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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2篇)

时间: 2024-07-09 12:48:18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可爱的小编枫给大家收集的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管理干部、值班人员对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指导,规范生产现场各种作业活动,实现干部管理零距离,现场管理无死角的目的,特制定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板块公司、各市公司、各全资控股企业地面生产车间和作业网点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第三条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的'责任人为车间主任、副主任及值班人员等现场管理干部,以上人员每个正常工作日工作期间必须到作业现场走动巡查,把工作重点放在现场。

第四条实行走动式安全管理的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的现场管理干部必须按照本单位或本车间制定的走动巡查时间、巡查路线、巡查内容开展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集团公司各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必须结合实际制定车间主任、副主任、值班人员等现场管理干部的走动巡查时间、巡查路线、巡查内容。制定走动巡查路线时,要按职责分工,结合车间、作业网点安全管理重点区域及部位,做到全面走动巡查,不留死角。

第五条实行走动式安全管理的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的现场管理干部执行走动巡查时携带《走动巡查记录本》及必要的检查、监测工具或仪表。走动巡查工作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当及时将巡查工作情况及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填写在《走动巡查记录本》上,并及时安排解决。《走动巡查记录本》每月一本,填写完毕后交由安监部门存档保管,用于检查、考核。走动巡查过程中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安排现场带班人员或作业人员进行处理;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时,应当现场监督处理;发现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隐患问题时,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撤离。

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矿、厂、站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监部门对本单位地面

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的人员安排、走动巡查时间、走动巡查路线、重点巡查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管理干部及值班人员每个作业班至少巡查走动一次;确保生产车间、作业网点凡是有人员作业活动的区域、有设备工作的场所巡查到位全覆盖、无死角。

第七条各矿、厂、站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监部门对本单位地面

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采用定期检查或随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管理人员《走动巡查记录本》进行检查、对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各矿、厂、站安监部门在每月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检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集团各板块公司、各市公司、各全资控股企业根据本单

位实际,依照本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篇二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篇三

为更进一步用科学的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方法来加强我公司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现场实施有效的控制,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现场管理要求

1、整理要求:

a)不用的东西及废品必须从现场清除,防止混杂不清;

b)对不常用的工模夹具及其它工位器具,要分类存放;

c)偶尔使用的东西,集中存放;

d)经常使用的,要存放有序,放置在作业区内。

2、整顿的要求:

a)需要的东西,定置摆放,做到物各有位,物在其位;

b)对现场实行挂牌和目视管理,做到心中有数,物品随用随还、取用方便;

c)各类工模夹具,分型号规格、统一存放,一目了然。

3、清扫的要求:

a)工作场地经常清扫,滴油、滴水随时擦洗;有油污的车间每周洗刷一次,时刻保持现场清洁;

b)在对设备清扫时,要同时检查设备是否有异常现象,时刻保持设备的润滑;

4、清洁的要求:

a)操作者要保持工作环境每时每刻都清洁、美化;

b)要对现场进行随时清扫,要做到无铁屑、无滴漏、无积灰、无油污。

5、素养要求:

培养操作者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提高员工自我管理水平的意识。

二、工艺要求

1、要求生产车间必须现场挂工艺卡片和作业指导书。

2、工艺的制定必须满足生产的需要和产品检验要求。如特殊原因不能满足产品和检验要求,一定要通过评审后,签字才能生效。

3、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

4、发现不合理的工艺要求要及时反馈,以便及时更改或更换,使之达到合理的工艺。

5、加工零件不落地,工件转序用工位器具,确保工件无磕碰划伤。

三、现场检验要求

1、以车间

2、检查过程中,要自检、自分、自打标记,不让废品转入下工序。

四、建立三板制

1、建立现场定置管理图板:车间需要的设备及工位器具均应反映在定置图上。凡定置图没有的,应视为车间不用的,应清除出车间。

2、建立生产计划进度展示板,板中应反映出当月计划,计划完成情况等。

3、建立综合管理板,板中应反映出技术质量、设备情况。

五、检查考核标准

1、加工件不落地,配件、半成品、产成品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

2、不合格品与合格品严格区分,标志明显。

3、不野蛮移动工件,工件无磕碰划伤。

4、边角余料不乱堆、乱放,必须放在工位器具架上或铁箱内。一个批次生产任务完工后必须立即清理出现场。

5、工具、量具必须按定置管理要求摆放,不得乱放。

6、工位器具架、车,按定置管理要求摆放,不得乱停、乱放。

7、工作完后必须清擦设备,保证设备干净无积灰、黄袍。

8、不许在通道上作业,通道上无工件、车辆、杂物等。

9、工作完后必须对周边的卫生进行清理和清扫,保持地面清洁。

10、车间内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

11、工具箱、窗台、设备上洁净无物。

12、门窗无破损,玻璃清净。

13、水池洁净,无长流水,下水畅通。

14、对加工过程中形成的铁屑需及时清理,班后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15、保持工作服洁净,无油污。

