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
酒店的财务管理制度(通用8篇) 篇一
宾馆家具、用具财务管理制度
1、要按年分季编报家具、用具的购进计划,由各使用部门根据营业所需或办公需用编报计划,报财务部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2、家具、用具的购进成本,包括购进价格和所支付的运杂费。家具、用具购进后,作出账务处理,在“营业费用-低值易耗品”科目入账。
3、领用家具、用具必须列表登记,领用部门或个人应负保管责任,同时必须做好日常修理工作。
4、修理家具、用具所用的开支,以“营业费用-修理费”列支。
5、家具、用具因磨损而失去使用价值时,经批准可办理报废。报废的家具出售时,其售出残值作“营业收入”处理。
6、丢失、毁损家具、用具时、由当事人或部门写明原因,向部门经理报告,转报财务部审查后呈总经理审批。属人为丢失、毁损,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或部门赔偿。赔偿的价款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7、家具、用具发生溢余或短缺,应先按估价价值转入“待处理收益”或“待处理损失”科目账户,查明原因,并分别不同情况审批后,转入“坏账损失”或“营业外收入”处理。
固定资金管理制度
1、宾馆的固定资金主要来源于流动奖金,占用固定资金直接影响流动资金的运用,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固定资金的使用。
2、宾馆及各部门必须节约使用国定资金,充分利用已置的固定资产,每月均需核算固定资金利用率,季度检查、年终清算考核各部门使用固定资金的效果。
3、全面推行部门独立核算,同时推行固定资产有偿占用制度,即按各部门拥有的固定资产实绩,摊缴占用费,摊缴费率按国家规定执行,促使各部门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压缩固定资金的使用。
4、未经工程部及总经理室审批,不得私自购置设施设备。未经批准进行采购,财务部不予报销费用。
宾馆资金筹集管理制度
1、宾馆筹集资金应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旅游饮食服务行业财务制定规定,可一次或分期筹集。
2、宾馆资金的筹集可采用向银行贷款、向其他单位临时借款、向内部职工筹集等方式。当宾馆的经营规模扩大时,经总经理室决定,投资者增加投资额也是一种方式。
3、筹集资金的审批权限及规定:
(1)宾馆根据需要可用原有的固定资产作抵押,向银行或其他单位借款,借向银行贷款时应通过宾馆总经理室批准。
(2)借款余额不得超过宾馆的实收资本,重大项目或借款余额已超过实收资本的20%以上的借款,应单独作出可行性报告报经总经理批准。
4、对各方筹集的资金,应严格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不许挪作他用。
5、资金使用应严格按审批权限及规定程序办理,大额开支一般要事先列入财务计划,并应附有经济效益预测资料。
宾馆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1、对于发给员工的工资、津贴、补贴、福利补助等,必须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列为经费支出,不得以编制定额、预算计划数字列支。
2、购入宾馆办公用品和材料,直� 应通过库存材料核算。
3、拨给的补助费、周转金应按实际拨补数,以批准的预算和银行支付凭证列为经费支出。
4、拨给所属部门的经费,应按批准的报销数列为经费开支。
5、拨给的各项补助款和无偿慈善投资,应依据受补助和受支援单位开来的收据准列为经费支出。
6、员工福利费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存,直�
7、购入的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为经费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资金科目。
8、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的数字列为经费支出。
酒店的财务管理制度(通用8篇) 篇二
为加强酒店管理,规范酒店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制定本制度:
一、货币管理制度
1、酒店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信用证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2、酒店对外付款一般采用转帐结算方式,如采用现金结算,应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
3、酒店管理当局,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牵制、控制制度;
1)现金内部控制,实行分工负责制,相互牵制,实行钱帐分离,现金收支出纳,会计核算凭证,通过会计相互监督;
2)空白银行凭证和预留印鉴要分开保管,不得一个人兼任;
4、建立健全严格的开支审核、审批制度:
1)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现金限额待定),所有超限额的支出,必须以支票或其它转帐结算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须总经理亲笔签字批准,方可付现;
2)所有开支必须经过授权审核人审批,报送总经理批准,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
5、出纳应根据酒店制定的付款和费用核销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每笔业务,是否办理了相应的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应退回;如出纳凭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付款的,由出纳负责追回,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6、出纳收取各营业点的现金,必须于当日16:00时前全部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和挪用现金,违者按偷窃论处;
