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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时间: 2024-03-07 20:28:16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第一篇

  《野性的呼唤》呼唤的不是野性,而是“适应”与“韧性”。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在书店里。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我不得不去买一本书来看看。在书店,面对玲琅满目的书籍,我不知该如何抉择。《野性的呼唤》并不是我第一眼相中的书,因为它没有漂亮的封面,连书都是被透明塑料封着的。觉得它比另外一本看着挺精美的书似乎要厚一点,而且价钱也是一样的,买这本比较划算。

  最开始接触这本书,我对它没有任何感觉,并且还带有一点抵触。出乎意料的是,看了内容之后就欲罢不能了,连书本都舍不得放下。原计划十天看完的书,大概只花了三个小时就看完了。这篇笔记是我看完第二遍之后写的。我感受最深的是对于自由的渴望和敢于与命运抗争的精神。

  故事里,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原本过准出游的生活。在那片土地上他是王者,没有把任何人放在眼里,除了它的主人米勒法官。就是这样一只优秀的狗,被主人家的仆人曼纽尔从主人家里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成为了拉雪橇的苦役犬。残酷的'驯服过程使得巴克逐渐认识到了自然的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最终巴克熬成了领班犬。在拉雪橇生涯里,主人几经更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情谊。在主人惨遭不幸后,巴克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最开始的巴克只是一只家养犬,优雅,机灵,勇猛,和“野”毫无关联。经历过太多事情之后,为了自由,他不得不让自己变得强大,努力适应生活。自然的法则就是这么残酷,你不去适应它,就只能被淘汰。

  巴克那从未停歇过的对自由和野性的追寻最令我震惊,我每读一遍文字都觉得自己有不同的感受。正是那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他成了狼族之首;正是这股力量,使他免于淘汰。巴克无法在人类文明中选择自己的生活,但是他通过努力选择了想要的生活,没有消失在自然法则之下。

  我不可以选择出生,但可以选择生活的态度与方式。用“适应”与“韧性”铺就基石,且不说免于淘汰,或许还能飞得更高,走得更远,眼界更宽,心胸更能容天地。

  “野性的呼唤”,呼唤的不是野性,而是“适应”与“韧性”。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第二篇

  《荒野的呼唤》是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小说,美国诗人卡尔·桑德堡曾评价这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狗的故事,同时也是人类灵魂最深处那奇异又难以捉摸不定的动机和探讨。我们越是变得文明,就越是感到恐惧。’但我却认为这是一段简单的向往自由和美好的故事。

  整篇小说主要叙述了“主人公”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中那一只爱犬,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却被拐卖到荒野——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回归的本能,恩主约翰·桑顿的遇害更是促使巴克坚定的决心,打破了对人类社会的留念,最终回归自然。

  巴克只是一只坚强、好奇心强、有羞耻之心的狗,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但他比他周围的人却更具有“人性”。他的顽强、坚持、“残酷”都只是因为他想活下去,想再次看到希望。看似小说写的是狗,却时刻反映着人类社会,冷血、残酷只有适者才足以生存。被抓走后,他没有一刻不想着法官、孩子们把他带回去,可他还是失望了,因为离被带出来的地方越来越远,却一直没有看到他们来,所以他只能反抗,为着自尊心去战斗,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野性被不断激发出来……这一切缘由,不就是想要存活,想要活下来就必须站在最强的位置上,这样才能免遭欺凌。

  巴克也很忠诚,他对友善宽厚桑顿是视以救命之恩,对他的命令会赴汤蹈火,甚至是付出生命,也不会犹豫。因为约翰·桑顿正是他理想中的主人,一个爱狗的人,把狗当作朋友。在巴克统领狼他的忠诚族之前,因约翰·桑顿的爱,它一直和狼群保持着理性的距离,继续和人类生活在一起。最后约翰·桑顿被杀害了,动物和人类的纽带被切断了,当它再次听到狼呼唤时,便跑向狼群,同归了自然,成为一只真正的狼。这让我感受到,他的忠诚是以生命的.付出,真心的爱戴,并非口头之言,值得我们学习。

