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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最新26篇)

时间: 2024-07-27 09:30:15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一篇

  寒假在家翻了翻家里的书柜,找到了这本《一个人的朝圣》,之前在kindle上看到了许多推荐,我对他的感觉好像就像是我们听说的虔诚的教徒在祷告这样的印象,但当我打开这本书,却不是我认为的那样。

  这本书的作者是蕾秋·乔伊斯(Rachel Joyce),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12年“布克奖”。

  作为一名作家的处女作,就荣获布克奖,真的是对一名作家最好的鼓励。

  布克奖被认为是当代英语小说界的最高奖项,也是世界文坛上影响最大的文学大奖之一。从1969年开始颁发,每年颁发一次。最初只有英国、爱尔兰,以及英联邦国家的英文原创作家有资格入围参评,2014年起,全世界所有用英语写作的作家都可以参评布克奖。荣获布克奖几乎已经成为"最好看的英文小说"代名词,是广受世界瞩目和讨论的小说奖。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的六十岁退休老人,名叫哈罗德·弗莱,他这一生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生活平静,与妻子的关系也渐行渐远,日复一日。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别信,来自患了癌症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在哈罗德年轻时,是奎妮帮了他,因此他一直记得这件事,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自己已经60多岁了,但是自己的'生活过得是一团乱麻,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他想着,走下去,我总能到达终点,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这六百多英里的旅程也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之歌信念使他坚持了下来,并且在一路上他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超越了自己。在别人不理解的时候,如何坚持自己的意见。

  这本书承认人的脆弱与不堪,但却依然有着感动人心的救赎的力量存在,而不说我们应该怎样克服自己的弱点、逃避自己的局限,不用所谓的“勇敢”、“光明”、“讨人喜欢”的一面来武装自己,压抑下不安来博得他人的认可、关注与崇拜。弱点也可以带来光明,阴影也并没有那么不堪。就像我们这些平凡的人一样,并没有什么非凡的成就,只是如尘埃一样,低落到地里。我们中也许有人为了生活,获得很卑微,很可怜,但是人一生中总要有一个点事可以释放自己的光芒的。也许只是一封信、一个决定、不再逃避以及路上的坚持,就有了一场救赎和这个感人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是我们感动,有时候会怀疑自己,人的一生应该怎样度过,哪什么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大多数人说的就一定对吗?乌合之众这个词是有一定的来源的。那么对于我们平凡的人来说,追求人生,追求优秀,追寻人生的意义。感受爱与快乐,温暖我们的人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二篇

  有没有突然的一瞬间,想要去做一件事情,仅仅凭着“我相信”三个字,并且想一直坚持,没有三分钟热度、没有虎头蛇尾、甚至不了了之。书里的主人公做到了,他临时决定,毫无准备的走上了属于自己的朝圣之路。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一个60多岁的老人,穿着不合时宜的一双帆船鞋,徒步从英国的最南边走到了最北边,在一步一步的行进中他开始回想和思考。为了一个老朋友,他希望通过自己虔诚且身体力行的方式,鼓励朋友战胜病魔。在坚韧不拔的过程中他回顾了自己的一生,那些密密麻麻的记忆重新回到脑海里,不停地咀嚼着,回味着,用精神力量鼓励朋友的同时,也完成了自我的心灵救赎。

  在他的心里有着失去的痛,有着无言的压抑,还有着得过且过的倦。跟妻子过着毫无生气的生活并不是他想要的,但又无力改变,几十年的婚姻家庭经历太多,积怨难返。当他得知曾经帮助过他的老友即将离世,仅仅用几行短字给予回复,不是他想要的',这一次他不想对这苍白无力的生活妥协,他想要为这个老友做些什么,当他走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在路人的点拨下,他选择了走路到老友所在的地方去看她。

  那是一条漫长且久远的路,也是一段漫长的心路历程。索性他的身体足以坚持远足,只是脚上磨出了许多水泡,但他并不在意,只是祈祷朋友能够等到他。一路上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问题,在这条通往心灵的道路上,记忆总是占据他的头脑,童年、少年、恋爱、婚姻、孩子等,几乎把这一生所经历的悲欢离合都想了个遍。

  最终他见到了老友,他预想了许多见面时的场景,但是现实并不是他所意料的那样,没有春暖花开的明媚,只有忧伤。妻子赶去目的地见他,坐在海边他伏在妻子身上哭得很伤心,这一次他勇敢表达了内心,夫妻俩一起走在沙滩上,像极了年轻时候的模样......

  人,大多时候是迷惘的,迷迷糊糊中会犯错,做一些让身边的人不开心的事,这些无心的错事和遗憾像枷锁,像有毒的藤蔓一样缠绕住我们的灵魂,时时让我们内疚自责。但,我们都只是最普通的人,是宇宙万物里的一粒尘埃而已,犯了错及时改正和弥补就好,而不是深陷其中期期艾艾,要真诚的放下心中的石头,原谅自己,然后身心轻盈的继续走完剩下的人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三篇

  米黄背景,两排栅栏勾勒出田野的轮廓,一条空旷的乡间大道延伸向远方,几朵并不明丽的云点缀暗调的天空,一个行走中的渺小的背影,被帽子、大衣、鞋子裹成人形,只露出一根指向地平线的拐杖。这是这本书的封面图,一个心灵鸡汤颜色——我不太喜欢的封面。

  外貌协会的我以为自己也不会喜欢这个剧作家编造的、开头不符合常理的故事。一个平常周二的清晨,一位六十岁刚退休的清闲老人,一封二十年未见的老友的来信,一个简短的因癌症晚期临终前的告别。哈罗德写下回信后跟妻子说:“我去一趟邮局,很快回来。”然而目的地邮局,先是变成了一个又一个下一街区的邮筒,到了晚上竟变成了六百多里外英格兰最北端的贝里克,老友奎妮的疗养院;“很快”最终成了历时近三个月的漫长旅程。他只是单纯地想再走走,却在加油站被陌生女孩善意的谎言启发,一位不信宗教的老人决定为了“信仰”走去看望老友,认定自己走下去对方就一定能活下去。哈罗德的出走没有任何准备,他已年老到有些老年痴呆的征兆,平日走过的最长的路是取车,却妄想从英格兰南端徒步到北端;也没有考虑妻子的感受,就孤身去看望一个多年不见的女性朋友,这不得不让人揣测他的动机。在长途的孤独中,在与陌生人的心灵碰撞中,这位老人六十年来的生活片段清晰再现,这些拼凑出了一个平凡却又特别的人生。

  童年家庭的阴影让哈罗德难以把握父亲、丈夫这两个角色,本应更加美满的家庭反而因孩子的诞生开始出现裂痕。妻子莫琳是个几乎完美的母亲,儿子戴维是个聪明能干的孩子,而他——对父亲责任充满恐惧感的哈罗德,在选择沉默和逃避中与这个家庭渐渐疏远。他在酿酒厂里工作,一如既往的平淡。只是某次下班无意间撞见因被排挤躲在文具柜里啜泣的新同事奎妮,一个矮矮胖胖却能干精明的女人。面对这个不太熟悉的女人,他没有匆匆离开再次逃避,而是尝试着安慰她。在后来的工作中,他们成了搭档,他也渐渐对奎妮袒露心声,讲述自己的一切。拥有朋友本给生活带来一丝慰藉,然而儿子意外的自杀再次打击了哈罗德,他甚至没有在殡仪馆与儿子告别。面对妻子的悲痛、埋怨,他再次沉默,任由空酒瓶堆砌成颓废的日子。他最终在酒精作用下失去了理智,甚至闯入酿酒厂打坏了苛刻老板的珍藏品。酒精导致的兴奋还是败给了软弱,善良的奎妮替哈罗德顶罪,被解雇后离开;而他,连道别未曾有过。和妻子成日的吵架最终演变为二十年的冷漠相处,直到哈罗德收到了那封意外的信。

  读完小说合上书再次看到封面,这真是一个不合适的封面,书中的哈罗德没有帽子,没有大衣,没有拐杖,只有一件脏又臭的T恤,一双破旧的帆布鞋,一颗曾经迷茫却坚定下来的心。无意间打开了外包装页,里面呈现出单调的绿色,一双手绘帆布鞋,没有标题,鞋下一行小字:“那么,我是谁?”

