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勤管理制度(通用30篇)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营造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努力提升学校办学质量,逐步建立起规范合理的学校管理体制,根据我校的校情和师情,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机场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具体制度规定:
(一)病事假考勤管理办法:
1、病假办法:
(1)教职工病假1-7天,每天扣除10元,按照病假处理,教职工还须向教导处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单。
(2)教职工连续病假一周以上者,按照月结构工资实得金额÷22天,作为病假一天实际扣发的金额,有一天算一天。
2、事假办法:
(1)教职工事假1-7天,每天扣除10元
(2)教职工事假一周以上者,按照月结构工资实得金额÷22天,作为事假一天实际扣发的金额,有一天算一天。
(3)原则上每学期事假不超过3天,超过3天,学校将扣除20%的学期工作奖励。(确因直系家属发生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除外)
3、长病假办法:
(1)女职工因怀孕引起的身体不适或者疾病,无法正常工作,需要较长时间休息和治疗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在人事可以安排的前提下,允许女职工请产前长病假,给予特殊的`照顾,时间以三个月至一个学期为限,中途不能用上班几天来中断连续的病假,影响学校正常的课务安排。
(2)因身体疾病造成职工无法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较长时间治疗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可以请长病假。长病假工资按照国发(1981)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3)长病假期间不参加学校的结构工资。
注明:女职工因怀孕需要请产前长病假,必须按时将医生出具的病假单交到学校教导处。职工在长病假期间不允许到其他单位工作,一经发现,学校将视作旷工。职工在长病假期间可以享受节日福利奖励,但学校的阶段性工作奖励不享受。
(二)各种特殊假的考勤管理办法:
1、学历考试、进修:
(1)教职工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原则上应与自己从事的岗位和专业对口。
(2)教职工参加学历进修应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不能影响正常的工作。
(3)教职工在上班时间需要参加学历考试的,不能享受100%全勤。
(4)教职工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进修和培训,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报,经同意后原则上每学期参加一至二门,作为公假处理。因进修培训需要调课的,由教导处统一调整,不能私自调课。
2、婚假:
(1)正常婚假:根据《婚姻法》规定,到龄青年正常婚假为3天,视作正常上班。
(2)晚婚假期:根据《婚姻法》规定,到龄青年晚婚假为10天,视作正常上班。
(3)再婚假期:按照正常婚假为3天,视作正常上班。
注明:婚假期间,如果遇到法定假期,可以顺延法定假期的天数。
3、丧假:
(1)教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岳父母、公婆逝世,可请丧假三天,视作正常上班,因丧事超出的假按照事假处理。
(2)教职工的祖父母,外公外婆逝世,可请丧假一天,视作正常上班。
(3)教职工的其他亲属逝世,需请假的按照事假处理,不享受丧假待遇。
4、产假:
(1)女职工产假按照计划生育法规定条例执行,正常生育产假90天,晚婚晚育产假120天。
(2)男教师护理假:女方属于晚育的,男教师可以享受3天护理假,女方不属于晚育,男教师可以享受1天护理假,享受护理假视作正常上班。
注明:晚育和晚育护理假期间,如遇到法定假期,可以顺延法定假期的天数。
6、计划生育假:
(1)相关计划生育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2)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医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病假处理:
A、第一次人工流产后及因放环、绝育等失败而再次人工流产后,已修满规定假期的。
B、未采取绝育、放环等而再次人工流产
7、人情假:
(1)教职工每学期可以享受二个半天的人情假,视作正常上班,但不能享受100%全勤奖励;请人请假应事先请假,原则上不调课。
(2)教职工每个月可以有一次下午2点离校去医院看病,视作正常上班,但第二天必须凭医院的挂号单或者病历卡到教导处销假。
(3)教职工因子女参军、高考、中考、出国留学送机原因,可以享受一天人情假,视作正常上班,可以享受每学期的全勤奖励。
注明:教职工无法及时出具医院看病的有效凭证到教导处办理销假手续,视作事假处理,类似情况二次以上视作旷工。
三、批假权限和请假手续:
1.确有需要请事假的,半天向教导处请假,半天以上的事假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填好出门单,交门卫室方可离校,同时还须将自己的相关工作委托给其他老师。
2.原则上星期五下午学校有教职工学习,所以不请人情假(特殊情况除外)
3.原则上请假应该由请假人直接向教导处或者校长室请假,不委托他人代请假。
4.教职工在上班途中遇到突发事情,应该先向学校及时告知,以便学校能做好课务调整工作,事后再主动补假。
四、教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
1.迟到:
A、每月允许一次8点15分前到校,超过一次迟到,一次扣10元。
B、8:15—9:45到校,扣除当天课时工资的四分之一。
C、9:45以后到校,扣除当天课时工资的二分之一。
2.早退:
A、校内早退一次扣30元,超过一次视作旷工。
B、教职工外出教研、培训、学习时早退一次扣50元,超过一次视作旷工,扣除30%学期工作奖励。
3.旷工:
A、不履行请假制度,无故不来上班,视作旷工。
B、旷工半天,扣除当月结构工资的二分之一;旷工一天,扣除当月结构工资,并给予行政处分。
C、旷工二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和结构工资,扣除本学期的工作奖励,并给予记大过处理。
D、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开除公职。
五、考勤管理:
1.教职工的考勤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管理。
2.学校每学期设立全勤奖,根据教职工一学期出勤情况予以考核。
3.考勤管理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或者徇私舞弊,一经发现,追究责任制和师德一票否决制。
4.学校如果制定的有关条款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予以调整。
5.本方案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职责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资料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职责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务必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状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务必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务必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资料对教师的上班状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教师于8点到9点务必签到。有第一节课的于8:30分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师带班(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务必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体教师于1:30到2:3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3:3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务必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课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务必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务必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务必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务必履行请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给满勤者奖1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每节扣1分,事假病假每一天(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务会处理。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职责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职责。
4、值日教师不负责职责,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五、本制度从20xx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六、关于加班由学校安排,如有其它特殊状况,经校务会群众研究决定。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提高管理水平,经校委会研究,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为加强领导,切实推进考勤制度,根据学校意见,特成立临邑一中考勤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办公会全体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考勤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赵xx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有xxx。
(二)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领导、检查、督促考勤工作,制定完善考勤制度。由教务处、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考勤制度的实行。
2、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考勤机的管理、录入、统计、公示、请假条的记录及汇总。每月考勤结果一式五份,校长一份,学校办公室一份,教务处一份,财务室一份,档案室一份。
(2)分类保存考勤档案,保存期限为5年,超期的考勤材料由领导小组审查后方可销毁。
(3)负责落实相应的奖罚制度。
二、考勤时间:
1、教师每周五天工作制;职员(含兼职人员)六天工作制。
2、上午签到时间:7:30—8:00; 签退时间:11:10—12:15
下午签到时间:13:30—14:00;签退时间:17:10—18:15
三、考勤办法
1、校级领导在学校办公室签到、签退;其他人员一律实行考勤机签到、签退。(若因卡坏等原因无法考勤时按学校规定的坐班时间到教务处签到、签退)。平时,考勤领导小组、值班中层干部、教务处、办公室人员对全体教职工坐班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教务处将检查记录作好统计,每月汇总公示,最后存档。
2、因病、事请假,必须提前写请假条并按时销假,口头请假或电话请假无效,否则按旷工或脱岗处理(白事及特殊重大急事除外)。由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交教务处统一管理。一天之内,由年级主任或本处室主任批准;两天之内由分管校长批准;三天或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3、与考勤有关的统计及奖罚等一切事项均由教务处、办公室、财务室执行。
4、所有的请假条都要及时送到教务处,一经公示,不再更改,事后所补假条视为无效。
5、办公考勤与个人学期档案分相结合,凡在岗人员一律实行考勤制,上班不参与考勤的(以考勤机有效记录为准)教职工一律无档案分,并不参加当年的评优。
6、各年级、各处室必须每天对本部门人员坐班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每周至少上报教务处2次。
四、奖罚措施
1、月考勤为全勤的,发全勤奖60元,当月统计兑现。
2、事假:请事假一次最小单位为0.5小时,2小时为半天,在不耽误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每人每月请假不超过一天,不扣款、不扣分(但不在全勤之列);一天以上每请假一天扣款2元,且在个人档案考核中扣0.2分/天。超过20天按国家法规执行,扣除个人全部工资。
3、病假:请病假5天以上,需持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3天以内不扣款,不扣分,超过3天的扣2元/天,并在个人档案考核中扣0.2分/天,长期病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旷课一节扣50元,且在个人档案考核中扣1分/节。无故旷工扣款100元/天,且在个人档案考核中扣2分/天。
5、每月漏划(包括请假漏划)4次以下不扣款、不扣分;4次以上每漏划一次扣款0.5元,并在个人档案考核中扣0. 05分/次,依次累加,连续2次漏划以旷工处理。
6、在正常坐班时间内,抽查一次不在岗且事先未请假,在5分钟之内本人不向抽查人员说明情况者,查到一次扣罚50元,并在个人档案考核中扣0.5分/次。电话声明无效。
7、凡上班不参与考勤的(以考勤机有效记录为准)教职工一律没有绩效工资及档案分,并不参加当年的评优。
8、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婚假、丧假、产假不扣款,不扣分,但没有全勤奖。
婚假:教职工本人婚假七天;子女结婚家长假期五天;兄弟、姐妹结婚期三天。
丧假:爷爷、奶奶、伯父、伯母、叔父、叔母去世假期五天;父母、公婆去世假期七天;岳父、岳母去世假期三天。
产假:二十三周岁以上(含二十三周岁)生育为晚育,产假180天,二十三周岁以下产假90天。产假期间,如学校工作急需,应服从学校安排。
以上情况逾期不归,超出规定时间三天之内按事假处理,超过三天按旷工处理。
10、因个人事由私自调课、找他人代课,每节扣5元,且在双方个人档案考核中扣0.5分/节。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课,应事先上报教务处,未上报者无论任何理由都视为私自调课。
11、无故不参加应出席的.会议,一次扣10元,且在个人档案考核中扣1分/次。迟到、早退、请假者扣2元/次,且在个人档案考核中扣0.2分/次。
12、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下棋、玩游戏等)发现一次扣10元,且在个人档案考核中扣1分/次。
13、在上班时间临时有事外出(0.5小时内),应提前向学科组长、年级处或科室负责人请假,假条应注明去向、事由、起止时间,并将其放置在办公室醒目处,超过0.5小时请假条应提前送教务处。学校在抽查坐班时,若发现临时假条未注明有关事项或未在教务处备案,对当事人按旷工处理,所在科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14、因公差需请假时,提前向教务处送交请假条,否则不予记录。公差请假不扣款,不扣分。
五、补充说明
1、全勤即全部到岗,若有一次缺勤、漏划、迟到、早退、抽查不在岗或因个人事由请假,不论时间长短都不算全勤,不发全勤奖;不参加划卡的老师,不享受全勤奖;全勤奖按月发放。
2、在学校及处、室组织的各种活动、统一组织的考试、教研活动、义务劳动中,如有请假、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等情况,按以上规定执行。
3、此制度与学校其它规章制度一并执行,其解释权归考勤领导小组,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时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本着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和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的原则,特订立以下管理制度:
1、教师考勤实行领导班子成员督查和教师值日考勤制度,教师值日每人每天奖励0.5天出勤,校领导参与教师轮流值日。不尽责者不享受奖励,并追究其责任。
2、出勤教师上下午到校指纹或脸谱签到,每天上下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到,否则,指纹打卡机无法确认。不签到者,算旷工。旷工1天扣出勤天数2天,并追究其责任。
3、教师上班实行坐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向学校请假,向校办公室主任报告登记。如公假需要学校安排代课的,要及时通知教务处安排代课。有午间和晚间课服的(包括公假、特殊假等所有假)需要自行调剂,学校不予以安排。
4、每月设实际出勤和满勤奖励两块(以指纹打卡机输出记录为准),每月出满勤的,奖励出勤天数1天,按月统计公布,期末兑现津贴。
5、学校执行教师不在岗位期间,完全不享受学校的绩效考勤津贴。(国家规定假除外,国家规定假以文件为准)
6、为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政治业务学习,参与学校民主议事、民主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传达并落实到位,学校每周一教师例会实行开会考勤制度,每周教师例会出勤一次按0.5天测算,每月考勤统一公示。如果日常绩效按时发放到位,仍然给予每人每次出勤奖10元,期末统一兑现。
