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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书读书感想1200字大学精选8篇

时间: 2024-10-19 13:02:30

《课外书读书感想1200字大学精选8篇》由1级文库精心整编,希望在【懂事的好女儿五中字】的写作上带给您相应的帮助与启发。

课外书读书感想1200字大学精选8篇

课外书读书感想1200字大学精选8篇 篇一

在这个暑假,我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读完了《呼啸山庄》,《呼啸山庄》通过讲述两代人的爱情悲剧,向我们展示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的精神上的压迫、紧张与矛盾冲突。希斯克利夫在凯瑟琳去世后人性变得扭曲,从而使他在痛苦中度过了他的后半生。

有人评价说希斯克利夫是一个恶魔,只一点我初次看《呼啸山庄》时并不否认。在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少年时——一个弃婴,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身份与特殊环境下产生了感情,那时他们朝夕相处,共同反抗辛德雷的专横暴虐。但是,凯瑟琳的虚荣,愚昧与无知使她走向了另一个她根本不爱的男人——林顿,背叛了希斯克利夫,成为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并且在答应嫁给林顿后还说她其实是爱着希斯克利夫的,她背叛了她最爱的人,也背叛了自己,这就已暗示了她将在自己编织的罗网中死去。

希斯克利夫自幼被辛德雷嘲笑,愚弄,再加上凯瑟琳的离去,这就导致了他人性的扭曲。他没有财产,他便不惜一切代价来抢夺财产,在辛德雷死后成为呼啸山庄的主人,并对他的儿子进行报复。凯瑟琳与林顿结婚后生下了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儿,为纪念凯瑟琳,林顿为他取名为小凯瑟琳。但是,在生下她后,凯瑟琳就去世了。凯瑟琳的死使希斯克雷夫满腔的恨爆发出来,即使小凯瑟琳在林顿的管理下没有迈出画眉田庄半步,但林顿·希斯克利夫(希斯克利夫之子)的到来使她喜欢上了林顿,但林顿自幼体弱多病,因此希斯克利夫的报仇也就早一些,他想办法把小凯瑟琳与艾伦留在呼啸山庄,并且逼小凯瑟琳与林顿结婚,林顿在女儿失踪的情况下死去了,希斯克利夫也想办法在林顿死后把画眉田庄据为己有,在寂寞与空虚下迎来死亡。

希斯克利夫的做法有些极端,但是仔细阅读后,发现他这种做法也有情可原,他的复仇也可以理解。十几年来,凯瑟琳的孤魂在旷野上彷徨哭泣,等待着希刺克厉夫,终于希斯克利夫离开了人世,他们的灵魂不再孤独,黑夜里在旷野上,山岩底下散步……他们那种不为世俗所压服、忠贞不渝的爱情也正是对他们所处的被恶势力所操纵的旧时代的一个顽强的反抗,尽管他们的反抗是消极无力的,但他们的爱情在作者的笔下却终于战胜了死亡,达到了升华境界。

"在这么安静的土地下,怎么会有长眠者不得安睡呢?"艾米莉·勃朗特在小说结束后这样写道,再次见证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的爱情。当他发现林顿的女儿(也就是凯瑟琳的女儿)和亨德雷的儿子(也就是凯瑟琳的侄子)两人的。眼睛完全和凯瑟琳生前的眼睛一模一样时,当他发现哈里顿(亨德雷之子)仿佛就是他的青春的化身时,他再也不想抬起手来打他们了。当她嫁给了哈里顿时,她的全名又将恢复到母亲未出嫁的闺名——凯瑟琳·恩肖,暗示了这恩怨是不会间断的,他们之间的爱又再一次的获得了重生。

山坡上有三座坟墓:凯瑟琳在中间,一边是林顿,一边是希斯克利夫。

这便是对爱与恨最美的诠释!

