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通用(13篇)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应急处置组织和职责:
1、幼儿园成立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组长:园长副组长:副园长
组员:保育主任、食堂负责人、各班保育教师。
2、处置食物中毒事件的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健全制度,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幼儿园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
2、加强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和日常晨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幼儿园食堂上岗工作。
3、加强幼儿园食品操作程序的日常管理,幼儿园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幼儿园;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消毒彻底。
4、加强幼儿的教育,教育幼儿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1)幼儿园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构建“安全工作绿色通道”,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2)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及时向园长报告,如园长不在则迅速向其他行政人员报告。
(3)在半小时之内以口头形式报告卫生监督所。(4)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2、事件处置程序:
(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及时送医救护。
拨打“120”,及时将病人送至医院进行治疗,安全救护组要积极做好中毒幼儿的就医陪护工作。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设备和现场,要负责安慰看护好幼儿。
(3)协助调查。
幼儿园要配合食药监部门、卫生部门进行调查,按食药监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保健员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食品监督所、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食品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四、善后处置措施。
1、领导和相关教师到医院看望和慰问中毒师幼和家属,并向医生了解中毒伤害情况。
2、园安全工作小组根据中毒原因和医疗诊断,作出初步事后处理。
3、幼儿园要做好当事幼儿家长的情绪稳定工作,关注本园师幼动态并加以引导。
4、认真做好师幼安抚慰问工作,做好宣传工作,消除社会恐慌。
5、汇总情况
五、责任追究
在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瞒报或玩忽职守者,幼儿园将予以严肃处理。
1 总则
1.1 目的及依据
为预防或最大程度地减少银行业突发事件给金融业及其他产业带来的经济损失,预防或最大程度的减轻银行业突发事件给金融消费者权益带来的损害,维护国家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 2 工作原则
1.2.1 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应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银行业的特点,坚持依法、快速、高效、稳妥的原则。
1.2.2 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应保守国家秘密,对于涉及到机密以上(含机密)的事项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泄密。
1.2.3 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按照统一指挥、措施得力,政府协调、部门联动的原则组织实施,各部门、各机构应按照自身的权限和职责各司其职,服从指挥。
1.2.4 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按照属地为主、明确责任,信息共享、维护稳定的原则展开处置,各部门、各机构应统一认识,顾全大局,科学决策,依法处置。
1.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具有影响我县的经济社会秩序稳定或影响全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突发性银行事件。具体包括因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等引起的金融突发事件,突发性挤兑金融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经营和提供正常金融服务的事件。
本预案所称银行业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我县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2.1.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春监管分局上高监管办事处(以下简称银监办)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银监办领导小组),组长由银监办主任担任,成员由银监办3位员工组成。
2.1.2 银监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办公地点在银监办办公室(县人民银行办公大楼四楼)。银监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银行业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处置需要确定相关人员,承担情报信息、新闻报道、专家咨询、法律顾问等职能。
2.2 职责
2.2.1 银监办领导小组的职责
(1) 统一领导和指挥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 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3) 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 决定处置措施和新闻报道的重大事项。
(5) 负责处置工作其他重要事项的决策。
2.2.2 银监办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的职责
各成员在银监办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负责处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应急工作事务,并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建议和措施,完成银监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2.3 银监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1) 银行业突发事件预案的拟定、修改和报送工作。
(2) 接收、处理、上报、通报有关信息资料。
(3) 银行业突发事件预警系统的建立和维护,预警指标的设定和调整。
(4) 收集、保管有关档案资料。
(5) 组织协调有关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处置突发事件的相关培训和演练。
(6) 完成银监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2.4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职责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其内部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针对因清偿性、流动性以及灾难性等原因引起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一起报送银监办备案。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制度
银监办应对本系统内存在的隐患和暴露的各类安全问题,建立相应的预防预警标准,并加强跟踪、监测;建立以信息网络为基础的银行业突发事件预警系统,设置风险预警线,根据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中介机构审计及其他渠道所获信息及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做出判断,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3.2 预警系统建设
银行业突发事件的预警系统建设旨在通过监测相关变量和指标,使用设定的警戒线和参考发生概率来判断预警事件的类别,从而为有关机构采取进一步的预防或处置措施提供技术支持。预警系统内容主要包括:
3.2.1 监测变量,即需要考察的变量的范围,以及可能会引发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因素。
3.2.2 指标菜单,即反映被监测对象风险程度的各类指标(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3.2.3 警戒线,既需要引起监管部门警惕的数值。
3.2.4 发生概率,包括不同类别的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发生概率和单一银行业突发事件在某种环境下发生的概率。
3.3 预警信息处理
3.3.1 银监办要加强对有关部门报送信息的.汇总和分析,注重对影响银行业稳定的银行业突发事件的跟踪研究,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分局。
3.3.2 银监办要加强与县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吸取有关建议和意见,改进预防预警措施。
4 突发事件等级界定
4.1 界定原则
当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所交叉,难以判断级别时,应按相对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当突发事件随时间推移升级后,按升级后级别的程序处理。
4.2 等级划分
银行业发生的,因大规模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银行业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等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突发性挤兑金融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银行业系统金融机构正常经营和正常金融服务的事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省(区、市),有可能影响全国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属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市、州、盟),有可能影响全省(区、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属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县(市、旗),有可能影响全地区(市、州、盟)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属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程序
5.1.1 突发事件一旦发生,事发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立即启动本机构应急预案自救,同时上报县银监办;县银监办启动本级应急处置预案,并上报上级机构,配合上级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2 信息报告
5.2.1 信息报告的基本原则
(1)及时性:最先获悉银行业突发事件发生信息的部门或机构,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报告相关部门或机构。
(2)准确性: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规范性:报告内容要规范。
5.2.2 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件所涉及的机构名称、地点、时间。