7、缺勤记录:
⑴每月迟到、早退均不超过3次(含3次)(迟到、早退均以1节课为限,1节以上算缺勤),当月算满勤(特殊情况可以补签2次除外)。除以上情况外,迟到、早退每次扣出勤0.15天,且当月均不发满勤奖励。迟到、早退期间班级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本人负责。
⑵为确保学校大课间和路队活动的正常开展,要求全体教师按学校的工作安排,准时到岗,不得缺勤。
⑶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学校批准后,请假条交校办公室方可请假。公假向校办公室请假,由校办公室通知教务处安排课程;其它请假2天以内的向校办公室请假;2天以上向校长室请假并递交相关手续。除公假、生病住院(住院要有出入院证)、亲属丧假和子女结婚外,其它非法定假,课程均自行安排,谁上课谁负安全责任。未经请假私自调课,除作旷工处理外,班级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本人负责。事假1天扣出勤天数1天,事假跨月(连续)不发一个月满勤奖励,出勤天数照扣。
⑷本人看病(非住院有佐证材料)不计满勤奖励,每天扣除0.4天出勤天数,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作旷工处理。
⑸本人生病住院(凭出入院证)请假期间均不发满勤奖励。病假未超过2周者,每天扣除出勤天数0.5天(请病假期间,课程由教导处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假期作旷工处理);病假2周以上者,每天扣除出勤天数0.5天,同时不享受请假期间课时绩效(以本学期测算均课时为准)和教学成果绩效 (以本学期教学成果测算均数为准)。教师本人大病或重病(如恶性肿瘤等)以学校会议研究为准。
⑹在编教师婚、产假按当时上级文件规定处理 。婚产假特殊情况要延续请假需上级部门批准,同时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⑺在编教师请婚产假期间只享受上级规定的考勤绩效工资,学校不设满勤奖励,寒暑假期间享受与在校教师同等待遇。
⑻公假(开会、培训、出差等)须出示上级通知,并经学校领导同意或指派,否则按事假处理。
8、特殊假计算:
所有特殊假天数均含各种法定假期,需向学校提供书面依据。请特殊假期间均不发满勤奖励,每天扣除出勤天数0.2天,跨月不超过规定天数的只扣一个月满勤奖励,超假按事假处理。除亲属丧假和子女结婚外,请特殊假期间,课程均自行安排,安全责任自负。
(1)本人子女结婚准假3天。
(2)直系亲属(限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丧假6天(含月祭1天),其他亲属(限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丧假3天(含月祭1天)(限夫妻双方的兄弟姐妹、侄男、侄女、姑叔、)丧假2天(含月祭1天)。
(3)直系亲属等(限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生病住院,凭入出院证,10天内准假3天,10天外按事假处理。
9、每学期设机动假2天,要求:
(1)提前请假,经学校同意后方可离校。
(2) “五一、十一”长假前后不允许续请机动假。
(3)每期内未请机动假者,学校奖励出勤天数2天。
10、事假10天、病假1个月(每月按22天计算)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无故缺勤1周的,除按旷工处罚外,并责令检查,拒不检查的,予以停职。
11、本制度未规定情况,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为了严肃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教职工考勤做如下规定:
一、总则:
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岗。
2、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岗位抽查制度。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随便外出。
3、教职工要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校有关会议、团体活动。
4、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如实做好出勤记录。每周末统计考勤结果并上墙公布,月底汇总。
二、出勤
1、全体教职工在考勤室统一签到(退),签到时间上午7:55—8:30签到。11:10—12:05签退,午时随作息时间变化确定。
2、在规定签到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迟到,在规定签退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早退。即迟到又早退并无请假手续的为旷工,查岗时不在自我岗位的为中空。
3、迟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旷工(无课)扣30元,每星期一总结,当月兑现。
4、任课教师在上课时,出现迟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缺课一节扣30元。
5、教师按时辅导自习,不迟到、早退、中空。临时因故不能盯自习者,可自行调换,无故不盯自习的倒扣2节。
6、请假3天以内(包括3天)自习课有顶替的不再扣罚,照常发放自习费。无顶替的'倒扣一节。
7、请假在3天以上者,教务统一安排其他教师顶替,自习费归顶替教师。
8、辅导自习时,出现迟到、早退、中空除本节外再倒扣一节。
9、所有教师必须参与值班,实行轮休。
三、请假:
1、学校领导、科室人员在年级兼课的,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先经教务主任签字后,再按隶属关系办理。
2、教职工请假0、5天及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
3、教职工请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校长签字批准。
4、校分管领导请假经校长批准,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请假由分管校长签字,报校长批准。
5、请假须先填写请假条,按隶属关系批准后方能有效。除极特殊情景,本人确实不能到校请假外,一般不准捎口信、打电话,没有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6、因病不能参加学校及其它团体活动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在考勤室登记。
7、一般事假:每一天扣10元。一个月累计请假7天以上者每一天扣15元(从第8天开始算)。病假住院期间(以住院和交费单据为准)不扣工资,重、危病者,由校委会研究处理。
8、任课教师请假,所任课应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上课。
9、教职工每学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学校任何奖励和福利。
10、学校领导班子和各个科室均为非轮休人员,但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事请假半天不扣工资。
11、本人婚假7天,直系亲属婚事假3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近—亲丧假1至3天。生育假生育者90天,小产准假15天。
12、因学校安排外出或学习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手续同请假手续)。任课教师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为规范教职工出勤考核和请假程序,保证和提高学校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质量,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考勤成绩量化计分,满分100分,实行扣分制。
一、考勤管理
1.实行坐班制度。教职工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坐班。
2.实行签到、签退制度。每天上下午各签到、签退一次,保证每天四次记录。具体时间根据学校作息安排,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签到、签退地点在办公楼、教学楼门厅。
3.实行会议签到制度。全体教职工大会由办公室负责,专门会议由会议的组织者负责,并将考勤结果及时报办公室统计。
4.日常考勤管理实行处室负责制。在日常工作中,教职工的办公、上课情况由各处室(年级)负责管理,并将考勤结果及时报办公室。
5.实行随机抽查制度。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学校带班领导和值班中层干部对教师的坐班办公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将抽查结果交办公室。
6.请假按节计。每天按7节课计算。
7.在规定时间晚到或提前离岗20分钟以内为迟到或早退,超过20分钟为旷工一节次,超过一节课按具体旷工时间计算旷工节数,其他活动晚到或提前离岗10分钟以内为迟到或早退,否则为旷工一节。
8.日常上班期间,因工作原因忘记签到或签退,应及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并填写考勤补签记录表。
二、请假管理
(一)公假
1.教职工婚假为7天。
2.教职工直系亲属结婚、去世,假期为3天。
3.产假:符合法律和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以外,增加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4.小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女教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上、下午各有一节哺乳假。在不影响正常工作情况下,可晚到校或提前离校一节,填写《固定假申请表》一式两份,办公室和处室各留一份。每天仍须完成四次签到签退。
6.各种假期遇节假日、星期天一律不补。法定公假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二)请假审批
1.教学人员:
(1)半天以内的由处室主任负责审批。
(2)1天以内(包括1天)由级部主任同意,教务主任审批。
(3)3天以内(包括3天)由级部主任和教务主任同意,分管校长审批。
(4)3天以上由级部主任、教务主任和分管校长同意,校长审批。
2.非教学人员
(1)1天以内(包括1天)由处室负责人审批。
(2)3天以内(包括3天)由分管校长审批。
(3)3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3.中层领导请假
(1)1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审批。
(2)1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4.需要每天固定时间请假的',经校长审批后到级部(处室)、办公室备案,免除每天的登记手续。
5.教师请假三天以内由个人调好课程,报级部主任。三天以上由级部安排代课。 一周以上由教务处负责安排代课。
(三)请假手续
1.教师半天以内外出,填写《短时外出登记表》。由处室主任审批,不写假条。
2.因病或因事请假时间在半天以上,请假人必须持本人填写的请假条到所在级部(处室)、教务主任、校级领导逐级请假,审批后将请假条和相关证明分别交办公室和所属处室备案。否则按缺勤旷工处理。
担任班主任的要报政教处。
3.因公出差,须填写 《公务出差审批单》,审批程序同请假办法。交办公室备案。担任班主任的,要报政教处。
4.教职工因特殊紧急、重大事情不能按时办理请假手续或需延长假期的,均须先向分管校长(3天以上的假期,须由校长审批)口头或电话请假,然后在第二天由本人或委托其他人补办好正式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半天以上的请假,假期结束后及时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三、考核管理
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评先树优等的重要依据。
1.日常上班,每月免假7节(含7节),不计入考核和绩效工资;7节以上按考勤办法,扣除考勤分和绩效工资。
(计算周期,两周以内按半月计,超过两周不足一月按月计)。
2.事假1节,扣考勤分0.5分,扣考勤绩效3元。
门诊病假1节扣考勤分0.25分,扣考勤绩效1.5元。(须提供县以上医院单据等相关证明)
3.日常上班,每迟到、早退一次,扣考勤分2分,扣考勤绩效4元。
4.日常上班,办公时间违反办公纪律要求,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在群内发表与学校工作无关的信息等,被查一次扣2分,扣考勤绩效5元。
5.日常上班,旷工一节扣考勤分4分,扣考勤绩效6元。
6.集体例会、监考、阅卷、集体活动等时间,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按双倍处理,不在免除考核范围。
7.因病住院,住院期间不扣钱,不扣分。(提供医院病例、单据等相关证明),病假在2个月以上者按上级规定处理。
8.直系亲属生病住院,需家属陪护,每学期7天内不计入考勤(县以上医院病例、单据等相关证明),超出部分,按门诊病假处理。
9.一学年内出现旷工现象或累计事病假30天(工作日)及以上者,不能参加年度评优和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一学年旷工累计四天以上(含四天),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一学年旷工连续15天或累计30天以上者,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四、相关说明
1.因公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学习等按正常出勤记入考核。
2.考勤所扣款项全部加入工作量考核工资中。
3.日常上班期间,因工作原因忘记签到或签退,应及时填写《漏签证明》,由处室主任签字,交办公室备案。
4.寒暑假期间的各种集体活动,考勤计入下学期第一个月。
5.未列入考勤规定范围,但又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执行。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让教师能有序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畅通无阻地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类:
1、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和业务学习制度。
2、严肃督查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开会、升旗)的到岗情况。
3、严格履行签到和请假手续。
二、考勤管理:
1、教师必须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教职工坐班时间以学校规定时间为准。
2、上午、下午教师必须提前到指定地点履行签到手续,漏签一次扣2分;无课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2分(超过10分钟,在一节课的时间以内作矿课一节课计),迟到、早退达两节以上(含两节)不到半天的作旷课半天计;有课的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5元,20分钟以内的扣款20元,超过20分钟的作误课处理,误课一节扣款30元。
3、教师有事必须请假(电话请假必须先安排好课务和班务),请假半天以内由负责人签批,每请假按一节课都进行累计计算。半天以上由负责人注明工作安排情况后由校长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4、事假一学期累计超过7天,按一天扣款20元计算,没有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作为旷工处理,旷工按一天扣款50元计算;病假凭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自己的请假条到负责人处办理工作安排说明后,到校长处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负责人备案。
5、学校例会(隔周一次)请假一次扣款5分,迟到早退扣款2分。
6、集体公益活动请假一次扣款5分。值岗时迟到早退除扣发值岗工资外,还处以2分的处罚。
7、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违约行为,旷工超过一天的按《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8、每周星期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全体教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站在规定的地点排成队列进行升旗。课间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师帮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升旗和做操时有家长到校或领导到校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能参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1分。
9、教师请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内,超假不履行续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调换课程以及代课没到,均作旷工处理,旷工每一节课的时间扣款10元。
10、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在报到后至开学后10天内及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不得请假,请教师自己克服困难。