7、出纳保险柜内,不得存放个人财物,一经发现,全部没收;
8、周转金是酒店财务部借支给酒店各营业点收款岗的专项款项,只可用于收钱找零,支付客人预收款,外币兑换等用途,不得擅自挪用和转借他任;
9、各营业点收银员在收取钱,物品等需在帐单,报表上加盖私章,以示责任;
10、出纳报帐完毕后,须在原始单据上加盖核销印章或现金付讫,转帐付讫印章,以示原始单据已报销;
11、收银员,出纳员在操作运作中,收取的假币及现金的短款由责任人自行全额赔付,遵循长缴短赔的原则;
12、核定库存现金,收银员周转金限额(收银周转金,实行三班交接),库存现金,周转金最高限额,一般只保留3000元(待定),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周转金;
13、严格执行各营业点收银员,周转金每班交接制度,认真记录好每班交接情况,严格登记;
14、酒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往来结算而收到的款项,应及时入帐管理和核算,任何人不得拖延,禁止保留帐外公款,公款私存,严禁白条抵库;
15、实行对库存现金、周转金和银行存款经常性的检查和突击性抽查制度(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杜绝弊端发生;
16、会计人员、收银员如因工作调整或不需周转金,必须办理相关的交接及退款手续,交接时,应有监交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由移交人编写移交清单,经接交人核对后,必须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三方签字,一式三份;
17、严禁将客人给予的小费私人占有,若客人给予小费,应将小费投入小费箱中;
18、严禁采购物品及办理其它业务索要回扣(包括礼品),若供应商、客户执意要给予回扣(包括礼品),应如数交公;若私自占有,按贪污论处;
19、严禁私卖不属于酒店的商品及物品、物料,一经发现有此情况,追究当事人及部门经理的责任,并按所持商品或物品物料价格的十倍罚款;
二、外汇管理制度
1、外汇的收入支出必须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汇管理条例执行,严格收支管理工作。
2、每天营业收入中的外币,收银员必须详细记录在营业收入报表中,连同收费单证一并缴交出纳进帐。
3、营业收入中的外汇转帐凭证,在收到凭证的每二天即委托银行转帐。
4、外汇现金必须当天送存银行,一切营业收入的外汇现金,不得坐支,外汇的收支必须通过银行办理。
5、宾客交外币结帐,一律按当天中国银行兑换现钞的汇率折算人民币,不得擅自更汇率的比值,也不得取整舍零作汇率折算人民币,必须根据当日外汇牌价兑换。
6、严禁套取外币,也不得违章代办兑换手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兑换外币。
三、借支款项规定
1、借款包括采购借款、工程借款及业务借款;
2、酒店各部门凡因零星采购、修理,因公出差等需用款项(包括现金、支票),由用款人填制借支单,详细说明用途及需借款金额,经部门经理审批,并按借款审批权限,逐级送审;
3、按规定程序办理借款,原借款单一律存放在财务,会计凭单入帐,借款人须在借款事由完成三天内或一周内(待定),办理报销冲抵手续,还款或报销抵帐时,财务将借款单返还借款人,逾期未办理的,在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4、借款人第一次借款尚未报销,原则上不予办理再借;
5、一律不准私人借用公款;
6、超越审批权限的借款,出纳有权拒付,倘若出现越权的借款,出纳要承担全部责任;
四、发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发票的管理,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安全保管和正确使用发票,制定如下规定:
发票的使用
1、各经营部门只要经济活动已经发生,收银员已经收取款项,才能提供税务发票,没有发生经营活动,原则上不能对外提供发票;
2、对于发生经营活动要求多开发票,收银员应先请示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并规定如下:
a)房务部:住宿客人要求多开发票,原则上不多开,特殊情况(金额较小不超过1000元),由部门经理签字,按10%代扣税金;
b)餐饮部:客人消费结帐要求多要定额发票,原则上不能提供,但金额较小(不超过500元),由部门经理签字,并按10%代扣税金;
c)没有消费,客人要求虚开不应给予,特殊情况须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到财务部办理;
发票的领用
1、发票内部领用由收银领班统一领用保管,营业点收银员到收银领班处领用和注销;
2、收银领班根据所需发票的领用数额,到财务部核单员处领取和注销;
发票的保管
1、发票存根联由收银领班集中统一交由财务部核单员;
2、不能缺页;
3、开票错误必须连同存根联一起,三联同时作废,并注明填错作废;
4、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五、收银业务周转金管理规定
1、收银业务周转金的发放:财务部经理根据业务需要拟定收银业务周转金数额(),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发放,并挂前厅收银处往来;
2、收银业务周转金的使用:收银业务周转金是酒店财务部借支给酒店各营业点收款岗的专项款项,只可用于收款找零、支付预收款、外币兑换等用途,不得擅自挪用,如有紧急情况需用于其他用途,须经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批;
3、收银业务周转金的内部控制:由财务部和各使用部门共同控制;
a)各营业点收款岗的业务周转金,日常管理由各使用部门收款员负责,并报财务部备案;
b)各收银点收银员需建立业务周转金每班交接制度,设立交接登记簿,记录每班交接情况;
