定政府职能的基础上,更加全面地履行政府职能。现阶段要在继续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要求。强化社会管理职能,一方面要增加投入,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同时还要加强社区和社会治安管理,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缓解各种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安定与祥和。当前最重要的是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关键是健全公共服务网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要把基本的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会,特别是覆盖到广大农村,实现全社会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的基本平等。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和提供强度。特别是要正确认识医疗、教育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性质,使广大社会成员在就学、就医、就业和社会保险等方面有基本保障。当前,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一方面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不足,而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又将大量的本应用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资金用于经营性的国有资产投资上。这个问题必须通过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建立国有资本预算制度加以解决。
上述几个方面的和谐形成一个和谐社会的完整体系,他们之间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必须全面统筹,整体推进,才能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三、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二0二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但这只是一个阶段性的目标和任务,决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建成。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永不停止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不断解决社会矛盾的过程。只要社会矛盾存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就不会停止。对于这一点,我们必须有足够的认识。
同志在他的的著名的哲学著作《矛盾论》中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而精辟的论述,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讲到矛盾的普遍性时,他指出,“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存在于事物发展的一切过程中,又贯穿于一切过程的始终”“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在讲到矛盾的特殊性时,他又指出,“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中的矛盾,都有特殊性”“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这些论述应�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我们一方面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同时我们还要认真研究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矛盾的特殊性。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发展新阶段,我们面临的优势和主要矛盾都是同这个发展阶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那么,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又有哪些特殊性呢?为了更好的回答这个问题,还需要把它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结合起来加以研究,因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本身就属于矛盾的特殊性问题。
在《矛盾论》中,同志在谈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时指出,“不能把过程中所有的矛盾平均看待,必须把它区分为主要的和次要的两类,着重于捉住主要的矛盾”“矛盾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都存在一些矛盾,而且每个领域都存在着自己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由于发展是硬道理,因此,从总体上说,经济领域中的矛盾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在经济发领域中又存在着诸多矛盾,而且在这些矛盾中,又有着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下面仅就此作一简要分析。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还存在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缓慢、经济结构不合理、分配关系不顺、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等一系列问题和矛盾,但从实现经济和谐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看,我认为主要是总量与结构的矛盾和收入差距拉大与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应不足的矛盾。
在总量和结构的矛盾中,主要是经济增长偏快。总量得不到有效控制,增长方式就很难转变,结构就很难调整,资源环境压力也就很难缓解。在制订“九五”计划时,我们曾提出,到2010年GDP总量比2000年再翻一番,但在制订十一五规划时,由于前五年增长太快,又提出到2010年人均GDP再翻一番,即使按照这样的要求,也只需要每年7.5%的增长速度,但2006年的增长速度却达到10.7%。最近四年以来,我们对经济增长的预测或调控目标分别是7%、7%和8%、8%,但实际都超过预测和调控目标的2.5个百分点左右。预测或调控目标只有7%或8%,结果却达到了百分之九点多和百分之十点多,这是不是增长的太快了一些呢?这种快是好是坏呢?在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把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改为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这说明了中央对发展质量的重视,但要真正做到这一点,还需要全党全国的共同努力。
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开展组织工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组织部门和组织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组织部门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拓宽工作领域,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到组织工作实践中。
把握正确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以人为本,以发展求和谐、以和谐促发展”的思路和要求来谋划、推进和检验组织工作,努力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组织者,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推动者。
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履行联系各方、沟通协调的职能,积极做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努力使方方面面的关系得到妥善协调、各种矛盾和问题得到正确处理、党群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为推进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推进工作创新。不断完善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要求相适应的组织工作新格局;积极整合组织工作资源,做到干部工作与基层党建工作“两个轮子”一起转,理论武装、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基层党建、民主集中制建设六项工作一起抓;大力推进组织工作创新,使组织工作更有活力、更有效率,以适应实现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提高领导干部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各级领导干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骨干力量。提高我们党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关键是要大力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明确能力提高的目标要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同时,把提高领导干部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与提高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有机结合起来,使各级领导干部善于在实现科学发展中促进社会和谐,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实现科学发展。
