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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 2024-10-02 19:05:19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篇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是院长领导下负责对院内医疗器械在临床上的安全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的组织。

  1、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家有关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有关的'管理规范。

  2)起草、制定、审核和评价医院内有关医疗器械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政策,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通报、讨论和分析院内外发生的,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有关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的重大问题,探讨改进医院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的建议、方法和措施。

  4)通报院内出现的重大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和追踪,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的结果。

  5)对医院内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的工作状况进行分析、讨论和总结。

  6)对在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有关科室和人员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对在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工作中有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科室和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

  2、人员组成

  由医院领导及有关医疗行政管理、临床医学、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器械采购和保障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

  组成成员:院长(史学森)、分管院长(杨贵林)、医务科科长(张建礼)、护理部主任(白梅梅)、医院感染科科长(宋宏鹏)、医疗器械科科长(赵福)。

  3、工作方式

  日常工作由医务科和医疗设备科负责,每次活动要有记录,有小结。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甘肃省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甘肃省卫计委、定西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冷冻的尸体可延长到7天,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时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及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院本部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I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II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III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及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IV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I级和II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条例》、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以及我院《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执行。

  (二)III、IV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和公示,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五、职责

  医务人员和相关科室:

  1、识别与报告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并提出初步的质量改进建议。

  2、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持续质量改进措施的实施。

  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7类:

  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丧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后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言语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

  (一)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务部门、护理部门或质量控制科报告。

  (二)I、II级事件报告流程

  1、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I、II级事件时,应按我院《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的程序进行上报。

  2、当事科室需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交护理部或医务科。

  (三)III、IV级事件报告流程

  报告人在5个工作日内填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至护理部或医务科。

  八、奖惩机制

  1、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者,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以200—500元现金奖励。

  2、隐瞒不报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xx元的处罚;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另按本院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处罚。

  3、医患关系办每季度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进行分析,公示处理结果及有关的好建议,跟踪处理、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4、每年由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务会通过。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江西省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五、按照卫生部、河北省卫生厅、保定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六、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八、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冷冻的尸体可延长到7天,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十、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十一、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一、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职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三、对急危患者,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四、对毒、麻、等药品严加管理,按制度用药。

  五、对医疗设备、电源、氧气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查。

  七、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八、各级各类医务人员恪守职责,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一)医疗制度、医疗技术

  1.重点抓好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规范、查对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知情同意谈话制度等。

  2.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3.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

  4.加强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二)病历书写 重视医疗文件的内在质量与安全。医疗文件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同时医学模式的改变,对医疗文件的书写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医疗文书的内在质量管理,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1.《病历书写规范》的再学习和再领会。

  2.病历书写中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字迹的清楚性;

  3.体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上级医生查房的及时性和记录内容的规范性;

  5.日常病程记录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包括上级医生的医疗指示,疑难危重病人的讨论记录,危重抢救病人的抢救记录,重要化验、特殊检查和病理结果的记录和分析,会诊记录、死亡记录和死亡讨论记录等);

  6.正确对待家属同意治疗意见的签字。《知情同意书》的签订实际上是双向性的,医护人员必须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对待家属对治疗操作同意的签字,在治疗中要精益求精,尽可能避免发生意外。临床医生在选择治疗方式、方法、药物、护理措施的同时,要对家属讲清利弊,充分征求意见,尊重患者或家属对治疗方法的选择权。

  治疗知情同意记录的规范性(包括住院病人72小时内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特殊检查、治疗的知情同意谈话记录,医保患者自费<特殊>药品和器械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等);

  7.治疗的合理性(抗生素的使用、更改、停用有无记录和药物的不良反应有无报告和记录,处方〈包括精神、麻醉处方、引产药物〉的合格率等);

  8.归档病历是否及时上交,项目是否完整;

  (三)医院感染管理

  1.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2.医院感染散发病历报告落实情况;

  3.清洁、消毒、灭菌执行情况;

  4.手卫生与自身防护落实;

  5.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6.一次性无菌物品是否按规范使用;

  7.多重耐药菌及非结核分枝杆菌的预防与控制;

  8.医疗废物的管理;

  9.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

  10.术前、术中、及术后感控措施。

  (四)加强对临床路径及按病种付费的管理临床路径及按病种付费管理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精神,完善科室标准化医嘱单,发挥科室的监督作用。 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保障安全措施与医院发展相适应和配套。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自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经常性地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全员质量管理意识。对发生不良事件及时上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第四部分: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质量与安全意识。

  全科医护人员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精神,熟悉与医疗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经常性地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全员质量管理意识,牢固树立“质量与安全第一”的观点。

  二、强化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要逐步强化科室的风险管理,成立医疗质量风险基金。通过风险管理,强化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有效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促进科室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差错及事故。要经常组织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做到警钟长鸣,在保障病人安全的同时加强自我保护。

  三、完善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体系建设,发挥科室的监督作用。

  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质量管理小组两级体系的建设,加强对医疗、护理、药事、输血、院感的质控工作。每天检查交接班记录及运行病历完成情况,临床路径及按病种付费情况。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排查。每月20号前检查核心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输血病历,术前讨论,及疑难病历讨论等。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同时检查结果与岗位工资、奖金发放挂钩,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充分发挥科室质量体系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保障安全措施与医院发展相适应和配套。、

  四.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及时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将科室医师分组管理。第1组:

  第二组

  五.: 上级医师负责检查并监督医疗文书书写情况,如有缺陷,应负一定责任。

  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认真落实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

  临床工作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为病人提供温馨、细致、耐心的服务。同时要认真落实执行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如:首诊、首问医生负责制、三级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病案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技术准入制度、查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医患沟通制度等,通过落实制度,始终把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放在医院管理的核心。

  六、加强“三基三严”训练,不断提高医疗技术质量。

  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训练,重点是“三基三严”训练,即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密的方法;加强临床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技术质量。

  每月组织1-2次业务学习。每季度组织1-2次技术操作培训。

  七、重视医疗文件的内在质量与安全。

  医疗文件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同时医学模式的改变,对医疗文件的书写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医疗文书的内在质量管理,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八、正确对待家属同意治疗意见的签字。

  《知情同意书》的签订实际上是双向性的,医护人员必须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对待家属对治疗操作同意的签字,在治疗中要精益求精,尽可能避免发生意外。临床医生在选择治疗方式、方法、药物、护理措施的同时,要对家属讲清利弊,充分征求意见,尊重患者或家属对治疗方法的选择权。