  这个色调的.内封面和那行字让我想起另一本书,《苏菲的世界》。然而苏菲是在哲学中寻找自我,而这位老人显然不是。他并不需要寻找,一直以来他都知道自己的怯懦和失败。只是妻子承担了太多他在生活中的责任,让他不明白自己所扮演的是何角色。经历过这段旅程,尽管在野地中风餐露宿,他也并未感受到解放天性,找到自我的另一面,哈罗德还是哈罗德。这段旅程不是外界传闻的一段过往罗曼史的浪漫延续,也不是媒体捏造的与命运对抗的壮举。

  那么,这627里的“21世纪朝圣”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呢?哈罗德所谓的信仰?但是他到达疗养院不久奎妮就离世了,不是有信仰就能有奇迹的。救赎?他并不是教徒,又何来赎罪?而且与奎妮最后面对面的告别,哈罗德没有道歉,没有道谢,也还是没有道别。走了这么多路他却没准备好最后的见面,看到虚弱的奎妮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默默离开。但在小说结尾,奎妮的葬礼后,莫琳和哈罗德解开了心结重新牵起手。显然,因为这次“朝圣”带给了他们一些改变。莫琳在哈罗德离开家后发现了自己曾忽视了他为家庭做过的努力,但这并不代表他不软弱,经过二十年的隔阂能再次与他相爱,或许只是因为哈罗德回顾人生后多了份坦然吧。坚持这次不可能的朝圣之旅,不是顽固想让他向莫琳证明自己的坚强,而是过去终于给了他一次重新审视自我的机会,最终他做到了面对自我的弱点,接受自己的软弱。

  或许对于曾经的哈罗德来说,安慰文具柜里失落的奎妮而没有逃避是他做过的最勇敢的事,后来他愿意对奎妮敞开心扉其实是因为面对一个能干优秀的人,平庸的他却看到过对方的软弱一面,觉得爱逃避的自己能被理解、宽容吧。而他无法与妻子、儿子好好沟通,恰恰是因为了解、熟悉让家人深知并习惯了他的软弱,而他也习惯了显露出自己的软弱,但逃避也让他还未接受这样的自己。二十年后再次回忆往事,在即将到达终点时哈罗德反而因周围人态度的多次转变、回忆的逐渐深入而近乎崩溃、找不到方向,他在心里积压多年的情绪终于爆发。行走在贝里克郡的街区里,冷静过后整理好自己,曾经未知的生活让他恐惧到不愿面对,而现在他走向疗养院去追寻一个未知的结局——看看奎妮是否依旧活着。面对病床上曾经倾听他心灵的老友,哈罗德终于接纳了软弱的自我,这也是一种勇敢。接纳自己的缺点,往往比妄图改变更难。

  朝圣之旅结束,他仍不是一个英雄,还是一个软弱的平凡人,只是多了些释然,多了些自我包容,但这已足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四篇

  英国BBC资深作家蕾秋·乔伊斯的作品。故事从哈罗德收到二十年前的朋友奎妮的一封信开始,那信是从一个临终关怀疗养院寄来的。奎妮向他写信告别,哈罗德既高兴又吃惊,赶紧给她写回信,然后去寄信。在寄信的途中遇到了加油站的女孩,因为那女孩的一句话,改变了他想法,哈罗德决定亲自步行去贝里克郡看望奎妮。那女孩说“你一定要有信念,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他给奎妮打电话,告诉她:他会走路过来看她,让她一定要等他。后来哈罗德从英国的最西南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八十七天,627英里,只凭着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一路上哈罗德遇到了很多困难,很少走路的他,脚磨出了无数水泡,腿痛的不能动弹,坏天气,挨饿淋雨,甚至累的倒下来。但是他凭着“只要一直向前,就一定能抵达的”这种信念,坚持走了下去。一路上遇到了一些人:巴斯那个穿着裙子、眼睛被人打肿了的男人,给他吃的又让他在折椅上休息的,没有孩子的女人,盯着奎妮的信看的肿瘤医生,钟爱奥斯汀、对着空气说话的女人,满手疤痕的自行车手母亲,坐火车去看运动鞋男孩的银发绅士,等着永远也不会回来的男朋友的玛蒂娜,从没有离开过南布伦特的女侍应,还有维尔夫、凯特等等,这些孜孜不倦寻找幸福的人,给了他勇气。而奎妮,一个二十年前替他背黑锅、帮助过他,这个哈罗德愧对的朋友,他连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机会说,这也许就是他最后能为她做的事。哈罗德的朋友奎妮,也终于是在等到了他的看望之后安静的离开。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也是他穿越时光的一场内心之旅,哈罗德从小没有到得到父母的关爱,被父母抛弃。而他自己的'婚姻也被弄得一团糟,因为不懂得付出爱,对儿子抑郁自杀死亡的无能为力,被妻子怨恨,两人在同一个屋檐下形同陌路的生活了二十年。经过这趟徒步朝圣的旅程,他终于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和妻子一起正视悲伤的过往,敞开心扉,让生命重新发光。

  一本好书总是让人久久回味,故事的情节非常精彩、引人入胜,构思巧妙语言描写一环紧扣着一环,确实让人想要一口气读完的感觉。书中我最记忆深刻的一段话:“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但愿我们都有勇气走自己的路,勇往直前,坚持到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五篇

  1个人,87天,627英里,这是本书《一个人的朝圣》腰封醒目的提示语句。

  一个人,男主人公哈罗德﹒福莱

  87天,从自己离开家的那天算起,超过二个月的时间,一直在行走,带着自己浮动却坚持到底的信念

  627英里,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男主人公工作和退休后居住的地方,距离英国北部苏格兰贝里克奎尼所住疗养院的距离。

  故事很平淡,吸引人的是字里行间的平静和细腻。很多人的一生也是很平淡的,没有惊奇,没有刺激和冒险,安安稳稳的过完生命的历程。哈罗德在在旅途中所经历的一切,也在时光隧道里面泛起了从前生活的浪花。

  哈罗德﹒福莱是一个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人,工作的时候默默无闻,独善其身,没有朋友,也无敌人;退休的时候都没有欢送仪式,只有销售部门的人聚集起来说了几句话。退休之后的生活寡而无味,和他的妻子莫琳关系也不太好,一封来自贝里克郡的信打开了尘封已久的记忆,一个遥远的身影慢慢变的清晰。奎尼﹒轩尼斯算是哈罗德为数不多的朋友,因为他的帮助两人熟悉,也是为了帮助哈罗德,奎尼离开了酿酒厂从此杳无音信。

  哈罗德在收到了奎尼的信之后,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过程中,途径一个加油站,他遇到了一个女孩儿,他给那个女孩儿讲述了他和奎妮的故事。女孩儿告诉他:她的一个亲戚就是靠信念治好了癌症。“信念”让哈罗德决定徒步去奎妮所在的城市贝里克郡。给妻子打了电话,也给奎妮所在疗养院打了电话,让护士转告她,“我现在马上出发,只要我一天还在走,她一天就要活着,请告诉她这位次我不会让她失望。”

  哈罗德穿着他的帆布鞋,一本书,计划没有其他的行李和装备,在旅途中通过告知别人自己的事情来坚定“信念”,很多陌生的人给予了他祝福,希望他一切顺利。平时疏于锻炼的他,起初的行程是艰辛而又充满磨难的。脚上满是水泡,整个小腿都走的发紫,有些时间甚至无法正常走路。依靠身上带的钱和沿途好心人的帮忙,他慢慢适应了这样的艰苦跋涉。有人为他提供了指南针,自己找到了垃圾车边上还可以使用的睡袋,他就不再投宿旅社或别人家,选择了在野外过夜。中途,他给奎妮所在的疗养院打了电话,护士说奎妮听到他要来看她的消息,病情已经好转,这更加增加了他的信心。

  在考文垂以南的巴金顿,一个随和的年轻人米克听了哈罗德的事情,称他为21世界的朝圣者,并请他吃了东西,拍了照片,不知不觉中哈罗德发现认识他的人越来越多很多陌生的人主动给予他帮助,哈罗德的行为上了新闻,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各路记者守候在他的.家中或沿途的路上等待着报道。同时也有其他的“朝圣者”加入了他的队伍,一些商业性的机构也利用他的朝圣来谋取商业利益。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自己认定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

  哈罗德的家庭并不是和睦的,童年的记忆也充满惶恐,父亲参军之前是一个和善的人,退役之后脾气变得暴躁而且也开始酗酒,即使哈罗德想亲近他或者抱抱他都成为了一种奢望,直接影响了哈罗德成年之后有了儿子戴维,也对儿子没有多么的疼爱,成为了他父亲那样的人。母亲厌倦了这样的家庭生活,离家而去。哈罗德的妻子莫琳,起初很愤恨他不告而别去看奎尼,事实上自从儿子戴维的死亡后,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两个人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分房而睡。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莫琳痛苦、迷惘、挣扎,转而支持他勇敢地走下去,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学会了理解和如何更好地去爱。

