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欢迎阅读与收藏。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为了保障我场生产的蛇及蛇产品质量,规范我场的日常管理,使饲养过程达到安全、科学、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养殖场的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
2、养殖场采用半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养殖场,更不得进入养殖区。工作人员进入养殖区须消毒、换上专用工作服、鞋。
3、养殖场所需的各种饲料原料及辅料、预混料均应统一采购,需有放心的来源,饲料质量必须安全可靠,并经检验合格。
4、按技术员提供的'各种蛇不同阶段的饲料配方进行配制,不得随意更改,也不得私自添加饲料添加剂。
5、按蛇实际进食情况饲喂配制饲料,不得私自用野外采捕来的野生动物饲喂。
6、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工作;防止外来人员投毒、投害。同时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宰杀或处理养殖场蛇及蛇饲料。
7、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8、养殖区、办公与生活区的垃圾应指定位置堆放,并及时清理,保持养殖场环境卫生。
9、对养殖用具应在指定位置内规范放置,()并保持干净,如注射器、孵化设备等使用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10、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应及时将患病蛇放入隔离室饲养治疗,并对原饲养室进行清理消毒。
11、对病死蛇应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12、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13、采购药品、物品及时入柜、入库,并作好相关登记。
14、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15、药品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非相关人员不得开启。
16、药品使用应作好药品使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技术员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
17、不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所需药物,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
18、下列有毒有害物质禁止进入养殖场,汞、甲基汞、砷、无机砷、铅、镉、铜、硒、氟、组胺、甲醛、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药物、各种灭鼠药、农药及除草剂等。
19、本制度除了我场的工作人员遵守以外,来我场培训、实践的学员也一并遵守。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为了加强规模养殖场的检疫监管,规范畜禽养殖场的养殖生产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
一、 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和生产管理应严格遵守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 规模养殖场(小区)应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 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并在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三、 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
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 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
㈡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
㈢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的物质饲养畜禽;
㈣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
四、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有专门的档案盒,并载明以下内容:
㈠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㈡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㈢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㈣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㈤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畜禽档案保存2年以上;种畜禽场应依法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和系谱证“三证”齐全,归档并长期保存。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三篇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为了保障养殖场内的管理顺畅和员工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养殖场需要制定一些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不仅能够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而且还能够为养殖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
一、岗位职责
1、公司内部设立岗位职责明确,员工应遵守岗位职责,发挥无缝对接的.协作效果。
2、确认各部门岗位职责,详细说明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方式,以及岗位职责要求的技能水平等。
3、部门主管应定期组织对员工岗位职责的考核,及时发现职责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二、工时计划与考勤制度
1、根据养殖场具体情况,制定每日或每周工作时间,并且明确工作时间内的工作内容。
2、每位员工可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如实填写考勤表,其中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情况应详细注明。
3、每位员工应该定期对自己的考勤情况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4、养殖场应及时对考勤表进行审核,避免错误的数据造成的不必要麻烦和损失。
三、日常工作流程—作业指导书
1、养殖场流程的落实应建立在完善的作业指导书基础上,对员工负责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作业指导书中规定需明示。
2、岗位职责细分后,每位员工应有一份作业指导书,指导员工执行相关工作。
3、每位员工需熟练掌握作业指导书中的内容,落实好工作流程,并及时反馈存在问题或不足。
四、业绩考核与激励制度
1、掌握员工的工作业绩可以更准确地对员工的工作做出评价,对于养殖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为了激励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希望员工在工作中持续不断为公司创造价值,养殖场应确立合理的业绩考核体系,并建立考核档案。
3、养殖场应按照业绩考核体系,适时进行奖惩制度,对于员工的储备和优良员工应该使用人才计划,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五、绩效考核
1、养殖场应定期对员工绩效进行评估,特别要重视基层员工的工作情况。
2、绩效评估应按照考评标准,明确绩效评估流程,从而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
3、绩效考核结果应及时通知员工,对于优秀员工,应及时给出合理的激励措施,对于绩效不佳的员工,应及时提出整改和培训方案。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一、制定养殖场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的意义
1、提高员工工作效率
制定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可以对员工进行规范和约束,让员工知道哪些属于他们的职责和工作范畴,从而避免工作失误和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2、防范工作安全事故
养殖场员工的工作涉及到动物的生命和人的安全,如果员工没有受过培训和规范,极易发生工作安全事故。制定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可以指导员工正确认识工作中存在的危险和风险,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障工作安全。