  九、严格科室新技术准入,加强医疗质量考核。

  科室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要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审核及风险评估,严把医疗技术准入关。对重大及特殊手术要监督上报,并组织术前讨论。以确保患者在医院能得到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第五部分每月医疗质量控制重点

  一月份:病历书写和术前讨论

  二月份:三级查房制度落实交接班制度的落实

  三月份:死亡病例讨论和疑难病例讨论

  四月份:医院感染质量控制医院感染暴发的应急处理

  五月份:查对制度的落实首诊负责制落实

  六月份:会诊制度的落实

  七月份:知情谈话制度的落实

  八月份: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九月份:临床路径及按病种付费落实

  十月份: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

  十一月份;新技术准入制度落实

  十二月份:总结全年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

  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活动内容

  1、运行病历专项质量检查情况

  运行病历质量综合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 至少抽取5份以上运行病历或抽取科室内每位医师3份以上运行病历,按照《西平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全面检查运行病历的书写质量、各种签字是否及时、各种知情同意书是否及时签订以及各项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等内容,并对每一份运行病历的质量形成总结性评价或点评。(2)运行病历质量日常检查:病历质控员不定时随机检查运行病历质量,记录病历质量检查记录表,并督查整改情况,纳入每月科室质量检查反馈

  2、抗生素应用

  检查合理应用抗生素情况,对治疗性应用抗生素病例指证掌握情况

  3、科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统计与分析

  掌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流程,检查不良事件报告情况及分析处理措施。

  4、检查临床路径及按病种付费情况。

  5、检查输血病历输血情况及医嘱书写规范情况

  6 检查特殊检查及治疗登记情况

  7、核心医疗制度专项检查情况

  检查术前讨论 、疑难病例讨论、交接班记录情况。

  8、三级医师授权执行情况的调整与分析

  检查三级医师查房记录及签名情况。

  9、重大手术及特殊手术报告情况

  10、院感相关指标的监测和分析

  检查院感知识掌握情况,定期培训

  11、住院超

  30天以及出院两周和30天内再入院患者分析

  12、质量检查反馈的问题分析、整改及改进效果评估。

  13、制定下次改进措施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篇

  1 目的

  积极鼓励并主动要求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可以有效的提高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安全意识,从而保证医疗安全行为。

  2 适用范围

  恩泽医疗中心下属各院区

  3 引用文献

  无

  4 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及内容

  4.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提高医疗安全意识,积极鼓励并主动邀请患者参与药物使用、检查治疗部位确认,就治疗措施和过程的疑问提出咨询。

  4.2患者在门诊或住院的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当主动向患者提供诊疗目的、注意事项、风险及后续治疗等相关事项,仔细解释患者提出的疑虑。

  4.3医务人员须以简明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告知病人,在书面文件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口头解释、图表和照片等方法,一般应告知病人如下信息:

  4.3.1疾病诊断、可能的病因、具体病情及发展情况、需采取何种治疗措施以及相应的后果、拒绝治疗的可能后果,需要患者参与确认的事项等。

  4.3.2手术的目的、方法、预期效果、术中术后可能预料到的后果、潜在危险、直接实施该手术的`人员,手术部位的确认程序等。

  4.3.3康复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患者需要参与的环节及注意事项,患者对医疗措施有任何疑虑,均可直接向医务人员咨询。

  4.3.4参与病人治疗的医生或相关治疗小组成员,病人参与安全管理时的医务联络员。

  4.4邀请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的要求:

  4.4.1由病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参与医疗安全管理。

  4.4.2病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不违反保护性医疗制度的前提下,应将告知内容直接告知其本人,必须履行书面签字手续的由其本人签字,所有需确认的事项由病人本人与医务人员确认。对于不能完全行使民事行为能力的昏迷、痴呆、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病人,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员代为参与医疗安全管理。

  4.4.3在下列情况下,可由病人的委托代理人代为参与医疗安全管理:

  4.4.3.1病人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如实告知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后可能造成病人不安,进而影响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的,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参与医疗安全管理;

  4.4.3.2病人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不能理解或不愿了解各项诊疗措施,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参与医疗安全管理;

  4.4.3.3委托代理人由病人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近亲属或代理人中选择,按照病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的先后循序依次担任。无直系或近亲属的病人,可由其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指定人员担任;

  4.4.3.4病人以授权的方式指定委托代理人,并由双方(病人和委托代理人)按医院规定在授权书上签名,授权书一式两份,医院和被授权人各存一份。该委托代理人代表病人行使其在医院治疗期间的知情同意权,签署各项医疗活动同意书,参与医疗安全管理。

  4.5对操作过程较为复杂,有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或并发症发生率较高以及治疗后果难以准确判定的有创检查、治疗,必须在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时,主动告知并邀请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4.5.1各类手术时邀请患者一起确认手术部位;

  4.5.2麻醉时与患者一起确认麻醉方法、穿刺部位;

  4.5.3某些创伤性和高风险的检查和治疗,如血管造影、取材活检、骨髓穿刺、纤维支气管镜检、各种内窥镜检查时,邀请患者确认特检特治部位;

  4.5.4输血及血液制品时邀请患者或其家属确认血型;

  4.5.5使用毒副作用较大的药物时,邀请患者参与药物查对确认,告知患者并邀请患者主动监测可能发生的毒副作用及不良反应;

  4.5.6详细告知患者有关医保、农医保政策,使用高值耗材情况,在取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邀请患者参与监督;

  4.6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手术前,操作者亲自与病人或其家属详细交待病情、检查治疗的目的、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等情况,经病人本人或其家属知情同意,医患双方签署同意书后,在实施操作前提请患者或其授权人确认手术、操作部位。

  4.7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前,主管医生必须对病人或其家属进行输血风险教育,详细交待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可能发生血源传播性疾病、输血反应等情况,经其 知情同意并签署同意书后,在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时与患者或其授权人一起确认血液或血制品的血型、交叉配备情况。

  4.8实施麻醉前,麻醉医生亲自与病人或其家属详细交待麻醉方式、可能发生的麻醉并发症及意外情况,经病人本人或其家属知情同意并签署同意书后,在实施麻醉与患者确认。

  4.9使用化疗药物、激素类药物、抗痨、溶栓、抗凝治疗等毒副作用较大的药物之前,必须向患者或其授权人讲明使用药物的必要性,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情况,在患方签署同意书后,开具药物医嘱;在使用药物时,医务人员主动邀请患者或其授权人确认使用的药物名称、剂量、剂型、用法。

  4.10患者入院时,医务人员应对其进行跌倒及坠床风险的评估,对风险度较高的患者应当进行预防宣教,并邀请患者及其家属参与预防措施的落实。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篇

