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规章制度
在当下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门诊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门诊规章制度 第一篇
一、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应指派一至二名有实践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门诊医务。应保证诊疗质量和诊疗时间。
二、科室派往门诊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定期进行人员调换,科室应与医务科共同商量。
三、对疑难重症病人二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科主任、主任医师定期出诊时,应解决疑难病例。
四、门诊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同情心,关心体贴病人,热情接待,太度和蔼,耐心解答问题。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就诊,对高烧及重症病人、老弱残及来自远地的病人,应提前安排就诊。做好门诊分诊、导诊、咨询服务和候诊宣传管理工作。
五、对病人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科主任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六、妇科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必须有本院能胜任的医师参加。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七、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八、门诊各科与病房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病人住院治疗。
九、妇科门诊工作人员提前5-10分钟到岗,准时开诊。不得离岗缺岗,特殊情况须请假,经临床科主任同意,作好代班安排,并通知医务科。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停诊停号。
门诊规章制度 第二篇
一、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端正服务态度,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二、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上岗,仪表端正,室内保持整齐、洁净、卫生,定期紫外线消毒。
三、严格执行首诊7责制,对病员要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语言文明,耐心解答问题,简化手续,缩短候诊时间,对危重病人应及时汇报,积极抢救,急诊病人优先就诊,做到有秩序,有轻重缓急。
四、对病员认真负责,检查仔细、准确,门诊病历书写及门诊日志登记清楚完整。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检查时做到一人一垫,及时更换,严防交叉感染。
六、孕妇建卡或产检时,按要求及时正确作好表册登记,发现高危及时筛选、追踪,部门医院之间要相互协作,互通情报。
七、积极宣传妇幼卫生,优生优育,母乳喂养等有关科学知识,并做好计划生育的业务和指导工作。
八、发现传染病、性传播疾病及时处理并登记上报有关部门。
门诊规章制度 第三篇
一、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目的,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要熟练掌握免疫程序、疫苗性质、接种方法,熟知各种疫苗接种禁忌症,接种疫苗后要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以确保工作质量。
二、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凡有禁忌症者一律不得接种。
三、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卡介苗接种器具专用。
五、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说明执行,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安部启开后应按规定在允许的期限内用完。
六、做好预防接种各项登记、统计、总结工作,及时上报。
门诊规章制度 第四篇
1、就诊病员必须先挂号,按照先后顺序就诊,老年病员可优先就诊,急、危、重病人随到随诊。
2、热情接待病人,内心解答问题,详细询问病史,全面仔细检查,力求正确诊断,治疗措施得力。
3、急、危、重病人处理要及时、准确、敏捷,尽心竭力救治,疑难病人应邀请会诊,必要时转上级医院诊治。
4、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医疗常规,因病施治,合理、安全、科学的用药,详细向病人交待病情和注意事项。
5、对需入院病人,应做必要地辅助检查,做出初步诊断,填写“入院通知单”,办理住院手续,方可入院。
6、实行首诊负责制,坚持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坚持医疗原则,按规定出具医疗证明,规范书写病历,处方和各种检查申请单。
7、讲究医德,仪表端正,衣帽整齐。室内整洁,紫外线消毒有记录。做好科内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8、做好科内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及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工作,防治和控制医院内交叉感染,一旦发现传染病人,立即采取隔离等相关措施。
门诊规章制度 第五篇
为了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
1、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
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裸瓶不得退药);
4、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
5、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
6、传染病患者的药品;
7、一般情况下超过15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二、在确认患者在我院就诊购药,能提供购药原始票据的'情况下,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予退药:
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
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
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
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退回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药品的内外包装无破损、无污迹,可继续使用。
2、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等与我院发出的药品完全一致。
