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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日的征文(最新27篇)

时间: 2024-07-20 01:10:57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最新27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征文的身影吧,征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征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宣传日的征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一篇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二篇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要让法律在心间常驻。

  谈到法律,总汇给人以神秘、胃炎、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定着人民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正因为如此,我们要学法、守法并会用法。

  我们已经开设了法制教育科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般,通过学法,我们要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识,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站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性。

  遵守法律和宪法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裁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有为了社会的安定,更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我们都知道,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要找法律帮忙,但未必能做到。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要用法律来监督自己不犯法;要用法律来帮助别人守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是世界上的一大奇迹,它给社会以安定,给生活以秩序,并给人们以最高的利益。学法、用法、守法,是每一个人必须接触的,也是给我们最大帮助与利益的。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三篇

  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

  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四篇

  当个“法盲”可不好

  孔欣是高中一年级学生,她在学校是一位乖巧的好学生,在家里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公主。她的父母都特别爱她、宠她。她一直饭来张口,钱来伸手。在他们看来,只要孔欣学习好,考个好学校就行。

  一天晚上,放学后不久,孔欣父母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的一头传来了一个凶恶的声音:“你女儿在我们手里,如果想要她活着,拿10万元来!不许报警!”接着,传来了孔欣的哭声:“妈妈来救我!这里好黑!”妈妈一听,顿时呆住了,女儿被绑架了!爸爸一把夺过电话:“你到底是谁?”电话那头只说把钱放在某处,然后就挂断了。

  孔欣平时花钱如流水,每个月都要2000多元,父母开始对她平时花销有所控制,哪知发生了这种事。

  孔欣的父母坐立不安,突然发现孔欣的书包扔在了床角,就赶紧翻看女儿的书包,结果翻出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的.和陌生人说的一模一样,字迹却是孔欣的!

  爸爸明白了几分,这时电话响了:“钱准备好了吗?送到……”爸爸突然问:“小欣,是你吗?快回来吧,这可是犯法的,如果公安局进行调查,你就涉嫌敲诈罪,将受到法律制裁。”后来,孔欣回了家,她承认自己是想诈一诈父母,才自编自导了这场闹剧。

  孔欣是个聪明的孩子,父母也望女成凤,但差点儿犯了法,因为孔欣在父母的溺爱下,大手大脚惯了,当她的行为受到控制时,她受不了,才发生了这场闹剧。所以青少年要多学习法律常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

  同学们,当个“法盲”可不好呀!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五篇

  阳光不能摆脱影子独行,人类必须靠严格的法治来束缚感性。从巴比伦时代升起在天际的名叫法制的星,古人仰望,今人探索,白云苍狗,风云变迁,它的轨道在时间的蜿蜒中无限地接近最平凡的土地,甚至今天,我一个高中生,也可以在纸上浅谈自己心中的法制。

  发质也许不是一个以我那微薄的阅历可以信手拈来的话题,但在我曾有幸探寻的书海一隅中,也许有法制的一个侧影。

  公元前1800年,一群来自古巴比伦宫廷的奴隶在烈日下磨平一块即将创造历史的石头的棱角,他们用粗糙的手指紧捏石刀,在石面上刻下一个个昭示着人类历史里程碑,却也昭示着他们悲惨命运的微凹符号。如今,它静静地立在大英博物馆的玻璃展橱里,柔和的彩灯下,它还留存着两河流域阳光炙烤的痕迹,但石面不再剥落呛鼻的石灰,奴隶滚烫的汗水也已经风干,唯一留下的,是它肃穆的黑,以及讲解员口中它身负的早已不是秘密的文字。《汉谟拉比法典》几千年后,人们这样称呼它,不是以那将它扛出高山,将它打磨成现在模样的人们,而是以那个遥居宫廷,早已陌生了两河的阳光的王来命名。在法制出现的最初一段时期里,人们说:“仁义恩厚,此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此人主之刀斧也。”无论是仁厚,或者是严酷,那时的法治都只做、是统治者手中可以歌唱也可以喋血的傀儡。它离真正生活着的人们那么远,离我心中的法制,更是遥不可及了。

  历史在前进,社会在发展,人心在觉醒,法制的完善与延续还真是没有尽头。几千年后,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上,一张令箭,掷地有声,我未曾亲睹包公风采,但我相信,那一刻这个流芳百世的英杰黝黑的面孔必然是严肃的,沉静的,满是对法制的敬畏,敬仰。亲侄儿的血溅在公堂的牌匾上,长嫂在啼血。大义灭亲的故事之所以能被传唱千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的法制观念发生了极大的转变:“法治不议,则民不相私。”正义是唯一的信条。然而,从小受最主流的传统教育熏陶的我,一向最仰慕包青天刚正不阿清名的我,今天行文至此,居然也像那些批评家,那些诟病包拯的人一样迟疑了。

  不是每个人都有包拯一样的抱负和胸襟,人毕竟是感性的动物,法制的最终目的,是法治,法治治下的,是人。然而,绝对公正的法制,却在违背着人的.本性,淡化着天理伦常,在逼迫着人们在良心和正义之间抉择。这就是真正的法制吗?