16、在工作现场不许晾晒任何衣物、鞋、袜等。

17、一切与现场无关的东西,必须清理出现场,不许在现场存放。

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篇四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各部门之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沟通和推进安全管理,及时了解公司的

安全状态,特制定安全会议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

3. 职责: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召开本单位的安全会议。

3.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召开每季度末安全会议及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4、安全生产会议组织:

4.1 每次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4.2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3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4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4.5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6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5、会议内容:

5.1 由总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5.2回顾、总结、分析车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全厂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 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第五条 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提取,年度终了时结算。以本年度实际销

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当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时,按照4%提取;

(二)当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 000万元(含)时,按照2%提取; 当月提取的费用列入当月生产成本,并记入专户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八条 本企业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九条 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按装设备、设施的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作出预算,1000元以下开支,报总经理批准;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开支不足200元的,由企管部负责人会同安全生产管理员一同采购;超过200元以上的开支,报总经理批准。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上报总经理后,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列支。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项目开支,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和主管部门要求,报总经理后,据实列支。

第十条 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 本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 本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第十三条 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改制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十四条 本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篇五

1、目的

为了加强生产设备管理,确保炼钢厂所有的生产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既能满足正常的`生产需要,又能充分利用设备,最大限度的发挥设备效果的原则,明确管理体制和车间科室、人员职责。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炼钢厂。用来指导在炼钢厂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炼钢厂厂长统一领导下,设备科负责炼钢厂范围内生产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操作培训及考评工作。考评与“5S”检查和绩效考评同步进行;各级生产车间主任或科长负责本部门所使用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监督工作,各工序操作人员负责所本工序所使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

3、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生产设备落实“三级保养制度”

1、一级维护保养:由设备操作员在上、下班前后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部位,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工作中设备发生故障,及时给予排除,并认真做好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2、二级维护保养:以设备操作员为主,按计划对简易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疏通油(气、水)路、管道,更换清洗滤油器,定期加油,紧固各个设备螺丝松动部件。

3、三级维护保养:三级维护保养列入设备维护保养计划,以设备科专业人员为主,设备操作员协助进行,对设备进行部份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零部件,重要运转部位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器控制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完好标准要求。

4、设备人员“三级维护保养”的时间及间隔期

1)一级维护保养:每日上、下班前20分钟内进行检查设备运行及缺陷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2)二级维护保养:每周进行一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保养,必须填写《设备保养延期申请表》,经点检班班长审核并由设备科科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设备延期维护最多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3)三级维护保养:由设备检修班织并通知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每一星期进行一次,三级维护保养点检班班长负责记录并存档。

4)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由检修班组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5)新进员工或员工调动工作岗位时,由点检班或生产车间负责对其进行上岗前的操作、维护、保养的培训与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员工不能从事设备的上岗操作。

4、设备的检修

1、设备点检班每月月出编制下一月的《设备检修计划》,生产科按检修项目安排检修时间,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无法排除的故障,或根据临时停产安排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检修。

2、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检修班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记录》上。

3、设备的技术改造由生产或检修班提出申请,点检班根据现有设备状况时行改造,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设备的技术改造应纳入年度检修计划一并执行。

5、考核规定

1、凡是上述规定未履行造成的设备损坏,按设备损坏价值,分级考核生产设备管理人员。各生产区域出现的设备事故、故障按事故损失3%考核生产主管。

2、不论生产备件和设备备件,造成备件积压或超出备件费用超出。浪费严重的也相对按分管责任考核

3、新员工上岗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对责任一把加倍考核。

4、设备卫生达不到标准的,设备点检每月底向绩效组提交考核报告,由绩效组落实相关单位责任绩效。

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篇六

根据公司和矿委会议精神,为迎接四季度的安全大检查,确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一停四不停”人员(监控、电工、瓦斯员)执行“三八制”考勤制度;风机房、检身员、门房人员执行轮班制度。