(2)事件的发生原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情况。
(3)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经及拟进一步采取的应对措施。
(4)其他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
5.2.3 信息报告的一般程序
(1)发生银行业突发事件后,事件发生的机构应立即向其上一级机构、县银监办和县人民银行报告,同时报告县政府,并通报县公安局。
(2)银监办应在接到银行业突发事件的情况后迅速电话报告宜春银监分局,并于当天提交书面报告,同时进入紧急应对状态。
(3)银监办在接到突发事件的情况报告后,应迅速报告县政府,并通报县人民银行。
5.2.4 信息报告的时限要求
(1)发生Ⅰ级、Ⅱ级突发事件,事件发生机构应在2小时内向县银监办报告;县银监办应在2小时内向宜春银监分局报告。
(2)发生Ⅲ级突发事件,事件发生机构应在4小时内向县银监办报告;县银监办应及时向宜春银监分局报告。
5.2.5 信息通报的要求
县银监办与县政府、县人民银行及县公安局保持信息沟通。
5.3 处置措施
5.3.1 银行业金融机构
突发事件发生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立即根据其内部有关应急处置的制度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自救处理,包括采取行内调集、股东援助以及同业拆借等紧急资金调配措施。在必要的情况下及时向县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向县银监办、县人民银行及县政府报告。
5.3.2 县银监办
县银监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应及时与县政府、公安局、宣传部等机构取得联系;同时银监办在县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县银监办应根据本预案规定上报有关情况,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5.4 新闻报道
根据有关保密规定和实际需要,县银监办可适当向公众披露有关信息,或通过有关媒体对突发事件进行适当报道,以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6 后期处置
6.1 后续工作
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银监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恢复正常营业秩序,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给银行业和受波及地区社会经济带来的不良影响。
同时,银监办应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密切关注银行业突发事件预警系统的监测变量,严防突发事件出现反复。
6.2 责任追究及处罚
6.2.1 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对事件的原因及全过程进行彻底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根据对有关人员的责任调查结果,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采取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甚至于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措施。
6.2.2 银监办工作人员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3 银行业金融机构未预先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未及时向银监办报告的,银行业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采取以下措施: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6.3 评估与总结
6.3.1 银监办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对突发事件及处置工作进行评估与总结,将书面报告上报宜春银监分局,并根据总结,修改完善本预案。
6.3.2 银监办应针对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修改或完善监管措施、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并提出完善相关法规建议,对工作人员进行应对突发事件的培训。
6.4 奖励与表彰
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表现突出、贡献巨大的人员,有关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奖励与表彰。
7 应急保障
7.1 通讯保障
7.1.1 银监办应与人民银行保持必要联系,并建立金融风险信息共享平台。
7.1.2 银监办应确保与事件发生地政府保持必要的联系。
7.1.3 银监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与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系。
7.1.4 所有通讯及信息共享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7.2 文电运转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应确保文电运转的高效、迅速、准确、畅通,不得延误。
7.3 技术保障
7.3.1 各有关机构和部门应确保本系统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有足够的软硬件技术保证,有关信息有计算机备份。
7.3.2 核心账务数据应实现异地备份,建立数据备份中心。
7.3.3 对要害岗位的人员,至少有两名人员备用、替换,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因人员的缺岗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7.3.4 加强事故灾难备份中心的建设与完善,做好事故灾难备份中心的维护和管理。
7.4 安全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有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8 附则
8.1 本预案由银监办制定并负责解释。
8.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编制依据及目的
1.1目的
为了做好xxxx项目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所有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员工的饮食特点和食物危险源来源特点,本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原则,制定本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
1.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陕西省食物中毒处理暂行规定》、《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
2组织机构
成立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食物中毒应急救援办公室,由综合科科长兼救援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并设现场控制小组、救援小组、后勤小组、调查小组、善后小组。
具体人员详见总预案中人员分工。
3应急职责
1组长职责
1)全面负责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3)领导督促小组成员做好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求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5)组织指挥求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6)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求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求援经验教训。
2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求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2)负责危险源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3现场控制小组职责
1)控制现场秩序,稳定人员情绪,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信息。
2)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
4救援小组职责
1)负责治安保卫疏散工作;
2)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3)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5后勤小组职责
1)负责事故处理措施相关计划资金的落实,并收集、核算、计划、控制成本费用,降低资源消耗,对救援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2)编制处理事故的所需物资及费用报表,并对物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6调查小组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发生事故时负责技术处理措施及督促措施落实情况;
2)收集各种现场证据供进行事故分析使用;
3)通过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7善后小组职责
1)处理伤亡人员的保险赔偿和设备的维修;
2)清理现场恢复生产施工,安抚人员的情绪。
3)为不脱产的.专业救援队伍,平时针对危险目标,配备装备器材,并对信号做出规定。报警方法、联络号码和信号使用规定要置于明显位置,使每一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
4食物中毒事故识别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由细菌感染,或者被有毒物质(有机磷、砷剂、升汞)污染的食物,以及食用了食物本身的自然毒素(如毒蕈、毒鱼)等引起的食源性疾患。发生食物中毒后,病人会出现呕吐、腹泻、头痛、阵发性腹泻、发烧和疲劳等症状。病情严重,感染痢疾时,大便里会带有脓血。症状的严重程度取决于误食病菌的种类和数量。这些症状可能在进食不洁的食品后半小时,或几天后发生。一般持续一到两天,但也可以延续到一个星期和10天左右。
5应急管理
组织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专项培训;要求食堂要建立健全内部食品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把原料采购关,做好食物保管,保持食物新鲜,加工海产品要求烧熟煮透,凉拌菜保持新鲜卫生,生熟食物要分开,防止炊具交叉污染。
具体应注意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预防食物中毒。
1食物原料变质。夏季气温高,鱼、肉、贝类等食品容易变质。如果在加工过程中不把它烧熟、煮透,这样中心部位的细菌就不会被杀死,就极容易变质,从而引起食物中毒。
2食物存放时间过长。有的人认为食物存放在冰箱中很安全,其实细菌在冰箱中同样可以繁殖并污染食物。
3生熟不分造成食物污染。生食品上常常带有大量细菌,如果盛装生熟食品的容器不分,熟食品就会被细菌污染,人们吃了被污染的食物,就会导致食物中毒。
4生吃凉拌菜。夏季气温、湿度都比较高,案板、刀墩、容器上的细菌会大量繁殖,如果使用被污染的工具加工凉菜会使食物受到污染,进而导致食物中毒。
5生吃水产品。水产品本身就带有大量的细菌,如果只用开水烫一下就吃,往往寄生在其内部的细菌还会存活,再加上运输、加工过程中的污染,很容易引起食物中毒。
6应急程序和原则
1应急程序
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要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收到通知后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程序,其程序见下:
2应急救援原则
1)先判断伤情,根据伤情决定救援方式和救援对象先后次序;
2)应急救援力求距离最近、方法最简单、效果最佳。
7应急响应
发生或者可疑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时,各工作小组成员各负其责,积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启动应急救援程序,并及时向各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1兼职医务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初步检查。