3、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制定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可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明确员工的工时,加班和考勤等待遇,避免员工合法权益的侵害,从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养殖场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的内容
1、员工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养殖场的敬业精神、行业规范、制度法律等规定,做到保密工作秘密,遵循相关的工作程序。
2、员工工作时间
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节假日的安排,保证员工身心健康,从而更好地保障养殖场的正常运营。
3、员工考勤制度
制定员工考勤制度,包括考勤规则、考勤方式、考勤记录、考勤处理等。做到员工的考勤数据完整、准确、及时、可查,保证员工的考勤记录真实无误。
4、员工每月工资制度
月工资制度是指员工每月工资的计算、发放和管理办法。制定合理的员工工资制度,可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5、员工安全制度
养殖场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企业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规避危险和风险,保障自己和同事的安全。
三、养殖场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制定养殖场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首先,需要明确制度的目标和意义,系统地分析养殖场员工管理的需求,确定制度的内容;然后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具体的制度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规定和约束;最后,通过学习,考核和监督等多重手段,保障制度的落实和实施。
制定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不是一次性事件,而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针对养殖场员工的管理需求,不断地调整和完善制度,保证养殖场的发展和员工的权益。
养殖场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养殖场管理者必须重视和落实的一项工作。通过规范和约束员工的行为和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工作安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养殖场的发展和壮大。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六篇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一切生产工作要按计划执行,在生产过程中当计划发生变化时,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迅速合理的做出生产计划的调整。
3、要奖罚分明,对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4、落实对现场的监督协调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各环节的正常运行(制定现场管理查核表)管理人员每日对现场进行点检,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这是现场管理者的`每日日课。
5、培训员工具有熟练的操作技能,人员的合理分工搭配。
6、充分做好生产前物料的领用备料工作,更换规格时做到快速换线。
7、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8、加强来料品质管控,做到把下工序当成客户,不把不良品流到下工序,落实工序互检,加强信息的反馈。
9、时刻关注品质,重视品质问题的改善,针对异常问题的发生必须彻底找出问题发生的根源所在,才能有效的预防和改善。
10、制定特种操作岗位制度,持证上岗,彻底排除一切危险隐患源,加强安全制度监督管理。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七篇
1、本场饲养的生猪在本市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生猪迁移出市外,应将生猪运至指定地点,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自宰自食生猪,在屠宰前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引进种用公、母猪,在引进之前,须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引入。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5、跨省引进商品型饲养生猪,在引进前须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八篇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生猪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九篇
为了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个人负责制
养殖场在公司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公司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监督员的职责
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负责养殖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饲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
4、监管养殖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公司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
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公司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
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公司和检验检疫部门。
技术员的职责
1、技术员负责病虫防治、监督员负责药品发放。
2、依各个季节不同病害,采取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监督员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监督员应准备好药品交付当日班长,并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害虫发生情况,对病虫害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牲畜要进行镜检以确定病虫害,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公司,公司请权威部门予以确定,并把确定的情况及时告诉技术员。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措施。
6、监督员应监督技术员的病虫害发现情况,同时应将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报告公司及检验检疫局部门。
采购员管理制度
1、采购员采购药品物品,必须哟地方签字,采购单要上交一份到公司财务办公室存档备案。
2、合理科学管理备用金,不能拿备用金做其他用途使用,更不能拿去做私人事情。
3、采购药品、物品及时入库,办好相关手续。
4、采购员的差旅费报销规定:(1)乘车费、业务洽谈费全额报销(皆不包括打的和马仔费);(2)餐费标准:县城及县辖区各乡镇为5元/餐(人);区、市等较发达城市10元/餐(人);(3)住宿标准:县城及县辖区各乡镇为20元/晚(人);区、市等较发达城市35元/晚(人)。
料管理制度
1、饲料需来自无农药全生态的农家生产的玉米、水稻、黄豆等
2、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3、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仓库管理员当面交接,并填写入库单,仓管员还必须清点进仓饲料数量及质量。
4、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饲料必须隔墙离地分品种存放。
5、建立饲料进出仓库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进出仓情况。
6、饲料调配应由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制和投量。
7、调配间、搅拌机及用具应保持清洁,做到不定时的消毒,调配间禁止放置有害物品。养殖用具管理制度
为保障养殖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特建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养殖人员遵守执行。
1、不准喝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拉帮结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2、吸烟应远离易燃物品,同时不影响工作,不影响环境卫生。
3、服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4、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对每位员工提出的`好建议进行鼓励并奖励。
5、保持养殖场环境卫生,不许将生活垃圾乱扔,应采取措施,生活垃圾要选好地址统一堆放,定期销毁。