课外书读书感想1200字大学精选8篇 篇二

当我翻到《枫林渡》的最后一页,看到图画中蓝蓝背着包,落寞地离开城市的背影,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枫林渡》是曹文轩早期的作品,书名就是一个美丽的乡下地名,是小主人公蓝蓝和奶奶的老家。在那里,蓝蓝和稻虎哥过着简单而快乐的生活。直到被多年未见的妈妈接进秋棠街八号,看到身为市长的外婆和童童弟弟,蓝蓝和奶奶才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电视机、冰箱、水龙头等等……这些现在几乎所有家庭都有的家具,却都是蓝蓝未曾见过的,可见那时的农村真是落后。

为了乖巧听话、美丽善良的蓝蓝,奶奶是想着无论多么辛苦都要留在秋棠街的。可是爱慕虚荣的妈妈,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奶奶,她歧视、嫌弃土生土长的乡下人,包括帮她呕心沥血辛苦照看蓝蓝的奶奶。蓝蓝生日宴的时候,她故意支走奶奶,不让她参加;童童欺负奶奶时,她故意装作没看见;童童气走奶奶最心疼的孙子稻虎,使稻虎一个人回了枫林渡,她视而未见;还因为童童不小心受伤而责骂奶奶……这一切,最终让忍气吞声的奶奶毅然离开了。而蓝蓝,也跟着奶奶走了,离开了宽敞明亮的秋棠街,回枫林渡去了,去见稻虎哥了,去听云雀叫了……

看到这里时,我真的为奶奶叫屈,就像当市长的蓝蓝外婆说的:"我长得那么矮,你怎么就不嫌我又老又丑了呢?"是啊,奶奶是长得不好看,可奶奶多好啊,宁可自己挨饿,也要让蓝蓝吃饱,宁肯自己挨冻,也要让蓝蓝穿暖,又在秋棠街的家中做牛做马,怎么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呢?想想我的外婆,也是那样无私地照顾着我,从不抱怨,从不求回报,虽然她不认识字,普通话也说得不流利,可那又怎样呢?我一定会像蓝蓝喜欢奶奶一样,给予外婆足够的`尊重,绝不像蓝蓝妈妈那样,长上一双势利眼。

《枫林渡》里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童童。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他,在妈妈的纵容下,变得越发傲气,在小朋友中间自以为是,还支使奶奶和稻虎哥为他做事,每天要奶奶给他擦脚、端牛奶、穿衣服!看着这么骄气的他,真是让人讨厌。可想想有时候我对自己的奶奶,也有点随心所欲,好像她帮我干活是应该的。这可不行,我一定要改掉,不能这样对待长辈。后来,童童在外婆的引导下,慢慢认识到不足,慢慢变回了一个讨人喜欢的孩子。我想,我也肯定能改掉坏毛病,好好对待同学,好好对待长辈,成为一个讲道理的好孩子。

《枫林渡》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自私、势利、目中无人、看不起人是多么的可怕,也让我看到了纯洁、善良、懂道理、尊重人是多么宝贵的财富。现在的我,希望自己是蓝蓝,能够做到宽容大度、孝顺能干;长大了我希望自己能成为蓝蓝外婆,尽可能地帮助别人、尊重别人,成为一个值得别人尊重的人,而不是蓝蓝妈妈那样只会爱慕虚荣,因为这样的人,即使长得再好看,没有心灵美,也只会是一个"难看"的人。

课外书读书感想1200字大学精选8篇 篇三

那是一段世界人民都不愿意回忆起的过去,恐怖的阴霾笼罩着整个欧洲,人心惶惶,看不到一丝希望,街头不断地有枪声响起,民众随时随地都有倒在街头的可能。《辛德勒的名单》便是诞生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的一部作品。这篇小说所记录的东西是以亲历这一历史的幸存者口述的资料为基础。它的一点一滴都是严谨的、真实的。正因为它的真实不容质疑,所以在我们以一个旁观者的眼睛来重新回顾这一段历史的时候,总不免心惊肉跳,从而对这个世界发出了质问。

故事的开篇,给我们展示了辛德勒是怎样的一个人:一个放荡不羁的,充满活力,不拘小节的人,他甚至在成年之后成为一个战争时期的投机商,大发国难财,而在战前,他就已经加入纳粹党。然而就是这个人,在痛苦地明白了犹太人面临的命运的时候,不惜代价,不顾自己的安危,倾家荡产,四处奔走,才最大限度地保住了一千一百名犹太劳工的生命。当时在犹太人被疯狂屠杀的环境下,一个纳粹党的投机商对他一千多名犹太员工的拯救是何其艰难。但在整个拯救活动中,辛德勒一刻不停地周旋于党卫队或大或小的军官之中,用金钱与个人魅力去打动他们,从而放那些犹太人一条生路。

