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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及地位精选14篇

时间: 2024-05-25 18:15:30

以下是人美心善的小编惊云帮大伙儿整理的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及地位精选14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及地位精选14篇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及地位精选14篇 篇一

【关键词】低碳建筑;能效;建筑企业;能耗;低碳经济

一、低碳建筑的概念

低碳建筑是指在建筑材料与设备制造、施工建造和建筑物使用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目前低碳建筑已逐渐成为国际建筑界的主流趋势。在中国,低碳建筑思想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并已写进国家的发展规划中。欧洲近年流行的“被动节能建筑”可以在几乎不利用人工能源的基础上,依然能够使室内能源供应达到人类正常生活需要。这在奥地利、德国等国家,已经成为现实。低碳建筑受到市场的认可是指日可待,没有绿色低碳内容的项目终要被市场淘汰,而积极筹划运营开发的低碳项目将有着不可估量的前景。

二、为什么要在我国建筑行业发展低碳建筑

伴随着城市化高峰的到来,建筑能耗的比重越来越大,并成为温室气体的重要排放源之一。建筑物所涉及二氧化碳的排放,不仅包括建筑施工和使用过程,还包括建筑材料的生产过程。从建筑行业的产业链条来看,要实现从高能耗发展方式向低碳发展方式的转变,就必须抓住低碳建筑的开发、建设和推广等环节。从长远发展来看,低碳建筑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将逐步获得市场的认可。低碳建筑蕴藏着许多节约能源、节约资金、创造工作机会的经济效益之外,低碳建筑是构建未来低碳生活方式的必经途径。

毫无疑问,建筑行业必须加快发展低碳经济模式,直接或者间接地降低能源消耗,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成为低碳经济时代的中流砥柱。因此,推广绿色建筑,实现节能发展,刻不容缓。

三、我国低碳建筑发展现状

低碳建筑是我国在发展低碳经济的大背景下提出的。低碳建筑并不是指一般意义的立体绿化、屋顶花园,而是代表一种理念和象征。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推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传统工业的模式是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和重污染,这种模式使我们不堪重负,同时也给全人类构成了极大的生活压力。和世界其他的国家相比,尽管我们以牺牲大量的资源为代价,那么在城市化进程推进过程中,建筑行业在未来会超越工业、交通等部门而处于社会能源消耗的首位。

在中国,目前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三分之一左右,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这个比例将迅速扩大。中国目前每年新增建筑面积为20亿平方米,高楼大厦在一夜之间拔地而起。这些建筑大多数都没有采用节能设计,现有的建筑也没有开始节能改造。比原有的建筑还复杂的设计和材料,例如不通风的房型、导热系数极大的落地窗、外飘窗等都成为了流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攀升,建筑总耗能总量大增,建筑能耗在社会总能耗中的比重越来越大。

我国房地产占社会总能耗的比重,由上世纪70年代末的10%上升到今天的30%。住宅建设也是资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的大户,目前住宅建设工业化程度低,施工仍以现场手工式操作为主,生产效率低,并造成资源、能源的过度消耗和对环境的严重污染。产业的集约化程度,降低能耗、物耗水平,促进住宅建设整体水平提高。建筑能耗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终端能源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并且上升势头迅猛,如果不加以节制,按照目前的发展,到2024年中国建筑能耗将达到我们难以承受的程度。

四、发达国家低碳建筑发展现状

发达国家由于城市化水平比较高,建筑业发达。目前在全球提倡低碳环保的大背景下,推行节能住宅,是欧美国家当前推行城市低碳化的一大热点。

英国政府在推动建筑节能方面可谓是下足了功夫。首先,是公共建筑。从08年起要求将博物馆、展览馆和政府办公大楼等大型建筑的能耗情况张榜公布,以推动社会力量加强监督,促进全国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其次,在个人家庭住宅建筑节能方面,规定新建筑设计时,必须综合考虑光照、风力等各方面的节能问题,开工前必须有获得当地政府批准的建筑能耗分析报告,否则将被拒绝施工建造。同样,德国也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或租赁房屋时,建筑商必须出示一份“能耗证明”,告知消费者该住宅每年的能耗。

美国大力实施绿色经济复苏方案,主要涉及六大绿色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目前形势严峻的建筑和制造业部门的关键性领域。比如翻新建筑物,以提高能源效率,通过投资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战略创造大量的工作机会。同时,美国环保局也对有利于节能的建筑材料授予“能源之星”标志。美国采购法规定,政府必须采购有认证标志的产品。

日本的具体做法是创设住宅领跑者计划的制度。制定“低碳化住宅建设标准”并且要求开放商实施。这些标准包括采用高效率节能的住宅装修设备,利用太阳能发电和地热的标准和数值目标,安装可以显示并掌握电和煤气的消费量的系统设备,以及根据“人体传感器”管理并控制家庭照明系统的标准设备。修改住宅贷款减税条例,对节能型住宅实行税制上的优惠。

五、我国建筑业发展低碳建筑的方法与策略

1.建筑设计上

在建筑的设计理念上,必须树立低碳意识。在建筑施工设计图纸上、方案中,屋顶、外立面、楼内的照明、供暖、甚至楼外的绿地都要尽量考虑到低碳。必须达到我国工程建筑环保标准,在建筑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逐步提高这个标准。

2.建筑企业经营上

建筑企业应当形成低碳思维,从更广阔的角度看,中国建筑企业为已经到来的低碳经济时代,需要用低碳思维重新考虑企业的生存和竞争力的问题,包括怎么应对未来更加严厉的环保和碳排放的政策法规要求,怎么应对未来产业内部低碳的标准,怎样应对未来消费者对低碳住宅和服务的购买倾向。一旦建筑企业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对建筑行业企业有低碳方面的要求,那么建筑企业必须从战略上调整其商业模式运作。

3.经济政策上

国家应该对符合低碳建筑标准的建筑工程,给予在税收上和政策的扶持,鼓励建筑企业推广并发展。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评价体系和推广方面,在政策和税收上鼓励还是要结合我国具体的国情与实际,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具体的低碳评价体系和政策。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及地位精选14篇 篇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围档以内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其他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规划建设、交通、公安、市容环卫、国土资源、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的职能职责在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相互配合、协同管理。

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就地、就近消纳建筑垃圾。

第五条各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应根据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发展时序等由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各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卫和市国土资源、环保、交通等部门经现场踏勘选定,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其范围、标高等堆放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适时向社会公开。

各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筑垃圾处置单位提出的申请,对处置单位是否具备运力足够的运输车辆、是否采取加盖密闭措施防止垃圾脱落扬撒等进行审核后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实施打围作业,硬化主要施工道路,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排水设施,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安排专人从事进出口车辆冲洗及现场环境卫生工作。土石方专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报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第十一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所载建筑垃圾的长、宽、高应当符合装载要求,不得在运输过程中遗洒、飘散建筑垃圾。

第十二条从事经营性建筑垃圾运输应当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实行封闭式运输,采取加盖密闭运输措施防止所载建筑垃圾在运输途中脱落、扬撒。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十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单位未经核准不得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不得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十五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四周应设置围档,进出场主要道路应硬化,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消毒灭害设施。填埋时应按照规定标高分层压实填埋。并设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扣分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相关责任人予以扣分。

第十七条建筑垃圾运输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罚。

第十八条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加盖密闭运输措施致使垃圾脱落、扬撒等的,由各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处罚;也可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国务院《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对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者给予处罚。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各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及地位精选14篇 篇三

关键词:建筑;设计;方法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筑与人是密不可分,相互关联的。人类生活及意识形态决定了建筑的意义。建筑设计反映着人类对自然的认知和人类社会的发展的形态。简单的讲,建筑设计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着每个人的生活质量。作为从事建筑设计的人员来说,人性化的、不断完善的、优秀的建筑设计将直接作用于人民生活,从而带动整个社会的发展。

一、当代建筑设计构成内容

1、建筑功能特点以及建筑设计

建筑工程作为满足建筑群体用途以及使用要求的重要内容,是居民建造房屋的核心目标。在日常生活中,建筑作为供人类居住、使用的基础设施,主要由木材、钢材、钢筋、混凝土、石材等相关建筑材料建设而成;例如:体育馆、桥梁、住房、寺庙、学校、医院等。广义的建筑物还包括园林艺术、金石雕刻等,建筑物在使用规定年限内,满足耐久、安全、经济、适用等特定功能。

建筑技术工艺作为历代建筑房屋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建筑结构、材料、物理构造、设备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等各种技术措施。在实际设计过程中,不仅要充分考虑建筑材料类型,根据具体建筑物理护理学要求以及相关设计规范,在建筑群体设备以及施工方面进行精细规划,从整体以及细节中进行设计整理。

