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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时间: 2024-11-21 22:59:20

印刷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印刷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印刷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印刷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篇

  1主题内容及适应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教育、厂区消防、交通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检查、事故管理、奖励与惩罚、工伤工资等。

  本标准适用于xx印刷厂各岗位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生产责任人

  2.1安全生产总则

  2.1.1安全工作实行厂长总负责制、主管厂长具体分管责任制相结合。

  2.1.2各车间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对主管厂长负责。

  2.1.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2.2厂长职责

  2.2.1厂长是企业的安全工作总负责人,必须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2.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环境卫生状况,重视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2.2.3批准、发布工厂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2.2.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措施,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2.2.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2.2.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2.2.7组织全厂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2.2.8坚持安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

  2.3厂长办公室职责

  2.3.1负责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演习。

  2.3.2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及管理工作。

  2.3.3组织调入职工和新职工上岗前的入厂安全教育工作。

  2.3.4定期组织有害工种和女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的学习,做好劳保和保健品的发放工作。

  2.3.5控制加班、加点,做好劳逸结合。

  2.3.6定期对职工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考核。

  2.3.7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

  2.3.8管理好厂区环境卫生、门卫值班、安全保卫工作。

  2.4财务室职责

  2.4.1对安全措施所需费用要单独列项,及时支付费用。

  2.4.2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费的合理采购及发放。

  2.4.3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生产项目不得支付费用。

  2.4.4各类财务凭证的管理和现金的保管工作。

  2.5经营供应科职责

  2.5.1做好经营人员外出安全教育,提高业务人员安全意识。

  2.5.2对采购的器材、防护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要保证所购产品的质量,对产品质量负责。

  2.5.3严格执行防火管理制度,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的管理。

  2.5.4对送货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做好送货途中的安全工作。

  2.5.5对运输工具、卸纸人员严格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6生产技术科职责

  2.6.1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

  2.6.2制订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措施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督促车间严格执行安全制度。

  2.6.3在进行生产技术的改革和挖潜改造时,做好周密的论证及实施计划,要保证设备及人员的安全。

  2.6.4负责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并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2.6.5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组织安全考核。

  2.6.6定期组织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事故隐患,落实好整改工作。

  2.6.7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车间安全生产工作,发现违章生产及时制止,不听劝告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主管领导。

  2.6.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2.6.9负责对设备、水、电的安全管理工作。

  2.7车间主任职责

  2.7.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有全面责任,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7.2严格执行车间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生产措施。

  2.7.3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2.7.4组织落实车间安全生产教育,定期对车间职工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2.7.5组织车间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主管厂长报告。

  2.7.6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2.7.7建立、健全各类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台帐。

  2.8机(组)长职责

  2.8.1组织机组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工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8.2认真交接班,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2.8.3检查本岗位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设施,并做好记录。

  2.8.4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检查本机台职工的安全作业。

  2.8.5负责机台、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

  2.8.6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本岗位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车间,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协助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9职工职责

  2.9.1积极参加车间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常识学习,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9.2认真交接班,生产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2.9.3 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劳动纪律,记录要真实、整洁。

  2.9.4定期检查设备、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2.9.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保持现场清洁。

  2.9.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2.9.7不违章作业,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未经许可,不能操作其他工种的生产设备,同时也拒绝其他工种的人员操作自己的设备,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生产安排。

  2.10卫门值班室职责

  2.10.1来厂参观人员,须经厂长办公室同意后,由专人带领方可参观。

  2.10.2职工家属、亲友及小孩,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车间。

  2.10.3出厂物品,一律凭出门证或送书单,值班人员有权检查和询问,经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厂。

  2.10.4值班员严守工作岗位,负责厂内安全,不得擅离职守,如有事远离岗位时,不能自找人顶岗,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手,并负责收发书信、报纸、刊物、电话、电报、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和人员。

  2.10.5各车间的钥匙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后将钥匙交给门卫值班人员,非因公不能随意领取钥匙擅自开门,特殊情况经厂办公室批准,方可开门,并办理登记手续。

  2.10.6值班人员负责全厂考勤工作,对于迟到、早退、带刷卡者,中间擅自离厂人员进行登记,当天报厂长办公室。

  2.10.7班值班人员,要经常对厂区周围及车间进行巡逻,检查工厂防火重点部位的情况;发现一切可疑情况,及时报学校7971110和主管厂长。

  2.10.8值班人员要负责检查厂区存放各类物资的防雨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管厂长。