  一、目的:

  建立康复医学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采用PDCA循环原理,制定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与安全,保障患者得到优质、合理、高效得康复服务。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得设立及职责:

  设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科主任为组长,就是康复医学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得决策人与领导人,决定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得计划与实施方案,持续改进科室得医疗质量与安全。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设以下管理小组:临床诊疗小组、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病案管理小组、合理用药小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小组、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小组得设立及职责如下:

  1、临床诊疗组

  (1)小组职责:

  ①完成本诊疗小组得医疗工作。认真负责地评估本组每一例病员得病情及疗效;查瞧各种辅助检查得结果并分析;查瞧诊断就是否正确、治疗方案就是否妥当、

  ②完成每日查房。

  ③完成急、危、重、疑难病例得抢救处理;诊疗组长亲自参加、指导高难度得诊疗技术操作。

  ④对本组疑难或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及死亡病例及时报告科主任,提出会诊申请或组织科内讨论,安排人员做好记录、

  ⑤做好医患沟通,发现医疗缺陷、医疗不良事件及医疗纠纷立即报告科主任,并积极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⑥完成病历得质量控制。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时、准确地完成病历书写,及时审签,按时归档,确保甲级病历达100%,杜绝乙、丙级病历。认真学习处方管理办法及书写规范,确保处方合格率达100%。

  ⑦积极参加院内组织得各种业务学习,按时参加“三基”及实践技能考核,确保合格率达90%以上;诊疗组内得上级医师做好对下级医师得“帮、带、教”工作,不断提高本诊疗小组得医疗技术水平;制定小组得业务学习计划、科研工作,承担相应得专题讲座、

  (2)小组人员设立及职责:

  ①组长:组长为科主任,负责主持相关工作。

  ②小组成员:康复医师,负责完成相关工作。

  2、医院感染管理组

  (1)小组职责:负责开展科室得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室医院感染得预防与控制措施,培训、考核本科各类工作人员得医院感染相关知识与技能,针对科室自查及医院主管部门反馈得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2)小组人员设立及职责:

  ①组长:组长为科主任,负责主持召开科室医院感染管理活动,组织落实科室得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及相关任务。

  ②副组长:选取一名医生担任副组长,在科主任指导下,组织小组成员共同制定科室医院感染得预防与控制措施,负责培训、考核全科各类工作人员得医院感染相关知识与技能,记录相关资料。

  ③小组成员:选取医师组、护理组部分人员作为小组成员,与组长、副组长共同制定科室医院感染得预防与控制措施;协助副组长培训、考核全科各类工作人员得医院感染相关知识与技能;参与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小组成员中还包括院感监控医生与院感监控护士,负责履行主管部门对其制定得职责。

  3、病案质量管理组

  (1)小组职责:负责开展科室得病案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科室病案质量监控管理流程与方案,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病历检查,针对从科室自查及医院主管部门反馈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科室得病案质量。

  (2)小组人员设立及职责:

  ①组长:组长为科主任,负责每月主持召开科室病案质量管理活动,组织落实科室病案质量管理工作及相关任务。

  ②副组长:选取一名高年资医生、护士长担任副组长,高年资医生负责科室医生书写得电子病历、纸质病历得病案质量管理,护士长负责护理病案质量得管理。

  ③小组成员:设立医生组其她人员与一名护理组高年资人员作为小组成员,参与病案质量管理活动。各医疗组上级医生负责检查、修改下级医生病历,对本组出院病历进行质控、在医生组中再选取一名医生担任科室病历质控员,负责自查科室所有环节病历、终末病历,针对自查存在得问题及医院主管部门反馈得问题通知责任医生及时整改,记录相关资料,每月对病案质量存在得问题进行总结、分析,为小组得病案质量管理活动提供依据。

  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

  (1)小组职责:负责开展科室得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科室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针对科室自查及医院主管部门反馈得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科室抗菌药物得合理应用。

  (2)小组人员设立及职责:

  ①组长:组长为科主任,负责每月主持召开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活动,组织落实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及相关任务、

  ②副组长:选取一名医生担任副组长,负责培训、考核科室医生抗菌药物应用相关知识,自查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记录相关资料,针对科室自查及医院主管部门反馈得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总结,为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活动提供依据。

  ③小组成员:设立医生组其她人员作为小组成员,参与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活动;各医疗组上级医生负责检查本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

  5、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组

  (1)小组职责:负责监督、自查科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上报,并对科室发生得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及时总结、分析,提出科室质量与安全得改进措施,促进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得到持续改进。

  (2)小组人员设立及职责:

  ①组长:组长为科主任,负责主持召开科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活动,组织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工作及相关任务。

  ②副组长:选取医师组、治疗师组、护理组各一名人员担任副组长。担任副组长得医师组人员负责监督医师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上报与登记;担任副组长得治疗师组人员负责治疗师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上报与登记;担任副组长得护理组人员负责护理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上报与登记;

  ③小组成员:选取医师组、治疗师组、护理组部分人员作为小组成员,协助副组长监督各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上报与登记并参与科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活动。

  6、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组

  (1)小组职责:负责科室各项护理工作质量得检查、分析、评价、反馈,持续改进护理质量与安全。

  (2)小组人员设立与职责:

  ①组长:组长为护士长,在护理部及科主任领导下,负责组织落实科室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及相关任务、

  ②成员:选取护理组部分人员担任成员。负责协助组长进行护理质量与安全得管理,记录相关资料。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得方法

  遵循PDCA循环原理,P即计划(Plan),D即实施(Do),C即检查(Check),A即改进(Action)。

  P—计划:在医院领导下,制定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确定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指标及目标、

  D-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各小组根据自己得职责与任务,按计划要求在工作中认真执行,并落实到具体得人员。

  C-检查:根据计划对监测项目进行数据收集、处理分析、发现缺陷、提出改进措施、重新设计流程,纳入新得内容,并试执行、

  A—改进:根据检查结果,将成功得经验加以肯定,形成“标准”;对缺陷程度采取措施进行改进,并对遗留得问题转下一循环解决。

  四、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得监测项目

  平均住院日、平均病床周转次数、病案质量、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住院超过30天患者管理、传染病报告、输血管理、康复治疗有效率、住院患者康复功能评定率、技术差错率、住院患者跌倒/坠床发生率及伤害严重程度、住院患者压疮发生率及伤害严重程度。