  我听说近些年来,法律作出了修改,允许了“亲亲相隐”,这是何等的创举。

  我很庆幸自己是活在当下的,在这个法制逐步健全的社会里,法制在以更近合人性的方式渗透着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以更仁厚的方式对待恪守道德与法规的人们,在以更强硬的态度捍卫着正义和底线,在以更合理的条款制裁着心存恶念的凶徒。

  但愿每一个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心中都能存有法制的光芒,在天长日久的民族进步和社会更方面矛盾的磨合中,凝聚成最明亮的启明星,永耀中华!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六篇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知法是社会普遍要求的法律常识,只有知法才能守法。

  当青少年受到敲诈勒索时,往往因对方的凶狠而束手就擒。他没有想到,可以用法,他完全可以拿起解手可及的法律武器(最具权威的“武器”),来反击对方。

  由此可见,知法是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条件。但我们也要适当的用法、守法。

  不知不觉,三家网吧在同一条街开放,进出的人络绎不绝,网吧门口停放的车辆几乎全是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三家网吧经常通宵达旦,红灯绿彩在夜幕中闪烁。

  玻璃门上的打印纸上,黑色的大字格外引人注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可一群群有说有笑的花季少年,对此置若罔闻,不慌不忙、大摇大摆地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

  门上醒目的.大字并未能让他们反悔,继续执迷不悟。洁白的手在推开玻璃门的刹那,就已经染上了污点。生命的禁果被一次次品尝,最终他们会因此而付出前所未有、惨痛的代价。

  显而易见,他们并没有守法。

  这种事情已不再是新闻,成长的阴影在他们身上留下岁月的白斑。而我们呢?

  我们是否应坚决把网络的诱惑拒之门外?多读好书,学习法律知识?还是沿着他们“先驱者”的足迹继续滑下去?答案也是显而易见。

  守法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长大,为我们步入复杂的社会攻下坚实的基础。

  我们应从小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拒绝任何不良因素的影响。“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要明辨是非,主动寻求老师和家长的帮助,以免误入歧途。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关爱明天,知法守法!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七篇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学校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谈到“法”大家都不会觉得陌生,因为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然而作为21世纪的我们就要“知法、学法、遵法、用法”。

  像我们这些中学生就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老师有《教师法》,我们只有做好自己应遵守的法律才能快乐地生活。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与制裁,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触犯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正在成长,也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时候,我们在面对世界时,有美好有难过有阳光有黑暗有竞争有压力,同时也在面对着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在生活中,最常见的不守法则的现象莫非是打架、勒索、抢劫等。举一个例子:曾有一篇报道说过,一个16岁的中学生,因为长期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不敢跟家长学校说,终于恼羞成怒,用一把小刀将一个人刺死,这个中学生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如果这个中学生能在被勒索时会用“法”,也许就不会酿成今天的大错。

  邓小平爷爷曾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而现在正在处于青少年的.我们,正在懵懵懂懂,对于所谓的“法制”还只是略懂一二。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为了祖国的繁华稳定,我们必须选择一条正确的路,然后我们就必须懂法,必须知法,这样我们才能迈出人生的第一好步。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可能会有无数个诱惑在等待着我们,但是我们必须无时无刻都想着“法”,在每一次抉择之时,都要想着“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好公民。

  只有学好法律,我们才能用好法律。当我们遇到一些危险时,我们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也可以维护到他人的利益。祖国未来的事业都由我们这一代的青少年继承,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这都关于到“法”,可想而知,“法”在我们现代生活中是多么重要。

  “法”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必须做到“知法、学法、遵法、用法”当一个真正的好公民。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八篇

  法制是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则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记得有一天,妈妈和我逛街来到鞋都,在里面精挑细选出了一双棕色凉鞋,并决定将它买下。望着柜台前如水的长龙,我对妈妈说:“妈妈,我们直接付款吧,反正发票那东西也没多大用。”妈妈回答道:“那可不行,发票证明了我们是在这儿买的东西,坏了是可以退换的。”我说:“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坏,不开发票还可以缩短时间呢!”妈妈说:“万事都要谨慎,这关系到消费者权利呢。”见妈妈说得条条是道,我只得乖乖等了段时间。

  回到家,妈妈迫不及待地打开鞋盒,穿上鞋在镜子前走了几步,只听见轻微的“啪”声,妈妈惊叫起来:“这鞋跟断了。”她将鞋放回鞋盒对我说:“走,我们到鞋都换货去,记得把发票带上。”

  来到鞋都,我们将鞋交给工作人员,呈上发票,说明鞋损坏的过程。只见那名工作人员交给另一个人鉴定,果不其然,是鞋的质量问题,工作人员立马给我们换取一双,并让妈妈在这里试验一下有没有问题,最后我们欣喜地回到了家。我问妈妈:“为什么他们肯给我们换鞋呢?”“因为这牵涉到厂家的信誉问题,而且还有消费者的`好帮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它规定所买商品如有质量问题,自发票开据之日15日内,商家必须换货。这是我为什么留发票的原因。”“噢,妈妈,下次我也一定要留发票,保护我们的权利。”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法律保护着我们的权利。它无处不在,我们要知法、守法,让法律常伴我们的身边。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九篇