11、教职工考勤一个月公布一次,记载结果每学期结束时作为学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一、请销假制度
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事后要及时销假。
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
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须自行调好课,然后由校长审批。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签字,校长审批。
三天以上一月以内者须到教育中心批准。超过一月者由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值夜教师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须妥善安排休息期间的工作。
三、考勤内容
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诊、调休、迟到、早退、旷缺等情况。
1、凡开会、进修、读书、社会工作、计划生育为公假,子女家长会或亲子活动每学期最多享受一次二小时。公假一般以请柬和通知等证明单为准,由教导主任签单离校。没有书面通知的,由教导主任视情况而定,公假离校时需交出公假单。公假一般不影响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如有影响,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定,一天以上由校长决定。
2、事假需事先或及时向教导主任请假,一般应不影响工作。事假以小时计(不足1小时计作1小时),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签名。
3、病假需及时或在病愈上班的当天,主动向考勤人员提供病假单,病假单无法及时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教导主任,以便工作安排。
从教职工的健康考虑,学校鼓励教职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带病工作(无论是否持有病假单)。如教职工患比较严重的心血管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和传染病,则应及时看病或遵医嘱休息。教职工病假期间如来校上班,病假随即终止,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
4、教职工就诊一般不超过2小时,并需在离校时交出就诊单,若就诊后不回校,一般应在下午二点半后前往;上午看病应到校后再去;必须清晨做的检查,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清晨急诊,则应及时通知学校并回来补办手续。
5、全体教职工每天四次签到签退。
6、每月除一次5分钟之内的迟到外,每迟到一次(30分钟之内)扣除0.5分。超过30分钟的视为半天事假。
7、早退如经查实以一天事假论。
8、各种假在月终公布时尚未办理请假手续的;需经批准的假而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各种假(包括公假、病假、就诊)凡名不副实的,以旷缺论。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考勤绩效工资奖惩
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漏签到、签退一次扣5元。
2、溜堂、上课迟到及早退、开会迟到及早退、旷班每次扣10元。
3、集体备课无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旷课一节扣10元,旷工一天扣20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5、值夜旷班扣20元(值日教师负责赔偿损失)。
6、请假每人每月不超过两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连续计算)。
7、体育教师带操无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试阅卷期间不准请假,却需请假者,不论何种情况一律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40元。
9、节假日教师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迟到1个小时以内或中途离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积分
1、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2、旷坐班一节扣1分;上课迟到、溜堂、早退10分钟以内扣2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记;未签到或未签退一次扣0.2分(含签到迟到);请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旷会一次扣2分。集体备课和业务学习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试期间请假、迟到、旷工扣分加倍计算。
七、请假期间的待遇及对旷工的处罚
1、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2、全年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超过7天,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
八、其他
女教师产假后第一个学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签到签退,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考核结果由教导处负责汇总公示,并计入综合量化考评,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执行。本规定自20xx年8月20日开始执行。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图县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十条禁令》,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继续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本考勤制度设满分100分,用100分减去所有扣分即为教师本学期考勤得分。学校领导将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上午 7:30-11:30,下午13:00-16:30 (早上7:30和中午13:00准时收取签到簿,下班最晚签退时间为16:40,敬请守时!如有加班请先签退!)
值日值班教师及班主任要提前到校,清理好办公室卫生,为教师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监管好班级。
外地教师周五下午下班时间可提前至15:30并按时签退。
(二)请假
1、教师病事假要求:病事假半天及以上到教导处填写请假条,经校长审核签字批假,校长不在由副校长批假,假满时需到主管考勤领导处报到,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学校有权到卫生医疗部门核实诊断的真实性,弄虚作假的教师一律不给假,如不上班按旷工处理。负责校园安全值班教师必须自行安排好请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2、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3、教师婚假7天,产假按法定假计算,小产15天,超期按病事假处理,须履行请假手续。公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宿舍管理教师值班期间签到签退要及时。
5、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不定时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临时外出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25分钟。每月只限2次,超出的次数按早退处理,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10.00元的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0分处理。
6、病事假、迟到、早退扣款标准:
病、事假均须提前或后补完成课时任务,填写好“请假条”方可休假。
病事假无空堂现象,每天扣款20.00元,不扣考勤分。
如若出现空堂,每天扣款40.00元,扣考勤分1分。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扣款2.00元,每增加半小时扣款增加一倍。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
教师不得提前签到签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签到签退),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除外)。
7、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8、教师要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及时,禁止教师找他人代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给予代签人50元的处罚,并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
9、教师上班期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禁止带孩子进入课堂,禁止课堂内接打手机(一律静音上课),一经发现每次给予50.00元的处罚,并扣除量化分5分。
10、教师子女结婚准假3天且不扣款,教师的父母去世丧假5天,;外地教师父母去世根据里程实际情况决定,其他直系亲属去世2天,婚假、丧假含双休日和节假日。
11、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各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40分钟,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
12、学校鼓励教师高学历达标,参加函授或自考的教师,在不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情况下,不扣款。
13、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含网络培训)、影视教育、集体活动等要及时出勤,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处理,学校不予以报销旅差费。
14、全学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晋级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处理;全学年无故旷工累计超过5天以上者视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不能增调薪级工资,严重者予以解聘。
四、调课
除因公出、病事假原因,不得私下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要写好调课理由,调课办法,送至教导处备查。
五、本制度从20xx年3月12日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为规范学校管理,加强教师岗位职责,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行制订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必须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有事先请假。
2.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事情。
3.按时参加学校各类培训、会议等,不准私自旷会。
二、考核办法
1.教师每日按时签到签退。
2.学校实行工作日巡课制度,值日教师每日定时或不定时巡课,并做好巡课记录。
3.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1.作息时间要求: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
2.签到规定:
上午(签到):全体教师务必于早读前准时到校并签到;
下午(签到并签退):全体教师于中午预备铃前准时到校并签到;签退时间需在下午课外活动后。
3.上课:上课实行候课制,须提前3分钟到课堂,下课以铃声为准。
4.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如有更改或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5.下午课外活动,为教师坐班时间。坐班期间不得随意外出、串岗,有事外出实行请假登记制。
6.教职工例会、升旗仪式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教研、培训或活动,亦需计入考勤,点名或签到由会议组织者安排。
四、请假规定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并将假条交教务处存档,假条需写明请假时长、请假期间的任课由谁替代等。
2.事假须由本人当面请假并说明事由,事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请假,自行调课完成教学任务;事假3天以上(不超过7天,含7天)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统一由学校调课;超过7天的,直接报县教育局审批。
3.病假由本人或家属到校请假,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病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请假,自行调课完成教学任务。病假3天以上(不超过7天,含7天)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统一由学校调课;超过7天的,直接报县教育局审批。
4.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请长假的,应持县级以上医
院病情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
5.若有不可抗因素,不能事先到校履行请假手续,需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补假。
6.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学校安排。
7.教师因公出差(如:外出听课、参加业务培训、各级各类会议等)不计缺勤。
8.同班语文、数学教师因旷课、事病假、因公出差、教研活动等缺课时,教师应主动顶课。
9.凡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需报校长审批。
五、补充说明
考勤记录及结果每周公布一次,月底总结,期末汇总。
为强化职业意识,严厉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必在岗时间规定
学校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依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要求,对各岗位人员必在岗时间做如下规定:
1、任课教师严格根据作息时间表的要求到岗,其中上、下午第四节课有课上课,没课的根据学校的要求可在规定时间离校。
2、职员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班,上午1-4节、下午1—4节必需到岗。
3、节假日和周末值班教师和领导必需严格根据值班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要按程序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1、教师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属级部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级部必需保存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级部要负责安排好课。
2、职员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必需保存请假条存根,职员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处室要负责安排好工作。
3、处室兼职干事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和级部主任一同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或级部必需保存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同时级部和处室要负责安排好相关工作。
4、领导干部请假: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将假条主动送办公室记录。离校前要妥当安排好有关工作,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
5、处室主任为处室职员考勤人员,级部主任为该级部考勤人员,各处室、级部每周五将本周考勤记录交办公室统计,其中办公室对考勤实行不定时抽查。
三、积分方法(20分,千分制)
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为旷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节请假的,每8节课折算为一天)。
3、病假(以医院假条为凭)每天扣1分。确因大病住院治疗的不扣分。
4、旷工每节扣5分;旷课每节扣10分;旷会每次扣2分。
5、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考核不扣分。