c)各部门指定专人须定期检查核对本营业点业务周转金,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d)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各营业点周转金,可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检查,每月至少检查四次,月末须将检查情况向财务部经理汇报;
4、业务备用金的交回:
a)如因业务量减少而减少的周转金,须经财务部经理核准后,应立即通知各收银点将多余的款项及时交回财务部;
b)如因业务调整或不需周转金,收银员应及时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需2名监交人在场);
六、收银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酒店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
2、严格遵守酒店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3、严格按规定的收银、投币程序进行操作;
4、严格遵守保险室的管理规定;
5、严格按规定发放钥匙,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6、严禁私自兑换外币,不得挪用周转金或将周转金借给他人;
7、快速、准确地为客人提供结帐服务;
8、认真做好每一班的交接记录,并做好相关的信息传递;
9、严格按实际消费开具发票,不得多开、虚开发票,不得将空白发票联撕给客人;
10、负责填制有关报表,整理营业单据,以便稽核;
11、对于超出自身职权的事情,应及时向主管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12、对本班未能完成的工作应清楚地交于下一
班完成;
13、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换班、改班;
14、对假币及现金短款,由责任人自行全额赔付,遵循长缴短赔的'原则,不得长吞短缺;
15、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共设备设施,按正常程序操作电脑,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及专业技能;
16、未经许可,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和包裹带入工作岗位;
17、按时参加财务部及所在部门例会;
18、尊重上级,服从分配,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1、应收款项是指酒店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应收和预付款,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和其它应收款等;
2、酒店一般采用现金结算方式,避免应收款的发生,如遇特殊情况需赊销的,应严格按照酒店审批程序和权限,并根据购贷方信用确定其赊销的限额和期限;
3、酒店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应收款,应积极催收,贯彻谁经办、谁追款,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保证应收款项顺利收回,做好资金回笼;
4、未经批准擅自给客户赊销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5、担保挂帐,只有部门经理以上的人员才能担保挂帐,担保人应在单据上亲笔签字,方可生效;
6、担保人对自己担保的挂帐应在一个月内由其本人负责催收结清,财务人员予以配合;
7、收银员根据挂帐协议,将帐务作相应处理,及时催收,收到帐款时,将帐款及时交于财务,不得坐支和挪用;
八、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酒店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全部纳入内部核算和管理,并将其实物和价值分开管理,购置固定资产的原始凭证及其有关的合同由财务部保管(合同的正式文本酒店应至少有两份,行政办一份,财务部一份)。对实物的管理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卡片详细列明固定资产的名称、单价、预计使用年限、折旧率等,并定期与财务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2、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制度,分级是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由酒店内部各部门或各人管理,归口是指按照固定资产的用途进行管理,各部门设备归各部门管理,各部门对使用及分管的固定资产的用途进行管理,各部门设备归各部门管理,各部门对使用及分管的固定资产负责,确保其安全、完整,加强保养和维护,充分发挥其效用;
3、已购置的固定资产,因使用部门内部调拨,应由调出部门填制固定资产交接单,经调拨双方确认,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办理财产转移手续,一份连同固定资产卡片交调入使用部门造册入帐,另一份作为调出部门注销在册的固定资产及日后查对;
4、因个人责任造成固定资产毁损、丢失的,应根据情节的轻重追究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以及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5、对于酒店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时间较长的设施设备(如摄像机、投影仪等),应由工程部指派专人保管,进行日常维护,保管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6、使用部门因营业或工作需要,需购置新添固定资产应书面提出购置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申请表(如属更新,应同时提出原物品处理意见),填报新增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呈总经理审批;