形成能力提高的正确导向。更新选人用人观念,重视使用既懂经济又懂社会事务管理的干部,重视使用既勇于开拓创新又善于处理各种矛盾、开展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干部,重视使用既有行政管理经验又善于依法办事的干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通过正确的用人导向,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改进能力提高的培训方式。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调整充实教育培训内容,加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教育培训力度;把握和遵循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律,按照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需要,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改进和创新,促进领导干部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提高。
拓宽能力提高的实践途径。在更大范围内选派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并通过重视使用有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经历的干部,引导更多的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进行实践锻炼,学习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提高工作创新的能力;真正深入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认真倾听民声、深入了解民意,提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同时,在更大范围推进干部交流,加大干部工作岗位轮换的力度。通过拓宽能力提高的实践途径,提高领导干部抓发展、促和谐的实际工作能力。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人才支撑
构建和谐社会,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使一切有利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组织工作应积极推进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着力开发人才资源,不断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智力支持。
落实科学人才观。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创造社会财富的人才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充分调动各类人才为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人才工作机制。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做好人才培养规划,努力造就一大批与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高素质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把能力与实绩作为人才评价的主要内容和标准;完善人才选拔机制,真正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要求;完善人才流动机制,疏通人才流动渠道,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完善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为各类人才健康成长、发挥作用提供良好条件。
解决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并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人才总量不足特别是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短缺的问题,解决人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解决人才流失严重、人才市场发育不健全的问题。
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推动者和实施者。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心在基层、基础在基层。组织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体现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应适应农村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的新变化,按照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原则,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创新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的实现。
围绕建设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的作用。社区是社会的基础。应坚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各个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街道社区党组织作为构建和谐社区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应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作用,做到工作责任落实、工作队伍充实、工作基础夯实、工作作风务实,以党建工作水平的提高保证构建和谐社区工作水平的提高。
人们看到,全国城乡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北京开展“首都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上海黄浦区开展“法德伴我行、诚信在黄浦”的主题教育活动,南昌实施道德建设实践工程,重庆江津市组织农民道德评议……在互联网上,网民展开公民道德大讨论,广大干部群众为公民道德建设建言献策,形成了人人为公民道德建设出力,人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尽责的良好氛围。
在公民道德建设活动中,各地的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也积累了丰富经验。人们深深地体会到,只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公民道德建设才能取得实效。把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和干部群众的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紧密结合起来,从小事抓起,从点滴入手,公民道德素质也才能不断得到提高。
实践证明,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努力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对于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整个民族素质的不断提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践还证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良好的公民道德素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公民道德素质提高了,和谐社会建设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连日来,记者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大家对构建和谐社会满怀激情:质朴的语言,寄托着他们对中央决策的衷心拥戴;生动的实践,写照着他们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探索;冷静的思索,流露着他们的热望消除构建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和谐社会,百姓身边的事情
实现和谐,人类古往今来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在新世纪中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被执政党赋予全新内涵并确立为重要的治国方略。
这似乎是一个与“治国方略”沾不上边的小故事:在长春市重庆街道,居住着一些下岗工人、残疾人、孤寡老人,过去由于邻里纠纷、弱势群体救助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一直让社区干部头疼。多岁的居民史品忠看到这种情况,带头创建了一个“和心俱乐部”。从此,许多矛盾通过邻里协调,在社区内部化解了。
“这就是人民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动实践。”吉林代表黄百渠说,大到治国兴邦,小到家庭和睦,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远大的治国目标,同时也是老百姓身边的事情。“现在老百姓最关心什么?腐败少一点,治安好一点,学费降一点,看病省一点,岗位多一点,股市涨一点,物价稳一点,空气净一点,矿难少一点,这里面哪一点也离不开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大主题。”
“现在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正逢其时。”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利民代表认为,改革开放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成就举世公认,绝大多数老百姓享受到了改革成果,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我国的发展到了一个关键时期。一些国家的发展历程表明,人均达到美元,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顺利度过这一时期,社会就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否则就可能停滞或倒退。在这种背景下,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无疑是在“关键时刻作出了关键决策”,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记者最近在基层采访体会到,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央作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具有强烈的认同感。“谁能不向往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呢?中央的决策符合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顺民心,合民意!”住在北京的退休教师苏诚佶老人的话代表众多百姓的心声。
人民的意志升华为执政党的主张,这是构建和谐社会深得民心的基础!