  有人说:“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是啊,自由就是他们美好的目标,他们所追求的。《荒野的呼唤》是作者对生命追求自由的呼唤,一种尊重和赞美。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第三篇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温顺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借此深刻地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自从看了这本书,就把以前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远远抛在后头了好久。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阳刚之气,和沈石溪的作品截然不同。当然,这也不代表沈石溪写得不好。只是杰克·伦敦并不会把故事的结局写得如此悲伤,他常常将笔下“人物”置于生死关头的境遇下,把尾声转为欢乐,给读者一种感叹的心情。

  而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是巴克为主人桑顿的1000金币,在冰面上拉动了500公斤的雪橇,行走了100米……

  这可是500公斤重的雪橇啊!足足有半吨重,还要在冰天雪地上行走100米。至此,也可以表现出巴克对主人桑顿深深的爱,那个时候,相信所有人都可以明白他们这对主仆之间深刻的感情,似乎除了死亡,再没有人能把他们分开了。

  除此之外,作者描写巴克外貌的句子也十分生动——所有人都被巴克吸引住了。巴克实在超凡出众,它身材匀称,身上没有一块赘肉,每一块肌肉都显示出过人的勇猛和力量;它的皮毛闪现出丝绸般光泽,美的令人着迷。

  此刻,它脖子和肩头上的毛都竖立着,蕴含出无限生机和活力。好奇的人们纷纷挤到巴克身旁,伸出手去触摸它坚硬如铁的.肌肉,都对巴克赞不决口。

  都显示出过人的勇猛和力量…闪现出丝绸般光泽……美的令人着迷……蕴含出无限生机和活力……

  看着这些跳跃得字,可见作者下的功夫可不少,也能让人感受到巴克在荒野弱肉强食的法则下求生的欲望使它锻炼的艰辛。

  虽然巴克与桑顿感情深厚,但还是在命运的抉择下分开。巴克报复完杀死主人的凶手后,它与人类的最后联络也消失了,巴克终于在野性的再三呼唤下重返荒野,从此,荒野里出现了一匹无可匹敌的幽灵狼……

  其实要说巴克无可匹敌也是有道理的,它既拥有至高无上的智慧,也拥有无可攀比的身手,更重要的是长期积累的经验……

  哎呀!要是我也有这么一匹好狗哦不,好狼就好了,唔!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第四篇

  “以往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冬日苏醒,又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这首小诗便代表了杰克·伦敦的著作《荒野的呼唤》。如今,我好奇地翻开了书面,进入了书的世界。

  本文以一只狗——巴克为主角展开一段充满未知的旅程。因为拐卖,巴克成了一只雪橇犬,这也意味着以往的生活过去了。途中的艰苦让巴克磨炼自己,并生存了下去,在主人死后,在野性带领下回归自然,并成为了狼王。

  为什么巴克活了下去,并当上了狼王呢?难道仅因为巴克有尚好的血统吗?重新细读,正是这毅力,让巴克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上活了下去。如果在世上毫无活下去的勇气,那只有死路一条。像那些动不动就放弃的人们,注定一无所成。看看巴克,走千山,过万水,才以胜利的姿态在丛林立足,这何不为毅力与决心所成?人也是如此,只有经得起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无数倒下后爬起来,才是真正的强者,因为困难之时,是成功不远之日。而做温室的花朵,被“风”一吹就倒。

  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只有持之以恒,才会做成大事,而生活的小事也是如此:那天生日,妈妈带着我在超市里看礼物,在花花绿绿的玩具中,一款大型的乐高吸引了我的目光,让我驻足痴望。我想也没想是否可以拼完,就让妈妈买了下来。妈妈担心地说:“你拼的好吗?可有千来块呢。”我满不在乎地说:“一小时就好,别担心,我拼的好。”回到家,迫不及待开了箱子,对着说明书,一步步拼了起来。这才没几步,就拼不下去了。一会儿这少一块那缺一块,有的.甚至“消失”在“海”中。东拼西凑,也不知拼出个什么怪物。我气馁了,气愤地把积木一丢,开始抱怨积木了。我抬起头,望见了书架上的《荒野的呼唤》,不禁想到了巴克。那坚强忠诚的狗。我望了望地上的乐高,决心拼好它,因为连成这样坚持一下都不行,将来不可能获得任何成功。我咬咬牙,拼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积木也逐渐成型了。