四、退药程序:
1、退药必须由医师用红色笔书写“退药处方”,并在“退药处方”上注明退药原因并签字;属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由医师填写
2、患者持“退药处方”、拟退还的药品及原始购药票据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
3、药房工作人员须双人认真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如果药房没有了此批号药品,要向药库查询),详细检查所退药品质量。
4、符合退药条件的,药房工作人员按照患者收据单号核查所退药品数量,将缺少的药品写在收据的上方,嘱患者去收费处交费;
5、核对新收据;无误后,药房工作人员在原收据和处方上双人签字(不能用签章),在电脑上执行退药;处方留在药房,收据交患者。
6、患者持收据到收费处退费。
五、相关规定
1、退药时间:为确保药品安全,中班、夜班除特殊情况外均不办理退药;
2、各科室医师不合理退药情况按月上报质管部,纳入临床科室质量考核;因临床用药不当必须退回的药品造成经济损失的,报财务科由相应责任人负担;住院病人冷处保存药品必须退药的(限3日内),护士长必须写明情况并签字以保证药品贮存质量,药房方办理退药;
3、因厂家药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无条件予以退药,并及时上报领导处理。
门诊规章制度 第六篇
一、以关爱村民(包括流动人员)的身心健康为宗旨,经常广泛、多样地开展健康咨询教育服务,促使各类人样自觉关注健康,提高村民的健康质。
二、村卫生室是健康教教育宣传的.主体和主要阵地,具体负责健康咨询和宣传资料的提供。
三、村卫生室要建立村民健康档案,并按要求配合上级卫生单位摘好村民健康体检工作。
四、督促、指导村民开属好爱国卫生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帮助村民做好改水、改厕、改灶工作,以促进健康。
五、乡村医生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健康教育传服务知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宣传质量和效率。
六、正确使用好、爱护好健康教育宣传的各种设备设施和宣传资料。
七、积极指导和组织村民开属灭强、灭纹、灭灭增细等“除四害”活动。
七、不断学习,提高水平,善于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八、互帮互学,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好与乡镇卫生院、卫生所和相邻村卫生室之间的关系,团结协作,互相学习,共同发展。
门诊规章制度 第七篇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外出时应脱去工作服。
2.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无菌器械容器、器械敷料缸、持物钳、各种无菌包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
4.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抹布要专用,定期消毒。
5.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不随地乱丢,不在病房清点,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6.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备用,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
7.有严重感染病人,住单独病房,病室事先进行消毒。
8.出院病人的`单元,必须做好终末处理,床、椅、桌及墙壁,应用消毒液擦洗,床垫被褥洗晒消毒,死亡病人的被褥应更换,用具应消毒。
9.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按规定先浸泡再冲洗,病人用过的被服应消毒后再交洗衣房清洗。
门诊规章制度 第八篇
作为医院的一部分,口腔科门诊在医疗过程中也需要遵守规章制度。本文将对口腔科门诊的规章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医德医风
口腔科门诊作为医院的一部分,医德医风尤为重要。在工作中,要求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医德医风,积极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形象,推崇“仁爱、诚实、专业”的口岸医德、口岸医风,营造人性化、关心各人、尊重患者、与患者交往融洽、面带微笑的良好医疗氛围。
二、医疗工作
1.推崇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口岸医疗理念,提倡“以病人为中心”的口腔医疗模式。
2.对患者实施手术治疗,须有合格的执行者,也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严格遵守规定的流程及要求。
3.医护人员的医药知识、医疗技术水平、医患交际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均需接受专业的培训及考核,严格把关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
三、患者权益
1.患者有权选择口腔科门诊,以及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患者的基本权益,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及其医疗隐私和个人隐私。
2.医务人员应本着提供优质服务和治疗的原则,建立健全的患者投诉反馈机制,尽可能满足合理的诉求,并将反馈的信息及时总结、分析与解决。维护患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尊重个人、文化、习惯的差异。
四、安全及环境
1.医疗环境是医疗质量的基础,口腔科门诊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保证患者在舒适、洁净、安全的`环境中接受治疗。
2.工作流程中,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保证医疗器具及环境的清洁、消毒、杀菌等。
3.执行医疗器械的安全和保养制度,尽可能保证医疗器械的正常使用。
五、人员管理
1.严格实行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健康检查,提升医疗安全保障。
2.严格落实工作规范,建立“医防小组”,加强卫生防护,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活动,持续提高医护人员的防护意识。
3.护理人员负责病人动态采集、记录、评估等工作,同时需随时关注病情变化,并及时上报主治医生。保证病人全程敬业、专业的护理工作。
六、口腔科药品管理
1.遵守“处方药品必须开具医生处方”的原则,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2.严格执行药品储存制度,保证药品的保存、使用的严谨性,防止药品的污染、降解。
3.合理使用药品,以保证处方符合患者的病情诊断,并不断控制药品的成本,降低患者的用药开支。
综上所述,口腔科门诊的规章制度包括医德医风、医疗工作、患者权益、安全及环境、人员管理、口腔科药品管理等方面。通过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口腔科门诊可以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也可为医务人员提供一个更加清晰、透明的工作环境,为身为医务人员的荣誉感和自信心提供保障。