2一旦发生或发现食物中毒,应立即通报办公室,办公室立即安排交通工具将中毒者送到就近医院。对食物中毒病情较轻者,组织人员陪同送往就近医院治疗;并办理有关治疗或住院手续,同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3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要详尽说明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如果可疑食品还没有吃完,请立即包装起来,标上"危险"字样,并冷藏保存,特别是要保存好污染食物的包装材料和标签,如罐头盒等。同时立即封闭厨房各加工间,待卫生部门调查取证后方可进行消毒处理。派专人保护现场,搜集可疑食品及患者排泄物以备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对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同宿舍居住的)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采取隔离和检疫。
4按卫生防疫部门的意见,做好配合工作,对同时就餐尚未发病人员或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就地观察,必要时停工观察。
5事故及紧急情况得到遏制后,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并按国务院75号令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将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上报指挥部。
6善后处理措施
1)善后小组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
2)对致残、致病、死亡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对事故主要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事件处理完毕后,食物中毒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各部门认真总结,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管理,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7救援物资使用表
解毒物资警界线标志现场使用装备救援车辆急救设施
牛奶豆浆金属标志牌高质量数码相机中巴车担架、急救包
2箱10张1部1台各2套
8应急状态的解除
1一般中毒事故,指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轻微中毒人数3人以下,其事故调查比同安全事故调查程序和方法进行,由综合科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形成调查报告,向领导小组上报调查报告。通过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在以后的卫生培训中教育职工。当确认事态已经得到控制,警报已经解除,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状态的解除时间。
2重大中毒事故,指人员伤亡1人以上,中毒人数达到3人以上,其事故调查比同安全事故调查程序和方法进行,由上一级领导机关组织调查和宣布应急状态的解除时间,相关部门配合。
9培训要求和演习
1培训要求
综合科(及下属部门)应对所有员工进行日常食物中毒有关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学习。定期对各个食堂进行卫生大检查,对在食堂工作的厨师、炊事员和服务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并检查其体检报告。
2演习
1)通过演习确定救援机构的反应时间,将中毒患者从出事点送医院的最短时间和最佳运送路线。
2)确定几种常见的中毒症状,做到病情的控制为运送患者到医院赢得抢救时间。
3)通过演习让救援小组成员能正确使用所购置的抢救器材和了解正确的抢救方法,明确各自职责;
4)演练应保留相应记录,演练时间频率要求应急救援小组至少达到1—2次/年。
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好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快速反映,依法规范,协同应对的原则。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及校园安宁,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莉
副组长:马丽
成
员:参加活动班级的班主任、教师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活动期间的日常事务,上传下达领导各项指示和工作要求。
二、职责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和配班教师不得离开本班幼儿,随时掌握本班幼儿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幼儿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不得擅自脱离岗位,随时负责安全、疏导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及时进行疏散,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3.脱离事故现场后,各班主任、教师迅速组织好本班幼儿的秩序,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幼儿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4.负责活动前预警、活动后上报、事故动态分析、组织安排人员救援,活动中事故的救援与处理等工作。
三、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班主任负责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5.最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6.校园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教育局、市政府及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
7.组织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
8.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9.视情况报
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10.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四、相关事项
1.坚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制度。
2.该预案如无特殊变化,将作为长期大型活动安全工作依据。
3.本预案从颁发之日起实施。
为加强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完善防卫制度,保障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出现各种重大突发事件时能够紧张有序地处理,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原则
1、第一时间实施救助和处理的原则
学生公寓在出现各种紧急事故时,各楼楼长、公寓24小时值班门卫及其他工作人员,要以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组织实施救助和处理为原则,尽最大努力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恶化。
2、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
重大火灾事故或其它可能会危害到xx生命安全的事故,一定要首先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应根据事故的发展状况决定第一时间打开安全通道,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各部门、系(院)和其它各类人员要协调配合,不要互相推诿耽误处理时间。
3、及时报告的原则
出现各种紧急事故时,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的同时,各楼门卫应立刻向公寓部报告,公寓部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相关上级领导和对应院(系)学生工作人员报告,在报告时要尽量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目前事故的状态等情况。
4、重大事故报警的原则
在出现特别重大无法及时有效处理的事故时,如火灾无力及时扑灭、学生重大疾病或伤害等情况,应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如公安消防机构等)报告,请对应的上级部门予以处理。
二、各类事故的处理措施
A、火灾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消防安全方面的事故应在第一现场组织人员,利用公寓各楼层的灭火器或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实施紧急灭火。特别重大的消防方面事故应拨打119火警电话,请上级消防机构及时赶来处理。应根据事故的发展状况决定打开安全通道,组织学生紧急疏散。
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即要求学生公寓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坚持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认真细致,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生公寓的各种消防隐患。
2、早发现。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和公寓部的各项检查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早报告。即要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公寓部报告通报信息。
4、早救治早隔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消防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灾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
火灾应急组织及职责:
1、灭火组
职责:熟悉楼内的建筑结构驻疏散通道、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消火栓及手动报警按钮的分布情况。在消防机关的主管领导及防火科没到达火场时,应组织人员利用手中现有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待消防机关单位领导和防火科到达火场时,迅速移交火场指挥权,同时在不影响灭火的情况下,尽力疏散学生、抢救物资。
2、通讯、救护组
职责:得知火灾发生后,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拨119火警电话告知起火单位、部位、什么物资起火,现火势如何,并与消防机关商定到什么路口接车。同时告知挂拨电话号码和报警人姓名。在报火警的同时,应配合工作人员组织疏散楼内学生,告知学生用湿毛巾掩住口鼻,按楼内通道指示方向行走,在每层楼梯转弯处应留人引导,并对火场楼内进行巡查,以确保无人逗留。救护组应对在火灾中受伤学生进行现场救治,伤情严重的要送到医疗中心救治。
3、保护组:
职责:得知火灾发生后,立即调集所有人力,在火场周围设立警域线,禁止无关人员靠近火场,特别是禁止已撤出的学生重新进入火场寻物。同时注意在围观者内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情况,并应对其它建筑物进行巡检查,以防止火场扩大时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疏散方法:
1、假设学生宿舍某四楼一房间起火,这时该楼内的通迅组或其他人员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按正确报警方法报警,并派人到主要路口接消防车,并同时在楼内呼喊人员迅速撤离,利用湿毛巾等物品掩住口鼻,沿着楼内的疏散指示标识和通道指示向两侧楼梯依次疏散,此时通迅组和救护组应在第一楼梯拐弯处(楼梯口)留人指挥,待人员疏散完毕后,如条件允许应对楼内检查,以防止遗留人员,各室人员在撤离时应关闭室内的电灯和房间门窗。
2、得知火灾发生后,灭火组成员应立即从走廊两侧的墙上取下灭火器,向火点喷射。其他各组应将各楼放置的灭火器收集起来,运送到火场楼层协助灭火。
3、保护组立即对火灾现场进行封闭警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内。