  在跋涉的路途中,时光穿梭在现在和过去,将曾经的一幕幕拉回到哈罗德的脑海,他在回忆、思考少年时的经历,对儿子的悔恨,还有与妻子这二十年的隔阂。莫琳在哈罗德离开日子里翻看旧时的照片,回忆他们相遇时的美好,对他的那份怨恨也慢慢化解。文中的最后他们再次相遇时,两只手再次牵起时,他们又回到了初恋时的美好时刻,他们狂笑不止,然而笑料仅仅是一件没什么可笑的事。

  终于,他到达了贝里克,见到了奎妮。此时的奎妮已经被癌症折磨的不成样子,瘦小的身躯跟小孩儿差不多,脸上的肿瘤已经导致她无法说话。此刻,他也明白了为什么电话中她始终没有跟他说话的原因。奎妮见到了她,从迷失的记忆中慢慢搜寻到他,然后她静静的走了。

  哈罗德获得了别人的食物和支持,也把自己的信念和携带的《野生植物百科全书》和《大不列颠旅游指南》送给了需要的人,把一些小礼物送给了帮助他的人们。在接受的过程中,他也学到了新的东西,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这一路,哈罗德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经历风雨,经历磨难,经历病痛,获得荣耀,又被人抛弃……他走出了原来生活的圈子,获得了一生不曾经有过的经历,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挽回了遗失很久的爱情。他是勇敢的,他也是平凡的,他只不过是用他那穿着帆船鞋的双脚一步一步的走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六篇

  其实同一本书,每个人都会写出不同的书评,我们不过是在每一本书里搜索自己的期许与共鸣罢了,或是欢喜,或是悲哀。一个人的朝圣,一直很想读的,现在可能是最适合的时机。很钦佩哈德罗的朝圣,其实,不止钦佩……一条没有人相信的路,一个满是质疑的决定,无助,逃离,那痛苦像是平坦公路上的一个大坑,每一次,他总是忽略它在那儿,狠狠地摔进去,像是皮肤一层一层被撕下,独自承受所有的恐惧和痛苦。再后来,所有的.承受变成了生活的一分部,他不是不痛了,而是已经知道它在那儿,绕开就好。

  他不再需要别人相信,一个人便是一个世界,心中有光便不再害怕,习惯了孤独便不再孤独……难得的朝圣,孤独的朝圣,令人敬仰却又好遥远的朝圣……?不过没错的是,有一天当我们醒来,依旧会是晴空,就像戴维还在一样……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七篇

  我有一个前同事。她比我年长一点,为人严谨,话也不多,许多时候大张旗鼓得令人有点胆怯,内心却是个十足内向敏感的人。我知道,因为我也算是。

  一起共事过不过短短两个月,她在我心里的印记却如何都无法抹去。看到单纯的人会想起她,看到敏感脆弱的人会想起她,看到奎妮会想起她。

  我有许多和她一起的回忆,回忆里只有我们两个,喝咖啡,闲聊,吃东西,哪怕在一个嘈杂的会议里,我也知道她听得见我的声音。

  我记得很多她讲的故事,说过的'话,我们一起大笑过的脑洞大开的可能性。我记得她有时当心翼翼的措辞,有时坚决果决的帮助。

  我之所以始终想着她,可能因为我知道她也记得全部的这些。她从来不说,可是我知道,她或许也知道我知道。我们一生中遇到的大多数人,应当都是见过就遗忘了,或者有幸记得彼此的存在,却很难在心里清楚刻画出彼此的忠诚和唯一性。

  人太忙了,事情太多了,一两个月不见,许多时候就很难再见了。

  我知道,假如我某一天像哈罗德一样行走,只会是为了像她一样的人。我不忍令这样单纯的心在世界的残酷冷漠里翻滚,也不情愿让自己放弃和这个世界唯有的纽带。我们拥有的太多了,知道珍惜的太少。一条微信就可以找到一个人的时代,谁还会希望谁会跋山涉水只为了来看你?取而代之的,却是对听不到刚好回讯的恐惊。

  我想,浪漫的本质不在于我是这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而是我认为你比一切都重要,而你也正好知道。这是一道没有人道破的默契,一份从来不曾签署的协议,一个从不会怀疑的承诺。浪漫不须要知根知底。

  浪漫是,不论我变成了谁,做过了些什么,经验了多久,在这一天我雀跃地向你奔去时,你也雀跃地满心等待。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八篇

  断断续续地,终于今天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读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这句词来,可能是哈罗德一个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间,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间只有自己,这个画面感太强有感而发。

  一开始买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是一个关于西藏的故事,结果发现是个大乌龙,原来不是所有的朝圣都与西藏有关。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勇气、关于救赎的故事。得益于译者,故事读起来很顺畅。久未联系的老友的一封来信打破了哈罗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于内疚,踏上了一段救赎自己、自以为也能救赎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开头其实还是留有疑团,读到后面疑团才被解开。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执意要靠徒步来拯救的老友背后的故事,以及书中出现时神秘的儿子。

  书中大段大段的描写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圣之路的.陌生人的时候开始减少,偶尔才会出现有关过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才能完成。

  这本朝圣之旅,是一面对于两性关系,亲子关系的镜子。我虽没在镜子中,但是镜子反射的光还是把我灼伤了。生活有太多杂乱的小事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关上它,也许自己可以贪得一时的清静,可是关在房间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门了。所有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逃避永远不是办法。如果哈罗德和莫琳当初对于戴维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许就能改变轨迹。不能放弃,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尽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处。”以此共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九篇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创作的长篇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哈罗德为了看望身患癌症的昔日友人,横跨整个英格兰,徒步87天,行走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主人公哈罗德最终见到了好友奎尼,奎尼在安详中离开人世。而哈罗德经过长途跋涉,也实现了自我救赎。

  与其说是一个人的朝圣,不如说是主人公哈罗德的自我救赎。

  救赎,就是找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

  哈罗德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因为儿子意外落水,他准备先脱掉鞋子再跳下去施救。妻子因此对他耿耿于怀,接踵而来的是妻子的家庭冷暴力。开始迁怒于他,闹别扭,分房睡,两人几乎不交流,日子过得死气沉沉。直到收到原来同事奎尼的那封信,哈罗德鬼使神差地离开家,开始徒步去遥远的地方看望奎尼。奎尼身患癌症,哈罗德告诉奎尼他要走路去看她。原以为哈罗德是为了爱情毅然决然地做出这样的决定,其实不然,连他自己也不能完全说清楚为什么要这样做。二十年没有见面的老同事身患绝症的消息,只是给哈罗德的平乏无味的死水一般的生活中扔来一块石子,让哈罗德沉寂很久的内心泛起了波澜。65岁的他想起了过去很多事情,再看看不堪的现实生活,他才迈开了一个人朝圣的步伐。

  加油站的女孩告诉他,只要有信仰,什么事都可以做成。哈罗德受到了鼓舞。哈罗德古怪异常的举动,说是为了挽留奎尼的生命,其实是自己在逃避不堪的现实。而加油站女孩关于信仰的鼓励正中下怀,一个理由而已。

  自我救赎的过程,就是一种修行。小时候看西游记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的故事,我曾想,孙悟空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翻几个跟头不就取金回来了吗,为什么还要那么折腾。后来才明白是如来佛一定要唐僧师徒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修行,才能取到真金。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是救赎,也是修行。在徒步的过程中,回忆了自己的父亲、母亲、妻子和儿子,通过和自己的深入交流,开始思考过去。凡事向内求,反求诸己。根源都来自于自我,自我的行为,亦或观念,蒙蔽了双眼。只有发自内心地正视它,坦然地接受它,才有可能化解它。

  书中有句话印象深刻:“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脚开始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看到的唯一事物。”

  一路上,哈罗德遇见了很多的人,经历了很多事。其中有离婚、流浪、失业、迷茫的各式各样的不同的`人,每个人都讲述了自己的不同的困境和悲哀。哈罗德听着他们的故事,和他们展开交流。自己也慢慢走出了封闭的圈子,畅开了心扉。路人的苦难和经历,都在影响着他。记得有人说,旅行的意义在于发现别人不同的生活方式。是呀,有时候我们觉得自己苦,自己累,压力很大。当你走进别人的世界,突然发现其实每个人都不容易,甚至有些人经受的苦难远比自己的大很多。阅历,不仅能开阔一个人的眼界,更能扩展一个人的格局。这些都是哈罗德徒步的意外收获,也是他救赎、修行的一部分。

  最终的结果并不重要。跋涉千里,见到了奎尼,哈罗德已经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他徒步的收获不仅仅是见到了奎尼,挽留了奎尼几十天的生命,更是自己看清了自己,和自己达成和解,心中的结解开了!