二、凡入井人员必须执行二人同时入井,如不入井以井上工资发放,调度室安排其他工作,按入井对待。(夜班除外)

三、除“一停四不停”人员外,其他人员签到时间为早7:40—8:00,签退时间为第二天早8:00—8:30签退。

四、考勤办法以调度室盖章为准。

五、因病假或事假需请假人员,写出请假条。二天以内由调度室负责人签字有效,二天以上五天以下由值班副矿长签字有效,五天以上由矿长签字。未写请假条按旷工处理。

六、当月考勤工作结束后,调度室应将所有人员考勤汇总,并将汇总表在当月22、23、24日公示三天。

七、考勤表公示结束后,调度室确认无误,经矿长审批并存档。

八、本制度从20xx年10月22日起执行。

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篇七

一、电工(空调)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2、在车上进行电工作业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座位,并保持车辆的整洁。

3、在装有微机(电脑)控制系统的汽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无必要不要触动电子控制部分的各个接头,以防意外损坏电子元件。

4、电瓶充电作业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充电时把电瓶盖打开,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

5、新电瓶充电时必须遵守两次充足的技术规程。在充电过程中要取出电瓶应先将电源关闭,以免损坏充电机及电瓶。

6、进行空调系统作业时,应在通风良好处。排除氟时应缓慢,防止冷冻机油一起冲出,同时不能与明火及炙热金属接触。

7、添加处理氟操作时要戴护目镜,谨防氟溅入眼内或溅到皮肤,将皮肤冻伤。

8、装氟钢瓶搬运时严防振动、撞击、避免日光暴晒,同时应储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二、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将工作场地清理干净,以免其他杂物妨碍工作,并认真检查所用的工具、机具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2、进行校正作业或适用车身校正台时应正确夹持、固定、牵制,并使用适合的顶杆、拉具及站立位置,谨防物件弹跳伤人。

3、使用车床、电焊机时,必须事先检查焊机接地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启动程序开动使用。

4、电焊条要干燥、防潮,工作时应根据工作大小选择适当的电流及焊条。电焊作业时,操作者要带面罩及劳动保护用品。

5、焊补油箱时,必须放净燃油,彻底清洗确认无残油,敞开油箱盖谨慎施焊。

6、氧气瓶、乙炔气瓶要放到离火源较远的地方,不得在太阳下暴晒,不得撞击,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检查焊枪、气瓶、表头、气管是否漏气。

7、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搬运小车,切忌在地上拖拉。

8、进行氧焊点火前,先开乙炔气后开氧气,熄火时先关乙炔气阀,发生回火现象时应迅速卡紧胶管,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

三、烤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烤漆房作业时,必须备齐所需油漆、天那水及所需器具。

(2)在喷漆车辆进入烤漆房前,应先将底盘翼子板各部泥土、

灰尘擦拭干净,严禁在喷漆房内清除灰尘。

(3)喷漆作业时要穿防止静电产生的化学纤维质料的衣服。

(4)严禁在喷漆间内点火吸烟。

(5)在喷漆间内作业时不得打开喷漆间门。

(6)进行保温烘干作业时,不得将温度调节器设定在80。C以上。

(7)经常清洁进气滤网,以防止阻塞。

(8)供油泵烤炉不得漏油,每月对煤油箱进行一次排水作业。

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篇八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标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要求。

2、本制度规适用于本公司按照实际设立具有公司特设的安全管理机制。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法人任组长、管生产的副总任副组长、管安全的部门领导为常设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及车间领导为成员组成。

2、安全管理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一名,各车间按要求可设置一至二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作业区负责人担任)。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组织编制公司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

(7)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8)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9)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11)制定公司年度、季、月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实施,经常向主管领导汇报本部门工作;

(12)参加部门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环保措施项目审查,并参与项目验收,严把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关。

2、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主任及专兼职安全员)

(1)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负责监督危险性较大施工、检修安全专项技术方案的实施;

(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

3、车间兼职安全员主要职责

(1)负责所属作业区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2)对本作业区作业人员违规违�

(2)开展危险源的日常检查,随时使生产现场的环境和设备保持安全状态,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

(3)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做好新工人进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送培和复审教育、班组日常安全教育、换工及复工教育等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4)指导和督促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纠正违章作业。