居安思危,在科学发展中增进和谐
在××年的各种统计数据中,有这样一组数字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中国已有网民超过万,同时有多万文盲;中国拥有移动电话用户亿,却还有万贫困人口没有跨过温饱关。
数字的对比,从一个侧面拆射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现状:在社会财富高速增长的同时,不同阶层和不同群体享受改革成果的机会并不公平,由此产生的城乡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矛盾也日益突出。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代表委员在“热议”和谐社会的同时,表现出令人信服的清醒。安徽代表曹金海说:“和谐社会必须在动态中构建,要靠实干,而不是空谈,要以发展增和谐、以改革促和谐、以公平求和谐、以稳定保和谐。”苗族代表、贵州省副省长蒙启良认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问题上寻找突破口,从能办得到的事情做起,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推进。“当前我们既要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又要立足国情,不能操之过急,急于求成。”
谈和谐,离不开发展。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必须扭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在发展中增进和谐。南开大学校长侯自新代表说,和谐社会应该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齐头并进的社会。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前提,但仅靠增长,无法支撑起一个人民向往的小康社会。因此,必须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实现社会各个方面的和谐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也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的过程。安徽省委政策研究室的刘奇认为,目前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最不和谐因素,是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而没有城乡和谐就没有中国社会和谐,城市多年来是靠农村输血发展起来的,现在应该支付“和谐成本”,特别是给农民进城就业创造公平的机会。在这方面,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尝试一些有益的探索。
政府转型,让一切创造和谐的力量充分涌动
“无论任何部门,对发展只能设路标,不能设路障!”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省长王珉在前不久的一次省长办公会议上提到的观点政府就是为发展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构建和谐社会,政府究竟承担着什么样角色?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政府掌握着公共治理资源,代表着公平与正义。政府的公共政策、政策安排、制度安排是否和谐,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
政府转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代表委员们呼吁,必须强化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弱化微观管理职能,使政府致力于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好地协调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更�
“政府‘无为’,并不是缺位。”安徽代表汪春兰认为,和谐社会中的政府应该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论文摘要]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摆在各级领导干部面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要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处理好若干重大关系。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的执政能力之一,是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
一、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
我们党提出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其着眼点就是要从政策上促进、从制度上保证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按照《决定》的精神,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决破除各种障碍,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我们党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充分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其他社会阶层人员为社会经济发展积极贡献力量;既要保护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的发展活力,又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要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这是很有现实针对性的。鼓励创造,才有活力和效率;扶贫济困,才有安定与和谐。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四个多样化”趋势的进一步发展,传统的社会管理形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和方法,越来越紧迫地提到我们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决定》提出,要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同时,《决定》还针对社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基层党组织、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社团和行业等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进行了定位。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发挥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发挥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其着眼点就是要加快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
(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稳定有序的社会
社会稳定既是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而且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团结。《决定》提出,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新路子。一方面,要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使人民群众的意见能够充分表达出来,以便能够依法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另一方面,要针对各种因素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还要有效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要靠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
《决定》强调,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现在,有相当一批新进入领导班子的干部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些担任领导工作多年的干部,群众观点也有所淡漠,很少深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党的群众工作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受到削弱,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受到影响,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这种状况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我们党无论在执政前还是执政后,密切联系群众都是我们最大的政治优势,而脱离群众都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危险。《决定》提出,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宣传教育,积极研究并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改进群众工作,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工作重点,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和激励群众共同前进。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处理好若干重大关系
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六个基本特征包括社会关系和谐,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这六个基本特征告诉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我们的一个治国理想,又是一种治国方略、治国机制,同时也是一种治国结果。在实践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明确认识和处理好若干及全局的重大关系。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
十六大提出了我们党在21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战略部署。“全面小康”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必须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与2000年我国达到的“总体小康”相比,“全面小康”要求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全面小康”包含了“社会更加和谐”的内容。有的同志提出,有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为什么还要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呢?我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我国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针对当前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而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我国经济体制已基本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这种转型不是细枝末节的变动,而是经济体制根本性的变革。这种变革已经并将继续对我国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适应经济体制的这种深刻变革,社会体制正在发生转型。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社会出现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形式多样化,推动着我国社会体制的转型。对外全面开放是我国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多变性、差异性越来越明显。在这样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既有巨大发展潜力和动力,又有各种困难和风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显得特别重要而艰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什么关系?一方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种价值目标,又是一种不断推进的现实的社会历史过程,是价值目标和社会历史过程的统一。从这个角度看,“构建和谐社会”与“实现全面小康”两者的现实起点一致,目标一致,实践过程一致。另一方面,和谐是一种社会状态,我们在实现“全面小康”的过程,通过解决当前发展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全面小康的目标在和谐的状态中实现。