门诊规章制度 第九篇
一、目的
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口腔门诊工作的各项制度、加强管理,保证医护人员及患者权益,维护医院门诊秩序,提高患者的就诊体验和治疗效果。
二、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口腔门诊的所有医护人员和患者。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规章制度由企业的管理团队牵头制定,经过与医院领导和专家咨询进行审议,再由公司的法律部门审核,最后交由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并发布执行。
四、制度
1.口腔门诊预约规定
(1)预约方式:患者可通过电话或网络平台预约口腔门诊就诊时间。
(2)预约时间:患者需在就诊时间前一周发起预约申请。
(3)预约须知:患者在进行预约前须了解需要的资料、检查项目及费用,若有异议可向医院咨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预约取消:患者需在就诊前24小时内取消预约,否则将扣除相应挂号费用。
2.口腔门诊就诊规定
(1)就诊时间:患者需在预约时间前十分钟到达,如超时可影响其他患者的就诊时间。
(2)就诊须知:患者在接受口腔医生就诊时,须主动向医生提供就诊病历以便医生合理开具诊断普及药品。
(3)就诊耐心等候:患者在医生及管理人员的安排下,须耐心等候就诊,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等候时间超过30分钟者,医院将予以合理解释并作出赔偿,但患者不能因等候时间长就产生不满情绪对医生进行侮辱和人身攻击。
(4)就诊结束后:医生必须对就诊的患者进行清理操作,确保在口腔治疗过程中不会损坏患者的口腔健康和医护人员健康状况。
3.口腔门诊费用结算规定
(1)收费标准:医院将根据国家规定实行门诊费用标准,患者需提前了解费用情况。
(2)收费方式:医院将通过现金或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方式收取患者的门诊费用,患者选择支付方式需提前与医院协商。
(3)收费发票:医院将为患者提供正规的门诊收费发票,确保患者权益。
4.口腔门诊医疗纠纷处理规定
(1)医疗服务态度:医院将要求所有医务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和诚心诚意地为患者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
(2)医疗纠纷的处理:医院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以及实际情况对医疗纠纷进行协调解决,通过合法途径对于接受诊治或治疗的患者及其家属依法承担赔偿义务。对于医疗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医院将归责任人追究责任,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和医院良好形象。
五、责任主体
医院负责口腔门诊的日常工作,医生、护士等医护人员负责保证口腔门诊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六、执行程序
所有医护人员及患者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规定,医院将视情况做出相应处罚并追究责任。
七、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口腔门诊规章制度的医护人员,医院将视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患者,医院将视情况做出处理并拒绝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门诊规章制度 第十篇
一、总 则
1.为加强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及服务质量,方便患者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三级医院评审》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2.门诊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流程、就医环境及医疗安全等。
3.本制度由医院门诊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组织管理
1.医院设立门诊办公室对门诊工作实施管理。
2.门诊办公室职责:
(1)根据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门诊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2)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其中门诊管理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病历书写制度制度;专科门诊、专家门诊门诊准入、停诊、补诊制度;各类医疗诊断证明规范管理制度等。
(3)对门诊服务布局、流程、标识、设施、设备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门诊各诊室进行安排和管理。
(4)根据门诊就诊情况,督促科室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5)接待与门诊有关的医疗投诉,协助患者服务中心处理与门诊有关的医疗纠纷,化解矛盾,确保门诊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6)协调医院相关部门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7)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其它事项。
三、组织实施
1.医院按照门诊管理的职责,制定门诊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2.门诊服务要求
(1)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设置门诊科室,落实各岗位工作职责。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在门诊从事诊疗活动。
(2)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疑难病例或复诊两次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会诊。
(3)门诊各服务窗口(挂号收费及相关医技部门)有持续改进服务流程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人检查等候时间。
(4)医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医院网站、显示屏、公示栏等)及时、正确、规范公示各种门诊诊疗信息,方便患者就医。
(5)门诊病人的医疗诊断证明应符合相关规定。
3.门诊质量管理控制
(1)门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和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
(2)各相关科室的主任负责本科室的门诊质量管理工作。
(3)门诊质量管理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专家出诊率、投诉率、门诊病人满意度等);诊断质量;治疗质量;护理质量。
