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仅是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而且对一个单位也是同样重要。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下面是细致的小编征途帮大伙儿收集整理的11篇学习保密法心得体会的相关文章,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密法学习个人心得体会推荐11篇 篇一
为贯彻落实《印发中国共产党中央宣传部、国家保密局、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富保[2015]1号、《关于转发杭州市委保密办、杭州市保密局〈关于开展杭州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富密办[2015]3号以及《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工作敏感信息范围的通知》(杭安监管办[2015]126号)文件精神, 10月26日,局专门召开由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专题学习会。会议邀请市机要管理局陈拥军局长就《新保密法》有关内容,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新保密法》进行了讲解。
《新保密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共六章五十三条。对工作方针、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监督管理、法制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新修订的保密法与以往相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修改完善:
一是在工作方针中明确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明确了工作秘密安全,以要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二是增强了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标准,以便在定密工作中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秘密的本质特征。
三是增加了定密责任人制度,以便使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和准确。
四是增加了定密层级和定密权限的规定,更加有利于防止定密过多过滥。
五是增加完善了保密期限与及时解决条件,既有利于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又有利于促进及时解密。
六是增加和完善了一些保密制度措施,使保密制度更加健全。
七是增加规定了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突出了对人的管理。
八是增加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更加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及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九是丰富完善了法律责任制度。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本人都应保守国家和本单位的秘密,做到不探密、不传密、不泄密。
保密法学习个人心得体会推荐11篇 篇二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署并生效。
甲方:(接受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提供方,设计师或设计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鉴于
乙方拥有创意设计、概念、构思以及乙�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属于乙方所有或专有的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创意方案、设计图纸、策划文稿、技术资料、价格、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本次提供的信息和计划提供的信息
本次提供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
2.
3.
乙方计划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和日期
年月日提交
年月日提交
第三条双方之间的所有联络均可通过项目联系人进行,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任何一方如更改项目联系人、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
第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内,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挂号信件或电子邮件送达创意信息或交付设计方案之后,接收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起三十天内给予回复,接收方如不回复则表示默认收到。
第五条甲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甲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第三方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甲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若甲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甲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乙方向甲方转让或授予甲方享有乙方对其秘密信息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
第七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申请仲裁解决。
第八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两年内持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保密法学习个人心得体会推荐11篇 篇三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雇员: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雇员承认,由于受聘于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公司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雇员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竞争。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1.“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2.“竞争业务”: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3.“竞争对手”:指除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4.“区域”: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5.“期限”:指雇员受聘于公司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_____年的时间。
6.“关联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与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保密
1.雇员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公司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1)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2)向任何竞争对手;(3)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披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行。
第三条竞业禁止