  五、康复医学科保障医疗安全十大原则

  1、严格掌握入院指征不属于康复医学科诊治对象门诊患者,特别就是恶病质患者不能收入住院,应介绍到相关科室。诊断依据不足者,不能草率诊断,应待入院后经进一步检查再下诊断。

  2、签署知情同意书入院时护士应向患方讲解住院须知,主管医师让患方签署康复治疗知情同意书。

  3、医患沟通患者入院后,医患之间应保持良好得沟通,主管医师应耐心给患方讲解治疗或检查得意义与必要性,如患方仍然拒绝医师建议得治疗或检查,主管医师应在病历上记录并要求患方签字。

  4、保护患者隐私医师、治疗师、护士、进修生、实习生、研究生、住院医师、护工在检查、治疗、护理患者时应严密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病情与隐私。

  5、先评定后治疗医师、治疗师与护士共同确立患者得主要功能障碍、康复治疗目标与治疗方案,先进行评定再确定具体治疗方法,治疗师对主治患者实施初(入院)、中(住院时间大于2周)、末(出院)3次定期评定并由主管医师在病历中记录评定结果。

  6、疑难病例讨论对疑难病、诊断不清与疗效差得患者,各治疗组医师必须与相关治疗师一起,在组内、科内讨论,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7、安全第一治疗师、护士、医师必须强化安全意识,对瘫痪、骨折、儿童、骨质疏松、老年等感觉运动障碍患者到治疗室必须要求患方专人接送,以防跌倒、骨折、再卒中等意外发生,患方陪护不在时,必须由治疗师亲自接送、 8、岗前培训对新进员工、研究生、进修生、实习生与住院医师,各组组长应先进行病历书写、康复治疗技术规范操作等与本组工作相关得部门规范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9、医疗文书质控医师、治疗师、护士必须及时、准确记录各类医疗文书,各组组长负责质控,科室病历质控员负责审核全科病历并通知责任医师整改。

  10、医疗应急成立科室医疗应急小组、职责:处理科室发生得医疗纠纷、差错、事故、急重症抢救与各种医疗应急;原则:风险共担、集思广益、沉着冷静、团结协作、及时正确应急、

  六、康复医师医疗与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1、接诊制度门诊医师负责接待门诊患者、确定治疗方案、开处方与治疗单,介绍患者到相关治疗室治疗。住院部医师负责接待住院患者,与患者主管治疗师及主管护士确定患者康复方案,开医嘱,送交治疗单与安排患者到相关治疗室治疗并请治疗师在治疗单上签字,协调患者每日治疗时间,并告之注意事项;主管医师因上课、门诊与休假不在病房时由住院总医师或值班医师负责。

  2、医疗安全制度医师必须向患者说明病情、诊疗计划及医保报销情况,签署自费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康复治疗知情同意书;对瘫痪、骨折、骨质疏松、老年、儿童等运动感觉障碍患者必须在病历中强调专人陪护,以防跌倒、骨折、骨质疏松、再卒中等意外情况发生;遵循医院得三级查房制度查房,各组医师应与患者主管治疗师、护士共同制定新入院与疗效差患者得功能诊断、康复目标(出院目标)、康复治疗计划。

  3、交班制度住院总医师、各医师与值班医师必须参加每日晨交班;值班医师必须在交班本上记录本班特殊情况并亲手移交给下一班值班医师。每日交班内容如下:

  (1)新入院患者。

  (2)病情变化、治疗方案变动交班。

  (3)因故临时停止治疗患者交班。

  (4)上述(2)、(3)项交班对象就是主管治疗师。

  4、修订医嘱制度各组医师完成每日查房后,根据病情需要修订医嘱,并及时通知护士与相关治疗师实施。

  5、病情反馈制度熟悉主管患者得病情,及时了解治疗后反应,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及时将各种检查报告向患者与上级医师反馈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疗效差者,组织当天评定,并修订治疗方案,于次日实施。

  6、康复教育制度医师对出入院患者进行康复教育,交代出院注意事项。

  7、医师质量保证基本程序

  (1)专题讲座日:每周至少1次。

  (2)定期康复评定:每周1次;各组住院1个月与疗效差得患者每周1次评定,具体时间根据情况决定;新入院患者24小时内评定;出院患者,出院前72小时内评定,各主管医师负责主持(医生因故不在病房时,指定负责人),主管治疗师负责评定,并将结果记录在评估表中,主管医生负责将评估结果记录在病历中、

  (3)病历审核制度:科室病历质控员负责审核全科所有病历并通知责任医师及时整改。

  8、执行其它医疗核心制度相关规定。

  七、康复治疗师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规定

  1、组工作制:治疗师与患者主管医生、护士共同制定患者得康复治疗计划/方案,确定患者出院目标。

  2、治疗前安全宣教:治疗前告知患方:患者到治疗室必须由患方专人接送,以防跌倒、骨折、再卒中等意外发生;治疗期间患方要积极配合治疗师实施康复治疗方案,所有治疗由治疗师进行或在治疗师得监护下进行,未经治疗师许可,患方不能擅自进行治疗或康复活动。

  3、治疗师告知患者每日治疗时间;每日治疗前确认患者病情及所能承受能力,与患者说明当日训练内容及需注意事项,治疗过程中尽量与患者沟通。

  4、交班:每日晨交班,交班内容如下:

  (1)新入院患者。

  (2)因故临时停止治疗患者得交班。

  (3)治疗方案变动得交班。

  5、熟悉所治疗患者病情,及时了解治疗后反应,因病情变化或其她原因需修改治疗方案,及时跟主管医生沟通,待医生开具医嘱后方可实施;治疗效果差者,晨交班时汇报,并与主管医生力争当天评定并修订治疗方案,并于当天实施、

  6、患者因故要求临时停止治疗,治疗师应向主管医生说明并记录、签字、

  7、对出入院患者进行康复教育,交代出入院注意事项。

  8、定期康复评定:每周1次;各组住院1个月与疗效差得患者每周1次评定,具体时间根据情况决定;新入院患者24小时内评定;出院患者,出院前72小时内评定,各主管医师负责主持(医生因故不在病房时,指定负责人),主管治疗师负责评定,并将结果记录在评估表中,主管医生负责将评估结果记录在病历中、

