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篇
一、目的
x射线穿透人体将产生一定的生物效应,如果剂量过大或接触时间过长,对人体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损害。因此,为了保证放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医院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院放射事故应急组织,其放射事件应急组织职责如下:
全面负责医院放射事件应急统一协调工作;
负责协调各个科室做好放射防护相关的工作;
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学习放射事件应急知识;
发生放射事件组织应急救援,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三、放射管理
(一)定期自查和监测制度
在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定专人每周一次检查每一个场所的射线警示标志和安全指示灯是否完好,否则及时更换;每年进行一次射线装置监测;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从放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集中统一保存;每年最后一个季度对本年度射线装置放射防护安全进行管理评审,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对存在的内容提出改进措施;每1—2年安排一次从放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集中统一保存;每两年安排从放射工作人员轮训一次放射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省卫生厅、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和省环保局的领导下,根据辐射剂量的大小与工龄长短,组织相关从放工作人员进行保健休假或疗养。
(二)放射事件报告制度
1、如果个人辐射剂量超标应立即向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组长汇报,安排超标人员脱岗休息,分析原因,分类处理。
2、发生或发现放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务科报告(电话XXXXXXXX)。
3、医院必须立即向温江区环境保护部门(电话XXXXXXXX)和卫生行政部门(电话XXXXXXXX)报告。
四、应急处置措施
1、如果射线装置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装置电源,并迅速向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汇报。联系人:潘胜。联系电话:XXXXXXXX。
2、若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医院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3、若放射源发生泄漏、丢失、被盗等,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或总值班。
4、发生放射事故以后,医院应立即组织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讨论,填写(放射事故报告卡)(见附件),上报主管部门。
五、保障措施
1、登记预约人员要热情接待患者及其家属,细心介绍检查流程,耐心解释其所关心的问题,告知其x线穿透人体将产生一定的生物效应,对人体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其产生只是在x线发生器电源开启的瞬间,与可见光一样,当开关关闭之后,没有射线的残留,检查的受益(尽早诊断和治疗疾病)远远超过可能产生损害的风险,而且我们放射科的医生和技师已经接受过严格的培训,将使用最小的曝射剂量和最小的曝射范围可得到一幅可供诊断的影像资料;温馨提示患者在放射科候诊期间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
2、照片技术人员或医生必须经过放射专业培训合格之后方可进行临床操作,对所操作的机器应十分熟悉;对遥控诊断床或机架机械臂的操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密切注意机件的'动作和病人的情况;必须熟悉各机器的应急停止开关,并能对应急情况做出判断。操作中必须注意对患者敏感部位的防护及家属的防护,原则上检查时不需要陪护,确需陪护者请穿铅衣防护,绝对禁止无关人员停留,杜绝不必要的曝射。如果有疑问,应立即向科主任咨询。
3、保证全体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培训,全面掌握放射防护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每周检查一次放射防护警示标志和放射安全指示灯是否正常工作,个人剂量监测仪是否正常佩戴,场所门窗有无关闭不严的情况。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畅。
4、责任科室应定期对各机器,特别是带电动步进设备如诊断床、机械臂、机架等的限位开关、锁死机件和运动情况进行检查,防止机件意外失灵。定期对球管管套、高压电缆与高压易击穿部件进行检查,严防高压电击事故的发生。加强日常维护。如果发现疑问,请立即向科主任汇报,并与总务科联系维修事宜。
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二篇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辐射事故,提高本院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环境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辐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核与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迅速启动预案,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预案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处理事故源和物资疏散工作;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6、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予以公布。
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电话:xx
二、应急装备及物质准备(存放地点:核医学科,电话xx)
(一)辐射测量仪器及设备
1、r—剂量率仪
2、即时报警剂量计
(二)放射防护用品
1、防护铅衣
2、防护靴、防护手套等
3、防护屏风等
(三)应急药品
1、放射损伤防治药:雌三醇乳膏,炔雌醇环丙孕酮片等;
2、吸附或沉淀药:磷酸铝凝胶,硫酸钡粉,硫酸钡混悬剂,氢氧化铝片等;
(四)其他应急设备及物资
1、除污染洗消器械
2、担架、救护车
3、去污箱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发生下列放射事件情形之一时启动应急预案。
1、诊断放射性药物实际用量偏离处方剂量50%以上的;
2、放射治疗实际照射剂量偏离处方剂量25%以上的;
3、人员误照或误用放射性药物的;
4、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和污染的;
5、设备故障或人为失误引起的其他放射事件,如火灾等。