1.雇员承诺,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1)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3.雇员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四条对价
雇员在此确认,其将从公司不时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公平承诺
双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约定的时间、地理区域和范围是为保护公司和其关联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七条违约救济
雇员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雇员同意,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的修改与转让
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题述事项所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补充或变更。
2.雇员不得转让本合同或由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义务或权益。
第九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该等争议应被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规则和程序在[北京/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得继续履行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第十条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在此于文末载明之日郑重签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雇员(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法学习个人心得体会推荐11篇 篇四
关于档案局凡涉及到保密工作的人员要加强保密观念,绷紧保密这根弦,对所有未解密的档案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严防涉密事件发生。同时在全局开展好档案保密工作自检、自查,根据工作开展的情景我局现将有关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了领导,落实了职责
我局认真落实了保密工作领导职责制。专门设有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主要领导黄晓薇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陈浩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档案保密工作。
二、牢固树立了档案工作的保密意识
1、局班子十分重视档案保密工作,始终把档案保密工作作为局工作的大事来抓。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努力提高工作人员对档案保密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人员保密意识,即要热情接待利用者,又要加大档案保密监管力度,以确保档案绝对安全。
2、加强了档案保密工作。首先,加强对归档文件材料的保管以及保密力度,由文书统一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凡涉及保密的文件资料。其次,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档案法》管理档案,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查档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3、把保密制度落到实处。在查档、借阅方面,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原件不准外借离馆,严格审查利用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档案借阅归还前,要求有关工作人员认真清点,确保不出任何纰漏。
4、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计算机使用严格按照计算机使用及管理制度执行,从制度上保证计算机使用及保密;二是档案馆设有专用计算机供档案查询使用;三是每台电脑系统都安装了防火墙或瑞星杀素软件,防止黑客、病毒入侵;四是要求全局工作人员严格按规范操作,发现病毒及时报告;五是明确规定“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确保档案管理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5、对开放档案进行一次清查工作,保证档案信息安全。对在核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对开放档案资料做到精确鉴定,涉及个人保密,组织机密的不予开放;保证有开放价值的开放,该守密的不开放,该开放的不守密,做到不仅仅要保证档案实体的安全,并且又要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三、局保密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经过自检、自查,我局对档案保密工作有了进一步的明确,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薄弱环节。个别同志对档案保密工作认识不到位,保密意识不强等。今后我局将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对个别同志单独进行《保密法》培训。坚决把保密隐患消弭在萌芽中。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并坚决做到计算机及通讯保密规定的“十不得”。
2、定期召开档案保密领导小组工作会,专题研究档案保密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做到档案保密工作的会议、检查和工作有记录,坚持档案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落实岗位职责制。
3、对各全县单位、各乡镇街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时,同时宣传相关保密知识和保密法。
4、探索建立涉密人员管理长效机制,明确了涉密人员的资格和范围,认真落实保密承诺书签订工作。并进一步加强了涉密载体的清理和管理,重点抓好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办公自动化设备和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加强涉密档案载体销毁管理工作。
5、继续健全保密规章制度,对保密工作要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档案保密日常管理工作要规范有序,使得保密工作都到达良好的水平。
经过此次自检自查,我局全体人员增强了档案保密意识及防范意识,保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没有发现过涉密事故。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此次检查的精神和要求,把档案保密工作落到实处,并认真坚持下去,确保档案利用工作在便利社会的同时又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保密法学习个人心得体会推荐11篇 篇五
一、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
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简言之,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
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研制、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泄密的技术设备,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监督,追查处理泄密事件以及开展工作的理论研究等活动。
二、提高保密意识是做好工作的主观决定因素。
保密法学习个人心得体会推荐11篇
当前,随着人们对知情权诉求越来强烈,国家秘密也随着信息公开而逐渐减少,虽然工作受到重视,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涉密人员对保密注意事项要求日渐松懈,认为各种信息都渐渐公开了,已经没有什么秘密可保,或因升迁无望、或因家庭困难、或引为谈资,要么因无意识泄密,要么被引诱成为间谍而窃密。
