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的第一条至第四条体现了对新形势下各级党组织、党的各级干部和全体党员严以修身的要求。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下面是爱岗的小编为家人们整编的14篇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的相关文章,欢迎参考。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14篇) 篇一
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
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作为经营者,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秉承正确的价值观,持有公正之心,自我约束,经营者如果不能公正处理问题,就会失去员工的信心和支持,如果不能经受住物质利诱,就会失去提高创新发展能力的保证。只有一切从公司的利益出发,在工作中充分发扬模范带头作用,公平公正处理问题,关心员工,时刻提醒自己所作所为是否违反了规章制度,时刻反思自己,才能具备一个领导者的能力,才能带领员团队创造更高的效益。
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经营者只有坚定公司愿景,坚持公司的方针目标,保持同员工的联系并发挥员工的积极性,积极投身工作中,坚持自我,保持初心,才能使经营活动充满生机,公司各级组织米巴才能持续稳定创新发展。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14篇) 篇二
中国共产党中央最近颁布的《党纪处分条例》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新的伟大工程,是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城投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党员,好干部。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14篇) 篇三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和总队从严治警加强部队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支队开展了“条令条例教育”活动,经过一个月对部队条令条例和各项管理规定的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条令条令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1、在“学习条令条例教育”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没有违反条令条例,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学习条令条例”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条令条例”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本职岗位上一直努力工作,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领导安排做什么就做什么,没有很好地为领导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刚到中队,认为自己工作基础差,业务知识弱,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大的起色。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条令条例教育个人剖析材料。
学习条例条例教育个人剖析材料文章,及时学习领会条令条例的制度,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4、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业务水平;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5、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一定要提高对条令条例学习防人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努力做到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14篇) 篇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相互补充、双管齐下,《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加强廉洁自律,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八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针对性的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人民公仆。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14篇) 篇五
201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xx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作为一名基层纪委书记,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03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俎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的内容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作为一名基层纪委书记,要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学习好、落实好、执行好,做到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永葆纪检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1、做学习的先行者。作为从严治党的基层力量,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通过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严格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2、做遵守的示范者。“惟正己可以化人,惟尽己可以服人。”作为监督党员的党员,要做遵守党规党纪的示范者,不让做的坚决不做,让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带头遵守和执行好《准则》和《条例》,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赢得党和群众的信任。
3、做维护的捍卫者。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捍卫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探索执纪问责的有效途径,专项整治从业陋习。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14篇) 篇六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为8700多万共产党员制定了思想、行为准则。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历史使命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抓紧主线,坚持党的领导。
谋事创业做人,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条主线。今年以来,xx县委、政府在振兴大别山革命老区建设的实践中,围绕临港经济示范区建设,大胆提出“三举三进”战略,大力抓好经济发展,大步践行“xx梦”。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服务发展大局,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责任。今年截至目前,先后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抽查42次,其中深入36家企业开展专项巡查1次,全县共立案154件,依纪依法处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15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这些战果的取得就在于xx纪检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服务民生发展。新修订《准则》和《条例》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强调抓住党的领导这根主线。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不渝地学习、贯彻和践行。
二、守住高线,坚定贯彻准则。