(二)发生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事故时,当作如下应急处理:
1、立即撤离患者及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
2、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迅速开展检测,严防对食物、畜禽及水源的污染。
3、对可能受到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
4、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其他医学救治及处理措施。
5、迅速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6、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保护好现场,明确丢失放射性物质种类、活度,评估危害性,并认真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侦破。
四、报告程序
发生或发现辐射事件时,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汇报,科室负责人向医院放射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报告,医院放射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立即启动本单位的放射事件应急方案,并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向济宁市环保局报告。
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还应同时向济宁市卫计委报告。
上级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济宁市环保局应急电话:xx
济宁市公安局报警电话:xx
济宁市卫计委应急电话:xx
五、应急处理程序
发生辐射事故时应立即向医务部报告。启动本应急方案,采取以下应急处理:
(一)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二)发生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事故时,当作如下应急处理:
1、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迅速开展检测,严防对食物、畜禽及水源的污染;
2、对可能受到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其他医学救治及处理措施;
3、迅速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4、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三)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保护好现场,并认真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侦破。
(四)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环保行政部门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核实事故情况,估算受照剂量,判定事故类型级别,提出救治措施及救治方案,迅速进行立案调查;协助公安机关负责事故现场的勘察、收集证据、现场保护和立案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
(五)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处理环境放射性污染。
六、预案终止
(一)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查以及环保安全技术处理、检测等工作,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处理。
(二)将事故处理结果及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当发生辐射事故的射线装置或场所修复后经环保部门监测安全合格报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应急预案方可解除。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或修改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环境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三篇
随着X线产品的广泛应用,影像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X射线电离辐射对人体的影响不可忽视。为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的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处置领导组。
组 长:潘伟庆(党总支书记、院长)
副组长:杨于亮(业务副院长)、金莉君(后勤副院长)、陈锐(党总支副书记)、周小华(行政副院长)
成 员:王宗强(放射科主任)、刘杰平(放射科主治医师)、刁玲(医务科科长)、杨泉(护理部主任)、姜春霞(院感科科长)、蔡毅(药械科科长)、陈波(设备科科长)、夏勤(总务科科长)
第一责任人:潘伟庆
直接责任人:王宗强
日常工作由王宗强负责协调处理。
二、报告程序及时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对放射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和报告、立案制度的原则,对初步确诊三级放射事故的必须24小时内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二级以下事故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
2、三级事故以口头方式报告时,必须报告事故的时间、地点、受累人数、当地处理情况、患者的严重程度,并报告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号码及主要联系人的手机号码。
3、放射事故的报告均按统一表格报告。
4、报告内容
(1)事故单位和人员的事故报告。
(2)调查事故的`证明材料和取证资料。
(3)处理事故的技术资料。
(4)事故的危害评价。
(5)受辐射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疾病治疗有关资料。
(6)认真填写“放射事故报告”、“放射事故阶段报告”、放射事件登记。
三、调查处理
1、接到报告后有关人员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报告疾控中心的领导和相关专业人员携带事故处理的应急器材到达现场。
2、确定事故的性质、级别、受辐射人员的基本情况,即身体损伤程度,并采取相应措施。
3、为了保证放射工作人员及应急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应进行个人剂量监测了解自己的累积剂量。
4、对辐射人员立刻送相关医院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外周血象、淋巴细胞镜下计数,受辐射剂量较大的做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分析,并估算剂量。
5、经相关部门的调查评估,对造成事故的当事人轻者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重者应承担刑事责任,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