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资料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一、安全技术资料包括安全技术文件和施工过程安全记录资料。
二、安全技术资料应当按照工程局和地方政府要求进行整理、收集、归档,应做到收集及时、内容简洁、项目齐全、结论准确。能真实、可靠、正确反映安全施工的全过程,不得擅自修改、伪造或事后补做。
三、各单位应定期对项目工程建档归卷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出评定结论。评定结论氛围齐全、基本齐全和不齐全三类,并附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审定表,
四、安全技术保证资料应专人管理,避免由于保管不理,造成资料丢失。
五、日常检查验收应按阶段、季节、分项进行,保持资料祥尽。
六、交工验竣过程中,必须保持资料完整,不得损毁。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二篇
1、安全资料的编制整理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并与现场建立的安全保证体系实际相结合,实行规范化收集管理。
2、安全资料的编目要齐全、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填写要及时、收集要认真,要能如实地反映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现状,并保持可追逆性,及时上报安全工作总结、计划和相关报表。
3、安全保证计划的编制要有可靠性和可操作性,一旦形成文件,必须加以控制。
4、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由项目安全员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时提供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和安全监控以及安全隐患评审处理记录等,材料员、仓库保管员必须及时提供合格材料供应商和相关证明资料,以确保安全资料的完整性。
5、安全资料内的相关验收检查项目以及安全交底、手接手续等签字必须齐全,禁止一人多签或他人代签,验收检查结果及结论必须先定量、后定性。
6、除按安保体系编制要求外的相关资料必须进行统一编目编号,要有总目录、分目录,确保索引简便,查阅简单,一目了然。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为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监督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验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改进、更新、查阅、事故调查处理等诸多问题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第一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熟悉安全资料管理业务,了解集团公司、单位安全生产业务范围。
第二条用科学的方法管理安全资料,熟悉各项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具体监督和指导项目做好安全资料的整理、接收、归档工作,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各种报表是否符合要求,不同项目分别保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四条做好各种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等工作,熟悉资料保管情况。采用适用的查阅方法,迅速准确的查调资,做到积极、主动、为生产一线服务。
第五条保护安全资料的完整齐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
第六条对一些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创造条件,做好安全资料的编制研究工作。
第二章安全档案资料的接收
第八条安全资料实行统一管理,服务于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凡属集团公司内的一切安全资料均由归口部门统一监管、审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进行移交。
第十条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按已完工程汇总整理后报公司安全保卫科,安全保卫科审核合格后交公司资料室管理人员分类存档。
第十一条各单位完工项目的安全资料必须由该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整理,并在一个月内交单位安全保卫科审核移交资料室。
第十二条安全资料交接必须建立清单,材料齐全,由交接双方签字移交。
第三章安全档案资料的整理
第十三条单位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将不同类别的资料按期限、承建道路的等级归类整理、标注、编号存档。
第十四条项目安全处负责人应根据路面、路基、桥梁、隧道等施工面,安全侧重点和资料管理分类的要求,将安全资料分类装订存放,以利管理和移交存档。
第十五条凡从财务部门收集的安全投入复印凭证连同伤亡事故报表一并整理,编号存档。
第四章安全档案资料的保管
第十六条存放的安全资料必须标志明显,排放整齐,方便查找利用。
第十七条安全资料在项目完工后存放年限按档案资料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存档期的资料,需销毁的必须上报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批准。
第十八条防止重要资料的缺损、丢失,一经发现及时予以修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第五章安全档案资料的利用
第十九条积极了解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主动提供与项目施工相关的安全资料。
第二十条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研究、讨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各项目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有利于推广的安全管理资料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审核后有利于全集团公司推广使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搜集总结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为工程生产不断充实新的内容。
第六章安全档案资料管理的奖罚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种安全资料齐全,能够总结先进安全生产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予以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于只注重现场管理,忽视安全资料整理或安全管理无资料的人员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安全资料管理奖罚按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一、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1、办公室内禁止吸烟。
2、妥善保管好公、私财物,外出时应锁好门窗及更衣柜。更衣柜及办公桌内严禁存放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办公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3、办公室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子,不超负荷用电。
4、保管好消防器材和设施,会使用,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
5、下班时关闭空调、电扇、计算机,切断室内电源,关窗锁门。
二、保密管理规定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和有关保密工作的政策、条例、决定,遵守各项保密纪律。
2、专人负责管理机要文件、资料,并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因工作需要查阅时,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限定范围,经请示领导批准后,方可阅读、并及时做好登记。
3、对于签收和发出的机要文件应做好登记、分发、传递等环节记录,按要求做到件件清楚,不丢、不混。取送机要文件时,指派专人,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直去直回,确保文件安全。
4、不向任何人泄露公司办公会、党总支委员会研究的`会议内容和文字记录,不泄露尚未公开涉及企业和项目利益的决定和决策。
5、复印机、传真机复印文件要按批准的件数进行复印、传真。不私自扩大、擅自复印、传真“机密”文件和不易对外扩散的内部资料。
6、严格手续,落实企业印章使用规定,保证企业印章使用安全。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一、社区各种门类的档案,由社区村委会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查询方便。
二、资料一般按年度分类归档,各个档案卷中均附有案卷目录。
三、原始记录材料坚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随时整理归档,因特殊原因一时漏记的要及时补记。