新修订的《准则》继承和发扬了党的制度建设这个好传统,重在立德,为全体党员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行为高线,充分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结合。每位党员干部必须立根固本,坚定贯彻准则。一是要夯实理想信念。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一名党员,如果精神缺钙、道德软骨,那就失去了作为党员的特质,难免会下滑沦落。夯实理想信念,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作为的基础,钻进去,深入学,化精神食粮为精神力量。通过实践的磨砺验证,不断丰富升华,与时俱进。二是要尊崇传统美德。中华民族是一个崇德的民族。传统美德中所蕴含的为人处事、治国安家的质朴道理,也成为无数仁人志士立身立世的源泉。新时期涌现出的郑培民、沈浩、杨善洲、罗阳等优秀干部,不仅是执政为民的楷模,也是继承传统美德的典范。作为共产党人更应该对传统美德存敬重之心,存求教之意。三是要提升道德修养。道德使人向善,“失德”只能走向堕落。近年来各地“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几乎无一例外地存在“失德”问题,有的骄奢淫逸,有的以权谋私,有的家风败坏。党员干部应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深刻反“四风”、牢记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知促行、以行促知,修正德行,强化作风建设,促进以德治党的落实。
三、把握底线,坚决执行条例。
纪律是党的生命。党的纪律保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优良传统作风,保障路线方针政策。新修订的《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握底线,防微杜渐。
一是要强化学习意识。学纪懂纪是守纪执纪的前提。有的党员、干部不屑学习,工作中仍存在依惯例行事,觉事小无谓等行为。要深刻认识到,党纪严于国法。要确保行为不碰底线,作方向不偏,就要注重学习党纪法规,准确把握党的领导和从严治党等问题的基本立场,弄清楚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心中明镜高悬。
二是要树牢遵纪观念。纪律不执行就成了空文。执行纪律,要树立依纪办事的意识。要将对纪律的敬畏和认识变成处理问题方式和方法,秉公正之心在纪律之下,不临纪律之上,更不能在纪律之外,用好手中戒尺,守好行为底线。
三是要做到执纪必严。从严治党就要执纪必严,打折扣的执纪,不但不能惩处邪恶,彰显公平正义,警示党员干部,反而损害党纪权威,影响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从严执纪,一方面要利用好巡查、巡视机会,做到苗头早发现,问题早整改,打早打小,另一方面结合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出重拳、抓典型,做到惩处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一方面提升执纪能力,开展纪检干部上挂、下挂和轮岗活动,提高个体素质,提高办案合力。团县纪委监察局就组建办案协作区6个,实行纪委常委包保制,1至11月办理案件26件。
四、不碰红线,坚守党纪国法。
监督执纪的人首先要做遵守纪律的楷模,没有忠诚干净担当,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对党员干部提出了要求,对纪检人要求更高。一是做忠诚纪检人。忠诚,首先是对党忠诚。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讲规矩、守纪律,自觉维护党的权威,用过硬的思想品格,展现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忠诚,还要忠于岗位。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本领,爱岗敬业。二是做干净纪检人。干净,就是清正廉洁。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身干净,行使监督执纪问责时才有底气,有正气。时刻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微。要经常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检视自己,随时发现和清除思想上、行动上的灰尘和污渍。培养高雅情趣,营造良好家风,防微杜渐,守住清白之身。三是做担当纪检人。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尽其心。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和勇气。有担当切记好高骛远、目无法纪,关键是把手头的每一件事依规依纪做实;切忌胸有大志、能力不足,必须埋下头练内功,学一身过硬本领,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14篇) 篇七
作为一名教师,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污腐败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
《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因此, 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14篇) 篇八
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了深入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扎实深入推进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协党组和机关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组织专题讨论,政协机关党组立即作出对学习贯彻工作的具体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过学习,我认为,一是《准则》和《条例》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是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和实践成果。二是《准则》围绕廉政自律主题,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从负面清单转为正面倡导,从底线防守转为标杆引导;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底线。三是《条例》紧扣"六大纪律",立规矩、明纪律,划出行为禁区,明确违纪结果;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
两部法规通篇贯穿"全面"和"从严"思想,坚持立德立规并举,治标治本结合,实现了纪法分开,纪严于法,有助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面前,对于最大限度地防治腐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具有深远意义,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实。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切实把纪律建起来、紧起来、严起来。为全机关树立崇尚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良好风尚,为推动机关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供坚实纪律作风保证。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14篇) 篇九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颁布后,要在贯彻实施上狠下功夫,不能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上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是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的生动实践。抓好两项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是各级党委的重要政治责任。两项法规颁布后,湖南省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议进行学习,并以省委名义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以高度政治自觉,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切实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担当组织领导之责,种好“责任田”
党章第37条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如何履行好党章赋予的重大职责,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权威树起来、把纪律执行严起来,是摆在各级党委面前的一项庄严使命。当务之急,就是按照中央的要求,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一项常态长效的重要工作来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完成中心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正用正风肃纪、促进发展的实际成果来检验学习贯彻成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工作纳入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考核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检查,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着力营造自觉尊崇、严格执行、坚决捍卫《准则》和《条例》的浓厚氛围。通过学习贯彻两项法规,进一步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促进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自律和他律、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推动形成“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担当学习教育之责,打好“预防针”
