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本页是可爱的小编给家人们收集的工程索赔申请书范文(推荐(精选10篇),仅供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工程索赔申请书范文(推荐(精选10篇) 篇一
可以直接书写“索赔函”、“索赔信”。2、称谓在标题之下另起一行或直接在第一行顶格书写受信者的名称,称谓后加冒号。受信者的名称可以是单位或部门名称,也可以是个人姓名。3、正文在称谓之下另起一行空两格开始书写,一般应当写清事件的基本情况、对方违约的事实及证据、索赔的理由和依据、索赔的意见和要求以及期盼对方合作等内容。索赔理由:具体指出合同项下的违约事实及根据。索赔要求和意见:根据合同及有关国家的商法、惯例,向违约方提出要求赔偿的意见或其它权利。4、结语在正文之下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此致”二字,再另起一行顶格书写“敬礼”二字,后面不必加标点符号。5、落款在正文或结语的右下方署上写信者的名称。在署名的下方写上写信的日期。
工程索赔申请书范文(推荐(精选10篇) 篇二
关键词:索赔 索赔意向书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积极向有关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即可以保证工程质量,又可以加快工程进度,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引起工程造价增加。为做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能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施工单位实事求是地向业主提出各项索赔,现就工程索赔工作进行探讨。
1.工程索赔原则:
1.1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1.2 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1.3 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2.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2.1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1.1 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a.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b.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c.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d.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e.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f.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g.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2.2同期记录:
a.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b.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2.3 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4 最终索赔报告:
2.4.1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4.2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b.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 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 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 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
c.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d.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e.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3.索赔的管理:
3.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
3.2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3.3 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4.索赔存在的误区:可以说索赔是对施工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故很多施工单位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然在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
4.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
4.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
4.3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
工程索赔申请书范文(推荐(精选10篇) 篇三
关键词:工程索赔项目管理
一、索赔的基础:
1、根据招投标文件,充分了解工程和自身条件,尽可能细致考虑工程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因素进行合同条款签订和制定施工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
2、认真研究合同,了解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条件和方法,严格进行合同管理,为索赔提供充分的依据、论据和数据。
二、索赔原则:
1、及时发现与报告,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项目(分部分项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建筑业企业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一般规定的时限为28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⑴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建筑业企业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建筑业企业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建筑业企业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建筑业企业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
⑵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⑶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建筑业企业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⑷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施工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地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⑸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⑹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⑺其他原因导致的建筑业企业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2、同期记录:
⑴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⑵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3、详细情况报告: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4、最终索赔报告:
⑴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建筑业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⑵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②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建筑业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建筑业企业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建筑业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建筑业企业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建筑业企业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
③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④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⑤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建筑业企业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四、索赔的管理:
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建筑业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