  1.10.9下班后遇到工厂停电,值班人员要负责检查各车间断电情况,凡未断电的设备要即时断电。

  2.10.10由于值班人员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的,按9.2条中(4、5、6、7)款,要追究其责任。

  2.10.11安全领导小组

印刷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篇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存档待查。

  2、车间班组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专业部门,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3、安全专业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

  4、对于电气装置、起重机械、运输工具、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要场所每年要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解决,保证安全生产。

  5、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冻、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值班进行安全检查,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负责人培训制度。包括厂长、副厂长、主管副职都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考核获得安监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年至少进行1-2次培训。

  3、各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已经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

  4、新工人的安全培训制度。新进企业的工人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再次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5、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6、复工工人安全教育制度。凡休假7天以上返岗必须经过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1个月,其他休假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二级生产单位、班组两级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换岗工人安全教育制度。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包括本岗位操作规程、危险因素等。

  8、“四新”安全教育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9、安全知识考核制度。实行上级对下级的.层层考核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评比升级的条件之一。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将预防职业病方面所需的安全投入纳入年度生产和资金计划,提留专项资金,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给予资金保证。

  3、加强防尘措施。采取密闭、通风、防尘的办法减少和杜绝作业工人接触粉尘的机会,加强对司机室的防护,做好运输过程中的防尘。

  4、为工人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为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5、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6、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7、公司在录用有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职工之前,需对方提供指定的卫生部门出具的体检证明,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检查。

  8、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业。

  9、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害岗位职工和从有害岗位调到一般岗位的职工,在终止合同或调离前要进行有害岗位离岗前健康检查。

  10、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到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和相关资料由各公司建档保管,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职工。

  11、在设备大、中修时,要同时将改进和检修劳动防护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列入各项设备检修之中。

  12、公司要定期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并记录结果在案,并要在做好职业卫生监测的同时要建立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和检查纪录。

  13、公司职业病防治专职或兼职人员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定期与认证的职业卫生部门取得联系,组织人员进行体检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14、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岗位的职工建立健全有关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对于离退休或调离职业危害岗位职工的健康监护档案要封存保管,保存期限一年。

  15、职工在离岗或退职后,有权索取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管理人要如实提供。

  安全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建立健全以岗位负责制为基础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设备管理负责制,主要设备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责。

  2、加强对设备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3、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4、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工作记录中详细记录。

  5、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防止缺陷扩大。

  6、实行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保证体系,确保职责明确、检查有效。同时,做好信息传递与反馈,建立检查登记台账。

  7、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8、对于设备管理中由于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玩忽职守等造成设备事故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对于精心操作、忠于职守、设备使用维护良好者,将给予奖励。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立即转报主管厂长,并在1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2、发生伤亡事故后,要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发展和扩大,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现场的处理,必须经过当地公安、安监、工会等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3、按国家规定,给予受伤或死亡的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抚恤职工家属。

  4、协助安监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好生产安全事故。

  5、由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国家或他人造成损失的,按规定予以赔偿。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每年提取3万元作为安全生产专项奖励基金,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批准后拨付使用。

  2、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做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成绩卓著的;

  (2)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

  (3)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性危害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和科研成果的;

  (4)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效果显著的。

  3、奖励分为记功、晋升、发放奖金等形式。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带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章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2)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或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企业必须建立较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并由专人管理安全生产档案。

  2、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印刷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三篇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确保企业职工人身安全,生产安全,财产安全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的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防范,消除隐患,减少各项事故,杜绝重大事故。

  第二条安全领导。

  (一)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经常检查重点安全部位,及时处理违反安全生产的人和事。

  (二)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管生产的经理任组长,生产科长为副组长,成员由有关科室,车间负责人参加,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监督、检查和安全事故的处理,生产科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三)各科室、车间、班组的负责人负责各科室,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经常对所属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并及时报告各种违反安全生产的人和事。

  第三条安全用电。

  (一)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不得进行电气设备、照明、线路等的拆装检修和玩耍。

  (二)变配电室变频房为要害部位,有专人负责管理,非电工未经允许不准擅自进入。

  (三)生产中如发生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等来电后再合闸,防止突然启动,造成事故。