6、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7、养殖场物品实行个人负责制,注意保管、保养,丢失按价赔偿。如因丢失影响生产,另行处罚。
8、实行请假销假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以便调整安排,以不耽误生产为原则。
全体员工应团结配合,扎实工作,以场为家,以场为荣。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生活区的垃圾具备防护措施,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2、养殖用具每天清洗一次,保持干净。
3、外来人员不得随时进入养殖区。
4、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养殖用具食料槽,饮水槽专用,并进行消毒,做好发病食料槽,饮水槽的有效隔离。
5、病、死牲畜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6、购进的种牲畜经过检疫,防止病原体传入。
7、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药物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2、药品的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质检查、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主要内容有:品名、规格、主要成分、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3、搬运、装卸药品时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4、药品仓库专仓专用、专人专管。在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按剂量或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地面必须保持整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5、药品出库应开《药品领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技术员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严格遵守停药期。
6、不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牲畜用药物,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
7、用药施行处方管理制度,处方内容包括:用药名称、剂量、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用药目的,处方需经过监督员签字审核,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和不明成分的药物,领药者凭用药处方领药使用。
有毒有害物质防护措施
1、日常重视四周卫生,及时把死、病清除到无害化处理场所深埋,及时隔离、防护清除生活垃圾。
2、严格执行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制度,制定完整进仓和领用记录,记录需用相关人员签名。
3、值班人员遵守相关守则、制度,防止外来人员投毒、投害。
4、下列有毒有害物质禁止进入养殖场,汞、甲基汞、砷、无机砷、铅、镉、铜、硒、氟、组胺、甲醛、六六六、滴滴涕、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药物。
奖惩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得到一定的奖励
1、对养殖场的疾病防治得力,挽救养殖场重大损失的;
2、进行自主创新,节约成本,成效显著的;
3、进行立体综合养殖,效益明显的;
4、管理措施有力,使养殖场连续18个月没有发生事故的,等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受到一定的惩罚
1、弄虚作假的,如考勤、采购作假的;
2、经常迟到早退的(一个月累计≥3次);
3、无故旷工的(一个月累计≥18小时);
4、打架斗殴的,情节严重的交司法处理;
5、监守自盗或与他人合伙,使公司养殖场经受损失的,严重的交司法处置;
6、私自宰杀养殖场牲畜,照价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7、出现养殖场无人看管时间超过35分钟的情况的等等。
上述具体奖惩规定另行订立。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十篇
为了加强规模养殖场的检疫监管,规范畜禽养殖场的养殖生产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一、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和生产管理应严格遵守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规模养殖场(小区)应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
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在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三、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
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
㈡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
㈢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的物质饲养畜禽;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1、凡进入鸡场的人员,无论是进入生产区或生活区,一律先经过鸡场大门口进行脚踏消毒池(垫)、消毒液洗手、紫外钱照射5分钟方可入内。
2、所有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坚持“三踩一更”的消毒制度。即:场区门前踏3%的火碱池、更衣室更衣、消毒液洗手、生产区门前消毒池及各鸡舍门前消毒(盆)消毒后方可入内。
3、外来人员禁止入内,并谢绝参观。若生产或业务必需,经消毒后在接待室等候,可以借助录像了解情况。若系生产需要(如专家指导)也必须参照生产人员入场时的消毒程序消毒后入场。
4、饲养人员除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区窜舍,工具不得互相借用。
5、任何不准带饭入场,更不能将生鸡及含鸡肉制品的食物带入场内。场内职工和食堂均不得从市场购鸡,吃鸡问题由场内宰杀健康猪只供给。
6、本场送鸡的'人员和车辆,必须经过全面消毒后方可回场。
7、严格场内养猫养狗,职工不得将宠物带入场内。
8、饲养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养鸡工作。
9、场内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鸡及其他动物的疾病,猪场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猪的配种工作。
10、每天打扫鸡舍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经常检查饮水设备,观察猪群健康状态。
11、鸡场工作人员应按时完成每日的资料记录。
12、认真做好日常生产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引种、配种、产仔、哺乳、断奶、转群、饲料消耗等。
13、种鸡要有来源、特征、主要生产性能记录。
14、做好饲料来源、配方及各种添加剂使用情况的记录。
15、兽医人员应做好免疫、用药、发病和治疗情况记录。
16、每批出场的鸡应有出场鸡号、销售地记录,以备查询。
17、资料应尽可能长期保存,最少保留2年。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1、养殖场(小区)大门和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
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光照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
3、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择。
4、圈舍每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物品,保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通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一月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
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和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行消毒。
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对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
8、产房消毒:进入产房前,地面和设备应冲洗干净并严格消毒,母猪全身洗刷干净并消毒后进入产房,分娩前必须严格消毒乳房和阴部,分娩完毕,再用消毒药抹拭乳房、阴部和后躯,及时清洗产房。
9、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为了规范兽药采购、保管和使用,确保安全用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购兽药,必须购买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