  是什么原因使青少年踏入一个又一个黑深的陷阱,让青少年无法脱离犯罪的魔爪。这里就有两个真实的故事,值得我们思考。

  在某中学内有一名高中学生小华,平时爸爸妈妈对他很严格,一分零花钱也不给他,并且每次考试都要求他考高分。他恨自己的父亲不给他零花钱,又抱怨父亲对他太严格。

  于是,小华就开始了犯罪行为。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百导教育,在学校里学生的居住区,小华悄悄偷了某位同学200元钱。父亲知道了这件事后大发雷霆,决定要狠狠惩罚他。可没想到,儿子被父亲逼的离家出走,开始大胆的到居民家去偷钱。最后,小华在一次偷窃中被警察抓住,被判有期徒刑3年。

  其实,青少年犯罪有很多就是因为金钱的缘故。

  某初中同学明明,平时在父亲的溺爱下花钱大手大脚。最近花钱如流水的他迷恋上了网络,还经常请客带同学们去网吧。在他眼里,家里有钱。因此,当父母知道他迷恋上网,控制了他的经济来源后,他就受不了了,想出一个绑架自己的`闹剧来吓父母,向父母开口索要金额十万元之多。

  从这两位同学的犯罪过程中可以看出,他们对于法律知识非常无知。确实,青少年为何犯罪呢?无非是为了金钱,为了报复,或为了其它利益。

  著名诗人但丁说过:“人不能像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而法律是人类一切知识的结晶。”我想作为新世纪的少年,我们应该多学习法律知识,尤其是那些和自己有密切关系的法律知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这些法律对我们青少年起着时时保护和监督的作用。

  同学们,“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让我们抵住一切诱惑,堂堂正正做人,安安心心过日子,相信我们的国家会越来越强大的。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十篇

  我国有句古话叫“无规矩不成方圆”,而苏澈的这句“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时刻提醒着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法律像一把大伞,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法律像坚强的战士,时刻为光明战斗;法律像一把利剑,捅破黑暗的犯罪组织。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更应该学法、知法、守法,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我从学校每周的'普法教育上学到了不少法律常识,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也知道了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在校内,遵守学校和课堂纪律;在校外,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不仅守法,更要时刻做一个讲道德的青少年。

  “勿以恶小而为之”,大的恶行往往从小恶引起。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出现意见不同、出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这样小小的摩擦就变成了故意伤害罪。学校里还有一个不好的现象就是偷窃。这种现象,很多学校时有发生,隔三差五,便有丢钢笔的,丢橡皮擦的,丢书的……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以后成年了,偷窃了别人贵重的东西,那就构成了偷窃罪。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让我们共同努力吧,让守法成为一种修养、一种品格、一种文化,成为我们每个人的一种习惯!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十一篇

  我自从听警察叔叔给我们讲了青少年法律制裁这堂课后,我明白了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的道理。

  我们需要远离犯罪人,假如你的家人是犯罪人,你就应怎样做呀?对了,你就应不要跟他去不健康的地方,你也要指导他不要去上网吧,抽烟,喝酒等对我们不健康的东西。

  如果你的好朋友在14周岁到16周岁,还是16周岁以上,如果你发现他们有抢钱,偷钱等触犯法律的事,你要及时报警,不要跟他们一起做伤害我们的事情,因为法律无情。你在小学或是幼儿园时,发现你们班有人做小偷小摸的.事,你要及时阻止他,如果他不及时改正错误,也不听你的劝告的话,大了必定酿成大祸。

  比如,你放学回家,父母或是亲人都不在家,发现后面有人跟踪你,你就应怎样办呢?下面是一个很好的举例:一天,女孩娟娟放学回家,脖子上挂着钥匙往家里走去,父母都不在家。走到半路,娟娟发现有人跟踪她,她走到家门口,却不开门,在家门转来转去的,因为娟娟明白,只要她一开门,那个人就会进她家抢东西。忽然,娟娟看到对面的江大婶走出来,她拉住江大婶,并且小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江大婶,江大婶叫娟娟开门,自己在旁边打110。当娟娟把门打开后,那个人急忙冲上前把娟娟反锁在房间里,然后就在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警察叔叔来的及时,把那个人捉住了。

  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大家可要记牢了,自己一个人在家,可不能给陌生人开门哟。有些人为了钱,连自己的爷爷奶奶都杀了。所以你可不要小偷小摸,以免长大后酿成大祸。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十二篇

  同学们,我们千万不可忽视了自己的安全问题。安全工作不可麻痹大意,它关联着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也关联着我们的健康和生命。为了让大家都能在安全中度过,我跟大家简单讲一些安全法制常识,期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忙。

  我们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一样程度地接触了社会。目前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作为小学生的我们,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状况也时有发生。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必须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潜质,使自己在遇到异常状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1、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等。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3、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4、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同学们遇到的社会状况会比较复杂,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如遇到特殊状况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

  (1)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状况时及时拨打。

  (2)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刻、当事人、案情等资料,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

  (3)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好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同学们,安全工作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健康生命,期望大家处处留意,事事留意,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对安全问题持续高度警惕。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十三篇