纪律和规矩意识的养成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做到“木鱼鼓”天天敲、“警示钟”时时鸣。明年,将在全省开展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为重点的“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活动,把两项法规作为党内法规教育的主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教育教学重要课程。两项法规,既有从严治党依规管党的“负面清单”,也有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全体党员干部必须精读原文、深悟原理,通过学习明纪律、守规矩、知敬畏。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自觉坚守《准则》树立的高标准,不越《条例》规定的底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学纪,带头学、深入学、系统学、持久学,既做守纪的模范,又做护纪的先锋。学习《准则》《条例》,重在记于心、践于行,贵在联系实际、解决问题。尤其是针对公款吃喝、收受红包、大操大办、领导干部亲属子女经商、“雁过拔毛”式腐败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逐一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增强学习贯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担当明规挺纪之责,念好“紧箍咒”
坚决贯彻落实两项法规,是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行动。必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教育管理干部,常抓不懈、紧抓不放、实抓不虚,把严的要求贯穿干部日常管理全过程,真抓真管、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管党没有管到位、治党没有严到份,是目前“四风”问题、党内和社会上潜规则盛行以及政治生态受到污染的总根子。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失职就要追责。党委(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主责、首责、要责,必须牢记严是爱、宽是害,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切实当好《准则》和《条例》的自觉践行者、有力维护者。必须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维护纪律和规矩的神圣职责,让纪委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准则》这个执政党道德宣示的高标准,充分运用《条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找准职责定位,进一步深化“三转”,着力把工作思路、方式和重点从管少数转向管多数,以纪律为杠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围绕“六大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必须创新巡视方式方法,紧扣党的“六大纪律”开展巡视监督,把巡视的过程作为推进纪律建设的过程,作为推动和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过程,真正让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小毛病、小问题,要及时提提领子、扯扯袖子,不以问题小而放过、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必须坚持“零容忍”,对违纪违规现象露头就打、发现就抓,决不留“暗门”、开“天窗”,决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决不搞众怒难犯、法不责众。严明纪律规矩,首先要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起来。党员干部党性是否坚强、能不能做到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是重要的检验、根本的标准。对“五个必须”等要求,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坚定不移地执行,不能语焉不详、闪烁其词,不能思想麻木、意识淡漠,更不能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担当以上率下之责,当好“领头雁”
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嘴上说说、墙上挂挂,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落细落小、落实落地。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带头深学,既学习两项法规文本,更领会其中蕴含的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为自己“对好表”、“画好像”,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14篇) 篇十
在“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期间,中共中央修订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内法规体系的又一次完善和创新,必将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准则》和新《条例》,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新的党规,为全体党员树立了一条道德高线,立了新标杆,立了新规矩,厘清了负面清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加)强新《准则》和新《条例》的学习,锤炼的是我们党员干部一颗向党之心,强调的是信念坚定、遵规守矩,是“内功”、是“境界”,只有心存敬畏、心中有法、心中有规,才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遵规守矩、用权为民,这也是修身、律己、正行的统一、协调的内在要求。从本人来说,将严守新《准则》和新《条例》,廉洁从政,认真履职,依法行权,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当前,学好、用好《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具体是“三个做到”:
一要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做到党规党纪意识的唤醒。市委中心理论学习组要将《准则》和《条例》纳入学习计划,做到带头学习,模范遵守。各党委要将学习内容纳入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要活化学习形式,通过开展专题辅导、理论研讨、知识测试、组织竞赛、警示案例剖析等活动,促进学习的深入开展。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要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逐章逐条学、逐字逐句研。通过学习,坚守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牢牢把住党的纪律和规矩“底线”,坚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二要坚决贯彻《准则》和《条例》,做到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全面落实。要以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为切入点,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贯穿到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之中,贯穿到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方方面面,严格执行新《准则》和新《条例》,严格遵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而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要牢牢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执纪方式的创新。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注重抓早抓小,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和“法纪分开”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做到关口前移。强化监督举措,做到“触角”灵敏,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促进党员队伍健康发展。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14篇) 篇十一