  (四)不得在电器设备上放置和吊挂任何衣服杂物。

  发现电器设备损坏,漏电,运转不正常等情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电工修理。

  (五)电器设备、电机、开关、线路不准用水冲洗,赤脚、湿手者不准操纵电器开关。

  (六)电工安装电器时必须严格遵守低电压装置有关规程,确保安全可靠。

  (七)在一般情况下不得带电操作,如必须带电操作时,必须做好保护措施,要严格遵守带电作业规程。

印刷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四篇

  为了规范设备操作规程,保障设备和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车间内严禁吸烟和明火取暖,严禁乱牵接电线,违者罚款500元。

  2、上班时不准带与生产无关的人员进入车间,及时劝阻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车间。

  3、必须严格按照印刷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具体内容如下:

  ①作业前,工作人员必须将工作服穿戴整齐,扣紧衣襟和袖口,衣袋内不装容易掉出杂物,不戴手表及各种饰物,不留长发。

  ②开机前,应向机器的各注油点、润滑点和油箱内加入所需润滑油(润滑脂)。

  ③未经批准,非本机组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机器,助手和学徒应在领机的指导下工作。

  ④机器启动前,应检查机身各部位是否有杂物,必须先给信号(按安全铃),前后呼应,确定机器周围安全方可开机。

  ⑤机器运转中,严禁用手接触运动工作面,不准维修和擦拭机器,不准跨越转动部位,要保持机器防护装置完备。

  ⑥上版、换橡皮、做卫生等须用手接触机器内部时,必须锁车。

  ⑦上纸人员起吊前要仔细检查气涨轴是否已与轴头脱开;链条有无松动、脱落迹象;吊钩是否已钩稳气涨轴。做到先检查,后起吊。

  ⑧机组人员应按分工严守岗位,时刻注意机器各部位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⑨工作场地应保持整洁畅通,地面.工作台、机器周围无杂物,维修工具、零配件要放在规定位置。

  ⑩工作时,任何人不准在机台周围嬉笑、打闹、大声喧哗。严禁从机器二层乱丢印版、抹布等杂物。

  4、车间内严禁存放零食及无关私人物品,工作时间严禁打牌赌博。

  5、工作结束时,要及时清洗机器,擦洗干净橡皮布和胶辊,做好清洁卫生,填写工作日志。

  6、下班离开车间时要检查水龙头是否拧紧,各电器是否已断电,锁好车间门窗。

  7、定期维护和检查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检修和更新,确保能随时正常使用。

印刷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五篇

  第一章 劳动纪律

  1.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工作时间内不办私事,不做私活。原则上不准私人会客,不打私人电话,确有急事时间不宜过长。

  3.工作时间内不能吃零食,不能饮酒,工作岗位严禁吸烟。吸烟要到指定的吸烟区,不得声喧哗、吵闹。

  4.注意保持工作区域干净整洁,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

  5.工作岗位上要按规定穿工作服,工作服必需保持清洁、平整,注意着装礼仪。

  6.上班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集中精力进入工作状态。

  7.每天上班到达工作岗位后检查机器设备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车间代班主任应情况。

  第二章 考勤制度

  1.车间代班主任负责对本部门职工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将病、事、婚、丧等假注明并填写考勤汇总表。

  2.职工因故不能出勤的,本人要提前向代班主任请假。职工之间严禁代对方请假。

  3.职工出勤不得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三次按事假一天处理),应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班前的准备工作。

  4.职工不按请假制度请假或未得到批准擅离岗位,一律按旷工处理。

  5.职工病假一天免奖金50元,病假超过一星期免当月奖金。持有急诊证明或持有医院开据的病休证明的可享受病假。

  6.职工事假一天免奖金100元,事假超过三天免当月奖金。

  7.职工婚、丧假除国家规定假期外,按事假处理。

  第三章 岗位责任制

  一、车间主任及带班组长

  车间主任担负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任务组织计划和管理工作,要有全局观念、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要遵照印务中心员工守则的要求,处处以身作则。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关心职工,做好员工的思想和管理工作,重视沟通,强调团队精神,保持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带领车间全体人员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车间副主任和各班组长对本车间各项工作能够熟练掌握,工作责任心强,团结同志,协助车间主任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外报单位和其它车间、各科室的配合工作,要具有必定的协调组织能力。上班后应及时向生产调度部了解、掌握当天的生产任务并根据情况作出周密的生产支配,交接班时要向下一个班次的代班主任详细地交待(要有书面交接记录或通过计算机存档)。认真执行厂规厂纪,对有违操做规定和出现质量差错的人员要及时指正和做出相应处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南澳记,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完成。