  一下午,我成功了,望着那虽然有点歪七八扭的乐高,令我骄傲。也让我知道了坚持是可能化不可能为可能的。巴克的精神伴随着我,让我对它起敬和敬仰。每当想到它,就会有毅力的力量,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第五篇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齐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潜质,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就应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点是人的贪心。第二个主人正因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正因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正因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书,期望大家必须都要看一看。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第六篇

  “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读了《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好奇的想知道答案.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早期的代表作之一.作品的场景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时间是十九世纪末,而他的主角,是一条狗.

  巴克,是它的名字.在我的心中他高大、勇敢、机智,而且充满激情与斗志,也很能适应环境,生存能力特强.同时,在他的身上流着狼的血液.

  他原是法官米勒的看家犬,被园丁卖给了淘金者.在驯狗师的棒打下他开始懂得了“棍棒的法则”.

  历尽苦难,他认识了生命中唯一牵挂的人类——美国人约翰宋顿.桑顿从凶恶的主人手中救下了他.从此,布克对宋顿怀着敬意.这敬意是如此强烈,仿佛是可以为他而死.

  然而来自森林那端的呼唤吸引了布克,使他不由自主地想前往,布克的野性也逐渐滋长.在这样的荒野中,他狼的本性被唤醒了.

  在一次离开宋顿的远行后,宋顿他们被当地土人所害.布克发疯般地扑上去,撕咬他们……

  最后的牵挂断了.人类再也束缚不住他了.他终于走进了狼群,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

  读着这本书,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习性是那样熟悉,把他们的性格、内心活动刻画得那样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得令人惊异的程度.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在《荒野的呼唤》中,布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也许这正是杰克.伦敦所预示的答案--生存法则.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第七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好书——《荒野的呼唤》。它的作者是“加拿大诗歌之父”——查尔斯·道格拉斯·罗伯茨,也就是现实主义动物故事的创始人之一,在这本书里有12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小故事,里面写着一些动物的命运。

  在一个“空中之王”的故事里,我十分佩服空中之王--****。在森林中,一棵老松树上住着空中之王--****一家。每次****和它的妻子都会带回很丰富的食物,给自己可爱、贪吃的宝宝。有一天,印第安人捉了一条很大的`白鲑鱼,将鱼放在岩石上,并在岩石边设下陷阱,然后躲在大树后面等****大王来自投罗网。****大王来后,便坐在岩石上吃起了美味可口的白鲑鱼。谁知,印第安人放下了巨大的鱼网,将它捉住带走了。妻子在家见丈夫还没回来,孩子们又饿了,只好自己喂孩子。在印第安人的看守下,****无法逃走,因为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铁链,它无法动弹。它的愿望是自由。后来,鸟儿们知道大王失踪后,便放肆地在宝座上乱跳,觉得无聊时就飞走了。有一次,印第发人要将铁链换成金链时,****借此机会飞起来,狠狠地啄了一下印第安人后,就飞回鸟巢登上了宝座。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由自主地开始敬佩凶猛的****了。首先,它心里有个信念,它一定要挣脱铁链,获得自由,然后快快飞回妻子、孩子身边,去保护、喂养它们。其次,它每时每刻都在寻找逃脱的机会,从未放弃,耐心等待。最后,它抓住印第安人将铁链换成金链的机会,成功地逃脱了。