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党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商务部认真落实中央部署,第一时间组织党组中心组带头学习,拟订专门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我们要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两项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实现商务领域“十三五”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两项法规对于党的建设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最鲜明的特征。两项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刻总结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实践,集中全党智慧,实现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重大理论和制度创新。这一战略举措标志着我们党对自身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达到新高度,实现了党的纪律建设与时俱进,其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必将随着时间推移而不断显现出来。
两项法规贯穿了管党治党辩证思想和科学态度。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是我们党的优秀基因。两项法规以“姊妹篇”方式联袂出台,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准则》重在自律,是正面清单,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确立了道德高标准。《条例》立足他律,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六大纪律,划明了纪律底线。立德立规相辅相成,贯穿了“全面”和“从严”的内在要求,充满实事求是精神,体现了正面引导和反面惩戒有机统一。
两项法规昭示了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治本之策。纪律是党的生命。坚决正风肃纪,开辟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变质,从“好同志”变为“阶下囚”,无一不是从突破党的纪律开始的。党员守住纪律底线,就不会滑得太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治本。抓住纪律建设,就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矛盾,能够走出“治标不治本”的怪圈。随着两项法规深入人心,必将刷新全党全社会道德风尚,释放出巨大正能量。
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对商务事业发展的新要求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商务部党组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部,把廉洁自律和严明纪律贯穿商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始终。
必须摆正“发展是第一要务”和“把抓好党建作为政绩”的关系。商务部负责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毫不动摇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是商务部重大政治责任,也是各级商务干部履职尽责的根本。这一职责决定了商务部必须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要更好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三严三实”作风主动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确保实现“十三五”时期开放发展目标要求,为党长期执政拓展外部经济空间、创造良好国际环境。
全面从严治部是商务部自身建设的客观要求。商务部党员干部长期工作在对外开放一线,经常同西方国家政府、企业、智库等机构打交道,时刻受到西方宣传、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影响。要全面从严治部、带好队伍,光靠纪律还不行,必须把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抓住拧紧,立根固本,提升境界,树立商务干部报国为民的高尚精神追求。也就是说,既要严明纪律,利剑高悬,对违纪行为寸步不让,强化“不敢”、“不能”;更要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解决好“不想”的问题。
扎紧制度笼子,用法治思维推动商务改革发展。与中央廉政新规衔接配套,商务部要继续深化制度建设,各项制度都要体现惩治和预防不正之风要求。要着力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规范权力清单,完善商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商务部要在本届政府以来已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2项基础上进一步精简,强化网上审批和信息公开,沿着依法行政、依规治党方向不断强化自身建设。
恪尽职守,确保两项法规落实
纪律只有转化为自律才有意义。党组成员要带头学以致用,把自己思想和工作职责摆进去,对照两项法规找差距,摆不足,以上率下,身体力行。
深化学习宣传教育,唤醒纪律规矩意识。内化于心,才能外化于行。要以考促学组织全员教育培训,要将学习两项法规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学深悟透,开展研讨交流,剖析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促进纪律规矩入脑入心。要结合商务特点,同步推进机关司局、直属单位、派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驻外经商机构学习贯彻工作,运用各种平台加强宣传。
严格日常管理,用党规党纪约束言行。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贯彻落实两项法规必须在落细落小上下功夫、在点滴之间见成效。培养一名好干部不容易。把纪律严在平时,成本最小、效果,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要对恪守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从维护中央、保证政令畅通抓起,从落实领导首签负责制、出差出访足额缴纳费用、严格个人有关事项申报等具体事项做起,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强化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习惯。各级领导必须“眼里不揉沙子”,敢于担当、敢抓敢管,同一切违纪行为作斗争,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果断纠正,防微杜渐。
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制度执行力。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落实两个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主体责任的实质在于明确谁是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责无旁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一把手工程,抓党建、正作风,领导就是旗帜和榜样,别人无法代替。要通过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用正面教育管住大多数;通过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用党纪戒尺惩戒极少数。两个责任形成合力,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从严治党就拥有强大生命力。