四、根据气候变化,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潮和防虫蚀等,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五、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六篇
公司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的管理,本着勤俭节约、合理安排、有效使用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办公室负责公司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的统一管理工作,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计划及请示,获得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专业用品与图书资料由提出部门自行购置,交公司办公室管理。
二、办公设备管理范围: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等文件处理设备;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录音、录像、照相器材及附属设备;办公桌椅及其它办公设备。
三、办公用品管理范围:各种纸、笔、本、文件夹等文具用品;签约仪式、大型会议及特殊活动需用的物品。
四、公司图书、资料管理范围:与公司发展有关的各类书籍、专业书籍、报刊文献集重要信函、请示材料批件和图纸资料等。
五、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办公室按计划定期购办。办公设备与图书资料的购置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办公室统一协调,提出拟办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获准后方可购置。
六、办公室为各部门设立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领用台帐,由部门设专人负责领取并保管,领取时办理登记手续。
七、公司图书资料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保管,各部门人员需借阅时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部分业务书籍及图纸资料可由业务部门派专人自行登记保管。
八、公司每位员工领用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要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维护。
九、凡员工调出或离开公司时,须将其所领用的价值较高的办公用品如计算器、订书机、u盘等交回公司办公室。不得将该物品带走或私自转交他人保管或使用。
十、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七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台账,需归档保存的部分,按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安全管理资料除纸质文件外,还应建立电子文档。
第四条: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建立资料管理台账。
第二章:安全管理资料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资料、工作依据、目标与考核、会议管理、技术措施、危险源监管及安全评价、安全投入、检查整改、培训与证书、安全活动、特种作业管理、事故管理、检测验收、应急管理、隐患治理、分包管理、安全文件、专项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宣传、其他。
第六条:基本资料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二)与业主、分包单位及其它相关方的安全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文复印件;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
(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和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现场平面布置图及重大危险因素分布示意图;
(六)项目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图;
(七)本级安委会和安全部门成员名单。
第七条:工作依据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上级单位或客户提交的安全工作安排、合同、要求等文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资料
(四)安全规范、标准、操作规程。
第八条:目标与考核
(一)上级的考核目标、本级的目标、内部分解的目标及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工程分包安全生产责任书等;
(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安排;
(三)年度及阶段性工作总结、汇报等;
(四)考核评价及奖惩记录。
第九条:会议管理
(一)会议签到表、记录、纪要;
(二)会议研究事项的督办纪录;
(三)参加其它有关安全会议的'资料。
第十条:技术措施
(一)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交底记录;
第十一条:危险源监管及安全评价
(一)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清单及危险源清单;
(二)危险源监控措施、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清单;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记录;
(四)综合或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第十二条:安全投入
(一)安全投入计划;
(二)安全投入统计报表(季、半年、年)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
(一)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二)各类安全检查实施记录;
(三)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及验证记录;
(四)违章行为处罚通知单、处罚记录;
(五)上级或外部组织进行的安全检查、整改资料。
第十四条:培训与证书:
(一)安全培训计划;
(二)全员年度继续教育记录;
(三)新入场人员、转岗人员、重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安全培训记录;
(五)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参加上级、外部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七)违章违纪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第十五条:安全活动
(一)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定期回收保存)
(二)各类安全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管理:
(一)特种作业人员名单(按工种分类);
(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第十七条:事故管理
(一)工伤事故报表;
(二)工伤事故登记表及相关医疗资料;
(三)未遂事故记录;
(四)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五)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检测验收
(一)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检查检测记录;
(二)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及相关记录;
(三)接零、接地、避雷装置检测记录;
(四)安全防护用品检测记录;
(五)特殊防护用品、安全装置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
(六)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检验记录(大修验收、试车结果等):;
(七)特殊安全设施验收记录(如工作平台、栈桥、承重脚手架、排架等):;
(八)作业环境监测记录(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
第十九条:应急管理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预案;
(二)应急物资、器材、设备存放地点及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三)培训、演练记录;
(四)预案评审及修订记录;
(五)应急响应记录。
第二十条:隐患排查治理
(一)隐患登记表;
(二)安全生产隐患评估记录;
(三)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一条:分包管理
(一)分包单位及人员一览表;
(二)各分包单位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等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人复印件;
(三)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分包单位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书复印件(含安全管理人员);