  我从****身上感悟到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信念,也就要有追求的目标。像我们小学生从小就应该对立远大理想,一旦确实了自己的理想,就应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迈进。即使遇到困难和挫折,也不能半途而费,要永不放弃。我是小学生,我的任务就是每天好好学习、勤于思考。在学习上遇到困难要想办法克服,永不退缩。我们在学习和成长的过程中,会有许许多多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锻炼自己的胆量,提高自己的能力,磨炼自己的意志,让理想变为现实。

  ****,我真的敬佩你!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第八篇

  世界上写动物小说的人可不少,比如:沈石溪、西顿、椋鸠十等等,他们笔下的动物小说是那样的传神和引人入胜。在这个寒假中,我又读了一本动物小说——《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撬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撬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读完这本书后,我心中感慨万千。一条平凡的狗,原来它的一生,并不是那么的精彩。这让我不禁感叹道“狗是有生命的,怎么能虐待生命呢,在他们没有精力或奄奄一息之前,还让它们干生活,不给他们吃饱,总是用鞭子抽打它们……”这些事例让我想到了小时候亲眼目睹的一件悲惨的事。

  小时候有一次在去幼儿园的路上,我看到一只被车撞了的小猫正在用自己最后一点微弱的力气向道路旁爬去。当时我还提醒送我的奶奶说:“小心点,别压着那小猫了,看着好可怜呀!”“是啊!但可惜呀,它快死了,只能保佑它下次不要被车撞了吧!”可是,当我们正要经过那个事发地时,有一个调皮的小孩故意用脚狠狠地踢了那只小猫一脚,将小猫生命的希望全都踢灭了。我没有胆子去看那个结局,因为我不看也知道,此时它该正躺在离事发地几米外的地方,全身正僵硬着,我当时想疯狂地踢那个小男孩,让他体会到那只小猫的痛苦。

  生命是宝贵的,只有一次,但请你能敬重一切生命,也许,是他们,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第九篇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展现了它从文明到野蛮的辛苦蜕化过程,《商度凝炼地概括了作品的内容。)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杰出的动物寓言小说,它描写了这样一个由狗变狼回归自然的故事:(作品的体裁。)

  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混血狗,它既魁梧又机灵狡猜,在一个法官家庭里备受宠爱。可不幸鼓终降临,一个家伙将它偷走并把它卖到极寒地带做雪撬狗。在这里,巴克而临着生存极限的考验,也体会到了人与狗真正的爱,最终它报复了杀害它主人的仇人后,毅然回归了森林,完成了从文明到野蛮的蜕化过程。〔简述故事梗概。)

  《荒野的呼唤》表而上是写一条狗在极其恶劣的极地的生存和斗争,而实际影射的是当时社会中的人在残酷竞争中求生存的艰难,也演示了人类随若文明的不断发展,远离了淳朴的自然,又有了回归的欲望。(透过现象看本质,表现作品的思想意义,)是啊,在这有如万花筒般的`当代世界,首先要学会的是适应之道〔结合当代社会评价作品》,比如巴克适应那样一个充满残酷的寒地,我们应当很容易。(物质文明发达了。)其次便是怎样做才能不迷失原来的自己。《失去对自我的认知能力。)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巴克是走了一段弯路,可是它最终也觉悟了。可我们人类。在金钱、利益等物质世界中迷失的少吗?又有哪些是自己顿然醒悟,而永不后悔的?(当今社会的各种诱惑使很多人迷失了自我,并且失去了自省能力。难道连巴克都不如吗?发人深省。)我担心,我们在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抛弃了在荒蛮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委婉地亮明了自己的观点。)(读后感)

  杰克伦敦赋予了巴克以灵性,可见这不仅是一篇动物小说那么简单,作者意在以狗的经历反映出人的本性,那原始的未经渲染的东西。(再次强调作者的创作意图。)它也留给我一个沉重的问题,究竞我们是从文明到野蛮蜕化,还是从野蛮到文明进化,我无从所知。(这是否应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出发去求解。)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荒野的呼唤》,一片荒野中,我仿佛听到了那原始的呼唤……(意优未尽。)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第十篇