因此,组织涉密人员深入学习修订后的《保密法》,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强化组织纪律,同时照顾到涉密人员的进步诉求和生活需要,加强主观能动性成为当前做好工作的当务之需。
三、加强信息化系统保密措施是新时期工作的新课题。
党和国家近些年加大了对信息化建设的力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化,电子政务全面铺开,工作也不仅仅停留在国家秘密的纸质载体上,传统的“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柜、消防器材)保护措施,已经满足不了国家秘密载体多样化的保密需要,加强信息化系统工作之急。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信息电子化的应用;二是添置必须的电子保密设备,既强化工作,又兼顾工作需要的灵活性。
四、新形式下如何加强电信
工作
工作不仅是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而且对一个单位也是同样重要。目前,社会信息化、信息网络化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以经济、科技为主的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我们电信行业对电信基础资料更得保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做�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对工作有了更加清晰和深刻的认识,深受启发,我们电信行业应当从维护个人企业乃至国家的安全与利益的高度出发,在履行基本职能的同时,进一步重视工作。
保密法学习个人心得体会推荐11篇 篇六
新修订的保密法中,“保密与信息公开”、“保密与公民知情权”的关系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有人认为,保密影响了公开,保密严了,就会侵犯公民的知情权。也有人觉得,当前保密形势严峻,一些公民甚至少数国家工作人员保密意识不强,泄密的现象时有发生,应该强调保密。保密与公开是“跷跷板”吗?这边高了,那边是不是就一定会低?随着保密法修改的推进,道理愈辩愈明。
保守国家秘密和信息公开犹如一个硬币的两面。当今世界并未实现大同,国家与国家间的竞争与合作都客观存在。每一个人都是国家的公民,保守国家秘密既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也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一项重要国家秘密的泄露,导致国家在竞争中处于劣势,损害国家利益,同样损害了那个国家公民的利益。欧美一些国家在保护公民知情权的同时,对国家秘密的保护亦非常严格。在报章上,我们经常能看到一些国家以“窃密”的名义限制他国公民的行动。
同时,随着我国民主政治进步,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贯彻落实,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日益得到尊重。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四权”的前提和基础。保密法的修改,既要有效保护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又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这个“平衡”考验着立法者的`智慧。
该公开的不公开,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该公开的公开了,同样也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密法和信息公开条例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维护国家和公民利益,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同时,保密法与信息公开条例各有自己的侧重和原则。从促进信息公开角度来看,公开是一般原则,保密是例外;从保密工作角度来看,主要着重对国家秘密的保护。看似相反,并不矛盾。保密与公开不是“跷跷板”,而是相辅相成的,不问条件地、片面地、机械地强调某一方面,都是欠妥当的。保密法的修改,就是既要把该保的密保住,维护国家利益;又要有助于纠正定密过多、范围过宽、解密不及时的现象,保障公民知情权。
保密法学习个人心得体会推荐11篇 篇七
透过对《新保密法》的学习,我们在总结自己不足的同时,也对自己在今后做好保密有了一个更为清晰的思路和认识。在下一步的保密保密将从自身点滴做起,着实做到以下四点:
首先是纠正错误认识,提高保密意识。结合一些泄密教训来看,那些泄密职责者并不是不明白做好保密,而是源于保密意识淡薄而产生了一些错误的认识,例如单位内部人员都明白的事情就算不上秘密、将秘密告诉给关系较好的人员谈不上是泄密等等。因此,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会去深刻领会《新保密法》的精神实质,随时比照《新保密法》的资料进行自我反思,查找自己对保密保密错误认识,坚持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问的不问。
其次是持续职业操守,抵御外界诱惑。《新保密法》的出台,使保密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为从事保密保密响了警钟。既然工作要保密,那么工作必定就会涉及到国家与群众的利益。在对待保密保密会持续一个清醒的认识,在应对外界诱惑时,用职业操守来约束自己,切实做到“眼不红、嘴不谗、手不伸”。
再次是恪守工作职责,做好保密。信息化发展在为工作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保密保密小压力。
最后是加快知识更新,增强防范潜力。信息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在无形中也保密也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当前,信息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如果从事信息管理工作的人员不能加快知识更新,不仅仅是会被工作所淘汰,更重要的是在应对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入侵时,便会显得束手无策。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会不断以信息化发展趋势为指引,加快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吸收,在工作中筑起一道牢不可破的“防火墙,
总之,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这天,我们作为基层工作人员,要树立的牢固的保密观念和脚踏实地做人、认真负责干事的作风,要个性能耐得住寂寞,个性守得住冷清,个性吃得了苦,要善于利用时间、静下心来抓好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争当新时代保密卫士。
保密法学习个人心得体会推荐11篇 篇八
通过深刻的保密知识学习,结合教师现有保密的工作现状,对照新修订后的《保密法》,浅谈一些自己的体会。
一、要充分认识保密的工作的重要性。保密的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简言之,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研制、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泄密的技术设备,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监督,追查处理泄密事件,以及开展保密的工作的理论研究等活动。
保密法学习个人心得体会推荐11篇
三、加强信息化系统保密措施是新时期保密的工作的新课题。党和国家近些年加大了对信息化建设的力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化,电子政务全面铺开,保密的工作也不仅仅停留在国家秘密的纸质载体上,传统的“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柜、消防器材)保护措施,已经满足不了国家秘密载体多样化的保密需要,加强信息化系统保密的�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信息电子化的应用;二是添置必须的电子保密设备,既强化保密的工作的严肃性,又兼顾工作需要的灵活性。
四、新形式下如何加强电信保密的工作。保密的工作不仅是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而且对一个单位也是同样重要。目前,社会信息化、信息网络化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以经济、科技为主的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我们电信行业对电信基础资料更得保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做�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对保密的工作有了更加清晰和深刻的认识,深受启发,我们教师行业应当从维护个人企业乃至国家的安全与利益的高度出发,在履行基本职能的同时,进一步重视保密的工作。