2、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3、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五、避免索赔存在的误区:
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建筑业企业由于受我国传统工程管理模式的影响,考虑与业主、监理方面的关系,而没有把索赔认真对待。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没有深刻认识索赔工作管理程序,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事项往往无法把握。
3、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企业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没有充分理由。
4、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时间准确性,没有及时作最终索赔报告。
工程索赔申请书范文(推荐(精选10篇) 篇四
【关键词】合同;索赔;重要性
1.引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中的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现象。在工程实施中,业主不让索赔,承包商不敢索赔和不懂索赔,监理工程师不会索赔的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在建筑市场中,应大力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做好工程索赔,这对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建设工程索赔的概念、分类、方法
2.1索赔的概念和分类
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双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的出现索赔,它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正常现象。
索赔的分类
按索赔的目的分: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按索赔的依据分:合同规定的索赔和非合同规定的索赔。
按索赔的对象分:索赔和反索赔。索赔通常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反索赔常指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
按索赔的业务性质分:工程索赔、商务索赔。
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单项索赔和总索赔。
2.2建设工程索赔的方法
处理原则
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索赔事件发生时,监理工程师应该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以合同为依据审查索赔要求的合理性、索赔价款的正确性。另外,承包商也只有以合同为依据提出索赔时,才容易索赔成功。
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内给与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内28天内未给与答复或未对承包方进一步要求,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
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该阶段性地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的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跟上述描述的相同。
索赔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必须注意收集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做好记录,并要全部与会者签字,方可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事建立完整的工程日志,建立业务往来文件标号档案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为依据。
索赔证据:索赔事件确立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正当的索赔理由的说明须有有效证据。
索赔证据的要求:事实性、全面性(即所提供的证据能说明事实的全过程,不能凌乱和支离破碎)、关联性(索赔证据应能互相说明,相互有关联性,不能相互矛盾)、及时性(索赔的取得及提出应当及时)、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要求证据是书面文件,有关记录、协议、纪要必须是双方签定的。工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统计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
索赔证据的分类:
1)本工程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的专用条款
5)本合同的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工程变更、来往信函、指令、通知、答复、会议纪要等应视为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由于构成索赔证据的内容广泛,有时会形成相互抵触(或者矛盾)、或作不同解释的情况,导致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1]首先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无约定的,上述索赔证据的种类排序即为其组成和解释的顺序。
索赔文件
它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正式书面材料,也是业主审议承包商索赔请求的主要依据,它包括索赔信、索赔报告、附件三部分组成,其中索赔信包括说明的索赔事件、列举索赔理由、索赔金额及理由、索赔附件说明;索赔报告一般包括三个部分,首先是报告的标题,应言简意明地概括出索赔的核心内容;其次是事实与理由,该部分陈述客观事实,合理引用合同规定,建立事实与索赔损失间的因果关系,说明索赔的合理、合法性;最后是损失及要求索赔的金额或者工期。编制索赔报告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对索赔事件要叙述清楚明确。2)要强调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并要体现出承包商为避免或者减轻该事件的影响或者损失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并采取了能够采取的措施。3)责任要分析清楚,报告中要明确对方的全部责任。4)计算索赔值要合理、准确。要将计算的依据、方法、结果详细说明列出,这样易于对方接受,减少争议和纠纷。索赔附件一般包括索赔报告中所列举的事实、理由、影响等的证明文件和证据、详细的计算书,为简明起见可采用大量图表。
案例: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200m2的某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的施工图纸,采用低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了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为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延迟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延迟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顺延工期是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问题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恰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解答问题1、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应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解答问题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应合同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也应该采用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用口头形式,但事后应该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或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的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计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书面合同规定为准。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短缺要求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享有索赔权。乙方虽然未按照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在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仍享有通过诉讼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停工一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一个月。因工程质量问题的返工而造成的逾期交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浪费,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从上面的案例一方面可以看得出,施工索赔不光是承包方的索赔,还应包括业主的反索赔,可归结为以下四点:
1)索赔是一项合法的正当权利的要求,不是无理争利。它是依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向承担责任方索回不应该由自己承担的损失,这是合法的。、
2)索赔是双向的。合同的双方都可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被索赔方可以对索赔方提出异议,阻止对方的不合理的索赔要求。
3)索赔的依据是签订的合同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4)施工索赔的目的是补偿索赔方在工期或时间上的损失。
总之,掌握工程索赔知识,熟练运用索赔技巧是对每一个从事建筑工程管理及建筑经济活动的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其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工程索赔申请书范文(推荐(精选10篇) 篇五
工程误工索赔申请书
(都市雅居项目
一、三、四地块)
尊敬的湛江伟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廉江都市雅居项目部领导:
根据廉江市雅塘镇都市雅居项目部通知我单位“地块
尊敬的领导,我单位为了诚信务实的履行合同职责,从管理、施工班组人员安排到各种施工机具、材料的配备都按时按量到达现场。可是,由于贵公司项目部的原因,地块三拖到现在还不见开挖,使我单位在塔吊起用后的79天时间里不但没有产出相应的经济效益,而且必须按合同支付塔吊租赁公司的租金及施工、测量、塔吊指挥等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生活费用及各班组工人的误工赔偿。
1 地块四基础回填土原计划7天全部完成,而贵司从2017年7月3日开始至2017年8月11日结束,整整用了40天时间才大致完成(北面排栅脚一直拖至8月27才完成垫层浇筑),不计算排栅脚垫层延误时间,都已经超出计划时间34天,当时地块
三、四已安排好木工17个,铁工24个,给我单位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根据我单位进场前同木工班、铁工班的承诺:每位发放来回路费500元,超过两天没有工开需补贴每人每天250元的误工损失。
地块一基坑回填按原计划7天完成,但从2017年8月23日开始填至今日还未完成,预计全部回填完需到9月4日,超出计划天数6天。
以上的不必要损失完全是贵公司造成,因此,要求贵公司项目部给予我单位相应的误工赔偿,以示公正。
一、地块一工人误工补偿计算式:
1、误工补偿:48人*250人/天*6天=72000元
一、地块三塔吊租赁费赔偿计算式:
1、塔吊租金:18500/月;18500/30*79天=元。
二、地块
三、四管理人员、工人误工补偿计算式:
1、管理费用:施工员9000/月;测量员9000/月;测量助手4200/月;塔吊指挥4200/月;
(9000+9000+4200+4200)/30*79天=69520元。
2、管理人员生活费:5人*750元/每人每月=3750元
2 /30*79=9875元
3、路费补贴:41人*500/人=20500元
4、误工补偿:41人*250人/天*32天=328000元 三地块、四地块总计费用:)(72000+)=元
严正要求:因此申请中所有款项我单位都是以现金月结方式支付,所以要求贵公司务必在2017年9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此款项,否则,我单位有权停止施工,停工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全由贵公司负责。
廉江永记劳务队
2017年9月2日
工程索赔申请书范文(推荐(精选10篇) 篇六
工程索赔的时限是指各类标准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规定的,或者是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提出索赔的时间限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年示范文本》第条,规定的索赔时限是28天。《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第条,规定的索赔时限也是28天,同时,还进一步规定,承包人未在28天内提出索赔请求的,即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延长工期的权利。类似超过索赔时限即丧失索赔权利的约定,也常见于承发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之中。
索赔程序:
1、提出索赔要求当出现索赔事项时,承包人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工程师和业主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2、报送索赔资料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工程师和业主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3、工程师答复工程师在收到承包送交的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逾期答复后果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持续索赔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逾期未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成立。
6、仲裁与诉讼在认真分析研究并与承包人、业主广泛的讨论后,工程师应向承包人和业主提出自己的《索赔处理决定》。工程师的《索赔处理决定》不是终局性的,对承包人和业主都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如果工程师坚持对索赔的答复,承包人或发包人不能接受,即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工程索赔申请书范文(推荐(精选10篇) 篇七
[关健词]公路工程 索赔 程序 技巧 探析
公路工程从初设到进入施工,是一个比较长的周期,同时工程地质及气候、当地地理、经济环境等也会有许多不可测或动态变化因素。在工程施工期间这些因素的存在必然导致索赔或变更事件的发生。合理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索赔要求,是施工方减少缺失的重要方面,也体现施工企业内部成本与合约管理的水平。我公司作为国有大型施工企业,在承担的众多公路项目中,经常要面对各种变化了的情况。我单位根据工地实际情况,积极的向业主方等有关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多数被采用,工程质量得到了保证,工程进度明显加快,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引起工程造价增加。为做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能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我部实事求是地分别向业主和保险公司提出各项索赔,通过在同三线宁波段、济南绕城高速、东二环高架、广州外环工程等项目中索赔工作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
一、工程索赔一般程序:
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 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1、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1)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a.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
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
b.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例七合同97年5月l 3日-18日济南市骤降大到暴雨,使便道、A匝道桥承台基坑、部分涵洞及砂垫层受灾,我部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损失费用。
c.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d.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e.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f.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g.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2、同期记录:
a.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b.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3、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4、 最终索赔报告:
1)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b.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 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
c.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d.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e.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三、索赔的管理:
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业主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
2、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3 、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四、索赔存在的误区:可以说索赔是对施工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故很多施工单位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然在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