  近期,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向人们展示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可爱的家犬——巴克出生在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长大的巴克统治着这片领地上的所有狗。但是,可恶的曼纽尔趁着没有人时偷偷地把巴克买给淘金者。就这样,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把头领斯皮茨干掉后,成为了新的雪橇犬头领。巴克把狗群治理的焕然一新。后来,佩罗和弗朗索又把狗群卖了,之后又接二连三换主人……巴克被折磨得半死不活。辛亏桑顿救了巴克,才让它免于一死。在探索金矿时,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愤怒悲伤的巴克疯了似的把在场的印第安人一个一个咬死。巴克再无羁绊,听从灵魂的指引,回归荒野,获得新生,成为狼群的头领。

  读完这本书,我被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惊呆了: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忍饥挨饿;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被欺凌;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死路一条。这让我想起了我们这一代的“小皇帝”。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寄生虫般的生活,如果放进丛林里,恐怕小命很难保全。瞧瞧杰出的巴克,走过道道险沟,踏过无数陷阱,趟过条条激流,最终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丛林中。人也一样,只有经历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失败中站起来,才是生命的强者。如果只做温室中的花朵,注定要被社会淘汰。

  也让我知道了身体的重要性。我们不能只把学习搞好就OK,还要把身体锻炼得棒棒的,做到多方面发展,这样才有可能在竞争中屹立于不败之地。纵观历史上的伟人,基本上都是身体棒棒的,寿命长长的。我以后要多锻炼,走路不上蹿下跳,保护身体,不能让身体受到伤害。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无从谈起。

  做生命的强者,不向厄运低头——这是我向巴克学习的地方。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第十一篇

  在跃过天山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片荒野。它完全暴露在月光下,没有积雪的遮挡,一望无垠。这倒不是因为它多么广阔,而是因为它的下方是一个陡坡,徒然让人生出那种豪气冲天的错觉,着实让我惋惜了一场。

  为什么要惋惜呢?可能这个回答有些许勉强:我想它应该是被误解和错过了许久。它立于人烟稀少的天山怀抱中,披着贫瘠的外衣,日夜忍受着风吹日晒,在不多的几双目光的注视下,在我们转了几个弯后,不甘愿地让我们发现了这个秘密。这就好似说它是伪装的博大胸襟每每在人路过时遭受这样不清白的冤屈。仅仅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陡坡,却让它的地位与那贫瘠的戈壁沙漠更低一筹。在无意识的欺骗了那几双眼睛时,它不得不承受被他们奚落和不念真相的后果。这并非它意,却也是它所无奈的。本来么,它没有脚也没有手,无法移动,也无法辩白。即使是雪天的银装素裹让它暂时得以不必“欺骗”那些路人,因为茫茫大雪掩盖了一切谎言。但若有人来游玩不慎落下陡坡,哭天抢地地爬上坡后,简直狼狈不堪,又致使这样的惊吓与那“谎言”相去不远了。我想,这时候,它的心里,想必是黯然不已。

  所幸的是,在我最后一次路过那个荒野时,发现那里一片片大大小小的树苗在风中摇曳,嫩嫩的`叶片在招手欢笑,为荒野增添了几分春色,再放眼望去,居然还一望无垠。只是在暮色中,荒野那陡下的坡地,像一条坚固的脊梁在野风中挺立着,寂傲蚀骨,不停地呼唤着它所向往的真正的广阔和宽宏。像真正的荒野一样,在灵魂中声声呼唤,生生不息,谁不为之动容?