2、建筑物艺术形象

在当代建筑设计中,建筑艺术形象作为当今人类房屋建筑的重要目的,主要包括建筑物群体、单个体型、内外空间组合、细部处理、建筑物立面构图、建筑材料色彩、建筑材料质感以及光影变化等因素造成了综合艺术形式。随着精神文明的发展,居民在建筑物外部设计追求新奇、奇特的同时,要求以自我特色、环境特色、文化特色为核心,突出建筑物设计特点;在亲切、温馨的同时,杜绝建筑工程“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受。在建筑物内部设计过程中,根据空间利用的目标,在经济实用舒适的同时,保障建筑物创新设计。

3、建筑设计经济合理

经济合理作为当代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在设计中必须充分结合当地经济情况以及历史情况,以人与自然为核心,在保障资金成本的同时,降低建筑施工设计经费。在这个过程中,建筑构造设计每个环节都必须充分结合合理经济的原则,在建筑过程中就地取材,时刻注重建筑工程木料、水泥、钢材、混凝土等材料选用,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有效降低造价。在建筑工程设计中,由于建筑方案平面设置外廊式、内廊式、时间确定、立体形式设置、层数、层高确定、结构形式选择以及基础类型选用过程中存在很大的技术差异;因此,在实际设计中,必须根据功能条件,在保障经济技术合理的同时,有效降低建筑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效益。

二、现代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1、秉持环保科学的建筑设计理念

在现代建筑设计中,建筑师应该充分考虑建筑物周围的社会与生态环境,努力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力求建筑物与周围环境之间的协调与融合。此外,在建筑设计中,应该积极发掘建筑周围可以利用的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资源利用设计,减少建筑资源消耗。

2、不断追求建筑物功能的多样性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人们意识的提升,人们对建筑的多重功能的需求日益提升。在建筑设计与施工技术不断发展的前提下,建筑师应该积极利用新型的建筑材料与先进的建筑理念,满足人们日趋增加的多功能需求。特别是多媒体技术以及现代智能技术的进步,更是带来了现代建筑设计的新革命。

3、探索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的方法

建筑物的建造是工人使用的,虽然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各异,但是多数建筑物都有着相同的命运,即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老化与损伤,据统计传统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一般为五十到七十年。在现代建筑设计中,建筑师不断使用经久耐用的建筑材料,摸索建设建筑物损失的建筑技术,来增强建筑物的耐用性与坚固性,从而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4、积极追求建筑结构的合理设计

在现代建筑设计过程中,建筑师普遍使用计算机等高新技术,快速、高效地利用质量较高、材质轻盈的建筑材料,设计出抗震性强、耐久性高的新型建筑机构。这种新型的建筑结构一方面可以减轻建筑物的重量,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建筑物的空间利用率,降低相关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投入,保证整体建筑设计的科学与合理。

5、努力探索建筑新型能源的循环使用

在现代建筑设计过程中,建筑师往往努力探索新型、可持续、可循环能源在建筑物中的使用。风能、水能、太阳能灯新型能源不仅可以减少二氧化碳的使用,提高空气质量指数;同时,可以促进人们生活的节能意识,促进人们节能习惯的培养;此外,可以减少人们生活能耗,真正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现代建筑设计方法的创新

1、建筑设计和城市设计相融合

众所周知, 建筑的存在不是孤立的, 外部空间环境与场所不仅赋予建筑创作构思的某种特质, 而且包容着建筑形式、空间因素所不能揭示的丰富的美学形式要素。即建筑形态设计与环境形态之间存在内在的统一及和谐的逻辑规律。尊重环境的整体性、多样性, 是创造整体艺术形象,表现现代建筑新美学观念的重要因素;更能反映出建筑设计艺术的本体特征, 以及对城市文脉、环境文理的尊重和认同。

2、加强逻辑思维在现代建筑设计方法创新的运用

所谓加强逻辑思维的运用是指积极运用归纳、演绎的逻辑思维方法进行建筑设计创新的方法和途径。通常来说逻辑思维设计两个方面:

2.1 归纳方法主要是指建筑师对于个别建筑现象,进行科学的分析、比较,从而上升为一般适用的建筑设计方法与理念。运用归纳的方法,可以帮助建筑师将不同时间或者空间的个别建筑设计方式总结成可以普遍适用的建筑设计林与方法。

2.2 演绎方法就是指建筑师在实际的建筑设计中,对于一般的建筑设计方法进行检验与改进,并实事求是地利用到个别的建筑设计中。运用演绎的方法,可以减少建筑师的工作量,帮助建筑师之间交流经验,从而提高建筑设计方法创新的水平。

3、加强现代建筑科技在建筑设计方法创新中的运用

现代建筑技术主要包括建筑材料与建筑设备两个方面。一方面,材料技术式方法是指建筑师在现代建筑设计中,运用新型、节能材料,谋求现代建筑设计方法的创新。另一方面,设备技术方法是指建筑师在现代建筑设计中,积极引进与考虑先进建筑设备的使用,从而推进现代建筑设计方法的创新。

结束语

建筑设计,狭义的讲就是设计出一栋理想的建筑物,而广义的讲,就是要综合考虑各种会影响建筑设计的因素,比如城市规划、现代技术、科技发展等,从而设计出美观、低碳、经济、适合社会发展的理想建筑。热爱并深刻体验生活是能够掌握建筑设计这门学问的前提。建筑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建筑设计又是建筑的根基,由此可见科学的设计方法对于人类社会与文明的进步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黎志涛。建筑设计方法入门[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6.

[2]张钦楠。建筑设计方法学[M].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及地位精选14篇 篇四

凯旋门和埃菲尔铁塔这两座建筑是法国巴黎的典型代表建筑,并且该建筑到现在的时间已经有百年之久。凯旋门在欧洲中世纪被誉为战争胜利的标志性建筑,该建筑其实就是一个曲面的拱洞,但是拱洞的每一面都有着非常宏伟的浮雕。埃菲尔铁塔的建造也有着非凡的意义,名字是以设计师的姓名来进行命名的,因为设计独特,整个造型都非常的宏伟,每年吸引的游客也是非常多的。

2、卢浮宫博物馆和金字塔

卢浮宫以前是王宫,但是在1972年的时候成为了法国的博物馆,该建筑里面有着大量著名的绘画以及雕塑,每年前往卢浮宫观赏的游客和艺术人士也是非常的多。卢浮宫的的金字塔是美籍华人设计的,它由多块透明的玻璃组合而成,主要的目的是用来采光,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反常设计,让该建筑成为一个特殊的景点所在,同时它也装饰着卢浮宫。

3、巴黎圣母院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及地位精选14篇 篇五

【关键词】建筑工程;节能设计;通风;日照;单体节能

通过对建筑的合理设计与规划,使建筑的通风和日照效果有效的改善,降低建筑冬季采暖和夏季空调制冷的能耗,取得较好的节能效果,本文主要从建筑的整体规划及单体设计对建筑节能进行分析和阐述。

1、建筑整体规划中的节能设计

1.1 通风节能设计

建筑物的室内通风设计对住宅室内的空气品质的改善及人体健康舒适的满足都有着重要的作用,良好的通风降低了空调的使用率,达到了节能的效果,因此,在对建筑进行群体总平面设计及单体设计时,要把自然通风的因素考虑进去。要达到自然通风的效果,热压和风压是必不可少的一声怒,建筑物正面迎风时,受表面的阻挡会形成正压区,而建筑物的背面及侧面此时就是负压区,正压区和负压区产生压力差,气流自然流动形成风,这就改善了自然通风的条件。如果要对风压进行较好的利用实现自然通风的效果,建筑物在设计的时候,大力面应该向着夏季的主导风向,只要在表面形成足够的压力差,打开窗户就可以形成对流。总体设计时,可以通过附属结构、景观及道路等合理对风向进行引导,使其朝着主要建筑吹去,达到降温效果,此外,这种设计中,还可以利用建筑层层后退、种植树木、高层建筑周围设底层裙房、建筑中间开洞等方式实现对风环境的改善。

1.2 日照环境设计

现在,建筑节能设计中对太阳能的利用已经成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在建筑设计中,应该将冬季日照时间也充分考虑进去,在夏季避开强烈太阳辐射照射的同时,满足冬季干燥温暖的环境。所以,要对建筑的间距及朝向合理的进行设计,在规划的时候,建筑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距离,保证阳光能充分照射到室内,也就是保证合理的日照时间。这个主要根据当地的日照标准、地理纬度、建筑高度、建筑地形及朝向等方面的因素决定。在现阶段城市用地紧缺的情况下,要对保持建筑日照距离和提高建筑密度二者的关系进行协调,才能取得较好的开发效益。另外,建筑的朝向应该考虑在获冬季获得充足阳光照射、避开冬季主导风向的同时还要考虑防止夏季太阳辐射的照射,但这二者一般很难同时满足,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总体而言,还是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而定,针对南方和北方有不同的设计标准。