  二、照排工作人员

  1、熟悉掌握文件压缩、拷贝文件、外报拷盘等基本技能,了解设备的设置情况并作好发排曲线的检测和调整。

  2、认真核对付印样,检查胶片质量,为上工序查错堵漏,严把质量关,杜绝不合格胶片传到下工序。

  3、仔细阅读并打印传(出)版说明文件,凡遇到增减版、套红、彩色变化等较生产变化时及时通报车间或生产经营部,认真填写生产流程单。

  4、根据生产任务的轻重缓急,合理支配照排扫片顺序,同时抓紧时间,提高出版时效。

  三、拼版工作人员

  1、负责我厂承印报刊的拼版工作,在接到软片后遵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核对,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或车间映;

  2、在拼版工作中,要保证颜色不拼错,规距线套全准确,软片擦拭干净,无脏点污渍,一项工作完成后认真检查所拼版的质量情况。

  3、不损坏遗失原稿,不损坏软片。片子拼完后,所有原稿要保存好,以便交还。重要广告的阳图也要保管好,以便下次再用。

  4、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拼版速度,不因拼版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5、爱护拼版工具,不丢失,不损坏。要注意节约胶带等材料。

  四、晒版工作人员

  1、负责我厂承印报刊的晒版工作;

  2、晒版前做好准备工作,晒版式机玻璃要擦干净,准备好版材,配好显影液及各项用品。

  3、晒版时检查规距线、网点是否符合晒版要求。晒完后再次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版不出门。并且和拼版人员配合好,为下道工序打好基础。

  4、晒完处理发的PS版,如不马上上机印刷,必需擦拭保护液。

  第四章 印前车间工艺规程

  一、照排工艺规程

  1、传版接收工艺规程

  (1)确认接收计算机的状态。如果是卫星接收,检查室内单元接收机工作是否正常。

  (2)传版时,注意观察接收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告知对方。

  (3)传版结束后,立即解压缩,出现问题马上通知对方重新传版。同时要认真核对最后传版小样文件说明和要求。接收的版面只负责对所传PS文件的发排、拼版,不得打开版面文件。

  (4)解压缩文件时,应根据不同的压缩格式正确解压,如遇文件名相同,要分目录解压。如遇补字,严格按说明要求释放补字库。

  (5)传版电话及计算机等设备严禁外借,不得占用、改动或用于其它。

  (6)接收版面需要打彩样时,要用原文件打样后再文合拼版。

  2、出片工艺规程

  (1)调整照排机的曝光强度,显影机的温度,显影速度使照排图文清晰密度(网点)合适。要求照排片底灰密度小于0.2,实地密度3.5-4.0。

  (2)照排出片时,根据用户说明选定参数摸版,设定正确的图片、补字路径及单色或彩色的参数,点阵生成后检查如果缺图或缺字时应停止发排,要查明原因或与客户联系解决后出片。

  (3)软片出来后检查版心尺寸是否规范,规矩线、色标是否齐全,彩色套准是否精确。

  (4)认真核对软片,如有样,软片与样对比检查。检查报头、报尾、出版日期、版序、补字等。发现与样不符时,及时联系解决。

  (5)认真核对清点软片数量,填写生产报表,并将报表、胶片、照排说明文件一并交到下工序。

  (6)定期对照排系统的网点线性化进行检测,当照排机关强变化,显影条件变更,软片种类更换时都要及时测定和调整线性化曲线,使图片和网点的还原率误差小于1%。

  (7)需文合拼版的外报,根据印刷机型、套印方式进行拼版,出片后根据版式进行核对。

  二、拼版工艺规程

  1、拼版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将准备拼版的报版根据报名找到专用-片,拆去废片、胶带,并用酒精将片基擦拭干净。对有折印、划痕及挂钉松动等影响晒版质量的片基,发现后及时进行更换。不定期更换有折印、划痕及挂钉松动等不适合拼版要求的片子。