  试想,在我们的生命中也有过许多如它般的荒野,不情愿的欺骗,不情愿的放弃,对现实充满无奈和不满,在与时间长久的僵持之中,自成一种如山野呼唤自然的追求。这种不被现实征服的思想是如此明显地体现在诗人们的身上,让他们歌颂那些不愿被生命遗忘的人们。同时,让我们好好地坚持梦想,坚持对生活的追求。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第十二篇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小说主人公是一只肌肉发达的狗,名叫巴克。它的妈妈是一只牧羊犬,它的爸爸是一只圣伯纳德犬。

  巴克出生在一个法官家里,那个家里有很多狗,比如不下二十只的胡梗、日本哈巴狗、墨西哥无毛犬,还有巴克,虽然拥挤,但却很开心。好景不长,巴克被几经转手,卖到了遥远的北国。它被一辆运输车送走,后来又被一辆卡车运到轮渡上,最终他被装进了一节包裹快运车里。这节包裹快运车在火车后面拖着,整整两天两夜,巴克也就持续两天两夜没吃没喝,最后它被卖给了拉雪橇的狗队。巴克在不宜生存的.北国,通过努力,变成了出色的雪橇犬。

  看完故事,我深深地被巴克的特质所吸引。

  第一个特质是“隐忍”。巴克如果做的不好,主人就会用鞭子打它,它默不作声,努力调整步伐,用力地快速拉着雪橇,尽力做到让主人满意。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中睡觉——在雪地里挖一个坑,躺在坑里。丝毛犬经常挑衅巴克,但它忍住愤怒,逮准机会,消灭了“敌人”。

  第二个特质是“坚强”。巴克的生活很艰苦,吃不饱,甚至还吃没有营养的冻马皮来充饥,每天都要忍着饥饿走很长很长的路。又一次,为了赶时间,它和伙伴们一天在雪地里走了四十英里路,腿都软了,但它一直咬牙坚持,最后得到了主人一磅半的大马哈鱼干作为奖励。

  第三个特质是“勇敢”。主人死后,雪橇队解散了。为了生存,巴克想尽办法猎到了一头雄鹿,饱餐了一顿。后来,巴克遇到了一群狼,由于巴克吃的好,比狼高出一个头,所有的狼都打不过他,甘拜下风,于是巴克变成狼王。从此以后,人们就再也没有巴克的消息了。

  合上书本,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巴克虽然是只狗,但它有着“隐忍”、“坚强”和“勇敢”的精神,在荒野中生存下来。我想对巴克高呼一声:“你真了不起,我为你骄傲!”我们要向巴克学习,在激烈地学习竞争中,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想再说一遍,向巴克学习!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第十三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好书——《荒野的呼唤》。它的作者是“加拿大诗歌之父”——查尔斯·道格拉斯·罗伯茨,也就是现实主义动物故事的创始人之一,在这本书里有12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小故事,里面写着一些动物的命运。

  在一个“空中之王”的故事里,我十分佩服空中之王——秃鹰。在森林中,一棵老松树上住着空中之王——秃鹰一家。每次秃鹰和它的妻子都会带回很丰富的食物,给自己可爱、贪吃的宝宝。有一天,印第安人捉了一条很大的白鲑鱼,将鱼放在岩石上,并在岩石边设下陷阱,然后躲在大树后面等秃鹰大王来自投罗网。秃鹰大王来后,便坐在岩石上吃起了美味可口的白鲑鱼。谁知,印第安人放下了巨大的.鱼网,将它捉住带走了。妻子在家见丈夫还没回来,孩子们又饿了,只好自己喂孩子。在印第安人的看守下,秃鹰无法逃走,因为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铁链,它无法动弹。它的愿望是自由。后来,鸟儿们知道大王失踪后,便放肆地在宝座上乱跳,觉得无聊时就飞走了。有一次,印第发人要将铁链换成金链时,秃鹰借此机会飞起来,狠狠地啄了一下印第安人后,就飞回鸟巢登上了宝座。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由自主地开始敬佩凶猛的秃鹰了。首先,它心里有个信念,它一定要挣脱铁链,获得自由,然后快快飞回妻子、孩子身边,去保护、喂养它们。其次,它每时每刻都在寻找逃脱的机会,从未放弃,耐心等待。最后,它抓住印第安人将铁链换成金链的机会,成功地逃脱了。