1.3 绿化环境设计

植物的主要作用在于对局部小气候有着理想的调节作用,因此对植被的合理布局非常重要,在夏季可以形成自然的阴凉,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建筑物外墙受阳光的暴晒,防止了热反射及反射光进入到室内,也降低了蒸腾作用,增加了空气湿度,减低了温度。绿色植被覆盖的墙体或者屋面,降温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因此在建筑物的绿化设计上,种植成排的植物可以产生狭管效应,加快散热的速度。在建筑物的西墙种植爬墙植物,有效的降低了夏季太阳辐射,对于高层建筑爬墙植物的种植可以采取分层种植,便于植物覆盖整个墙面,屋顶的设计可以设置花园。建筑朝南的方向应该种植落叶植物,夏季可以遮阳,冬季也不会阻挡阳光的照射。

2、建筑单体节能设计

2.1 墙体节能设计

(1)外墙保温措施。建筑外墙的节能设计中,通常采用两种保温形式:单一材料保温、复合材料保温。单一材料保温是指把保温层与称重结构相结合,受保护层和装饰面层的影响,这种围护结构较少。而复合材料保温是指将结构材料和高效保温材料及装饰材料结合使用,结构材料主要承受压力,装饰面材料用于装饰,轻质材料作为保温材料,复合保温优点在于墙体厚度小、房屋的使用面积相应增加,且保温的效果较好。

(2)西墙隔热措施。南方建筑在夏季西面墙受太阳辐射照射的时间较长,且太阳辐射较强,因此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西墙进行隔热处理。例如,可以在西墙外种植爬墙植物,遮挡阳光的直射。也可以在西墙做两层墙体,中间夹空气,空气间层可以起到很好的隔热作用。目前最主要的隔热墙技术是玻璃幕墙技术,是建筑节能中效果比较显著的隔热措施,玻璃夹层留出一定的通风道,根据烟囱效应排除夹层中的热空气,可以起到较好的降温作用,配合百叶,夏季的遮阳效果也较好。另外,外墙颜色应该选择浅色,可以有效的反射太阳辐射,降低热量。

2.2 窗户节能设计

窗户的热阻隔效率比墙体小的多,因此窗户面积的大小对其保温性能有较大的影响,直接关系到建筑空调能耗及建筑采暖。因此在对建筑门窗的设计上应该做到:第一,加强窗户的隔热性能,可对玻璃的选材及玻璃表面进行处理,如采用低辐射玻璃、吸热玻璃或贴反射镀膜、热反射薄膜等; 第二,提高窗户的密闭性,减少缝隙,防止能量损失,需要对窗户的型材尺寸进行严格的控制,准确度量开启缝的宽度,也可采取封闭的方法;第三,可以利用空气间隔层提高窗户的传热阻,以此增加窗户的保温性能。

2.3 屋面节能设计

屋顶的导热及耗热量要远远大于地面或外墙的耗热量,因此加强屋顶的保温对建筑造价没有大的影响,但是有着显著的节能效果。屋面节能设计主要按照以下几个方面: (1)倒置式屋面。主要是保温层和防水层颠倒放置,该方法与传统的方法完全相反,因此起到较好的保温效果。 (2)屋面种植植物,可以降低太阳辐射的照射,通过植物的蒸腾作用增加散热的效果。 (3)蓄水屋面。在屋面进行防水处理后,可以蓄一层水,通过水分蒸发热量降低屋面的温度,改善室内温度。

3、结束语

总而言之,建筑物的节能设计有着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建筑工程中应该充分的认识到建筑节能的重要性,增加节能环保的意识,从而提高建筑节能的设计水平,创造更多的节能建筑。

参考文献

[1]龙卫飞。建筑创作中节能设计的运用[J].建设科技。2010(4).

[2]杨昌建。论述建筑工程中节能设计中的一些问题分析[J].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2).

[3]冯金。建筑节能设计在实际工程中的运用[J].科学之友。2010(32).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及地位精选14篇 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建筑许可

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第二节从业资格

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第二节发包

第十九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三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三节承包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五十条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第五十一条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体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第六十五条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承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在工程承包中行贿的承包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六条本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

依照本法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单位颁发该等级资质证书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收回所发的资质证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负责颁发建筑工程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八十一条本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中,除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八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及地位精选14篇 篇七

关键词:法院建筑总体布局功能分区流线组织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一座集审判业务、办公和宿舍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建筑。基地南侧为市民广场,项目区位条件优越,交通十分便捷。该建筑面积为32413.9m2,其中:办公大楼15层,面积20175.6m2;审判大楼3层,面积8947.8m2,生活楼5层,面积3290.5m2.

因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急需办公及审判场所,方案设计招标规定的时间非常有限,加上法院建筑功能的特殊要求,且目前国内还没有专门关于法院建筑设计的规范,所以我们在方案构思之前专门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厦门海事法院进行现场调研,与法院的工作人员进行广泛的交流,为在短时间里完成一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造型独特的方案创造了条件。在中标之后我们又到广东省汕头市参观莫泊治大师最近的作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施工图设计提供了很好的借鉴。通过分析基地现状及法院建筑本身特点,抓住其最为突出的问题,即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交通流线组织和建筑造型,明确了总的设计思路,经过精心的设计,方案以合理的平面功能布局、巧妙的流线安排及大方典雅的造型获得了各界的好评。

1总体布局

城市法院用地一般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方向与城市道路相连,这样便于合理组织办公入口、审判入口、羁押入口和生活入口不同性质的人流。可该项目用地紧张,形状不规则,只有南面通过城市广场与沿海大道相连。因用地条件的先天不足,给设计带来了挑战。为方便法院工作人员上下班,人民群众的上访和旁听,总平面布局时,把法院建筑中办公部分入口和审判区入口设置在基地的南边;犯罪嫌疑人羁押入口设在用地的北面;生活区入口布置在用地西北面,在用地内布置一条环形车道,把几个不同功能的区域联系在一起。建筑主体面向沿海大道。本工程用地通过一条弧形道路与城市广场、沿海大道连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大而威严的台阶柱廊作为办公楼室内空间与城市广场室外空间的过渡空间,营造出人民法院庄严肃穆的气氛,突出法院建筑的形象特征。法庭部分布置在基地的东侧,利用不规则的地形退让出一块广场,便于人流的疏散。法庭与办公区尽量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方便法官办公和开庭,提高工作效率,并可形成较大的体量以强调法院威严的气势。宿舍区作为附属用房主要用于内部生活及招待之需,布置在基地的西侧,获得比较安静和私密的空间。办公、法庭与宿舍区围绕着内庭院组合在一起,联系紧密又分区明确。由于设有内庭院,大大减弱了法庭对办公区及宿舍区相互间的干扰,改善了环境并获得了汽车回旋、停放及人流集散的场地。在有限的用地里,为法院的工作人员在西面规划了一个篮球场地。由于资金短缺,地下水位高,地质情况不理想等诸多因素,建设方决定建筑物不做地下室。为解决停车的问题,方案设计把办公楼和生活楼一层架空作车库,这样既解决了停车问题又抬高了办公楼入口的位置。用地南面规划了用植草砖铺成的室外临时停车位,既美化环境又解决停车问题。为满足远期停车的需要,已向市政府提出申请,把南面规划城市广场纳入中级法院的建设,作为法制广场供市民休闲,接受法制教育。

2交通流线组织

根据法院

建筑自身特殊功能的需要,为实现审判的公正性,法院工作人员、证人、犯罪嫌疑人和旁听人员等各种流线应互不干扰,严格分开。

2.1平面交通组织

法庭公众入口和办公主入口、宿舍入口及犯罪嫌疑人羁押出入口,分别设于基地南面、西北面和北面,做到公众、审判员、内部员工及犯罪嫌疑人4种人流出入口严格区分,各自独立。办公区和审判区通过封闭连廊形成法官通道,内部执法人员、庭审人员与外来人员互不影响。办公楼和生活楼平面交通主要由贯通整个平面的内廊进行水平联系。审判区通过环形走廊把法庭、证人室、合议室、羁押室、办公室及卫生间等辅助房间连成一体。考虑到要杜绝犯罪嫌疑人逃跑、串供、自杀和被害的可能,羁押室设置单独隔离的出入口,警车能直达,并且尽量缩短了与审判区的距离,设置了完全隔离的安全通道,不与其它人流路线交叉重叠。

2.2竖向交通组织

办公楼设有4台电梯,2台一组,分别设在东西两端。在一楼设无障碍通道,残疾人可从一楼进入电梯到达办公楼任意一层。办公区设两座防烟楼梯间,既满足平时相邻楼层的联系,又能满足紧急情况下疏散的要求。生活楼设两座封闭楼梯间,以满足竖向交通和疏散的要求。审判区设1台电梯供残疾人与老年人使用,同时设了3座封闭楼梯间,以满足不同人流的使用。办公区与审判区既相对独立又通过走廊联系在一起。整个大楼设智能管理系统,除底下几层对外办公接待的房间外,其余的房间、走廊与电梯必需通过电子识别系统认可才能进入,以保障法院工作人员、武器库和档案的安全。