善的对立面是恶,大善的产生必定是针对大恶。作为辛德勒甘心投身善行的根源,纳粹德国的种族灭绝政策是大恶,党卫军及傀儡政府的大力协助是大恶。那些令人发指的恶行到底是怎样产生的?而那些本来普通的。人为何摇身一变成为恶魔?拿人不当人又是谁给的权利?我想这肯定不是心智缺陷或者有道德洁癖使然,而是极权政治下的产物,人性被扭曲也是必然。可悲的是,大多数在--领导下的德国人以及附属国人民都集体失语,在当时那种环境下想必也是恶的一部分,因为纵容有时候比直接暴力更可怕。

故事总要结束,历史总要翻过不堪的一页,当阿蒙无理由开枪射杀犹太囚犯,当党卫军肆意虐杀无辜犹太人,当投机分子霸占犹太人产业,所有的这些画面出现的时候,我们也要想到,在这些丑恶场景的对面,出现了善意掩护犹太人的士兵,更出现满载希望的辛德勒名单,这份名单犹如黎明时分那初升阳光,虽然微弱却势不可挡的劈开黑暗,带来永恒的希望。可以说道德与人性的力量是这世界最美妙的组成部分,在欧洲犹太人被有计划灭绝的恶行面前,在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浩劫面前,在久已湮没人世的拯救故事面前,人性之光不灭将是永恒的记忆,善举也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

黑暗的昨夜已经过去,让我们拥抱来之不易的幸福。

课外书读书感想1200字大学精选8篇 篇四

很久以前就听到许多人评论厚黑学中很多观�

自古出书者,不计其数,能称精华的,屈指可数。然李宗吾出书于民国,却能在中国文化中有辉煌一笔,必有过人之处,后简单翻阅,发现他之所以敢自称厚黑教主,的确文采与思维超越常人,外加旧时读书人内在的一种狂傲,民国时期中西文化碰撞,造就了如此一位文坛奇葩,以圣贤自居,评论天下。

厚黑学以三国英雄、楚汉名将为主论叙脸厚心黑之心得,以三步工夫为总结,强调黑与厚的不同概念。

李宗吴对人性的理解,以恶为先,所以论人,先看到恶的一面,然后放弃人性善的一面,讲自古英雄都是用仁义道德的外表,来体现"人之初,性本恶"的个人观点。所谓成功之人必有成功之处,历来英雄,先不论出身,其成功的前提,主要来源个人魄力,周围人因个人人格,舍命相护,助成就大业,如只知道厚黑之术,何来民心所向?如果人们每天只知道修习厚黑,增长世智辩聪,勾心斗角,抛弃生命本来,人格分裂之人,只会越来越多。乱世之中,单凭仁义道德,的确不易生存,然只懂厚黑,也许生存不成问题,但内心恶越来越重,没有善念洗涤内心,不足以成其霸业。秦始皇用秦朝几代努力的基础,以个人才能统一六国,暴政之下,数年后,天下大乱。

厚黑学用三步概括厚黑三种境界之人,其一,厚如城墙,黑如煤炭;其二,厚而硬,黑而亮;其三,厚而无形,黑而无色。从书中所看,李宗吾仅仅看到第二种境界,对第三种境界,只靠普通善恶无法诠释,所以避而不谈。

六祖慧能以"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获得禅宗衣钵,而此诗中字字指向"无"字,厚黑学第三种境界以"无形无色"为总结,也指向"无"字,所以个人认为,参悟佛法与理解厚黑学,先从"无"字入手。道德经中"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就指出,天地与圣人之心永远相同,天地滋养万物,不求回报,万物践踏、侮骂天地,天地也没有报复众生,圣人也是如此,用无我无私之心对待百姓。如果以道德经此观点来看厚黑学,那么第三种境界中的"厚而无形,黑而无色"从基本立足点就出现差别,大智之人,不是厚而不厚,黑而不黑,而是已经超越常人对厚与不厚,黑与不黑的理解,到达与天地同在的深层价值观念,只是作者还没领悟其中境界。如果用这种无我无私之心反观过来,书中所论王明阳的"致良知"与"厚黑学",一善一恶,都属一家之言,分开人性,强行对立。

厚黑学之所以能立足与世,经久不衰,根本就在"厚黑"两字。一般人往往只在意眼前利益,如果用第一种境界"厚如城墙,黑如煤炭"的方法,能立马见到效益,但不能长远。比一般人聪明一点的人,要的是长远利益,不在意当前,就用"厚而硬,黑而亮"之法,可以到达最终目的,且久远。如企业生存,不讲诚信,短期可得益,然不能长久,最多可得温饱,讲诚信者,有时宁愿亏钱,打造品牌,谋求长远利益。