  哈罗德的妻子莫琳也在自我救赎。失去儿子后,责怪丈夫,因此对丈夫实施冷暴力。家里装上厚厚的窗帘,把自己困在狭小的世界里,不和邻里往来,郁郁寡欢。当那个她憎恨、讨厌的男人哈罗德突然离家出走以后,妻子莫琳一开始是回避的态度,认为哈罗德马上就会放弃。其实,在你心目中不齿的那个男人,或许在别人眼里是个宝。很多时候,人们都把最坏的脾气给了最亲近的人,厮守并伤害着。得知这一切的确实实在在发生后,她开始恐慌,害怕失去丈夫,失去家庭。在哈罗德离家一个人徒步的同时,妻子莫琳在等待及关注哈罗德的过程中,对痛苦的过往逐一进行审视,触发了她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

  奎尼暗恋着哈罗德,她一直没有表白,只是哈罗德始终不知道而已。奎尼在单位受人排挤,但她喜欢兢兢业业且默默无闻的哈罗德。当哈罗德打碎老板的东西时,奎尼替他背了黑锅,自己却因此被公司开除。在奎尼身患绝症即将不久于人世的时候,奎尼想到了内心曾经暗恋的哈罗德,给他写了信。见到哈罗德后,奎尼才安详地离开了人世。奎尼喜欢哈德罗,她知道哈罗德有家庭,她选择了把对哈罗德的情感深藏在心底。在公司里,哈罗德对奎尼很友好,奎尼喜欢和哈罗德在一起。奎尼不图什么。二十年没有联系,奎尼希望那个她曾经喜欢的人知道她将不久于人世,在临终的时候和心爱的人做一个告别,算是对内心特殊情感一个交代,仅此而已。作者笔下的奎尼,是一个可怜的女人,一个善良的女人,更是一位伟大的女人!

  故事结尾,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坐在海滩上,蔚蓝的大海汹涌澎湃。一对老夫妻一起回忆曾经美好,情不自禁地笑了又笑。此时妻子莫琳仿佛看到“多年前那个野性的、年轻的、像魔鬼一样起舞的男人,那个向她的每一根血管注入疯狂爱意的男人”,此刻的莫琳觉得哈罗德是对的,要一个人承受这一切,实在是太多了。

  “我爱你,哈罗德·弗莱,”莫琳轻声地说,“那是你的功劳。”

  哈罗德在童年时母亲离家出走,受尽旁人的冷眼和嘲笑,父亲自甘堕落,无数“阿姨”来到家里,16岁被父亲赶出家门,婚后自己的儿子抑郁自杀,从此和自己的妻子形同陌路,父亲彻底疯癫,母亲则仿佛永远消失……这些痛苦的经历仿佛一场场噩梦,时刻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让他痛苦不已、难以解脱。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走路,的确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是把一只脚不停地放在另一只脚前面。当走出温暖的家庭,风餐露宿,感到孤独无助的时候,走路变得异常艰难。所幸的是,哈罗德通过艰辛的徒步完成了自我救赎。激发了对自我价值的再肯定、对成长缺陷的新认知及对现实命运的接受和理解。

  人内心最深切的渴望是被爱。没有爱的人生既没有意义,也索然乏味。我们小的时候,家长爱孩子的方式大都是指教、数落,甚至打骂。这当然是病态的,好在我们长大成人后,很快理解了父母的这种特殊的情感。如今在许多家庭里存在爱的误区。妻子把没完没了的唠叨当成了对丈夫的爱,全然不知道那个被你称为丈夫的男人真正需要的是什么。男人误将赚钱养家当成爱的全部,不管不问那个称为妻子的女人真正的需要的是什么。现实中许多人习惯了用自己认为的方式对待亲人,完全不顾及亲人的内心感受。爱一条鱼,就给它蚯蚓吃。把你自己喜欢的烟酒给了鱼,鱼是不接受的,无论你多么诚恳,多么辛苦。爱,首先是理解,是接受。再就是为对方做对方需要的事情,是付出。前几年村子里有个媳妇照顾公婆口碑很好,而我见到的事实是,的确能照顾老人起居和吃饭,但在照料的同时伴随着的无休止的数落和轻蔑。我知道人老了,也就卑微了,比起那些没人料理生活起居的老人来说,这样的儿媳妇在农村算是好的。但是,老了假若如此,我相信很多人宁愿去死,因为他们把生命的尊严和质量看得更重。人和人对爱的理解是不一样的。有些人为了活着,可以无限度地卑微,苟活于世。有些人需要尊重,需要温情地陪伴,守望相助。爱,如走路一样,看似简单,做起来真的很艰难。

  哈罗德徒步的事被媒体曝光以后,引来了很多人的参与。哈罗德一开始并不反感,同情这些形形色色的同行者,甚至处处迁就他们。最终哈罗德忍受不了他们,选择了继续一个人走。自己的路自己走,自己的罪自己受。人的一生很短暂,没有必要把不相干的人请进来。生命就像行驶的列车,随时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有的人走近了你,嵌入你的生命,有的人与你擦肩而过,山水不相逢。缘聚缘散,人来人往,大概如此吧。然而,我们要明白,时间带不走真正的朋友,岁月留不住虚幻的拥有。解铃还须系铃人。心中的结,需要自我救赎。当然,救赎不一定非要长途跋涉地徒步,但一定要深刻地思考和反省。

  作者蕾秋·乔伊斯用无比细腻的笔法讲述了一个很好的故事,跟着哈罗德的脚步,读者可以一层一层地靠近真实的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本好书,值得一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十篇

  在一开始,我的想法与哈罗德的妻子莫琳相似,一个没有带任何东西只穿着为了出门寄信的鞋子衣服的老人怎么可能可以坚持漫长的步行,怎么也要回家换双鞋子,带上一些用品吧。没有想到哈罗德是下定了决心,就这样踏上了去往贝里克的路。一路上,有一些人给予了他信心,也有一些人让他怀疑自己,但他还是坚持前行着,他认定只要他走到了贝里克奎妮就能好起来。

  在徒步开始前,哈罗德是一个与妻子疏离的.老人,他活的浑浑噩噩,仿佛人生毫无乐趣。而他在徒步过程中,经常会想起以往令他痛苦的往事,他也遇到了很多人,很多事,这些鲜活的生命使他渐渐地从麻木的生活中脱离开来,莫琳在家中也渐渐放下了往事。

  然而等他到达了贝里克见到了奎妮,他才真正地将所有的往事抛之脑后,不再被它们烦扰着,他与妻子也重新开始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西游记,不过西游记是戏剧化的,而这本书的剧情相对来说朴实些。这本书的主人公并没有遇到所谓的九九八十一难,只有崩溃又重建的信念和疲惫的身体。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十一篇

  困囿于家的日子,时间仿佛变得格外漫长。2月的初春时节,春梅初绽,绿树吐蕊,世界本应是生机勃然的。

  隔窗远眺,看不到什么人,偶尔,马路上开过一两台车。按下暂停键的生活,一下子变得缓慢而安静。

  读书吧,趁时光正好,趁阳光不燥,我告诉自己。于是,《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又一次拿在手中。

  这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女士的作品,入围20xx年布克文学奖,感动世界几十个国家的人们。买回这本书是在三年前,再一次阅读,跟随哈罗德的脚步千里跋涉,在哈罗德的世界里,随他经历身体和心灵的磨难,穿过很多城市和村庄,遇到形形色色的人。种种经历后,读懂人生,接纳不完美的自己,弥补一些生命中的缺憾,完成自我救赎。

  在他开始行走之前,哈罗德是什么样的呢?六十多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与妻子生活在乡间,夫妻疏离二十年,日复一日,过着似乎可以一眼望到头的生活。他笨拙、自卑、木讷、敏感、内向,真的是微不足道的一个小人物。这真是一种糟糕的状态,就像芸芸众生中的我们。直到有一天清晨,他收到二十年不见的老友奎妮的信,奎妮患了癌症,写信来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在加油站女孩无意识的鼓励下,他的心头似乎生长出一种执着的信念,一种信仰的力量。在不断的行走中,他坚信只要自己能够坚持走到贝里克郡,癌症晚期的奎妮就一定能活下来。

  这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哈罗德没有装备,没带行李,也没带钱。然而,87天,627英里,他坚持了下来,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一场心灵孤旅。