6、消失旷工或旷课三次以上或事假超过15天者,不能参与本年度评先选优。
7、对于每月出满勤的教职工,每月考勤奖2分,一学期全部满勤者,期末总嘉奖5分。
8、教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嘉奖性绩效工资10%。
(1)学期内无故旷工1天的;
(2)月内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
累计病假到达10天缺乏15天的;
(3)工作时间打扑克或从事网上谈天、玩嬉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9、教职工消失以下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嘉奖性绩效工资20%。
(1)学期内无故旷工到达1天的,月内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次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缺乏1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到达15天;
(4)无故不参与家长会、其他集会和理论学习等集体活动超过2次的;
10、教职工消失以下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嘉奖性绩效工资30%。
(1)学期内无故旷工到达2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缺乏1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到达16天不超过30天的”。
11、教职工消失以下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嘉奖性绩效工资50%。
(1)学期内无故旷工到达3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5天缺乏2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到达31天不超过60天的;
(4)因个人缘由导致单位年终考核扣分的。
12、教职工消失以下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嘉奖性绩效工资80%。
(1)学期内无故旷工到达4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缺乏2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到达61天不超过90天的;
(4)经查实,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社会产生恶劣影响的。
13、教职工消失以下情行之一的,本学期不发嘉奖性绩效工资。
(1)学期内无故旷工到达或超过5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5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到达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惩罚的。
四、考勤结果使用
将考勤结果累计后,按实际分值计入教职工学年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物质嘉奖和荣誉嘉奖的依据。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足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加会议及其他群众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督执行。
一、请假制度:
1、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2、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务必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状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状况,一时无法办到,则三天内须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3、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将通知原件交由校长签批意见。无特殊状况,个人学历进修一般不代课,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己的课务安排落实好。因公外出的'课务安排依上两者结合处理。
4、凡请假者务必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排课。
5、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状况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向值日校委请假,一节课时间以上的,向校长请假。
6、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7、婚、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均作病假论。
8、早操、集会、学习,教师都要到场(特殊状况除外),群众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假论,违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论处。
二、奖罚规定:
1、旷工一天扣绩效考核积分5分,
2、旷课一节扣绩效考核积分2分,对上课迟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绩效考核积分1分,超过10分钟的按旷课一节论。
3、事假每一天扣积分绩效考核0.5分,病、婚、丧、产假,只记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处理。
4、一学期结束,考勤累计无请假、旷课、旷班、迟到、早退现象,视为全勤,并计入量化考评,学期末评先评优优先思考。
三、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签到制,每一天两次,第一次为上午8:00前,第二次为下午3:30后,教师到值日校委处签到。任何人不得请人代签,代签作缺勤处理。
2、值日校委按月轮换。(具体见安排表)
3、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值勤状况,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
4、考勤结果按每周统计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师对公布结果,如有疑问,有权核查考勤的原始记录材料。
5、全体教师,有权监督值勤和统计人员。值勤或统计人员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6、值勤人员务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职责,每一天至少检查两次,除上课外,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值勤。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办法
1、学校实行教师签到制度。值日领导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周汇总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全体教师必须于8:00前准时到校。 下午:全体教师于预备前需准时到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三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期间的工作自己安排。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自己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五、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六、本制度从次日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为了适应学校各项工作的需要,加强岗位职责制,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教师的职责心与职责感,提高工作效率,发放好考勤津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勤细则。
一、考勤项目
对到校、办公、上课、教职工例会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会或活动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体教职工务必按时到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办公制度、上课等各种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旷教,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语,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活动。
三、考勤时间
1、坐班时间:全镇统一制定。
2、上课:上课铃响进教室到下课铃响。
3、会议:各种会议的开始到结束。
4、值日教师提前40分钟、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学延至学生离校。
四、考勤办法
1、坐班考勤实行指纹签到。
2、每月月底由教务处将考勤状况汇总。
五、考勤界定
1、请假规定
(1)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探亲,按事假处理。
(2)教职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内,持请假条,经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报请中心学校。一周以上一个月内由教体局组织人事科审批,超过一个月的由局长审批。(病假需带给镇级或以上医院证明)
(3)丧假三天,给假范围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4)教职工因私事请假的`,按事假处理。请假务必经领导同意方可,事后请假按旷工处理。
(5)请假务必自己安排好假期内的上课并报教务处批准,
(6)急病或重大特殊状况可例外,但返校后务必说明理由,并补办请假手续。
(7)教职工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培训、考察和学习的按公假处理。
(8)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2、凡属下列状况之一者按旷工或旷课处理:
(1)教师调课需经教导处批准,如私自调课视为旷课;
(2)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4)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5)工作不服从分配,虽然到校但没有履行具体工作职责者。
(6)迟到、早退,不说明事由,2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7)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而无正常理由,均视为旷工。
(8)坐班时间,如果领导查班不在,视同旷课。
六、考勤奖惩
1、每月满勤奖25分。
2、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离堂扣1分。
3、教师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指无课老师),累加计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时扣除课时费,类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时扣除课时费,类推(需出示镇级或以上医院证明)。
6、代课费为课时费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职工弄虚作假,不按实签,一经查实则扣除全月考勤奖并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师德扣分。
为了加强教师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时间,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学校实际及参照有关规定,制定学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做到有事请假。值日值班教师要提前到校,清理好办公室卫生,为教师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
2、上班时间:7:25分(星期一7:10)每天7:30以前为请假截止时间,未请假的教师一律按旷工处理。迟到教师也要及时签到,9:30或2:30分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处理,下班时间必须及时签退。
3、病假、事假、旷工、迟到、早退、扣款标准:病事假每天扣款20.0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2分;旷工每天扣款5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款3.00元扣考勤量化分0.3分。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教师不得提前签到签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签到签退),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除外),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教师上班其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禁止带孩子进入班级,禁止接打手机(一律关机上课),一经发现每次给予50.00元的处罚,并扣除量化分5分。
4、教师要按时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及时,禁止教师找他人代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给予代签人50元的处罚,并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签到完毕后应立即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禁止教师在签到场所内久坐闲谈影响他人办公。
5、教师请事假要求:病事假必须经校长批假,并填写请假条,校长不在由副校长批假,准假后领取假条跟中小学分管领导说明,同时将请假条交主管考勤领导处并签字;假满时需到主管考勤领导处报到,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否则,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否则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查出按旷工处理。值班教师必须自行安排好请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6、代课教师咋完成自己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学校支付给代课教师每节3.00元的代课费,教导处每天做好缺勤人员的代课工作和统计工作,每月报校长室、财会室各一份。
7、教师婚假一周,产假按法定正常婚龄三个月(小产一周),婚假、产假期间含节假日、休息日,婚、产假教师要按时请假,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假。公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教师子女结婚准假三天且不扣款,教师丧假五天,不扣款,但必须是教师夫妇的双方父母;外地教师的'丧假根据里程决定天数,其他直系亲属三天,产假、婚假、丧假含节假日,但不算满勤。
9、教师父母生日、搬迁准假一天,不扣款及考核分,但不算满勤。
10、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各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40分钟,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否则一经查出按早退等要求处理。
11、教师每月给三次交费时间(电话费、电费、闭路费),时间不超过30分钟,接送孩子上下学的教师给20分钟的时间(指幼儿园学生),必须及时签到签退。每超过一次扣款3.00元,扣量化分0.3分。外地教师每月给一次提前1小时回家的机会,但必须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需通勤教师,冬季给每天提前30分钟回家的机会(但必须说明),不算满勤。
12、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教师工作时间内流动情况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30分钟。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10.00元的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主管考勤领导要做好临时假的记录工作。
13、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影视教育、集体活动等要及时出勤,缺席每次扣1分。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论处,学校不予以报销旅差费。