7、已购置的固定资产因闲置需转让,应将转让固定资产处理报告连同转让金交财务部,而财务部根据有效审批报告注销在册的固定资产,并作相关的帐务处理;
8、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将盘点情况表报送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及毁损、转让和报废的处理,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或责任人填写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及其有关说明送财务部、工程部批示处理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九、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档案保管管理制度;
2、酒店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装订成册,并编写时间和编号;
3、会计档案应为本酒店财务工作提供便利,外单位借用时须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和总经理批准,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借出,且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
4、会计档案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禁损毁、散失和泄密;
十、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1、酒店所有物资应按类别分别管理;
2、仓管员必须严格遵守自己的工作职责,保管好所有物资,并登记物资明细帐,做好进仓物资的验收及出库物资的发货;
3、对所有物品帐卡都需设置最高存量、最低存量,以利于库存物资的存量管理;
4、所有仓库物资需经财务部、使用部门、采购员三方同时在场验收后方可入库;
5、各类鲜货、蔬菜到货时,必须认真清点、过秤(安排专人监秤)并做好记录;
6、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质量要求及规格、数量等与申购单上的要求,不符的物资,拒绝进仓,并及时向采购部经理报告;
7、任何一种物资出仓须凭申领部门经理、采购部门经理签字的申领单方可发货,一并开出领料单,领货人必须在领料单上签字;
8、存货物资要贯彻执行先进先出定期每月翻堆的仓库管理规定;
9、要节约仓容,合理使用仓容,根据物资的类别、特点分堆存放;
10、仓库保管员对仓库所储存的物资,必须按固定堆存存储,并在物资所在的货位上设货品卡凡出入仓物资,应予当天在货品卡上登记并结出存货数,以便与物资明细帐相核对;
11、存仓的物资必须做到物卡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每月末仓管员应根据物资明细帐记录的收付发生额和余额数字,编制收、发、存盘存报告表报送财务部;
12、仓管员对所保管的物资应经常检查,对滞存在仓库时间较长的物资,要主动向部门经理反映滞存情况,对仓库物资,发现霉变、破损或超保质期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以便采购部及时调换;
13、建立健全仓库盘存制度,每月盘点一次,盘点前仓管员应将本月入库和发出的物品数量全部入帐,做好盘点前的准备工作;
14、除按酒店规定办理货物出仓手续外,任何人不得私拿仓库物品离开仓库,违者按偷窃处罚;
15、仓库对任何部门均应按正式出仓手续方可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办手续的做法,严禁用白条作为出库凭证抵作库存,发现白条抵库,一律由仓管员负责,特殊情况,须总经理签字批准;
16、保证仓库物资安全,仓库发货必须在仓库办公地方发货(门口),不得在仓库内发货;
17、对于盘盈、盘亏及毁损的存货,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如属责任事故,追究过失人的责任;
18、仓库物资在发货地点由领货人点验离开后发生的短缺,由收货方自负,仓库不负补偿责任;
19、库房要做到三无(无鼠、无蚊、无蟑螂),地面要干净,无积水,无垃圾,货架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无浮土、灰尘;
20、商品入库时,厂家及供应商附送的赠品,应及时入库入帐,不得私人占有;
21、凡仓库包装废旧物资变卖时需有证明人在场,变卖款项应及时上缴财务入帐;
22、财务部有权对领用的物品物料进行追踪检查,各部门不得隐瞒拒绝检查。
十一、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为商品和物资保管重地,除仓管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管员的陪同下进行,不能独自进仓。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员检查;
3、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进仓;
4、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其他部门职工更不准围聚闲聊,不准带亲友到仓库范围参观;
5、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6、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把仓库商品物资试用试看;
7、仓库应定期每月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接受保安部的检查监督。
十二、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携带火种进入仓库(设置明显的告示牌);
