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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5篇)

时间: 2024-07-11 12:38:53

当我们对人生或者事物有了新的思考时,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提高对思维的训练。怎样写好心得体会呢?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里是细心的小编给家人们分享的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5篇)

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5篇) 篇一

20xx年8月27日我参加县里的初中英语新课标新教材培训,那么下面我谈谈我对这次培训的一些心得体会。

梁启超说:“非精不能明其理,非博不能至于约”。我觉得这句话用于新课程改革本身很适合。因为新的《英语课程改革标准》之精要令人内心折服,之广博令人眼界大开,更注重英语课的人文性,注重英语学科的文化内涵。

我觉得要从根本上体现新课标的教学精神,教师必须注重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孔子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有兴趣多读英语。而这也的确是提高学生的英语表达能力。

在备课方面,包括教材的处理,教学重点难点的把握,对不同课型的处理,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如对每个单元的对话处理以学生多读为主,在反复诵读中去品味英语,另外从听课中我也渐渐领会到讲课重要的是要解决重点难点,达到一定的教学目的,在课堂有限的时间内面面俱到反而容易造成重点不突出。因此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要逐步学会合理处理课材,对教学内容进行取舍,紧紧围绕教学重点设计教学思路,并且要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自己教学的内容。

现在的课程改革可谓热火朝天,但是也有一些做法值得反思,比如有些人的认识有误区:认为课改是赶时髦,是走形式,是要让课堂热热闹闹,对学生不能批评不能惩罚…其实不然,那些并不是新课程的核心,教育改革要落到实处,扎实有效,这样才能逐渐摸索出真正适应新课标要求也适合学生的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不断积累课堂教学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地成长成熟,不断地产生积累灵感。

让我们这些教育工作者共同携手并进,创造明天的辉煌吧!

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5篇) 篇二

20××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将于20××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义务教育法自1986年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在认真研读新《义务教育法》之后,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义务性”。

法律的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的素质。”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新修订《义务教育法》针对长期以来在法定义务教育阶段内,老百姓意见比较集中的“上不起学”、“学校安全保障”、“均衡发展”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体现了国家在推动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化与强效化上的决心和意志。

二、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

新法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对义务教育采取新的经费保障机制。首先,在义务教育的投入上,新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新法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第二,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从法律上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适龄少年儿童提供了一个平等入学的机会,学生将不 现实中,尤其是象我们这里的`贫困山区,适龄儿童少年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不在少数,单靠个人或学校的力量是无法改变这种状况的,但新法从法律上予以保障,相信今后不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第三,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第47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这一规定进一步体现了新法的公益性,有利于加快农村地区和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

三、新法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五章专门对教育教学作出规定,要求保证教育教学的质量,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可以说,过去的义务教育主要是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普及上做了很多规定和相关工作,而在今后,我们则要实施并完成高质量、高水平的义务教育。时代需要创新型人才,让学生学会独立思考、善于发现问题是拥有创新精神的种子,勇于实践则是实现创新的关键,因此,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是我们一线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师应真正转变观念,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鼓励学生创新,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让学生“自由徜徉”于学校内外、课堂内外、课文内外、学科之间,改变过去的“重分低能”和“书本奴隶”的状况,教师要加强教学的实践性、开放性和弹性以顺应时代的要求。

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5篇) 篇三

因为团评要求要收集好几份心得体会之类的资料,我打开“我的文档”,找了许久也只看到上一学年写的《义教心得》,仔细看了一遍,发觉那依然还是我的心声啊,感觉还是那么真实!

——写在前面

天空依旧那么晴朗,白云悠悠飘荡,然而我的心,却因着这第一次义教而百感交集。

上课前,我已经仔细地把备课本看了不下五遍。就要面对一群活泼聪明而又有所叛逆的小学生,我真担心自己会过于紧张,讲解得不够清晰,或者课堂上会有什么突发事件令自己束手无策。而刚走进东联小学校门的时候,几个小男生便在校园里大喊起来:“老师们来啦!”那一刻,我似乎觉得自己已然是一名老师,手上的书也猛地变沉了许多。

有人说: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在所置身的那个圈子里有威信。而当我走上教师讲台,轻轻擦去桌面上的灰尘,并微微颤抖着在黑板上写下自己要讲的课题时,我却深深地体味到要在一群十一二岁的学生面前树立威信的艰难。它需要适当的微笑,适当的严肃,适当的自信,适当的谦卑,适当的宽容……在适当的种种中还要掺入饱满的热情和足够的耐心。虽然课已经结束了,但回味起当时自己的无所适从,心里依然有些酸楚。

我发现如今的小学生真的和以前的我们大不一样。他们更喜欢个性张扬,更喜欢尝试挑战,同时,少了一份安静,一份理解和尊重,以及一颗懂得聆听的心。由此,不禁感慨万分。

一堂课下来,我详细地讲解了三组例题,也让学生们到黑板上做了几道练习题。四年级奥数,大概该这样吧,先讲解后做相关练习,效果会比较好,我想。课后我尝试着与学生们交流,七八岁的年龄差距,在他们身上我仍能找到久违的童真。他们表露给我的,一张张都是真实的面孔,没有伪善,也没有隐瞒。这让我感受到初为人师的快乐和真味。

