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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打架斗殴流氓滋扰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 2024-07-04 20:55:36

安保打架斗殴流氓滋扰事件应急预案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保打架斗殴流氓滋扰事件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保打架斗殴流氓滋扰事件应急预案

安保打架斗殴流氓滋扰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篇

一、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行政规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特制定本措施。

  (一、)按照“积极预防”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对幼儿家长及全体师生员工宣传《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使全园师生及家长能够领会精神,熟悉条文,创造法治环境,切实增强积极预防的意识,提高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能力及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园。

  (二、)针对《办法》中幼儿园所承担的责任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园“安全管理制度”系列,建立建全预防与处理机制,以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依法、合情合理及时的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将各种事故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进一步明确主管领导安全负责制,专职人员、各部门领导、各班组长、教师等要具体承担起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做到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常抓不懈。

  (四、)完善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内保工作,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积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在工作中主动联系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督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确保幼儿的安全。

  (五、)加强幼儿园园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在由幼儿园提供给幼儿使用的玩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抓好幼儿园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安全工作,做到谁分管谁负责,对食堂、消防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管理力度,对进入食堂的食品原料等要从源头上把好关,严防投毒事件、火灾事件、饮用水中毒、食品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七、)各班级组织学生参加教学活动或园外活动时做到逐级审批制度,每次外出活动都应做好活动安全教育、保卫工作,安全注意事项,及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批准、上报。在活动中,做到安全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等,追究其组织者的责任。

  (八、)在教育教学中,教师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严禁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及操作规程,坚决杜绝组织或安排幼儿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及其他活动。不得组织幼儿参加具有易然易爆、有毒等具有危险性活动。加强对幼儿的.关心,对学生中有特异体形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学活动(如体育课)的学生,要尽量做到提前知道,在上课时给予必要的注意,避免造成事故。

  (九、)加强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开关园门时间:早晨7:00开门,晚上17:30关门,要求值班老师准时到位,并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对幼儿在园内所进行的危险性质活动(如爬墙、越门等),全园教职员工都应有加以制止的义务。

  (十、)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领导及管理者、教师职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全园批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启动时机:幼儿园发生幼儿伤害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教师

  (二)职责:

  1、幼儿发生伤害事故时,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机构成员、保健员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及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现场,救助受伤害幼儿,同时应及时告知幼儿的监护人。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幼儿发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应在一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3、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及做好事故现场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在做好抢救、救援工作的同时,尽快恢复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幼儿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

  5、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幼儿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依托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力量,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安保打架斗殴流氓滋扰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篇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处理原则:以保护学生人身不受伤害为原则。

  三、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有效避免和消除各种危险。

  2、加强对教师进行法律规范的学习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健全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4、规范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排的活动不应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对特异体质的学生予以必要的照顾。学校和教师要及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规范管理流程,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5、学校当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分年级或者部门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区,年级或者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包干区责任人。要做到层级签约,岗位到人,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四、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及时救助: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就近医院、保留车票或发票)由当事班主任陪同前往。根据受伤情况,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

  2、告知情况:

  (1)及时通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事件发生后,要在积极救助的同时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

  (2)报告相关科室和保险公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汇报教导处,由教导处向学校领导汇报,重大事故立即报镇教委,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出险)

  3、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要有时间和相关人员签字,记录用钢笔或水笔)注重收集保存证据,为认定责任提供依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4、处理解决:轻微事故由教导处、班主任成立处理小组,重大事故立即成立学校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进行处理。(由校长、教导处主任、总务主任、当事班主任组成)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及时救助原则:一旦发生学生校园伤害事件,学校应当根据现有的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救护受伤害的学生,条件不够,应立即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

  2、依法调解原则: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3、一次性解决原则: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事故责任的认定:

  1、学生的监护人的过错或者学生自身的原因造成伤害事故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2、学校和学生以外的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3、完全由学校的过错造成伤害事故的,学校承担全部责任。部分由学校的过错造成伤害事故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4、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当事人均无过错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责任的原则,由当事人适当分担经济损失。

  (四)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协商调解:等医院救助基本结束,费用全部产生后,由双方协商解决。

  (1)学生之间的伤害纠纷由双方监护人自愿协商,学校做适当调解。

  (2)学校和学生之间的伤害纠纷由事故处理小组和家长协商、协商不成请镇教委进行调解。

  (3)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处理意见:双方签名等内容,协议一式三份。

  3、给付补偿金.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4、理赔.不论是平保还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凭上述材料到学校填写保险公司的赔付意向书,并由学校盖章;

  5、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对有责任的当事教师进行教育的同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五、相关责任人:校长、教导处主任、总务主任、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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