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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音响设备购销合同(通用8篇)

时间: 2024-12-01 11:53:03

灯光音响设备购销合同(通用8篇)

灯光音响设备购销合同

灯光音响设备购销合同 篇一

  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其它

  金额单位:元 数量单位:台

  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设备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设备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包或原厂商提供的许可证协议。如发生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运至指定地点(杭州市内)拆箱,负责安装调试和设备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其它相关软件(软件版权由甲方负责),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2、所供设备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上门现场服务。所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 个月,乙方承诺免费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12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

  2、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杭州市区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故障,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承诺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元),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他约定

  。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 )、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鉴证方(盖章):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地址:

  联系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20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灯光音响设备购销合同 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诚信友好、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设备名称,品种,规格,型号,单价(详见附件后清单)

  合同标的总额:_________元。

  第二条 产品技术标准及质量标准要求

  1.产品的技术标准,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国家的标准执行。

  (2)按____部颁布的标准执行。

  (3)按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2.产品的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国家强制认证书(3C认证)。

  (2)乙方所有产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规定。

  (3)乙方提供所有设备(光源,接插件及耗材除外)为期_____年的三包服务,人为的损害,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损坏不在三包服务之类列。

  第三条 交货及施工

  1.乙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2.甲方负责协调各个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3.乙方派出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第四条 结算

  1.合同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货款(含线材接插件,安装费用)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元)。

  2.合同产品布线安装完毕_____个月内,如双方对合同产品质量无异议且产品运行稳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尾款共计人民币____元。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人员

  (1)甲方相关部门:______。

  (2)乙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办人。

  2.验收地点:项目现场。

  3.文档移交:设备清单、验收报告、最终设计方案、培训资料、系统操作说明书等。

  4.验收标准:按照有关技术资料,对前端设备和主机应仔细检查其品牌、型号、产地,防止假冒伪劣产品。

  5.对于更改设计方案中的设备,要查明更改的依据。

  6.线揽敷设要求是,在管内或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线揽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视频线揽一步到位,应该尽量避免接头。

  7. 视频电缆均用PVC穿管,管线不能拐太急,弯管半径应大于管径的_____倍。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对本系统实行终身维护。

  2.其中硬件的免费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年内。

  3.接到服务电话后, _____个工作日内派遣工程师到现场进行维护到解决问题,市内_____个小时可以到位。

  4.如维护故障器材确有困难,可以提供同类型的产品替代使用,直至故障器材被修复。

  5.每个月定期回访用户,做日常性的检查,维护和清理服务。

  6.与工程单位进行一般性的技术沟通。

  7.售后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如中途变更合同产品,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推迟一天应当按照合同总额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损失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产品若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型号、规格、质量,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交付,每推迟一天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共人民币____元)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中的免责

  1.甲方在验收中,发现产品的型号、规格、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相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产品通电后_____天,乙方没有收到甲方书面通知视为默认合格。

  2.若因甲方使用不当,保管、保养不善等原因引起的效果不佳,甲方不得提出异议,乙方不负责任。

  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如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议或有关机关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第九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灯光音响设备购销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3.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附件:合同物资清单。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灯光音响设备购销合同 篇三

  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_),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其它

  金额单位:元 数量单位:台

  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设备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设备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包或原厂商提供的许可证协议。如发生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运至指定地点(杭州市内)拆箱,负责安装调试和设备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其它相关软件(软件版权由甲方负责),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2、所供设备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上门现场服务。所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_个月,乙方承诺免费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12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

  2、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杭州市区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故障,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承诺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_元),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他约定

  。_

  第九条:违约责任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_)、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鉴证方(盖章):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地址: 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四楼)

  联系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200_年_月_日

  签约地点: 杭州市_区_路_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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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音响设备购销合同 篇四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其它

  金额单位:元 数量单位:台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设备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设备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包或原厂商提供的许可证协议。如发生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运至指定地点(杭州市内)拆箱,负责安装调试和设备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其它相关软件(软件版权由甲方负责),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2、所供设备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上门现场服务。所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 个月,乙方承诺免费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12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

  2、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杭州市区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故障,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承诺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元),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 )、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       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鉴证方(盖章):     市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地址: 路号(城楼)

  联系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灯光音响设备购销合同 篇五

  采购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设备品牌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价格及其它金额单位:____________元数量单位:____________台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设备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设备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包或原厂商提供的许可证协议。如发生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运至指定地点(____________市内)拆箱,负责安装调试和设备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其它相关软件(软件版权由甲方负责),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2、所供设备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双方共同签署《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上门现场服务。所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个月,乙方承诺免费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12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____________市区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故障,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承诺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___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___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灯光音响设备购销合同 篇六

  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其它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设备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设备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包或原厂商提供的许可证协议。如发生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运至指定地点(杭州市内)拆箱,负责安装调试和设备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其它相关软件(软件版权由甲方负责),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2、所供设备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上门现场服务。所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 个月,乙方承诺免费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12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

  2、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杭州市区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故障,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承诺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元),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他约定

  。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 )、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鉴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址:

  联系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市 区 路 号

灯光音响设备购销合同 篇七

  合同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合同频道迎合各位朋友的需求,特意提供了灯具音响设备购销合同,欢迎大家收看!  灯具音响设备购销合同  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其它  金额单位:元 数量单位:台  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设备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设备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包或原厂商提供的许可证协议。如发生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运至指定地点(____市内)拆箱,负责安装调试和设备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其它相关软件(软件版权由甲方负责),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2、所供设备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双方共同签署《____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____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上门现场服务。所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 个月,乙方承诺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12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  

  2、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________区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故障,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承诺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元),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____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____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____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____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____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他约定  。  

  第九条:违约责任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 )、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鉴证方(盖章):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地址: 东新(和平家私城四楼)  联系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____市 区 路

灯光音响设备购销合同 篇八

  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其它

  金额单位:元 数量单位:台

  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设备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设备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包或原厂商提供的许可证协议。如发生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运至指定地点(杭州市内)拆箱,负责安装调试和设备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其它相关软件(软件版权由甲方负责),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2、所供设备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上门现场服务。所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 个月,乙方承诺免费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12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

  2、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杭州市区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故障,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承诺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元),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他约定

  。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 )、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鉴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地址:

  联系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市 区 路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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