  我从秃鹰身上感悟到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信念,也就要有追求的目标。像我们小学生从小就应该对立远大理想,一旦确实了自己的理想,就应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迈进。即使遇到困难和挫折,也不能半途而费,要永不放弃。我是小学生,我的任务就是每天好好学习、勤于思考。在学习上遇到困难要想办法克服,永不退缩。我们在学习和成长的过程中,会有许许多多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锻炼自己的胆量,提高自己的能力,磨炼自己的意志,让理想变为现实。

  秃鹰,我真的敬佩你!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第十四篇

  自从上小学开始,家里的书柜里就陆陆续续地排满了许多书。有世界名著、四大名著、还有当代散文集等等应有尽有,而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西游记》是讲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上风餐露宿,跟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坚持不懈。历经千辛万苦,最后取得真经的故事。让我最崇拜的是孙悟空,他的神通广大,遇到困难时的沉着冷静,勇敢面对,一次次化险为夷,取得胜利。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自己,在学习的道路上,遇到一些微不足道的'困难时。不是想着怎么去解决它,而是,常常一次次的退缩。这一方面可能与我活泼好动、多管闲事的性格有关系,妈妈老说我没有女孩子的文气矜持。另一方面就是学习上没有耐心,懒惰不肯动脑,不能静下心来,导致学习成绩忽上忽下。

  就像最平常的数学课一样,当上课铃声响起时,当数学韩老师迈着轻快的脚步走上讲台时。我的心就“咚咚”跳个不停,心情就会莫名的紧张起来,因为一直以来数学是我的弱项。刚上课的十几分钟,我专心致志的听着韩老师讲课,目不转睛的盯着黑板。上到后半节课里,我的思绪已经跟课堂脱离到十万八千里了,想着下节是什么课,下课后跟谁一起玩,又想着什么时候放学回家。韩老师的讲解声也好似蜜蜂一般的“嗡嗡’声响了。这时,韩老师看穿了我的呆样,叫我站起来回答问题。我一问三不知,如坠云雾。同学们的哄堂大笑,我顿时涨红了脸,全身发热,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这不但要接爱老师的批评,而且回家也难过我妈这一关。

  想起《西游记》里的孙悟空,遇到困难时,总是积极乐观的去面对,去解决。在老师用心良苦的教导,妈妈的苦口婆心。我痛定思痛,决定一步步改掉这些坏习惯。上课时也强迫自己,一定要专心听讲。思绪要飘时,掐一下自己的大腿。上课时,也积极发言了。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再逃避了,而是想着怎么去解决它,打败它。终于,在今年的期末考试中数学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无论做什么事,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勇往直前的精神,必定事半功倍。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第十五篇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关于动物的小说,名叫《荒野的呼唤》。

  这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拥有高贵的血统,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一天,它被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它的脑袋,让它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卷毛,卷毛死也没留个全尸,又让它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它当上了排头狗。但是,主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替换,也致使它们狗群的任务越来越重,奄奄一息。这时,它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它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为了这份爱,它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狼嚎唤起它的记忆。当最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红尘,毅然回到了荒野。

  狗,多么忠实啊!文章里的巴克和其他狗伙伴们虽然吃得不太饱,但它们却以工作为荣,竭尽全力地工作。它们绝不会违背主人的命令,非常忠实。

  狗,多么聪明啊!当巴克成为排头狗之后,妥善地管理着雪橇狗群;走在危险的薄冰上,凶恶的斯匹茨掉进了冰窟窿,但它死也要拉狗陪葬,于是几乎把整队的狗都快拽了下去,幸好巴克聪明,使劲让自己不动弹终于得救了。

  狗,多么勇敢呀!在遇到野狗来抢夺食物时,它们奋勇杀敌似的扑咬起来,赶走了那伙“强盗”。在主人索恩顿失足掉进河里时,在湍急的水流也阻挡不了它救起主人。

  想想我平时对狗的态度:碰到小狗就拿着戏弄;家里的看门狗总是受我的气;宠物狗怎么也逃不了被关在笼子里的命运……….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太惭愧了。我应该要善待它们,关心它们,呵护它们。

  在这个血肉丰满的世界里,我哭了,我笑了,我悬念叠生,我由衷地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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