总体来讲,李宗吾对人性的理解与概括能力,打破两千多年的中国传统文化思维,矛头直指"人之初,性本善"的文化模式,大胆揭露人性的黑暗面,以不同观点解读人性,其学说所造成的社会冲击,足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评为精华。

课外书读书感想1200字大学精选8篇 篇五

提起美国名作家马克·吐温,大家想必会想起他“四大名著”里的经典——《汤姆索亚历险记》。

在这个精彩的小说中,讲述的虽然是少年汤姆的故事,但却在侧面对当时美国虚伪庸俗的社会习俗和伪善的宗教仪式进行了讽刺和批判。故事中描写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天真男孩,和其他孩子不同的是,汤姆虽然对学习不太吃紧,但十分有男子汉的正义感,并且极具冒险精神,而不屑于死板、无趣且枯燥的教育。也正是这些,在汤姆和好友目睹了一起血案后,能勇敢的站出来,指出真正的凶手,改变了别人对他的'认识。

深读其中,我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和我同龄的小男孩,因为汤姆虽然开始扮演的是一个不太令老师,大人们喜欢的孩子,可他却和另外的孩子处的非常好。还和同样伸张正义,却和自己一样被看作了“不懂礼貌”、“没有规矩”看似和别人格格不入的哈克成为了要好的朋友。这说明了他独特的魅力,两个“调皮蛋”在一起后就像两个人找到了互相的知己,干了许多恶作剧,可却让我很高兴,捧腹大笑他们的天真,原来快乐可以是这样的,我们那里敢这样对别人开玩笑?并且,虽然这两个“调皮蛋”干了不少“坏事”,但令我敬佩的是,他们还做了件大人们也许都不做不到,甚至不敢做的事。一天他们约好晚上一起去墓地,却看到了意想不到的一场厮杀,他们看到了鲁滨逊医生、恶棍印第安·乔和喝得醉醺醺的莫夫·波特。在他们混乱的厮打中,印第安·乔把医生杀死了,然后又嫁祸于被打昏的波特身上,因为当时两人都害怕极了,所以都悄悄的回了家。很快警察就把莫夫·波特逮捕了起来,汤姆感到了无比的煎熬,他想指出凶手,可一丝恐惧又让他犹豫不决。终于,再临审判的前面,作为证人的他放下了“包袱”,当庭指出了真正的凶手,让在场的大人们都对他肃然起敬,在这次事件以后,汤姆终于扳回了自己在人们心里的印象。我也不禁佩服他敢于冒着生命危险,说出真相的勇气。

现在的美国是一个自由发达的国家,他们提倡天真快乐的童年,那里的孩子们也像汤姆索亚一样,富有正义感且快乐的生活着!

《汤姆索亚历险记》给了我别样的体验,感受异国孩子们的童年,令我大开眼界,让我明白了——我们在生活中要有理想,有快乐并且让自己的天性自由的发挥,这样美梦也可以成真!

课外书读书感想1200字大学精选8篇 篇六

谁有一个妙趣横生的童年谁就拥有了世界,并可以让我们留恋往返!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翁汤姆是个有理想有抱负也有烦恼的男孩,他和他的小伙伴讨厌牧师骗人的鬼话,不喜欢学校枯燥刻板的教育,与循规蹈矩的人们唱对台戏,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他们作了种。种冒险来改变自身的环境。

汤姆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寄养在姨妈家里,在姨妈眼里,他是个捣蛋鬼,而姨妈自己却又情不自禁地喜欢这个孩子。汤姆本人则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美国少年,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在那个年代,汤姆有一点叛逆,有一个梦想就是去当绿林好汉。在他们的头脑里,强盗就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在此次冒险中,他们完成了自己的心愿,而汤姆成了这三个离家出走的孩子的领袖。逃到荒岛后,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丧礼时,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丧礼。