  一路上,哈罗德发现了以前不曾注意过的生活美景,也忆起了曾经的爱与美好。童年的不幸让他似乎缺少了一种表达爱的能力,他年轻的儿子戴维头脑聪明却思想混乱,最终因抑郁症自杀;由于儿子的离世,以及生活种种,他与妻子越发疏离,虽处于同一屋檐下,却如同生活在两个世界。而在这一段87天的旅途中,哈罗德想起了与奎妮的友情,与妻子的相见、热恋、婚姻,再一次唤起曾经的爱与热情。他痛悔自己没有承担好父亲的责任,从而对与儿子年龄相仿的年轻人心生怜悯,一路照顾。故事的最后,他的`老友奎妮用87天的坚守等到哈罗德,带着一滴泪离开这个世界,内心应该是满足和平静的。哈罗德和他的妻子再次牵起对方的手,“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记得书中这样说:“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哈罗德原本并不是一个有勇气、有毅力的人,他不过就是一个平凡而普通的小人物,一路上他有过沮丧、怀疑、退缩,然而他最终完成这上千里的旅途,他的力量,来自于内心的渴望,来自于对朋友的承诺,来自于好心人的善意,或许也来自于对几十年蹉跎岁月平淡无奇的生活堆积的不满。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87天的旅途,于哈罗德是一场朝圣之旅,于他的妻子莫琳,又何尝不是。莫琳独处的日子里,她一点点再次了解自己的丈夫,再次打开心门,找回曾经的爱意,给哈罗德坚持下去的力量,弥补了夫妻间的裂痕,她交了朋友,修整了花园,敞开窗户接纳阳光,将那些阴暗与悲伤慢慢放下,也完成了一次自我救赎。

  跟随哈罗德的脚步,能够真实感受到他内心精神世界的成长。这一段行走的旅途,哈罗德从内向、保守、不自信,到后来的阳光、真实、勇敢面对自己,这个过程复杂,却也简单,从中,我们能够看到隐隐约约的自己。这段朝圣之路,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在心里。

  想起一句话:“当你知道自己要去何方,全世界都会为你让路。” 合上书,许久不能走出哈罗德的世界。我回想着自己的生活,沉默不语。当有山压下来时,我便低了头,的确是这样。每个人的内心都是孤独的,或早或晚,或许终要经历这样的一段路。哈罗德在行走中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而我们能做的,也许就是在内心迷茫时,独自一人,静下来,问问自己要去哪里,然后付诸于行动。当我们怀抱执念和勇气,让身体与思想都行走在同一条路上,一定能够发现不一样的天地!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十二篇

  米黄背景,两排栅栏勾勒出田野的轮廓,一条空旷的乡间大道延伸向远方,几朵并不明丽的云点缀暗调的天空,一个行走中的渺小的背影,被帽子、大衣、鞋子裹成人形,只露出一根指向地平线的拐杖。这是这本书的封面图,一个心灵鸡汤颜色、我不太喜欢的封面。

  外貌协会的我以为自己也不会喜欢这个剧作家编造的、开头不符合常理的故事。一个平常周二的清晨,一位六十岁刚退休的清闲老人,一封二十年未见的老友的来信,一个简短的因癌症晚期临终前的告别。哈罗德写下回信后跟妻子说:“我去一趟邮局,很快回来。”然而目的地邮局,先是变成了一个又一个下一街区的邮筒,到了晚上竟变成了六百多里外英格兰最北端的贝里克,老友奎妮的疗养院;“很快”最终成了历时近三个月的漫长旅程。他只是单纯地想再走走,却在加油站被陌生女孩善意的谎言启发,一位不信宗教的老人决定为了“信仰”走去看望老友,认定自己走下去对方就一定能活下去。哈罗德的出走没有任何准备的,他已年老到有些老年痴呆的征兆,平日走过的最长的路是取车,却妄想从英格兰南端徒步到北端;也没有考虑妻子的感受,就孤身去看望一个多年不见的女性朋友,这不得不让人揣测他的动机。在长途的孤独中,在与陌生人的心灵碰撞中,这位老人六十年来的生活片段一一清晰再现,拼凑出一个平凡却又特别的人生。

  童年家庭的阴影让哈罗德难以把握父亲、丈夫这两个角色,本应更加美满的家庭反而因孩子的诞生开始出现裂痕。妻子莫琳是个几乎完美的母亲,儿子戴维是个聪明能干的孩子,而他,对父亲责任充满恐惧感的哈罗德,在选择沉默和逃避中与这个家庭渐渐疏远。他在酿酒厂里工作也一如既往的平淡,只是某次下班无意间撞见躲在文具柜里啜泣的因被排挤新同事奎妮,一个矮矮胖胖却能干精明的女人。面对这个不太熟悉的女人,他没有匆匆离开再次逃避,而是尝试着安慰她。在后来的工作中,他们成了搭档,他也渐渐对奎妮袒露心声,讲述自己的一切。拥有朋友本给生活带来一丝慰藉,然而儿子意外的自杀再次打击了哈罗德,他甚至在殡仪馆没有与儿子告别,面对妻子的悲痛、埋怨,他再次沉默,任由空酒瓶堆砌成颓废的日子。他最终在酒精作用下失去了理智,甚至闯入酿酒厂打坏了苛刻老板的珍藏品。酒精导致的兴奋还是败给了软弱,善良的奎妮替哈罗德顶罪,被解雇后离开,而他,连道别未曾有过。和妻子成日的吵架最终演变为二十年的冷漠相处,直到哈罗德收到了那封意外的信。

  读完小说合上书再次看到封面,这真是一个不合适的封面,书中的哈罗德没有帽子,没有大衣,没有拐杖,只有一件脏又臭的T恤,一双破旧的帆布鞋,一颗曾经迷茫却坚定下来的`心。无意间打开了外包装页,里面呈现出单调的绿色,一双手绘帆布鞋,没有标题,鞋下一行小字:“那么,我是谁?”这个色调的内封面和那行字让我想起另一本书,《苏菲的世界》, 然而苏菲是在哲学中寻找自我,而这位老人显然不是,他并不需要寻找,一直以来他都知道自己的怯懦和失败,只是妻子承担了太多他在生活中的责任让他不明白自己所扮演的是何角色。经历过这旅程,在野地中风餐露宿,他也并未感受到解放天性,找到自我的另一面,哈罗德还是哈罗德。不是外界传闻的一段过往罗曼史的浪漫延续,也不是媒体捏造的与命运对抗的壮举,那么,这里的“21世纪朝圣”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呢?哈罗德所谓的信仰?但是他到达疗养院不久奎妮就离世了,不是有信仰就能有奇迹的。救赎?他并不是教徒,又何来赎罪?而且与奎妮最后面对面的告别,哈罗德没有道歉,没有道谢,也还是没有道别,走了这么多路他却没准备好最后的见面,看到虚弱的奎妮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默默离开。但在小说结尾,奎妮的葬礼后,莫琳和哈罗德解开了心结重新牵起手,显然是因为这次“朝圣”带给了他们一些改变。莫琳在哈罗德离开家后发现了自己曾忽视了他为家庭做过的努力,但这并不代表他不软弱,经过二十年的隔阂能再次与他相爱,或许只是因为哈罗德回顾人生后多了份坦然吧。坚持这次不可能朝圣之旅,不是顽固想让他向莫琳证明自己的坚强,而是过去终于给了他一次重新审视自我的机会,最终他做到了面对自我的弱点,接受自己的软弱。

  或许对于曾经的哈罗德来说,安慰文具柜里失落的奎妮而没有逃避是他做过的最勇敢的事,后来他愿意对奎妮敞开心扉其实是因为面对一个能干优秀的人,平庸的他却看到过对方的软弱一面,觉得爱逃避的自己能被理解、宽容吧。而他无法与妻子、儿子好好沟通,恰恰是因为了解、熟悉让家人深知并习惯了他的软弱,而他也习惯了显露出自己的软弱,但逃避也让他还未接受这样的自己。二十年后再次回忆往事,在即将到达终点时哈罗德反而因周围人态度的多次转变、回忆的逐渐深入而近乎崩溃、找不到方向,他在心里积压多年的情绪终于爆发。行走在贝里克郡的街区里,冷静过后整理好自己,曾经未知的生活让他恐惧到不愿面对,而现在他走向疗养院去追寻一个未知的结局——看看奎妮是否依旧活着。面对病床上曾经倾听他心灵的老友,哈罗德终于接纳了软弱的自我,这也是一种勇敢。接纳自己的缺点,往往比妄图改变更难。