4、撤出人员应迅速疏散,不要形成人员聚集场面,防止火场扩大时,造成更大的伤害。
5、待消防机关赶到火场时,各组应向消防人员介绍火场情况,配合消防机关灭火。
6、待火扑灭后,保护组人员不要撤离岗位,要配合消防机关做好火因勘查工作,直到警戒命令解除时,方可撤离。
B、学生公寓治安案件应急处理预案
1、治安案件的处理原则
(1)学生生命安全和自身生命安全优先保护的原则;
(2)严格管理和预防为主的原则;
(3)依法解决不轻易过当防卫的原则;
(4)积极发挥住宿学生积极性的原则。
2、猝遇窃贼时的处理
公寓管理人员和值勤门卫,要了解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一般知识,掌握斗争的基本方法,对于保护自己,打击犯罪,及时破案,维护学生利益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一旦猝遇盗贼应采取以下措施:
(1)准确判断,不被盗贼蒙骗
当突然发现本寝室的人不在,却有陌生人在寝室内,就应引起警觉,此时应迅速观察抽屉,箱子是否被撬,对方神色如何,同时进行盘问,判断对方的身分。
(2)稳住盗贼,采取相应对策
①基本判断属盗贼后,在你暂时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不要急于揭露其犯罪事实,谨防狗急跳墙行凶伤人。此时要和盗贼保持一定距离,必要时可稳定其情绪,尽量想办法麻痹对方,让他感到你无怀疑的意思,以拖延时间,等待机会捉拿或退出报警。
②若当场撞见盗贼正在作案时,由于盗贼无法再进行抵赖或找其他借口,往往一是求饶,二是威胁,三是夺路而逃。遇到这种情况时,一面尽快拿起手边可用的自卫工具,堵住盗贼逃跑的出路,一方面以正压邪的气势,大声喝斥,对其形成威慑,同时呼叫示警。如遇盗贼行凶,可进行正当防卫。
③盗贼未被惊动,应一面及时报告门卫室和学校保护处,同时把住出口,一面就近叫人,来个瓮中捉鳖。
(3)积极依靠同学,充分发挥集体力量
①积极依靠广大住宿学生做好治安保护工作,特别是外来人员留宿过夜的问题。
②做好内部作案的防范措施。
3、抓获盗贼,应移交学校保护处
如抓获盗贼,首先采取强制措施控制住盗贼,但要依法行事,当犯罪嫌疑人已无反抗能力时,值班人员不得殴打或参与殴打,并尽量劝阻非法处事的人员,立即报警或移送学校保护处。强制程度要适当,不能造成人身伤害。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性,既防其逃跑,也不要在无把握前与盗贼靠近,以便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4、发现公寓被盗后的处理
(1)保护现场,及时报案。如发现寝室被撬,门窗被破,寝室内箱子、抽屉的锁被撬坏,就可断定寝室被盗,要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和学校保护处,注意保护好现场。一般人员不能即刻查看丢什么东西等,以免把无关人员的指纹、脚印留在现场,给现场勘查和分析案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注意观察现场或周围可疑人员和可疑情况。公安人员来到现场前,要组织人员检查周围情况,很可能发现盗贼丢失或扔掉的东西、作案工具。盗贼来不及逃跑时,可能就躲藏在附近,这样,有利于加快破案速度。
(3)积极向公安干警提供情况,反映线索,协助公安保护机关破案。反映情况时要尽量提供各种疑点、线索。
(4)如实回答前来勘查和调查的干警提出的各种问题,回答时,不要凭想象、推测断定什么,力求全面、细致、准确。
(5)若发现学生的存折被盗,应尽快将有关情况通知储蓄所,及时挂失,一则可以防止盗窃分子将存款取走,二则很可能会发现盗贼线索。
C、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学生打架斗殴和其它类的人身伤害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保护处和公寓部、学工部及相关学院领导,人身重大疾病、重大的打架斗殴或其它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应及时拨打120、110报警电话,并进行正确的急救。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完善设备,预防为主的原则,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校长)
副组长:(后勤主任)
组员:
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的消防隐患,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火警通报顺序: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9和副组长,学校办公室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
二、全体人员注意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三、消防组成员注意事项: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了解电铺设的线路;
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
4、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势;
7、清楚逃生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8、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四、火灾原因调查:
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xx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1.1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分级响应程序,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嘉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照《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等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
1.5事故分级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四级。
1.5.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下同),或100人以上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3)事态发展严重,产生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省政府认定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3)市政府认定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事故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
上述有关数值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级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和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2.1市级指挥机构
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当初判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时,立即转为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设在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
2.1.1市指挥部组成
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市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气象局、电信嘉兴市分公司、嘉兴银保监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国移动嘉兴分公司、联通嘉兴市分公司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组成。
2.1.2市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统一指挥全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向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市政府请示省政府,请求省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6)负责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7)研究解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责协调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新闻信息发布方案,协调对互联网信息的有关处置工作,会同市外办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境外的媒体采访工作,做好应急处置中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并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具体按照《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实施。
(2)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上传下达和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统一调动全市警力开展现场处置工作,保障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织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演练,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专家组。
(3)市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事故人员实施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保障基本生活。
(4)市司法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过程中的法治指导,对行政执法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5)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的检测和实时报告,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及对环境和人员保护措施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及时抢通受损公路。必要时,征集社会运输车辆用于应急运输。参与营运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
(7)市商务局:按照《嘉兴市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物资和能源的应急供应和保障工作。
(8)市卫生健康委: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医护人员、医疗器材、应急药品的调配,及转运伤员、统计救治人员情况,必要时组织全市范围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协调血液调度,保证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抢救,减少人员伤亡。
(9)市应急管理局: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涉及危化品的道路交通事故,协调专业救援力量进行危化品应急救援,排除危化品隐患。
(10)市气象局: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雨量等气象服务保障。进行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
(11)嘉兴银保监分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各保险企业依法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12)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现场划定警戒区域,负责抢救被困人员,组织开展现场火灾扑救工作。
(13)电信嘉兴分公司、中国移动嘉兴分公司、联通嘉兴市分公司:为应急救援、事故调查提供信息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主要职责为:
(1)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并立即上报市指挥部。
(2)制订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3)统计分析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5)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救援指挥部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需要,立即组织、指派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
一般(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事发地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市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
较大(Ⅲ级)道路交通事故、或需市指挥部应急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由市指挥部领导和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等组成,指挥长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指派。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立前,由事发地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全力防止事故损害后果扩大。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挥部负责人及事发地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立前,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置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附近适当的位置,也可设在具有视频、音频、数据信息传输功能的指挥通信车辆上。要保证情况掌握及时,信息通信顺畅,指挥迅速且不间断。同时,要设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现场救援指挥部正常工作秩序。
2.3.2现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救援方案和办理调配,做出决策,下达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3)保持与市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并根据上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2.4应急行动组
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需要,视情建立若干行动组,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1)综合协调组: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组长,负责传达落实市指挥部和现场救援指挥部指示,收集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信息,协调其他工作组开展工作。
(2)事故救援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配合。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人员搜救、险情排除等具体救援工作。
(3)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卫生健康委及其负责人。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安置及现场消毒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4)治安保卫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5)专家咨询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医疗、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其负责人。负责指导救援方案的制定,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配合。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负责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7)宣传报道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及其负责人。负责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材料审核,协调新闻记者的采访。
(8)后勤工作保障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事发地政府及其负责人。负责应急救援力量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
2.5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统一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订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加强信息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客运及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3.2预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可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后,要确定预警区域、影响范围,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发布道路交通事故预警信息。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对应方案,通知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政府在接到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及时上报省委、省政府和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3预警体系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警平台,加强部门联系,实现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气象、卫生、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整体预警工作机制。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等级,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信息报告制度规定的时限要求,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报告本级政府,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事故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主动向事发地公安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2先期处置
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应急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4.2.1现场施救
各应急救援队伍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1)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2)公安交警部门赶赴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车辆、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必要时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
(3)消防部门负责组织现场火灾扑救、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
(4)公安部门其他警种负责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5)遇有车辆坠河等事故,事发地政府负责调集专业人员、工具进行营救、打捞。
(6)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等处置。
4.2.2救护和医疗
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4.2.3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加强个人安全防护。参与装载化学、爆炸等危险有害物质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时必须穿着防护服、佩戴防护用具。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4.2.4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调卫健部门组织医疗防疫与疾病控制。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划定隔离区域,疏散现场过往、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4.2.5恢复交通
现场人员、车辆施救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修复受损交通设施,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隐患一时难以排除的,应及时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
4.2.6信息报送与处理
(1)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紧急信息工作操作规程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及时派员赴现场,核查、了解并续报有关信息。市指挥部和市级有关部门视情赴现场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4.3分级响应机制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1)应对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市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督导应急处置工作。
(2)应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启动本预案,有关县(市、区)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3)应对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启动本预案,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期限行动。同时,提请省政府启动《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4.4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2)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采用授权发布、新闻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4.5响应终止
当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和隐患已经消除,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时,按照应急响应启动级别,由省指挥部终止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终止Ⅲ级应急响应。由县(市、区)指挥部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1)市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市级有关部门、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及时开展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事故善后处理和现场修复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污染物,由事发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专业队伍实施污染物的清理工作,防止再生、衍生事件发生。
