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消防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餐饮店消防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餐饮店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篇
第一条 厨房是餐厅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条 定期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所有厨房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燃气使用操作规程》,《餐厅(厨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训合格,严格按照餐厅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岗位操作。
第三条 餐厅(厨房)要配备有合格上岗证的电、水、煤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厨房)的水、电、煤气管道、阀门及炉具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拉、改拆电线,煤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第四条 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第五条 进入厨房人员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厨房内进行非食品生产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第六条 不准在餐厅(厨房)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区域吸烟。
第七条 每次开炉前,必须按《燃气操作规程》,先检查厨房所有燃气阀门,确认全部关闭无误后,与交班记录核对,查看厨房(包括明档)区域无异常情况后;再按操作规范使用。
第八条 厨房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厨房区域安全情况,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拔出厨房机械、电器插头(冰柜除外);关上全部煤气阀门,并做下班安检记录。
第九条 厨房员工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时都要对全部煤气管道、管道阀门、炉具开关、净化排风系统电源箱检查一次并做安检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第十条 厨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电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控下使用。
第十一条 每天专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月25日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餐饮店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篇
餐厅(厨房)是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所有厨房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燃气使用操作规程》,《餐厅(厨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训合格,严格按照餐厅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岗位操作。
二、餐厅(厨房)要配备有合格上岗证的电、水、煤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厨房)的水、电、煤气管道、阀门及炉具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改拆电线、煤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三、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四、进入厨房人员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厨房内进行非食品生产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准在餐厅(厨房)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区域吸烟。
六、每次开炉前,必须按《燃气操作规程》,先检查厨房所有燃气阀门,确认全部关闭无误后,与交班记录核对,查看厨房(包括明档)区域无异常情况后。再按操作规范使用。
七、厨房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厨房区域安全情况,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拔出厨房机械、电器插头(雪柜除外)。全部煤气阀门,并做下班安检记录。
八、厨房员工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时都要对全部煤气管道、管道阀门、炉具开关、净化排风系统电源箱检查一次并做安检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九、厨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电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的监控下使用。
十、每天专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月25日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餐饮店消防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在本村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每年开展两次以上较大模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全体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指导企业和村民做好对外来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三、开展村(社)消防安全检查,对辖区内的消防重点单位,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一般单位,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对村民住宅,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四、督促村(社)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商店)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辖区内企业(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指导、督促村民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开展争创年度村消防安全先进单位。
六、做好村(社)内消防管理资料积累和帐册登记、建档工作。
七、保管好各类灭火器材装备及村(社)区内的公共消防设施等。
八、根据本地实际,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餐饮店消防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图书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9、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餐饮店消防管理制度 第五篇
第一条 厨房是餐厅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条 定期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所有厨房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燃气使用操作规程》,《餐厅(厨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训合格,严格按照餐厅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岗位操作。
第三条 餐厅(厨房)要配备有合格上岗证的电、水、煤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厨房)的水、电、煤气管道、阀门及炉具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拉、改拆电线,煤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第四条 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第五条 进入厨房人员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厨房内进行非食品生产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第六条 不准在餐厅(厨房)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区域吸烟。
第七条 每次开炉前,必须按《燃气操作规程》,先检查厨房所有燃气阀门,确认全部关闭无误后,与交班记录核对,查看厨房(包括明档)区域无异常情况后;再按操作规范使用。
第八条 厨房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厨房区域安全情况,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拔出厨房机械、电器插头(冰柜除外);关上全部煤气阀门,并做下班安检记录。
第九条 厨房员工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时都要对全部煤气管道、管道阀门、炉具开关、净化排风系统电源箱检查一次并做安检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第十条 厨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电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控下使用。
第十一条 每天专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月25日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餐饮店消防管理制度 第六篇
a)一级检查由班组织实施:
⑴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素;
⑵每个员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⑶每个员工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⑷每个员工接班时提前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的问题,由接班领班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以书面报告本部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⑸保安员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小时一次,餐饮场所营业结束时餐饮场所员工还应对营业现场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b)二级检查由部门领导实施:
⑴部门领导每周组织主管和领班对本部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⑵检查班组一级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⑶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⑷负责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书面报告保安部、总经办。
c)三级检查由火锅店领导实施:
⑴每月及节假日来临前由火锅店领导委托保安部主持对火锅店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并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⑵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罚款。
d)检查的基本内容:
⑴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⑵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⑶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⑷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情况;
⑸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⑺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⑻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⑼厨房、灶间烟道清洗情况;
⑽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⑾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
餐饮店消防管理制度 第七篇
一、搞好消防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消防器材、设施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高层建筑应配备救护工具,兴建、扩建、改建的饭店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安装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设施,建立健全相应的使用、维修、保养、检查制度。安全保卫部门几其他部门应职责明确,定期检查和更换过期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三、建立健全消防档案,了解并熟悉饭店消防设施整体布局。应根据各消防重点单位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消防管理规定和消防操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四、饭店新建、更新改造项目的`图纸,须报经区、县以上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竣工后应通过检查验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经营运转。
五、严格管理和控制火种、火源几易然易爆物品,仓库、柜台等场所禁止吸烟,客房、商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施工动火,需履行安全保卫部的审批手续,并在现场设置灭火器材。施工现场易燃物品应撤离。未经工程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乱拉乱接电源。饭店各部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安全措施。
餐饮店消防管理制度 第八篇
第一条各职能部门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二条饭店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饭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各职能部门应当在公安消防部门和饭店保安部门的指导下,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四条饭店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第五条各部门应当确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第七条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属饭店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在公安消防和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其相应的'重点部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应当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第八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不同处罚。
第九条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办。
餐饮店消防管理制度 第九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条 定期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岗位操作。
第三条 经常对水、电、煤气管道、阀门及炉具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拉、改拆电线,煤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第四条 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第五条 进入饭店人员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进行非食品生产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第六条 不准在饭店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吸烟。
第七条 每次开炉前,必须按《燃气操作规程》,先检查厨房所有燃气阀门,确认全部关闭无误后,查看厨房区域无异常情况后;再按操作规范使用。
第八条 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安全情况,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拔出厨房机械、电器插头(冰柜除外);关上全部煤气阀门。
第九条 饭店员工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天上、下班时都要对全部煤气管道、管道阀门、炉具开关、净化排风系统电源箱检查一次发现故障及时整改。
第十条 每天进行安全巡查,每月进行安全大检查。
餐饮店消防管理制度 第十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饭店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饭店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饭店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饭店经理
副组长:饭店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饭店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
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饭店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