  社会是由人集合而成的,社会活动是人的活动。如果我们的社会有规则,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井然有序;反之,社会就会混乱不堪。所以,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而法律就是众多规则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说起法律,人们一般都会想起“某某罪犯因抢劫杀人而被判刑”之类的事件,其实这只是一部分。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李某等三人在电影院观看电影时,起哄、打闹、吹口哨,影院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他们就是不听,后来,工作人员找来了民警将这三人带走。公安机关给予三人警告处罚。上述事件中,李某等三人的行为就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一位年近六旬的张婆婆和自己的老伴一起来到一家商场打算为她的六十大寿买件新衣裳。正当两位老人挑选衣服时,旁边的一位小男孩突然呕吐起来,许多人见状都掩鼻而过。这时,张婆婆突然失控跌倒,原因是她不小心踩到了呕吐物上滑到的。张婆婆有多年的风湿病,再这么一摔,到医院一查可不得了:右腿粉碎性骨折,做手术需要6万多元。做律师的儿子知道这事后,要求母亲走法律程序。张婆婆后来打听到小男孩父母因给儿子治白血病早已负债累累,让他们赔偿更是雪上加霜,但张婆婆还是将小男孩的父母与商场告上法庭,结果是:小男孩父母被要求赔偿手术费3万元,商场则不需赔偿。这让张婆婆觉得不太公平,并再次起诉,但结果是维持原判。张婆婆第三次起诉终于成功了,理由是出事地点是在商场内,且商场员工没能及时将呕吐物清理掉。这样,商场也被判决赔偿手术费3万元。这起事件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因此,作为社会公民的我们每个人都应遵纪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利和利益。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十四篇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中国古代5000年的历史,各个朝代都竭力推行德制,可是如果有些人真的没有“德”,那的德制只能是浮云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不会。所以,解放了以后,我们推行的是“法制”。

  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你便回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有一些人却以身试法,但是最后还是伏法。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违法呢?那还不是自己的好奇心太强和自己的控制里不够,而让自己吃亏,走是了绝路。才后悔莫及。

  今天我们学校请了一位朱警官为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节法制课。使我们进一步走进了法律,增强了法律的知识,并进一步让我们体会了法律的无情。正是像那位警官所说的有些人因为上网吧玩,最终使自己走向了犯罪道路,最后却害得自己进了监狱毁了自己大好的前途,这都是好奇心惹得祸。

  这使我想起了电视上艘播放的吸毒和贩毒的犯罪分子,为什么他们会这样?那还不是他们一时的好奇和贪婪心,使自己慢慢地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而且越陷越深,到了不能自以。难道不是这样吗?犯法把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弄得支离破碎。所以我们要每时每刻都警备,不要误入禁区,那只会让你走向黑暗,最终落入法网进了冷冰冰的监狱,到是你哭天喊地也没有人会来救你,所谓“法律无情,人却有情”。在生活中,我们必须时时刻刻,小心,小心,再小心,否则便会自废前程。

  法律是严肃的,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法之人,所以我还要劝告大家,小心使得万年船。自己要有坚定的意志力和强大的控制力,要分清是非遵守法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十五篇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确,没有了法律我们就无法正常的生活,于是,“普法”就成了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从小,爸爸妈妈就整天叮嘱我:“在路上要看红绿灯。”“走路要靠右行。”“在学校里要团结同学,和同学互相谦让。”,于是,“法”这个字就像种子一样,在我心中扎下了深根。

  慢慢的,我长大了,渐渐从报纸、杂志、书籍、网络上看到许多青少年违法的事:某地警方抓获了入室盗窃的犯罪团伙中全是未成年人,其中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某地抢劫的犯罪团伙中,最小的只有8岁……这一个个数字是我痛心疾首,他们几乎和我们一样大呀!

  不光是孩子,大人们违法的“光荣事迹”更多,比如说上周,我和同学一起回家,在红路灯处差不多被堵了15分钟,这都怪那些大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好不容易等到一个绿灯,刚要走,紧接着一辆汽车呼的以下蹿到对面,吓的我们魂飞魄散,就在我们被吓呆的时候,车子一辆接一辆的冲到对面,眼看又要红灯了,我们只能气的干跺脚。再比如说上上个星期,我们正骑着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好好的走着,一辆超速的车从我们旁边经过,差点把最外面的同学碰倒,如果她倒了,那我们就得玩一次“多米诺”了。除此之外,还有的人随意把车停在路边,导致我们没有地方可走,只能在机动车道上,非常危险。还有的人在我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急刹车,导致我们“追尾”,就像昨天,一辆突然刹车,一个小男孩就撞了上去,车主下来把那个小男孩骂了一顿,弄得小男孩满脸通红。如果这些人都能遵守交通规则,这样的事就不会发生了。

  普及法律,人人有责。“法”已在我心中扎下了深根,它会在我心中发芽,长叶,开花、结果。“法”永远在我心中!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十六篇

  “真讨厌,整天就知道法律,法律,还树立什么法制观念,真烦人。”刚刚结束一天的课程的我,此刻正在路边发牢骚,唉,班主任一天不停的给我们讲什么法律,打了下课铃十多分钟后,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教室,临走还不忘说句:放学要遵守交通规则。想一想就火冒三丈,一脚把路边的石子儿踢飞了。“唉哟!”不好,准是踢着别人了,我跑过去一看,嘿,这不是我们班有名的“韩非子”嘛,我笑着说:“韩非子”今天怎么不在家背书了?怎么和我这个爱偷懒的家伙一样四处溜达?