(4)实行院、科两级检查;科室每月自查,门诊办定期督查,结果纳入科室考核。
4.实名挂号
(1)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基础医疗信息的准确性,推行实名挂号制度。
(2)患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准确填写挂号就诊的'有关信息。
5.专科门诊、专家门诊门诊的准入、停诊及补诊与退出规定
(1)医院对专科门诊、专家门诊要建立和实施准入和退出制度。
(2)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准入:专科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专家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科主任批准、医务处及门诊办核准,方可承担专科或专家门诊工作。
(3)每个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从事普通门诊工作,出诊时间每周不少于2个工作日。
(4)专科门诊、专家门诊退出: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患者的综合满意度以及医疗服务的需求等,制定相关的退出机制。
(5)停诊后补诊:医生因故不能出诊需按医院停诊及补诊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门诊便民服务
(1)在门诊大厅设服务台,配备导诊护士,方便就医咨询;为视觉、听觉障碍患者提供导医服务;对危重、行走不便的无助患者实行全程导诊服务。
(2)开设挂号收费一体窗口,提供通柜服务,方便患者。
(3)门诊大厅设医保、物价查询机,方便患者查询。
(4)门诊各层设有公共电话。
(5)门诊大厅服务台备有气筒,为使用轮椅到我院就诊的患者提供方便。
(6)开设药物咨询(二层药房)。
(7)提供自助取款、自助售货服务及提供早餐服务。
(8)为行动不便的患者免费提供轮椅及平车,为特殊患者设专用卫生间。
(9)免费提供开水及一次性口杯,方便患者饮用;为老年人提供老花镜;提供针线。
(10)开辟绿色通道,急诊24小时应诊。
(11)预约挂号电话:010-114
(12)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5110006
四、监督管理
1.医院应当对门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医院应当将门诊管理的相关评价指标列入目标考核内容:
(1)总体评价:服务流程,指示标识,公示信息,就诊环境等。
(2)医疗质量指标:专家门诊出诊率、门诊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处方合格率及预约挂号率等。
(3)服务质量指标:投诉及门诊病人满意度。
五、附则
1.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1)医院在门诊大厅设置公示栏、电子触摸屏等,并利用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有关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各诊疗科室医师出诊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医疗服务投诉电话;预约挂号就诊流程等。
(2)医院门诊设有咨询服务台,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设备,能较好地提供便民服务。院内指示标识应当规范、清晰、易懂。
(3)医院应逐步提供多种形式的预约挂号方式(窗口、电话、网上、医生工作站预约挂号等)。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制订挂号管理制度和流程。体现预约就诊优先。
(4)医院各种挂号方式不得与其它营利性单位或个人合作。门诊病人的各种信息不得向外泄露。医院要逐步完善网上预约挂号服务流程,并逐步链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或其它公益性网站。加快推进医院间的信息共享建设。
(5)建立完善医院与社区双向转诊的制度和机制,为社区转诊的病人提供有效、方便的门诊预约就诊、预约检查等服务。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相应的优待服务。
门诊规章制度 第十一篇
一、制度制订的原则
(一)在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础上低水平起步,逐步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二)依托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严格控制医疗服务成本,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三)全市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经办管理。
二、普通门诊制度设计
(一)建立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含一般诊疗费)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转,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核算,分级管理。参保人员不另外缴费。
(二)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筹资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和上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
(三)普通门诊统筹实行签约制,参保人员应在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一家进行签约。
(四)普通门诊统筹金支付实行“总额控制、按月拨付、年终清算,超支不补”的支付方式。
三、门诊特殊慢性病制度设计
(一)市一(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二、三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作为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
(二)合并原城镇居民医保的14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和新农合的13种病种,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设定为28种。
(三)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须携带社保卡、诊疗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联网就医手续。
(四)门诊特殊慢性病根据病种设定不同的有效期。根据病种设定不同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和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限额计入居民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规章制度 第十二篇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正庄重,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门诊规章制度 第十三篇