2、仓库门口及通道不得堆放任何杂物,要保持通道畅通,周围不得堆入易燃易爆物品;
3、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分库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单独设库存放,不得同其他库房混用;
4、库内物品要码放整齐,不得过高、过宽,物资须距电线、灯泡50厘米以上,灯泡不超过60瓦,严禁乱拉临时电线;
5、仓库保管员要熟悉各种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器材摆放位置及有效期;
6、如发现火情立即扑救,及时报有关领导及保安部,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查清起火原因;
7、爱护消防器材,保持灭火器清洁,禁止随意挪动、遮挡消防器材;
8、仓库员离开库房时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无隐患,切断电源,锁好门窗方可离开。
十三、酒店废品处理制度
1、废品的范围:玻璃酒瓶、啤酒瓶、罐头空壳、废纸、纸盒、旧报刊、废旧塑料纸、废旧麻袋、破毛巾、破桌布、住客掉弃的旧烂衣物、以及餐厅的兽骨等;
2、各部门搜集的各种废品统一交由仓库处理,金额全额上交财务(需有二人以上为证);
3、仓管部在收到各部门送到的废旧物品时,应做出登记,注明品名、数量,逐月按各部实交废旧物品汇总数量;
4、各种废旧物料(属酒店设备方面)的处理收入,要冲销营业成本,其余废旧物料作废品收入,作为全酒店统一分配;
十四、财务部例会制度
建立财务部例会制度是了解问题、解决问题、加强内部垂直管理,提高工作质量的必要措施,为使例会规范化,特拟定以下制度:
1、部门例会:
1)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周五17:00点(如遇到特殊情况另作调整)
2)参加人:由财务部经理主持,会计、出纳、核单员等全体财务部人员参加。
3)内容:
a、财务经理传达酒店例会有关会议精神。会计、出纳、核单员汇报近期工作情况,交办事情的落实情况以及工作中出现的有待解决的问题。
b、财务经理总结一周工作情况并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
2、收银员会议:
1)时间:原则上为每周五15:00(如遇特殊情况另作调整);
2)参加人:核单员、出纳、收银员及其所在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
3)主题:协调会议
酒店的财务管理制度(通用8篇) 篇三
一、酒店资产管理的重点为货币资产(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资产(各种应收帐款和预付帐款)、存量资产(存货和固定资产)等。
二、货币资产管理:
1、酒店现金结算限额(采购借款除外)为人民币5,000.00元。凡超出国家《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现金支付范围或现金结算限额的均不得支付现金,特殊情况下须报总经办审批;
2、酒店现金收入应于次日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确因业务需要坐支时,须经财务总监审核签认后报总经办审批;
3、酒店收到现金(含银行支票),必须开具票据,严禁无凭据收款。
4、酒店银行帐户只供酒店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外借或为他人套取银行现金,特殊情况下须报总经办审批;
5、酒店对其在银行留存印鉴的印章实行分管,出纳员负责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会计经理负责酒店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保管。相关保管人对所盖印章的票据用途和金额负责。
三、债权资产管理:
1、为加快资金回收,防止发生坏帐,加强酒店各种应收帐款的管理,每年年末或根据实际需要,财务部须核对应收款,向欠款单位发出《欠款确认函》,经对方签名盖章确认后予以存档并按《欠款确认函》的规定时间催收;
2、对确实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收回的债权,由财务部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批。
四、存量资产管理:
1、酒店固定资产分七类,折旧年限具体为:
1)房屋建筑物20年
2)机器设备10年
3)运输工具5年
4)通讯设备5年
5)电子、电器设备5年
6)办公家私5年
7)其他固定资产5年
2、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为10%;
3、酒店固定资产管理按照酒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4、酒店存货分为低值易耗品和仓库库存物资,其中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照酒店《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执行。库存物资的管理按照酒店《仓库管理制度》执行;
5、酒店特设闲置资产仓,由财务部资产管理员对酒店备用、闲置、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专门管理,以达到提高资产使用价值的目的。闲置资产(含报废、报损)的管理按酒店《闲置资产仓管理规定》执行。
酒店的财务管理制度(通用8篇) 篇四
站财务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规则体系。它涵盖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成本控制、资金运作、审计监督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预算管理:设定年度预算,明确收入目标和支出计划,实行预算审批和调整机制。