(5)安排检修和从事危险作业时,必须按危险作业管理程序申报和落实安全措施,并督促执行。

(6)班组发生事故,积极抢救伤员并按程序报告公司安全主管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不准作假证、伪证。

五、相关记录

1、《关于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贯标领导小组的通知》

2、《关于任命安全员的通知》

3、《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档案》

4、《会议纪要》

5、《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图》

六、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篇九

一、总则

为了规范生产现场工作秩序,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实现安全生产、特定制本管理制度、望生产部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二、范围

适用于重庆首弈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管理、操作指引与行为规范。

三、员工守则

热爱祖国,忠诚公司;敬业爱岗,勤奋工作;虚心好学,不断进取;钻研技术,勇于创新;遵纪守法,信守公德;信行一致,诚实信用;互尊互爱,礼待同事;修身养心,立足社会。

四、管理职责与人员培训

4.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

4.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应树立牢固的质量意识,做到产品精益求精,质量铭记于心。

4.3要求全体员工树立安全生产的高度责任感,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4培养和营造全体员工的团队精神,做到服从管理、听从安排、积极进取、敢于创新。

4.5提升工作效率,以互助、协同、激励、奖惩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4.6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做到定岗、定置、定员工作。岗位异常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4.7新产品加工及产品停产再加工前,由生产部组织班组长负责对生产前状态检查、操作人员培训、并作好记录。

4.8人员上岗前应对本岗位相关规定与技术要求进行培训,做到培训到位,认识到位。

五、设备购置、维护与保养

5.1根据生产需要购置新设备时,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设备需求申请表》经公司各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购置并签订《设备购置合同》,新设备入厂后由生产班组组织协调安装调试,机床厂家需出具《设备验收出厂检验报告》及《随机附件明细表》。

5.2新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生产部应建立《设备管理台账》并作好相应的《设备管理记录》和《设备验收记录》,机床上应注明设备编号及完好标识。

5.3重点设备应每月做一次一级保养及完好状态进行检查,并填写《重点设备维护、一保及完好状态检查记录表》。

5.4操作者开班前检查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异响,检查设备指示灯及油标是否正常,对有自动润滑设备检查油量是否充足、油压是否正常,无自动润滑系统设备应对机床各需润滑部位加油使各润滑部位运转灵活,空运行三分钟后再进行产品加工。并填写《设备日常点检卡》。

5.5操作者每3个月对机床电机及丝杆护罩进行拆卸清理积屑并对润滑部位加油润滑。

5.6机床出现异常时,及时报告各班组长,需安排设备维修时由操作者填写《设备故障请修单》报生产部同意后进行维修。设备维修后由班组长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检修验收单》并将资料报生产部存档。

5.7生产部每年度编制《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后由生产班组负责组织验收并填写《设备检修验收单》维修厂家需出具《设备验收出厂检验报告》。

六、材料及工、模、刀、量具的使用与管理

6.1材料管理

6.1.1批量产品的材料由库房集中管理;操作者当班生产前到库房领取,所领取材料应与图纸资料相符,不使用材质不明确的材料;新产品试制加工所使用的或顾客提供的材料由班组长进行管理并作好标识区分;产品加工完成后剩余材料作好标识交班组长或库房集中存放管理。

6.2工装、模具、刀具、量具及工具管理

6.2.1工装、模具应有标识,一般工装辅具应存放在指定位置;已定型批量产品工装、模具应作好登记,并建立《工装管理台账》,首次加工产品或停产复工前应对工、模具进行精度检测并填写《工装检测、检修记录表》;检测合格后由操作者配合检验人员开具《工装验收报告》及《合格证》存根联交生产部保管以备查验。

6.2.2班组长对生产现场工具进行登记,操作者使用时领用,使用完毕后归还。

6.3刀具管理

6.3.1刀具本体及刀片由班组长进行登记发放,操作者采取以旧换新形式进行领用,换产品、换工位时应向班组长报告并作好交接;班组长对操作者所使用刀具进行产量统计以作奖惩依据。

6.3.2加工新产品或更换产品时,由于部分刀具尚未磨损,但因产品或工艺需要更换的,应将换下刀具或刀片交班组长统一回收管理。

6.4量具管理

6.4.1量具(通用量具和专用量具)由质量部门统一管理,一般通用量具如:带表卡尺、外径千分尺、螺纹千分尺、深度游标卡尺,百分表等。由操作者领取后长期保管,每月20日―23日交质量部进行校对。专用量具操作者在产品加工前到质量部领取并登记,产品加工期间由操作者自行保管,使用期间根据质量部门通知进行校检,因更换岗位或使用完毕后应交检验部门保存。