  2、拼版工序接到上工序及客户送来的阳图,要认真核对样传票,如无样,要认真核对软片质量、数量、报头、报尾、日期、版别,发现问题由带班组长及时与客户联系,并汇报车间值班领导。

  3、在拼版工作中,要根据印刷机型、版式、规格尺寸、数量、片基等进行认真核对。遇有特殊版式要求,需按生产通知单的要求进行工作。

  4、拼版完成后,要进行自检、互检,无误后交当班组长检查。

  5、期刊台纸中线、角线、切口线要符合客户及开本对印刷要求,并加上代码,版别、无四封的期刊,代码折线拼在可裁切掉部位,以不影响视觉美观为准。

  6、彩色拼版时,注意拼版色Y、M、C、K和使用-片色相一致,版序、版边线、图标框是否正确。

  7、彩色套印跟踪点的拼版要求:

  (1)跟踪点放在对开版正中(特殊要求除外)。

  (2)跟踪点贴在距钉眼(纸边针眼)35毫米的位置,且该距离内与跟踪点方向一致的地方必需是空白,如有图网等出血内容时应按规定裁剪干净,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可放在版边位置。

  (3)如是双面彩,正背都需加贴跟踪点,则正背两面所加贴的跟踪点不能拼在同位置上,要适当错开必定的距离。

  (4)跟踪点两边必需各留出5毫米以上的空白位置。

  (5)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跟踪点尽量拼在空白(没有出血图)位置上。

  (6)遇有出血的图、网时,应按规定裁剪出所需空白位置,四个色版的裁剪应尽量一致整齐。空白位不能留下任何内容。

  三、晒版工艺规程

  1、晒版必需仔细擦拭晒版机玻璃,保证清洁无尘。期刊四封、商业机印175线版及报版中面积的浅网晒版时不得使用扩散片。

  2、对上工序及客户送来的软片,要认真检查,核对刊名、日期、版别、彩色报刊,认真核对Y、M、C、K色标,晒版前须除去软片夹层脏物,查看胶带位置对晒版质量是否有影响,无误后方可晒版。

  3、晒版时应用检测灰梯尺,布鲁那信号条操纵晒版,3%网点,95%网点要还原,不损失和扩。

  4、晒版时要注意软片药膜面与PS版直接接触和吸实、保证网点文字光洁,不变形,彩报及彩色期刊须挂钉晒版。

  5、各种药液要按使用常规配用,配制药液要严格遵照已定配方配制显影液及补充液。

  6、晒商业机印刷的印版,每张版上都要附加测试条,并认真检控网点还原情况。

  7、晒出的PS版,要求版面干净、无脏点、无划痕、不起包,叼口标准、还原性好、符合印刷的要求。

  8、经常检查晒版机的抽气情况,及时补充真空泵油,保证设备良好运转。

  3、板材加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家整理的板材加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家能够喜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炼钢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做出相应的应急响应,最限度地减少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职责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区域管理负责制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编制

  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人员

  应急预案编制人员由安全科、技术质量科、生产计划科、机动科、办公室、劳人科、工会、党群等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各部门根据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辨识结果、重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点组织编制厂级应急预案,对于涉及多个单位的厂级紧急情况,由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负责编制。

  第六条:应急预案的体系和内容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编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一)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本单位处置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的内容:

  a)建立应急机构并明确总指挥及各级人员职责和权限;

  b)指明危险物性质与危害;

  c)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

  d)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应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相关人员撤离的应急措施;如可能伴随的后果,应考虑的相应缓解措施,以减少与控制其造成的环境影响;

  e)应急设备、物资调拨;

  f)重要设备和文件的`保护;

  g)应急联络,包括外部相关人员和组织的联系电话及联系方式、方法。

  h)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存在的重危险源)、特定事故类型的紧急情况而制定的应急预案,说明单一应急行动的目的和范围,通过危险源辨识,制定处置措施,程序内容具体详细,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三)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应、正圈置。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评审、发布、备案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评审