渐渐地,也因着这第一次义教,我发现自己依然毫无怨言地愿意承受口干舌燥呼吸粉笔灰的艰难,依然憧憬儿时梦的伟大与美好……也许是爱上了每一次和童真的触碰。

但我不得不这样想,这义教只是一个尝试而已,路漫漫实难求索,更何况尚未明确自己的方向。四年后的人生征程是否要扛着责任和博爱一成不变地付出自己不求任何回报的善良和耐心,做一名品德高尚的人民教师?实难明确地答复自己。人生的十字路口何其之多,而许多方向都有实在的意义,要走哪一条,也许会随着自身的思量而有所侧重。但目前,我还是青睐教师这条路的。

我明白,作为教师,艰辛有时非言语能表达,一路上会喝上苦水,洒下青春热汗,但最终所有的付出都 是的,稳定的环境并不代表平庸。每一个受尊敬的老师,他的生活总能过得充实而有价值……发自内心的,我喜爱这新一代的孩子们。

这第一次义教,的确令我百感交集。有沉重,有心酸,有惊讶,有快乐,有深思,有启迪,有许多许多无以言说的收获……

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5篇) 篇四

20xx年9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正式实施,为新的学年拉开了序幕。新《义务教育法》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八章六十三条。在学习新的《义务教育法》后,作为教师的我们要做到:

一、学好新《义务教育法》,做新《义务教育法

》的宣传者: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一)“不收学费、杂费”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国家对义务教育采取新的经费保障机制。新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新法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二)在新法中,统一性贯穿始终。新法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三)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二、学好新《义务教育法》,做新《义务教育法》的落实者:

在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身正为范”。

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5篇) 篇五

金秋时节,我参加了为期两天半的沁源县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学课标,通教材”教师培训会,让我收获了累累精神食粮,收获了快乐与幸福。这次培训的两位专家,仍然是我们已经熟悉的,而且非常敬佩的郭老师和程老师。两位老师温和可亲,幽默风趣,所讲内容精准到位,字字句句耐人寻味,让我们不知不觉间,愉快圆满地完成了两天半的培训工作。虽然时间短暂,但学到了对教学有真正帮助的知识。同时,两位老师那好学的精神,渊博的知识,平和的态度,丰厚的文化底蕴,对工作充满激情的这些好品质深深打动了我,使我更感自己知识的浅薄,想多读书来充实自己的欲望油然而生。培训结束后迫不及待投入到教学工作中,想尽快利用学到的知识进行教学。以下是我本次培训的点滴体会。

本次学习巩固了新课标,加深了对新课标的理解。学习回顾了新课标的重要内容,可以说在以往课标培训的基础上,这次培训对课标有了更深的认识。程老师和郭老师的培训内容,抓住了重点,突破了难点,重点强调“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学习”中“学”是语文教学的前提,“学大于教”,从学生的“学”出发。这样才能体现学生是学习主体的教学原则。低段语文教学教什么是这次培训的重中之重,也是教改以来一线教师的困惑所在,这次的培训内容掐中了要害,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语文教学叫什么,首先应该增强课程意识,由教课文转向教语文。

“课程内容”是为达到课程目标而选择的事实、概念、原理、态度、价值观等要素。而“教材内容”是指传递课程内容的凭借。在教学中要灵活运用教材,关键要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我在过去的教学中,为了赶进度,课堂上只是让学生死记硬背课本知识,知识的拓展延伸几乎为零。� 现在看来这是一种很不科学的做法。这样教学的结果是孩子们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也只能应付一时而不是长久之计。这种错误的思想与做法在我以后的教学工作中会完全彻底地消失。

对于第一学段的语文教学目标,通过这次的培训学习,我已了然于心。教学实际与这次培训相对照,感觉自己对课标的钻研还是不深不透。我在教学一年级语文上册时,总要求学生不仅写“我会写”的字,“我会认”的字也逼着孩子们去写。这样做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而从来没考虑过孩子们的感受,也不顾及孩子的健康发育问题,更游离于课标的要求,简直有犯罪的感觉。对于写话,总嫌孩子写的少,考试后批阅试卷时,不仅看句子的通顺,更要看长短,如果只写一两句便会扣分。这种做法超出了课标要求,给学生增加了负担,还打击学生的写话兴趣,对以后的习作百害而无一利。阅读教学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学段的语文阅读教学要求浅理解,重阅读,多积累,而我却恰恰相反,违背了课标要求,无法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这次培训既有专家的讲解,又有真实的课例,让我明白了阅读教学该如何教,教什么,怎样教。

总之,这次的培训学习让我明确了目标,有了努力的方向。为了做到对学生真正的爱,今后的教学我会严格按照课标要求去教,特别要做到以人为本,方方面面的教育教学工作,要以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给学生奠定良好的基础,使自己的所作所为能让学生终身受用,这样才无愧于“光辉的职业”这一称号。这需要艰辛的付出,做到学无止境,敢于创新。要钻研课标,挖掘教材,挤出时间多读书,提高自己的文化底蕴,努力成为一名学生家长喜欢的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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