6.4.2新产品加工所使用的简易量具由生产部门生产后交质量部检验合格后作好标识方可使用,使用完毕后由生产班组长统一管理并作好登记。

6.5工具管理

6.5.1为了减少和消除现场工具杂、乱现象,提高工作效率,要求现场不应出现长期不使用工具,使用人员使用完毕后及时将工具放回指定区域内。

6.5.2不得私自留存暂不使用工具,各班组定期安排人员对工具进行清点并分类摆放,下次使用时方便寻找。

七、产品的实现

7.1新产品加工

7.1.1新产品的加工以顾客提供的图纸、验收规范等资料为生产依据,由技术部门对图纸资料有效性进行评估或对工艺进行编制后交生产部门登记,生产部门应编写《生产计划》然后分发到各班组,各班组长按照顾客或部门要求的生产进度安排生产,确因特殊原因无法保证顾客进度时,提前报告生产部长。

7.1.2操作者领到图纸资料后,应认真阅读图纸资料所标识内容,如有理解不清的及时向班组长反映,弄明白后再进行加工。

7.1.3加工前应确认材料材质、规格、状态与图纸资料相符并合理选择刀具、量具、进给量、进给速度。每道工序首件产品应交质量部门做首件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工序完成后操作者应填写《新产品工序流转卡》以作生产效率评定依据。

7.1.4操作者按管理部门或班组长核算的加工工时进行加工,加工完成后报班组长统计,加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及时向班组长报告;对操作者加工合格的产品,检验部门检测后对产品质量进行统计,并报生产部作绩效考核依据。

7.2已定型产品加工

7.2.1已定型产品以技术部门编制的《加工工艺卡片》作为生产依据,生产部根据顾客提供采购合同安排生产。

7.2.2生产部下发《生产计划》后,由班组长安排调整机床、人员、工序。

7.2.3操作者到技术部门领取《加工工艺卡片》,到质量部门领取相关检测器具。

7.2.4机床调试完成后操作者对已加工首件产品按加工工艺卡片上的要求进行全尺寸及外观检查,确认合格后填写《首件两检记录表》并将首件产品随记录表一起交检验部门做首件鉴定,对鉴定过程中有尺寸不合格的须重新调整加工首件直至鉴定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7.2.5对有关重尺寸工序,班组长须按三定(定人员、定设备、定工序)进行生产,对已加工产品关重尺寸作好记录,以备查验。

7.2.6操作者每班开班前应进行首件自检,并将产品交检验人员复检,并填写《首件两检记录表》,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加工过程中确需换人员,换刀具,换工装夹具时须重新做首件鉴定并填写《首件两检记录表》。

7.2.7对批量产品加工,班组长根据加工实际情况下达日班产计划,对提前完成计划的超出部分零部件按核算单件价格按计件核算,作好记录,以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操作者加工产品自检合格后交下道工序加工或交质量部门检验,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超出废品率以外的产品由质量部门统计,作奖惩依据。

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篇十

第一节:安全管理制度大纲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付的安全职责。

2、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网络,配备满足需要的专兼职安全员。

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目标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

6、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企业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落实执行。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对查出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从而达到保证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0、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需要。

12、建立施工机具和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13、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14、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符合要求,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6、建立因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抢救、事故快报、调查处理、事故分析,从而达到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确保职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当天工作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违章作业,从而保证作业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档案,掌握安全动态,对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节: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安全职责

(一)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生产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4、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7、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8、做好本项目工程的劳动保护工作,保障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措施。

(三)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安全技术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

4、监督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安全科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定指示并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本科和各级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劳动保护法规学习。

3、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长远计划。

4、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断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对企业中存在的重大隐患负责逐级上报,对一切违章、违法行为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

9、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参加企业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五)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2、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部门违章指挥。

3、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做好纪录。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员报告。

(六)技术员安全职责

1、对本人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深刻理解工程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确保本职范围的安全生产。 3.严格贯彻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原则。

4、审查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生产、检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参加本职范围内的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施工员安全职责

1、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反复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并有权拒绝上级部门的违章指挥。

4、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对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纪录;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八)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遵照规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做好文明生产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6、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7、上岗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然后立即报告。