(五)分包单位评价、审查资料(含施工简历、近三年的业绩、不良记录等);
(六)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七)分包单位施工机械及复检验证记录。
第二十二条:安全文件
(一)当地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文件、规定、通知及回复;
(二)对外、对上报送的各类安全文件、报表、总结、汇报、请示,安全生产联系函,对外发布的安全通告、告示(纸质、照片等),尤其是可能涉及法律纠纷责任划分有关请求和工作答复、处理、协调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专项安全管理
(一)专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
(二)专项措施方案;
(三)专项安全管理交底记录;
(四)专项安全管理会议记录;
(五)专项安全管理危险与有害因素辨识;
(六)专项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七)专项安全管理评价、验收、检测与检查记录等。
第二十四条:职业健康管理
(一)劳动用品发放记录;
(二)职业健康检查记录;
(三)职业病报告及处理记录。
第二十五条:安全宣传
(一)简报
(二)报道
第二十六条:其它
第三章:安全资料管理
第二十七条:各级安全资料应分类收集、建立台账,明确管理责任人。
第二十八条:各类资料宜原件保存,不能保存原件而保存复印件时应注明原件保存部门,以便追溯和验证。
第二十九条:各类台账应附有资料目录清单,以便核对和检索。
第三十一条:各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安全资料应整理装订,移交给上级主管部门保存备查,一般保存期不少于完工后5年。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的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文件相符,实行分类管理。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八篇
1、质量资料的.规格及表格样式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统一制订的表格,规范使用。
2、施工原始记录由作业队技术人员填写,必须保证施工原始记录齐全、真实。作业队技术人员及时收搜集整理报工区工管部,由工管部内业资料员归类标识管理,保持其可追溯性。
3、检验批验收评定记录由工区技术人员填写设计或规范要求内容和数据,工区质检员填写现场检查情况和实测数据,报监理签认后交工区工管部内业资料员保管。
4、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评定记录由工区质检工程师汇总检验批资料后填写并报监理签认后交工区工管部内业资料员保管,并形成竣工资料。
5、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由工区质检工程师负责保管,保持其完整待查。
6、试验资料由工区工地试验室负责管理,分类标识存放,保证其完整真实。部分资料待工程竣工后编入竣工文件。
7、工区专职资料管理人员对各部门的资料管理情况要定期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8、所有质量资料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丢失、损坏。工程竣工未编入竣工文件的质量资料必须集中向上级单位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九篇
1、要将“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在安全资料管理工作之中,象管理教育教学资料一样管理安全资料。
2、学校安全资料分基层资料和单位资料两大部分。
3、基层资料主要包括敏感岗位记录、班组台账等常规流水资料,一学年一装订,就近留存在岗位和班组,作为工作的记录和检查的依据,以三年为期。
4、单位资料主要包括对应上级主管部门的计划、安排、总结,体现工作落实的检查、考核、奖惩等资料,一学年一移交,保存在档案室,年限依据档案资料管理。
5、移交档案室的.资料应保持卷内文件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6、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园珠笔(da型除外)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7、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洁。
8、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9、资料管理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10、要坚持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清理、核对工作,如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对破损或褪变档案应及时进行抢救。
11、档案库房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严禁将有害物质带入库房,每周检查一次火源。
12、调阅安全档案按照“档案查阅制度”执行。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篇
一、为了处理工作中涉及的办公秘密和业务秘密信息,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规定。
二、信息中心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入网人员的保密技术培训,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三、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入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和对上网信息的保密检查,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对本单位上网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四、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五、凡上网的'信息,上网前必须进行审查,进行登记,“谁上网,谁负责”,确保公司机密不上网。
六、不得利用公司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七、如在网上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向公司信息部门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报信息中心采取措施,同时向领导报告,对违反规定建设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八、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公司或部门名义发布相关评论、文章、用户回复等信息。
九、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信息中心及各部门领导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理网上突发事件,维护公司形象及网络稳定。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一、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
(一)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是指项目部按规定要求,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所建立与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资料。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各类设备、设施验收、监测记录,文明施工”等十三项内容。
(二)项目部要设安全资料员,专门负责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安全资料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发的岗位证书上岗。
(三)安全资料员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安全技术资料。资料填写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准确真实,字迹工整,手续完备,各种资料要经现场安全资料员审查合格后盖章归档,安全资料员要对资料的真实性实行监督。施工现场要专设资料柜,集中存放。
(四)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应使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文本。
(五)对各项资料的具体要求:
1、安全生产责任制资料:主要存放公司编制的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目标管理资料:主要存放公司和项目部制定的以伤亡事故、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内容的`文件。
3、施工组织设计资料:主要存放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4、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主要存放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班组交底,经施工班组签字后分部(分项)交底资料。