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
3、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
4、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及时作最终索赔报告。
工程索赔申请书范文(推荐(精选10篇) 篇八
综上所述,我方按照贵司的要求组织工程施工,但贵司单方合同违约而导致的损失属于贵司责任范畴。目前损失仍在增加,且我方在计算索赔时充分考虑主客观因素,仅计算了我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利润损失尚没有将1。信誉损失2。本工程利润损失3。为了减少索赔事件影响造成其他损失而支出的费用列入索赔范畴4材料购销费等。我方认为计算是实事求是的,本着既不夸大也不添项,更不虚构的索赔态度向贵司提出本索赔内容。我方的态度是诚恳的,数据是客观的,要求是合理的,希望贵司在接本报告书后,立即着手研究解决。我方为了明确责任,减少我方在施工中的损失,也为了顺利完成尚没有完成的施工内容,保护双方共同利益,望贵司予以审查并尽快书面答复或组织面谈。
此 致
报告人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索赔申请书范文(推荐(精选10篇) 篇九
前言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称贵司)签署******商业住宅项目,每栋楼合同总造价约1111万元。按照贵司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示,我方按期进场并专门成立了****项目部(以下称我方),前期我方顶这各方舆论压力,投入巨大的资金和精力,只为保证工程能够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该工程,使本项目能够上市开卖。在舆论负面时,民工很难招聘的情况下,提高工人工资并垫付投入几百万元的现金,并用我方名誉做保证,终于使****按照计划顺利开工建设。施工工程中我方精心组织施工,加班加点按时按节点按计划顺利施工。现工程现状:2#楼主体及内墙,外保温粉刷已完工,电二次预埋和水管安装已完工。4#楼主体及内墙粉刷已完工,电二次预埋已完工。5#楼主体已完工。6#楼及地下车库进场条件不满足,无法施工。1#楼商业基础已完工一半,土方已回填。2#楼商业基础已完工,土方已回填。
工程索赔申请书范文(推荐(精选10篇) 篇十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索赔
中图分类号:TU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7-00-01
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索赔在工程建设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工程索赔可以合理减少风险带来的各种损失。建筑施工企业是高风险企业,随着建筑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工程索赔事件日益增多,当前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由于受传统工程管理模式的影响,使得工程索赔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研究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索赔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鉴于此,笔者对工程造价中工程索赔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索赔的原则
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手段,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索赔的原则主要有三点,一是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二是及时且合理地处理索赔;三是加强主动控制减少索赔,其具体内容如下: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合同涵界范围内,索赔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因此,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对施工企业而言,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的项目管理中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以便在遭遇索赔事件时,以合同为依据来提出索赔要求。
2.及时且合理地处理索赔
整个索赔处理的过程就是执行合同的过程,索赔事件发生后,索赔的提出应当及时,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依据合同条款属于承包方合理索赔要求应予补偿。索赔处理得不及时,对合同双方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另外,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处理索赔还必须坚持合理性原则,工程师依据合同和事实对索赔进行处理,应当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索赔
索赔的预防和处理对于工程投资控制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在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关键是对工程索赔进行有效控制,对于工程索赔应当加强主动控制,尽量减少或防止可能产生的索赔。在节约成本、减少工程造价方面,加强主动控制减少索赔这就要求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当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这样能够使工程更顺利地进行,降低工程投资、减少施工工期。
二、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索赔的程序
为确保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工程索赔,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索赔的程序主要包括起草索赔意向书、做好索赔的记录、阶段性索赔报告和最终的索赔报告四个阶段,下文将逐一进行分析。
1.起草索赔意向书
工程索赔已日益成为各施工企业重视的一项工作,在进行工程索赔工作时,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的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是关键。意向书应包含索赔项目(分部分项目工程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企业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这样,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对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的了解。
2.做好索赔的纪录
在索赔意向书提交之后,承包人有义务做好现场施工的同期记录,索赔记录的时间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索赔记录的内容必须包含索赔事件的起因、时间、场所等,索赔记录过程中的有效票据及资料收集完整后,应提交至监理人员进行签字确定,监理人应及时核查承包人的当时记录。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若有条件者,还应保存索赔事件现场的照片及影像资料作为索赔证据,并保证该资料的完整性。
3.阶段性索赔报告
项目管理中的索赔是综合性的、高层次的管理工作。在索赔意向书提交之后,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若索赔事件仍在继续进行, 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说明索赔事件的损失款额和损害影响程度以及工期索赔,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应将附带新的索赔证明及资料,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4.最终的索赔报告
索赔是项目管理综合水平的体现,也是合同执行阶段避免风险的最后手段,在索赔事件结束后,应总结各个阶段性索赔影响并作出最终索赔报告。最终的索赔报告是承包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人员提交最终索赔报告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正式索赔意愿。二是索赔项目名称。三是以往批复的阶段性索赔意向书。四是索赔事件说明。五是索赔的证明材料。以确保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提出的索赔补偿要求的实现。
三、结语
总之,工程索赔是工程造价管理中一个重要环节。承包商利用工程索赔可以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工程索赔及其管理在我国还是工程建设管理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要做好索赔工作,必须充分地理解合同协议、相关法律法规,吃透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以及技术规范。只有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索赔证据收集工作,重视索赔证据,才能提高企业的工程索赔水平,促进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王颖慧。对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索赔相关理论的思考[J].民营科技,2010(06).
[2]潘大菊。浅析建设工程索赔[J].科技信息,2010(09).
[3]周兰花。有关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索赔的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