保密法学习个人心得体会推荐11篇 篇九
编号:___________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署并生效。
1.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与乙方进行技术及业务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将(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将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仲裁解决。
第九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
乙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
保密法学习个人心得体会推荐11篇 篇十
古人云 时时检饬,谨言慎行,守口要密,防意须严 ,说的是君子保守秘密修德养性的处世之道。 秘密 二字各有一 必 ,也就是为 心 加了一把保险锁。而守口如瓶,一诺千金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君子之道。今年四月我国修订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学习之后,感觉深有体会和意义。
学习新修订《保密法》,我们必须把握的四个 关键词 。一: 缩小 缩小国家秘密事项范围。二: 增加 增强新形势下的保密防范能力。三: 权利 新保密法法增设了 监督管理 一章,其中依法对保密行政管理部法依法享有的行政管理职能进行了明确。四: 责任 新保密法强化法律责任追究。并且新《保密法》规定了十二种禁止行为,只要有这些危害行为就要追究法律责任,这是从 结果犯 到 行为犯 的一个显著转变,强化了法律责任并增强了可操作性。
每当我唱起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这首南唐主李煜所写的词时,就不禁为南唐国的灭亡而叹息。当时的南唐国地处僻远,地形复杂,宋朝原本尚无心消灭南唐国的。但南唐主李煜却没有丝毫的保密意识,轻信了宋朝使者所说的收集各国地图来制成完整地图以造福后人的言辞,拱手将本国地形图及人口分布图交给宋朝使者,导致顷刻亡国的悲剧。这样的事例给了我们启示:保守国家秘密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我们知道,当今世界对信息制控权的争夺十分激烈,窃密与反窃密的斗争尖锐复杂。中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必须高度重视国家秘密的保护。秘密这个词对于个人来说,就是保护个人隐私,保密是对隐私的尊重。而对于国家机密,保密的工作就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怠。
在革命战争时期,有邱少云烈士为了掩护大部队深夜进攻的秘密,而宁肯活活被流弹的烈火烧死,一动不动。而《红岩》中的江姐为了保护重庆地下党组织的秘密,宁肯经受敌人的严刑拷打,坚强不屈。《红灯记》中的李玉和一家为了保护游击队的密电码,更是前仆后继的走革命道路。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向我们证明了保守机密,维护民族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
反之,麻痹大意的对待保密的工作,会给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带来很大的损失。保守机密,慎之又慎!无论是战时还是平时,保密和窃密的斗争都从来没有停止过。尽管当前世界的主流是和平与发展,但是敌对国家甚至友好国家之间,无不在千方百计地窃取对方的秘密。在1991年的海湾战争中 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对伊拉克军事目标袭击成功率很高,甚至一些鲜为人知、隐蔽于居民区中的军事目标也被摧毁,主要原因是由于平时多国部队获取了伊拉克军事目标的准确情报。
保密法学习个人心得体会推荐11篇 篇十一
常常听人说“沉默是金”,学习《保密法》后,我更加深刻的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2015年我国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共六章五十三条,对保密的工作方针、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监督管理、法制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当前,很多人对学习《保密法》是持很狭隘的理解,认为只有从事与保密息息相关的行业才需要学习保密法。其实不然,作为每一个公民都应该认真学习《保密法》,特别是在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更应该学习《保密法》。
保守国家秘密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我们知道,当今世界对信息制控权的争夺十分激烈,窃密与反窃密的斗争尖锐复杂。秘密这个词对于个人来说,就是保护个人隐私,保密是对隐私的尊重。而对于国-家-机-密,保密的工作影响着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地位重于泰山。在革命战争时期,很多革命先烈在敌人的威逼利诱、严刑拷打之下守口如瓶,坚强不屈,用生命和鲜血向我们证明了保守机密,维护民族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
尽管当前世界的主流是和平与发展,但是敌对国家甚至友好国家之间,无不在千方百计地窃取对方的秘密。随着电脑入住百姓家庭,网络世界向人们打开了互通有无,共享彼此信息的便利条件,这就意味着涉及计算机中的信息对所有用户都是公开的,有关情报传递的途径已今非昔比,随着高
科技的迅猛发展,国际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人们已进入信息时代,而人的保密意识却跟不上新的形势发展和变化:无意识泄密、间接泄密、计算机网络泄密等现象时有发生。这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做好保密的工作,强化保密意识。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保密的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言行上逐步养成保密习惯。我们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把保密的工作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那么,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应该怎样将《保密法》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贯彻落实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去呢?特别是像我一样作为公文平台接收、打印文件的工作人员,更应该在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保密法》的精神,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新起草和打印的公文不随手乱放。无论是新起草的公文还是刚打印出来的文件,都不应该随手乱放,一是随手乱放有可能丢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最主要的是可能被他人看见,造成泄密。新起草的公文中有可能包含一些重要的信息和新的初步制定的政策,在领导还没有签发前如果被他人看见,可能引起一些误会和社会的骚乱。
2、单位人员的相关信息不能轻易告诉他人。特别是在党政办工作的人员,会面临接打电话这一基本工作任务,尤其是在接电话的时候,要注意来电显示来自哪里,是否是外地,如果涉及询问单位人员的联系电话或者通讯地址等一些
个人隐私,尤其是领导的联系方式,要谨慎处理,问清对方的来历和目的,否则会造成他人的隐私泄露。
3、电子类的党建资料、人事档案等注意保管。当前,党建资料和人事档案都通过了电脑软件的方式存储在我们的电脑中,其中涉及的信息都是需要保密的,当我们在开启这类软件时,一定要记得不要打开网页,因为现在的电脑黑客手段高明,很有可能就盗取了电脑应用软件中重要的资料。
总而言之,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计算机、互联网在工作和生活中广泛应用,对于公务员的保密意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应该时时铭记《保密法》的相关要求和精髓,充分挖掘自身潜能,提高自身的素质。灵活运用《保密法》,使其更好的为工作服务,为人民服务。为社会的稳定繁荣、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