5、安全检查资料:主要存放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及对隐患整改情况复查后的整改报告、阶段性验收资料。
6、安全教育资料:主要存放安全教育的培训制度、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的花名册及开展教育培训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变换工种教育制度以及节假日、季节性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
7、班组安全活动资料:主要存放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及班前会记录。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资料:主要存放公司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证件(复印件)。
9、工伤事故处理资料:主要存放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月报表;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如发生伤亡事故,要填写《山东省建筑事故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审批表》。
10、安全标志资料:主要存放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安全标志台帐。
11、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资料:主要存放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安全防护用品台帐;文明施工费用投入台帐;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统计表、安全防护用具及机具设备准用证。
12、各类设备、设施验收、检测记录资料:主要存放公司设备机械、机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脚手架验收记录;模板工程验收记录;基坑支护验收记录;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临时用电验收记录;塔机验收记录;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验收记录;外用电梯验收记录;施工机具验收记录;起重机械安全装置监测记录;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接地电阻检测记录;绝缘电阻检测记录;电工巡视记录;垂直运输机械交接班记录等十五项记录。
13、文明施工管理资料:主要存放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门卫交接班记录;宿舍管理制度;消防制度;动火审批手续;治安保卫制度;八牌二图(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建筑工程立面图);施工现场排水平面图;卫生责任制;食堂人员健康证;急救措施及急救员上岗证;防疫宣传教育材料;夜间施工手续;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等。
(六)、工程竣工后,安全资料由各项目公司至少保存一年。
二、各项目公司应及时收集以下安全资料:
(一)安全文明领导小组、平面布置图、安全报监资料、意外伤害保险单、会审后的专项施工方案、设备检测合格证明、安全资金计划(实际)投入表(包括发票复印件)以及安全员、安全资料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应急演练记录等。安全文明处将对资料定期进行检查,如有需要上交并保存。
(二)各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收报告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上报安全文明处,签字盖章后,上报市质安站。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应按要求及时回复整改报告,经安全文明处签字盖章后,上报市质安站。
三、安全文明处保存资料:
(一)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安全文件。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公司制定的相关红头文件。
(三)安全检查记录及简报
(四)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会议记录
(六)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七)“三类人员”证件、安全资料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八)安全评价资料及安全许可证延期资料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一、设备资料及技术档案,由专人负责造册管理。有关人员如需借阅参考,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二、《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投标文件(采购资料)、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医疗设备验收记录表》等原始资料,原则上不予借用,可当场查阅,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应经设备科长审批或请示院领导批示,档案员无权自行决定。有关借阅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如有损失影响工作,须追究当事者责任。
三、档案员负责院内设备管理动态记录,每月定期进行医疗设备台账核对、万元以上在用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检查和评价。针对异常运行的仪器设备,及时向科长回报并提供分析意见。
四、新到设备开箱时,应当通知设备科管理干事与设备工程组人员一起现场验收,收集资料,协助安装与培训,及时造册归档。
五、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按规定建立单机档案,内容包括:《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投标文件(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申报招标的主要文件、中标通知书等资料)、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医疗设备验收记录表》等原始资料、《医疗设备维修申请表》及多媒体资料等。
六、仪器设备的`计量文件、资料及设备档案的管理,按设备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因工作需要需复印设备资料,由档案员统一按医院规定的复印手续办理。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1、项目部应当建立详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岗位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有相应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的书面资料。
2、现场管理机构健全,各岗位包括特殊工种证件齐全,并要求人证对应,张挂于醒目位置。并有复印件备查。
2、存在总分包工程时,必须有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并有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和安全许可证。
3、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悬挂在操作岗位。同时有书面资料存档备查。
4、施工现场应按工程大小配备专职安全员。1万平方米以下的配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1万平方米以上的至少2—3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应该组成安全管理组进行安全检查。
5、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如脚手架、施工用电、塔吊安拆、高大模板、深基坑工程、人工挖孔桩、卸料平台、悬挑脚手架等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工。
6、在正式开工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各留一份。
7、施工现场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求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解决,对上级来工地检查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应整理归档。
8、对所有新进场或转场工人进行人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归档备案。
9、对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并记录合格证号码、处限,监督人证相符。
10、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布置悬挂,并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设专人进行管理。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一、各单位定期对安全监管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应在48小时内通过局安办向区安监局报告。