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反腐倡廉整体效能。要通过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要切实发挥商务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统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健全基层组织设置,研究加强派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和驻外经商机构党组织建设,落实管人管事管纪律权责统一。要加强内设机关纪委建设,配强力量,提升履职能力。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14篇) 篇十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意见》规定“党员、干部要把党章作为必修课”“加强党规党纪教育”。近期,按照委机关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现将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党章,争做理想信念的坚定者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深入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章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自觉做遵党章、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一)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为的“总开关”。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历来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是中国革命从胜利走向胜利的精神支柱,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奋斗目标的基本动力。而理想的滑坡、信念的动摇,可以亡党亡国,前苏联共产党阵营的瓦解给了我们深刻的警示。因此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过程中,不能只挂在嘴上、贴在网上、写在笔记本上,而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补足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并融会贯通地落实到各项工作和实际行动上。
(二)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党的十九大修订的新党章,有许多新概念、新内容需要我们深入学习、重新认识、深入理解、认真把握。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党章是新时期统领全党的新章程,要用科学的、发展的观点去学习、去理解,充分认识到党章赋予我们每一位党员的历史重任和我们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充分认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主动深入学习,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改变只重形式不求效果问题,把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铭记在心,努力提高学习实效。
(三)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党章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章贯彻的如何,纪检监察干部具有一定监督职能。打铁必须自身硬。要让他人遵守好、贯彻好党章,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首先遵守和贯彻好党章。首先要自觉把党章作为约束自己行为的根本“大法”,自觉遵守党章赋予的权利,做好党章赋予的义务,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章的监督制约之下;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发挥其职能作用。其次要把贯彻竞章与履职尽责结合起来,自觉用党章来指导反腐败工作,发挥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全面践行准则,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党员干部的行为不仅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脉,更关系到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里的份量。《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清楚地阐明了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内容虽简,但指向明确,坚持正面倡导,紧扣廉洁自律,突出关键少数,面向全体党员确立了能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我们要把各项要求真正刻印在心,真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履行好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一)通过学习准则,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干部要做什么样的人。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只有认真学习准则,认真对照准则,围绕“廉洁”二字,才能自觉地在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不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践行准则,让我们党不断为人民群众树立立德向善、勤政为民、无私奉献、克己奉公、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等表率作用,从家庭到集体,从个人到团体,不断为我们党增加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让我们党更加得人心,带领全体人民共同努力,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通过学习准则,进一步增强了廉洁意识。德法相济才能标本兼治。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准则”针对从政道德伦理提出的高标准要求,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要求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甘于奉献等;并首次在党的规章中提出“修身齐家",要求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准则”比党纪的标准更高,高于纪律严于纪律。个别党员干部的行为即使没有违反党纪国法,达不到党纪处分的标准,但有可能违背了廉洁自律准则,不符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要求。作为纪检干部,更要强化廉洁意识,增强纪律观念,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自觉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情操。
(三)通过学习准则进一步提高了争做廉洁模范的自觉性。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领导干部在行权用权时经常会受到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我们只有提高觉悟,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秉公办事、公私分明。作为纪检干部,要走在其他党员干部的前面,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廉政准则的习惯。
三、严格遵守条例,争做党纪党规的维护者
党纪是党的生命,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作为纪检干部,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纪律处分条例》,弄清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牢记党的纪律,真正做到对党忠诚、爱党护党,同一切破坏党纪党规的行为作斗争,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一)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为什么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落下去。修订后的条例,首先为党纪“减负”,剔除了与现行法律有重复的内容,在法律底线之前为党员划定了一条纪律底线,使纪律先于法律做出反应,管住了“破纪”到“破法”的中间地带,堵塞了小错酿大祸的漏洞,阻断了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同时,突出政治纪律,把没有成文制度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中。通过开列负面清单,让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就必然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内的重要法规,条例作为党纪的硬约束,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恪守党纪党规,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远离违纪红线,才能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三)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担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央提出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通过持续高压反腐,基本解决了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问题。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进一步扎牢了党规党纪的制度笼子,就是要从制度层面上探索解决“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真正实现“三不”一体推进。一方面,我们要转变执纪理念,实现从“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的转变;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另一方面,我们要转变执纪方式,加强日常监督,突出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动辄则咎,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正确处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的关系,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把依规治党、严明纪律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14篇) 篇十三