3功能分区

随着社会的法制化,审判业务日趋益重,该法院要求设置26个小法庭,4个中法庭,1个大法庭(可容纳662名听众)。设计把规模小使用频繁的小法庭设在底层,将规模大且使用较少的大法庭置于三层并创造出无柱空间,既符合结构布置的原则又经济方便。办公楼裙房部分设置为外来人流相对集中,与法庭关系较为密切的大空间设新闻中心、立案大厅、扣押物品仓库;高层部分作办公、档案室及图书、资料阅览室;顶层中心部位设置了羽毛球馆(属无柱空间,二层高)供法院工作人员紧张工作之余锻炼使用,以缓解工作压力。

4建筑形象

在立面造型的处理上,吸收了传统建筑的构图手法,端庄的形体、粗旷的轮廓、对称的立面、虚实的对比、夸大的尺度、坚实的材质等,充分体现出法院作为国家机器的尊严。在沿海大道侧的办公楼面向市民广场,并在中轴线上设置宽大的直上2层的台阶和门厅,3层楼高的弧形柱廊环抱广场,营造出法院庄严肃穆的气氛。办公楼主立面有意识地在规整的体形中间嵌入一块大玻璃幕,隐喻“明镜高悬”。办公楼主体简洁的楔形体块犹如一块巨大的惊堂木座落在广场上,强调“执法如山”;顶部对称均衡的造型象征公正与公平,立面上舒展的水平线条延绵于天际与大地融为一体,象征着人民法院“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及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这些设计元素及符号,塑造出法院鲜明的建筑性格及独特的建筑形象。

5技术措施

法院建筑除需采取一般办公建筑的常规技术措施外,还有其特殊的要求。

(1)法院档案库的要求比一般的办公建筑要高,设计采用了较先进的有轨轻型密集档案柜。这种产品密封性好,空间利用率高。因档案库存放的档案为纸质和软

盘,不能采用常规的喷淋灭火系统,故本工程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相应照明灯和窗玻璃都采用了防爆产品,为防紫外线对档案的损坏,档案库设了双层防紫外线窗帘。为保持档案库恒温恒湿的状态,档案库设自动控制的通风空调系统。同时配有自动监控系统,通过球形摄像头把档案库的情况24小时不间断送回中心控制室,实行全天候监控。

(2)武器库对安全要求高,设计除考虑自动监控系统外,还在旁边设武警值班室。

(3)审判区的空调室外机放在裙楼屋顶,为避免震动和噪声,除选用低噪声产品外,还在设备安装时设橡胶垫片,并在设备与办公楼之间设轻型隔音板,尽可能降低噪音对办公区的影响。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及地位精选14篇 篇八

【关键词】现代建筑;设计方法;应用

1、前言

建筑设计是指进行建筑物施工之前,设计人员就要根据建筑物的施工要求,影响施工的问题进行探究,找出解决方法,最后用图表与文字等方式进行表现,保证建筑物能达到预期的要求。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建筑工程量过大、建筑工序较复杂以及建筑技术水平不够等问题日益明显,因此要对建筑设计方法进行改革。处于建筑工程重要位置的建筑设计方法,只有对建筑设计技术进行创新,才能为建筑施工发挥更大作用。

2、现代建筑设计的组成

2.1建筑功能

现代建筑功能包含建筑物的用处、建造目标以及施工要求。建筑物就是人们使用土层、水泥以及大体积混凝土原材料,建造出来的供人生活居住与日常使用的物体,建筑物的种类多种多样,包括居民楼、酒店、庙宇等日常初入场所,甚至包括古建筑物等。其中重要的是不管进行什么建筑施工,设计人员在进行设计时都要考虑建筑物的可用时间、安全系数以及使用程度等方面。

2.2建筑技术

现代建筑技术包括建筑物建筑的修建方法与建筑艺术,关系着建筑物的内部构造、施工使用的设施、使用材料以及施工方法等。设计人员进行设计时要进行考虑建筑规范与施工规定要求,同时也要注意建筑使用材料的选择、建筑设施的改革以及对建筑内部构造的设计。

2.3是建筑艺术形象

建筑物的设计不仅需要满足人们居住与娱乐的需要,还要注意建筑物的美观程度。因此在进行在建筑物外观设计时,设计人员不仅要让人们可以接受,还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创新性。在进行建筑物内部构造的建设时,设计人员要保持建筑物的实用性,保证建筑物可使用能力。

3、现代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3.1坚持环保设计理念

在进行现代建筑设计时,设计人员要注意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相融合,尽量不要影响周围环境,使建筑物与周围环境达到协调的效果。同时在进行建筑设计时,也可以有机使用建筑周围的材料,进行合理利用,降低建筑施工的成本。

3.2促进建筑的多样性增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建筑的要求也越来越多。为满足人们人员增长的需求,建筑师应该使用新式的建筑材料与先进的设计方法,满足人们对日趋增加要求。同时也可以运用多媒体信息技术以及先进的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现代建筑设计的发展[1]。

3.3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

建筑物的建造因为当时的技艺是有限,使用建筑物的寿命也是有限的。建筑物会随着时间的增长有所折损,经过研究发现建筑物的使用时间在50-70年之间。因此在进行现代建筑设计时,设计人员要注意使用比较先进和比较耐用的建筑资源,提高建筑施工的技术,来增强建筑物的稳定性与耐用性,提高建筑的使用能力。

3.4合理设计建筑结构的合理设计

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的设计人员经常使用多媒体信息技术等,选用许多质量过关、重量较轻的的建筑资源,设计出抗压性强与耐用性较强的新式建筑构造。使用这种新式建筑构造可以帮助减少建筑物的整体重量,同时也促进建筑物的使用效率的提高,降低建筑工程造价,促进建筑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5努力探索建筑新型能源的循环使用

随着许多新型材料的出现,设计人员也加大对环保的新型能源在建筑物中的使用程度。例如将风能、水能、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应用于建筑物中不但可以减少有害气体的散发,提升空气质量;其次也可以培养人们生活环保能意识,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最后可以减少人们生活消耗,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

4、现代建筑设计方法的改革

4.1在现代建筑设计方法加入自然科学

在建筑设计中加入自然科学,可以促进建筑设计方法的改革。其方法包括仿生学式、生态学式这两个方面。仿生学的改革方法就是建筑设计人员将生物系统的特性与建筑结构相结合,可以为现代建筑设计方法提供新式理论方法以及操作技术的使用方法;而仿生学式的方法方法就是建筑设计人员将仿生学的的特点与建筑结构相结合出,促进相关的现代建筑设计方法的改革。在现代建筑设计方法加入自然科学就是建筑设计人员设计时要将建筑物附近的生态环境看作是建筑设计的一部分,促进建筑物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2]。

4.2在现代建筑设计方法加入社会科学

在建筑设计中加入社会科学,可以促进建筑设计方法的改革。一般其改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心理学式创新方法就是指建筑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可以加入心理学式,是要设计师在设计时要居民的心理要求与可接受程度,提高建筑物的受欢迎程度;其次社会学式创新方法是指建筑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可以加入社会学式,是要设计人员在设计时要考虑传统的沿袭与发展、外来文化的接受与传播问题等社会因素。其三,策划学式创新方法是指建筑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可以加入策划学式创新方法,是要设计人员在设计时要考虑建筑设计需求的基础上运用计算机等高新技术手段衡量建筑设计的合理性与客观性。

4.3在现代建筑设计方法加入现代科学技术

在建筑设计中加入现代建筑科学技术,可以促进建筑设计方法的改现代建筑技术。现代建筑科学技术包含括建筑材料与建筑设备两个部分[3]。一是材料技术式方法是指建筑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可以加入一些新型环保材料,促进现代建筑设计方法的改革。二是设备技术方法是指建筑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可以加入一些先进建筑设施,促进现代建筑设计方法的发展。

5、结束语

时代在不断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对建筑行业来说也是一个挑战。因此要促进建筑设计技术的发展,可以在在现代建筑设计方法加入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现代科学技术,促进建筑设计方法的改进同时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易丽雅。现代建筑设计的技巧与创新发展[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1):12-34.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及地位精选14篇 篇九

关键词:建筑;设计方法论;影响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在如今充满了个性化与世界观分离的社会里,人人都想标新立异。建筑设计也是如此,以新以奇以怪以非理性的设计才能在世界范围内众多琳琅满目的建筑中脱颖而出,仿佛也只有这样才能满足生活在这个多元化社会下的人群的审美需求。然而,许多时候这种一味的追求形式上的突出反而忽略了许多建筑基本的要素。当然,也不能否认随着社会的变迁、人类生活模式的改变,某些建筑的要素也会随之而变。究竟什么样的设计适合于现今的社会,什么样的设计方法能适应现今的社会? 我想这是每一个时代都值得探讨的问题,这有助于我们认清社会发展的需求。