二、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落实治理目标任务、治理机构人员、治理完成时限、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和整治资金(即“五落实”)。
四、各单位对安全监督责任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承担监管责任,应设立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或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由隐患单位筹集,必要时报请主管部门支持。
六、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隐患单位及监管单位要书面报请区安监局审查验收。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第一条凡新聘员工转正后须在两个月内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人事代理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条所有员工应提交个人人事信息资料,包括求职应聘表、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并张贴个人1寸彩色照片,行政部装订保存。
第三条行政部根据员工个人人事资料建立电子版员工信息,包括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入职时间、任职部门、任职岗位。
第四条所有录用员工必须如实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明、职称证明、身份证信息、如有隐瞒及虚报,一经查实,将被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条员工入职后,个人资料信息如发生变动,须于变更后一个星期内通知行政部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第六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注意人事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向外透露所管人事档案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员工个人人事资料自其离职后,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六篇
1、安全资料的编制整理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并与现场建立的'安全保证体系实际相结合,实行规范化收集管理。
2、安全资料的编目要齐全、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填写要及时、收集要认真,要能如实地反映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现状,并保持可追逆性,及时上报安全工作总结、计划和相关报表。
3、安全保证计划的编制要有可靠性和可操作性,一旦形成文件,必须加以控制。
4、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由项目安全员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时提供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和安全监控以及安全隐患评审处理记录等,材料员、仓库保管员必须及时提供合格材料供应商和相关证明资料,以确保安全资料的完整性。
5、安全资料内的相关验收检查项目以及安全交底、手接手续等签字必须齐全,禁止一人多签或他人代签,验收检查结果及结论必须先定量、后定性。
6、除按安保体系编制要求外的相关资料必须进行统一编目编号,要有总目录、分目录,确保索引简便,查阅简单,一目了然。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七篇
一、为了处理工作中涉及的办公秘密和业务秘密信息,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规定。
二、信息中心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入网人员的保密技术培训,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三、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入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和对上网信息的保密检查,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对本单位上网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四、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五、凡上网的信息,上网前必须进行审查,进行登记,“谁上网,谁负责”,确保公司机密不上网。
六、不得利用公司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七、如在网上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向公司信息部门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报信息中心采取措施,同时向领导报告,对违反规定建设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八、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公司或部门名义发布相关评论、文章、用户回复等信息。
九、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信息中心及各部门领导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理网上突发事件,维护公司形象及网络稳定。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八篇
一、 图书馆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管理。
二、 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三、 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入室内,要遵守图书馆开放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 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和杂物,不准在书柜、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 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 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公开点名批评或取消借阅资格。
七、 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 图书馆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当月岗位津贴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九篇
1、存档文件应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征得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翻阅查看。
2、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相关制度,严禁泄露档案材料中的秘密。
3、借阅资料、档案必须登记,外单位人员查阅本单位档案必须持组织介绍信,无特殊原因,档案一般不外借。
4、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材料,应按规定程序销毁,不得当废品处理。
5、档案管理员要妥善保管好档案,不能随意乱放,防止丢失。
6、档案管理员一旦发现档案丢失,应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二十篇
一、指定一兼职资料员负责公司文档的全面管理,负责管理处/站所有文件(上级文件、通知、命令、公函、总结、报告等)和资料(技术资料、公司资料、员工档案、政府法规、住户档案等)的分类、收集和保管。
二、资料管理人员须对来文发文进行登记,及时合理归档,归档时按资料分类方法进行分类,以便查阅,对于可进入电脑的资料及时输入电脑。
三、接收文档资料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四、任何人员借阅相关文件资料,须登记日期、用途、经手人及归还日期。
五、属公司机密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准散播其内容,不准给未经领导批准的人员翻阅,不准复印,不准带离办公室;员工个人档案属秘密材料,他人无权翻阅,文档管理人员也不准将这些资料擅自给他人过目。
六、对于产权人及用户的相关资料,对管理相关的人员可查阅,不得给其他无关人员。
七、经常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核对,时间长的'文件资料应分类装订成册,以备查阅;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根据上级档案部门规定档案保管期限,经相关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对受损、变质档案,及时修补和复制;做好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以确保文档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