  (一)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按照分级评审的原则对应急预案组织评审。涉及相关职能部门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三)预案评审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四)每年各单位对所负责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对需要进一步改正完善的应急预案予以修订。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负责对应急预案予以评审和修订。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发布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合格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

  第九条:应急预案的备案

  (一)本单位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安全科负责汇总、备案。

  (二)各专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上级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三)需要备案的应急预案包括:厂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第四章:培训、演练、修订

  第十条:应急预案的培训

  (一)各单位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确保能够正确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演练。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的演练

  (一)本单位应当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不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二)对于可以组织演练的应急预案,在必要时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负责组织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三)保持应急准备、响应、评审修订、培训和演练等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的修订

  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八)应急预案修订后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各单位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发生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4、花炮厂安全规章制度

  1、经营场所内禁止明火,如违章吸烟、生活用火以及外来人员携带火种,一经发现应立即劝阻。

  2、经营场所显眼处,应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告知,销售人员各负其责,如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3、确保经营场所周边安全畅通,如有物品堵塞通道及出口,应及时清理。

  4、每天彻底检查经营场所有无火种、火源,以及用电电源是否关闭。

  5、定时对消防器材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摆放过期的消防器材充数,保证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6、定时检查经营场所内用电线路,避免因线路老化、摩擦造成漏电、短路引发火灾事故。销售人员严禁在销售点棚内居住,要实施24小时值守,做到禁烟、禁酒,禁使用热得快、电暖气等电器。

  7、定时组织销售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适时组织应急疏散演练。

  5、花炮厂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销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第7号)和省安监局《山东省颁(换)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工作实施方案》(鲁安监发〔2015〕60号)、《济宁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第四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全面负责,并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销售活动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资质证书。要确定一名销售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兼任销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所应当建立、健全下列岗位责任制:

  (一)主要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三)销售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制定下列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购销管理制度;

  (二)存放管理制度;

  (三)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四)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五)搬运操作规程;

  (六)应急处置措施。

  第九条 烟花爆竹销售场所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一)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二)法定代表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心智健全,男65岁以下,女60岁以下。

  (三)零售网点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不得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一场所销售;专柜销售时,专柜应相对立,与其他柜台的距离不小于1米,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必须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并取得上岗资格。

  (五)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标识;

  (六)配备2个(含2个)以上的水剂(基)灭火器、水桶及其它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

  (七)零售网点的电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易产生火花的照明灯、刀闸开关等要安装防爆灯罩或防护设施。

  第十条 零售网点烟花爆竹存放总量不得超过三天销售量,且总量不得超过50箱、价值总量最多不超过1.5万元;售货间内不得违规超量存放烟花爆竹产品。烟花爆竹可以堆垛存放或货架存放,堆垛或货架距内墙至少保持0.45m,产品堆垛高度不得超过2m,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85m。

  第十一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不得住宿,不得设置炉子等明火设施。

  第十二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和警示牌。警示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严禁烟火;

  (二)禁止吸烟;

  (三)禁止在销售现场试放烟花爆竹;

  (四)机动车辆装卸时必须熄火。

  第十三条 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必须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并对检查及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四条 零售网点的消防器材应每天检查和保养,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有效,严禁埋压和挪用。

  第十五条 零售网点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防静电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 搬运作业中,只能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翻滚、倒置和剧烈振动,不许使用铁质工具。

  第十七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就近采购本市批发单位按规定配送的烟花爆竹产品。

  第十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许可范围、时间和地点销售烟花爆竹。

  第十九条 零售网点不得私制、悬挂有“批发”字样、“厂家直销”等内容的宣传条幅。不得采用拱形门、占道牌(板)等妨碍市容的宣传形式。

  第二十条 零售网点不得走街窜巷、流动零售烟花爆竹。不得一证设多店、一店设多家。禁止连摊、连片销售烟花爆竹。

  第二十一条 临时销售网点在销售期结束后,必须在3天内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按原进货渠道,办理统一保管或退货事项。

  第二十二条 禁止零售网点在节日售货棚、展览展销会、超市、购物广场、批发市场、娱乐场所零售烟花爆竹。

  第二十三条 严禁零售网点在商住混合楼的储存用于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

  第二十四条 零售网点的销售和储存场所泄露的少量药物,要用湿拖布及时清理,严禁用扫帚清扫。

  第二十五条 零售网点发生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警,同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并通知附近人员有序疏散。