  朝圣之旅结束,他仍不是一个英雄,还是一个软弱的平凡人,只是多了些释然,多了些自我包容,但这已足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十三篇

  我有一个前同事。她比我年长一点,为人严谨,话也不多,很多时候雷厉风行得令人有点害怕,内心却是个十足内向敏感的人。我知道,因为我也算是。

  一起共事过不过短短两个月,她在我心里的印记却如何都无法抹去。看到单纯的人会想起她,看到敏感脆弱的人会想起她,看到奎妮会想起她。

  我有很多和她一起的回忆,回忆里只有我们两个,喝咖啡,聊天,吃东西,哪怕在一个嘈杂的会议里,我也知道她听得见我的声音。

  我记得许多她讲的故事,说过的话,我们一起大笑过的脑洞大开的可能性。我记得她有时小心翼翼的措辞,有时坚定果决的帮助。

  我之所以一直想着她,可能因为我知道她也记得所有的这些。她从来不说,可是我知道,她或许也知道我知道。

  我们一生中遇到的大多数人,应该都是见过就忘记了,或者有幸记得彼此的`存在,却很难在心里清晰刻画出彼此的忠诚和唯一性。

  人太忙了,事情太多了,一两个月不见,很多时候就很难再见了。

  我知道,如果我某一天像哈罗德一样行走,只会是为了像她一样的人。我不忍令这样单纯的心在世界的残酷冷漠里翻滚,也不愿意让自己放弃和这个世界唯有的纽带。

  我们拥有的太多了,知道珍惜的太少。一条微信就可以找到一个人的时代,谁还会指望谁会跋山涉水只为了来看你?取而代之的,却是对听不到及时回讯的恐惧。

  我想,浪漫的本质不在于我是这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而是我认为你比一切都重要,而你也正好知道。这是一道没有人道破的默契,一份从来不曾签署的协议,一个从不会怀疑的承诺。浪漫不需要知根知底。

  浪漫是,不论我变成了谁,做过了些什么,经历了多久,在这一天我雀跃地向你奔去时,你也雀跃地满心等待。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十四篇

  《一个人的朝圣》是哈罗德的朝圣,是对自己前半生的直视,通过它,哈罗德正视了父母没有教会自己爱的能力的事实,正视了刻意隐藏的那段20年前的记忆,对戴维还是深深地歉意,但是也意识到戴维是代替自己去做了一件自己一直想做但没有做的事情,唤醒了和莫琳相遇时一切鲜活的记忆。没有戴维了,他们也不能一直这样死寂地互相对待对方。爱永不会死!

  哈罗德本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他从不高调过活,鲜有朋友,低进尘埃里;而看到这我也会想,我们个人在这个喧杂的世界里不也是活的如蝼蚁,有时会感觉自己湮没在人群中也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样子。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哈罗德其实就是我们内心深处的`自己,他一路踏过来的艰难也亦然代表着我们每个人的人生征程。希望我们找到真正的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十五篇

  最近读了一本书《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本书讲述了一位六十五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弗莱接到了来自贝里克的二十几年未见的好友奎妮的告别信,信中陈述她患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特来告别。在震惊悲痛之余,他写了一封回信,在经过了几个邮筒之后却迟迟不肯把信寄出,在路过加油站时碰见了一位女孩,她安慰他要有信念,要相信奎妮能够好起来。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要走过去看望奎妮,并坚信,只要他走过去看她,她就一定能够好起来。于是,他就开始了长达87天,627英里的朝圣之旅。

  旅行,当你决定要出发时,旅行中最困难的部分已经结束。

  哈罗德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开始了旅途,没有现金,没有地图,没有换洗衣服,只有一双帆船鞋,甚至连路都不认识,只知道往北走,但是他还是毅然决然的出发了。回想自己在生活当中,想做一件事时,总会仔细考虑、反复掂量,恨不得把所有的细节和可能出现的状况都考虑在内,然而自己总是在这些充分的“思想准备”之中瞻前顾后,裹足不前,最后不了了之,错过了一次又一次开始的机会。

  一旦停下来太久,就很难继续了。

  旅途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在一个下雨天,他摔破了膝盖,脚上全是泡,鞋子也破了。一位女医生帮他包扎,并挽留他过夜,她还劝他多待几天,等伤口痊愈后再出发,但是哈罗德谢绝了,因为他知道,一旦停下来太久,就很难继续了。旅途是艰苦的,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挫折,你可以短暂地调整一下,重整旗鼓,却不能畏惧困难停滞不前,因为这样的结果只能是半途而废。

  只要一直往前走,当然一定能抵达A。

  最后的路途是最艰苦的,就在快要到达离贝里克还有十六英里的时候,他却错误频出,走向相反的方向,或者不停的兜圈子,他坚持不下去了,在妻子的鼓励和帮助下,他终于继续了这最后的旅程,他脑子里什么想法也没有,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前面。在出门的第八十七天,他终于到达了贝里克。行百里者半九十,越接近成功越困难,越需要坚持,绝不能做一个功亏一篑、扼腕叹息的失败者,哈罗德就是我们的榜样。

  旅途是艰辛的,却也是美好的',在旅途当中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和事,也在不断地回忆自己的过去,直面自己的内心,虽然他没能够救回奎妮的生命,却挽救了自己的婚姻,走进了自己的内心深处,完成了心灵的朝圣之旅。生活当中亦是如此,找准自己的目标、立即行动、坚持到底,到最后你会发现,最美好的不是结果,而是奋斗过程当中的各种艰辛和挑战,是摆脱自己内心的束缚后直面人生的勇气和信念。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十六篇

  水平实在有限,但还是没忍住水了一段。

  18暑假,家中无聊,因徐大乐的一首同名歌曲《一个人的朝圣》开始翻看。前几天出校与两同学闲逛,也刚好看到了“要么庸俗,要么孤独”的网易热评。这也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巧合吧。至此,全书读完,也不过几个小时,虽未搁下,但这过程我却使其持续了半年多。虽有走心但并不太多,这也许是假读书吧。书中诸多细节,记忆已然模糊,有时甚至成为催眠之佳品,细细想来,并非书中不足,实属个人问题。此问题缘由,也刚好与我目前对看书的想法相对立:多读书,多修心。

  关于想法:原生家庭对于个人的影响,是不容易被自己注意的,是潜移默化的,更不是随便就能改变的。但不管何时,这是值得自己哪怕用一生时间去跳出来的的。?应有一天,你心中虽仍有疑惑,但已充满勇气,“不计得失”的走向那“一个人的朝圣”。

  以上便是此刻的`我,与《一个人的朝圣》的全部交集了。也许以后还会有,也许没有。不管怎样,希望自己越来越好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十七篇

  从学校毕业以后就很少再读除专业书籍以外的书籍了,尤其是在这个电子书盛行的时代,拿起纸质书本来阅读的次数真是少之又少。前段时间认识了一位朋友,跟他聊天时他提到他平时很爱看书,而且看的都是纸质版的书,他说书本能使他浮躁的心静下来,能让他沉下心来思考,随后他便把他最近在看的《一个人的朝圣》推荐给了我。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作家雷秋·乔伊斯创作的长篇小说,书本的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在他退休后的某天清晨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但在寄信的过程中,他却越走越远,最后步行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地区去看望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他坚信只要他走在去看望老友的路上,老友就有康复的希望。

  好友的癌症给了哈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平常该做的事一样仅仅是回一封信,但当他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时,他仿佛看到了人生一个又一个方向标,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就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平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充满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我们不正也如书中的哈德一样过着平淡无奇,不好不坏的生活吗?高额的房价,高强度的工作,快节奏的生活,让成年人觉得活的越来越艰辛,也总会在生活的压力下不断妥协,生活的艰辛让我们对梦想追求的脚步也不断的在退缩。星辰大海需要门票,诗和远方路费很贵,可诗和远方是我们的精神支撑啊,如若诗和远方的追求都没有了,那人生又有何意义?愿不管在哪个年龄段我们都有书中哈德那样说走就走的勇气,更要努力去奋斗有说走就走的能力,让人生不留遗憾。愿我们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遍历山河,仍觉人间值得。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十八篇

  通过十点君找到了这本书。首先这是一本关于“朝圣”的书,书里囊括了许许多多情感:爱情、友情、亲情等等。

  哈罗德的朝圣始于独自一人、经过中途的喧嚣、迷茫、反复,最终又回到了孑然一身并终于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之旅。看似孤独、艰难的旅程,却使他终于能够直面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情感、自己当初所无法面对的一切,同时妻子莫琳也因为日常的生活环境被打乱而可以重新开始审视自己的内心、审视出她与哈罗德之间矛盾的根源,最终他们通过朝圣,爱情与心灵都得到了救赎。