  9、治疗时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10、注意各种治疗设备及电源安全使用、

  11、保持治疗室床、椅子得稳定,若有损坏,及时维修,以防患者摔倒。

  12、治疗患者多时,易拥挤,易出意外,注意疏导患者有序治疗、

  13、注意特殊患者得安全保护,并向家属或陪护作特别交代。

  14、执行其它医疗核心制度相关规定。

  八、康复医学护士医疗与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护理核心制度等相关规定。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篇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设备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在其生命周期中安全可靠工作,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健康和安全,保证医疗活动准确有效,根据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委员会《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医疗设备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医疗设备使用管理、维修质量管理、计量质量管理、医疗设备不良事件管理以及基于上述过程中的改进活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设备科成立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团队,成员由设备科具有相应资质

  的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团队名单:

  组长:xx副组长:xx

  成员:xxx

  第四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团队职责:

  (1)在主管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工作。

  (2)按照质量控制目标负责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工作。

  (3)督导相关部门完成年度、季度、月指控目标计划。

  (4)督导相关部门修改、完善、补充质控检查标准。

  (5)定期检查如下内容:设备使用率,设备完好率,采购执行率;

  档案管理达标率;验收差错率;调拨差错率;帐物相符率;配送差错率及劳动纪律。

  (6)检查质控汇总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

  (7)参加质控指导工作,定期听取汇报。

  第五条根据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的要求,分别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医疗设备采购质量管理以及医疗设备维修质量和安全管理。

  三、工作细则

  第六条设备科对医疗设备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对采购计划及采购流程进行监督,对购入的医疗设备进行验证,对医疗设备进行计量检测及功能评估。

  第七条对在用医疗设备与计量器具库存等进行管理,定期盘存,检查有无失效和淘汰产品,并进行处理;对医疗设备的入库、出库及报废进行管理。

  第八条医疗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对相关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对维护工程师进行基本原理和维护技术的培训,并进行考核;对于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涉及设备器械的操作、技术和质量问题,应及时组织讨论,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属于不良事件的应按规定主动及时上报。

  第九条设备维修及预防性维护中出现的故障及故障隐患应进行记录分析,并追查故障原因,彻底检查问题根源,经维修的`设备,应进行性能检测和电气安全检查。

  第十条设备科制定年度医疗设备预防性维护计划,对在用医疗设备的状态进行检测,包括验收检测、状态检测和稳定性检测,必要时需要进行校正和修复;对急救类的设备要重点巡视,保证急救设备完好,建立计量监管体系,根据计量法规相关规定对医用计量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并保存记录。

  第十一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建立临床应用风险评估体系,根据《医疗设备综合风险评估表》将医疗设备进行风险分级,根据风险等级制定设备管理计划;对重点设备实施重点监控,根据风险评估等级进行安全监测,分析数据并总结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内容持续改进。

  第十二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建立医疗设备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对医疗设备不良事件进行监测、报告、管理。

  第十三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所有活动,均须以规定的格式进行记录存档,以便于在必要时进行追溯。

  第十四条定期通报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与风险管理监测的结果,并定期将结果上报院领导。

  四、管理目标

  第十五条医疗设备管理总体质量目标如下:

  (1)严格采购制度、采购流程的执行率≥99%;

  (2)档案管理、资质管理达标率≥95%;

  (3)物品验收差错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4)医疗设备调拨差错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5)库房医疗设备账物相符率100%;

  (6)大型医疗设备的开机保证率93%以上。

  (7)中小型医疗设备完好率达96%以上。

  (8)医疗设备强检完成率100%。

  (9)医疗设备预防性维护计划完成率100%。

  (10)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和培训不低于2次。

  (11)医疗设备安全(不良)事件数目10例/年。

  (12)医学工程人员岗位考核完成率100%。

  (13)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考核完成率98%;

  (14)急救类、生命支持类设备完好率100%。

  (15)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和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使用登记完成率≥95%、一级保养完成率≥95%。(每日1次)

  (16)50万元以内普通设备一级保养每周1次。

  (17)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考核合格。

  五、设备维修后的质控

  六、质量检测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护

  使用质量检测设备及配套设备的人员,仅限于本实验室内熟悉该装置性能并能熟练操作的人员;质量检测设备应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启、运行和关闭仪器;质量检测设备及配套设备应安置在固定位置上,不得随意移动,与之有关的质量检测设备一律不外借,更不能擅自改作它用。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篇

  为了加强医疗装备的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规定制定本规范。

  1、建立组织机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委员会(fmp),全面控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与风险。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监管,保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

  2、研究制定全院医疗器械配置、规划、购置、使用维护、安全管理、分析医疗设备应用风险来源。

  3 、指导各科室医疗器械监管,设备使用前科室进行相关操作安全培训,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与安全注意事项。

  4、设备科根据设备使用年限,及维修频率、及完好情况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巡查及预防性维护(pm)

  5、临床科室健全完善检查检测体系,设专人监测设备使用安全情况,发生安全事件及时上报。

  6、达到以下条件者为高风险状态,需更新设备避免风险。

  (1)、出现设备的外保护或绝缘层损坏,有短路、漏电危险、控制开关失灵等情况。

  (2)使用寿命:电子仪器及光学仪器类为8年,医用电气及机械类为10年,放射性设备及其他耐用设备为15年,纤维内窥镜为5000人次。

  7、设备科维护员负责对大型医疗设备、特种设备进行一次风险评估检测。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重庆市病历书写规范》、《重庆市病案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患者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副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区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一、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分娩室应当配各新生儿复苏抢救的设备和药品。

  二、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

  三、新生儿病房(室)应当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

  四、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

  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

  六、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七、新生儿出入病房(室)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

  八、规范新生儿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儿出入院应当由医2人员对某陪护家属身份进行验证后,由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并记录新生儿出入院时间。

  九、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

  十、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制定诮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十一、对于无监护人的新生儿,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门要善安置,并记录安置结果。

  十二、对于死胎和死婴,医疗机构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加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婴,经医疗机构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同意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应当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妥善处理,不得交由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自行处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置同(4)。

  6.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处置同(4)。

  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及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制度

  1.科室应当设立固定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或交接地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及文字说明(附2)。

  2.严格区分一般废弃物、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医用固体废弃物(黄色塑料袋)及医用锐利废弃物(防水、耐刺坚固容器),分别放置,严格管理。

  3.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医疗废物运出后,及时对暂存地点及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对外交接、登记制度

  1.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2.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3.对交接医疗废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求尽快解决。

  病理科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

  1.有定期对取材室、切片室等进行甲醛、二甲苯浓度的检测报告,保证有害气体浓度在规定许可的范围

  2.病理科工作中产生的废弃二甲苯、甲醛等液体,必须统一回收,严禁随意倾倒入下水道

  3.未固定病理标本取材应在P2级实验室中进行,严格区分污染区、非污染区,应有单独的洗手池和溅眼喷淋设备

  4.有完善的易燃品、剧毒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规范

  5.病理科工作人员应有接触有害品职务补贴,并定期做职业病体检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一、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