14、全学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晋级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处理;全学年无故旷工累计超过5天以上者视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不能增调薪级工资,严重予以解聘。
15、一学期内,无病事假,无早退、无迟到的教师视为本学期满勤,奖励该教师50元,奖励量化分值5分。领导、教师超勤奖每天20.00元,考核量化加2分。
16、主管考勤的领导要及时作好每月的教师考勤统计工作,一式两份报校长室审核,财会室存档。
17、本考勤制度设满分100分,用100分减去所有扣分即为教师本学期考勤得分。其结果将运用到年末教师评价考核中。
18、本考勤制度,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有与国家规定之处,以国家规定为准。
为规范学校管理,更好落实学校考勤制度,本着制度化、人性化相结合、简洁易操作的原则,对我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一、上下班考勤: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求:预备前签到,上下午四节课开始后签退。每迟到、早退1次扣0.2分。
二、工作时间考勤:
1.工作时间外出,需向带班副校长请假、写假条(请假超过1天向校长请假),凭假条出校门,短时外出需要销假;
2.工作日期间,教师进入校园后,凡在非下班时间外出,由门卫负责登记。
3.请假时间1小时内按1小时计算,超过1小时按半天计算;
4.早晚自习不能到岗,需向年级主任请假,并自行换课,出现空堂,通报批评并扣2分;
5.请假时间累计每小时扣0.2分,每半天0.5分,每天1分。抽查考勤不在岗,按旷工处理,每次扣2分。
6、考勤机每缺卡1次扣0.1分。
三、重要工作临时考勤:
1.学校例会请假每次加扣0.2分;
2.教务处组织的`集体备课活动请假,每次加扣0.2分;
3.监考、阅卷、运动会等大型活动请假,每天加扣0.5分。
四、请假手续的有关规定:
1.所有教职工请假须经校长(带班副校长)批准并自行调课,出现空堂,通报批评并扣0.5分;
2.各类请假以假条为准,假条交办公室存放统计。特殊情况,事后及时补假条,无假条按旷工处理,旷工每次扣2分。
五、请假时间有关规定:
1.婚假:一周;
2.丧假:直系亲属7天以内,其他3天以内;
3.病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病历、检查单据、收费凭证等有关资料,住院治疗不扣分;病后休养时间依据病情,同时结合医院意见,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一般不超过住院时间。休养超出学校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4.产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工作时间接送孩子,按具体时间累计扣分。
六、考勤结果处理:
1.办公室负责每周考勤结果公示;
2.考勤总分10分,得分=10-扣分,期末按一定权重加入教师学期考核成绩中,并与评优选模、期末奖励挂钩。
3、每周0.5天事假不扣分。
4、全勤奖:无请假、迟到、旷工等缺勤情况,每月奖励30元,累计一学期奖励150元。
未尽事宜,依据本法制定原则,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不断补充修订。
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岗位责任制,维护学校工作秩序和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教师的工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益,提高安全管理有效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学校原有教师出勤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经学校20xx年2月7日行政会议讨论,修订本规定。
一、出勤管理范围和内容
(一)遵守作息时间。全体教师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教师的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
(二)根据规定请假。教师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遇事或生病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假条交学校领导或上级审批),得以批准后方可离岗。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得以批准而不上课、不辅导学生、不参加学校会议、不参加教研活动、不参加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定为旷课(旷工),旷课(旷工)1节扣罚工资80元,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和其他责任。教师会议、教研活动、政治学习、班主任会、教研组长会、校会及其他临时会议按2节课计,大型活动按涉及的课时计,升旗仪式按1节课计、全天性活动按8节课计、其他活动或工作依据具体情况酌情规定。
二、出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值班领导、值班教师在规定时间到校值班。早读期间负责安全管理辅导(早读辅导)的教师必须早读铃响毕及时进入教室辅导学生,负责学生的安全管理;上晚自习的教师在晚自习上课(7:00)前赶到教室或学生集中地点,晚自习上课教师负责学生晚自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学习辅导,按时上下晚自习。晚自习下课后,上课教师负责学生课间的安全管理,直至下一节晚自习上课方可离开。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教师请事假、病假需提前填写假条(却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填写的可委托非值班行政人员的'教师代填),向值班行政或校长请假,并说明课程属自己安排还是学校安排,若属自己安排课程,要在请假条上注明课程的班级、节次和代课教师。请假手续必须在上课(或会议、活动)前半小时办好交值班行政。若教师因不按时请假而造成无人上课、无人完成工作,或值班领导查课后才请假,均按旷课(旷工)处理。
(1)病假:病假可由教师根据规定自行请人代课(代班),请病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教师自行报教管中心、教育局审批。请病假5节以内又自行请人代课的,不扣工资;5节以上又自行请人代课的,扣工资20元。请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扣工资40元。教师因住院治疗而请病假的,经批准后不扣工资。
(2)事假:事假可由教师根据规定自行请人代课(代班),请事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教师自行报教管中心、教育局审批。请事假5节以内又自行请人代课的,不扣工资;5节以上又自行请人代课的,扣工资20元。请事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扣工资40元。
病、事假每节扣业务分1分,按规定扣完为止。
教师自行安排代课,学校不付教师代课工资,代课教师要认真上课,承担教育教学和安全管理等责任。
(3)公假。教师因公出差或外出培训等,涉及课程变动、课程安排、工作安排的,需填写假条交值班行政检查。
(4)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婚假:晚婚(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婚假2周,提供依据,报教育局审批;达法定婚龄(女20岁、男22岁)且达不到晚婚条件结婚的婚假3天。
丧假:教师父母、岳父岳母、公婆、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逝世的,丧假1周。
产假:《劳动法》规定的基本产假90天。符合晚育条件(提供依据),除基本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共计120天。教师请产假均需提供依据,报教育局审批。
三、出勤奖惩规定
(一)一学期无旷课(旷工)、迟到、早退,无事假、病假,发给满勤奖100元(从绩效工资中列支)。
(二)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的,列入考核,不扣罚工资;迟到、早退5—20分钟,按0.5节旷课计;迟到、早退20分钟以上,按1节旷课计。教师因迟到、旷课(旷工)、早退而造成学生无人管理或管理脱节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教师承担纪律的、经济的、法律的一切责任。
(三)非公事,教师不得调课,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事调课不计假。
四、其他
(一)学校实行行政领导和教师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必须坚持早上、中午按时到校,放学后将工作安排好才离岗,要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出勤规定对教师的到岗情况进行详实的检查登记。
(二)班主任是班级学生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按安排、按有关规定到位履职、管理辅导学生,班主任失职失误的视其情况按旷课(旷工)1节以上处理,造成的责任由班主任负责。
(三)长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值班领导、值班教师不按规定到岗到位的,按规定作旷工1节以上处理,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和其他责任。
(五)出勤实行周公布、月总结、学期结束汇总的统计方式,根据规定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业务考核和年度考核。
(六)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继续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本规定自20xx年2月18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秩序,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教职工考勤方面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在绩效考评中占90分)
一、考勤范围
男60周岁(不含60周岁)、女55周岁(不含55周岁)以下教职工及女高级职称55周岁(含55周岁)以上未退休教职工。
二、考勤相关标准
按照国务院规定,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外,本学校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工作日按每天8小时计算。
三、考勤管理
(一)打卡管理
教职工上下班通过钉钉打卡考勤,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卡视为缺卡。
(二)休假管理
1、教职工假别
国家法定节假日、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公假和工伤假八种。
①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教师应享受的寒暑假,包括元旦、五一、国庆、寒暑假等等,以学校依照国家规定发布的放假通知为准,无需请假手续。
②事假:指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外出处理个人事务请休的假期,需办理请假手续。
③病假:指教职工因病请休的假期。需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因病经正规医疗机构诊断,认为必须离岗治疗或休养的,可请病假。请病假原则上须持医院诊断证明,请病假在3天(含3天)以上、2周以内的,请假时需提供镇级及以上正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学校需核对加盖公章、经手人签字)。连续病假15天以上的,请假时需提供莱西市级及以上正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学校需核对加盖公章、经手人签字)。3天及以上且无相关手续的病假按事假处理。连续病假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病假遇到节假日、法定休息日其病假时间不能顺延。
④婚假:指教职工结婚请休的假期。婚假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根据国家规定,教职工结婚享受3天的婚假。初婚符合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享受7天的婚假。婚假含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⑤产假、计划生育假: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可请产假。符合晚婚晚育的女职工,产假为150天;生育二孩的女职工,产假为158天;难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流产的,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享受15天假期,怀孕在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内流产的给假四周,七个月以上者给假六周;产假期满因病需继续治疗且有医院证明者,按病假处理。女教工在生育孩子一年内,上班期间享受一天两次哺乳时间,每次哺乳时间为一节课。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规定怀孕,根据医院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按病假计算。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其休假时间按事假处理。
⑥丧假:祖父母、外祖父母、夫妻双方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可请丧葬假。直系亲属亡故给假三天,旁系亲属给假一天。如假期满需继续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⑦公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或培训等,可请公假。每月每位教职工可享受半天公假,不必办理请假手续,由考勤办在学期末给予统一结算。
⑧工伤假:教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批假权限
(1)半天以内的请假(含临时请假)经部门主任或年级分管主任批准。
(2)半天以上至一天以内请假经部门主任或年级分管主任同意后由分管副校长批准。
(3)一天以上至七天以内请假经部门领导或级部主任副校长同意后由校长批准。
(4)因事连续请假8到10天的,须经学校领导班子会研究同意;
(5)因事连续请假11到20天的.,须经学校领导班子会、教代会研究同意;连续请假20天以上的,须经学校领导班子会、教代会研究同意,并按照教师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备案后方可实施。
(6)教师请病假半个月(含半个月)以内的,按规定程序审批;请病假半个月以上、2个月(含2个月)以内的,按程序审批,报市教体局政工科备案;请病假2个月以上的,学校应指派2名人员陪请假教职工到莱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后,出具书面报告由2名证明人、学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教体局和人社局备案。高度伤残、精神病、传染病等患者,本人如无法提供病情证明材料的,学校可以每学期初出具由学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告,报教体局和人社局备案。病假时间含节假日、法定休息日,请病假遇到节假日、法定休息日其病假时间不能顺延。
(7)中层正职及以上领导干部由校长批准。
(8)会议请假由主持会议的相关领导批准。
(9)值班请假由当日带班领导批准。
3、请假手续
(1)有事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许他人代为请假。因病或因紧急事故确属来不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可电话请假,并委托他人一天以内补办请假手续。
(2)请公假人员必须提前一天到教导处(办公室)填写公假明细登记表(钉钉先办理公差申请),否则按照事假处理。
4、请假流程
①请假一天以内(包含一天)的,通过钉钉OA审批,按照流程,网上提交请假申请,待领导审核通过,不必填写假条。
②请假者超过一天的填写请假条,一式两份,且所有请假都同时通过的钉钉办理,留存电子档。
③持假条逐级向相关领导请假不得越级请假并按请假类别交验相关证明,领导留下一张请假条存档,以备销假时使用。
④经批准后将另一张请假条交考勤所在部门暂存并告知带班领导。
⑤告知所属部门负责人或级部主任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方可离校。
⑥假期期满后向相关领导销假。
⑦需要继续请假者,按照上述流程办理续假手续。续假如与前面累加超一天的须办理书面假条。
5、请假处理办法
(1)对于所有请假行为,由所在部门于一周内,将请假条登记、汇总,报送绩效考核办存档并公示。
(2)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扣0.5分,5分钟至10分钟以内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月份绩效考核奖5元,超出10分钟的视为旷职,(以钉钉考勤、会议签到或点名为准);缺签一次按旷职半天处理。
(3)工作日每天按8小时计算,教职工请病假一天,扣发当月绩效工资考勤奖8元,请事假一天,扣发当月绩效工资考勤奖16元;请病假1天在绩效考核中扣1分,请事假月份累计4天及以内,一天扣1.5分,事假4天以上从第5天起每天扣3分。每月半天公假按学期累计为2天。
每学期请假累计超过22天的,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能参加评先选优。请假超过7天的按实际天数扣除相应的工作量分(180÷本学期工作天数×请假天数)