如果说,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阶段性目标,那么,逐步消除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和谐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实现这个目标所要完成的重要战略任务。“和谐社会”是对“全面小康”的坚持和发展,是对“全面小康”中关于社会更加和谐要求的进一步展开和丰富,使得“全面小康”在理论形态上更加完整、系统。当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具体的、历史的,需要经过长期奋斗逐步实现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和谐社会建设有不同的具体目标。我想,我们完全能做到,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协调方面、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方面,比现在中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做得更好,从而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证明社会主义能够获得成功。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做到“五个统筹”。统筹就是兼顾,兼顾才能和谐。从我国现实情况看,城乡发展存在的不协调,东西部发展存在的不平衡,不同社会阶层的成员之间存在的事实上的机会不均等,都制约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影响着人际关系的和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逐步缩小这些差距,消除这些不协调、不平衡、不均等。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人是发展的主体,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民幸福安康。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广大人民的需求,为他们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保证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群体与群体、社会阶层与社会阶层的和谐。
总之,和谐社会在发展中构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实现社会和谐;而社会是否和谐,又是检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标准。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深化改革的关系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活力、公正、有序、安定,要达到任何一项,都需要深化改革。改革是化解并最终解决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途径。当前我们遇到的许多矛盾和难题,是前进中的、发展中的,是能够通过改革发展来解决的。形势逼人,不进则退。如果不坚持发展,不坚持改革,只能是死路一条。有 如果在改革上畏首畏尾、甚至走回头路,不仅使我们面临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难以解决,而且会引发新的社会不和谐。完全可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也就是不断深化改革的过程。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要求有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且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对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提出了全面要求,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基本政治制度,包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第二类是基本经济制度和党对经济工作实施领导的体制;第三类是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的民主集中制;第四类是落实上述制度的更加具体的、着眼于可操作的制度和机制。进行这些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改革的力度,并使各方面改革配套推进,必将极大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起来,但远没有完善。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结合,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现在一些难题正处在攻坚之中,包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深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妥善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等等。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改革都在积极稳妥地推进,但总的来说,与经济体制改革相比,还不完全适应,尤其是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明显滞后。这是目前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得不到妥善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加快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要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建立健全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其减震器、安全阀功能,解决困扰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实践经验证明,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可以相得益彰,这两方面的配合协调,将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持久的促进作用。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提高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水平。还要改革各种不利于社会阶层之间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的制度和政策。
要把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作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原则。社会和谐是判断改革成败得失的一个重要尺度。任何改革方案的设计和出台,都要避免引发剧烈的社会振荡。我们所进行的改革,受惠者应该是绝大多数人民群众。比如,国有企业改革或转制,要充分考虑工人群众的利益,防止出现多数人失去工作的状况。在明晰国有企业产权或出让产权时,要尽量做到规则的公正和透明。对于不得不下岗的职工,必须进行妥善的安排,使他们能有接受培训和再就业的机会。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对失业工人给予社会救助和帮助等等。总而言之,代表并维护和落实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就会支持和拥护改革,社会就能安定和谐。这是二十多年来改革成功的一条极为重要的经验。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坚持“四个尊重”方针的关系
广开和谐社会的活力之源,最关键的是要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这是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的前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15篇)
我们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中,既要充分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其他社会阶层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既要保护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的发展活力,又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既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又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既要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又要重视解决好劳动关系、劳资关系方面的问题。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各地注意保持我国劳动力价格低廉的竞争优势是必要的,但决不能为此而人为压低职工工资,损害职工群众的利益。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新形势下,全社会都要牢固树立善待进城务工农民、关爱进城务工农民的观念,从促进劳动关系、劳资关系和谐的高度,关心进城务工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关系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新型工业化道路,新就新在一个“和”字上,我国所坚持的发展道路,对外是和平发展,而不是靠武力扩张去掠夺别国的资源;对内是和谐发展,而不是靠拼消耗去搞掠夺式经营。新型工业化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使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力资源十分丰富,在当前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劳动力供应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换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在就业问题相互交织,因而,就业压力相当大,解决就业矛盾的任务相当繁重。这个基本国情要求我们,一定要把扩大就业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调控目标,在制订产业政策时一定要同时考虑相应的就业政策,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相统一,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相和谐。
(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稳定的社会环境关系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的是解决好当前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突出问题,关键是应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关系: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社会的发展首先决定于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必定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市场经济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提升了我国的综合国力。但是,人们逐利动机的增强和相关制度规范的不完备,带来了腐败现象增多等问题,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一系列“窝案”、“串案”,甚至出现“前‘腐’后‘继’”的现象。因此,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通过创新制度来根除腐败。
发展稳定的关系。人类历史发展的经验表明,经济的持续高增长期,往往也是社会矛盾的高发期。我国长达20多年的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不仅使原来的社会阶层结构发生变化,而且使各种深层次社会矛盾逐渐显露,对原来相对稳定的社会格局产生了巨大冲击。应当看到,我们原来的稳定是建立在贫穷落后基础上的,是低水平的相对平衡,而旧格局的逐步解体会带来新的不平衡因素,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社会稳定的基础是人心稳定,人心稳定的基础是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则必须依靠生产的发展和物质的丰富。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世界上一些国家发生问题,从根本上讲,都是因为经济上不去,没有饭吃,没有衣穿,工资增长被通货膨胀抵消,生活水平下降,长期过紧日子”。“这不止是经济问题,实际上是个政治问题”。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的执政理念和发展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政绩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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