  1、应完善医疗安全责任制,使各科室(部门)和各级医务人员做到层层对医疗安全负责。

  2、责任制应达到有责任目标、有实现目标的保障措施、有检查办法、有奖惩激励制度等要求。

  二、医疗安全教育。

  1、目的

  目的旨在使医务人员在思想认识上、职业道德上、应变能力上和保证医疗安全的心理状态及技能上,排除各种主观障碍。

  2、医疗安全意识教育:

  (1)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意识;

  (2)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感,增强医疗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识;

  (3)克服自身及周围有关方面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医德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包括医德理念与医疗安全、医德规范与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等相关性的认识。

  4、质量管理知识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1)医疗安全教育是质量教育的重要内容;

  (2)为保障医疗安全又需要掌握相关的质量管理知识,主要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质量特性的内涵与外延知识、标准化管理知识和医疗缺陷管理知识等。

  5、医疗技术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应紧密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将医疗安全教育贯穿于医学技术教育之中。

  三、医疗缺陷检控与安全把关

  1、医疗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特点。因此,必须时时处处进行缺陷检控,加强医疗安全把关,以防患于未然。

  2、一般地说,医疗不安全事件均潜藏在日常的医疗缺陷之中,因此。强化日常医疗缺陷管理,既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卡紧医疗不安全事件源头的重要对策。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卫生技术人员自下而上和各级行政组织自上而下对重大高难必须坚持定期查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职能部门通过日常业务活动进行质量检查、组织协调,根据医疗质量管理计划和标准,定期组织实施全院性医疗质量检查和分析,针对医疗工作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不断修改、补充、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二)科室质量控制

  从某种意义上讲,科主任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决定了该学科的质量水平。一般业务行政职能部门没有能力直接控制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因此,医疗质量管理主要靠科室、责任在科主任,科室医疗质量是以科主任负责制形成展开的,环节质量的控制和终末质量的检查评价是科主任的职责,是科主任必须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重点抓好的经常性工作。然而正如一个政策执行效果的好坏,一方面取决于制定者的素质,另一方取决于执行者的素质,科主任应该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好头、把好关,若一个科室频繁出现病人投诉、差错甚至事故的话,科主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认真严格执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以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安全行医是最基本的措施,就是严格格执行、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的技术操作常规,也是防范医疗差错乃至医疗事故的有效措施。临床医学是应用科学,而这些制度、职责和常规是行医过程中不断探索总结出来的,是用无数的生命换来的,任何人都不能按照自己的想象,自己的意志来违反这些制度、职责和常规,更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而不严格执行制度、职责和常规。

  1、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医院的基本工作是医疗,三级医师查房是医疗工作的基本形式。各级医师要通过这项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三级医师之间还能相互启发,相互补充,有利于杜绝诊治过程的漏洞。查房时必须带病历牌,主治医师、副主任、主任医师应认真审查病历和医嘱、检查项目、是否需要其他处理并作出指示,上级医师对病历的真实性、科学性、及时性负责把关。

  2、“查对”制度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这是医疗工作的一个根本制度。医生在一切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以免发生医疗纠纷甚至差错事故:如姓名、性别、诊断、用药剂量、种类、手术部位等。每日在开具临时医嘱及计划后,必须交于办公护士,由办公护士核对后再交于巡回输液护士,医生不得直接交于巡回护士,或直接在原输液单上涂改,增减药物;办公护士对每天新开出的医嘱必须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做到天天小查对、每周两次大查对,要求有一名医生参加查对,并进行登记。查对内容:医嘱单、计划单、服药牌、注射单。若出现予盾处以原始医嘱本为依据,查对时间:大处方当日。

  3、术前、术后讨论制度

  外科、妇科、五官科、眼科等手术科室,应严格执行手术讨论制度,尤其是重大、疑难手术。在讨论中应注意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手术方式、术中可能出现的一切情况,正确估计病人对手术的耐受力,严格掌握手术时机,术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一旦出现应如何处理,充分估计手术的风险性,并向家属交待手术的必要性、目的、危险性、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让家属心中有数,签同意书,记录在案。不得杜撰术前讨论内容或走形式,讨论内容毫无内涵,对手术无指导意义。

  4、病历书写制度

  (1)加强病历管理的全过程,从记录开始至交病案储存,每一个环节都要认真落实。

  (2)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对病历的及时性、科学性负责。

  (3)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历。病重及术后3天病人每记录,病危病人随时记录,上级医师要及时认真审查。

  5、首诊负责制

  门诊、急诊医师对来院就诊病人,必须遵守首诊负责制,负责请相关科室对疑难病人、涉及多科病人会诊;对急危重病人先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请相关科室会诊。不得推诿病人,延误病情及抢救时机。

  6、严格交班制度

  每位医生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有记录;对危重病人实行床旁交接班,并作记录签名。接班者若同意交班者意见签名认可,若有异议,请记录异处,并签名。

  7、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

  (1)各科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抢救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使各种设备保持在完好状态。保证随时可用。

  (2)设备管理人员应随时到各科室检查使用情况、设备完好状态等,并当场抽查设备,不得走马观花,询问就罢。凡因管理不当,在救治病人中出现重大设备故障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制度

  特殊、重点科室:如婴儿室、手术室、ICU、要有预防院内感染的措施,并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已发生的院内感染,要及时上报,迅速处理,不得隐瞒真情。

  9、严格执行会诊制度

  各科室在遇疑难病人时,应遵循先科内后院内会诊程序,多请有关科室或有经验的专家会诊,听取大家意见,不得擅自、轻易将病人转往他院。

  10、疑难病人、危重、死亡病人讨论制度

  认真执行疑难病人、危重、死亡病人讨论制度,死亡病人一周内必须讨论,不得弄虚作假,伪造讨论内容。讨论内容要求真实、科学、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

  11、处方制度

  (1)处方由有处方权的本院医师开具,任何人不得越级冒开或代开处方,医生不得将签有自己姓名的空白处方交于他人随意开具药物,违者将严肃处理,处方应按处方原则、规范开具。

  (2)药房发药人员对处方的正确和规范负责,对不合要求处方有权退回重开。

  12、报告审签及报告制度

  (1)医技科室应严格执行三级医(技)师负责制度,对所出报告的正确性负有责任,对疑难、危重病人必须实行科内会诊,并实行双签字,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及严肃性。