  “我还不了解你,准是书店又进新书了,否则你怎么放弃看电视的美好时光而溜出来?”这个“韩非子”心思果然缜密,只好和她一起去了。唉,真不想带她去,她这个人什么都好,就只有一样—十分热爱法律,总是动不动就给我上课。

  书店离这还有些距离,我们回家骑自行车一起去。虽然本人极爱看书,但从不看关于法律的书,我压根就认为我和地法律根本没关系,到了下班的时间,加上周围路口又多,性急的我当然没有耐心。我正飞速急驰在马路上,听见耳旁风声呼啸,当然还有心中的`喜悦,让我心旷神怡。这时,一阵刺耳的喇叭声穿过我的耳朵,这小司机可真狂,怒火三丈的我,与那司机开始进行激烈的角逐,至于“韩非子”早不知道让我“扔”哪儿去了。

  我一会儿“漂移”一会“加速”,玩得不亦乐乎,可人家小司机却根本没把我当回事儿。经过一个路口,人家一拐弯,跑了。而我却直接扑倒在地,好好地拥抱了一下大地母亲。接着就听见“韩非子”响彻云天的叫喊。

  把我扶起来之后,当然在她扶我的时候我就意识到了,“韩非子”果不其然的对我进行长篇大论式的攻击:“你这么大的人,怎么不长记性,老师说过多少次了,在马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逞一时之勇。平时让你多看些法律书籍你从来不看,现在吃亏吧。还有上一次,那张你捡得一百块,是假钞,被人家警察批评了一顿你还不长记性。还有上次,也是和别人赛车,你怎么这么没有法律意识,你再不看重法律,我看你还不一定惹出什么事……”

  虽然,我不喜欢“韩非子”长篇大论的教育我,但我也明白了她的真正意图。希望我以积极的心态去看待法律。我现在才正直发现法律其实体现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渗透着我们的生活,正是有法律的存在,才有如此和谐美好的社会,才是我们的健康成长。

  感谢你,“韩非子”是你让我对法律有了新的更深的理解。感谢你,法律,是你让我的生活更美好。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十七篇

  “家”在每个人心中,都是非常温馨的字眼。可曾经在我的家庭里,就时常是磕磕碰碰。有时甚至是大吵大闹。我就像一只既被人冷落,又受伤的小鸟,徘徊在大人们之间。也正是因为我这个五年级的学生。学了法,懂了法,让原本“硝烟弥漫”的家变得温馨起来。

  在我的家庭里,经常斗嘴的就是奶奶和妈妈。爸爸夹在她们之间应该是最无耐的角色。我觉得因为前段时间的“积怨”,妈妈就根本不知道赡养老人的义务。

  一次,奶奶拿了些东西给我吃。妈妈看见了,气得暴跳如雷,立刻把东西扔在了家门口!奶奶不动声色。妈妈不但不知道错,还要骂奶奶!我有点儿按捺不住了,悄声说:“妈,你别这样好不好?”

  “大人的事,小孩少管!”妈妈生气地回答道。

  这时,奶奶已经忍不住了,她和妈妈辩了两句。妈妈不分青红皂白就冲上去打人,奶奶也不让步。她一不小心,把妈妈的耳环拉了下来,妈妈的耳朵鲜血直流,当时的情景真是惨不忍睹。

  这次的战争已升华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我的泪已流到了面颊!爸爸带着妈妈去了医院,家里只留下了我和神情恍惚的奶奶。我想:这时奶奶的心里会怎么想呢?

  妈妈和奶奶的仇恨已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但我没有放弃。我知道,平时是奶奶最疼我了。于是,我默默地走到奶奶身边,跟她说:“奶奶,我知道这件事是妈妈不对,可您再仔细想想。您跟妈妈这么一闹,就更加疏远了我和您。以后,谁陪您说话,谁陪您解闷呀!妈妈那边我自有办法,只要您答应,她以后跟您吵,您就别理她。奶奶那慈爱的目光注视了我一会儿,才勉强答应了。

  我前脚刚到家,妈妈后脚就回来了。这时,我试着对妈妈说:“妈,您知道赡养老人是你们的义务吗?您整天和奶奶大吵大骂,难道就不觉得累吗?吵了以后,不仅您心情不好,就连我和爸爸也很难过呀!要是我长大了这么对待您,您的心里会怎么想呀?”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又千方百计地用各种渠道找了些关于赡养老人方面的文章,并把它偷偷的放到了妈妈的床头。

  妈妈似乎看到了我放在床头的文章,她没有任何的话语。但从那以后,妈妈对待奶奶比以前客气多了。有时甚至还能主动帮奶奶做些事。我想我的.目的已经慢慢达到了。

  现在,我的家庭比以前更和睦了,这都是因为我在平时的生活中学习了法,懂得了法的知识。我想,虽然我们还小,但法律的知识却不能浅薄,学习它可以解决我们生活中的很多困难。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十八篇