  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防止事故扩。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所称零售网点,是指依法在本市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或备案,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本市区域内从事烟花爆竹零售活动的市场主体。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6、花炮厂安全规章制度

  1、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取得所在地县安监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凭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2、从业人员应具备与零售烟花爆竹相关的安全知识后,方可上岗。

  3、做到一证一店(点),严禁一证多店(点)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烟花爆竹;严禁销售烟花爆竹违禁品和“三无产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产品合格证)。

  4、必须设专门的销售专柜,并与其它柜台保持安全距离,周边四邻无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销售专柜;做到专人售货,专人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其存放数量不得超过15箱(合450kg);不得在销售现场试放烟花爆竹。

  5、按规定到所在地专营公司购进烟花爆竹,禁止直接从生产厂家或其他部门进货或代销,不得购进非法生产厂点的产品。

  6、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严禁在柜台、禁烟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服从安监、供销等部门的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

  7、家具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具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欢迎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助。

  第一条 总则

  1、 为了加强本公司安全防范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公司以“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为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第三条 防火的知识

  1、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对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术措施,如设置防火墙等。

  3、配备消防设施,如消火栓,消防水源、砂箱、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等,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

  第四条 预防触电的知识

  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1、各类电器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

  2、电气设备要定期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3、建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4、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

  5、组织职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

  第五条 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是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采取措施及处分有关单位和人员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第六条 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

  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处理失当。一般按如下顺序处理:

  1、首先要切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

  3、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4、及时报告和呼唤援助的同时防止事故扩和尽可能减少损失。

  5、采取灭火、堵水、导流、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6、事故终止后,要保护好现场。

  第七条 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准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八条 安全检查

  1、查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九条 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1、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注意堆放、运输手段等。

  3、检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检查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控制机构的完好情况。

  5、检查其他防护的安全性: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第二章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十条 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公司办公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检查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第十二条 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日的开门和锁门,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电源是否切断,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应妥善保管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将抽屉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 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公司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 公司所属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应在办公室备份一套,办公室必须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

  第三章 财物失窃处理办法

  第十九条 本公司发生财物失窃事件后,有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该房门是否有明显损坏或被硬性物撬开的迹象。

  第二十条 开门进入房间后,须查看房内之物是否凌乱,行李或提箱、橱柜是否被撬开。

  第二十一条 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及时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第二十二条 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

  第二十三条 侦查人员到现场后,应主动协助其工作,以做好内部调查。

  第二十四条 对所涉及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第四章 防火安全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第二十六条 总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第二十七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第二十八条 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发生火灾要尽力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三十条 完善逐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三十一条 消防设施要随时检查,保证有效。

  第三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后,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安全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119),并积极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三十五条 奖励

  1、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奖励2050元;

  2、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事故发生,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奖励100---1000元。

  第三十六条 处罚:

  1、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仍拒不执行的,处罚款200元/次。

  2、因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经济赔偿责任,并处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所在部门防火责任人处罚款200---1000元。

  第五章 突发事件处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员工及所有驻外机构的员工。

  第三十八条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员工人身发生重的病、伤、亡或重的刑事案件、家庭纠纷等。它们具有突然性、特殊性等特点。

  第三十九条 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1、突发重事件一经发生,当事人或知情人须向相关管理部门及公司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协同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需要向公司有关部门求助时,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与支持,不得推诿延误。

  2、在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办公室可以采取边报告、边处理的方法,对事件直接进行处理。

  3、公司办公室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公司一切必要的资源;全权处理后,再进行经验总结。如有偏差,待处理下次类似事件时,再吸取教训。

  4、突发重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统一由公司办公室对外交涉。

  5、突发重事件的事发报告、请示及事后结果报告统一由办公室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四十条 总结经验教训及文档管理

  1、对突发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必要时可将分析报告,通报给相关人员以吸取教训。

  2、对处理政策的把握和公司组织意图的理解方面进行认真总结,供其他管理者参考借鉴。

印刷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六篇

  1、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存档待查。

  2、车间班组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专业部门,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3、安全专业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

  4、对于电气装置、起重机械、运输工具、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要场所每年要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解决,保证安全生产。

  5、印刷厂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冻、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值班进行印刷厂的安全检查,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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