  (2)对急诊病人及标本,应及时检查、检验,及时报告(电话或书面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检查及检验报告时间;对有疑难问的检验、检查报告,应及时与临床取得联系(有记录)。以便及时处理或更正报告。

  13、新技术、新项目、重大、疑难、破坏性手术的审批报告制度

  凡是新技术、新项目必须报告院长或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重大疑难、破坏性手术进行审批和术前讨论,按诊疗技术操作常规,作好术前准备,及时向主管院长和职能部门报告登记。

  14、认真严格执行医疗操作常规和职能部门报告登记。

  (1)各专业各级医师应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多发病的诊断要点、治疗原则,不得凭主观臆断,而违背原则,违背常规。

  (2)各级医师之间严格遵守岗位职责,爱岗敬业,下级尊重上级、上级帮助下级,互敬互爱、互相学习、不懂就问,不会就学,各级医师之间要互相学习他人的长处,以纠正自己的短处。

  (3)医技人员及实施各类诊疗操作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各项操作的常规进行,遇特殊情况及时酌情处理,严格掌握指征,危重病人在进行检查时,应有医师陪同。

  (4)各级医师在掌握本专业疾病诊疗常规外,还应熟练常识性急诊知识、急症抢救常规、心肺复苏操作。

  (5)带教人员严格执行医院关于带教带学的规章制度,做到言传身教,把严谨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医术、丰富的知识传授于被带教者,做到放手不放眼,对被带教者开具的处方等医疗文献要审查、签字,并对其科学性、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6)医嘱应由有处方权的医生签字后生效,任何人不得代签、代开。除急诊抢救外,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执行事后由医生补开医嘱。

  二、特殊部门的医疗安全措施

  (一)手术室

  1、人员管理:手术人员不得擅自换岗、换台、离台,禁止术中离台接电话、打电话,手机、呼机禁止带入手术间,禁止在手术间内谈笑风生,高声喧闹。手术期间要严肃认真,有条不紊,谨慎言语。

  2、手术室无菌物品必须标签清晰,注明失效期,并按效期先后使用。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必须分室存放,有专人定期检查失效期和药品存放情况。

  3、手术室、麻醉科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柜存放,药品标签必需醒目,药品必须定位、定量。特殊药品应有专人保管,柜内上销。参加手术的科室一般不应将其它药品带进手术室,如遇个别特殊情况(如术中需用的抗癌药等)也应将带入的药品妥善保管,并提醒麻醉医师和手术护士以免误用。

  4、要加强手术标本管理,术中取下和各种标本,未经手术主刀医师同意,任何人不得丢弃。应由手术护士将标本固定好,妥善放置,医师填好病检申请单,作好登记,指定专人送病理科。

  5、手术室清点制度:手术室必须认真执行清点制度,防范医疗差错事故发生。任何手术术后均由手术者、洗手、巡回护士认真清点手术用品(包括器械、沙布、缝针、刀片等),并在登记本上作好记录,方可关闭手术体腔。如发现异常情况,一定要认真查找原因,在原因未明确前,不得关闭手术体腔。严禁任何人私自在备用的手术包内拿取部分器械,若情况特殊,急需部份器械也应报告手术室护士长同意。对违规者要停止其半年参加手术和资格。

  6、要注意有感染手术的处理。无论受术者一般感染,特殊感染或乙肝阳性等感染者,术前都尽量备齐、备足用品,所有感染手术用品都应在手术间内进行清理,然后进行手术间的消毒。

  7、手术室护士责任重大,要认真执行查对制度,术前再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部位和术式,手术用品与特殊器械要齐全,随时了解病人生命体征和手术进展情况,掌握好输液速度,对手术时间较大或术中变换体位的患者要注意管道、电刀情况。

  (二)急诊科

  1、急诊科医师必须熟练掌握急症抢救常规和专业急危重病的诊断及治疗原则,掌握心肺复苏的抢救操作方法,在抢救病人时要做到及时、准确、不忙乱。

  2、对诊断困难、病情判断不清,处理不易的疑重病人或涉及多专科的病人,急诊科医师必须请相关科室会诊、协助诊治。急诊科医师禁止将危重病人先检查后抢救,而致危重病人死于检查途中。各专科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急诊科医师的会诊请求,违者进行严肃处理。

  (三)门诊部

  1、门诊各专科医生对来本诊断室就诊的病人要分清轻、重、缓、急,对需抢救病人应做到及时就地、就近抢救,同时通知有关人员协助抢救,禁止叫危重病人自行到抢救地点。

  2、导医对来院就诊的病人,就进行就医指导,对危重病协助专科医师进行抢救,负责门诊大厅的秩序。

  3、对在本科就诊的诊断不清或非本专科疾病病人,应及时会诊、转诊,不得隐瞒病情,延误病人治疗,造成后果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门诊部应作好管理及各科之间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门诊处方进行抽查、监控,对不合格的处方应坚决予以处理。

  5、门诊各科医师要注意执行门诊病人三级负责制度,对凡三次不能确诊者要请专科或上级医师会诊,对确诊仍有困难者收入住院观察治疗,对拒绝入院病人要作好记录,以免引起纠纷。

  6、门诊各科医师、检验、放射、病理、B超、心电图等各科人员都要执行三级医(技)师制度,较为疑难病例均交请上级医(技)师或经验丰富的同志会诊,自觉提高诊断正确率,减少失误。

  (四)外科

  1、认真执行术前审批和讨论制度,不得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认真询问病史,全面细致体检,周到全面的辅助检查是作好术前准备的基础,减少漏诊、误诊及失误。认真仔细的术前讨论,充分估计手术困难、可能出现的问题、相应情况,采取何种措施,把手术风险降到最低。

  2、正确估计手术耐受力,严格掌握手术时机、手术指征,全面分析病人的身体状况、病情进展程度。充分估计病人所能耐受手术的方式、范围、时机。

  3、手术者必须懂得各类疾病的术式和规范,要恪守法规,不得随意“创新”。术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准确地确定病变部位,选择合理术式,以不增加病员痛苦,减少组织损伤,稳、准、轻、敏地进行操作,使手术达到良好的效果。

  手术主刀,要根据自己的实力、手术难易程度,决定是否请上级医师在台上或台下指导。术中若遇到特殊困难,应立即请示科室负责人或上级医师,若遇重大问题呈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长。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纠纷或事故者要严肃处理。

  4、术后应密切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手术切口情况、引流管是否通畅、引流物的性质、预防伤口感染,坚持无菌操作,严格掌握抗生素的用药指征,防止并发症发生。如需进行第二次手术必须向主管院长、医务科报告。

