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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养护管理制度(最新10篇)

时间: 2024-07-05 21:43:00

道路养护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道路养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道路养护管理制度

道路养护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一、总则

  为规范道路养护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道路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道路养护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监督和核算等管理活动。

  二、资金筹集

  道路养护资金的来源包括财政拨款、车辆通行费、社会捐赠等。

  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确保养护资金足额到位。

  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养护资金筹集渠道。

  三、资金分配

  根据道路养护的实际需求和年度计划,合理分配养护资金。

  优先保障重点路段、重要设施的养护资金需求。

  考虑地区差异和道路等级,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合理。

  四、资金使用

  养护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或挤占。

  严格按照养护工程预算和合同支付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加强内部控制。

  五、资金监督

  建立资金监督机制,定期对养护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公开养护资金的`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对发现的违规使用资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资金核算

  建立健全道路养护资金核算制度,规范会计核算。

  及时、准确地记录养护资金的收支情况,编制财务报表。

  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资金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七、附则

  本制度由道路养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养护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一、公司经理负责车辆管理的全面工作,车辆驾驶员为第一责任人。

  二、严把车辆技术关,安全员应全面掌握车辆的车况、技术状况,及时通知车辆第一责任人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年检、年审、综检、春检、保险。坚持车辆的例检制度,严禁"病车"上路。

  三、严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关。没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龄的人员不得从事道路客运,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或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人员驾驶。

  四、严把"包车"管理关。跨区包车必须办理临时线路牌,开具客运路单,单车行车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中途须休息15分钟以上,24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五、对车况较差,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报废更新,杜绝非法拼装、改装车、报废车从事道路客运。

  六、车辆实行"公司化"经营,不能"以包代管",必须落实对车辆的管理内容、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

道路养护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一、目的

  为了延长道路使用寿命,降低养护成本,提高道路服务水平,特制定本预防性养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道路的预防性养护管理工作。

  三、预防性养护原则

  定期检测:定期对道路进行检测,及时掌握道路状况。

  早期干预:在道路病害出现初期或尚未出现时,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

  科学决策:根据检测数据和分析结果,科学制定预防性养护方案。

  四、预防性养护措施

  路面封层:包括雾封层、稀浆封层等,提高路面防水和抗滑性能。

  裂缝处理:及时对路面裂缝进行灌缝或封缝处理,防止裂缝扩大。

  排水系统维护:定期清理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畅通。

  路基防护:加强路基边坡防护,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

  五、养护计划制定

  根据道路检测结果和使用年限,制定年度预防性养护计划。

  养护计划应包括养护项目、时间安排、预算等内容。

  六、质量控制

  建立预防性养护质量控制标准和验收程序。

  对养护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确保养护质量符合要求。

  七、数据管理

  建立道路预防性养护数据库,记录养护措施、效果等信息。

  定期对数据进行分析,为后续养护决策提供依据。

  八、培训与宣传

  定期组织养护人员进行预防性养护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向社会宣传道路预防性养护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的道路保护意识。

  九、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道路养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道路养护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一、每月集中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回顾一月来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龄,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才能驾驶车辆。

  三、车辆必须定期进行二级维护,不能有"只交钱不保养"的`现象发生,严禁"病车"上路驾驶。

  四、严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带病行驶。

  五、车上必须配备消防设备,正确使用灭火器。

  六、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七、单车行车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中途须休息15分钟以上,24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八、夜间不得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行驶。

  九、必须及时、多险种、足额的参加车辆保险。

道路养护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一、成立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组成,且小组要承担安全员的职责。

  二、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回顾过去安全上存在的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三、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驾驶员安全会议每月不得少于两次,主要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和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落实安全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四、通报过去的交通事故情况,总结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

道路养护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一、目的

  为了提高道路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特制定本考核评价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道路养护单位和养护工作的考核评价。

  三、考核评价主体

  道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道路养护考核评价工作。

  四、考核评价内容

  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养护任务完成情况、养护质量达标情况等。

  道路状况:路面平整度、破损率、路基稳定性、排水设施完好性等。

  养护作业规范:养护施工工艺、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

  资金使用:资金使用合理性、合规性。

  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响应速度、处理效果。

  五、考核评价方法

  定期检查: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不定期抽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社会评价:收集公众对道路养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作为养护单位支付养护费用的依据。

  对养护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连续多次考核不达标的单位,解除养护合同。

  七、附则

  本制度由道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养护管理制度 第七篇

  一、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学习、会议,并服从管理部门的管理、调度。

  二、行车过程中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上岗,文明驾驶,热情服务。严禁欺行霸市、强拉强运、拒载的'现象发生。

  三、认真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正确驾驶车辆,坚持每天对车辆进行例检,定期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驾驶"病车"上路。

  五、严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带病行驶。

  六、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禁止"三品"上车。

  七、单车行车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八、夜间不得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行驶。

道路养护管理制度 第八篇

  一、总则

  为加强道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养护作业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地区进行的所有道路养护作业活动。

  二、养护作业安全管理职责

  养护单位是养护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并落实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道路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养护单位的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和支持。

  三、养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养护作业前,应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并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在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交通引导设施,确保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

  养护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加强作业现场的'交通管理,必要时安排专人指挥交通。

  四、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管理

  养护机械设备和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机械设备和车辆的操作规程。

  机械设备和车辆在作业现场应停放有序,不得妨碍交通。

  五、应急管理

  养护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在养护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理。

  六、安全教育培训

  定期对养护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新入职的养护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七、监督检查与处罚

  道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养护作业安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对违反本制度的养护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道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道路养护管理制度 第九篇

  一、总则

  为加强道路的日常养护管理,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提高道路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等级道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二、养护管理职责

  道路养护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道路养护计划,组织实施养护工程,监督养护质量,协调处理养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养护单位负责按照养护计划和技术规范进行道路养护作业,确保养护质量和进度,及时报告养护工作中的问题和突发事件。

  三、养护巡查

  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巡查频率根据道路等级和交通流量确定。

  巡查内容包括路面状况、路基边坡、排水设施、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等。

  巡查人员应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处置措施。

  四、养护维修

  根据巡查结果和病害情况,及时安排养护维修工作。

  养护维修应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对于重大病害和损坏,应制定专项维修方案,组织专业队伍进行维修。

  五、养护材料和设备管理

  建立养护材料和设备采购、储存、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和供应。

  定期对养护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六、养护档案管理

  建立道路养护档案,包括道路基本信息、养护计划、巡查记录、维修记录、检测报告等。

  养护档案应及时更新和完善,为道路养护管理提供依据和参考。

  七、考核与监督

  建立道路养护考核制度,对养护单位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

  加强对道路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附则

  本制度由道路养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养护管理制度 第十篇

  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公司设安全经理一名,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

  4、公司设专职安全员一名,具体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5、公司聘请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公司将责任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8、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9、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按时做好车辆二级维护及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

  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4、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安全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2、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②、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③、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④、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⑤、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

  2、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公司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4、驾驶员对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负责人要严格考勤。

  5、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由其驾驶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考核。

  2、车辆的年检审,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做好日常维护和车辆保养工作,特别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冻、防滑、防事故)工作。

  4、按期进行车辆二级维护和检测,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5、遇有雾、雨、雪等天气及路况不良,严格控制出车,若生产等急需可配备有经验的2名驾驶员出车,以保安全和处理应急情况。

  6、禁止私自用车,以车代步或将车辆乱停乱放。

  7、车辆调配人员要合理安排行车日程,做到行车前有交待,回库后有检查,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10、建立健全车辆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八、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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