连续请事假超过7天、年内事假超过20天不满一个月的,分别从第8天、第21天起根据超过天数,按每日应扣工资=月基本工资÷22的方式扣发相应的工资。
年内事假累计满一个月的扣发本人基本工资的10%,取消学期末绩效考核奖,并从第二个月起,扣发本人基本工资的20%,往后请假时间每增加一个月,扣发基本工资的比例增加10%,一直扣到莱西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4)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提高比例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90%发给;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100%发给。
年内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发给;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年内病假人员病愈回岗工作后,三个月内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再请病假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因工作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需要继续休养的,其病假时间应重新计算);三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又请病假的,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年内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其超过的部分不计算工龄和教龄(工伤休假除外),归岗工作后,将不计算工龄和教龄的部分扣除,其前后工龄和教龄合并计算。
(5)产假、婚假、丧假、公假、工伤按正常出勤处理。
(6)除紧急事故或不得已情况外,各类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半天内会议按事假半天计算,半天以上按会议实际时间计算请假时间。
(7)请假天数比较多、已影响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学校除按规定扣发相应的工资外,在年度考核时,视情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得参加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的本年度享受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定为不合格或不得参加考核的本年度不得享受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无论事假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不进行学年度考核。
(三)旷职及其处理
1、旷职类别
①钉钉未打卡
②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
③提出请假、续假请求,但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者。
④请假到期不按时办理销假和续假手续,又不按时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
2、旷职处理办法
①迟到或早退十分钟以上至半小时以内者,视为旷职一节课;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者,每次按旷职半天处理。缺卡一次视为旷职半天。
②查岗不在,下班不签离(无假条、无钉钉记录)者按旷职半天处理。
③学校根据需要查阅请假者病历、检验相关证明时,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准假,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误工时间按旷职处理。
④旷会一次,按旷职半天处理。
⑤旷职按事假三倍计算。
(四)其他考勤
1、编外用工人员考勤(含保安)请按相关要求由分管部门负责考评,每月一汇总上报分管校长,每学期结果提交办公会汇报。
2、会议考勤:由会议承办部门进行考勤,每次会议结束后,负责签到的同志将到会签到表交主持会议的相关领导签字核准后,送办公室进行公示和考核。
3、值班考勤:(1)校园安全值班:由带班领导负责考勤。(2)休息日、节假日、晚间值班:由带班领导负责考勤。带班领导每天白天和晚上至少查岗一次。当日考勤情况由带班领导第二天签字核准后送办公室进行公示和考核。
四、相关规定
1.在家休假的教职工要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和生活住址,确保学校有事能及时联系上或查找到。如需本人到校办理有关事项,要按时返校。如联系不上、查找不到或不按时返校将作为旷职处理,超过一个月的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2.对以休假为由在外从事其他工作的教职工,应停发工资,并予以批评教育,限期(一般一周以内)回校,由学校视情况安排工作,对逾期不归的,超过一个月的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3.除情况属实的特殊病种外,原则上学校不得同意请假一学期或以上。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及以上的人员,不得参加年度考核。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4.按照上级要求,学校把因请假而扣除的工资上缴国库,由财政局专款专用。
五、考勤督查办法及结果运用
1.教职工考勤实行两级督查制度。第一级督查由部门主任或级部主任负责不定期查岗,结果直接计入绩效考评中;第二级督查由值日校长每天至少组织一次查岗,值日组长详细记录教职工出勤情况,并将结果反馈至考核办公室(请假分在二级督查时扣除)。考核处室每周将两级督查考勤结果进行汇总并计入绩效考评中,上不封顶,会计室根据考评结果学期末扣发绩效奖。
2.脱离一线教学岗位的,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称女教师到55周岁不自愿退休的,须严格执行签订的聘用合同,按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岗位工作量,发挥高级职称作用,教学质量符合学校教代会研究意见,并遵守出勤纪律;若达到上述要求,可继续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继续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若其中有一条达不到要求,学校应按该教师职称岗位的最低档聘任或转到教辅岗位上,转岗后须根据国家规定按新岗位类别重新确定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不再享受原教师职务工资相应待遇。严重违背聘用合同规定,不能严格履职的人员,不同意转岗或低聘的人员,学校应按《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15〕53号)和《莱西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出办法(试行)》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未尽事宜,按照《莱西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休假管理办法(试行)》、《莱西市教师常规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规定解释权归学校党总支会。
(三)本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
根据《江苏省某四星级中学关于实行全员聘任制、内部结构工资制的方案》第十八条之规定,教职工每月发放考勤和常规考核奖,在符合规范条件下,教师每月80元,职员、工人每月60元。现就教职工考勤问题作如下具体规定:
1、病、事假应酌情扣发津贴。病假按请假实际天数扣发津贴的50,但对50周岁以上的男教职工、45周岁以上的女教职工每学期累计时间在一周以内的病假,不扣发津贴。事假按请假1天,扣发1天津贴计算,直至扣完津贴总额。经批准参加继续教育性质的学习,不扣发津贴。请假1天之内的由中层部门批准,1天至3天由分管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所有请假者都必须履行书面手续,一式两份,一份交校长办按规定处理。
2、政治学习、教研组活动(含集体备课)各处室召开的有关会议及全校性集会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发10元,事假扣5元,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扣发3元。
3、旷职1天扣除半月津贴,旷职2天扣除全月津贴,旷职3—4天,扣除一个季度的津贴,旷职5—6天扣除半年津贴。旷职7天以上将因自动解聘,停发工资。(以上2—3条由各处室考核)
4、因疏忽耽误上课者,除责令补课外,每节课扣发津贴10元,无故不上课者以旷职论。
5、因疏忽以致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者,除责令补课外,每次扣发津贴3元,因工作不负责任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者,每次扣发津贴15元。(以上4—5条由教务处考核)
6、职工、干部实行坐班制,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每次扣发津贴2元;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者,每次扣发津贴5元;超过1小时,不足半天者,每次扣发10元;超过半天者以旷职论。对前勤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出勤率达90以上即符合要求,考勤时间为上午2、3、4节课,下午2、3节课,晚自修1、2节课(高中部)。体育老师和高中班主任坐班考核时间由德育处界定考核。超越上述规定,与实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员一样实施扣罚。实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学校按其工作性质规定。各部门、处室应建立相应的考勤制度,加强平时的考勤、考核。天天有记载,按月汇总,报校长办按规定处理。(干部由校长办考核,其他由各处室考核)
7、实行工作量承包制的工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工作者,酌情扣发其津贴。(此条由总务处考核)
8、在校园内骑车发现一次扣5元,抽游烟或集会时抽烟一次扣发10元(由德育处考核),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一次扣10元。(由教务处考核)
9、担任选修课、竞赛辅导或组织会议使用公共教室后没有执行三关(关门、关水电、关设备)或教室(会议室)严重不洁,公物有损坏,扣发任课老师或组织者当月考核工资5元。凡教师学生来信反映问题可以解决的两天内未解决或暂且不能解决又未予答复者扣发当事人10元。(由校长办考核)
10、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上课前应有具体教案,学校将采取集中性检查和听课后调阅两种形式了解备课情况,如发现无教案上课和教案不齐,在当月考核工资中扣发10-30元。
11、无特殊情况,任何老师不得占用他人正常上课时间(包括叫走学生处理本学科问题等),出现一例扣发当月津贴20元。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校规校纪,杜绝因擅自请假造成的不良风气,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教师请假考勤制度。
一、签到要求。
全体教师必须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并落实签到制度。每天早、中午到校和离校均要签到,不准代签、补签。以学校铃声为准,若到校铃声响后再签,则属迟到。由当日值班老师在签到簿上做出标记。
二、请假手续。
教师请假必须当面向学校领导提出,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需先经教导主任签字,再由校长签字生效。教导处要将调课情况留底备案。若无教导主任签字,则不准假。
三、事假要求。
教师请事假,必须经学校批准并经教导处备案,由请假者安排好由于请假耽误的课时,找好代课教师。若每月事假在两天之内,按照每节课0。1分从考核分中扣除,本学期的所有事假进行累计,上不封顶。
如果每月超出两天事假,若再请事假按每天50元的标准扣除,并按照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相应的课时费;同时超出两天的`部分,按每节课0。2分从考核分中扣除。
四、病假要求。
若不能坚持到校工作,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由教导处安排好代课教师,按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课时费,用于代课教师的代课费。
五、迟到、早退的规定。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若没有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则按旷课处理。旷课一天直接扣除50元,并扣1分,同时扣除相应课时费,每节20元。
六、集体活动的规定。
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统一活动,如遇迟到或早退则加倍扣分,每次0。4分。如果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则按旷课处理。即使集体活动在节假日举行,也要按请假处理。
七、教职工的婚丧假、产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教师每学期累计病事假不超过1天,也没有迟到早退等情况,则享受全勤奖,在考核中加1分,并发全勤奖50元。
一、全体幼儿、小学教师工作实行全日制、蹲班制。
二、考勤管理实行查岗制、刷卡制。
三、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执行考勤制度,因病因事的迟到、早退、中途离校必须办理好请假手续,0.5天以上请假须有假条、迟到、早退、中途离校等假须向校长和主管领导面请。
四、教师到校时间:上午:7:50下午:1:50(2:50夏季)
五、作息时间:上午7:50-11:45下午:1:50-5:30(冬季)2:50-6:30(夏季)。
六、请假手续:教师请假必须由本人向校长请假;校长不在校,考勤工作由主管领导负责(小学:教导主任;幼儿:负责人)。
七、病事假三天以下(含三天),教师须持请假条请假,由校长批准。急病住院、急诊等紧急情况,可先电话请假,随后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由学校报请联校审批、准假。
八、病事假三天以上一周以下,教师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建议书等病历证明,方可请假。急病住院、急诊等紧急情况,可先电话请假,随后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由校务委员会集体审核认准方可准假。否则按无故处理。
九、病假在一周以上两个月以下者,教师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建议书等病历证明方可请假,并由校务委员会集体审批认准方可准假。并将本人出勤记录上报联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局相关待遇规定执行(请假天数实行累计,公办教职工扣除相应的乡镇工作补贴部分;代课教师扣除相应的区或村给予的岗位津贴)。
十、病假在两个月以上者(含两个月),教师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建议书等病历证明方可请假,并由校务委员会集体审核认准方可准假。并将本人出勤记录上报联校,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社局规定的`相关待遇规定执行。代课教师病事假在两个月以上者(含两个月),如果继续被学校聘用,扣除期间相应的区或村补岗位津贴外,基本工资开资为原基本工资:10年以下50%,10以上60%。
十一、教师产、婚、丧假规定:婚假7天;女教师产假90天,难产增加10天,其中产前15天,男教师妻子生产3天;女教师哺乳时间12个月,上下午各1小时;流产四个月以下15天,四个月以上30天。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5天,非直系亲属(公婆、岳父母)2天。(以上定假包括公休假,不在另行追加)。
十二、工伤界定:教师在上班期间和上班及回家途中发生的非人为性事故,最终由校委会集体界定。教师工伤休假期间不计考勤积分,不扣缺勤款,其他事宜请示上级后按有关规定执行。人为造成的事故不按公伤处理。
十三、缺勤处理规定:教师考勤情况除按规定扣款处理,按量化考核规定扣分。
量化扣分:
(1)迟到、查岗不在每次0.3分,小假、早退每次0.2分。
(2)病事假每天0.5分
(3)旷工每天5分
(4)不候课、中途离堂每次0.1分
十四、学校做好教师考勤统计工作,每月公布一次,并与当月20日上报义井联校备案。
十五、当年事假累计满10天、病假超过一个月的不参加任何评优评先。
1、请假:请假均由本人亲自填写(急事可电话代填)请教条请假,校长审批。请假者须自己调课,并将调课情况交教务处以备检查,否则按一节10元补给代课者。公差原则上自行调课和调换相关工作。婚、丧、产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日内在校园内打牌赌博者一次罚款100元,提供打牌赌博场所者视同参与;工作时间内在校园外打牌者一次罚款150元,举报有效。
3、旷工半天罚款20元,如果又旷课,按第四条累计。
4、上课、上早晚自习、考试监考在教室外逗留、谈天者,发现一人次扣罚款5元;应上课而旷堂者,每旷堂一节罚款20元。
5、教师签到办法:上下午第一节上课前后30分钟为教师签到时间。均在校长办公室签到。白天坐班时间为第1、2、3、5、6节课,坐班时间电话联系在教室、办公室、宿舍找不到人者,视同旷工,按第三条执行。轮调教师周一上午和周五下午可以不签到。
6、升降国旗时不参加者每人次扣5元,升旗已经开始还没有到队列中来及迟到者每人次扣2元,参加者不严肃认真、不为人师表、闲谈讲话、抽烟等不严肃行为者扣2元。