1 建筑的本质

建筑作为人居住的场所、生活的环境,是为人使用的。建筑主要由形式和功能所决定,建筑是社会人文文化的体现,是社会价值观的缩影,因此这两者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和时代的变迁而改变。

有人认为建筑是人类的工具,为人类服务,包括柯布曾经也认为建筑是居住的机器。在我看来,这种说法显得有些冷冰冰。我认为建筑应该也是被人类赋予生命的,就像大树一样,具有出生、生长、成熟、衰老、死亡的过程。不一样的树有不一样的树根、树茎、树皮、树枝和树叶,这都归于它生长的地方的土地和气候以及一些外部人为因素所决定。建筑也是同样的道理,什么样的时代下建筑观和方法论造就什么样的建筑。

有的人认为建筑是艺术,所以建筑应该分为艺术类或者文科。我却比较赞同另一种说法,建筑应该归为社会学科。我们不应该将眼光仅仅局限在怎么样达到建筑形式和功能的完美诠释,而应该将注意力放在更加宏观的问题上,例如历史条件、文化内容、建造技术、时间限制、社会制度、经济问题和可持续等。这些渐渐被许多人忽略的问题,其实早在维特鲁威的《建筑十书》中已经阐述。令人庆幸的是,如今在人们研究建筑设计方法论的过程中,又渐渐被人们重视起来,并且结合建筑设计到实践中。

进入新时代背景下的建筑已经不单单是履行固有的职责了,它还肩负着更庞大的功效和使命。可是,建筑最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它反映的是当时社会背景下的人文文化和精神价值,是历史的载体。

2建筑设计方法论离不开时代背景

从奥古斯都和平祭坛到和平圣坛的博物馆,从和平圣坛的博物馆再到理查德迈耶设计的阿拉帕西斯博物馆; 从卢浮宫到贝聿铭设计的扩建工程“大卢浮宫”。当一个建筑的设计手法不再被采用,但其设计理念仍然传承下来的话,那个建筑会成为经典。从金字塔到哥特式建筑再到现代主义建筑,每个时代的设计方法及其理论都不尽相同,每一个时代都有许许多多优秀的作品留下来。这些经典之作是独一无二无法复制的。有的设计师刻意的模仿或者照搬经典之作,可无论如何都让人感到难以接受的怪异。难道我们能说哪个时期的建筑的设计方法或手法不恰当吗? 这当然太片面了,它们的存在并被人们所称道自然有其自身的价值及意义。这就要追溯到社会背景层面上了,不同的社会背景下人们的价值观、世界观以及人生观所导致的审美观不同,以至于不同时期的人对于同样的建筑的评价出现差异化。经典之作留给后人的也许已不是审美上的需求,而是一种精神文化上的需求。因此,问题不在于设计方法论的对错,而是表达在建筑上时是否适合时代的价值取向。

3建筑设计方法与建筑设计方法论的关系

建筑设计方法论不同于建筑设计方法,它可以说是建筑设计方法的方法,包括很多范畴,是基于建筑设计方法之上的更高的思想层次。

建筑设计方法也可以通俗的说是建筑设计手法,即是研究建筑的形式、功能和风格等要素,讲究统一、均衡、韵律、体量、色彩等元素在建筑中的运用。而建筑设计方法论则更着重于了解建筑所要表达的精神和文化上的意境,其中涉及了心理学、现象学、类型学、方法论等综合学科。而这些学科来源于社会的价值取向,通过建筑的表达又释放到公众中,从而反作用于社会。因此,我认为这样的意义更加深远。

任何学科研究到了最高的层次都归为哲学范畴了,建筑也不例外。虽说如此,如今大多数的建筑设计都是空泛的,它们能够传达给人们的意境只停留在表面,而其中并没有蕴涵很深刻的哲学观。能够做到不空泛的人就只有一些建筑大师。在偌大的地球表面,这样的大师实在是少数,在多少年里面才可以出现这样一位大师提出革新的理论来影响甚至改变建筑的形式或功能啊。

4对十中国国情下建筑设计方法论的探讨

中国近些年来建筑设计人才辈出,这让人们看到中国的实力,看见中国的建筑事业在崛起。2006年,中国建筑师马岩松带领他的团队打败了其余的竞争对手,以他们设计的“梦露人厦”代表中国第一次在世界的竞标中夺魁,这让人欣喜万分。其中的设计逻辑就是基于“非线性设计理论”,这给了人们新的视觉冲击。设想,如果将这样的建筑放在100年前或100年后,是否还能带给人们一样的视觉冲击呢。此时此刻,无疑的这样光怪陆离混乱的世界给了我们无限的可能,成就了这样一些设计理论和作品。正是由于我们生活方式、生产技术的改变衍生出了新的理论,而这些建筑设计方法理论影响了建筑的形式,带给我们生活的冲击,碰撞出创作的火花,这是一个周而复始循环的过程。

可是不得不承认,我们离世界性的人师还是有一些差距的,这与我国的国情密不可分。西方的现代卞义建筑发展近百年,而我国继改革开放以后迅猛的发展,跳过了这样一个循序渐进发展的过程,而又没有之前建筑文化的积淀。在这种快速发展和与世界接轨的过程中,建筑设计在我国出现了一些无法逾越的问题。我国建筑师缺乏一些对生活的思考,这可以理解为一个青年在还没成熟的情况下,由于社会的需要而参加工作,在工作中体现出不成熟的一面。我国的建筑设计也是这样,因为要适应社会的发展进行人量的规模化生产,结果建造出许多经不起推敲的建筑。

国外的建筑大师会很注重于对时代特征的分析,例如日本的黑川纪章,他的共生及新陈代谢理论,都是基于对时代的思考而贯穿于建筑思想。我国的建筑师缺乏这种思考,人多数人对建筑人师具体作品的具体形式分析,然后去模仿。高明的和拙劣的模仿或对某些片段的肢解在我看来是一样的,都形成没有内涵的建筑物。

有的建筑是需要民期不懈的反复推敲才能成为传世不朽的经典之作。好的设计是一次辛苦的煎熬,是一次不懈的马拉松。例如卒姆托一个建筑从头到尾花了8年时间;斯卡帕为了一个银行设计付出了10年时间;勒・柯布西耶,一个思想理论,思考了一个时代。如今中国正在高速发展,所面临的情况不允许建筑师有这样思考生活的时间;可是,建筑是生活的反映,生活的经验又需要时间的积累和磨练。因此,在这样特殊的背景情况下,我国的建筑事业形成了畸形的发展。

最后我想说的是,建筑设计方法论和建筑设计之间是相互影响,它们同时代并存。只有跟随时代的脚步,不懈努力的探索,基于社会化、生活化的考虑之上,得出新的正确的适应时代的建筑设计方法论,才能让建筑水远充满生机和活力。

结语:本文从建筑本质出发,以建筑设计方法对现代建筑设计的适应性阐述个人的观点。结合时代背景,通过经典建筑设计汲取大师经验,试从历史建筑设计中找到建筑设计的方法所重视的要素。建筑设计方法总归源于建筑的本质及整个社会价值取向,建筑设计方法与建筑设计相互影响,推动整个建筑行业前进。

参考文献:

1周晓艳,当代科技影响下的建筑设计方法论之特征,[J]. 科技传播,2014,(4).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及地位精选14篇 篇十

关键词:建筑学,绿色建筑,建筑设计,教学方法

1构建绿色建筑教学方法的必要性

面对当今的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两大发展难题,经过对建筑业发展正反两个方面经验的总结,发展绿色建筑是破解以上两大难题的“金钥匙”,势在必行。究其原因,绿色建筑是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1]。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可持续发展要获得预期的目标,都离不开绿色建筑技术的支撑。针对建筑学教育来说,培养能够设计绿色建筑的人才是新时期的客观要求。为了顺应形势的需要,有建筑学专业的院校应及时对建筑学专业教学方法进行必要的绿色建筑人才培养的改革。

2建立技术和艺术双轨并行的绿色建筑教学方法

2.1建筑学原有教学方法的剖析

建筑学一直看重建筑的艺术性表达,建筑学教学中自然侧重对学生这方面能力的培养。建筑学专业教学设置基本是以建筑设计为主线,这一主线就是要培养学生以艺术表达为核心的建筑设计创新能力,建筑技术基本上是从属地位。要设计绿色建筑,就必须注重建筑技术。注重建筑技术的绿色建筑要得到应有的发展,就需要结合建筑技术要求的提升来实现建筑艺术的表达。把绿色建筑的人才需求导向纳入教学,改变教学中只注重专业知识为艺术的模式,而是要强调教学中建筑艺术性和建筑技术性的双重统一。要达到培养学生能够主动设计绿色建筑的能力,就须把建筑学专业的技术与艺术进行整合。