  人始终无法脱离情感而独活,情感是人的`支柱,是人的归属。而找回这样的情感,是对自我的救赎。

  人与人之间每段感情的建立,都需要恰到好处的分寸,分寸感拿捏得好,才会获得内心的笃定与信心。

  生活中当你觉得一段感情出了问题,不妨脱离出来,做一个清醒的过客,这时候所有的陌生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蓦然回首,你的那份感情也许已经得到了救赎。定期的审视自己的内心,是自我完善所必不可少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十九篇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二十篇

  第一次读《一个人的朝圣》的时候,前半段是有些平淡无奇的,曾想过要放弃,最终在必须读完完整的一本书的驱使下,竟然越来越痴迷,这已经是第三次细细的读这本书了,它给我带来的触动依然不减,再读一次,又获得了新的启迪。

  哈罗德,六十五岁的退休老人,过去六十多年的生活都不怎么顺利,小的时候,父亲是一个整天醉醺醺的酗酒者,母亲是一个梦想四处旅行的人,两个人在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有了他,他变成了父母都不想要的人。遇到爱情,生活有了一丝色彩,然而却因为自己孩子的到来,生活再此陷入困境。从小没有与父母亲密过的哈罗德,也不知道如何跟自己的儿子亲密,直到儿子自杀去世,他和妻子终成了陌路。

  哈罗德期望在通往贝里克的路程中,自己能改变些什么,我们总是想要相信自己能改变点什么才行的。这样的信念支撑着他到了贝里克,然而,经历了八十七天的旅程,他发现,他其实什么都改变不了。正如那些带着巨大能量的海浪,用尽精力,穿洋过海,载舟驶船,最后的结局就是成为人们脚边的一团泡沫而已。

  哈罗德什么都没改变,奎妮依然去世,戴维再也回不来,他们父母亲仍然不爱他,莫林和他的曾经依然晦暗无光。但是,他们找到了最重要的东西:敞开心扉,接受那些不能理解的东西,带着希望活着。

  生活中,总会因为一些事把亲密无间的人切成两半,相互仇恨,但爱却深深埋在心底。

  小时候,我坚定的认为自己是女儿身的原因遭到了父母的嫌弃,才会在出生四天之后就被抱到姥姥家寄养。曾经,我疯狂的希望自己是一个男孩身,为了就是得到父母的爱。我剪短发,穿男装,走路大摇大摆,装出潇洒冷酷的模样,惹来周围人的侧目,也让父母脸上无光。慢慢的长大,认清了自己无法变成男儿身的事实,就改变了策略,我一定要比弟弟强,这样,就会让父母知道,女孩也不差!于是我开始拼命的学习,目标只有一个,考上大学,考出家乡,考到一个离家远远的地方,再也不回来。青春年少的我,就这样和父母别别扭扭的一直到十八岁我离开家乡的那个日子。

  第一次父母带着我离开家乡,北上去学校,我依然记得他们把我安顿好之后,为了省钱连夜坐火车回家乡的时刻,母亲在众人面前哭的不能自已,对父亲喃喃低语:长这么大,从来没离开我这么远呢。也许这也是第一次,我知道了,母亲也是爱我的吧。

  大学四年,离家很远,每次打生活费,总会在电话里听到父亲在旁边嘱咐道:够不够,在多打点吧,一个人在外面不容易,多带点钱方便。我知道家里的情况,也知道父母的拮据,十几年内心的倔强也松软下来,父亲也是关心我的。

  慢慢长大,谈婚论嫁,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孩子,慢慢变懂得父母的不易,懂得每一位父母都会深爱自己的孩子,只是,年轻的时候,他们也有自己的不易。他们表达自己的爱也许很拙劣,但是爱从不少一分。

  在离家一千多公里的地方,我有了自己的小家,父亲母亲担心我在这里吃的不好,只要有亲戚朋友来这个城市,他们总是带满了各种各样家乡的肉食,美其名曰给外孙们打牙祭,其实是为了让我吃口妈妈的菜。看着这些沉甸甸的吃食,总会因为年轻时候的不懂事而悔恨,那个时候的自己真的倔强任性并无知。

  每次回家看他们,喝点小酒,父母便开始聊我小时候的事情,说我在姥姥家的时候,每次去看我,母亲总是笑着去,哭着回,父亲用仅有的工资给我买当时最贵的奶粉。说到这,父亲总是不自禁的.流着泪躲开。从未见过父亲流泪,望着他离开的背影还在擦拭眼泪,心中一痛,这段往事不仅仅是我的心结,也是他们的。

  过去的,我们虽是主角,却也成了自己的过错。每个人都会犯错,不要为自己犯过的错不停的责怪自己,宽恕自己比宽恕别人更需要勇气;不要把过错和悲伤留给最爱的人,他也有自己的悲伤。做点什么,弥补自己的过错,开始就好,无需准备,不要顾虑,勇敢的踏出第一步,坚持到最后,我们需要一个信念。

  也许小的时候,离开父母对自己的影响太大,有了孩子之后,公公婆婆再三提出想要带孩子回去养,他们会轻松的说:养大了在抱回来,他们还是你们的孩子。经历过,我知道,孩子在父母身边多重要。在我们身边长大,这是我的底线,为此,我可以付出一切,也可以放弃一切。经常我会跟他们说“我爱你!”我们这辈人,表达爱的方式逐渐大胆开放起来,我不知道未来的生活里,我们会有什么样的问题,我能做的,就是好好爱他们,好好爱自己。孩子长大的过程,就是与父母渐行渐远的过程,终有一日,我们会望着他们的背影,看着他们义无反顾的走向远方,为了自己的诗和梦想,我们能做的,就是学着放手。

  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我们人生的路上得到了,失去了,爱过了,不爱了,伤过了,结痂了。正如龙应台说过的:“人生,其实是一条从宽阔的平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结伙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档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个人的方向。那推推挤挤同唱同乐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同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才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时光,路其实可能愈走愈孤独。你将被家庭牵绊,被责任捆绑,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复杂和矛盾压抑,你往丛林深处走去,愈走愈深,不复再有阳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的年龄,即使在群众的怀抱中,你都可能觉得寂寞无比。”。

  也许哈罗德八十七天的旅程不曾改变什么,也许那些他曾经走过的路依然是平凡的路,但是,一路上他审视曾经的人生路,获得了内心的救赎。“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拥有着的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二十一篇

  一位退休不久的六十岁老人,在远方的朋友寄来一封“小吃一惊”的癌症晚期道别信后,他毅然决然的认为他可以拯救他的朋友。于是,开始了徒步之旅。

  他并不是一个佛教徒,但他在路途中明白了信仰的重要性。他一路往北,没有手机、没有徒步鞋、甚至没有指南针,全然靠着自己的坚定信念,勇往直前。他学会了在野外如何烹饪食物,什么样的蘑菇可是食用,他明白如何能够避开危险……他感受着大自然赋予他的能量,他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幸福。尽管路途使他精疲力尽,可他却坚定他的坚持会拯救一个生命。

  孤独的时候,他开始回忆,他想起他刚遇见妻子的时刻。那是一段想起就心头甜蜜的罗曼史,在偶然的一次聚会上,他穿过人群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多么惊艳美丽,他在她的身上停滞,他呼吸急促。他大胆而自信的走到她面前,撩起她柔美的秀发,他在她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继而他们就发疯般大笑不止。于是,他们约会、旅行,结婚、生子。

  已经有二十年他没有再和妻子亲密过了,只是因为他死去的儿子。妻子把责任全都怪罪在这位父亲身上,责备他,他没有做好父亲的责任。他的愧疚感充斥着他的内心,他一定又想起儿子不顾一切向海水深处奔跑的情景,一个巨浪将儿子弱小的身影打翻,旁边的救护员慌忙跳进海里救出了儿子,他却在岸边解鞋带。他愧疚,他不配做个父亲。夜的宁静使他肆无忌惮的想着,想着,他觉得自己和儿子之间的沟壑再也无法填补。自从儿子上吊自杀之后,他与妻子就渐行渐远了。儿子生前有抑郁症,他反省这个做父亲的,他应该可以挽回点什么,发现一切都无动于衷了。