一、在院长、主管院长及保健部领导下,做好全市儿童保健工作的质量管理、业务技术指导,生命监测、开展和指导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做好科研工作,负责医院内业务的.开展。
二、掌握全市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提出相应干预措施,为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做好全市0~6岁儿童的保健系统管理工作,根据儿童生长发育特点及健康情况,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提高全市儿童的健康素质,降低新生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四、做好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和小儿“四病”的防治工作,调查分析发病情况,掌握发病规律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市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降低儿童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五、制定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工作常规等,开展儿童保健工作的业务咨询与指导,组织实施监测和质量评估。
六、认真做好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工作。
七、掌握全市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提出干预措施。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储存、上报本地区儿童保健的工作指标及有关资料。
八、认真履行岗位规范,努力完成科内工作计划和儿童保健、门诊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九、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流程、制度,杜绝差错事故,文明行医,平等礼貌待患,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保守医疗秘密。
十、建立健全各种门诊登记,做到记录准确、正规、完整并及时汇总。处方书写完整、正确、清洁,用药合理。
门诊规章制度 第十四篇
(一)门诊部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3、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5、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6、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7、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会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8、协助院领导抓好门诊医疗质量的管理,加强门诊专科建设。
(二)门诊诊疗制度
1、门诊医师必须遵守首诊医师负责制度,工作应认真负责,保证诊治质量,并尽量缩短候诊时间,并注意做到“三首、四轻、五个一”。
2、热情接待患者,根据主诉重点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或重点的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迅速处理。
3、根据门诊条件及病情需要决定检验项目及治疗方法,并交代清楚注意事项,采用特殊疗法时,务必掌握好适应症和禁忌症。
4、遇有疑难或不能处理的疾病,或两次复诊尚未确诊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邀请会诊,并给以适当的'治疗。
5、应随时警惕早期肿瘤,防止漏诊、误诊。
6、检查患者后应洗手,发现传染病时应按消毒隔离常规处理,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
7、幼儿及老、弱、病、残者优先就诊。重危病人应予以应急处理,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病人介绍其病情及应去的就诊医院。
8、注意保护性医疗。对癌症及某些预后不良的疾病,避免对患者直接说明,可向其家属或组织详细交待病情及预后。
9、在诊疗过程中注意保护患者隐私,落实遮隔措施,对患者进行体检、影像检查、心电图检查和身体隐私部位治疗时有遮隔措施;文明就诊,做到“一人一诊室”;妥善保管病历,医务人员不随意泄露患者信息。严格执行病史借阅、复印相关规定,防止患者信息泄露。
(三)专家、特需门诊管理制度
1、我院专家、特需门诊由已经取得主任(副)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2、专家、特需门诊由门诊办公室负责统一排班。预检处、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
3、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病员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符合要求,在诊疗服务中起到表率作用。专家除完成门诊量外,要对低年资医师工作进行指导。
4、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要专家会诊时,不需另行挂号。慢性病经普通门诊医师检查后需看专家门诊者,可嘱病员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就诊。
5、专家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门诊办公室停诊。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停诊,门诊办公室将不予受理。特殊及紧急情况例外。
6、各专家原则上不能停诊。如因外出进修、学习、出国等原因而必须长期停专家门诊的,必须提前两周(十个工作日)至门诊办公室登记备案,并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停诊。
7、专家因学术活动而暂停专家门诊的,必须持邀请单位、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培训对象等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停诊。
8、若有专家自愿退出专家门诊的,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提前两周(十个工作日)报人事科、医务科、门办。
9、若不按规定执行者,按本院《奖励处分规定》及劳动人事制度予酌情处理。
门诊规章制度 第十五篇
一、认真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负责做好本辖区儿童体格检查、儿童生长发育监测与评价、新生儿访视、免疫规划、高危儿/体弱儿筛选、管理及转诊、喂养与营养指导、健康教育与健康指导工作。
二、承担本辖区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工作。
三、广泛开展母乳喂养、科学育儿、防治小儿常见疾病等科
普知识和适宜技术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儿童保健意识。
四、做好本辖区儿童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工作。
五、定期到基层保健网络了解情况,指导工作