2.2技术和艺术双轨并行的绿色建筑教学方法的解析

图1是技术和艺术双轨并行的绿色建筑教学方法的示意图。技术和艺术双轨并行的绿色建筑教学体系中,最核心的就是建筑技术和建筑艺术像高铁的两条钢轨一样,为钢轨上融入绿色建筑教学的建筑设计课的学习、掌握、应用的快速进行提供基础和保证。打破原来重建筑艺术,而轻建筑技术的教学格局,从而保证建筑艺术和建筑技术课程的学习紧密结合重点突出,使建筑设计课中的绿色建筑教学获得实效。

2.3摆正建筑技术课程的地位

建筑设计课是建筑学专业学习的核心和主线,建筑艺术性培养和建筑技术课程都是要为建筑设计课服务的,各建筑学院校大都一直强调学生在建筑设计中的艺术表达,建筑技术只是陪衬,建筑学学生自然把学习的重点放在与艺术相关的建筑空间和造型等方面,至于建筑物理、建筑构造等建筑技术知识的学习则不够深入[2]。到了绿色建筑将成为主导的时代,设计绿色建筑需要建筑设备、建筑物理、建筑材料等多方面建筑技术的支撑,只有学好建筑技术课程的应用,才能实现绿色建筑进而实现其艺术性表达。同时,新技术、新材料的更新换代对绿色建筑设计提出更高的要求,传统建筑技术的教学内容需要与时俱进,拓展整合建筑技术教学内容,增设与绿色建筑紧密相关的技术专题。

2.4强化建筑艺术与建筑技术的互动性

强调建筑技术的重要性,不是要减弱对学生建筑艺术的教学,而是要强化建筑艺术和建筑技术学习的互动作用。要在教学中让学生清楚地认识到,任何建筑形式的实现都离不开建筑技术,建筑要达到艺术的高度更需要精巧的建筑技术做后盾。如丹下健三的代代木体育馆之所以获得如此大的成功,就是因为建筑师采用了高张力缆索为主体的悬索屋顶结构使建筑获得了独一无二的形象。可见没有悬索屋顶结构,无论如何代代木体育也达不到现在的建筑艺术高度。对于绿色建筑,要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对建筑技术应用的要求是全方位的;要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对建筑艺术的表达也需要特色鲜明。

2.5实验教学模式的延伸

实践出真知。建筑学专业有大量的实验教学环节,包括建筑模型实验、建筑物理实验、建筑构造实验等来为建筑技术的理论学习提供支撑,但却并没有延伸到建筑设计课程中,也就是与绿色建筑教学的需要不接轨[3]。要打破以上的弊病,就应延伸实验教学模式到建筑设计课上,使其真正为绿色建筑设计服务。在建筑设计课程中,把不同阶段的建筑实验和学生的绿色建筑设计内容相对应,并要求学生必须依据实验结果或数据来进行设计,从而加深对建筑技术的理解并提高其应用能力。让学生的实验结果在绿色建筑设计中得以展现,这也将极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符合绿色建筑教学需要的体验式教学

传统建筑学专业的学习往往是师傅带徒弟的形式,注重言传身教,以学生一套设计图纸来定学生的成绩,再有就是通过一张考试卷来评定学生的学习效果。对于建筑设计课程的教学形式就是布置设计任务,讲解设计原理,学生抄绘、收集资料,接着完成从草图到正图的设计,对于绿色建筑的问题缺少关注。

3.1体验式教学方法

针对建筑学专业的体验式教学法就是一种互动的教与学模式,师生之间注重彼此的情感交流,强调师生的双边情感获得。在建筑设计课程中,指导老师和学生一起做同一个设计题目,共同解决设计中的绿色建筑问题;师生交流设计体会和感受,让老师能从学生的角度思考问题,让学生在体验中获得提高[4]。

3.1.1实践教学法

对于需要建筑技术支持的绿色建筑,其涉及建筑技术的内容多是实践应用。因而在建筑技术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进度安排学生的实习和实践,把原来集中完成的实习分成小的专题,结合学生的学习体验,老师有针对性的组织实习和实践。如参观建好的或者是在建的绿色建筑,建筑技术的任课老师或邀请工地技术人员对绿色建筑应用的技术(如墙体保温、建筑采光、建筑材料等)进行现场讲解,使学生明白绿色建筑技术理论的同时掌握实践应用,达到对绿色建筑学习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3.1.2分析教学法

建筑学专业在建筑技术和建筑设计课的教学过程中,应以分析各种成功案例来讲解绿色建筑技术原理和实践。在今天进行技术资料收集已不仅仅局限于书籍,网络支撑的手机、电脑等平台快捷、方便。老师把设计案例、技术应用等分析的方法传授给学生,使学生能够进行绿色建筑设计技术的比选;经过多次分析教学法的学习和理解,分析法自然成为学生的一种学习方法并有效地应用到绿色建筑设计中。

3.2体验式教学评价体系

通过体验式教学的实践,具体的评价体系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注重评价的多元化。绿色建筑对技术的要求是一个完成的体系,要注重对绿色建筑技术实现每一步的过程评价和最终的结果评价,实现教学评价的多元化。2)强调评价的针对性。绿色建筑的技术涉及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多方面的内容,不同的设计有不同的技术侧重点,要根据具体的技术内容给出有针对性的评价才是科学的。3)体现学生对评价的参与。指导老师的评价角度和学生的评价角度不同,要在教学中增加学生的自评和互评的成分,实现体验式教学评价体系的合理化。

4结语

建筑学专业必须以培养未来的绿色建筑师为己任,踏实、认真地进行绿色建筑教学方法的研究和实践。为了跟上绿色建筑发展的需求,为了培养建筑学专业学生设计绿色建筑的能力和实现建筑学专业教学方法的优化,就必须注重建筑技术与建筑艺术的结合。研究和实践符合绿色建筑教学需要的体验式教学方法,把绿色建筑的学习有机地融入到建筑设计课的学习过程中。体验式教学方法是对原有教学方法的继承,也是为适应绿色建筑教学需要的必要拓展。

参考文献:

[1]GB/T50378—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S].

[2]周嫱.绿色建筑理念融入的建筑学专业知识体系框架整合研究[D].济南:山东建筑大学,2014.

[3]葛坚,朱笔峰.绿色建筑教育为导向的建筑技术课程教学改革初探[J].高等建筑教育,2015(3):86-87.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及地位精选14篇 篇十一

【关键词】建筑设计;方法研究;构成要素;发展方向

建筑设计是指建筑物在建造之前,设计者按照建设任务,把施工过程和使用过程中所存在的或可能发生的问题,事先作好通盘的设想,拟定好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方案,用图纸和文件表达出来,使建成的建筑物充分满足使用者和社会所期望的各种要求。广义的建筑设计是指设计一个建筑物或建筑群所要做的全部工作。由于建筑设计工作常涉及建筑学、结构学以及给水、排水,供暖、空气调节、电气、煤气、消防、防火、自动化控制管理、建筑声学、建筑光学、建筑热工学、工程估算,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知识,因此需要各种科学技术人员的密切协作。

随着建筑体量的增大、建筑复杂性的提高,传统的凭经验、直觉的建筑设计方法已无法适应建筑发展的需要,建筑设计过程中采用现代设计方法已经成为摆在建筑行业发展的迫切需要。现代设计方法要求建立在明确的目标及秩序基础之上,设计计划将奠定系统化设计方法的基础,同时也为多学科合作和使用者参与提供机会和方法,真正满足人们对建筑物质、心理的需要。

1建筑设计的基本构成要素

2建筑设计需遵循的基本原则

2.1整体性和综合性设计原则

整体性设计原则是把要设计的建筑作为由各个组成部分构成的一个整体来全面研究整体的功能、构成及其发展规律,从整体与部分相互依赖、相互结合、相互制约的关系中揭示系统的特征和运动规律。综合性设计原则是指对任何系统的研究,必须从它的要素、结构、功能、相互关系、历史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地考察,在综合的过程中把分析有机地给合起来,从综合出发,在综合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再回到综合。

2.2联系性和动态性设计原则

联系性设计原则要求在建筑设计中要考虑到相互联系的诸多方面,不仅要考察研究对象这个系统本身的各个方面,还要考察系统的环境。环境是系统存在的外部条件,系统都是在一定的外部环境中发生、维持和发展的,与环境中其他系统有着种种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这种相互作用包括:环境给系统提供的资源和压力、系统给环境提供的功能和污染。动态原则就是要探索系统的内外联系及系统发展变化的方向、趋势、活动的速度和方式,还要探索系统发展的动力、应用和规律。对于建筑设计来讲尤其要立足现在,兼顾未来,把握时代的发展方向。

2.3综合性设计与统一性原则

建筑设计师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同样也应当注重对其基础功能、自身结构要素以及内外部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综合的考虑,并在综合性考虑的基础上,将建筑物的不同结构部分及相关要素进行合理且针对化的应用,同时对建筑物每一部分进行综合化的分析,最后再根据相互之间的比较从不同角度对建筑加以重新更改和整合,最终达到建筑物的不同部分能够相互统一的优秀目的。