  生活中处处有法律,公民生活离不开法律。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尤其是要靠国家强制力的,于此,国家制定了一个在它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则——法律。法律无时不刻体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即使是一件小小的盗窃案,它也会相应地告诫着我们的不良道德行为,并给予相应的惩罚。

  就拿学生生活里的打架斗殴事件来说吧,这种行为是一种身体上伤害自己,伤害他人,心灵上伤害双方父母的恶劣行为,它反映了学生素质的差、极差!我曾经看到过一次学生打群架的场面,回家后差点没把我吓半死。当然,这也包括我胆子小的缘故,不过我觉得大部分还是因为学生打架不要命,太过“激烈”的方面!两方面人都拿着粗糙的木棍,使着生硬的拳头,毫不留情地双脚,混在一起,不管是谁,只要逮着就打,当时打架的人还有可能会觉得“很爽”,很“过瘾”,不过,他们想到了事后的严重性吗?我觉得事情的结果打都是一个样,轻微的受点皮外伤,严重的头破血流,甚至导致生命的终结。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当有人身亡后,其父母又将怎样接受这个现实呢?所以,这些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得到相应的惩罚。千万不要拿法律当做虚空,等真让你得到的时候再怎么后悔也都来不及了。

  生活中的法律还往往体现在一些家庭事务中。比如:父母在儿女小时候不理不顾,使用家庭暴力,没有尽到父母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那么儿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靠法律来改变自己的人生。也有父母老了以后,儿女不尽孝,不赡养父母,父母也依然可以靠法律撑腰,给不孝子女以理应得到的惩罚,并从儿女那里获得赡养费。这些都体现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法律是我们最公正的审批官,最铁面无私地包青天。

  盗窃在古代是一种十分令人厌恶的罪行,而如今一样,但是盗窃之人也非常多,盗窃的'方法也是千变万化,常常令警察头痛不已,但只要是案子就一定能查出真相,盗窃者们最终一定会被法律制裁,还被盗者以最大的安慰。

  法律是我们生活中的依靠,制裁者,最公正的人类法则,维护人类安宁,清扫一切罪恶。令正义的曙光庇护着我们。但歪曲的事实在法律的面前是不会瞒天过海的,我们千万不要有想依靠着法律而歪曲事实来陷害别人的想法,因为这种想法是决不会实现的,法律的那无数只眼睛将会永远俯看着这个世界,直至星球最终的灭亡。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十九篇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从而法律变诞生了。它告诫我们不准破坏森林,要维护国家的环境;告诫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除了一场场交通事故,使世界和平;告诫了我们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使人们成为了一个个品德高尚、行为端庄的小公民……

  “法律”,这个神圣的称呼,它像古时候的包拯一样“大公无私”;像正义的化生一样,为一位位弱者讨回公道;像一架天平一样,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正气凛然的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为社会驱逐邪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时刻扮演着当一个守护神的角色,伴随在我们身边,保护着我们;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无知的人们走向光明的大道;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坏它。如果我们尊重法律,那么法律也会尊重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的。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那么,它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今天,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的花朵,将来的栋梁,应该从小就要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

  法律是神圣的,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一些纠纷和矛盾;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如此美好幸福;没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会一次次重演;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法律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修养,一种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则。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让我们捧着一颗真挚的心,去和法律交朋友,和祖国交朋友,和未来交朋友,让法律伴随我们每个人的心田,使每个人都为拥有法律而骄傲!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二十篇

  今天,我从书上看到了《别让人民币再受伤害》这篇文章,文章中的一元纸币是这样描述自己的遭遇的:早晨还在钱包里做梦呢,迷迷糊糊中我和几个同伴被放到了一只胖乎乎的小手上。哎呀……你那么大劲干嘛呀?我都快被捏碎了!我不停地挣扎,拼命地叫喊,可怜我整洁的衣服一下就变得皱巴巴的啦!渐渐地小主人的脚步放慢了,我知道出去的机会来了,我急切挪动我那“娇贵”的身躯,希望小主人能把我递出去,可是小主人好像没看见似的,抽去了我的好朋友,它们一张张被递出去了,有的进入了豆浆老板的口袋,有的到了卖糠人的手中,有的进入了玩具店的钱盒里……

  唯独我,仍旧被我的主人紧紧攥在他那逐渐变脏的手中,不知过了多久,小主人松开了手,我扭曲的身躯逐渐被展开,一阵悉索声之后我舒展的.眉头马上又皱起来了,哎呀!疼!我的脸上被主人用圆珠笔写出了“帅哥的飞机”,转瞬间我被他折成了一架飞机,在他的欢呼声中无奈地上下飞舞起来……终于他累了,我被他丢进了他的书包,天啦!橡皮泥、卡片、弹珠、彩色笔都挤在一块呢!倒霉的我呀,在小主人的书包里经过一天的“磨练”,已经变得面目全非,看着自己潢身的伤痛,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默默祈祷这位“帅哥“能尽快把我送到好心人手上……