  (五)儿科

  1、向患儿家长(监护人)讲明病情,征得家人(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检查、治疗。加强留观患儿的规范管理,做到有条不紊,注意观察变化,随时记录。

  2、病儿入院后,要经常与家长保持关系,对病重和病危患儿除反复向家长讲明病情和危险情况外并要求家长陪同。需作特殊检查的患儿也应事前向家长讲明病情和危险情况外并要求家长陪同。需作特殊检查的患儿也应事前向家长讲明检查的意义和必要性以及可能发生的情况,取得家长同意后方可实施检查。

  3、儿科医护人员一定要熟记小儿用药剂量,以及各种药适应症,毒副作用,特别是在新近引进的新药使用中,更要加强观察,以防出现意外。

  4、要特别注意儿科各种诊断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其能完好运转。重要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并有使用登记,有交接和维护记录,要保持科内电源、开关、插座完好,并注意责任到人。

  (六)内科

  (1)进一步加强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提高查房质量和病历书写内涵质量,对危重病人和疑难病人,要认真作好记录,保证资料完整。要学会保护病人,也要保护自己。

  (2)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关心病人,耐心倾听病人的要求,细致直观地作好解释工作,尊重病人和家属的自尊心,防止态度生硬引发的纠纷。

  (3)要有学者风度,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努力提高科室和医院的声誉,使科室对病员更具有吸引力,为内科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七)药剂科

  1、药房、库房管理人员,要随时清查库房药物的有效期,发药、领药人员更要注意药品的失效期。

  2、窗口药剂人员发药时,要认真核对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剂量、服法,严禁把不同药物装在同一个药盒内,严防发错药品,发药人员发药后要认真签上姓名。

  3、窗口药剂人员有责任监督处方质量,对不合格处方坚决拒绝发药,待修改核对后,方可发药。

  (八)妇产科

  1、严格执行医疗规章制度,术前审批和讨论制度。充分估手术风险、难度,减少漏诊、误诊及失误。

  2、妇产科特别是产科,涉及母婴双方的生命安全,为妇产科医、护、助产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科内人员应当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3、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耐心倾听病人的陈述,做好解释工作,尊重病人及家属的意见,防止因服务态度不好引发的纠纷。

  4、认真学习婴儿生理、病理知识,提高新生儿疾病的诊治能力。婴儿查房应当规范、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家长说明情况,及时救治。

  医疗质量有关医院的生存与发展,医疗差错的防范又是提高医疗管理的重要保障,只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而且得到认真执行,医院管理水平才能得到加强,医疗质量才可能提高,也才可能出效益,出人才,我们的事业也才可能发展。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1.目的:

  制定医疗差错、事故的防范措施,熟悉差错、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流程,旨在杜绝或减少检验差错的发生,保证医疗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务实验室从事检验技术工作的全体人员。

  3.职责:

  (1)科主任对检验科医疗安全管理负总责。对医疗安全定期检查、督促并负责处理差错事故。

  (2)实验室组长负责落实具体措施。

  (3)各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检验报告负责。

  4.医疗差错、事故防范:

  (1)加强对职工的医疗安全意识教育,紧紧绷牢医疗安全这根弦。科主任要及时发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提出防范措施。一旦发生差错或纠纷,科主任要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对差错定性,必要时在全科会议上通报,组织全科人员讨论分析,使其它同志引以为鉴,防止再发生类似差错或纠纷。

  (2)进一步改善职工的服务意识,加强医患沟通,特别是服务窗口,是最容易与病人发生口角的地方,因此,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及与病人沟通的技巧都很重要。

  (3)进一步落实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规范,如检验结果审核制度、急诊管理及危急值报告制度、检验标本管理制度、异常结果复检规定、血球仪复检和镜检要求等,科主任经常性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

  (4)严把检验质量关,加强检验报告审核工作。报告单发出前必须认真、仔细核对,对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明显不符、阴性与阳性临界值结果、自相矛盾不能解释的、离谱的结果均要给予复查,并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对血清外观异常者也要注明,必要时与病区沟通。

  (5)坚守工作岗位,急诊标本及时检测,及时报告。属“危急值”结果必须立即复查确认,并按“检验结果危急值质量管理及报告制度”流程及时报告给临床。

  (6)做好实习生带教工作。实习生必须在老师指导下从事操作,检验结果必须由带教老师审核后签发。实习生发生的差错由带教老师承担责任。

  (7)加强标本的管理,认真采集和验收检验标本,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防止标本错采、错收、张冠李戴。不合格标本须及时退回并电话通知重新采集送检,以保证检验质量。已测标本和未测标本分开放置,标本存人冰箱前必须检查是否已检测过(即是否有未测标本混入其中);下班前也要检查操作台上、水浴箱及离心机内是否有未测标本,确保检验标本不遗失并保证及时报告。同时,作好记录,以备查询。为便于标本复查及查找差错原因,检测后的`标本必须冰箱保存一周,骨髓片、染色体制片则要长期存档保存,征兵标本需保存三个月以上。

  (8)加强对职工的业务培训,除每月开展一次业务学习外,还要结合本科的工作实际,对职工进行技术考核,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

  (9)工作期间严肃、认真、细致,不闲聊,不脱岗。

  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标本必须到人到位,交接双方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字。

  (10)加强法制观念,不使用三证不全的试剂(无论质量多好),以防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11)科主任二线值班,及时处理值班期间的意外事项(如仪器故障、急诊标本太多需临时加人等),保证值班期间人员、仪器正常。

  5.差错、事故处理及报告程序:

  (1)科室职工收到临床对检验质量的反馈(口头或书面),均统一转交给科主任,科主任应及时查实情况,作出相应整改措施,并给临床答复。如反馈内容属于差错性质,应按差错标准定性及时记录、上报。

  (2)发生一般差错。当事人应主动向分管科主任汇报,分管科主任及时登记并处理,每月全科汇总一次,月底填表上报医务处。

  (3)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应交待相应的应急措施,同时亲临现场与当事人一起进行应急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将差错降低到最低水平。

  (4)发生差错的标本及有关记录等均须妥善保存,以备查对。

  (5)发生严重差错及事故,其汇报路线:当事人→科主任→医务处。

  (6)发生一般差错,科主任应在科室会议上通报。发生严重差错及事故,应在三天内组织全科讨论分析,当事人须在会上作深刻检查,由科主任向医务处作出书面汇报。

  (7)发生差错的责任人除通报教育外,根据相关奖惩条例,给予恰当的奖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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