3建筑设计中常用方法概述

当前时代的建筑设计过程中,建筑设计师最常使用的方法即为平面功能法。这种方法要求建筑设计师立足于建筑使用者的基本角度,通过对建筑使用目的和基础功能全方位的分析与理解,从更为完善地满足用户使用功能的角度进一步出发,最终对所设计的建筑物的平面功能更为完善地进行组合与设计,并加强对建筑设计的空间概念等环节的综合考虑。从建筑使用意义来看,建筑平面设计的好坏将会对整个建筑的使用效果起到至关重要的决定效果。要想更完整地设计出建筑的科学使用功能,建筑设计师可以利用流线分析模式,比如在对公共建筑进行设计时,需要对这一公共建筑建设完成后,针对建筑的使用者的使用流线之间的关系、个人私密性、密集人群安全设计等方面进行不同功能平面的组合,从而努力为公众提供一个安全、开放、稳定的公共建筑。这些问题都是建筑设计师在进行建筑设计时更需要着重思考的问题,也更是因为各个单体建筑并不是孤立的,所以再大量的群体建筑的建筑设计中,建筑设计师也将更注重将不同的个体建筑分析为不同的几何形体,并作为总体的设计和研究方向。使每个单体建筑之间有着一种清晰地、明辨的相互依存的关系,达到让设计出的建筑物能够更为完善地发挥其使用功能。

4现代建筑设计思路的未来发展方向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全球倡导绿色节能环保的相关意识,建筑设计行业也对于相关的建筑设计师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因此对于现代建筑设计思路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而言,我们能够进行合理的展望。就像是日本国民的建筑领域中比较推崇宁静和朴素的建筑风格一样,中国建筑思路也会在21世纪更为百花齐放,不管是小巧玲珑、宁静舒适的小型建筑设计,还是气势恢宏的大规模建筑设计,相关的设计思路都会在继承现有的传统思想上往更为完善的方向进一步发展。同时,随着现代社会人们多元化、个性化的发展,现代建筑设计上也呈现出了这一点通过融合中西不同的设计思路和风格,最终将会形成各种各样的个性化、独特化、富含自我魅力的艺术设计思路和建筑设计形象。而独具匠心的设计思路,也将终究成为未来建筑设计发展的主旋律。

结束语

在建筑设计的相关领域中,建筑设计师的思想应当能够跟上时展的主旋律,同时也要基本掌握建筑设计行业在新时期内的迅速发展与相关变化,早日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素养,通过借鉴国内外相关的建筑设计方法,加强自身学习能力,进而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展示自己独特的设计风格,最终为建筑事业的发展繁荣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参考文献

[1]王建民。建筑设计方法与思路探究用[J].建筑信息交流。2011,6(20):190~191.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及地位精选14篇 篇十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安阳、玉海、锦湖、东山、上望、潘岱等6个街道(包括安阳新区、瑞祥新区、经济开发区区域)及塘下、莘塍、汀田、陶山、碧山、湖岭、飞云、仙降、马屿、曹村、龙湖、平阳坑等12个建制镇区域内建筑垃圾(建筑泥浆)的倾倒、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和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建筑泥浆),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单位、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泥浆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市政园林部门是我市城市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处置的主管部门。

规划建设、房管、水利、港航、海事、公安、交通、工商、环保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建筑垃圾(建筑泥浆)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鼓励建筑垃圾(建筑泥浆)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建筑泥浆)综合利用产品。

第五条市政园林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建筑泥浆)。

第七条凡从事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处置的运输单位必须办理《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处置准运证》,实行一车(船)一证制,管道排放实行一工地一证制。

第八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建筑泥浆)运输单位、管道排放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处置核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处置的方式、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管道排放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2.扩初设计及必要施工图纸;

3.具有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4.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合法的水路运输相关证件(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船舶船员应持有齐全有效的证书等),合法的管道排放许可证;

5.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船舶、管道)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6.运输车辆、船舶具备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其中车辆同时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分类运输设备。

第九条市政园林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处置核准文件。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泥浆排入江河、湖泊、山塘、水库等,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建筑泥浆),水利部门有其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十四条规划建设部门按照行业标准,将建筑工地施工及建筑垃圾(建筑泥浆)运输过程中环境卫生的管理纳入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目标管理。同时要求施工单位要有专项消纳泥浆处理方案,并将泥浆消纳处理方案作为办理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内容。所有建筑工地开工前,必须与规划建设部门签订建筑工程文明施工责任书。

对建筑工地的泥浆必须设置沉淀排放设施,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除,杜绝随意排放。对暂时不能运出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必须采取集中堆放、压实、绿网覆盖等有效措施,减少泥土时间和面积。闲置6个月以上的现场空地,必须进行永久性绿化处理。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进行封闭施工,硬化工地出入口道路,铺设强度为C20、厚度不小于15厘米的混凝土路面,并在工地内配备相应的车辆除泥、除尘措施,车辆经过处理后方可上路。从事道路或管线施工的,要将施工区域有效隔离,防止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及工程渣土扩散污染道路。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建筑泥浆)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建筑泥浆)运输的单位运输。

第十八条处置建筑垃圾(建筑泥浆)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建筑泥浆)时,应当随车(船)携带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处置核准文件,并置于明显位置,接受监督检查,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建筑泥浆)。

第十九条承担建筑垃圾(建筑泥浆)运输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建筑泥浆)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市政园林部门核准的时间(车运时间原则限定在每晚21时至次日早晨5时)、路线、处置地点运输,未经批准,严禁在其他时间、路线运输建筑垃圾(建筑泥浆)。

(二)建筑垃圾(建筑泥浆)运输车辆(船舶)应当采取密闭措施,不得超载运输,不得丢弃、遗撒,严禁乱运、乱倒。

(三)处置建筑垃圾(建筑泥浆)的单位在清运时间内,应当自行或采取其他方式做好车辆(船)沿途运行线路的污染清理、保洁工作。

第二十条市政园林部门要统一规划设置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处置场地,加强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处置场地的管理。

各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泥浆),除安排建设调用外,一律运送到统一设置的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处置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建筑泥浆)。

第二十二条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处置应当执行收费制度,具体见物价部门核定。

第二十四条市政园林部门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处置核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处置核准文件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处置核准文件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处置核准文件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处置核准文件的。

第二十五条建筑垃圾(建筑泥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违反建筑垃圾(建筑泥浆)有关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及地位精选14篇 篇十三

【关键词】 建筑设计;建筑节能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建筑行业发展迅猛,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朝阳产业,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然而建筑业的发展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对我国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耕地的减少;矿物资源的消耗;植被、土地的破坏和水土流失等。全面的建筑节能对从根本上促进能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有重要的作用,可以缓解我经济发展与能源紧缺的矛盾,有利于循环经济的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对国家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建筑节能的重要性

目前,世界范围内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逐渐枯竭,而世界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对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的速度也在进一步加快,各种绿色能源,如生物能、风能、水能、地热能、太阳能等的开发和利用,在缓解能源紧张的压力,维持世界经济的稳定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新能源的开发一直比较落后,能源紧张问题仍然十分严重,我国能源分布不均,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能源分布少,能源供应不足,能源利用率低,完全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而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建筑能源消耗大幅度增加,建筑材料生产的能耗也较大,这都加大了建筑行业能源消耗的基数,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建筑行业的耗能问题,就需要提高节能水平标准,建立起建筑行业的节能标准进和规范。

二、建筑设计措施中的建筑节能措施

2.1尊重地形、地貌

建筑在规划设计和建造时,不可避免的会遇上复杂的地形、地貌。如何在规划设计和建造时正确的处理这些复杂的地形、地貌,对建筑工程的顺利开展和建筑质量都有重要的意义。一般的建筑队复杂地形。地貌的处理方法是将其推平,平衡土方,将其变成平坦的地形地貌后在进行设计建造,这确实是一种解决办法。但生态建筑的规划设计提倡在充分尊重当地地形地貌的特征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地形地貌,建筑物的设计建造要对基地的影响降到最低。

2.2保护已有植被

城市的植被状况是一个城市环境状况的衡量标准,绿化植物向来被当做市容的一个重要指标。绿化也是工程建筑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然而,在长期的工程建筑中,建筑者往往先砍掉已有的植被,然后建房,最后在进行绿化,这不仅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又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事倍功半的做法,而且,原生或次生地方植被遭破坏后再恢复是很漫长和困难的过程,需要消耗更多的资源和人工维护。因此,保护建筑基地上已有的植被比事后再进行绿化,其经济效益更好,因此生态建筑就提倡保护已有的植被,把已有的植被作为工程建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护现有植被的基础上组织工程建设。

