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下面,读书是学习,摘抄是整理,写作是创造,下面是爱岗的小编为家人们找到的7篇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实用7篇) 篇一
乙方 承租方
一、该地为 段,合计为 亩,租自2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据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乙方在租赁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每亩每年 斤优质小麦的土地租金,(根据当时小麦市场价格折合现金兑付各农户)以后每年的月日为下年度土地租金的付款日期,如20天付款不清,罚滞纳金5%,40天内仍不能付清租金的,视为自动终止协议,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租用土地,并清理地面所有苗木及其它附属物。
三、乙方在租用土地期间,根据本地区企业占地付费情况随行就市,进行土地租金的增加或减少而调整。
四、乙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得改变其土地用途,不得转让,买卖或用于其它经营活动。
五、在协议执行期满前6个月内,甲乙双方需相互告知租与不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用),如乙方不愿继租,则由乙方对所占土地进行复耕,达到可耕标准后方可退还给甲方。
六、甲方有责 本协议不应以法人变更而解除。
七、本协议在履行期间,若发生国家征地或其它政策性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土地时,本协议自动终止,由此引发的补偿款项,甲方的土地补偿款由甲方所得,乙方在该土地上苗木及其它附属物的补偿款由乙方所得。
八、乙方在土地使用期间应搞好干群关系,增进团结,乙方在投入正常生产后应给甲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每亩地一人)所需员工本组村民优先录用(不含技术工)。
九、本协议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一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十、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村委会代表签字:
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实用7篇) 篇二
甲方:吴广炎 (出租方)
乙方:吴焕明 (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位于丰顺县丰良镇丰良大桥西北角a1土地3284.7平方米及a1房屋4801.4平方米,a2土地1116.5平方米,a3土地1039.1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为酒店综合用地发展和温泉游泳池经营。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 8 年,从 20xx 年10 月 05 日起至 20xx 年 10 月 04 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商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 20xx 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 10 月 05 日,承包费为每月80000元,每年共计 960000 元(大写:玖拾陆万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广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10月04日
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实用7篇) 篇三
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自愿将位于第村民小组的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为十八年,自年月日起至2029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写:)稻谷,共计每年支付公斤(大写:)稻谷,按稻谷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大写:整),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采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且每年递增0%。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流转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土地补偿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负担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的各项税费。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8.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9.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置,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前一个月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违约金每亩人民币贰万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当年租金的0.5‰承担违约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或者与政府的其他项目相抵触,造成土地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七、其他约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但不限于租金减免事宜)。
2、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村委会备案。
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签订本合同时,对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由甲方处置,必须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毕,土地交付后甲方没有处置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处置,甲方无权干涉。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可以对土地进行再流转,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富兴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长宁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长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备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村委会:(章)
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实用7篇) 篇四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和工业生产加工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土地使用形式,甲方将各人所有的农用土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和工业生产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为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位置、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土地约亩出租给乙�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大写)年。
三、租金计算标准及交付方法:
①租金计算标准:,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
②租金交付方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乙方租赁的土地拥有所有权;
③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租赁土地享有使用权、收益权;
③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甲方违约,必须赔偿违约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特殊规定: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实用7篇) 篇五
乙方(承租方):
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位于___的土地__亩,租给乙�
二、租赁年限租赁期限为__年,从_年_月_日起 至_年_月_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
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__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_月_日,承包费为每亩__ 元,每年共计__ 元(大写:__ 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__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__ %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__%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__%。
六、争议解决办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___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实用7篇) 篇六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面积、位置。
1、个人承租经营;
2、该地承租经营期限:月日至年日止(土地租用年限按公历计算)。
三、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金全年共计人民币元;
2、每协议生效年的租金;
3、其余租金每乙方向甲方交清租金,不再产生其它费用。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协调村民以及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各项服务,确保乙方正常生产。
5、甲方保证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有合法的出租权利,保证该土地上不存在与第三方有权属或其他权利纠纷,保证除乙方自身原因外,能够正常使用租赁的土地。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乙方有权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的收益权和按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有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和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影响合同的执行,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遇国家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终止,双方应互相协作,不论任何一方出面,均应力争补偿款项,补偿款的计算项目中,各自建筑的设施补偿款归各方所有。
3、本合同期满,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租金按每一年5%递增,依此类推。
4、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对外出租,乙方添置的动产由乙方带走,不动产由双方协商或委托鉴定机构,评估作价后留给甲方,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价款。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若逾期付款,承担逾期付款金额20%的违约金。
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违约,不能保证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土地,应承担该期间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造成乙方不能使用该土地的,按乙方实际总投资金额的20%承担违约金,并退还已收取的全部租金,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村委见证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村委养殖场壹份。
十一、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土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实用7篇) 篇七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的旱地 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地块四至为:
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二、土地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计算办法:每亩每年 元, 亩每年共计人民币 (大写)(: )。
四、付款与租金调整方式:承包金一年一付,每年的 月 日前乙方必须全额付清当年的土地承包金给甲方,以现金方式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租金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调整幅度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最高幅度不应超过原承包金的 %。
五、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八、乙方不得私自转包或以其他方式流转所承包甲方的土地,如要转包或以其他方式流转,须经甲方同意并报镇政府批准。
九、乙方应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乙方对承包地造成永久损害的,应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十、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对该土地的使用而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三、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四、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承包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五、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镇政府申请司法调解,如调解不成,按司法程序处理。
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流转合同到期后,若继续流转,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二〇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