2. 会计核算:规定会计科目、账务处理流程,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 成本控制:建立成本核算体系,实施成本分析和控制策略,降低运营成本。
4. 资金运作:规范资金收付流程,优化现金流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5. 审计监督: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进行财务审计,保证财务活动合规。
酒店的财务管理制度(通用8篇) 篇五
旅苑酒店实行目标管理,为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效益,实现企业上新台阶,根据有关会计法规和本酒店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总原则
1.酒店各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从酒店整体利益出发,相互协作。
2.酒店各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3.必须做到钱帐分管,帐物分管,手续齐全。
4.每项业务必须签字,“签字”就是牵制。
二、材料采购制度
1.材料库存既要保证生产需要,又要防止积压,采购费用小。
2.每次采购必先由仓库向采购部门申请。
3.采购部门根据申请订单,经部门经理审批方可联系采购。
4.采购部门必须保证物资及时、保质、保量、价优到位并能取得增值税票。
5.材料进入酒店以后,仓库人员必须及时清点数量,验收合格后,仓库人员填制入库单及时登记入帐。
6.供应商必须提供发票、我酒店订单,经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才可付款。
三、销售业务制度
1.销售业务人员必须详细登记客户资料。
2.销售业务人员必须同客户确定好售价、付款方式、送货方式以及有关事项。
3.酒店与客户签订的各类经营合同,应及时交财务部门存档。
4.酒店部门经理给客户价格优惠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并留财务部门存档。
四、费用报销制度
1.业务招待费:
(1)必要的业务招待原则上在酒店内部消费,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1、总经理级干部及随行人员,按50元/人(含烟、酒水)的标准接待;
2、副总经理级干部及随行人员,按40元/人(含烟、酒水)的标准接待;
3、经理级干部及随行人员,按40元/人(含烟、酒水)的标准接待;
4、一般工作人员,每餐按20元/人(含烟、酒水)的标准接待;
5、陪餐人数一般控制在3人以内,特殊情况需要提高招待费标准的,报法人代表批准。
(2)外出时发生的'招待费用需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报分管院长批准。
2.差旅费:
(1)因公外出人员,原则上乘公交车辆,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2)如需在外住宿的,住宿标准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150元/天;其他人员80元/天;
(3)因公外出时单位无车,需租用外部车辆的,需事先经总经理同意。
3.职工工资、奖金支出,根据公司每年制定的具体方案实行。非常规工资、资金支出,由总经理负责审批,再报分管院长审批。
4.购入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等:
(1)购入低值易耗品,以部门经理同意,报总经理审批,报销时需由保管人、登记人签字。
(2)购入固定资产时需填写固定资产审批表,经分管院长批准后购入,报销时由保管人、登记人签字。
(3)固定资产大修,装修、改造项目支出,由相关部门会同学院总务处,组织上报预算计划,上报分管院长审批,若预算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同时需附上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完工时,根据决算书报分管院长审批。
5.日常维修费用,由部门填写维修单交维修组,并做好维修记录,如需更换、补充物品,仓库未存的,经总经理同意批准临时购入,报销时附相应的维修单。
6.餐饮部直接进厨房的食品原材料,由厨房专管人员签字、经餐饮部经理审核后,再报总经理批准。对于大米、色拉油等每月定期结算的原材料及水产、蔬菜鲜肉等投标价格的原材料,由厨房专管人员、出纳、餐饮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
五、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必须遵循钱帐分管,钱票分管原则,会计管帐票,出纳管钱。
2.每项现金收入必须由出纳开据票据,并在票上签字盖上“现金收讫”戳记。
3.出纳必须根据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经理审批的凭据付款。
4.出纳必须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核对收入、支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结。
5.出纳不得擅自借款给员工,借款必须有总经理批准签字,并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6.月底会计同出纳核对现金余额和银行存款余款,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酒店的财务管理制度(通用8篇) 篇六
财务流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保障企业利益:有效管理财务流程能降低风险,保护企业资产安全,提升经营效益。
2. 提升运营效率:标准化的流程减少工作重复,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3. 增强透明度:清晰的财务流程有利于内外部审计,提升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4. 满足法规要求: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纠纷。