(3)保险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地政府的协调下,及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赔工作。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事故责任单位或个人申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未参加保险的,由责任单位或个人赔偿(补偿)。
(4)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伤亡人员,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给予褒奖和抚恤。
5.2应急救助
事发地政府应当制定救助方案,明确应急管理、财政、民政、人力社保、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的救助职责和受害人员申请救助的程序,确保事故发生后的救助工作及时到位。
5.3调查评估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遵循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事故预防对策研究。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省政府在国家有关部委指导下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报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较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发地市、县(市、区)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事故调查、责任倒查和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事发地政府、参与事故处置的市级有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修改完善各级预案,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5.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市财政局负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指导、监督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告知事故当事人相关政策并出具相关文书。符合垫付情形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
5.5激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实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中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电信嘉兴市分公司、中国移动嘉兴分公司等通信管理部门和负有应急救援任务的政府部门、单位应建立通信系统日检查、周维护的制度,加强对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及时提出和报告改进通信手段的建议,保证应急救援期间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参加应急救援的部门要保持与市指挥部的联系,及时报告现场情况,确保应急期间指挥领导的通讯畅通,各种通讯联系方式必须建立备用方案,建立全市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含专家组)通讯录。
6.2资金保障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资金保障,由市财政局按照《嘉兴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组织实施。
6.3力量和装备保障
(1)指挥部抽调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专业抢险队,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2)公安、交通运输、应急、消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部门抽调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负责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技术疑难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组建、联系。
(3)医疗卫生部门组成专业抢救队,负责现场抢救和院内急救。由卫健部门负责组建、联系。
(4)其他部门根据职责自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
(5)应急所需设备的类型、数量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存放,并组织应急救援的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应根据本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特点,确定相应的专门应急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预案管理
7.1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牵头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市公安局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市政府批准。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依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7.2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7.3培训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警、应急部门应适时组织、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救援能力。政府每年组织一次培训,培训人员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及从事运输驾驶员。
7.4演练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由公安局牵头,每年适时组织一次演练。
7.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嘉兴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嘉政办发〔20xx〕120号)同时废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及《黑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为了预防本局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加强消防管理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完善各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同时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确引导在岗位工作的职工疏散逃生,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我局位于x区x路93号,地处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为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制定了各种消防规章制度,成立了防火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同时,将本单位的办公楼及库房、车库落实了消防负责制,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将控制火势、防止和减少大范围受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火灾事故预防、灭火及疏散消防组织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三、根据火灾事故预防、灭火及疏散预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的.防火、灭火组织机构。
1、在发生火灾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总指挥部或主要领导,领导接到通知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初期火灾的扑救和提供后勤保障。为有效提高火灾扑救及疏散逃生成功率,成立相应救援小组:
(一)报警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二)疏散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二)扑救组
组长:xxx
成员:xxx及检修班人员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成员:xxx及管理组人员
2、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发现火灾后,各组要迅速组织人力,维护现场秩序,确保人员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一)报警组职责:发生火灾后要立即报警。报警时讲清起火位置,内部情况,有无人员被困,有无化学危险品泄露、爆炸危险。报警后组织人员立即到最近路口迎候消防车。报警组要时刻根据火场变化情况随时进行报告,并配合初期火灾的扑救。
(二)疏散组职责:经通知起火后,立即组织起火部位、建筑内人员疏散,疏散过程中要保证迅速、有序的疏散,疏散组人员应立即打开安全出口引导人员疏散。当火势较大时立即组织其余各层人员撤离。疏散组要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组织贵重物品的疏散。
(三)扑救组主要负责初期火灾扑救和配合消防队员进行火灾扑救。起火后扑救组应观察火势情况,适时组织扑救,灭火器材应以移动式灭火器为主,与室内消火栓相结合。组织灭火时应注意自身安全,随时准备撤离。
(四)后勤保障组的工作职责是,保障其他组所需要的各种器材装备,提供给公安消防机构,扑救火灾所需的各种装备、资料等,在长期地灭火扑救中,应提供食物,饮水等生活必须品。
各组之间应相互配合,有序的进行。条件允许时其四组的工作应同时进行,否则应重点组织疏散遇险,受困人员。
七、注意事项。
1、报警过程中避免含糊其词,要准确、清晰的叙述起火情况切勿急躁。
2、火灾发生后,起火部位的负责人员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组织疏散,并向单位领导汇报请求帮助。
3、疏散过程中要根据本单位建筑实际情况组织就近出口疏散,切勿要求人员跳楼等危险举动。
4、火灾扑救过程中应观察火势发展,切断电源、气源,并随时准备撤离,扑救中切勿随便破拆门、窗、顶棚等部分,避免火势扩大。严禁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
5、后勤保障工作中,应保证灭火器材、室内消火栓等固定消防设施随时完备好用,并摆放合理,取用方便。
6、各组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织演练,不断丰富内容,提高准确性和成功率。
为加强值班安全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发生的各类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映和各项应急工作的协调开展,确保企业及员工财产和人身安全,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着预防为主,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企业的安全与稳定。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要态度明确,区分性质,严格纪律,讲究策略,措施得力,处置果断,防止事态扩大。
二、 报告制度和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向企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视情况迅速拨打110、120、119应急电话(110匪警、120救护、119火警)。