7、会议和集中学习教职工一般不准请假,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概不享受相关补助,且每次罚款10元。
8、后勤人员除不签到外,参照此制度执行考勤管理。
9、教师考勤作为优秀教师评选的参考依据之一,凡出现请事假超过二天以上或病假超过三天以上、旷工、空堂,赌博、缺席全校性会议等情况者不得评为当月优秀教师。
一、出勤点到制度
1、教师每周5天,每天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校、离岗。
2、实行点到制,上、下午各点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下午(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师点到见点到表的.时间。晚于点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为迟到,30分或以上算请假或旷课,迟到每次扣5元。
3、教师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或有课不去上或中途离岗1节以上(含一节)视为旷课,旷课1节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奖不够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周教师开会,开会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学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长假、节日(含寒、暑假)教师必需按时来、离校。假如教师提前走或推迟来校的每天扣20元,考勤评分时还要依据考勤评分条款扣分(特别状况除外,但要有相关的材料说明。)。
6、每学期事假3天以内(含3天)不扣出勤奖,此外超过1天扣50元,超过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奖。
7、请假1天向校长报告,请假3天及以上向校长报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师自行安排代课,教室空堂以旷课处理。特别假学校安排代课。
8、特别假:婚假、产假、丧假、手术假、重病假,陪护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属亲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学校安排代课。9出勤点到每月统计一次,满勤奖惩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规定计算。
二、特使假时间规定
1、婚假:
(1)不符合结婚年龄的不给假;
(2)符合结婚年龄的给假7天;
(3)教师子女结婚假2天。
2、产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师享受产假三个月。
3、丧假:父母(指男女双方)、子女去世给假3天,配偶去世给假5天,其他亲属(亲兄弟、姐妹)丧假给一天。
5、重病假:县鉴定办证明为准。
6、培训假:自身函授、自考、职称培训、考试请假,按实际需要给假。
7、公假:凡学校公派外出、开会、考察以及个人业务文化提高的听课、考试为公假。
一、上下班制度
1、按照国家规定,学校执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教师每天具体到校与离校时间由学校根据季节另行规定。
2、教师每天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下班。值日领导与值日教师按学校规定的值班时间到校,并履行值班职责。
3、值日领导每天按上午、下午到校时间定时清查两次人数,凡规定时间内未到教室、办公室等工作场合者,视为迟到;提前15分钟以上离校者,视为早退;未请假或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另外,上午、下午不定时至少清查一次,未见者视为脱岗事故一次。
二、请假制度
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有对口医院的医生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请假前须先自行协商调好课,并报教导处备案后,再凭书面请假条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2、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考勤工作的领导批准;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由校长(或指定的领导)批准,中层以上干部请假需由校长批准,二天以上由学区批准。
3、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4、假期完毕或提前中止假期须及时找相关领导办理消假手续,提前终止假期而未消假,视为休完全假;超假未按时上班,视为旷工。
三、上课制度
1、教师须按教导处安排的课表上课,凡因私事请假须将协商调课情况报教导处备案,凡因公事调课由教导处发调课单。
2、无论因公因私,调课行为一旦成立,上课教师须对课堂教学负完全责任;若不经过教导处而私自调课或各种原因造成误课,课堂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学校课表所规定的教师承担。
3、课堂教学“十不准”:不准坐教(因病除外);不准串门聊天;不准接听拨打电话;不准看报刊杂志;不准织毛衣、带小孩;不准以任何借口(如拿粉笔、拿作业本等)离开教室;不准不带教材、备课本上课;不准拖堂;不准酒后上课;不准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办公制度
1、学校实行教师坐班制,除了上课或学校指定的其它工作外,上班时间均要到办公室坐班,因事外出无论时间长短均要向分管考勤工作的领导请假,并告知当日值日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办公期间,不准串门聊天,不准打牌下棋,不准带小孩,不做与办公或教学无关的事情。
3、讲文明,讲礼貌,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工作。
4、使用电脑时不玩游戏,不聊天,不浏览不适宜的网站。
5、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乱丢乱扔乱吐,不乱写乱画乱张贴,整理好个人办公桌上物品,做到存放有序,整洁美观。
五、会议制度
1、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不随意进出。
2、带好会议笔记本,作好会议记录。
3、会议期间,将移动电话调为振动(或无声方式),会场内一律不允许接听或拨打电话。
4、不讲小话,不看报纸杂志等,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每周教师例会原则上不批假。
六、有关规定
1、教师考勤将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婚、丧、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给假,各项工资照发。
3、病、事假须按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不得电话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4、值日领导秉公办事,认真履行当日职责,上、下午各查岗一次。并作好迟到、病、事假、旷工、脱岗失职记载,若出现失职地方,视为脱岗事故一次。
5、每学期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累计最多者,期末综合评估定为最低等。
6、病假超过一个月无法上班者,停发年终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七、奖惩办法
1、学校每年从学校勤工俭学收入中提取专项资金用于教职考勤管理,奖励对象为在学校上岗的教职员工。
2、设全勤奖,当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的,视为全勤。在本校上岗的教职工,学校根据每月的考勤记载,凡出全勤者发给10元的全勤奖,当月考勤奖共发50元。(凡由于学校或上级安排而因公误勤者,不扣全勤奖。)
3、根据考勤记载,每迟到一次或早退一次,每次扣全勤奖1元,超过10次的取消当月全勤奖
4、误课一次扣10元。
5、每人每月允许请事假(病假)半天,不扣全勤奖,超出部分,无论事假和病假,每请假一天,扣全勤奖金10元。旷工半天或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取消该教师当月考勤奖。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不断健全完善学校管理体系,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逐步使学校管理步入系统化、科学化、规范性的轨道,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考勤实行签到制,一人一签,任何人不得代签,凡代签二人同责。
第二条:请假审批办法
1、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教导主任审批,报校长备案。
2、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
3、请假(含连续请假)一周以上,凭相关手续由校长签意见,到学区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条:旷工、、迟到、早退、事假、病假的界定:
1、旷工:在正常工作日(包括学校特殊情况下加班)期间,未向相关领导请示批准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岗或离岗者为旷工。不实事求是,隐瞒或谎报请假事由,一经查实,以旷工处理。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工论。
2、迟到:教职工在作息铃声(预备铃)响后未到校为迟到。值班教师在早晨7:30后到校为迟到。迟到认定以教师签到和领导巡查为准。
3、早退:下班铃未响,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离校为早退。
4、事假:教师有事需提前请假。请假时必须说明事由并填好请假记录单,否则不予准假。
5、病假:病假教师病愈上班时,需带医院诊断证明或购药单据予以核实。无医院诊断证明或购药单据视为事假。
第四条:所有教师不得占用上班时间处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特殊情况下报校长批准,另行处理。
第五条:考勤记录
1、上班期间因事外出,需向带班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每个工作日因私事外出20分钟以内不计考勤(每周不得超过两次),超过20分钟按事假处理;未向带班领导请假私自离校20分钟以内按早退处理,超过20分钟,按旷工处理。
2、男教师55周岁以上,女教师50周岁以上,因病并履行正常手续的每学期不超过5天,按全勤记;其他教师不超过两天按全勤记。
3、加班时间可折抵病事假。
第七条:特殊假例处理
1、婚假:达到法定婚育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教职工享受婚假15天,以上均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办理婚假必须出示结婚证,晚婚还须出示相关的证明。
2、丧假: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死亡可享受5天以内特假,配偶父母死亡可享受3天以内特假。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死亡可享受2天特假。
3、产假:女职工请产假应持请假条、结婚证书复印件(原件审验)、准生证复印件(原件审验),请奖励产假的还须提供独生子女复印件(原件这验)办理请假手续。女教职工持准生证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90天,晚婚晚育未办理独生证的产假为120天,晚婚晚育又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证的产假为180天;配偶生育,男职工享受护理假7天(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4、节育和绝育等手术(须出示相关证明)根据计生相关规定享受特假。女教职工施行绝育手术可请特假21天,男教职工施行绝育手术可请特假14天。
5、配偶意外事故、重病住院(须出示正规住院证明),教职工可享受3天以内护理假。特殊疾病,如精神病、癌症、白血病等,按相关政策办理。
6、同事、同学或友邻婚丧可请半天特假。
第八条 考勤的使用
教师考勤情况将作为教职工评优、评先、评职、晋级、晋职、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等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1、每学期连续旷工3天(含3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每学期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事假累计超过1个半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半月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直接定为合格等次;
3、每学期迟到、早退累计超过40次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直接定为合格等次;
4、绩效工资中考勤部分,如果有按学校考勤规定处理的情况时,在绩效工资中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如无硬性规定时,则不作处理。
第九条:未尽事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规定由学校行政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经20XX年3月12日我校全体教师通过,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原考勤规定同时废止。
一、教师在岗工作时间规定
教师要按时上下班,一天的一般工作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7:30—17:10
值周六:8:30—11:00(幼儿园无幼儿)
幼儿园根据季节作适当调整。
二、教师入岗规定
幼儿园实行打卡制度。教师要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上下班时间,按规定时间进入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离岗。
对教师的上班,园长和教研主任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及时而准确地记录教师的出勤情况,对于缺勤情况要及时登记。
三、教师离岗请假规定
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未到岗,都要事先向园长请假,遇有急事不能及时请假,事后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1、按规定时间未到又未请假的算作迟到,早些离岗的算作早退。迟到、早退要向园长口头说明,一月内迟到一次不计入考勤。
2、教职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临时请假外出的,一月内一次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计入考勤,超过1小时按事假半天计算。
3、事假在一小时到半天的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按一天计算,事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必须写上请假条,向园长请假,说明请假理由,请园长签批。
4、病假半天,必须写上请假条,说明病因,向园长请假。病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送上医院建议休息证明,向园长请假。
5、教职工参加学校同意的各类培训,每次学习以通知为依据,向园长请假,带班教研主任安排。
6、教职工的婚假、产假等法定公假,写上请假条,向园长请假,同时送上有关证据。
7、教职工要公出,必须向园长说明登记,待园长同意后方可公出。未经同意私自外出,按旷工计。
8、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续假而又未上班,按旷工计。
9、事假一般一次不超过7天,一学期不超过一个月。
10、教职工的结婚、分娩、探亲、丧事假,均按有关规定给假,但仍需办理请假手续。
11、教职工如提前结束请假期,应向批准人销假,请假时间予以更正。
四、教职工在岗工作规定
教师进入岗位,必须坚守岗位。要坚持人在心在,人在业在,人在情在。
1、上课。教师和辅课教师在上课时间内,必须在班级认真教学,与幼儿同在。要准时上下课,不得迟上课,不得提前下课,上课期间不得电话聊天或客串别班,其他教师也不得在教室内聊天影响上课秩序。
2、开会。每次开会,参加对象无特殊情况必须到会,且不得迟到、早退,开会时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3、活动。幼儿园组织的各种活动,如开放活动、课外活动、教研活动,辅导活动,环境整改等,教师要热情参加,投入活动,不得抱怨、推托、有情绪。
4、对于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岗位、任务,如值周、加班、兴趣活动指导等,教师要尽职尽责,积极配合,不得离岗、推托、抱怨。
五、检查、记录规定
加强教师出勤的管理,园长及教研主任必须如实地进行考勤登记管理,而且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合理,不得包庇、隐瞒、弄虚作假。
1、教研主任对教师的出勤要随机检查,按实统计,定于每月初三号向领导汇报上月考勤。
2、园长要督促私事请假、病假的教师办好手续,及时的交予教研主任登记作好统计。
3、园长根据需要,对某一项或几项内容进行抽查,对有问题的教师及时记录和教育。
六、对考勤奖惩的规定
1、教师职工每月内迟到一次不计入考勤,第二次本月全勤奖扣除,第三次起(含第三次)每次扣基本工资5元,以此类推。