5. 支持决策: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为管理层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酒店的财务管理制度(通用8篇) 篇七
一、票据包括财务票据和经营用票据。其中,财务票据包括收据、发票、定额票据、支票、信用证等;经营用票据包括机币、机币券、消费券、代用券、赠券、出品单、月卡等。
二、发票、定额票据、支票、信用证由财务部根据业务需要,到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领用。
三、收据与经营用票据的购买、印刷或制作,由财务部根据业务需要,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报总经办审批。
1、不需改板制作的,经审批同意后,按酒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2、需定板或改板制作的,经审批同意后,财务部联系营销部设计样稿,经双方签认再报总经办审批,批准后按酒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四、财务票据和经营用票据的保管、领用等工作事项分别按酒店《财务票据管理规定》和《营业票据管理规定》执行。
五、需淘汰的机币、未经使用的收据与经营用票据废止时,财务部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报总经办审批后,按批复意见执行。
六、经批准废止的'收据或经营用票据需销毁时,财务部须提交书面的销毁报告及销毁清单报总经办批准后执行。销毁时,总经办视情况派人与财务部共同销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
酒店的财务管理制度(通用8篇) 篇八
第一条、为搞好酒店经营管理,管好财产,延长财产使用年限,严防物资积压和铺张浪费,充分发挥财产的效能,必须加强财产管理,获得最好的效果。坚持勤俭办酒店的原则,坚持积累资金,扩大再生产原则。
第二条、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财产划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零星物品等。
1、低值易耗品和物品购�
2、搞好财产管理,必须严格控制财产请购计划的审批,以及具体的采购、验收、入库、领发、保管、维修、保养、赔偿、报损等手续。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用部门实行定额管理,各项财产按“统一名称”统一分类编号设置账页、账卡。分级管理,定期复查、核对,要求账、卡、物相符。
第三条、酒店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财产管理制度,爱护酒店财产,使酒店财产不受任何人的的侵犯。
1、各部门(班组)按着“物物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原则,办理财产验收,领用等手续,妥善保管,节约使用,及时维修和保养。
2、要奖惩分明,对一贯爱护酒店财产,认真执行制度者给予表扬与奖励,对于保管不善,违反制度无故损坏酒店财产者,要给予批评、教育,以至赔偿经济损失,极其严重者要受到有关行政处分。
第四条、固定资产:由酒店贷款购置或按规定标准合格转入使用的财产为固定资产。
1、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上(含一千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产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为酒店营业的主要财产(沙发、沙发床、地毯等)也应视为固定资产。
2、房屋、建筑物以及不能分开的附属设备,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也应一律列入固定资产。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由酒店流动资金购置的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经营用具为低值易耗品。
1、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下(不含一千元)的炊具、餐具、茶具、玻璃器皿等非消耗物品均列入低值易耗品,开业前领用的作为开办费处理,开业后领用的作为待摊费用在一年内摊销。
2、消耗物品:为酒店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用的物资,如修缮材料、宾客用品、卫生用品、事务用品以及加工用品等,处理方法同上。
第六条、基建材料及设备:凡是专为工程项目购置的原材料及设备皆属此类。必须专门保管与核算。
第七条、废旧物资:为酒店已经确定报废的各类财产。
1、此类物品包括废的棉织品、机电设备、各种器材、家具和用具等物资,以及由机器或建筑物上拆除下来尚能使用的旧零配件,随运物资的完整包装物和各种废旧材料。
2、此类物品报损时,须开列“报损单”,经批准后做财务处理,凭报损单交库房入账保管,并在报损物上盖上报废印章,一般不再发放。个别物品需要利用时,要开出库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到库房领取。此类物品处理时,需列清单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在店务会上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其它物品,包括客人赠送的礼品、客人遗失(不能归还者)物品、拣拾物品、退还赃物等。此类物品一律交库房验收并保管,开列清单,一份库房登记,一份交各单位留存。以上物品不得隐瞒不交或私自留用,个别物品,部门或班组需用时须经过经理批准并办手续到库房领取,转入零星物品帐户处理。属于规定应上缴者,要造表上缴,属于本单位可以处理的也要造表,经店务会议讨论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