2、值班人员应根据事故情况,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如下: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已采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消防应急预案
1、发现火警后,在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迅速扑灭火源,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信息后立即组织抢险,并视火情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2、保障安全通道畅通,有组织的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在疏散过程中,应井然有序,避免拥挤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应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如有人被火围困,需立即组织力量抢救。
4、控制火势,防止火势蔓延,极力抢救财物,降低火灾所造成的损失。
(二)食品卫生应急预案
1、如发现生病员工,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
2、通知员工所属部门领导,以便及时做出工作安排,配合开展抢救工作。
3、若遇员工非正常中毒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迅速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配合救助病人。
4、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
5、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封存和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对中毒食品加工场地、工具、设备进行消毒,控制事态发展。
(三)停水停电应急预案
1、首先查明原因,如因上级管理部门决定停水停电,应立即将详细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和员工;
2、突发水管爆裂:迅速关掉总闸,并立即将积水清除,保护财物,同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并及时说明停水原因以及来水时间。
3、突发大面积停水停电:迅速打电话向物业管理部查明停水、停电原因,并及时说明原因以及来水、来电时间。
4、下水管堵塞:立即组织维修人员找出堵塞处,及时进行疏通。
(四)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自然灾害发生后,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到位; 2、认真组织员工疏散到安全地带,对没有及时撤出的人员,应极力查找或营救。
3、沉着应对突发灾害性事故的发生,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使人员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有效保障员工的生命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4、各部门应积极主动协助配合领导小组维护好企业秩序,并向上级部门报告伤亡人数及损失情况。
(五)防范被盗应急预案
1、盗窃事件发生后,立即保护好现场,并通知物业管理部来进行调查,查找被盗原因;
2、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情况;
3、如发现有人现场作案,应先拨打“110”,并对正 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预以制止,组织保卫力量将其抓获交公安部门处理。
(六)侵害员工事件应急预案
1、员工之间发生矛盾冲突,在场人员应加以劝阻,并向值班领导报告,如有受伤人员应及时就医,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双方做出相应处分。
2、若有外来人员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保安员应加以阻止,并报值班领导,不得随意放行。
3、发现不法分子来企业滋事、斗殴、行凶,应予以制止以防意外和不测,同时应拨打“110”。
4、 如有敲诈、伤害事件发生,必须立刻采取救治措施,视情况必要时拨打“120”救护电话 。
四、全员参与,落实到位
目前,企业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措施,对安全生产管理涉及到的内容进行了制度规范,只有全员参与,预防为主,狠抓落实,才能减少安全事故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为加强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我校(园)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学生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对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教学工作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火灾、疫情、中毒、爆炸、危险品污染或泄露、交通事故等。
3、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暴力活动、邪教、打架斗殴、偷盗等。
4、校园欺凌和暴力等。
5、其他重大事件等。
上述给我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和学校稳定造成不良影响和带来严重后果的重大突发事件,超出本部门有效处理能力,需要本校(园)更多的职能部门做出响应、或本校(园)以外的职能机构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
二、实施原则
1、“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实行班主任、政教处、学校(园)三级预警,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三级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一旦出现危机,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3、“系统联动,资源整合”的原则。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突发事件防范水平。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保证实现校(园)一级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突发事件的.分类及启动标准
(一)突发事件的分类。
1、灾害突发事件;
2、刑事、治安案件;
3、疫情;
4、实习、实验安全事故;
5、重大事件。
(二)启动标准。
1、学校(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级突发事件:抢劫、重大伤害、聚众斗殴、特大火灾、重大盗窃、投毒、黑恶势力在校园滋事、非法组织在校园活动、甲类传染病、罕见自然灾害以及大规模师生参与的非组织政治活动,校园有公安部门通缉的持枪暴力犯罪嫌疑犯等。
2、学校(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二级突发事件:校园欺凌和暴力、斗殴、轻微伤害、抢夺、校外人员入校盗窃、传播反动信息、发生交通事故或实习、实验致伤事故、发生公共卫生事故、自然灾害以及有我校(园)师生参与的非组织政治活动等。
3、突发事件不构成以上危害程度,降为三级标准,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指挥系统及指挥协调职责
(一)指挥系统。
分三级设置突发事件指挥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即自动生成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部视突发事件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方案,负责对本职能范围内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置。一级突发事件由校(园)党支部书记担任总指挥,校(园)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二级突发事件由校(园)党支部副书记任总指挥,成员由政教处主任、突发事件源所在的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组成;三级或三级以下事故由政教处主任在突发事件源系统内依照工作职责处置。
(二)指挥协调职责。
1、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救助工作,力争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根据突发事件状态,统一部署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让所有参与应急处置预案的部门和人员知道他们应尽的职责,指派专人和突发事件源单位经常保持联系,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不断得到更新和完善。
3、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在本职能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和突发事件现场的主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学校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突发事件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监督。
五、维护学校稳定
(一)信息通报。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学校主管部门通报有关信息。通报信息要确认突发事件应对与恢复工作中潜在的各种问题。
(二)思想教育。由学校(园)党支部、团支部参与,负责宣传和学生教育,加强舆论引导,消除学生恐慌心理,宣传自救互救知识和救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
(三)治安保障。德育处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混乱和其它滋生事件。
(四)政策支持。对于遭受损失的学生,通过社会捐助、学校救济、同学互助等形式给予支持和救助。
六、搞好综合保障重特大突发事件事件发生后,学校(园)要协调有关部门,完成综合保障任务。
1、后勤集团要保证水、电的正常供应。
2、校医务室要做好紧急状态下的医疗救治工作。
3、校医务室针对疫情级别安排隔离、消毒工作。
4、学校(园)设立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视灾害程度随时增加资金的投入。
5、德育处要具备快速反应能力,事发后,迅速到达现场。
6、学校(园)要组建志愿者队伍,在统一指挥下,接受指令,完成相应任务。
7、学校(园)要做好接受社会捐赠的有关工作。
七、重大突发事件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源单位必须做到:
(一)按照规定立即将所发生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并由其分别迅速转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在1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级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突发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一、指导思想:
校园安全包括校舍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网络安全及心理安全。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学校发生突发事件等安全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安全工作应急处理预案。
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校长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最高负责人;分管副校长、总务处主任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负责人;值班行政人员、值班教师、班主任负责第一现场抢救工作;班主任、相关教师负责各教学班学生的疏散协调工作;校长办公室负责与上级或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或求援事宜;在校教师负责临时救护工作。在应急情况下,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对不听从调度安排或临阵退缩者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1、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2、应急处理队伍。