2.3结合水文特征

鉴于传统的建筑设计存在堵截已有河流、填塞湖泊的情况,生态建筑在规划设计时提出结合水文特征进行建筑设计的思想。河流、湖泊等环境因素都具有良好的生态意义和景观价值,在尊重基地整体环境的基础上,结合水文特征进行建筑规划,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出河流、湖泊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和其景观意义。因此,在进行生态建筑的规划设计时,应结合基地水文特征,减少工程建设对基地原有的自然水的干扰,利用原有的自然水达到节约用水、补充地下水和促进水循环的目的,从而创造建筑物附近良好的小气候环境,改善环境状况。对此,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第一,秉承环保的观念,改变过去“遇水就填”的设计方法,保护场地的水体,维护其蓄水功能;第二,保护基地中的可渗漏性土壤,增强基地的自然排水能力;第三,利用直接渗透和贮留渗透设计,留住雨水。

2.4可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

可再生资源包括绿色能源和可再生、可循环材料。充分有效地利用可再生资源,是生态建筑区别于其他一般建筑的一大特色。可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在节能环保、极大的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建筑施工成本,扩大企业的利润空间,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在生态建筑的规划设计中,对可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2.4.1建筑材料使用可再生、可循环的材料,建筑构造则尽可能使用可循环或带有可循环材料的产品,减少建筑垃圾。

2.4.2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种绿色能源,如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形成与建筑空间使用配套的能源综合开发系统。

2.4.3照明、器具设备和电器负荷要在节能环保的基础上进行最优设计,在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上节约能源。

2.4.4设置性能优良的节水设置,通过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的再利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同时,使生活污水的排放量降到最低,减少环境污染。

2.4.5在屋顶上种植绿色植被,即可以增加绿化面积,改善生态环境,又可以减少屋顶的热损失,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

2.4.6广泛推广采用采暖、制冷、通风、照明等建筑节能技术,全面有效的实现节能环保的最大目标。

2.5在生态建筑的规划设计时,设计人员应把建筑视为一个微型生态系统,从整体出发,考虑建筑空间的形体与自然空间的联系,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等绿色自然能源,运用先进的建筑节能技术,加强采暖、通风、照明、电气等方面的节能设计,使建筑在整体上处于良好的节能环保的环境中,减少建筑运行中的能源消耗,提高其节能的功能。

2.6废弃物管理与处置系统

废弃物的管理与处置是建筑设计中要考虑的重要内容,对建筑物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都有很大的影响。废弃物处置与管理系统目的是保持建筑物自然环境的平衡,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以往的建筑设计在这方面存在较大的漏洞,一般是将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没有考虑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在生态建筑的规划设计中,设计者提出建立一个循环的废弃物管理和处置系统,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对固体废物进行管理,对还存在循环利用价值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无循环价值的废弃物则应采用无害化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伤害,目前比较先进和推崇的方法是利用动物处理垃圾,这是一种绿色环保的垃圾处理方法。

三、建筑节能的前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由此带来的资源的短缺,建筑业作为与人们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和大量消耗资源的产业,必须进行改革,从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出发来调整其发展方向,加强建筑节能是必然措施,它不仅解决了人们对生产生活环境的高要求,也在极大程度上改变了建筑业对资源的高消耗、高浪费的状况,推广使用绿色能源,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大大缓解了资源紧张的状况,也为建筑业自身的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随着各种绿色建材的出现和节能技术的运用推广,在科技和信息业发展的带动下,建筑业必将迎来其发展的黄金时期,为未来建筑描绘更为理想的蓝图。

四、结语

建筑节能要规划设计中对建筑物的环保进行整体的规定,并在细节上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为后期的施工建设提供了前提条件。为保证节能环保目标的实现,需要把前期的规划设计和后期的施工建设结合起来,在实际的施工中落实规划设计中的节能措施,才能最大程度上实现建筑节能在节能环保上的目标,显示其优越性,建设施工人员也应在施工中不断积累经验,钻研新的节能施工技术,为建筑节能技术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及地位精选14篇 篇十四

关键词:建筑法律法规;建筑工程质量;作用;措施

引言

建筑法规是指调整国家行政主管机关、法人、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民在建设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筑法律及相关法规在协调整个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转,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分析我们得知,建筑法律法规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对建筑法律法规的认识,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有效发挥建筑法律法规的作用。

1现阶段建筑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在建筑市场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具体表现为:第一,目前我国建筑行业采取的是等级主体准入制度,这就需要企业应与自身的发展规模与所拥有的注册资本相结合,注册与之对应的资质等级公司。但是,在实际的资质申报过程中,许多企业不是采取制作虚假文件方式,就是和注册方进行资本注册,导致这部分公司不仅缺乏办公场地与工作人员,也缺乏相应施工机械与设备,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建筑工程质量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第二,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体制与国际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相关的措施与政策无法满足国际化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第三,监理部门忽视工程竣工验收环节,导致部分未经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投入使用,埋下大量的安全隐患。与此同时,质量监督部门采取程序性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但这也难以保障工程质量;第四,近些年,各种房屋、构造物倒塌的事故时常发生,不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而且给国家与人们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十分广泛的关注。

2建筑法律法规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的作用

2.1能够提供法律方面的保障

由于建筑工程自身的特性,其涉及到许多复杂的因素,同时也涉及到许多单位。要想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就要有一套完善、具有强制性的规定与标准,以避免施工中出现一些矛盾与冲突。法律法规为建筑质量监管部门提供了法律途径,覆盖到了建筑工程的方方面面,能够让建筑工程中的所有质量问题有法可依,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具体来说,建筑法律法规是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为了调整相关单位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统称。在建筑法律法规中,有具体的内容对建设行为的可行与否进行确定,这样一来,就可以为一切建筑行为提供保护,如果存在与建筑法律法规相悖的行为,就可以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于我国来说,监理制度的起步比较晚,在建筑工程中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而建筑法律法规的存在就可以对建筑活动起到很好的监督与管理的作用,对保障建筑行业的稳定发展大有裨益。

2.2对施工质量提出明确要求

在建筑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内容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提出了相应的要求,确定了施工与管理的规范性,并明确了施工中所涉及到的单位的责任与义务,从而有效保证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在我国,建筑法律法规的基本体系主要包括两个维度,分别为纵向与横向。纵向管理指的是国家对建筑工程质量所进行的管理,主要的执行者为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关的授权单位,在施工的各个过程中都会涉及到,这样就可以有效保证施工中各个环节的质量与安全。建筑法律法规的横向管理主要是指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自己所承包的项目进行的质量管理,也是建设单位对所建设工程的管理,建筑法律法规也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各个单位的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3有利于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

建筑法律法规对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建筑法律法规属于一种强制性的法律,在规范各个主體行为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入,人们会逐步提升对法律重要性的认识,并懂得建筑质量出现问题时拿起法律武器以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外,建筑法律的强制性特点,会促使建造商在长远发展的角度上更加关注于工程质量。

3发挥建筑法律法规作用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

3.1明确建筑行为主体质量责任义务

建筑法律法规的建立可以对建筑行为主体质量责任义务进行明确。自建筑法律法规颁布以来,其所确定的建筑行为主体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设计单位等。建筑法律法规对各个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对各主体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进行了明确,避免后期发生质量问题时出现互相推卸责任的问题,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分配的客观性与公平性。此外,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具体的规定了各个行为主体应承担的质量责任,这一法规条例对于约束主体行为具有重要作用,为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3.2大力推行质量认证体系制度

根据我国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对所有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执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对于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单位来说,其应当根据自己的意愿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只有通过认证并合格后,才会获得相应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质量认证体系可控制对质量产生影响的活动,提前对各种风险予以充分考虑,并相应积极采取有效预防与应对措施,从而为建筑工程质量提供重要保障。

3.3采用法律方式规范监理市场

3.3.1确定衡量监理人工作水平标准

从我国工程监理制度来看,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应满足如下三个条件:第一,监理人员需要在建设岗位之上工作;第二,监理人员要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第三,经过注册并获得监理工程师岗位制度。另外,监理单位还会根据人员素质、管理水平、专业技能以及资金数量等方面,将监理人员划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且由高级建筑师、高级经济师以及在职高级师负责。需要注意的是,监理单位需要在规定监理范围之内开展活动,切不可以擅自越级承接建设监理业务。

3.3.2确定监理人地位以及作用

对于建筑工程的监理制度来说,其对施工、招标、材料采购、立项设计等各个阶段的工作依据与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这一过程中,建筑监理工程师具有十分重要都作用。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在工程建设中必须要聘请监理工程师,这就体现出了建筑工程师的重要性,同时也表现出建设单位对监理工程师的信任。然而,就我国监理行业而言,其许多方面还不够成熟,还需要一定时间让公司承认监理行业的权威性。因此,针对于这一问题,应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教育与开导,并确定监理工作的重要地位,转变落后的思想观念,紧跟时代的发展步伐。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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