二、使用兽药,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必须载明进货厂家或经销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三、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目录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兽药的使用依照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四、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时,饲养者应当向购买者或者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购买者或者屠宰者应当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五、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经批准可以在饲料中添加的兽药,应当由兽药生产企业制成药物饲料添加剂后方可添加。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六、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向县畜牧兽医局报告。
黄石镇畜牧兽医站监制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养殖业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产业之一,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很多家庭都通过养殖来增加家庭收入。但是,养殖业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为了保证养殖业的长远发展,制定一套科学的养殖场管理制度范本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一、养殖场场地规划
1、养殖场应选在远离居民区和主要道路的安静处,以减少对环境和周边社区造成的影响。
2、养殖场的建设应满足国家对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例如需要排污等必要的手续。
3、建设养殖场之前,需要对场地进行评估,看是否适合养殖场建设。同时需要考虑到场地周边天然资源的保护和区域生态平衡的维护等问题。
二、养殖场建设要求
1、养殖场的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包括建筑规范、施工标准等。
2、加强对场地周围的`防护,例如加固场地围墙和建立安全防护装置等。
3、养殖设施和设备应采用优质环保材料,确保养殖设施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如果可以,应适当使用一些创新技术和新型设备,例如智能化设备等。
三、养殖场管理
1、制定科学、合理的养殖定额和生产标准,确保生产有效性和质量。
2、制定明确的生产计划和生产流程,规范生产活动的开展。
3、设立质量监管机制,建立检测和报告机制。例如实验室检测和产品质量评估等。
4、建立员工管理机制,确保员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素质。如果可能,可以建立员工奖励机制、晋升晋级机制、培训机制等。
5、建立健全的安全和环保系统,制定应急和卫生安全措施。
四、养殖场营销模式
1、建立一个全面有效的销售渠道,包括线上和线下渠道等。
2、积极把握市场变化,了解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如果可以,可以发挥“大数据”优势,实现市场的精细化管理。
3、对经营状况进行及时评估,评估结果可以为优化生产和销售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以上便是养殖场管理制度范本的一些主要内容,当然,具体的管理措施应视养殖场的具体情况而定。总之,如果有了这种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养殖产业的管理水平、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动物养殖场养殖档案制度
一、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生猪养殖代码;
二、饲养种猪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三、生猪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四、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2年,种猪长期保存。
动物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一、新出生仔猪,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二、猪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生猪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生猪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五、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动物养殖场物预防免疫接种制度
一、准时准量免疫接种,做到头头免疫注射
二、注射疫苗时,小猪一栏换一个针头,种猪一针筒疫苗换一个针头。病猪不能注射,病愈后及时补注。
三、接种活菌苗前后1周停用各种抗菌素。
四、发生过敏反应肌注肾上腺素;为预防过敏反应及加强免疫效果可在注射疫苗前饮水添加维力康等抗应激、免疫增效剂药物。
五、各种疫苗要按要求进行保存,凡是过期、变质、失效的疫苗一律禁止使用。
六、免疫接种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免疫程序》进行。
七、免疫注射时,尽量不打飞针,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
八、做好免疫计划、免疫记录。
动物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制度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动物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出场时应提前2天向当地镇农技服务中心申报检疫。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镇农技服务中心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七、申报产地检疫数作为项目申报核定出栏数的重要依据。
八、违反上述规定将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一、经营场所、养殖场(户)必须制定无害化处理制度。
二、检疫中发现的'病死畜禽及染疫畜禽产品,按照规定在检疫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各市县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机构对无害化处理制度的落实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对不执行制度及造成疫情传播者,按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必须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对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及畜禽产品必须作好记录,并列入档案管理。
五、无害化处理措施和方式必须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和GB16548—2006进行。
六、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建设必须科学合理,远离居民区、水源和交通要道等,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动物用药管理制度
一、采用环保型消毒剂,勿用毒性杀虫剂和毒性灭菌(毒)、防腐药物。
二、药品、添加剂的购入,分发使用及监督指导,须从正规大型规范厂家购入,并严格执行国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药品购入、检测和使用需由国家授权和兽医药使用规范,并结合各进口国的要求实施,以防止滥用。尽量减少用药。药品的分发、使用须由兽医开具处方,并监督指导使用,以改善体内环境,增加抵抗力。
三、兽用生物制品购入、分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
四、场房建设有利于消毒隔离,统一生物安全措施与卫生防疫制度。
养殖场动物消毒管理制度
一、装卸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在装前、卸后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开展消毒工作。
二、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06进行消毒。
三、存放动物的圈舍、动物的屠宰车间,每天坚持清扫、消毒一次。
四、对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必须要按照固定消毒管理流程进行严格消毒。
五、对经营畜禽及畜禽产品的场所必须定期消毒。
六、对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人员、服装、污染场所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七、要规范使用消毒药品,领取、配置应有记录,手续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