(1)应急处理组:
(2)后勤保障组:
三、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警电话:
(1)校内报警电话:
镇派出所电话:
(2)县教育局电话:
(3)火警:119匪警:110交警:122急救:120
2、应急指挥人员: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值日人员、应急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逐级报告。
(3)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疏散。
(4)如是活动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5)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或市区派出所。
4、注意事项。
(1)处理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2)严禁酒后驾车,尽量少骑或不骑摩托车。
(3)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须向学校有关处室提前提出包括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带队老师等在内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人员,应急处理组、后期保障组。
2、应急指挥人员:
3、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4、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包括全体教工及校内人员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行政人员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5、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严禁用水扑救。
6、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重在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管理人员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盗窃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负责人,学校值日人员,公安干警。
2、应急指挥人员:
3、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2)重大案件向教育局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行政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5、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人员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人员,卫生室校医,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应急指挥人员:
3、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4、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经请示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报告。
5、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家属来校探视,由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须经学校安排,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活动安全
1、校内体育活动及其它大型集会必须在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进行,活动组织者负有安全管理责任,遇有偶发安全事件应立即组织处理。
2、组织学生出外活动须按规定向学校履行报批手续,不经批准,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以违纪论处。
外出活动前要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有详细的安全预案,有得力的保障措施和足够安全管理人员,并有明确的职责。要加强巡视,随时清点人数,严禁单独行动。返程时在规定地点清点人数,如使用车辆,随队老师必须跟车返校。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立即向批准单位报告活动安全情况。
四、安全教育
安全工作重在预防,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是防范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学校对全体教师、学院,各处室、班主任对本部门、本班级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应列为班级常规工作之一。
(一)学校利用教工例会、晨会,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校发《安全知识手册》,对全体教师、学生开展常规安全教育。
(二)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站及班级黑板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
(三)班主任要有针对性地举行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突出交通安全、防盗安全、网络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内容。
(四)不定期聘请交通管理、消防、医疗保健等相关机构人员给师生举行安全知识讲座。
五、附注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xx教师进修学校。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危害,提高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做到“突而不急、而不乱”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特别是人员伤亡),制定本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是指不可预见,突然有可能发生的火灾、洪涝灾、工程事故、电击、中毒等事故。
一、组织指挥
1、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办公地点:办公室
3、电话:
4、应急车辆:
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程序
1、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掌握应急救援知识、规程,对应急救援器材提前准备,做到质量合格、完好存放、地点合适,使用方法正确。
2、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每年春季应进行一次。
3、发现突发事件,发现人要在第一时间向上报告,并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
4、各级救援指挥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根据事件性质、规模、启动应急救援方案,在调动救援队伍实施救援的`同时向有关特警电话报警(火警119、急救120、交通事故122、其他110)请求支援。
5、救援实施时,要做到指挥有序、措施得当、急而不乱。
6、突发事件救援完毕后,相关人员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学校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维护学校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
一、组织指挥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校假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三)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制度,不得出现漏岗现象。
(四)带班领导、值班教师24小时开通通讯设备,确保联系畅通。
二、临时现场指挥部
1、学校一旦出现火灾,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报火警并及时上报教育局主管部门。值班教师及时切断学校所有电源,以免火灾进一步蔓延。减少学校的财产损失。更夫负责召集学校附近居民组织及时救火。报警后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立即抢救学校贵重物品及重要档案、账目等。配合消防做好自救工作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涉及有关证人证词记录。 2、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窃、抢劫、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1)迅速报警(110)
(2)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3)迅速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学校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学校领导和相关教师应迅速到达现场及相当的.工作岗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安排开展抢救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具体应急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预案。
三、报告与响应
在学校出现突发事件后,学校负责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县教育局报告。当事人(第一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的召集下,在事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地填写突发事件有关表格,以备查用。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
2、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年级部等各部门要经常检查科学馆、图书馆、体育馆、餐厅、教室、宿舍等重点部位,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3、校园内如果发现火情,按消防预案处理。
4、校园内如发现外来人员滋事,值班人员或在场的教职工要立即制止,并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无法控制局面时,迅速拨打110,请求支援。
5、校园内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时,值班人员或在场的教职工要立即制止,并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要及时查处。
6、校园内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突发性急病等,应立即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查明原因。必要时,请求120支援。
7、校园内如果发生传染性疾病,要迅速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8、需要拨打110、119、120等求助电话,必须是在请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后进行。来不及请示时,由现场责任人(部门领导、教师、保卫等管理人员)决定,并尽快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9、所有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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