第三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

第二条:实施定期检查。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公司下属单位及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车间及施工队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第三条: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吊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第四条:经常性安全检查。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第五条: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

第六条: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第七条: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和相应的检测工具。

第八条:安全检查要认真、详细记录,特别是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第九条:根据安全检查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和加强管理。

第十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要建立隐患登记,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建立复查、销案制度。

第四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奖励,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奖励。

第二条: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及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奖励。

第三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处罚;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处罚。

第四条: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其主要责任者除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另给予其五百元处罚,并不得参加本年度晋级、评先。

第五条: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项目部奖惩办法,根据“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执行。

第六条:安全生产制度内容的具体实施由公司财务科落实执行,公司安委会、工会、安全科等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篇十一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

生产单位。

3安全生产教育

3.1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3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4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

3.5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3.6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安全管理小组

4.1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组长。

4.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4.2.1对各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4.2.2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

4.2.3有权对有关安全措施及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进行审定。

4.2.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采取处理措施。

5安全生产检查

5.1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5.2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5.3经常性检查

5.3.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5.3.2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5.3.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5.4自检、互检、交接检

5.4.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5.4.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5.4.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5.5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6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须列入管理对象:

6.1.1各类机械设备,手动、电动工具,电路、电力设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库、仓库等。

6.1.2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

6.1.3强酸、强碱及亚硝酸钠等有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6.1.4与地面位置相差较大的作业如登高、高温、热蒸汽、超低温物体等。

6.2重点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对存有危险作业部位(工段)、不安全状态(因素)和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防范对象进行挂牌警示、作安全标志、划重点防护区或安全警戒区,并建立重点部位档案。

6.2.2重点防护区、警戒区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杂物、施工、携带火种。

b)在警戒区域附近实施明火作业或爆破作业前,必须通知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

c)机动车辆在警戒区域不得超速行驶与停留,人员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d)警戒区域内,未经分管领导允许并由专门人员陪同不得到现场参观。

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

6.3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6.3.1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篇十二

1. 目的

1.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2规定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考核等内容。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所有制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统称员工,下同)及外包项目在公司作业的人员、实习代培人员。

2.职责

2.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生产技术部。

2.2各部门必须按生产技术部的管理考核要求执行,建立相关的安全生产考核要求,并落实到个人。

3.管理内容

3.1制度建设、健全

3.1.1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完善。

3.1.2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及有关安全措施。

3.2安全教育、培训

3.2.1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3.2.2.1新进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转换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转换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休息六个月以上的员工(包括六个月)必须进行复工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考核不合格的,部门不得安排其上岗。

3.2.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2.2.1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按国家的规定到期必须进行复审,不按期参加复审的,除不准上岗外,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对特种作业人员建档。

3.2.3安全标志

3.2.3.1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2.3.2在厂区主干道、车间和仓库、大门人员进出频繁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3.2.3.3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必须按防火的要求配置,并设置在明显的位置,标志要醒目。

3.2.4特种设备及防护设施

3.2.4.1特种设备按国家颁布的'特种设备监察条例执行。

3.2.4.2设备的防护设施及工业卫生设施设备,由制造部负责进行检查、保养、维护。每月检查一次。

3.2.5对涉及危险作业进行审批如登高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线的使用。并进行现场的监督检查。

3.2.6涉及危害因素的人员,除在安全教育时告知外,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并建立档案。

3.2.7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执行“三同时”和上报审批。

3.3安全生产检查

3.3.1日常检查:专、兼职安技人员每天四小时以上在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3.3.2定期检查: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前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3.3.3专业检查:对要害部位、危害因素场所、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点和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3.3.4季节性检查:根据季节的特点,进行防火、防震、防雷、防触电、防暴、防尘、防暑、防寒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出整改单,按时进行整改,并进行整改后的验收。

3.4劳动保护

3.4.1按国家有关规定,由采购部负责到有资质的单位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制造部负责发放和管理。

3.4.2按国家规定按时发放保健费并进行管理。

3.5生产安全事故与调查处理

3.5.1发生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到现场并报告公司领导,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按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做好调查和协助调查工作,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涉及到国家法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3.5.2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工伤申报、鉴定等工作。

3.6安全技术措施由制造部报公司有关部门,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3.7外包工程及外用工的安全管理

3.7.1每项工程必须签订安全协议,并验证其资质。

3.7.2施工场地,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安全教育等均纳入公司同样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

3.7.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协助调查工作。

3.8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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