201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11月24日上午,我在部机关专题学习会上系统地学习了这两个规定,对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有以下四点肤浅的认识。
一是约束对象更加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且只针对廉洁从政方面,未能涵盖8700多万全体党员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总体要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在对象上拓宽到全体党员,实现了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
二是内容更加详实。原《准则》共4个部分、18条、3600余字,修订后共8条、309字,篇幅一下子少了90%以上。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万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7万余字,新增、去除、修改条文比例高达近90%,有的章节达100%。这个“瘦身”手术,让新的《准则》和《条例》内容清晰明了,对全体党员,全方位规定了党的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明确的告诉每一位党员,什么是倡导的、什么是禁止的?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
三是时代特色更加明显。新《条例》增加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方面的问题,新增了违反生活纪律的处分章节。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特别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切实结合当前现实。
四是规定更加严格。新《条例》的一个重要特色是“纪法分开、纪法各表”,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比如增加了“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的处分。此外,在第114条首次提出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这个说法,可见执行过程中将会更加严格。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时刻以《准则》和《条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切实做好以下三点:
一要端端正正做人。作为一名组工干部,只有把“人”做得端端正正,做事才可能有正确的动机,才能使他人信服。
二要踏踏实实做事。树立“组织工作无小事”的思想,高标准、严要求,严谨细致,规范操作,力戒浮躁,避免虚夸,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工作上务实、高效,生活上洁身、克欲,言行上慎言、慎行。
三要认认真真守纪。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努力做到洁身自好。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14篇) 篇十四
近日,中共中央修订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实践成果,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新的《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是把从严治党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的现实体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和要求,乌兰察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深刻认识中央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认识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突破,是从严从实从细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具体体现。下面,我谈谈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强化意识,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
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全市上下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市纪委第一时间通知组织学习,作为单位“一把手”就要看得准、抓得早、抓得实,体现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做好执行表率。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风气。
二、廉洁自律,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
《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我们要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清楚的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理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要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带头树立“高线”,带头守住“底线”,展示“一把手”的政治业务素质,做到知行合一,打铁还需自身硬。迅速适应新规矩新要求,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细。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红脸,切实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切实对单位负责,做到把好关、守好门、种好田。《准则》和《条例》同时颁布,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既严又实的科学治党思维,反映了“三严三实”要求的精神内涵。
三、明确责任,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
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地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必须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坚决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要把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化为在全市卫生事业推进上的动力,全面落实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和市委提出的“五城联创”工作安排,从利百姓、利事业、利长远着眼,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全面两孩”政策有序实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重大疾病防控,推进蒙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断强化服务体系建设、能力建设和机制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强化人才队伍和信息化支撑,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只有真的把《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才能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远离违纪红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为全市卫生计生事业服务,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