  看了这篇文章,我的脸微微有点发烫。回想起自己以前也曾把外婆给我的一张红色的百元钞票折成一艘轮船,让它在湖里航行,把它搞得浑身湿漉漉的,然后把它捞上来晒干……

  我又看了其他的书懂得了,人民币是“国家名片”,自觉爱护人民币,维护人民币的尊严,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每年5月15日至6月14日是保护人民币宣传月。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二十一篇

  人一生下来就开始受法律的保护,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动是自由的。但超过这个船的底线,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复名誉,使我们受到关怀和爱护;法律是严厉的,超过他的范围所作的事是不允许的,凡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他丝毫不留情的予以严厉的惩罚。法律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我们还是一名手无寸铁的学生,正处于长身体、长智力的`时候,各个方面还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的一片沃土,在这片沃土上,孕育着优良的种子,哺育着嫩绿的幼苗,保护着还未长高的大树……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未满十八周岁的儿童制定的一项法律。定这个法,就是要让父母不重男轻女,不虐待孩子,不遗弃或体罚孩子。所以,我们从小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前不久,我听说了一件引人注目的案例:有一位六年级的大哥哥叫小力,在学校是个笨鸟先飞的差生,他妈妈望子成龙心切,经常对他责骂,体罚。他身上常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可他的妈妈却毫不在乎。最后,他忍受不了妈妈的体罚与责骂,起诉了他的妈妈,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法官。经过法院的审理,小力的妈妈被罚了几千元款。从此,他的妈妈再也不敢体罚他了,他过上了幸福的日子。而且,他那本来“凶恶”的妈妈也变得温柔可亲了。从这个案例中可见,它——《未成年人保护法》就像一位保护神,时时刻刻保护着风中雨中的一棵棵幼苗,竭力使它们成长为一棵棵苍翠的大树。

  作为一名小学生,要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法的小公民。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创造安定、和谐的法制社会共同努力吧!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二十二篇

  一谈到法律,总会给人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正是由于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这个社会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法是划分好与坏、对与错、善与恶的准绳,是衡量公民道德的重要标准。

  我曾听过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孩子到别人家去玩,看到别人家有一个非常精致美丽的小玩具,临走时,他把玩具偷偷放入自己的口袋。回家后,妈妈只说了他几句,就没深管了。他也没有意识到这个错误的严重。到了后来,他的野心越来越大,总想不劳而获,偷的东西也越来越贵重,越多样,以至最后发展到无恶不作的地步。在一次抢劫中,被警察现场逮捕,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此时的他是伤心不已追悔莫及,但一切都已是不可能再挽回的了,等待他的是漫长的铁窗生涯。“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说得一点也没错。

  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自我保护能力也是生存所需要的重要能力,而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就是我们成长中的守护天使。因为从我们出生那一刻开始,法律就与我们同行。

  法律是导航仪,引领我们在无边的海岸中找到正确的方向;法律是明灯,照亮内心的黑暗,指向光明的`地方。

  有这么一个例子,某市一小学二年级数学教师马某,因该班学生刘某未完成家庭作业,非常生气,把学生刘某叫到办公室训话,他越说越着急,顺手拿起在其旁边的热炉钩子将刘某脸部烫伤有三处之多。马某体罚学生的恶劣行为,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教师马某后来被学校开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了学生作为未成年人的权利。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开始,让我们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二十三篇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就应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有统计证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如果你认为“此刻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此刻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此刻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群众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这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二十四篇

  如今人类的科技水平越来越发达了,但付出的代价却远高于收获,那就是环境,看看如今的地球,土地荒漠化越来越严重了,温室效应使水位不断在升高,动物灭绝速度越来越快。地球上的生机在渐渐消散,都到了如此紧要的关头了!我们应该将绿色放在我们的心中!

  当我在看“动物世界”时,有一期讲的是北极熊,北极的“王者”,可是如今,“王者”的领地在不断缩小,为什么?因为人们不断地砍伐树木,并加大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导致气温不断升高,冰开始融化了,水位上涨,也许再过几十年,“北冰洋”将要变成“北汪洋”了,北极熊也会随着北极的消失而灭绝!

  唉!多么一件可怕的事啊!人类的错误有可能毁灭地球。但有的人已经开始醒悟了,许多人开始行动了起来。

  广州已正式将垃圾分类放置入明文规定,再近一个月的运应期后,违者将会受到处罚,这是多好的方法啊!用法律这个强硬手段介入,害怕什么,没有人会乐意触犯法律,它是一睹金刚墙,把绿色安全地包裹进来,这个行动应将会在中国普遍,绿色将会在中国蔓延!