2、教职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临时请假外出的`,每月内一次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计入考勤,超过1小时按事假半天计算。请假后本月全勤奖扣除,请假一天扣除基本工资平均到实际工作日的平均数。
3、每周的随机检查发现教职工没有请假而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现象。事后教师首先要向园长口头说明原因,然后根据教师离岗时间的长短和离岗的性质,视作一定的事假处理。一般情况下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作一天的事假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旷工计。
4、经检查,上课、下课、午间、当班期间有没有按时到岗、离开学生与人聊天、客串别班、体罚学生等不规范现象,若有发现一次扣除基本工资20元,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5、每月无病、事假,计作全勤,对全勤教师奖励30元。
七、出勤统计管理
1、每月由园长对教师出勤情况进行统计,造好教师出勤奖发放册,交给会计审核,然后发放出勤奖。
2、幼儿园把教职工出勤情况归入教职工年度考核。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勤对象:
学校全体教师。
第二条:总体要求:
服从管理,坚持坐班,积极出勤。
第三条:考勤内容:
1、全体教师每天要按学校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同时,升旗、集会、教研活动、家长会、年级以上的大型活动及其他紧急情况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的出勤情况纳入学校考勤范围,班主任还要按规定的时间到班到岗(含用餐、就寝、出操、读报、班谈、集会、组织学生离校等)。
2、全体教师必须坚持按课表上课,全体教师必须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集会、教研、公益劳动等学校或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
3、所有后勤岗位和特定岗位(例如:公寓管理、生活老师、保卫、食堂、驾驶、水电、清洁、医务、保管、电话吧、小买部、书店、阅览室、打印、保管等)必须按部门规定的要求到岗(另行制定)。
4、值日领导和教师应按工作要求到岗(详见行政值日职责、教师值日职责)。
5、特聘教师及兼职而不能坐班的须经校长同意并报教务处和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考勤管理:
1、各处室管理人员、任课教师每天上下班时,自觉在签到机签到和签退。
2、教务处设专职查岗员,定时和不定时对教师到岗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记录。
3、学校行政领导不定时对教学和非教学岗位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记入日志。
4、分管教学领导、教务处、各学部、各年级组要定时做好教学岗位人员的巡课检查,并将缺勤情况(含早晚自习、监考等)交教务处登记。坐班情况的检查由年级主任负责并在年级日志上做好记载,每月30日上报办公室做当月出勤统计。
5、办公室按月汇总、通报全校出勤情况,处罚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第五条:请假程序:
1、各类假期在3天以上的,须校长审批;假期在1天以上3天以内的,分管校长审批(吴民佑:行政后勤人员贺廷江:各班主任李方胜:教学人员(含假期内有课的班主任),教职工病假3天以上需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急诊除外)的诊断证明,否则,不予批假。;假期在1天以内,可由分管主任(含年级主任)审批,持有效假条到教务处备案。
2、班主任请假后还应将请假时间及代理班主任等情况一并报学工处登记(一般假期均由请假人协调,特殊情况由学工处安排代理班主任,事假应由请假人支付顶工费)。
3、各类假期都应填写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经相关领导签字后留存相关处室备查。
4、教师因公出差或参加学习培训等,一般应提前3天带通知原件到办公室填写公差派遣单后交由校长签批,公差派遣单在领导签字后个人留存,报帐后交办公室登记。
5、一般情况下,公差和事假均应由教师个人协调换课,返校后回换,凡教师离校,均应向教务处提供顶课单,否则,作旷课处理,病假或特殊情况下的课务安排实行个人换课和教务处安排顶课相结合,请假人必须与顶课教师搞好业务交接。教研组开展活动,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由组长负责考勤并将情况报教务处统计,未经请假视同旷工半天处理。
6、必须先履行手续然后离校,若属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病危需紧急抢救,家有突发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要电话告知有关领导同意,并在事后及时补齐请假手续,手续不齐备的病事假等视为旷工。
7、教职工假满或提前返校均应及时到有关处室销假,续假须重新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8、校级和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告知办公室。
第六条:假期待遇:
(一)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事假全年累计一周以内假期内个人日工资减半(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全校统一考试阅卷期间请事假),全年累计在一个周以上、两个星期(按7天计,不含公休假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下同)以内的,其请假天数的工资按日工资的30%计发。半个月以上,一个月以内扣发全部工资,一个月以上不批事假,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二)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病假在1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1个月不满3个月的,从第2个月起按个人日工资的80%计发。
3、病假超过3个月的和因公负伤治疗及身患绝症者,其待遇按省、地区有关规定签定的劳动合同执行。
(三)产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申请,产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产假90天,难产增加15天,晚育的妇女增加30天,不累计)。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产假期满后,经批准获哺乳假的,在规定的哺乳假期间,工资停发,学校每月付生活费600元,哺乳假不超过两个月。
3、在规定的结婚假期间(婚假时间为3天,晚婚者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加至7天),工资全额发放。
4、直系亲属死亡后,最高可批准5天丧假(不含路途时间),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5、婚假、丧假期间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
第七条:处罚细则:
1、迟到:教师要提前2分钟到所授课教室候课(听到预备铃声进教室),上课铃声响后未到教室者记为迟到,迟到一次(五分钟以内)扣二十元。超过五分钟,但在十分钟以内扣五十元,超过十分钟,但在十五分钟以内,扣一百元,十五分钟以后记为旷课,旷课一节第一次扣贰佰元,以后每旷课一次,翻番处罚。
2、早退:下课铃未响或下班时间未到,无特殊事由离岗者为早退。早退一次扣二十元。
3、坐班:未到一次扣三十元(以抽查记载为准)。
4、换课:教师相互换课,未到教务处履行手续的均作旷课处理。
5、签到:全体教师实行指纹签到(退),凡未签到(退)的每人每次扣3元,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2元,以月为单位在工资中扣除。
6、值日:未按要求到岗每次扣三十元,当班教师有事不能到岗检查,需征得当班值日领导的同意并应找人顶替,否则作旷工一天处理。
7、旷工一整天(有课按课节计)处以贰佰元罚款。
8、一学期累计旷工不超过2天,能主动返校并承认错误的,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只要有一次旷课就取消年终考评评为优秀的资格)和经济处罚。累计旷工2天及以上,或累计旷课5节次及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补充说明:
1、教师坐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可适时调整)。
2、全体教师周六和周日实行弹性坐班,即有课上课,无课可不坐班。
3、全体教师每周可拥有1个轮休日,但须固定报分管处室同意后到办公室备案。
4、升旗、集会、学习、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及学校要求的其他统一活动,教职工无论是否轮休,是否都要按时参加,出现问题参照以上情况处理(一般每次活动作半天计算,由查岗员和有关处室清点记载)。
5、非教学岗位缺岗、失职的处罚情况由相关领导参照本制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6、本制度从20xx年2月24日开始执行,员工出勤情况将作为年度评优表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二、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办到,则三天内须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作。
三、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将通知原件交由校长签批意见。未特殊情况,个人学历进修一般不代课,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己的`课务安排落实好。因公外出的课务安排依上两者结合处理。
四、凡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排课。
五、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向年级组长请假,一节课时间以上的,向校长请假,并要在传达室登记,如实填写出校时间、外出事宜等内容方可离校,回校时必须写时回校时间。
六、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七、婚、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均作病假论。
八、早操、集会、学习,教师都要到场(特殊情况除外),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假论,违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论处。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月汇总填表于宣传栏上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必须于7:20前到岗,全体教师必须于7:50前准时到校。
下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全体教师于1:10(春秋冬季)、1:40(夏季)前需准时到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五下午第二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注: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前或假后必须调好。
2、教师病假、事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一天以内向副校长请假;半天以内向教导处请假。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培优扶困、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7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3节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前3天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7、婚、丧、产假按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
8、教师因公出差,填好调课单,不计缺勤。
四、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五、本制度从20xx年9月2号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六、奖惩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10元。
2、事假每天扣活津贴20元;
3、病假每天扣活津贴10元;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员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六、调课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
八、附则
扣罚现金由当事人在当月内交到财务管理员邱老师处,由学校统一管理,作临时代课费用开支!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考勤对象:学校全体教师。
第二条 总体要求:服从管理,坚持坐班,积极出勤。
第三条 考勤内容:
1、全体教师每天要按学校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同时,升旗、教研活动、家长会、年级以上的大型活动及其他紧急情况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的出勤情况纳入学校考勤范围,班主任还要按规定的时间到班到岗(含用餐、就寝、出操、读报、班谈、组织学生离校等)。
2、全体教师必须坚持按课程表上课,全体教师必须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教研、公益劳动等学校或各室统一组织的活动。
3、所有后勤岗位和特定岗位必须按部门规定的要求到岗。
4、值日领导和教师应按工作要求到岗(详见行政值日职责、教师值日职责)。
5、特聘教师及兼职而不能坐班的须经校长同意并报教务处和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 考勤管理:
1、各处室管理人员、任课教师每天上下班时,自觉签到和签退。
2、教导处设专职查岗员,定时和不定时对教师到岗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记录。
3、学校行政领导不定时对教学和非教学岗位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记入日志。
4、分管教学领导、教导处、各年级组要定时做好教学岗位人员的巡课检查,并将缺勤情况交教导处登记。
5、办公室按月汇总、通报全校出勤情况。
第五条请假程序:
1、各类假期在2周以内的,须校长审批;2周以上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已婚育龄女教职工请假,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假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期满须续假的,必须提供新的计划生育证明。
2、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既有本人书面申请、有学校批准意见、有按时返岗销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逾期不销假不到岗的、请假期间在其他单位兼课或做其他工作的、经查明属欺骗性质或开具假证明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职工患有重病(瘫痪、癌症、精神病、传染病等)确实不能正常工作的,由本人(或家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例和费用收据,由学校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办理重症病请假手续。
4、校长县外出发,须提前1天到县教育局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返回后,要及时销假。
5、教师因公出差或参加学习培训等,一般应提前1天带通知原件到办公室填写公差派遣单后交由校长签批,公差派遣单在领导签字后个人留存,报帐后交办公室登记。
6、一般情况下,公差和事假均应由教师个人协调换课,返校后回换,病假或特殊情况下的`课务安排实行个人换课和教导处安排顶课相结合,请假人必须与顶课教师搞好业务交接。
7、必须先履行手续然后离校,若属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病危需紧急抢救,家有突发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要电话告知有关领导同意,并在事后及时补齐请假手续,手续不齐备的病事假等视为旷工。
8、教职工假满或提前返校均应及时到有关处室销假,续假须重新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9、校级和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告知办公室。
第六条 假期处理办法:
1、一般事、病假,符合请假手续的,按《zz镇中心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考核办法处理。
2、病假期间执行以下工作待遇:(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仍发放原工资;(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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