从他们在困难中表现出正直和勇敢,在平时生活中聪明活泼,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读了这本小说后,我觉得做人应该要正直,诚实,遇到困难要镇定自若,冷静分析,并尝试勇于解决问题,在我们考试失败后,我们也要多加勤奋,不要灰心气馁,争取更好的成绩,如果能够克服到困难,走向成功,这可是一件可歌可泣的事情。汤姆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地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梦幻天地。 其实,我觉得汤姆虽然天真活泼,但总有缺点,就是喜欢打架,还有,我却不喜欢他那高傲的性格,还有小说中的他实在是过于调皮了,即使不喜欢呆板的生活,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但也要尊重别人,别让人家担心了,特别是他的姨妈,要�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从始至终,作者只是以这样一种淡然来描绘一个只能在人的内心里波澜壮阔的故事,用他冰冷的手,生生地将残酷的现实从美好的幻想中剥离出来。这也许太不人道了,让读者在阅读中无声地恐惧着,像是听着自己微弱的心跳,在平静和缓慢中,渐渐停止。然而正是这样的冰冷残酷,才让作者对于生命的思考慢慢渗透进读者的内心,他是不是想告诉我们,所谓活着,不过是一种孤零零的姿态,仅仅是一种真实的存在。对于活着本身,其实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所有的追寻,所有的梦想,在活着的巨大背景下只是虚诞。对此我曾不解,作为一个还算乐观的乐观主义者,我还是崇尚着一种追求,崇尚着生活的激情和美好。而作者,他是不是在用一次又一次的死亡来让我们对所有的追寻产生畏缩,并且以一种长者的姿态告诉我们奋力斗争的无力和脆弱?显然,他虽冷漠,却不是欣赏这种消极的生活态度,“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他只是想告诉我们,这是现实,美好和痛苦都是现实的一部分,只不过痛苦的那一部分,往往我们容易感知罢了。从创作动机来说,他甚至是乐观的,“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他笔中活着的力量,正是来源于这种忍受,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我想,忍受确实是生命中最重要的过程,是人生最具体而频繁的活动,但这并不是一个带贬义的词汇,一个人的精神快乐与否,并不是在于忍受的多少,而是在于建立在每一次忍受上的积极或消极的态度。正如整篇作品一样,作者是在平淡地叙述活着的过程,具体的忍受经历,而精神的层面——我们从中感悟到了什么,以及在以后活着的日子里将感悟到什么,选择什么,——不是命运,是完全由我们自己主宰的。

课外书读书感想1200字大学精选8篇 篇七

此时应该还算是初秋吧,可在静静的夜晚,一场秋雨滴滴答答的落在窗台上,便有了一种荒凉、萧瑟的深秋意境。此刻我又怀念起了起了史铁生的《秋天的怀念》一文,和着雨声和着电脑里的音乐,我再一次和作者一起去读他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在这篇不足一千字的散文中,作者用并不旖旎华丽的文字诠释了什么是伟大的母爱,读来直击灵魂深处。

古有"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的诗赞美母爱的伟大,今有微信上到处传颂的`佳句歌颂母爱的伟大,而在这篇散文中作者并没有用多少重大的事件来反应母爱的伟大,而是通过母亲一些细微的言语和动作把母亲对自己的爱与自己少不懂事的追悔挥撒得淋漓尽致。

当作者喊着:"我活着有什么劲!"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这样简单的一句仿佛是全文的中心,给了作者坚强活下去的勇气;当母亲无意识的说到"跑"字时,猛然意识到瘫痪的儿子,于是她忽然不说了,作者说: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母亲在用词上所表现出的敏感和细腻正是源于一个"爱"字,她是怕自己的任何一个不当用词会唤起儿子心底的伤痛;当作者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刷刷拉拉"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说:"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这里的母亲为什么要挡在窗前?我想她一定是怕儿子看到萧瑟的秋叶引起伤感,所以她希望用美丽的花朵让儿子看到希望看见世间的美好。作者又写道:"又是秋天,妹妹推着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这些貌似描写花的开放之势的文字,其实是反应了作者此刻的思念之情与花儿开放一般浓烈……能打动人的文字一定是能融进血液刻进生命的文字,作者用寥寥几百字就俘获了众多读者的心,这正是我喜欢这篇散文的原因,也是我喜欢这位身残志坚的作家的原因。

作者在秋天虽然失去了母亲,却因为这份爱收获了勇气,收获了生存的信念,也收获了一份难忘的怀念……

正是因为这份爱,这个自称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的残疾作家在他短暂的59岁人生里,他用顽强的毅力和意志支撑着残缺的身体谱写了《我与地坛》、《病隙碎笔》等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篇章。

静静的合上书卷,沉浸在《秋天的怀念》中,默默地品味着母爱的平凡与伟大,感悟着作者生命的无奈与坚强。这个秋天,我也怀念我的母亲,我怀念,我亦坚强!

作者简介:邢苏华,84年漆中初中毕业,87年南京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现在高淳区淳溪中心幼儿园工作,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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