  此时,他最好的朋友,在生命终将奄奄一息之时,他想大怒一场,在此一搏。他的脚因为长时间摩擦起满了水泡,他不再年轻的筋骨因为摔跤而更加疼痛缓慢。一路上,他昏倒过,善良的人们总是帮助他,为他治病,鼓励他,赞赏他的勇气和毅力。他明白,这世界终会有美好降临,即使是那些素未谋面的人,他们的故事,他们的善行,都刻在这样一位朝圣者心里。他带着他们虔诚的爱和美好的祝福继续前行,感动的泪早已洗刷了他那颗因为世俗而污秽不堪的心,他变得柔弱、变得慈爱、变得宽恕。

  一只小狗跟着他,他担心他因为没有足够的食物而使小狗忍饥挨饿,所以他试图用石子赶走小狗。可小狗依旧跟着,步伐坚定稳健。于是,小狗就陪着他走了一段曼妙的旅程。小狗它没有名字,有名字的小狗就会成为他的宠物,它就是小狗,它是自由的朝圣者。小狗在一个夜晚消失了,他回头去找,原来它卧在一个年轻女孩的.脚旁,继而女孩扔一颗石子,小狗跟着女孩上了车。本来他想叫住那个女孩和那只小狗,可他发现他不知以何种身份,他感谢小狗陪他走了这么一段路,小狗对它主人的选择是自由的。

  他也曾徘徊,也曾想放弃,因为这实在太累了。可他明白距离终点越来越近了,往前走一步就又进一步。他终于看到了他的朋友,他看着那瘦小的骨瘦如柴的背影,她像是有两个头,因为肿瘤凸出的缘故。他告诉她,他走了很远的路来看望她,只是想和她道别。他给她买了很多礼物,她静悄悄的,苍白无力的眼神早已预想这一切,她像平静的湖泊,又像翻滚的波涛,总之她是神秘莫测的。她好像有很多话想要说,但生命的旅途就要结束,病痛使她失去了说话的自由。可她依旧记起了她这位善良的朋友,她终于想起了,后来,她就离开在一束光中。

  他看着自己手里的石英,回想着自己做过的错事,就在那一瞬,烟消云散。

  他紧紧抱住自己的妻子。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二十二篇

  这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却让我爱上了这本书,依旧记得当我拿到这本“错”书时的神情,原本要买的是另外一本,只因自己的大意让我和《一个人的朝圣》有了奇妙的缘分,从此这本书陪我走了一段奇妙之旅。

  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二十三篇

  《一个人的朝圣》是哈罗德的朝圣,是对自己前半生的直视,通过它,哈罗德正视了父母没有教会自己爱的实力的事实,正视了刻意隐藏的那段20年前的记忆,对戴维还是深深地歉意,但是也意识到戴维是代替自己去做了一件自己始终想做但没有做的事情,唤醒了和莫琳相遇时一切鲜活的记忆。没有戴维了,他们也不能始终这样死寂地相互对待对方。爱永不会死!

  哈罗德本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他从不高调过活,鲜有挚友,低进尘埃里;而看到这我也会想,我们个人在这个喧杂的世界里不也是活的如蝼蚁,有时会感觉自己湮没在人群中也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样子。读完这本书,你会发觉哈罗德其实就是我们内心深处的自己,他一路踏过来的'艰难也亦然代表着我们每个人的人生征程。希望我们找到真正的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二十四篇

  《一个人的朝圣》写自蕾秋·乔伊斯。那么何谓朝圣?通常,它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本书所述便是主人公哈罗德前往重要地点的旅程中的所悟所感,以及与所遇之人发生的故事。奇迹,由英雄缔造却被平凡人所见证。87天,627英里,这段看似遥不可及的旅程却由哈罗德——一位退休老人徒步走完。多少人,至中年,却早已被生活所埋没,正如书中所述;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生活固然艰难,但没有激情的生活就像死沙一般毫无生机,中年之后也便只能碌碌无为,堕入地狱。所言也许有些严重,但毫无贡献的一生又凭什么能升入天堂呢?你也许会认为,书中人物只不过是弄虚作假罢了。但生命中又有多少奇迹是你不曾发现的呢?这只能说明你不够慧眼。但虚构的故事也终有其意义,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那乔伊斯笔下的哈罗德究竟是怎样的一种人呢?他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生性善良也许并没有错,但过于善良就是懦弱了。哈罗德便是这样一个人。他被人叫做没人要的.儿子,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这样一位loser又是凭着怎样的一种信念走完1009058米的呢?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之老友。他简单如阿甘,随即克服万千困难,终得见友,并救之。初衷,说得简单,但做之甚难。有多少人年少时的梦想早已化作散沙,也许那是童言无忌,但成年后的目标又有多少人实现了了呢?坚守初衷,何其困难。但若连初衷都没有,形同骨架的生活,我宁愿不要。初衷也许会变,正如人生一般,它就像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正如著名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罗德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出发,却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终于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想要的人生。其实每个人都是这个世界的观光者。只不过有些人会名流史册,有些人则默默无闻。各行各业都是角色之一。并非要死得其所亦或是重于泰山,但万万不可的是为非作歹,毫无价值的终其一生。实际上并不是我们不适合做什么或者没有兴趣。而是我们能做什么,能否坚持到底。许多事情并不是我们所想做的,但能坚持到底,那也是一种成功。哈罗德也并不是职业徒步手,他连准备工作都没做就上了路。但他靠着信念,也许那不是初衷,但他做到了,便从loser蜕变为了winner。平凡走向成功就一只有一座桥,那就是坚持。不过是一段旅程,不过是地理上的一段距离,不过是脚尖的一步横跨;但他却踏入了心灵的永恒,他不在躁动而是宁静。正如教徒朝拜是心灵的放空一般,他也做到了,也便收获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二十五篇

  朝圣是什么?

  朝圣其实就是一种信仰。

  我们不需要惊天动地地去做一个决定,只需要遵循内心一个信念,然后不犹豫,不退缩,不贪求,就会变得义无反顾,无论前方发生什么,都不能阻止去那里的脚步。从熟悉到陌生,从眼前到远方,无惧苟且才有诗。

  这是一个平凡的人前往自己信仰之地的`旅程,是脚步之旅,更是心灵之旅,是追寻,更是救赎。

  在路上,将一个脚放在另一个脚的前面,简单行走,就会遇见不简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二十六篇

  因磨难而紧闭的心扉,盛装日益干枯的灵魂,无助间,期盼甘润之露,等待叩响之声。浑噩于冥冥,终消殒,而殆尽,是未知寂寞的归宿;及其缄默于黯淡,却渐渐体察心路孤独,寻得明澈之钥,一方天地已被自己叩开。陷于人生泥沼,岁月蹉跎,挣扎消弭,一个由六旬躯壳包裹的灵魂。无神双目收到贝里克友人的来信,承载尘封记忆,奎妮开启了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追随朦胧本心指引,恍然间已徒步踏上回忆之行,心路之旅,空留妻子莫琳不知所措。细薄的帆布鞋,重复将一脚简单移至另一脚前,千篇一律却愈发沉重,六百二十七里,心潮却是汹涌澎湃。心灵的留声机,重述童年,唤起母亲离别时的惘然若失;记忆的幻灯片,记录儿子的`自杀,涌上泣不成声,触及妻子的绝望,懊悔无及。曾责怪自己,但一味等待救赎,实永驻麻木。终于寄望奎妮,却又在朝圣路上,了然孤独,重获新生。

  “要真正地注视,必须一个人走路。”龙应台热爱与风景间的单独私会,深谙素淡间才可微笑审视,孤独中才能蕴藉隽永。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所泛起阵阵涟漪,仅在寂寥静谧中,无所流连时分,才能让心灵震撼激荡,至此叩开心扉。始觉,心路必定属于孤独,孤独沉淀自我救赎。“郁孤台上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劳碌无为的煎熬,歧路悔恨的折磨,于无常人生俯拾皆是。前者消磨毅力,后者吞噬希望,心灵若是不堪重负,便任由黑暗蔓延,行尸走肉亦或堕落深渊,埋怨生憎恨,而疯狂报复无所不至,带来生命厄运般终焉。实在无人料及病床上奎妮已相貌非人,奄奄一息。读来下一塞,满是沉痛,不安。深感结局于哈罗德,于这位悔恨万分而虔诚的朝圣者,实在不公。然而哈罗德会感动于熹微晨光已然将奎妮呈现面前,感动于紧握奎妮病态般瘦弱的小手,而曲折与悔恨曾被麻木囚禁,经八十七天的肆虐,竟释然。再度抬头,与莫琳相执手,笑容弥漫。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仅有独自跋涉,才能在缄默中排却喧嚣,重新发掘生命中点滴情愫。有的路,只能一个人走。于此路彼端,步入时光尽头、人生末尾,拂去岁月蒙尘,历经心路孤独,则又是一番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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