  2009年3月23日,上海首次加入地球一小时活动。一些城市为了应对气候变化站了出来,巴黎,伦敦,纽约,雅典,悉尼,罗马等88个国家的400多个城市。看着两张照片:一张是悉尼在夜晚灯光下绚丽的.照片,另一张是没有灯光的照片,在我眼中,第二张更美:少了张扬,多了成熟;少了绚丽,多了自然。我想这才是城市最美的时候吧!不久的将来,我也许在上海的夜空中我也能够看到灿烂的星空。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让绿色存在于我们心中,让绿色存在于永恒。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二十五篇

  在大多数孩子的眼睛里面,“法律”这个字眼总透着一股神秘和威严。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未成年人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从很小的时候起,我就开始关注法律,那时的我还是一个幼稚而天真的小孩。可是不知怎么,一看到那些法制故事,我就情不自禁关注起了这个那时令我似懂非懂的名词——“法律”。那时我们小孩子最喜欢的是少儿频道的动画片,而我是个例外,偏偏喜欢中央电视台的法制节目——《今日说法》。我几乎每天都会收看这个节目,近乎到了痴迷的程度,每天中午,节目一开始,我便一手捧着饭碗,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生怕会错过每一个精彩的镜头。时光飞逝,转眼间法律已经陪伴我度过了几个春夏秋冬,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个六年级学生了,但是收看《今日说法》依旧是我每天的家常便饭,它已经成为了我每天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观看《今日说法》,不但可以了解这些年来祖国法制的变迁,而且可以增加许多法律知识,有许多法制故事令我记忆犹新,其中有两个故事最让我记忆深刻:一个女孩,父母离异后,与父亲和继母生活在一起,继母一直虐待她,最后将女孩的胳膊打残了,继母因此而被判刑。这个法律事件引起我的深思,虽然这是一件小事,但女孩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就因为继母不懂法,不知道打孩子也是违法的行为,才导致了事件的发生。这件事告诉我们:不学法就很容易触犯法律;我还在《今日说法》看到过这样悲惨的一幕:广西田东县一位司机驾驶大货车行至国道323线,将横穿马路的一名6岁男童碾压致死,一名仅6岁的'儿童就这样被夺去了宝贵的生命。这起交通事故只因男童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不可翻跃防护设施”是交通规则中明确规定的,可是,人们总是这样想:没事,我心里有谱,绝对不会发生事故,再说了,这样不就可以少走几步路了么。他们就是因为这种侥幸心理,而送了性命,几步路难道还不如人生最宝贵的东西——生命么?这种走捷径丢性命的事故数不胜数,这难道还唤不醒人们遵守交通法规的心吗?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种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劳动法》等相继出台,然而我觉得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作为小学生,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更要坚定崇尚科学、追求真知的信念;树立远大理想,确立人生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勤学苦练,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用党的方针路线指引自己,用优秀思想文化影响自己,激励自己;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知法、用法、守法和护法的水平,让法律一直随着我们成长。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二十六篇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新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尤其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显得十分重要。

  青少年要健康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就必须树立远大理想。遵守社会公德;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用道德纪律、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同学们在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是同时千万不能忽略学习法律知识。

  在我们身边, 由于缺乏法律知识的而造成的伤害的案例有很多很多。例如某个星期天,三位同学在马路上,边听着耳机音乐,边玩滑板,不一会儿身边路过一辆汽车,“碰”的一声,一位同学被撰倒在地。立即被送到医院里,不幸中的大兴,只是被检查出严重扭伤。通过这个案例说明我们小学生在玩耍时要在合适的地点,注意安全第一。如果不懂法的小学生也不知道已经违反了交通法哦。

  还有一些事例在学校也经常发生,如;一名学生经常偷别人的学生用品,然后被其他同学居然发现了,偷的哪个同学死还不承认。唉,这位同学不知道,这种小偷小摸的行为会影响他的`一生,当他长大了,到了社会就会去主动的偷窃别人的东西。因为他已经习惯了,不知道已经触犯了法律。他是违反了盗窃罪哦。

  通过以上真实的案例,让我们了解到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了吧。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国家的根,国无法则不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提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生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小学生都应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学生。

法制宣传日的征文 第二十七篇

  国家未来使我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到保护;合法权益受到保障,制定了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并要求我们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我们看来,为了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社会主义接班人,就要严格遵守法律,认真执行法规!

  法,是把双刃剑剑,握住刀柄就可以为我们服务,握住刀刃则会割破手指,那就要看你握的`是刀刃还是刀柄。对于品行恶劣的人来说,法律是无情的,甚至有些残酷。而对于高尚的人来说,法律则是世界上最公平最公正的东西。

  我们众所周之的三字经提到:“人之初,性本善”;意思是说:人小的时候,心都是向善的。也就是说:我们都曾经有过天真,都曾经在学校李快乐成长。那学校的概念是什么?学校是培养人才,塑造人格的地方,学校更注重人生观和道德教育观。那为什么有些青少年还是误入歧途,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越跌越深?原因很简单:主观原因是他们的自我控制力太差,客观原因是他们道德品行已坏,纯洁心灵已被沾污。这些事例就在我们身边: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一起中学生杀害在校学生案,抓获陈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两轮摩托车。唉!同龄人的我不禁为他们感到惋惜,又不禁发出感叹:羽毛相同的鸟儿一起飞!

  在甚或中,我们在同一个起跑线上,都为理想而拼搏,可有些同学很迷茫,在犯罪道路上越陷越深,把法律给远远的抛弃了,以至于理想被扒窃了都浑然不知1

  亲爱的同学们,知法,懂法,用法是我们成为新一代社会接班人的基础,让我们把法牢牢地记在心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世界的道路上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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